窗外雨声已基本停息,云层被即将落山的太阳染成红色。
罗兰推开一楼客房的房门,玛格丽正在壁炉前走来走去,神情颇有些不安。守在一旁的亲卫肖恩见到王子后,举手行礼离开,而她快步迎上前来,急切问道:“殿下,闪电怎么样了?”
罗兰怔了怔,他设想了对方的种种反应,从平静到愤怒再到冷漠,却没料到她第一句话竟是这个。
“她没事……只是累了。”
“是吗?那就好。”她看上去像松了口气。
“你似乎很关心她。”
“她跟她父亲长得像极了,特别是她那双狭长的眼睛和尖尖的鼻子……我能看得出来,她就是雷霆的女儿。”
说完后她叹了口气,解开领口的扣子,低下头,摘下脖子上挂着的一串金色饰物,“您之前说的验证……是指借由女巫的能力来判断吧?如果这样做能证明我的诚意的话,能否让她也加入到这场对话之中?我不喜欢被人暗中窥视的感觉。”
挂饰由一串金链条和硕大的浅蓝色宝石构成——那颗被切割成六面体的珠宝,应该就是高品质的神罚之石。
罗兰正在思考怎么开口才能减少对方的反感和疑虑,没想到她竟主动这么做了。说实话,他都有些佩服这名峡湾女子了,尽管落入极为不利的局面,她依然在试图掌握对话的主动权。无论是交涉技巧还是行事风度,她都符合一名成功商人的身份。
他接过对方递来的神罚之石,挂在壁炉边衣架上——这种品质的神罚之石估计有一米左右的禁魔范围,在夜莺眼里堪比一个巨大的黑洞。说不定为了避开石头的效果,她已经躲得远远的了。
“我们去会客厅谈谈吧,”罗兰开口道。既然对方展现了诚意,自己也不应该太过小气。两人走进会客厅时,夜莺早已经现出身形坐在主位边,双手撑住下巴,故意摆出一副等了好久的模样——看来她的想法跟自己一样,王子想。
落座后,他率先介绍道:“这位女子叫夜莺,她可以判断你说话的真伪。”
“你好,夜莺小姐。”玛格丽向她点了点头,后者也予以回礼。
“你之前说,你对女巫没有恶意,为什么?”罗兰提出第一个问题,也是他最想知道的问题,“据我所知,峡湾同样有教会势力存在。”
“但它的影响力远不及三神,或者说,大多数峡湾人的信仰跟沙民相似,崇拜天空、海洋和大地。至于我……”她顿了顿,“我曾有一名非常要好的伙伴。在一次结伴出海捕鱼的途中,我们遭遇了暴风,帆船被巨浪拦腰打断。她在这场灾难中变为了女巫,可以像鱼儿一样呼吸。她找到失去意识的我,并把我拖上了岸。”
“后来呢?”夜莺好奇道。
“我醒来后,她便离开了……或许比起跟我在一起,她更渴望置身大*海之中,”玛格丽遗憾地说道,“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村子里的人常说,她会在海面扬起大雾时出现,用歌声引导渔船避开礁石。不管如何,我的伙伴都不可能是邪恶之徒,更不会是魔鬼的爪牙。”
罗兰点点头,女巫都是由普通人觉醒而来,如果在觉醒之前就和她们有了深刻的接触或了解,所形成的印象很难被教会单方面的说辞改变。
“你似乎对女巫的能力颇为了解?单凭一句话就猜到我这里或许藏有不只一位女巫。”
“老实说,因为儿时伙伴的关系,我对女巫充满兴趣,也曾想过收留这群奇特的女子。”玛格丽笑了笑,“可惜王都不比边陲镇,最终因为风险太大而放弃了。闪电的举动看上去对您十分亲近,加上她是女巫的身份……所以我想您或许同我一样,并不厌恶女巫。作为一位领主,藏匿数名女巫并不是件难事,特别是在这边陲之地。不过您还是要万分小心,如果被教会发现了,您很难保住她们。”
说到这里,夜莺仍未发现对方有撒谎的迹象,基本就否决了她向教会告密的可能。罗兰终于把心放了下来,略带歉意地说道:“看来确实是我多心了,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
“不,殿下这番举动也是为了闪电和……这位女子的安全,”玛格丽摆手道,“若是您无动于衷的话,才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你跟雷霆很熟?”罗兰问,“你对闪电的关爱实在超过了普通人对于英雄子女的那种关心。”
面对这个问题,玛格丽犹豫了片刻。罗兰表示如果不想回答可以当自己没问过,但她最终还是缓缓开口道:“不瞒您说,我离开渔村后,曾加入过雷霆大人的探险队,和他共同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探索之旅。作为队伍新手,雷霆大人和他的妻子都对我格外照顾,而闪电出生的那天,我也在场。”
“她是在船上出生的?”
“是的,在一场狂风暴雨中。船舱外雷鸣和闪电就没有停息过,她出生后不久,雷霆大人的妻子就因为感染败血症而去世了,我……充当了她的半个母亲。没有母**,我就用嚼烂的小麦粥和鱼子粉调在一起,一点一点地喂她。”玛格丽的声音变得十分温柔,“雷霆大人虽然悲伤无比,但他仍要指挥船队前进——若没有了主心骨,长达数个月的航行很容易使船员崩溃。而我就待在船舱中,看着闪电慢慢长大。直到雷霆大人发现了幽影群岛,顺利回到海龙湾,这场探险才结束。再后来,我……离开了峡湾,在灰堡王都定居下来。”
“原来如此。”罗兰在心里感叹道,不难怪在听到雷霆的名字时,她的反应会那么强烈。至于对方为何没有继续跟随雷霆探险,他也能大致猜出一二。有了爱情故事的开头,未必就能收获爱情故事的结局。
这还真是个峰回路转的巧合……既然有了这层关系,是不是做起买卖来就能获得更大的折扣了?他咳嗽两声,“玛格丽女士,这样一来我们也能算是熟人了,那交易——”
“殿下,那可不行,”玛格丽笑道,“交易归交易,这可是商人永恒不变的原则。”(未完待续。)
凯莫.斯垂尔走进炼金工坊。
“首席导师大人,”学徒们见到凯莫纷纷低头行礼。
他摆摆手,“你们继续。”
学徒们重新蹲下身子,忙着自己手中的活。
工坊最外围的是洗拣室,来自灰堡各地的材料在这里被清洗、分类、筛选、磨碎。洗拣室的设计也十分巧妙,石板地面铺设在一条小溪之上,中间用来通行,两旁是潺潺的溪水,与石板道平行流淌,跨过一臂宽的溪流,最外侧便是清洗区域。
一眼望去,狭长的洗拣室如同被两条溪水从纵向分割成三截。光线从墙壁两侧的窗户孔洞中射入,映照在石板地面和溪水上,连成一道道横跨房间的长条形光斑。光与暗相互交叠,恍如蛇的斑纹。
近百名学徒靠着墙,处理着分配给他们的材料。剔除出来的杂物若是比水轻,可以直接抛入溪水中,若是比水重,则要装进篮子里,带出洗拣室再丢弃。清洗用活水的话,效果也比木桶盛的死水要好上不少。
他们将在这儿学习三到五年,直到对各类材料的分拣和清洗都了如指掌,才有机会被导师挑选为弟子,前往下一个房间。
凯莫踏着明暗相间的光斑,走进炼金工坊的核心区域提炼室。
推开门,视线变得豁然开朗,十二根从迷藏森林运来的巨木充作柱子,撑起了这个极为宽敞的房间。四面石墙都开有窗户,甚至连屋顶也设置了天井和遮挡,使得房间内光线极为充足。提炼室中央摆放着六条宽木桌,桌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炼金器具:有圆底瓶、玻璃杯、天平、药臼、炉子、坩埚……每位导师负责管理和使用一条桌子,而他身为赤水城的首席炼金师,用的自然是最长,也是摆放器具最多的桌子。
这儿永远充满着杂乱和无序,就像炼金一般,把各种原料参杂在一起,加热、干馏、过水,焚烧。它的结果总是千变万化,令人着迷。
如果能从这些无序的变化中找到一条明确的方向,撰写成文字,便是极为难得的炼金公式。能独创炼金公式的,都可以被称作炼金师。迄今为止,他已经总结出十多条炼金公式,每一条都仿佛是来自神明的低语凯莫相信,炼金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不仅能分离本源,甚至还可以组合万物。
“查美斯,你的雪粉仿制得如何了?”他问。
一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走过了过来,摇摇头道,“这帮该死的王都炼金师肯定往里面加了其他原料,粉末磨得很细,实在分离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他是炼金工坊最年轻的炼金师一般来说,想要创造一条炼金公式,没有长时间的积累和尝试是不可能做到的,有时候甚至还需要一点点运气。工坊里不少人当了一辈子弟子,至死都难以精进一步。而查美斯对于炼金具有非凡的天分,两年前,他总结出干馏绿矾获得酸液的做法,赢得了五位炼金师的一致认可,从此提炼室里多了一条长桌。
“别急,慢慢来。”他笑着拍了拍对方肩膀,以示安慰。做了八年的首席,凯莫自然明白从无序和混乱中寻找真理的困难,“不过我昨天晚上倒是弄出了一样好东西,可以给那些高傲的家伙们一点颜色看看。跟我来。”
他走到自己桌边,让两名弟子搬来储物箱箱子约半人高,通体由熟铁打造而成,不易被偷走,也很难遭到破坏。他掏出钥匙打开第一层的格子,格子中央躺着一小块透明的晶体。
“切割好的水晶?”站在一旁的查美斯小心翼翼将它捏在手里,对准窗外的阳光望去,“不对,这是……水晶玻璃!天哪!您做到了!”
“没错,”凯莫得意地笑道,“我很想看看,当那帮家伙见到自己最引以为豪的炼金产品被我成功仿制时,脸上该是一副怎样精彩的表情。”
查美斯抑制不住地赞叹声惊动了其他炼金师,他们纷纷放下手中的工作,围上前来。
“这就是您昨天晚上待到半夜的成果?真是太棒了。”
“它真是太美了,简直跟水晶一般。”
“恭喜您,这样一来,我们炼金坊在公爵心中的地位又会大大上升了。”
“您是怎么做出来的?能说来听听吗?”
凯莫点点头道,“我们都知道,玻璃跟河沙的成分极为接近,各地河沙烧出来的玻璃颜色不尽相同,是因为它们含有杂质。要么想办法去除杂质,要么想办法得到更为纯净的沙子。大家都在朝这个方向尝试,我也同样如此。这次炼金能获得成功,很大程度是出于一次偶然。我选取了来自柳叶镇的细白沙和坠龙岭的砂岩……”
众人围在他身边静静倾听,直到他全部讲述完毕,炼金师们才齐齐呼出口气,“原来如此,您想得真是太周到了。”
水晶是稀少而昂贵的宝石,而无色透明的水晶更是罕有。只有最洁净透亮的玻璃,才能被称为水晶玻璃,王都炼金协会就靠着这件产品,稳稳的凌驾于赤水城炼金坊之上,每年赚取的金龙更是让赤水城公爵羡慕不已。
如今,这一状况很快就要改变。若是查美斯能摸清雪粉的成分,加上双石制酸之法,他们将彻底超越王都炼金协会,到那时,那些只会用下巴看人的家伙,恐怕也不得不低下自己公鸡般的头颅吧。想到这儿,凯莫.斯垂尔的心情更加愉悦了。
就在他准备筛选第二批水晶玻璃的原料之际,一名弟子步伐匆匆地走到他身边,“首席导师大人,有一位来自西境边陲镇的使者想要见您,他带来了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的信件。”
“四王子?”凯莫皱眉想了想,似乎灰堡王室里确实有这么个人。贵族间的事他知之甚少,在印象中,这帮人既愚昧又无知,只会为了权力和财富斗得头破血流。“他找我有什么事?”
“我不知道,使者说只要您读完信件,就自然会明白殿下的意思。”
“……”首席炼金师露出极为不耐烦的神色,信件内容想必不是重金招募自己,就是斥责炼金术是妖魔把戏。不过既然对方是个王子,基本的礼仪还是要维持的,“带我去见他,等我拿到信就让他滚吧!”
“是,首席导师大人。”(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
凯莫斯垂尔回到家中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在家人的陪伴下吃完晚餐,他回到自己的书房,将水晶玻璃的原料配方和选材心得写入自己的著作——《炼金之门》,上面记载了他从学徒走到首席炼金师的历程,同时还包括了赤水城炼金工坊的这些年来所总结的全部炼金公式。
凯莫相信,凭借这一本书,他将留名于历史,即使在千百年之后,那些炼金师们也会将他的名字深深铭记。
直到蜡烛火苗接近底座,凯莫才放下鹅毛笔,准备脱衣睡觉。
忽然间,他想起还有一封来自王子的信件没拆阅,瞟了眼只剩下手指甲长短的蜡烛,他决定用最后这点时间看完这封信,明天再口头回复使者——小半截蜡烛尾巴仅够他写出几十个字,却足以读完一封毫无价值的信。
拆开信封,里面一共有三张薄纸,第一页是常见的客套话,介绍自己的头衔及领地,凯莫甚至懒得看,直接跳到第二页。
第二页的内容让他略感意外,那既不是招募也不是斥责,而是五行奇怪的式子,仔细看的话,每行式子都由三句话构成。
呵,有点意思,他笑了笑,先不论王子的目的到底为何,至少挺会故弄玄虚的。
他扫过第一行式子。
「硝石干馏生成硝酸。」
硝石……干馏……酸,都是些炼金术语。等等,凯莫心里突然一怔,这不正是炼金坊里双石制酸法中的一种吗?
硝石干馏出来的酸液必须通过特殊容器收集,看上去和普通的水汽无异,很难引起注意。但它的腐蚀性却十分强悍,不仅能烧蚀皮肤,甚至可以溶解一些金属。
这……居然是一个炼金公式?难不成边陲镇也有了炼金师?
他飞快地将视线移向下一行——
如果说第一句话让他惊讶万分,第二句话便是匪夷所思了。
它由一堆莫名奇妙的符号组成,符号并列在一起,排出了两个等式。凯莫皱起了眉头,他从未见过这么古怪的符号。
再往下,第三句似乎是对第二句的解释,包括那些符号的名字和意义——说实话,他看完后依然没能弄明白,那些拗口的词语似乎都是些生造词,他需要反复阅读多次,才能把词语同符号联系起来,尽管如此,整句话的含义仍让他摸不着头绪。
就在这时,蜡烛的火苗摇晃了两下,熄灭了。
见鬼!凯莫心里暗骂一声,毫不犹豫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根蜡烛,重新点上。
……
当第二根蜡烛燃烧到一半时,首席炼金师握着信纸的手正微微发抖。
看似没什么内容的信纸,却花费了比以往正常阅读多上好几倍的时间。
第二页信纸上的五行式子,竟然全是炼金公式!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一个杰出的炼金大师,凭借个人之力总结出五条公式并非无法想象之事,然而这五个式子,除了第一个制酸法之外,全都是相互呼应的。某些生造词反复出现,构成了一个看似平衡的循环。
「硝酸和银反应生成硝酸银、水和一氧化氮。」
「硝酸银与铁反应生成硝酸亚铁和银。」
「硝酸银与铜反应生成硝酸铜和银。」
「硝酸铜与铁反应生成硝酸亚铁和铜。」
将银棒置于酸中的炼金反应他也做过,部分银棒明明被酸溶解,消失于无形——这正是酸的特性,腐蚀万物。可信上却信誓旦旦说道,因为硝酸银溶于水,所以表面看上去是消失了,实际上银只是以另一种形态存在,而不是湮灭。
这怎么可能?
不……凯莫摇摇头,显然对方也料到了自己的想法,这些公式相互呼应并不是偶然,他意识到,对方在给自己验证的机会——无论是银、铁还是铜,都是常见的矿物。若按后面的公式来进行炼金,那些银子还能再次被置换出来,以证明它不是被湮灭,而是仍然存在于酸液中。
看到纸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公式,他感到自己呼吸都变得困难了——如果这些炼金公式都能成立的话,自己多年积累下来的经验,同行们的努力,撰写中的《炼金之门》统统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你跟孩子先睡,我去一趟炼金工坊!”
顾不上妻子惊讶的目光,凯莫披上*外套,径直冲入夜色中。
赶到炼金坊,他立刻叫来三名职守的弟子,告之自己要进行一场炼金试验,让他们点起火把和蜡烛,越多越好。命令很快被执行,属于他的长桌被火光照得通明,弟子们穿梭在材料室仓库和提炼室之间,为首席炼金师准备试验材料。
硝石干馏出来地酸还存有不少,验证可以直接从第二行公式开始。
他取出一些酸液倒进玻璃杯中,接着放入银棒。随着反应开始,棒身逐渐被腐蚀,同时伴有气泡冒出。
在焦急的等待过程中,凯莫顺手展开了第三页信纸。
上面只有短短的一句话:「我只是做了一点微小的工作,想要知道更多答案,来边陲镇吧。」
该死的,这句话写了等于没写!如果真能验证信纸上所说的,他是如论如何都要去见一下这位名不见经传的炼金大师。不然的话,今后的日子自己将寝食难安。
直到气泡不再冒出,他才取出残缺的银棒,把一小块铜片放入杯子里。
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铜片表面很快浮现出点点白班,像是瓢虫的甲壳,白斑越扩越大,慢慢覆盖整个铜片,而杯子里的酸液也由无色变成了蓝色。
跟信中描述的一模一样!
「白色的析出物为银,而新生成的物质硝酸铜和硝酸银一样易溶于水,但它的溶液却呈蓝色。」
凯莫斯垂尔望着杯中的结果,呆立在原地。
……
第二天一早,查美斯来到炼金工坊时,被挂着双黑眼圈、满脸憔悴的首席炼金师吓了一大跳。
“您昨天难道一晚上没有睡觉?”他大感惊讶,“为了第二批水晶玻璃?”
凯莫摇摇头,将查美斯拉到长桌边,疲惫地问道:“你曾是我最得意的弟子,我想问下,你对炼金有什么看法?”
“呃……就如您教导我的那些,”他注意到桌上摆放着一些玻璃杯,其中几个杯子里还装着颜色各异的溶液,其中有一杯呈天蓝色,十分引人注目。这莫非就是首席大人昨晚一夜未睡的原因?查美斯虽满是迷惑,仍老实回答道,“我也感同身受,炼金的本质是在无序和混乱中寻找世界的真理……”
“不不不,查美斯,我错了,”凯莫打断道,“所有人都错了,炼金并非如此。”
并非如此……?查美斯觉得对方实在有些奇怪,先是通宵达旦地炼金,如今又问些莫名奇妙的问题,可没等他进一步询问,首席大人已自顾自说道:“炼金比你我想象得都要有序,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刻板——如同一加一等于二一般,无论怎么变化,物质都不会增加或消失。”
“不会增加或消失?您在说什么啊?把一些常见原料筛分组合,使之生成不可思议的新东西,这不是炼金师们常做的事吗!”他不解道。
“是啊,我也曾这么认为,直到边陲镇的领主给我写了一封信……”凯莫斯垂尔拍了拍他的肩膀,口中说出的话却让查美斯心神俱震,“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去边陲镇寻找答案了。你……愿意我和一同前往吗?”(未完待续。)( )
罗兰获得了制造蒸汽机以来第一笔采购订单,交易额度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
一台「裸机」的价格为五百枚金龙,第一个月交付两台,接下来每个月递增一台,总计十台。蒸汽机日后的技术支持、零件更换、设备改进都需要支付额外金龙,至于优质的售后服务和三包承诺,罗兰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
巴罗夫对这笔交易最为激动,在他看来,能为市政厅增加收入的行为——不管是贸易还是掠夺,都值得大加称赞。反对者也不是没有,卡特、书卷、夜莺皆对此事提出过质疑,认为把这些力大无穷的机器出售给外人尚为时过早,如今边陲镇自己还不够用呢。
罗兰对此并未解释太多,因为他不是单从一个领主的角度出发,而是站在工业化推动者这个位置上去做出这一决定的。
想要凭一己之力去推动社会工业化进程,几乎是无法实现的任务,哪怕他拥有高于时代的知识也一样。小镇的消化能力极其有限,制造出来的工业产品无人购买的话,和废铁没什么区别。必须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这场变革中,才能掀起新动力应用的浪潮。
通过出售蒸汽机,他能获得什么?
充足的货币、大量的工作岗位,以及一批熟练工人——而后者历来是最重要的。
这也是罗兰压低产量的原因。
安娜能力进化后,生产效率已不可同日而语,只要原料足够,她现在一天就能削切出一打蒸汽机来。
可出售这样的产品,只是在单纯的「卖」机器而已。
想要带动这个产业,就必须组建一支专门的队伍来负责生产、组装和维修。在罗兰的计划里,他只需开设一家工厂,预备好生产工具,如镗床、刨床、铣床等等,将蒸汽机的生产全部交由工人进行。可以预想的是,工厂前期生产效率必定低下,产品合格率惨不忍睹,但慢慢的,一切就会步入正轨,有安娜亲手打造的母床加持,只要熟悉操作后,产量必然会节节攀升。
接下来,便是利用售卖机器的利润来扩大生产规模、培养更多技工。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则使得小镇具备生产更高等产品的能力,例如蒸汽火车、蒸汽轮船等等。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良性循环。而那些卖出去的蒸汽机,也能间接为自己创造效益——对方用于矿业,可以降低矿石价格;用于航运,可以促进贸易;用于纺织,可以弥补自己的短板。
罗兰巴不得全国上下能迅速普及蒸汽动力——只要这些机器都是从边陲镇生产的就好。一旦他统一灰堡,则能省下很多工夫。
他也考虑过买家仿制蒸汽机的可能,不过新式蒸汽机将采用镗床钻孔的圆形气缸,加上一些刻意设计的复杂部件,依靠现在的工艺水平,恐怕他们很难在短时间内造出合格的机器,即使拥有高温类型的女巫也不行。
能谈下这么大一笔订单,同时找到了销售工业品的渠道,本应该是心花怒放的,可罗兰发现自己一点愉悦的心情都没有。
“外面都已经放晴了,您干嘛还苦着一张脸?”夜莺撩起长腿坐在办公桌上,手中捧着一碟鱼干片,“还在为教会的消息烦恼吗?”
书卷不在的时候,夜莺的行为举止会变得特别随意,办公桌一角和墙边躺椅都是她常待的地方。对于其他领主而言,这种举动显然是种冒犯,可罗兰知道自己并不在意,而她同样清楚这一点。
“我之前一直疑惑,为什么教会要同时支持我和嘉西亚争夺王位,现在大概想明白了。如果我猜测没错的话,只怕提费科也收到了教会的邀请。”他皱眉道。
除了订单外,玛格丽还为他带来了不少王都的情报,其中有一件事令罗兰大为惊讶,那就是教会攻击并接管了永冬王国,而且听女商人的说法,他们似乎打算更近一步,对狼心王国发起攻击。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将一直徘徊在他心头的不祥之兆全部联系在了一起。
“同时支持你们三人争王?”
“不是支持,是消耗。”罗兰摇摇头,“教会并不在乎战火蔓延至全国,或者说,他们乐于见到陷入内斗的灰堡。至于教堂和信徒被卷入战火,根本就不在他们关心的范围内。灰堡不像永冬那般弱小,国土广阔,人员众多,如果强攻的话审判军也要损失大半。只有等我们自相残杀完了,他才能以最小的代价占据灰堡。到那之后信徒要多少有多少,教堂想怎么建都行。那些药丸……不过是他们精心准备好的陷阱。”
温布顿三世颁布的争王令相当于送给了教会操作局势的机会,若灰堡、狼心和永冬相继覆灭,唯一的晨曦王国也没可能独存。教会的真正目的恐怕是统一四大王国,考虑到消息传递的迟缓程度,以及民众对政局的漠不关心,很可能对方杀到门口了,大家才会幡然醒悟。
这也是罗兰感到焦虑的原因。
这个时代没有建立统一战线的基础,指望灰堡各贵族跨国驰援更是痴人说梦,当教会大军兵临城下,他最后能依靠的,很可能就是西境这么点人马。
“可您也有了新武器,审判军并不比普通骑士强大多少,我觉得他们赢不了您。”
记得以前夜莺提起教会这个庞然大物时只有畏惧之感,现在能对自己产生如此大的信心,也略微出乎罗兰的意料。
他勉强笑笑,心底却叹了口气,转轮步枪交由安娜生产没什么难度,试制出来的一把转轮步枪和两把转轮手枪,无论是扳机复位还是自动转轮,表现都十分优异。可子弹击发问题不解决的话,新武器就没有实战价值。在没有研制出雷酸汞的情况下,他必须采用一些替代材料来充作底火。
希望前往赤水城的亲卫能带来好消息,罗兰想。
就在这时,恢复了往日劲头,正在进行日常训练的闪电飞进办公室内,她带来了一个意外消息,边陲镇东侧树林里一处土坡上的旗帜被换成了蓝色。
按照罗兰暗中散播的流言里所约定的接头方式,蓝色旗帜意味着有新的女巫来了。(未完待续。)
塔萨翻上一座小山坡,从这里已经可以隐约看到边陲镇领主城堡的轮廓。
终于回来,他想,出发时花去了近一个半月,回来时只用了七天,其中主要的时间花在银光城前往赤水城的路上。虽然灰烬本人并不在意,但他仍然选择了人迹稀少的小路,减少被教会盯上的可能性。
灰烬便是那位被称作引路人的女巫,塔萨也拿不准这个这个名字是真是假。她赶路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背后背着一把用布缠绕起来的大剑。黑色的长发简单扎成马尾,垂在腰间晃来晃去。无论是骑行还是乘船,她很少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而是独自走在前面,四处打量风景,大概对她来说,这次边陲镇之行不过是一趟轻松惬意的观光之旅。
有时候塔萨亦会怀疑自己的判断,她真的是一名战士?衣袍不贴身容易绊手绊脚,留长头发等于多了处破绽,而且灰烬似乎完全不惧怕自己从背后向她下手,这阵子他看得最多的,便是对方的背影。他不认为女巫天生容易相信他人,只能猜测,她有着足以自保的能力,即使是神罚之石也无法对她造成威胁。
塔萨在山坡四周绕了一圈,很快找到了目标——一截挂着红色布条的旗杆。他从旗杆边的泥地里刨出一个包袱,将其中叠好的蓝色布条替换之前的红旗,随后拍拍手,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样就好了?”灰烬问。
“她们是这么说的,”塔萨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前往小镇东北方的山脚,顺着一条石阶小道而上,在山顶找到旗杆,更换蓝色旗帜,我们的人便会注意到。」共助会只有晚上才会行动,我们就在这里等吧。”
灰烬点点头,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方坐下,伸出手,“吃的。”
“呃……等等,”他解开背包,从里面摸出一块肉干,先撕下半条塞进自己嘴里,再将剩下的丢给对方。
看到女巫小口小口嚼着肉干的模样,塔萨叹了口气。身上除了一把大剑,居然连一枚铜鹰都没有,身无分文也敢大摇大摆地同自己赶赴边陲镇,一路上的住宿钱和饭钱都由自己支付。房间要上等的单人卧房,吃的必须是肉食,而且干粮之类的便携食物,还得由他先试吃一半。
大概在能力无暇顾及的领域,她还是挺谨慎的。不过,最谨慎的做法不是应该自己准备食物才对吗?
“我们要去的地方,在海峡对面。”灰烬咽下肉干,突然开口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峡湾的传闻,那里有数不清的岛屿,有些环境十分恶劣,人烟罕至。我们要在那里建立属于女巫的家园。”
“……”塔萨愣了愣,之前无论他怎么打探,对方都闭口不答,现在怎么突然主动提起这事了?
“你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之前任何消息都不透露给你?”她认真解释道,“因为你若是骗子,晚上趁我熟睡,跑去给教会通风报信的话,那些姑娘很可能会被半途截下,惨遭毒手。但现在,她们应该已身处前往峡湾的商船上,即使是教会也无力阻止了。另外,我来此是为了带走共助会的女巫,这些消息她们迟早要知道,继续隐瞒下去意义不大。”
“可就算把你带到了这儿,也不能排除我是骗子的可能吧。”
“没错,的确如此。”灰烬一字一句说道,“如果最终来的不是女巫,那么你会死在这里,和那些妄图对女巫下手的人一起。”
“好吧,”塔萨松了口气,“我还能问其他问题吗?”
她想了想,“如果我能回答的话。”
“你是灰堡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眼睛。”塔萨决定先从对方的来历问起,这样的信息既不敏感,又能降低对方心中的抵触。
“我出生于永冬王国,但这跟眼睛颜色无关,自从我成为女巫后,双眼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永冬?那里离灰堡远得很,中间横隔两大王国,你是怎么到银光城来的?”
“我曾被卖进教会,后来……”她顿了顿,“我从旧圣城修道院一路流浪到灰堡王都,直到遇上她,才结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她?”塔萨好奇道。
“提莉温布顿,”灰烬眼中露出温暖的神色,“她收留了我。”
亲卫心中猛得一震,最初他听到这个名字时,还以为只是重名,但加上温布顿的姓氏,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带领女巫们前往峡湾的人,难道是罗兰温布顿的妹妹,王国的五王女?他声音都有些结巴了,“她、她是你们的首领?”
“首领?可以这么认为,”她点点头,“但对我而言,她是最重要的人……谁都无法取代的那种。”
夜幕降临,两人在山坡上燃起了篝火。
灰烬取下巨剑,一点点揭开布条——这把可怖的武器光是刃身就接近腰宽,上面布满了碰撞所留下的痕迹。灰黑色的剑锋并没有开刃,显然它只靠挥砍时的重量,也足以夺人性命。一般人光是举起这把武器都十分费力,但在她手中,却如单手剑般轻巧。
得打劫多少个铁匠铺,才能凑出锻造一把这种巨剑所需要的材料啊,塔萨想,如果王子殿下的女巫迟迟不到,说不定自己就要成为剑下的牺牲品了。
“听说边陲镇的领主也是……温布顿,”他决定找些话来说,不然等待的时间显得格外难熬。
“罗兰温布顿,灰堡四王子。”她平静地说道,“我曾见过他。”
“什么?”塔萨张大了嘴。
“我被提莉收留后,在王宫担任她的护卫,自然有机会遇见她的几位兄妹。”灰烬似乎对四王子十分了解,“无能、傲慢、不学无术之辈。很难相信,他居然会是提莉的亲哥哥。而且……在某些方面胆子还不小。”
说到最后,她的语调已渐渐变冷。
塔萨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在王宫任职时听过不少关于殿下的传闻,比如口无遮拦,花花肠子,喜欢调戏别人的侍女。虽然没有到用强权或暴力威胁对方的地步,但手上占点便宜是难免的。该不会……
就在这时,灰烬忽然站起身,盯着小路的方向,“有人来了,不止一个。”
塔萨顺着她的视线望去,一行人的身影逐渐出现在夜色中,带头的女巫正是王子殿下的贴身护卫,夜莺。(未完待续。)( )
来的这些人都是女巫,塔萨没有说谎,灰烬能感受到她们体内中孕育的魔力,还能大致分辨出强弱——眼前这位带头者尤为如此,她的魔力像是一把锋锐的尖刀,光是专注去感受都会觉得隐隐刺痛。
“我叫灰烬,很高兴见到你们,共助会的姐妹们。”她将巨剑放在一边,上前和四名女巫一一拥抱……不对,她想,应该是五名。灰烬抬起头,注视着天上盘旋的黑点,“她不下来吗?”
“她为我们指路,”带头者笑道,“我是夜莺,”接着她指向其他三位女巫,“书卷、叶子和回音。”最后朝天上努努嘴,“那位小姑娘是闪电。”
灰烬望向书卷时怔了怔,对方体内的魔力感触十分薄弱,像是云雾一般遍布全身,这种感觉让她大为惊讶,“超凡者?”
夜莺的表情也显得有些意外,“你能看到魔力?”
“不是看到,是感受到,”灰烬解释说,“超凡者能察觉魔力的形态和流动,这是因为身体各个部分被它改造过,我想这位姐妹一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书卷微笑着点头道:“的确,它让我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不少同伴。”
“超凡者很稀少吗?”夜莺问。
对方首先关注的是数量,而不是「超凡者是什么」……灰烬暗想,难道共助会也听说过超凡女巫的存在?这是教会严厉封禁的机密,因为超凡女巫的能力直接作用于自身,不受神罚之石制约,任何一名暴露的超凡者,都是教会的头等敌人。
“大概数千名女巫中,才会出现一位超凡者,”心里这么想着,她脸上的神色依然如常,“迄今为止,我见过的同胞里,加上书卷,也只有三人。”灰烬停顿片刻,“对了,我记得共助会的领袖似乎是叫哈卡拉,她还好吗?”
“她死了,”夜莺摇摇头,“死在寻找圣山的路上。”
“……真是个遗憾的消息,”灰烬压低声音道,不过令她有些在意的是,对方谈论这个问题时,并没有露出太多伤感之情,“那如今你们的新领袖是谁?”
“我们先回边陲镇再慢慢聊,”她笑了笑,“你很快就能见到他。”
……
一行人进入小镇后,灰烬发现了不对劲之处。这几位共助会女巫竟然举着火把,光明正大的走在街道上。而且即使入夜后,小镇也不是一片死寂,不少住户的纸窗透露出微弱的火光,仔细听去,还有孩子的阵阵朗读之声。
蜡烛这种东西虽然说不上有多昂贵,但平民的积蓄有限,不到必要时绝不会轻易使用。小镇晚上居然会有这么多住户点起蜡烛,已是不可思议的景象,加上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声,难道他们是在教孩子学习认字?
不过对方不提,她也懒得开口询问。反正这儿不是久居之地,她所要做的,就是尽快带大家离开。
穿过纵横交错的街道,一行人越来越靠近城堡区域,灰烬已能看到夜幕中漆黑的围墙和站岗的守卫。“我们要去哪里?”她忍不住出声道。
“边陲镇城堡,就快到了。”回答她的是夜莺。
“等等,”她不由得放慢脚步,“那是领主居住的地方吧。”
“嗯,也是女巫们的家。”
“难道你们跟领主达成了协议?”灰烬皱起了眉头。就算共助会在当地势力再强大,也难以跟拥有神罚之石的领主和教会正面抗衡,因此唯一的可能只有协作——这也是部分女巫摸索的生存出路之一。可惜面对处于弱势的女巫群体,大多数领主都不愿公平地坐下来谈条件,而是无止境的压榨与索取,所以这条路很快被堵死了。
“算是吧,”夜莺的语气中倒没有多少受压迫的不甘,反而显得乐在其中,“至少我们都和殿下签过契约。”
灰烬却无法为她们感到高兴,契约这种用纸笔写出来的东西毫无约束性可言,当领主厌倦了付出或者想要中止平等关系时,只需把它揉成一团扔进壁炉就行。没有人会为女巫打抱不平,她们的地位就如同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好在自己来了,她想,带着她们离开这里,前往大海的另一边。那里有女巫自己建立的家园,可以远离教会和俗世的威胁。
穿过城堡大门,果然守卫们对女巫的出现习以为常,还相互打了个招呼。
比起王都的宫殿,此地的领主城堡无疑要狭小和昏暗得多。过道的墙上只挂着几支孤零零的火把,摇曳的光芒无法覆盖整个石板地面,行走在其中令人觉得有些压抑。直到进入会客厅,火光才陡然明亮起来。
大厅里,灰烬看到了更多的女巫,她们似乎在此等待已久,见到自己出现,纷纷鼓掌以示欢迎。夜莺上前两步,正准备做简单介绍的时候,一名女巫忽然冲了过来。
“温蒂!”有人喊道。
灰烬注意到了对方的行动,但没有采取任何反制措施——她能感受到对方的惊讶和欣喜,唯独没有敌意。很快,一具温暖的身躯拥抱了她。
“你居然活下来了,”对方的声音充满激动,“谢谢你当时救了我。”
灰烬怔了怔,“你是……”
“我叫温蒂,”她松开双手,直视灰烬的双眼,“那个唱诗班的小姑娘。你还记得我吗?”
……
二层的卧室内,只剩下灰烬和温蒂两个人。
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修道院的伙伴。
说是伙伴也有些勉强,若不是那个夜晚,她根本不会与温蒂产生交集,事实上,她当时并未注意那个掩埋在地下的房间内,还有一名和她一样,被强行扭送进来的不幸者。更不会想到,对方最后也成为了女巫。
“我逃离修道院后,在海风郡定居下来。”温蒂沉默许久才开口道,“后来打听到的消息,修道院当天似乎发生大火,里面的孩子们也都下落不明。”
“大火?”灰烬摇摇头,“那是教会自己做的,为了掩盖这桩丑闻。我杀掉了部分管理者和试图阻止我的审判军,直到……教会的神罚军赶到。我眼睛上的伤疤就是他们留下的,如果不是当机立断选择逃跑,等到后续的神罚军赶到,我只怕就要死在那里了。”
“神罚军……”温蒂瞪大了眼睛重复道,“那是什么?”(未完待续。)( )
“教会最精锐的武士,也是用来对抗超凡女巫的绝密武器,”灰烬说,“他们有着不亚于我的力量和速度,而且……”她犹豫了下,“他们似乎没有神志可言。交手时,我削掉了一名神罚军的右手,他却毫不犹豫地用左手朝我眼睛抠下,即使我转身逃跑,他的行动也没受多大影响——这跟意志无关,再坚强的人即使断臂后能仍保持斗志,可损失一臂的平衡是无法在短期内适应的。”
“我只听过教会的审判军,”温蒂喃喃道,“既然他们拥有这么强大的武士,为什么历次围捕女巫时都没有出现过?”
“我不知道,”灰烬缓缓说,“就连神罚军这个名字,也是我后来返回旧圣城才从一些人口中打听到的。”
“你……还回去过?”温蒂惊讶道。
“嗯,怎么可能轻易放过那些渣滓,”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我后来袭击了几座小教堂和一处审判军驻地。驻地里恰好有一位审判长,我还以为他们真的一点都不怕死呢。”在死亡和痛苦的折磨面前,对方表现得不比平民好上多少,也会露出恐惧的神色,也会开口求饶。“从他口中,我得知了神罚军这个名字。他们都是通过仪式转化而来的审判军,只有最优秀的武士才能获得这个荣誉,接受转化必须是出于自愿,似乎成功率和意志是否坚定有极大的关系。换句话说,神罚军和女巫不同,他们不是自然形成或因为天赋异禀,而是被人为改造的。”
“……”温蒂被这条消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猜他们无法像运用审判军那样在作战中投入神罚军,或许是因为转化的副作用。丧失神志的武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怪物没有什么区别。”灰烬叹了口气,“那段时间我白天隐藏在水道或深井之下,晚上出来袭击教会信徒,直到教会展开全城搜查,才被迫从旧圣城撤离。走的那天,我身上沾到的血把衣服和皮肤紧紧黏在一起,模样狰狞,大概在外人眼里,也是一只丧失了神志的野兽。”
她感到一只手搭上了自己肩头,“现在没关系了,你在这里可以像普通人一样好好生活下去,王子殿下对姐妹们都很好。共同经历过邪魔之月和要塞公爵袭击后,大部分镇民也接受了女巫的存在。这座小镇就是我们之前所追寻的圣山。”
灰烬望着和自己一同靠在窗台前的女子,印象中,在修道院生活的孩子们一个个单薄瘦弱,双目灰蒙蒙一片,看不到神采。而温蒂现在的模样很难想象出她童年时的样子,无论是身材和容貌,都和那个时期的孩子大相径庭,而且语气中自然流露的温柔也让她感到了平和与宁静。
不过,有些话她必须说出来,“我不会留在这里,也不是为此而来。”她顿了顿,“我想要把你们都带走,带去一个真正安全的地方。边陲镇不是久留之地。”
“你不待在这儿……”温蒂愣了片刻,“为什么?”
“只要居住在这片大陆上,就永远会受到教会威胁,提莉已经聚集起灰堡王国大多数女巫,前往峡湾,打算在那里建设属于女巫的国度。”
“可峡湾不也有教会存在吗?”
“因为群岛的特殊地貌,岛屿之间分割开来,他们的影响力只能维持在方寸之间。而且……”灰烬翘起嘴角,“岛上可没有神罚军。”
也该让他们见识下女巫的雷霆怒火了。一个岛接一个岛,把教会势力连根拔起,就如同他们清除女巫那样。
“你和你的姐妹们必须离开,温蒂,”她继续劝说道,“散发流言招揽同伴是一个错误,我能听到这些消息,教会也能听到。他们绝不会放任一个女巫组织肆意扩大规模,我想要不了多久,教会的军队就会纵跨灰堡来剿灭你们了。面对不可战胜的神罚军,你觉得四王子还会保护你们吗?没有任何一个世俗领主会愿意与女巫共存亡,现在他对你们或许不错,但到了危难时刻,他只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你们。”
温蒂沉默了会,才开口道:“我不知道其他姐妹会怎么想,但我不会离开边陲镇。”
“这里已是悬崖边缘,”灰烬皱眉,“多待一天就多一分危险。”
“如果为了躲避即将来临的危险,就丢下王子殿下离开小镇,这样的做法和他抛弃我们有什么区别?我不想成为这样的人,而且……”她深深吸了口气,“我不觉得殿下会像你说的那样,在教会的压力面前屈服。夜莺曾经问过他同样的问题,而殿下的回答是:要让他领地里的每位女巫都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即使与教会为敌也在所不惜。”
“……”灰烬没有回答。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出尔反尔的承诺她见过太多,而且就算对方愿意庇护女巫到底,又能有什么意义?在压倒性的力量面前,不过是徒增牺牲罢了。
不过她至此也算摸清了共助会的情况,蛇魔哈卡拉死后,共助会余下的成员已经基本被边陲镇领主收纳,前往银光城散播消息的塔萨恐怕根本不是什么恰巧解救了女巫的平民,而是领主的亲卫。虽然不知道他用了什么狡猾手段,让女巫们对他信赖有加,但在自己大剑的威胁下,想必他精心构建的伪装很快会土崩瓦解。
“我想和你们的领主罗兰温布顿谈谈,”最后灰烬沉声道。
……
见到四王子殿下是在隔天早晨。
灰烬被夜莺带进办公室,她再一次见到了那名令人厌恶的男子。
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确实和提莉拥有同样的血脉。灰色的长发用发带简单束于脑后,在晨曦中散发出点点银光,那是灰堡王室的象征。他的眉宇和鼻梁也和提莉有几分相似,可越是相似,就越让她不喜。跟之前在宫廷中常见到的模样不同,他的打扮穿着异常干净,除了一身合体的衣服外,几乎看不到一件饰物——没有耳环、项链、戒指、手镯。他简简单单地靠坐在椅子上,却有了一股俯视自己的感觉。
上位者的气质。
她脑中忍不住冒出这个念头。
好吧,光从卖相来看,确实有所精进,灰烬在心中冷声道,不知道你还能将这副姿态维持多久。
“欢迎,听说你名字叫灰烬?”对方主动开口道,“你是我妹妹派来的使者,对吗?”
“我是自己决定前来边陲镇的。”
“但那也是使者,没错吧。”
“……”灰烬皱了皱眉,强调使者一词有何意义?她不想在无关紧要的地方纠缠下去,“算是吧。”
“很好,灰烬使者,”他露出了意味不明的笑容,“听说你想带走我的女巫?”(未完待续。)( )
罗兰在接见新女巫之前,就已经听塔萨汇报过详细情况。
他没想到,失踪已久的提莉温布顿竟成为了另一个女巫组织的头领,而且还抢在自己前头,把灰堡王国内的女巫召集走了大半。更不能容忍的是,现在她居然还想把爪子伸到自己领地来。
听夜莺说,眼前这名女巫是一位超凡者,而且能力很可能是偏战斗型的。
任何超凡者都值得慎重对待,因此在办公室接见灰烬时,罗兰身边除了隐形的夜莺外,还站着安娜。在办公桌前,有几道极细的黑火构成了肉眼无法察觉的墙,只要她敢冲上来,就会被这些细线分割成数段。
强化型女巫没有佩戴神罚之石时,在女巫内战中并不占优,可一旦佩戴上石头,她们就拥有了不受限制的破坏力。好在神石被绝大多数女巫所憎恨,灰烬大概也是考虑到了这点,来边陲镇拉拢女巫时没有携带教会的标志性物品。
“你的女巫?别自大了,她们都是活生生的人,才不是你的私人物品!”灰烬冷声道。
罗兰顿时被噎着了,他穿越后第一次感受到了嘴炮失利的窘境。平时说惯了我的领民、我的子民之类,现在却被出乎意料的民主言论批判了一番,令他尴尬万分。虽然按照这个时代的惯例,领主对领地上的人或物这么称呼没有任何问题,但如今当着夜莺和安娜的面强调这点就纯属情商不高,被对方带入坑中了。
于是他咳嗽两声,从善如流道:“我从来没这么想过。她们留在小镇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我相信,这里也是她们最好的归宿。至于你说的峡湾之地,先不说跨海之行本身就十分危险,峡湾气候变幻莫测,常年遭受暴风和海啸侵袭,根本不是个适宜居住的地方。”
“但至少在那里,教会的力量微乎其微。女巫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改造家园,对抗天灾,却没有办法对抗拥有神罚之石的教会,更别提神罚军了。”灰烬毫不留情地说,“你知道自己做了件多么愚蠢的事吗?散播出去的消息只会引诱教会找上门来,恕我直言,你根本没办法对抗神罚军,让女巫离开你的领地才是避免悲剧的正确做法。”
罗兰在此之前已听温蒂讲述过神罚军的情报,他知道用力量说服对方比任何言语都来得有效。当然他可以对灰烬置之不理,不过这样一来,就等于完全放弃争取提莉温布顿手下的女巫了。尽管希望渺茫,他还是想要试试。
“你能同时对抗几位神罚军?”他问。
灰烬表情看上去有些疑惑,不过最后她还是伸出三根手指头,“三人的话,我还能应付得来。”
“那么来较量一场吧,”罗兰坐直身体,认真说道,“就让比试的结果来告诉你,我到底有没有可能赢过神罚军。”
“你说……什么?”灰烬愣了片刻,冰冷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不一样的表情。
“一场公平的比试,一对一。”他一字一句说道,“如果能正面击败你的话,就证明我拥有抵抗教会的能力了吧?”
灰烬露出一副「你疯了」的表情,“你和我?还是说……你想让女巫们上场?”
“当然不是我,更不是女巫,神罚军肯定都有神罚之石吧,”罗兰笑了笑,“你的对手是一名普通骑士。”
虽然不能亲自上场有些遗憾,但对方毕竟是战力爆表的超凡女巫,从温蒂的描述中就可见一二——孤身一人在修道院里杀了个天昏地暗,还能在多名神罚军的追击下逃生。就算是空手或木剑,也能发挥出不凡的杀伤力。而转轮手枪的实战效果如何,还有待考究。为了安全起见,他决定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卡特。如果他手中的是一把ak47,那怎么样都要自己上了。
“普通骑士……”灰烬的神情恢复了最初的冷漠,“如果我赢了,你就让女巫跟我走?”
“当然不行,就像你输了,我也不可能让提莉把她召集的女巫都带来边陲镇吧?”
“那这场决斗有什么意义?”
“不是决斗,是比试,”罗兰纠正道,“意义就在于让你知道,面对教会我并非毫无反抗之力。而且若是你输了,回去以后自然也会记得,峡湾待不下去的话,西境还有块边陲之地可以提供女巫生活的居所。当然,你如果赢了,劝说温蒂她们时至少也多点说服力不是吗。”
“我不可能会输,”灰烬说,“现在就把你的骑士叫来吧。”
“不是现在,”罗兰摆摆手,“一周之后,我才能做好比试所需的准备。这一周时间里,你可以住在城堡内,和女巫一起感受下小镇生活,说不定你会收回之前的看法。”
“……”她看了王子好一会,才点头道,“或许不用等到七天,她们就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跟我离开边陲镇。”
罗兰耸耸肩。
就在她转身走到门口时,他忽然叫住了对方,“等等……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虽然确定自己没有见过这张脸,但从背后的身形来看,却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罗兰稍微回忆了下,这种熟悉感似乎来自于……王都宫廷之中。
“你的亲卫没告诉您吗?”她没有回头,“如果不是提莉阻止我,恐怕你在王宫时就只剩下一只手了。”
办公室的门关上后,夜莺现出身形,吹了声口哨,“您也摸过她的屁股?”
“啥?”罗兰怔了怔,“我根本不记得王宫里有这么个人。而且什么叫「也」摸过?”
夜莺做了个口型,他分辨出那是「提尔」——见鬼,虽然自己确实摸过侍女长的屁股,但那是怕被人看出破绽,按照惯例摸的好吗!偷窥的事我还没跟你计较呢!
“咳咳,”安娜打断了两人的对话,“您真有把握让骑士击败超凡女巫吗?如果失败的话,可能会影响其他女巫对您的信心。”
还好,安娜的神色看上去依然平静,罗兰松了口气,“自身强化型女巫虽然不受神罚之石影响,但她仍然是以自己的身体机能去战斗,比起可以快速射击的连发热兵器,身体的局限性始终是太大了。我想胜算至少在七成以上。”
不过前提是能在一周内完成弹药的研制工作,他想。(未完待续。)( )
罗兰对转轮火器的子弹构思已久,圆形铅弹和散装火药实在过于落后,考虑到安娜的加工能力,直接制造铜壳定装弹药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关键在于,没有可靠底火的情况下,如何点燃弹壳内装填的黑火药。
早期金属外壳定装弹的底火一般是对撞击极为敏感的雷酸汞,扣下扳机引动撞针,激发子弹底部的雷酸汞发火,从而点燃发*射药,将弹头射出枪膛。
可惜他想破头也没能想起制取雷酸汞所需的原料究竟是哪几种,从字面意思上来看必然有硝酸和水银,不过手写反应式可以看出,这两种物质反应只会生成硝酸*汞。
而且光知道原料不等于能顺利制出成品,反应过程中溶液是否有浓度和温度要求、需不需要加催化剂也是影响成品制得的关键因素。何况雷酸汞由于其敏感的特性,制造时很容易触发爆炸,一不留神就会赔上两根手指,因此他迟迟不敢亲自尝试。
所以,罗兰只好退而求其次,在使用金属弹壳的情况下依然采用燧发点火方式,这就要求火星能进入弹壳内部,点燃火药。所以首先弹壳底部必须留孔,同时要防止火药泄漏出来。
显然这两点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开孔越大,火药漏得越快。而开孔过小的话,燧石迸射出的火星就很难点燃里面的火药。
他需要一种东西,能顺利被火星引燃,同时堵住开孔,防止火药泄漏。
罗兰第一个想到的是硝化棉,也就是俗称的火棉。
这也是他记得的为数不多能用于武器的化学制品——因为它的制备材料十分简单:棉花浸泡在两种强酸的混合酸液中即可。酸是最常用的硫酸和硝酸,制取时也没什么危险。他本想等招募到炼金师后再进行火棉的试制,不过现在既然定下了七天之约,他决定捋起袖子亲自下场。
提起鹅毛笔,他将酝酿已久的构思写在草稿纸上。
首先是棉花,最好是经过纺织且未染色的薄棉纱——这东西从公爵府搬回来不少,如今正堆积在城堡仓库中。棉纱需要脱脂,不然附着在表面的油脂会阻碍硝化的进行。去除油脂的东西大部分穿越者都耳熟能详,就是氢氧化钠,也就俗称的烧碱。同时它还是制造肥皂的原料:往油脂中加入氢氧化钠溶液,搅拌均匀后入模凝固,就能获得洗涤用肥皂。只是罗兰一直忙于发展工农业和对抗外敌,暂时没有功夫去研制这种日用品。
至于如何制取氢氧化钠,最简单的恐怕就是电解食盐水了。于是王子发现,为了打造一颗新式子弹,首先他得先从直流发电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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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烬走在赤水河边,心情隐隐有些低落。
自从那些女巫知道她来此的目的是为了劝告共助会姐妹离开边陲镇后,对她的态度也冷却下来,不复昨晚初见时的热情。
而且,她注意到大部分女巫都会在城堡后院练习自己的能力,这说明罗兰也发现了避免遭受魔力噬体的方法。原本想用这条至关重要的情报换取女巫好感的打算已然破灭,除了单独向她们阐述利弊,劝其离开外,自己几乎无计可施。
最令灰烬感到意外的是罗兰温布顿——他模样变化不大,举手投足间却有了股难以形容的气质,跟以前纨绔子弟的形象格格不入。
为什么会这样?他以前明明是一个无能之辈,遇见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逃避,别说为他人挺身而出了,就连自己做下的事,他都惧怕担负责任。想起那次骚扰,不过一个憎恶的眼神,便让他惊慌失措地跌倒在地。提莉闻声而来,他却谎称自己是不小心摔倒了,还责怪五王女,为什么要找一个如此丑陋的女人做侍卫。
从那时起,灰烬对四王子的感观便降至了最低点。
原以为这样的人再好解决不过,可今天的交涉她完全没能占据上风,特别是在对方说出进行场一对一的比试后,她发现自己连用武力威逼都行不通了——因为对方没有逃避责问,而是打算用比试的方式正面回答自己的质疑。这时候再威胁他个人,除了降低女巫的好感外,别无他用。
灰烬叹了口气,如果自己能像提莉那样聪明就好了,任何难题在她面前都会迎刃而解,若是遇到这种情况,她也一定能想出解决的办法吧?来时的轻松和期待已不翼而飞,如果不是想要尽可能帮到提莉,灰烬真想立刻乘上前往碧水港的船只,早日离开灰堡。
不知不觉中,她发现自己已走出了小镇的范围,河对岸不再是郁郁葱葱的麦田,而是尚未开垦的林地。
就在灰烬准备回头时,身后突然传来了魔力的波动,她下意识地偏过头,一把匕首从脸颊边刺出,接着顺势横划。涌动的魔力已变成滔天巨浪,灰烬感到自己半边脸颊都被刺得生痛,对方连贯的招式显然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她不再犹豫,放任身子完全倾倒,避开从眼前扫过的匕首,单脚发力将自己弹射出去。
然而对方凭空消失,眨眼间再次出现在自己背后,灰烬甚至没看清对方是如何移动的。
她抽出巨剑,身体旋转一圈,带动剑刃发出沉闷的呼啸,速度之快,使得地面扬起了大片尘土。无死角的攻击方式可以解除剑身攻击范围内的任何威胁,可这一招在对方诡异的身法面前失效了,巨剑扫过黑影位置,就像什么也没有碰到。
糟糕,她心里暗想,全身肌肉紧绷,准备硬吃对方下一轮攻击时,黑影从她面前消失了。尘埃缓缓落地,那人正站立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把玩着手中的匕首。
正是夜莺。
“这是警告吗?”灰烬皱眉道。
“当然不是,”她将匕首收入腰间,“我只是想看看超凡者的实力。”
“是吗?我以为你想说——”
“——让你赶紧离开边陲镇,否则就对你不客气了?”夜莺打断道,“那样的话,我跟哈卡拉又有什么区别。”
哈卡拉?她为什么要提到共助会的前首领?灰烬不解地想。
“你可以放心的劝说每位姐妹,如果有人愿意跟你离开,我想殿下不会阻止你们,我当然也不会。不过……”夜莺顿了顿,“不要试图伤害或威胁罗兰殿下,否则下一次我就不会故意刺偏了。”说到这儿她咧嘴一笑,消失在空气中,“好好享受在边陲镇的生活吧。”
果然,还是来警告自己的啊,灰烬摇了摇头。(未完待续。)( )
直流发电机的原理和结构都十分简单,罗兰小时候拆过十多个四驱车的马达,从普通的白板马达拆到传说中的金超霸,还自己动手缠绕过转子铜线。这些马达都是典型的直流电机。
直流发电机和直流电机在结构上没有差别,从本质上来说,它们就是同一个玩意,功能可以互换。只要让其他机器带动电机转子旋转,让导线连续切割磁感线,就能源源不断的产生感应电流。
在谜月和安娜的帮助下,罗兰只花了半天时间便拼装出一台简易直流电机,定子部分全部用木头打造,再交由谜月赋予磁性。转子末端的换向片嵌在一截圆木上,圆木中心留有孔洞,可以和蒸汽机转轴相连。如此构造既方便制作,又保证了换向片之间相互绝缘。
至于新式蒸汽机,则变成了他和谜月在一旁观看安娜表演神乎其技的加工技巧。需要制作大型零件时,她便令黑火张开,像布一样将一堆铁锭包裹其中,烧熔后再收缩黑火,压制成满足尺寸要求的板材,最后切割成型。
就在次日,罗兰准备前往煅烧间后院测试发电机效果时,侍卫带来了一个令他欣喜万分的好消息,来自赤水城炼金工坊的首席炼金术师已经抵达边陲镇,而且随同而来的还不止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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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莫斯垂尔走得十分果断,当天下午他就带着家人和十多名弟子搭上了前往边陲镇的商船。遗憾的是,查美斯犹豫再三后拒绝了他的邀请。
他没有把这封信的内容透露给其他炼金师,知道的人越多,启程时间也会越晚。凯莫担心水晶玻璃烧制成功的消息很快会传到公爵耳中,到时候再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对于这种利润高昂的奢侈制品,公爵肯定想牢牢抓在自己手中。
他已经将玻璃配方和烧制方法写在羊皮纸上,存放在提炼室的公式柜里,也算是对公爵投入大量资金建造炼金工坊的回报。只不过在炼金的真理面前,无论是水晶玻璃还是炼金工坊,都不值一提。
五天后,凯莫终于见到了写下这封信的主人——边陲镇领主,罗兰温布顿。
城堡会客厅内,他刚行完礼,屁股还未坐稳,便迫不及待的开口道:“殿下,我想和您的炼金师好好谈一谈。”
“我的炼金师?”对方笑了笑,“在你来之前,边陲镇没有一个炼金师。不过现在,你就是我的炼金师了。”
“您是说……那些炼金公式,都是您自己写的?”凯莫直接忽略了他的后半句,脸色变得有些苍白。他突然想到了另一种可能,对方是王子,所接受的知识全部来自于宫廷导师的传授,如果他都能知道这些,岂不是王都炼金协会早就掌握了炼金变化的本质?而自己还妄想凌驾于他们之上,说出去简直太可笑了。
“不完全是,”罗兰说道,“这些公式来自于四百多年前的古籍,我也是偶然才发现它们的。似乎在数百年前,他们称炼金为「化学」。”
“化……学?”凯莫听到公式并非来自王都炼金协会,心里顿时好受了不少,不过王子给出的答案仍让他吃了一惊。四百多年前的炼金书籍?要知道王都炼金协会也才两百年不到的历史,难道后人还不如前人?
“没错,在书里,那些学者提到了一种假设,就是物质不灭论。组成世间万物的物质都不会消失或增多,它们只是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只形态,比如说这块糕点,”罗兰指了指长桌上的蛋糕,“你吃下肚子后,有一部分被你吸收,有一部分排出体外,若把吸收的部分和排出体外的部分相加,它们的质量应该是相等的。”
“等等……殿下,”凯莫思忖道,“我如果将一截木头烧成粉末,无论怎么称量,烧成粉末后的重量都比木头要轻。如果物质不灭,那它缺失的那部分物质到哪里去了呢?”
“这些在书里也有解释,”罗兰笑道,“它们变成了气体和水。而水被火焰烘烤蒸发,所以最后你只能看到留下来的残渣。”
“气体?”凯莫感到心里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难道空气也有重量?”
“当然,物质皆有质量。”王子点点头,“要验证这点也很简单,往瓶子里装入一堆木屑,盖住瓶口放在天平上,等到平衡后点燃木屑。最终你会发现,瓶子的重量不会发生改变。因为燃烧释放气体无法跑出去,依然留在瓶子里。”
“这……也是古籍上写的?”凯莫急切地问道,“能让我看看那本书吗?”
“如果你能答应我几个条件的话,”罗兰摊手道。
“您请说。”
“首先第一点,你要为我工作,薪酬按你在赤水城炼金坊时的酬金计算。第二,一旦你接受这份工作,就必须遵守保密条例。也就是说,不得将工作内容透露给其他炼金师。第三,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们便签下契约。这份契约为期五年,五年后,你可以自由选择去留,炼金成果也不再受到保密条例限制,可以向其他炼金师或炼金行会展示。相应的,如果你接受这三个条件,边陲镇将提供住房和化学实验室。同时我也会把《初等化学》这本书借给你阅读,如果有不明白之处,可以来问我。”
听起来并不是什么苛刻的条件,凯莫心想,虽然像什么保密条例、化学实验室等词汇着实拗口,但大致意思他还是能明白。为期五年的契约也不算太久,他原本以为领主会提出让自己永远待在边陲镇的要求。
而且……即使是再苛刻的条件,他都想要亲眼目睹一下,那本记载了炼金本质的书籍。
想到这儿,凯莫起身稍稍弯了下腰:“愿意为您效劳,王子殿下。”
“很好,那就这么说定了,”王子看上去也并不怎么在意礼节,“你的工作地点就在赤水河边,签完契约后我会带你去熟悉一下实验室,顺便介绍下那些玻璃器皿的用途和操作章程。”
令首席炼金师感到有些不对劲的是,为何王子殿下谈起炼金会如此熟练,甚至让人觉得胸有成竹之感?他只不过是个偶然接触了炼金古籍的普通贵族啊?不过这些都是细枝末节,他压下疑惑,问道,“不知道殿下需要我炼制些什么?”
“高浓度的酸,越多越好。”王子回答道。(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