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者约五十人左右,全部身着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队伍中的四面旗帜,有三面是象征灰堡王室的高塔双枪旗,还有一面是高塔马头旗,他在脑中思索了会,认出这应该是北境霍斯家族的标志。
骑士队伍中走出一人,高喊道:“我是雷曼霍斯,提费科国王的使者,我带来了王都的决议,请放下吊桥。”
“凭证呢?”培罗探出头,大声问道。
对方从背后摘下弓箭,将一张纸卷绑在箭上,直接射上城头。
身边的侍卫立刻为他捡来箭矢,培罗展开羊皮纸,只见文书下方隐隐嵌着交错的金丝,右下角盖着温布顿王室印章,确实是新王的使者无误。
“落桥,开门。”培罗深吸口气,他已经大概猜到所谓王都决议的内容了十有**和罗兰温布顿有关。既然对方并非假冒,自己便没有将新王使者拒之门外的理由,否则等同于与灰堡王都为敌。一旦这个消息传出去,另外几大家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将矛头指向金银花领地,城内压制下去的暗流也会瞬间反弹。
不过提费科仅派出一支五十人的使者团前来问询情况倒也印证了四王子的说法新王或许现在没工夫管辖西境之地。
既然王子殿下连一千多人的公爵联军都能击退,这五十人恐怕也只能无功而返。
当然,这个消息还是需要尽快通知罗兰殿下。
想到这儿,他叫来之前的那名骑士,“维斯特洛,你带上三匹短尾马,一路换乘,尽快将这个消息告诉边陲镇领主。就说,提费科的人马来了。”
“遵命。”维斯特洛点头道。
看到骑士转身离去,培罗叹了口气,“我们下去迎接新王使者吧。”
……
站在城门口时他才发现,除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十来人显得精神抖擞外,其余骑士看上去有些萎靡,坐在马上佝偻着身子,仿佛随时要倒下来一般。
“你好,雷曼爵士,”培罗点头致意道,“我是要塞管理者,金银花家族的培罗赫尔蒙。”
要塞管理者一词让他感到有些涩口。假若自己真的是西境执掌、要塞公爵,自不必向使者行礼,甚至不用在门口迎接对方,只用待在领主城堡,等待对方求见就好。
“我在寒风岭就听过你的名字,代公爵大人,”雷曼翻身下马,走到他面前笑了笑,“你们西境还真是个奇怪的地方,莱恩公爵集合大军竟没能打下一个小镇,反而赔上了自己的性命,这在灰堡可不多见。当然,对金银花来说这或许是个好消息。”
培罗自动忽略了他话里的讽刺,“你的部下还好吗?他们看上去有点……难受。”
“不用管他们,”雷曼回头瞟了一眼,“大概是一路奔波加水土不服,休息阵子就好了。老实说,这地方也太热了。”
“是北方太冷了,”既然对方不在乎,培罗也懒得再理会这事,“我很好奇为什么陛下的使者为什么会从寒风岭出发,而不是来自王都?”
“因为提费科陛下此时正在北境,”他直言道,“艾斯公爵趁着边境卫队实力空虚之际在北方制造暴动,涉嫌叛乱,国王不得不发兵平叛。”
叛乱?培罗皱起眉头,这不符合常理,边境卫队虽然有来自灰堡各地的骑士和佣兵,但大部分成员仍是公爵本人的手下,哪有自己部下损失惨重的情况下发起叛乱的道理?想起莱恩公爵本打算趁着这个机会吞并北地的信件,他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莫非提费科温布顿打的是同样的主意?
“那么王都的决议是什么?”
“召回令,”雷曼说道,“陛下派我来此的目的正是不想看到西境也陷入战乱之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早在邪魔之月时,国王陛下就向罗兰温布顿寄来了召回令,可他现在依然没有返回王都。”
“该文书送至要塞的时间应该是在五个月前,不过罗兰殿下并没有像往年那些领主一样,在邪月降临前返回要塞避难,”培罗顿了顿,“当时他正在边陲镇领导他的人民抵御邪兽的侵袭,没法立刻启程返回王都。”
“如今邪魔之月已经结束快三个月了,”雷曼不可置否道,“国王派我来护送他回王都。”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前往边陲镇?”
“明天一早便出发。”
正常赶路的话,抵达小镇需要三天时间,自己派出的骑士日夜兼程的话,一天一晚就能将消息送到,这样罗兰殿下也应该能做好应对的准备,培罗想,自己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带着使者团一行人来到要塞营地,他停下脚步道,“这里原本是公爵骑士团的驻扎地,你们就在这里好好休息一晚吧,晚餐会有专人送到。至于使者先生,”他看向雷曼霍斯,“城堡会为你举办一场丰盛的晚宴,请务必参加。”
“多谢你的慷慨,培罗爵士。”后者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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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结束后,雷曼返回营地,走入中央大帐篷,几名手下立刻围了上来。
“情况怎么样?”他问。
“四周都有人在监视,出口处还驻有一支近百人的部队,不过大部分没有完备的盔甲,应该是城市巡逻队,”一人汇报道。“看来领主大人并不放心我们。”
“至少情报是正确的,我从宴席上打听到的消息也证实了这点。”雷曼沉声道。“公爵战败后,大部分骑士都被抓去了边陲镇,要塞里能用于作战的精锐并不多。”
在抵达此地之前,他就已经详细了解过长歌要塞的情况。提费科陛下交代给他的任务也十分简单,那就是打探清楚公爵失败的缘由,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尽早夺取西境控制权。
“那些服药者……状态如何?”
“已经快到极限了,”另一人说道,“现在只要给他们药丸,任何事他们都愿意去做。”
使者团不过是个幌子,一支五十人的队伍,真正的骑士仅有一十三位,其他都是假扮成骑士的雇佣兵,在教会药丸影响下,他们现在比猎犬还要听话,比邪兽还要凶残。这正是雷曼夺取城门的关键。按照计划,另一支一千五百人的民兵队伍正在缓缓向要塞靠近,只要打开城门,这座城市就会落入自己的手中。
“分发药丸,让十人留下来对付巡逻队,其他人向东门方向进发。”他下令道。( )
戏剧演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两周内演出三场《灰姑娘》,许多领民看了不止一次,如果说首演是在宣传和通知下才有这么多人观看,接下来的两场便完全是自发行为了。甚至还有领民前往市政厅,询问何时会演出第四场。
这样的反响让罗兰喜出望外,大家完全被故事所吸引,几乎没有人提出异议,为什么帮助灰姑娘的是一位女巫。等到下个月《午夜鸡啼》时,几乎是穷苦百姓专场了,也不知道农奴对待在剧里帮助他们的女巫会持什么看法。
另外值得高兴的是,剧组在小镇安定下来,并且接受了女巫的存在——在三场演出后,艾琳主动找到了罗兰,向他询问表演时为什么会有突然响起的「伴奏」,而罗兰将回音介绍给了她。
在夜莺的暗中观察下,艾琳虽然大吃一惊,却没有表现出任何反感和厌恶之情,回过神后来还显得十分好奇,围着回音问东问西,又让她演示了几遍幻声术。于是,回音也加入了剧组,成为隐藏幕后的配乐大师——为了避免意外,艾琳只有在需要搭配声效时才会和回音单独排练,剧组其他人对此毫不知情。毫无疑问,下一场戏剧将在声效丰富程度上达到一个新高点。
另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便是,城堡即将迎来自来水时代。
高耸的水塔矗立在城堡后院,塔身由铁架焊接而成,呈三角状,塔顶连着一个直径两米,高三米的铁桶,桶中带浮球阀,可以极为方便的控制水面高度。铁塔由安娜负责焊接,再经索罗娅覆盖防锈涂层,最后借助蜂鸟之手,消去大部分重量,以便竖立起来安装在预先浇好的水泥基座上。
由于城堡高度问题,后院的水塔比赤水河边的更高,已逼近十二米,几乎和城堡顶端持平。为了防止在倒塌,罗兰还在塔身上加设了连墙件,使水塔和城堡连成一个整体。
蒸汽机则设置在后院外,用于向水塔供水,水源则来自城堡后院里的那口井。细算下来,这已经是第三代蒸汽机,最大的改进便是极大的减少了噪音污染。
在蒸汽机的每个连接点上,都加装了垫片——这种浅蓝色的垫片正是索罗娅绘制天空时的色彩,十分柔软且富有韧性,使机器工作时的震动噪音大为下降。气缸内和活塞边缘则覆盖了草地色彩,降低漏气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能。容易产生震颤的部件,如排气管道,全部更换成了涂层软管。
为了不让蒸汽机日晒雨淋,以及进一步隔绝噪音,罗兰还在它周围专门搭建了一间小屋子,屋内墙壁由索罗娅绘上一层蜂巢涂装,充作多孔吸声材料。实际测试效果表明,即使在晚上运行,机器的噪音也不会惊醒城堡内沉睡的人们。
不过罗兰想让蒸汽机自动进料的尝试终告失败。他原本设想是由蒸汽机调速器的飞球来控制木箱活门,当蒸汽压力下降,飞球收拢时打开活门,让木箱里的木柴滚入炉内,但如此一来调速器就必须做得很大,不然飞球的自重无法带动活门。罗兰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作罢,木箱里最多装填一次木柴,用完后还得人工填满,不如每天定时安排人手为水箱充水。
最后一步便是水管入户——包括龙头、花洒、管道以及相应的排水管安装。
由于城堡不像小区新建的砖房,余留了这些孔洞,石头垒出的顶板和墙面导致改造起来十分麻烦,这一步足足花了近一周时间,为了美好幸福的生活,罗兰亲自指挥卡尔将二层和三层各一间房间改造成浴室。
索罗娅的新能力再次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铺好排水管道的地面刷上水泥后,再画上一层薄薄的草地,不仅能起到防水作用,走进浴室时还犹如漫步在草原之上。收到这一点启发,罗兰干脆让她将整个房间都涂了个遍。顶棚是空旷的碧空和云彩,四面墙壁能看到远处的山谷和绿茵,浴缸四壁则晶莹剔透,犹如宝石一般。
自来水系统运行的当天,王子把所有女巫都叫到了浴室里,体验这一伟大的成果。
后院水箱里已经装满了水,他拧开龙头,水便顺着管道涌了出来。
“从今天开始,就不必从井里提水上来了,”罗兰得意地宣布道,“洗澡水也不用三天一还,只要站在花洒下,扳下这个开关即可。”
“咦?水从哪里冒出来的?”闪电伸出舌头舔了舔源源不绝的水珠,“挺甜的。”
麦茜从闪电身下伸出脑袋,照着做了遍,“挺甜的咕!”
罗兰按住了第三个想要把头凑过来的娜娜瓦,“凡是想要喝水的,必须烧开后才能喝,从这里流出来的水只能用于洗手和洗澡。”
“这是……虹吸原理,对吗?”安娜望向罗兰,湖蓝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那是什么?”蜂鸟举手问。
在书卷老师的培训下,上课的女巫们如今都养成了举手发问的习惯。
“《初等物理》上说,当两个容器液面高低不同时,用管子将两者液体连通,不论管子是什么形状,在液体自身重力作用下,总有保持液面相平的运动趋势。”安娜一边回忆一边解释道,“我们所处的位置比水塔要低,因此水会不断向这里流动。”
“完全正确,”罗兰称赞道。能将所学到的知识与实际联系起来,不亏是天才般的人物。
“那这个呢?”夜莺好奇地指着挂在高处的花洒,“为什么它底部要开这么多小孔?”
罗兰转开阀门,让细小的水珠喷洒而出,“为了方便洗澡啊。只要站在花洒下面,一个人也能很轻松地清洗身体了。”
“所以说,你在城堡里折腾了一周,就是为了洗澡时更舒服?”莉莉撇撇嘴,低声道,“不愧是喜好骄奢享受的贵族。”
“莉莉!”书卷皱眉说。
“没事,”罗兰摆摆手,表示自己不介意,“追求享受可是人类进步的源动力之一,我当然也不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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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回到办公室后没多久,书卷也跟着走了进来。
“殿下,抱歉,莉莉那孩子……不是故意的。”
“我并不在意,”他笑了笑,“她只是个小姑娘罢了。”
“只有您才对我们如此宽容,”书卷叹了口气,“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只是被人欺骗过后,她现在已很难相信普通人了。”
“是加入共助会之前的事吗?”他问,“我记得她加入你们才一年的时间。”
“的确是这样,我是在赤水城郊外发现她的,”书卷说道,“您知道,我能感受到魔力的存在,距离越近就越强烈,虽然不像夜莺那样可以直接看到魔力的形状和颜色,但它至少可以用来发现新的女巫。所以每经过一座城镇,我都会伪装成想要收养小孩的贵族夫人,去当地的收容所或孤儿院看看,寻找或许已经觉醒的姐妹。”她顿了顿,“当时莉莉就被关在一间偏僻的乡镇收容所里,可我指名要收养她时,却被拒绝了,经营这家收容所的主人告诉我,他们这里只卖成年的姑娘。”
“为什么?”罗兰疑惑道。女巫最晚的觉醒时间便在成年之前,难道跟这个有关?
“当时我们也觉得十分奇怪,于是便让夜莺潜入收容所,查找所里的账簿、记录和相关信息。幸好收容所离镇子较远,所以我们可以在此地停留较长时间。”
“你们为何不直接带走莉莉?有夜莺的帮助,这应该不难吧?”
“的确不难,”书卷点点头,“除了经营者身上佩戴有一块神罚之石外,收容所里再也没有安置其他石头或机关。但我们不能这样做,这种事情有过先例。”
“什么先例?”王子为书卷泡了被茶。
“谢谢,”她接过茶杯,“一开始我们只要发现女巫,便会强行带走她,可在海风郡时发生的一场变故改变了我们的做法,当时一位刚觉醒不久的年轻女巫认为我们是邪恶的,被带回共助会后不听解释向我们发动了攻击,最终有两名姐妹伤重不治,她也被哈卡拉的死刑魔蛇杀死。所以从那以后,我们会小心翼翼地观察女巫一段时间,确定她的处境和想法后才采取行动。如果教会追得紧迫,我们……只能选择放弃。”
“这么说来,夜莺和温蒂的相遇不是场偶然?”
“当然不是,”书卷抿了口茶,笑着摇摇头,“从发现夜莺存在到温蒂与之接触,差不过间隔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期间我们还招到了其他姐妹,例如红椒和追风……”她说到这儿表情黯淡了不少,“可惜她们都葬身在蛮荒地。如果大家一开始就选择来边陲镇安身该多好。”
罗兰也感到颇为遗憾,要是共助会四十多位女巫齐聚小镇,恐怕这里已经进入现代化生活了。
“不说那些了,”书卷深吸口气,“还是说莉莉的事吧。在搜查过收容所以及跟踪主人行迹后,我们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这间规模不大的乡间小楼既不是真正的收容所,也不是为筛选女巫而建立的。”
“那是为了什么?”
“为了满足经营者的一己私欲。”即使是涵养好如书卷,在说这段话时神情也有些阴郁,“经营者每周都会前往赤水城贫民区,诱拐那些流浪女孩子,并欺骗她们说,自己是一位好心贵族,在郊外开办了间收容所,那里经常会有大贵族乔装登门挑选养女,只要被选中的话,一辈子都不用担心吃穿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被骗到,不过……十几年下来,陆陆续续前往收容所的女孩也有数百名。”
“这么多?”罗兰皱眉道,“可你说收容所规模并不大。”
“数百名只是账本上的记录,大多数人都……死了,”她低声道,“十几年里他一共发现了三名女巫,全数卖给了教会,其他姑娘如果容貌较好的,他也会打扮一番卖给那些有需求的人,而无人问津的,都被他杀死在收容所的林子里。”
“……”王子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忽然间,他感到一双手从背后轻轻搭在了自己肩头。
“女巫的觉醒几率并不高,所以除去收容花费,他这些年赚得的金龙大约在二十枚左右,这是根据账本记录得出的数据。可为了这二十枚金龙,死掉了近三百人,林子里的土坑里填满了尸体。哈卡拉审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时,他竟然说,赚取金龙并不是他的本意,仅仅是为了维持收容所运转而已,只出售成年女子也是因为这个理由一个女巫能比普通女子卖出高得多的价钱。他的目的是为了享受生杀予夺之权的快感,随意处置这些流浪女孩的性命让他有成为国王的感觉。哈卡拉在盛怒之下杀死了他,而当我们想要驱散这群姑娘时,大部分人对我们怒目而视,仿佛是我们夺走了她们被贵族收养的机会。”
“莉莉一开始也是如此,直到哈卡拉带着她去了一趟小楼后的树林,在那里,她看到了自己的朋友谎称被贵族选中,一个月前离开收容所的幸运女孩,以及数个已经发臭的土坑,随后莉莉吐得一塌糊涂,晕倒在哈卡拉怀里。醒来后也是神情木然,眼睛里看不到任何神采,直到后来在温蒂的照顾下才慢慢恢复过来。从此以后,她就对普通人充满警惕和不信任,尤其是贵族。”书卷说道,“不过我相信她会慢慢纠正这样的观点的,毕竟您也是贵族中的一员。”
“原来如此,”罗兰心里暗自感慨,在经历了这种事后,还能振作精神已经算得上意志坚韧了。
书卷提起水壶,将两人杯子重新装满,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开口道,“殿下,我有一个问题想问您。”
“什么问题?”他怔了怔,发现书卷的表情有些严肃。
“夜莺,你也在吧?”
“唔,”夜莺浮现出身形,“需要我离开吗?”
“不……这件事你反正也知道,”她摇摇头,“就当陪我一起见证好了。”
说完,书卷将目光望罗兰殿下,“您曾说过,你愿意娶一名女巫为妻,但我不清楚您是否知道,女巫无法生育。”她停顿片刻,一字一句问道,“殿下,即使这样,您仍不会改变自己的初衷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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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一时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什么?”
书卷咬咬嘴唇,又重复了一遍。
这次他确信不是自己听觉出了问题,原来女巫会对自己的婚姻问题如此关心吗?“你确定女巫无法生育?是不是因为……某些原因,从而导致了错误的认识?比如说之前的圣山。”
“我也希望是这样,”她叹了口气,“可惜许多例子都证实了这点,无论是和普通人正常相处,还是被人强迫,都没有女巫生育的例子共助会没有,其他女巫组织也未听说过。”
生殖隔离……罗兰脑中浮现出这样一个词语。难道女巫真的已经完全超越普通人,成为了新人类,以至于无法和旧人类孕育后代?还是说,因为魔力汇聚在体内,从而导致的这一现象?
不过现在不是追根究底的时候,他想,关键在于它的影响。这会对自己想要迎娶女巫的想法形成妨碍吗?
罗兰首先想到的便是安娜。
虽然不能和安娜养育后代有点遗憾,但他会喜欢孩子的前提是建立在对安娜的喜爱上,没有孩子并不会减少这份喜爱。而且对于一个拥有现代灵魂的他来说,后代与他的关系远没有像古人强调的血脉传承那么重要。作为单独的生命个体,他并不把孩子视为自己的延续后者既不能传承思想,也不能继承记忆,而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所以从情感上,他完全可以接受女巫无法生育这点。
那么只剩下现实中的障碍继承人问题。不过,这对纵观历史长河的罗兰来说依然不算什么棘手的事,只用建立一个不需要继承人的帝国就好了,这点具体实施起来有很多选择,他可以之后再慢慢考虑。
综合来看,罗兰惊讶的发现,这竟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如何构建一个新人类女巫和普通人能和平相处,共同进步的社会框架,是他与夜莺夜谈后便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但他发现,即使有神罚之石遏制,只要时间足够长,女巫和她们的后代总会形成更强大的群体哪怕科技发展到让普通人也能够使用魔力,仍无法弥补女巫在智力、记忆、思维速度上的全面领先优势。
而现在他却被告知,女巫无法生育。这极大程度上避免了家族集团的形成,削弱了女巫群体和普通人之间的隔阂,同时让他看到了两者携手共进的希望。
或许是自己思考的时间太久,夜莺忍不住抓住了他的胳膊。
罗兰从思绪中回过神来,他安慰似地拍拍对方的手背,清了清喉咙说道,“之前我是这么想的,现在我仍这么认为。”
“……”书卷愣了片刻,“什么?”
胳膊上的手瞬间抓紧了。
罗兰忍不住笑出声来,之前他还自己怀疑是否听错了,现在轮到对方了吗?他咳嗽两声,重新说道:“现在我仍这么认为我愿意娶女巫为妻。”
……
书卷离开时的表情很奇怪,像是心满意足,又略带些伤感,看得罗兰一头雾水。
他只好询问身边的夜莺,“她还好吧?”
后者没有回答,而是微笑地望着罗兰,窗外的阳光映照在她白皙的脸庞和柔顺的头发上,明媚得让人心动。
“好吧,”罗兰移开视线,“就当你们心情都很不错好了。”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殿下,长歌要塞来了位骑士,他说有情报要交给您。”
“带他去会客厅,我稍后到。”
王子走进大厅时,骑士立刻跨步过来,单膝下跪道,“培罗大人让我告诉您,提费科温布顿派来了使者团,已经抵达长歌要塞。”
“使者团?”罗兰沉吟道,“他们来了多少人?”
“一共五十人左右。”
那看来是劝退队了,他想,只是外交手段的话,对自己根本不痛不痒,“他们什么时候到的?”
“昨天上午,”骑士沉声道,“培罗大人让我抓紧时间,尽快将消息通知给您。”
只用了一天时间,恐怕晚上都在举着火把赶路,“辛苦你了,好好休息一天再返回吧。”罗兰望向侍卫,交代道,“赏赐一枚金龙给他,带他去旅馆。”
骑士离开后,罗兰本想将这事放到一边不管,毕竟五十人的队伍对小镇毫无威胁,仅是为了谈判的话,单放领队进来即可。不过想到培罗既然如此慎重的对待,自己还是随时掌握住使者团的行踪比较好。
想到这里,他招来了闪电和麦茜,让她们一前一后顺路飞往要塞查看情况。
一个时辰后,两位女巫便完成侦查,回到了城堡。
“没有任何发现,”闪电报告道,“路上并未看见五十人规模的骑士队伍,就连落单的骑士都没看见一个。”
“没看见一个咕!”麦茜确认道。
看来他们长途跋涉抵达大城市后,需要给自己找点乐子,缓解下疲惫的身躯。罗兰放下心来,“在使者团抵达前,你们就每天沿路侦查一次把。”他顿了顿,“对了,之前你画的地图完成得怎么样了?”
“大概拼了几百张,差不多都能把索罗娅的房间堆满,”闪电说,“她现在已经把地图移到了后院里,要不要去看看?”
“好啊,”罗兰笑道。
城堡后院已经变成了植物园,自从肖恩带回来碧水港的作物种子后,这里种的东西就更加千奇百怪了。而且为了节约土地和花坛,叶子在上空搭起了木架子,让许多植物像葡萄藤那样,缠绕架子生长,甚至爬上了城堡的半边墙壁。现在城堡背后的墙面上挂着葡萄、苹果、小麦和甘蔗,女巫们没事时便会聚在后院,从墙上掰些水果和甘蔗下来吃。可惜这些作物必须在叶子的魔力下才能生长,只能算不完全成功的试验品。
地图就放在院子中央,足有五六平米,由一张张羊皮纸拼接而成。
“我们就在这儿,”闪电单手搂住罗兰的腰,带着他缓缓浮起,悬空飘到地图上空,“您看到那块巴掌大的灰褐色方块了吗?从空中看,边陲镇就是这个样子。”
“东边和南边蓝色的地方……难道是海?”
“是,不过要翻越一段山岭才能到。”
罗兰心中微微一凛,如果说蛮荒地比灰堡广阔数十倍还算正常,但他没料到,当完整的大地图完全呈现在眼前时,西境居然显得如此狭小。前有绝境山脉,后有大海,简直就像一段夹在天险中的边缘地带。不……不只是西境,他在脑海中将未画出的部分补齐,如果将分割大陆的绝境山脉看成一堵墙的话,灰堡、甚至是整个大陆,都不过是墙后的一小截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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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一行人骑着马穿行在长歌要塞街头。
战斗结束后,城里的居民都躲进了家中,闭门不出,街上半个人影都看不到,显得有些冷清。
“雷曼爵士,你的手没事吧。”坚盾骑士勒文问道。
“问题不大,”雷曼霍斯耸耸肩,“至少还能动。”不过这个动作让他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昨晚的夺门战进行得很顺利,留守要塞东门的卫兵不过二十来人,而且万万没想到敌人会从城内攻来。
号角虽然被吹响,但援军抵达至少要一刻钟,十五位服下药丸的雇佣兵冲上城头,将值守卫兵一个个杀死,雷曼则带领骑士开启城门。昏暗之下,他没有注意到城墙边有道侧门,里面冷不防杀出两名卫兵,其中一人举着铁锤向他扑了过来。
为了方便转动绞盘,他的武器已收入腰间,仓促之下,雷曼只好用手臂抵挡,几乎是同时,另一侧的勒文递出长剑,直刺入卫兵腰间。被这致命的一击影响,挥落的铁锤少了大半力道,可还是在他臂甲上留下了一记凹痕。
当时雷曼并不觉得有多疼痛,夺下城门后,他才发觉右臂难以抬起,解开臂甲,只见前臂已经肿得跟擀面杖一样。
“希望教堂里有可以镇痛的草药,”勒文说,“他们常会准备些稀奇古怪的玩意。”
“比方说,丸子。”另一名骑士多恩凑上来笑嘻嘻说道。
十三位骑士在夜袭中折损了两人,一人重伤,现在正躺在营地呻吟,估计熬不过今晚。总得来说,这样的损失可以接受,雷曼想。如今民兵部队已经进入城内,要塞算是彻底落入自己手中了。
不一会,一行人来到教堂门口,一队百余人的民兵已在此候命,见到雷曼,纷纷露出一脸渴望的模样。
“把药丸发给他们,”雷曼翻身下马,见所有人都接过丸子,才率队登上阶梯,向主堂走去。
“站住,”两名守门的信徒喝道,“神圣之地,不得佩戴武器入内!”
勒文拔出武器,双手递上,“知道啦,这就给你行了吧?”就在信徒伸手准备接过长剑时,他一手突然握住剑柄,猛得向上一挑,对方的两只手便应声而落。
“啊”信徒的惨呼声还未从喉咙里冒出,骑士便已将剑尖刺入了他的喉咙。
勒文的外号虽为坚盾,但一手快剑却鲜逢敌手。
另一名信徒也被多恩割断了喉咙,雷曼踢开大门,面无表情地走进堂厅。
“你们是什么人?”一位穿着白底蓝边祭司袍的中年人迎上前来,面对血淋淋的剑刃丝毫不惧,“竟敢闯入教堂!孩子们,将他们抓起来!”
雷曼冷笑,现在大部分镇民都待在家中,常驻教堂的信徒不过二三十人,面对身经百战的骑士,反抗者只有死路一条。
不等他下令,多恩已经怪笑着拔剑砍翻了一个冲上来的信徒,其他人很快也加入战斗,教堂内顿时乱作一团。见到局势不妙,祭司高喊道,“孩子们,服下圣药,让神明赋予你们击败暴徒的伟力!”
提费科陛下猜得没错,雷曼心中一喜,这里果然也有药丸!只见信徒们眼睛陡然变得通红,脸上绽起了青筋。在药效作用时间内,一个普通人能够爆发出超越人体极限的力量和速度,越是狭窄的地形,就越难应付。可惜,不是只有你才拥有这种东西,他想,好好品尝下你们自己的力量吧。
“让开,”他大吼一声,“民兵队迎敌!”
后面的民兵听到这句话,迫不及待地吞下双色药丸,随后和狂化的信徒厮杀在一起。直到这时,祭司终于变了脸色,“为什么你们也会有……!”
“圣药吗?”雷曼绕过打成一团两团人,单手持剑逼近对方,“这本就是教会的馈赠啊,如果不是你们从中作梗,陛下恐怕早就统一灰堡了。”
“陛下?”祭司瞪大眼睛,“你是提费科的”
声音戛然而止,骑士手中的剑已经刺入他的胸口,穿透了他的心肺。
这场实力悬殊的战斗很快结束,二十多位信徒被屠杀殆尽,尸体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药效消退后,民兵们发出沉重的呼吸声,心满意足地靠着尸体坐下,丝毫不介意肆意流淌的血水。
雷曼愈发觉得手臂沉重起来,刚才那一剑让他感受到了撕裂般的痛楚。有时候他也想要吞下那颗黑色的药丸,来使自己忽略身体上的疲惫和疼痛,不过每每看到服药者的丑态,这个念头便又收了回去。
对于教会出售的这两种药丸,雷曼已经有了深刻的了解。对于一个身体健康的人来说,药丸最多只能生效三次,第一次约一刻钟,之后持续时间会越来越短,同时形成强烈的依赖性。如果长期不服药,身体会逐渐衰退下去,直到死亡。
利用这一特性,他在出发前统一让民兵吃下药丸,迫使他们听从自己的命令,而对药物的渴求能让最软弱无能的农夫也变身成为嗜血的野兽。现在这一百来人已是第二次服用,他们的使用次数仅剩一次。
不过……哪怕三次过后仍不断补充药物,也只能减缓痛苦,而无法逆转这一过程。换句话说,只要吃下第一颗药丸,就相当于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棺材。当然,这一点雷曼是不会告诉这群人的。
毫无疑问,双色秘药是教会的阴谋,提费科陛下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禁止任何骑士使用它。不过它也是统一王国的利器,或者说……是必须品。没有它,陛下就无法战胜同样拥有药丸的嘉西亚温布顿。
当第一次听陛下提及此事时,雷曼还难以置信,他实在无法理解,教会为何要支持两个王室血脉来争夺王位,不过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变故让他愈发认同陛下的判断,如今在西境的教堂也看到了这种药丸,他对此不再有任何疑问教会不打算帮助任何一位王子登上王位,他们想要的是整个灰堡。
“在地下室找到药丸了,四个大箱子,足有几千颗。”将教堂彻底搜刮过一遍后,勒文兴冲冲地回报道,“金龙、珠宝和绸缎也不少,应该是信徒捐献的。”
“把能带走的都带走,带不走的统统烧了,”雷曼吩咐道,“反正这都是罗兰温布顿干的,我们只是帮助教会镇压叛乱而已。”
由于秘药必须依靠教会提供,所以现在还不是彻底撕破脸皮的时候,推给四王子也算是死无对证。为了不让教会起疑心,陛下本人留在了北方,装作听从对方指示的假象,却派出自己携带少量骑士,征召大批民兵夺取西境。
如今教会的兵力全部集中在狼心王国,没空理睬这边的情况,因此必须要尽快统一灰堡,才能抽出力量来抵抗教会的进攻提费科陛下认为,他们向灰堡发起攻击是迟早的事,在这之前,要尽可能存储和收集更多的药丸。同时他还命令王都炼金协会研究秘药成分,争取能够早日仿制它。
现在药丸已到手,此行任务只剩下最后一步彻底消灭罗兰温布顿。(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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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得知有大队人马接近是在第二天上午,闪电的例行巡逻发现了这支缓慢前行的队伍。
“什么,一千多人?”他怔了怔,不是说好的五十人使者团吗?
“嗯咕,”麦茜补充道,“不过骑马的并不多,只有六个!”
“那步行的人……他们穿着和武器呢?”
“普普通通吧,大部分人盔甲都没有,就是普通的麻布衣服,”闪电说,“武器也是各种各样,不过有几百人身后背了把短矛。”
这么差劲的装备水平,难道都是强征的平民或农奴?罗兰疑惑地想,这个时代根本没有针对民兵的专门训练,说白了就是负责为骑士部队搬运粮草和辎重的后勤队,有时还能充作炮灰,消耗敌军的箭矢。
如果提费科想要用武力解决自己,不可能不去了解长歌要塞与边陲镇之间爆发的那场战斗。莱恩公爵联军两百余名骑士都没能摸到小镇的边,更别提这群靠双腿奔跑的民兵了。明知道战斗过程和结果还要向小镇进军,只能说他们有把握突破密集的排枪线。
罗兰不禁想到了教会的药丸。
之前他就猜测过教会在支持自己和嘉西亚的同时,是否连带提费科一并支持了。如果这些人都拥有药丸,情况则会变得完全不一样。
它能在短时间内让人类奔跑的速度接近马匹,同时不畏惧伤痛,也就是说,排枪线将会面对一千多个骑士的冲击,只要有一人冲进队伍里,都会给第一军带来伤亡。
好在现在第一军也不再是两个多月前的军队了。
转轮步枪虽然才换装了一百来把,但火力投送密度已经远远超过燧发枪部队,特别是给射手配备专门的装填手后,进入三百米范围内的敌人将会遭遇连绵不绝的攻击。炮兵队在要塞战后也得到了扩充,由原先的四组变为现在的二十组,每组各配备一门十二磅野战炮改型,增加了倍径,使有效射程提高到了千米以上。
不过罗兰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你们注意到那些步行的人有佩戴神罚之石吗?”
“我不敢离得太近,”闪电指了指麦茜,“这家伙变成鹰后比我看得清楚多了。”
后者摇头道,“没有看到,或许是藏在衣服里了咕!”
“这样的话……”罗兰思忖道,“你再带着夜莺飞一趟吧。只背一个人能有十米左右的飞行高度吧?你就沿着赤水河飞行,麦茜负责前方警戒,遇到过往船只的话由夜莺转入迷雾状态前进。”他望向夜莺,“接近敌人后,你在远距离观察大部队是否有人携带神罚之石,千万不要擅自攻击。”
“是。”夜莺和闪电齐声道。
就在三人准备出发时,罗兰叫住了她们,“记住,安全第一重要,保护好自己。”
“没问题,”夜莺眨了眨眼睛,笑道。
女巫们离开后,他隐隐有些不安,最后那句话是不是太像立旗了?
而且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工作中的重大失误,那就是对长歌要塞的情报掌控太弱了如果不是培罗派出信使,自己很可能会遇上敌人打到门口时才发现的情况。一旦陷入巷战,失去火力优势的第一军很难挽回局面。
自己还太年轻、太简单了,罗兰想,这一环必须在战后弥补上,而且不单是情报,培罗身边也应该安插自己的人手。
王子心绪不宁地坐在桌前,中餐也没有心情吃,直到闪电背着夜莺如精灵般飞入室内,他才松了口气。
麦茜拍着翅膀落在夜莺肩头,高声道:“没有咕,没有咕!”
“没有神罚之石?”
“大部分都没有,”夜莺摘下兜帽,一头金发洒落而出,“我从队伍前端一直观察到末尾,除了领队的十人,民兵队里只有三四处黑色空洞。”
“很好,”罗兰心中立刻形成了一个初步的作战方案,“你们都饿了吧?先去餐厅,想吃什么跟厨师说。”
“蜜汁烤肉咕!”麦茜展开翅膀昂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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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东头外。
凡纳瞟了眼大道两旁忙碌的石匠和工人,“他们到底在建什么东西?”
几百号人先是在地上挖出好几个大坑,接着又在坑边垒起了砖墙,他原以为这些墙两头会连接起来,用于阻隔道路,没想到竟是围着坑砌的。
“管他呢,我只知道又有敌人可以揍了,”柚皮一边将炮架固定到位,一边兴奋地说道。
的确如此,凡纳想。自从上次击败公爵联军后,王子殿下亲手给炮组每位成员都颁发了一枚铜制徽记……不对,是勋章。勋章正面有象征长歌要塞的高墙图案,背面刻着年号和战绩,制作得十分精美,把火枪队的那帮人羡慕坏了。
而且除了这份荣誉外,大家都向上升了一级,如今凡纳已是火炮队队长,掌管着十个火炮小组。而罗德尼兄弟、猫爪和柚皮,则晋升为组长,其中三人被调去了新成立的小组,教导那些入伍新人如何操作火炮。
最令人振奋的是,王子殿下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凡纳在小镇东侧,绝境山脉脚下分到了一块土地,虽然目前还只是一片树林,但地上已经立起了一块石碑,象征此地的使用权已属于他。
所以当得知有敌人想要入侵小镇时,第一军顿时沸腾起来,所有人都摩拳擦掌,希望能在这次战斗中立下功绩。
待到黄昏降临,结束了一天演练的凡纳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靠坐在炮架上稍作休息。整整一下午他都在各个炮组间检查新兵是否有按规章执行开炮步骤,嗓子喊得都快冒烟了。
“喝口水吧,”柚皮递过来一个皮囊。
“谢谢,”凡纳拧开盖子,一饮而尽。
“我想我知道他们要建的东西是什么了,”前者翘起嘴角,得意的说。
“是吗?”他将皮囊还给对方。这时砖墙已砌至半人高,将土坑大致围成一个六边形。不过每面墙在离地三四十公分的位置,都留了一道狭长的横缝,有点像窗口,不过显得略窄了点。“不会是房子吧。”
“说是房子也没错,我刚去问了一位石匠,”柚皮点点头,“他告诉我这是王子殿下想出来的东西,只要火枪队躲在这个半埋于地下的房子里开火,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不过它有个独特的名字,殿下称它为地堡。”(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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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时间很快过去,防线已基本构筑完毕。
罗兰站在阵地后方的高台上,像邪月对抗邪兽时那样,以亲临战场的姿态鼓舞第一军全体将士们。
夜莺由于肩负特殊任务,已带着回音潜入战场,他身边接替保护职责的女巫是安娜。
罗兰自己也穿上了涂层铠甲,腰间还揣着两把转轮手枪。如果不是防线全面崩溃,侥幸冲过来的漏网之鱼很难对他造成威胁。
“敌军离此地大约还有十公里的路程,咕!”巨大的鸽子从天而降,落在他肩头。
“干得不错,继续监视,”罗兰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牛肉干递到麦茜嘴边,她两三下便将肉干啄开吞入肚中,接着展翅而起,向东边飞去。
有了闪电和麦茜的轮流侦查,他对敌军的动向一清二楚,因此可以从容布置战场。
对付嗑药的狂化战士,排成细长的战列线应敌并不稳妥,特别是在闪电的报告里,数百人背负的短矛让他格外在意,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很可能是对方用来先发制人的武器。
一般投掷类武器的射程不会超过五十米,但那是对普通人而言,服下药丸后的民兵能将短矛投出多远,罗兰不大清楚,不过一旦超过百米就会对火枪队造成威胁。所以他干脆选择放下一批地堡,贯彻城市化战术,用建筑堵口,火枪封路,炮火压阵的方式,构筑出一道难以逾越的防线。
水泥足量的情况下,快速修建地堡比垒城墙还要容易,虽然单层砖砌的碉堡在结构上显得有些脆弱,但对于没有携带重型攻城器械的民兵队来说,已是坚不可摧的工事了。
十个地堡呈菱形布置在道路两边,形成交叉火力。每个地堡中配备二十四名士兵,新兵老兵各半,技术娴熟的老兵负责射击,新兵负责装填弹药。索罗娅还为地堡绘制了「光学迷彩」,站在远处观看,地堡和周边环境几乎融为一体,很难分辨出两者有什么不同。
战线后方则是炮兵部队,二十门火炮一字排开,射击顺序依然和上一次相同,根据闪电的信号指示调整火炮射角以及装填相应弹药。
炮击阵地周围还站着一支应急部队,约百人左右,装备燧发枪,用于保护炮兵和后方的王子殿下。
看着防线中精神抖擞、士气高昂的士兵们,罗兰心里略有些感慨。最初瘦弱不堪,为了鸡蛋报名参军的领民们,经过邪魔之月和小镇防御战的洗礼,如今已能肩负起保卫家园的重任了。
“殿下,敌人离我们只有两公里了,”这次飞回来汇报的是小姑娘闪电。
“很好,监视任务就交给麦茜吧,你可以进入树林上空发布炮击信号了。”罗兰点点头,随后转过身,朝首席骑士说道,“传我命令,第一军所有成员,进入战备位置,准备迎敌!”
“是!”卡特敬礼道。
*******************
雷曼觉得手越来越沉了。
前两天还是火辣辣的痛,现在几乎已失去知觉。护甲无法再套上肿胀发青的手臂,被铁锤击中的部位留下了一道红黑色印记,皮肤乍眼望去像泛起了一层油光,有些透明发亮。
应该是骨头断了,他想,再不进行治疗,这条手臂就要保不住了。从教堂里搜出来的镇痛药虽然能缓解痛苦,却不能使断骨重生。他决定等到这场战斗结束就立刻返回王都,那儿有灰堡最好的药剂师和炼金师,他们应该能治好这该死的内伤。
“雷曼爵士,你的手……不要紧吧?”勒文有些担忧地问道。
“看上去吓人而已,”他装出满不在乎的模样,“再说进攻边陲镇也不用我们动手,只要在一旁看着就好了。”
“希望手臂上的疼痛没让你头脑发昏,爵士大人,”多恩嗤笑道,“你想好如何进攻小镇了吗?”
对方的语气让雷曼皱起了眉头,不过现在不是计较这种小事的时候,“根据从奔狼和麋鹿贵族那里打听到的消息,他们主要是依靠一种长距离进攻武器遏制住了骑士的冲锋。这种武器能在骑士提速前就发起攻击,伴有火光和巨响,类似于大型弩车,发射出的投掷物却比弩箭快得多。”
“换句话说,尽管它威力巨大,但同样不能连续射击,对吗?”勒文很快抓住了关键点。
“没错,越快逼近对方的防线,我们受到的攻击就越少,”雷曼点点头,“另外人数也十分重要。据我了解,莱恩公爵的骑士团与征召贵族的骑士加起来不过两百人,最终离冲破防线只差一步,而我们足足有一千五百人。这些蠢货在服药后奔跑速度不比马匹慢多少,因此结果会和上次完全不同。”
“或者这一切根本不会发生,”多恩不以为然道,“罗兰温布顿说不定还在城堡等待使者团的拜访呢,我们只要大大方方的走进城堡,砍下他的脑袋即可。”
“不,他肯定已经注意到我们了,”雷曼斩钉截铁地说,“你难道没发现,这三天里我们没有遇见任何一支商队吗?从长歌要塞出发的商人见到大部队尾巴后选择原地停留或返回还不算奇怪,可没有见到从小镇出发的商队就不同寻常了。这只能说明,王子封锁了边境线。”
“现在你明白陛下为什么选雷曼爵士担任队长,而不选你了?”勒文嘲笑道。
“好吧,看来你的脑袋暂时没有问题,”多恩耸耸肩,“这样也好,比起只杀死王子一个人,干掉那些胆敢反抗提费科陛下的贱民显然更有意思。
“雷曼爵士,前方发现了边陲镇的兵马,”负责侦查的骑士回报道。
“走,我们去看看,”雷曼催动坐骑上前。此时小镇城堡的轮廓已隐隐可见,道路尽头似乎有人影走动,他掏出瞭望镜,仔细观察对方布置的防线,“那些带轮子的玩意,应该就是情报里所说的长距离攻击武器了,不过数量看起来要多得多。”
“让所有人直接冲上去吗?”勒文问。
“这条道路有些狭窄,恐怕容不下全部民兵,”他望向右侧的树林,“可以分出一部分人,从林子里绕过去,速度慢些也不要紧。若能从侧面形成夹击,这道防线撑不了多久。”
就在雷曼准备下令调整队伍之际,眼角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了一抹白色的身影。
他怔了怔,这是……断臂产生的幻觉吗?偏过头,那竟是一名女子。她头戴兜帽,全身笼罩在白色衣袍之下,还没来得及开口,一道火光突然从她手中乍现。
雷曼只感到头部像被铁锤猛得敲中了一般,世界旋转着陷入了黑暗。( )
“全体冲锋!”几乎是同时,雷曼的声音大喊起来。
勒文怔怔地看着从马上跌落的雷曼霍斯,他的脑袋后半部完全炸开,露出红白相间的黏糊物。残破的头盔落在一边,顶部绽开碗口大的破洞,似乎没有起到任何保护作用。
“冲啊,都给我上!”接着勒文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不对,自己根本没有说话!勒文捂住嘴巴,望向身后,民兵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吞下药丸,开始奔跑,仿佛一堵人墙正朝他涌来。
是女巫,他意识到,女巫模仿了他的声音。“不要冲,都停下!”他大喊道。
然而这声音在汹涌的人潮中如同细小的水花,有些人听到他的命令停了下来,但更多的人继续向前冲锋。
“快,快冲,往中间突破敌人的防线,小镇任由你们掠夺!”不只是他的声音,多恩和其他骑士的声音不约而同的响起,而且这声音盖过了所有喧哗,犹如直接在耳边嘶吼一般。
队伍里也爆发出阵阵呼声,像是在配合这道命令,众人此起彼伏地喊着“掠夺”的口号,不知道是谁开的头,但很快便响彻全队。局面已彻底失控,勒文再怎么喊叫,也全被淹没在众人亢奋的吼声中。他必须全力控制马匹,才能避免自己不被洪流带走,民兵们如同失去了理智,朝大道中央涌去。
不,不对,他们本来就没什么理智,特别是在有人引导的情况下,服完药后会进入极度兴奋的状态,任何杀戮都会刺激他们更进一步。开始还有人避开倒在地上的雷曼,到后来众人已是直接从他的尸体上踩过去。勒文想要寻找多恩等人,却发现他们已被人流冲散,不得已之下,他只好先顺着队伍前进方向,逐渐向树林一侧靠去——如果陡然将马匹打横,很可能会被力量提升了数倍的民兵撞倒,那时候想要再爬起来就难了。
从队伍中脱离后,勒文环顾四周,想要将这个制造混乱的女巫找出来碎尸万段。在他看来,这绝对是女巫的阴谋!
吃了药丸的一千五百人一窝蜂地朝冲向小镇防线,对王子来说同样是一波致命的突击,就算对方新式武器数量众多,也架不住如此多的人,最终结果肯定好不到哪里去。双方都吃亏的情况下,显然是女巫乐意见到的局面,所以才会从中作祟,诱使大军擅自前进。
“杀死雷曼和制造混乱的女巫应该不是同一人,”他望向身边为数不多的民兵——他们都是站在队伍最前面,目睹了雷曼倒下,以及听见自己喊停止命令的那批人,不过比起庞大的军队,逐渐靠拢过来的还不到三十个,“一人的能力应该是隐藏身形,一人则是模拟声音。一个女巫不可能拥有两种能力,去把后者找出来,我要亲手撕碎她的喉咙!”
……
布莱恩从射击窗口中可以看到敌人愈来愈近,排在前面的地堡已经响起了枪声。
他守备的位置位于菱形的中间,必须等敌人经过道路旁紫色的标志物时才能开火——这种等待让他心急如焚。
走到另一边窗口,布莱恩向后方遥望,炮兵阵地上不断腾起白烟,一声声巨响如雷鸣般滚过。他们是最先忙碌起来的一批,十二磅炮的射程几乎覆盖整个战场,仔细倾听的话,甚至还能听到炮弹划过空气的啸音。
“天哪,他们跑得真快!”
“看那家伙,被炮弹削断了手还在向前跑。”
“殿下说得没错,这还算人吗?简直跟邪兽一样。”
由于第一军在战前动员时就被告知,敌人都是服用过教会狂化药丸的疯子,所以对方迎着弹雨冲锋的阵势不仅没有吓倒众人,反而他们让充满斗志——毕竟第一军就是在对抗邪兽中成长起来的。
“队长,他们快到了!”有人提醒道。
布莱恩连忙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将步枪架出窗口——比起原先打一枪就需要装填一次的燧发枪,殿下发放的新武器简直有了质的提高,他可以一口气打完五发子弹,将弹巢丢给后面的新兵,再接着打完备用的五发,这时新兵应该也把子弹装填好了。
不过殿下曾在训练时强调过,只有当敌人逼近一百至五十米时,才能用这种方式进行火力压制。远距离射击时应尽可能提高准确度,因为转轮步枪的子弹制造十分麻烦,每个人配给都有限。
布莱恩深以为然,装填火药的铜壳前细后粗,而且几乎每一个都一样。铁匠绝对做不出这么精巧的东西,他知道这必然出自女巫之手。平时大家都会把子弹壳收集起来,上交给铁斧,而射击训练后,必然有复装练习。一群人围坐在营地中央,按操作规范将底火、火药和弹头依次塞入分发下来的弹壳中,组装成新的子弹。因此他也舍不得将弹药胡乱消耗在难以命中的目标上。
当敌人越过紫色标志物时,布莱恩深吸了一口气,“自由射击!”
士兵等待这个命令已久,他们迫不及待地向瞄准好的目标扣下扳机,一时间,地堡里被枪声充斥。最先越过火线的敌人被两侧交错的子弹击中,血花从腰间冒出,蹒跚两步后栽倒在地。显然他们能比常人承受更多痛苦,但面对大口径子弹射击时仍无济于事。
布莱恩注意到有数人跳上了前排地堡的顶端,想从背后偷袭里面作战的士兵,然而一道厚实的铁门将其阻拦在外。他毫不犹豫地调转枪口,将这些暴露身形的狂徒挨个击毙。地堡菱形布置的原因就是可以互相掩护,妄图绕背的敌人都会遭到后方地堡火力的绞杀。
“小心,投矛!”忽然有人喊道。
布莱恩看到一片密密麻麻的黑影从敌方大部队中央窜出,在空中越过最高点后,朝两旁的地堡群坠来。
这距离,恐怕有两三百米了!他下意识地将头缩近坑里,只听到头顶响起一连串噼里啪啦的声音。这波攻击后,他站直身子,发现没有一根短矛被掷入堡内。前方地堡的情况也差不多,只有几根短矛插在墙上,犹如孤零零的羽毛。
“看起来挺吓人,这根本没什么用嘛,”众人哄笑道。
就在这时,布莱恩看到一名敌人冒着一连串溅射飞扬的尘土中逼近自己所处的地堡,躬身弯腰,将手中的短矛平掷而出,武器脱手的瞬间,他也被密集的弹雨击倒。
“低头!”他警告声未落,这记投矛就恰巧穿过了射击窗口,至直刺入一名射击手的胸口,后者发出一身闷哼,仰倒在地。( )
“雀斑!”有人喊道,“他受伤了!”
“不要去动他!”布莱恩吼了一声,“我来检查他的伤势,你们继续射击。”
他将步枪交身后负责装填的新兵,弯着腰渡到对方身边。伤者神志还算清楚,哆哆嗦嗦地问道,“队长,我……我会死吗?”
短矛斜着刺入了他胸口偏下的位置,不清楚有没有造成贯穿,见他呼吸还算畅通的样子,应该没有伤到肺部。文化课时,王子殿下曾简单讲述过人体各个器官的作用,以及受伤时的应急措施,像这样的情况,他能想到的最好方法就是放着不动,等到战斗结束后让娜娜瓦小姐来治疗。
“痛吗?”布莱恩问道。
雀斑艰难地点了点头。
“能觉得痛就代表不会死,”骑士将手放在他的额头上,“你应该知道娜娜瓦小姐的能力吧?”
“嗯,”雀斑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大家平时都……想看到她,这么说来……我,我也能见她一面了。”
“没错,所以你要坚持住。”
布莱尔说完后重新回到射击窗口前,新兵担忧地向后望了一眼,“不用把短矛拔出来吗?”
“拔出来反而容易造成大量出血,等你学到这些时自然会明白,”他顿了顿,“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尽快击溃敌人。”
……
罗兰站在高台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敌人像潮水一般向小镇涌来。
他们每越过一排地堡,速度便会减缓不少,当越过第三排地堡时,敌人的腹翼已完全暴露在射手交叉火力之下。
回音的作用十分明显,尽管队伍被拉成了长条状,可大部分人仍按照女巫不断发出的「集中冲锋」命令,在大道上奔行。
每一刻都有成批的人倒下,而他们对此束手无策。面对刀剑矛枪无法破坏的防御工事,提费科的民兵部队只能忍受伤亡,继续前进。
第三排地堡之后的三百米,便是炮兵阵地——在这个距离内,属于霰弹覆盖的死亡区域。
天空中的闪电已将旗帜换成了鲜艳的红色。
二十门火炮的射角被放平,向前方喷出火焰和浓烟,罗兰大致估算了下,动作最为娴熟炮组能在二十秒内射出一发霰弹,差一点的则在半分钟左右。乍看起来似乎和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优秀炮组射速接近,不过后者的每分钟三发成绩是在实心弹射击中的表现,许多时间被用在了火炮复位和反复瞄准上。发射霰弹时无需瞄准,不用擦拭炮膛,射速还可以提得更高。
可对于敌军来说,这已是个恐怖的射速,霰弹对于无甲目标的杀伤格外惊人,几乎每颗铁丸都能穿透两到三个人,药丸虽能抵御痛苦,却不能抑制恐惧。当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被打成筛子,即使满心兴奋和对杀戮的渴望也无法再压制生命体本能的恐惧,更何况他们原本就不算什么意志坚硬的钢铁部队,没有了药丸,这些人不过是一群未经训练,缺乏实际战斗经验的平民。当一半人躺在冲锋路上时,敌军开始出现了逃亡者。
恐惧就像瘟疫般迅速蔓延开来,有了第一个,很快就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前锋线完全停止了前进,开始调转方向,朝后方溃退。炮兵组再次更换实心弹,对准道路中心开火,而地堡中的火枪队一直没有停止射击。
大道上倒下了成堆的尸体。
……
勒文满腔怒火逐渐冷却,他开始感到害怕起来。
二十多人起初发现了那名制造混乱的女巫,她穿着一身奇怪的衣服,在树林里潜伏下来时几乎和周边景色融为一体,如果不是对方在跟着大部队向前移动,一直引导众人向道路中央靠拢,自己的人几乎没可能发现她。
即使这样,她也给勒文造成了极大的麻烦——他发现,女巫模仿的声音飘忽不定,并不需要从口中发出,有时候在左边,有时候在右边,甚至还会从自己脑后响起。内容也是多种多样,诸如模仿自己的口音发布命令,或者某位民兵的惨痛呼救。
可就在他们想要围上去抓住对方时,那名白衣女子再次出现了。
勒文重温了雷曼霍斯眨眼间被毙于身前的震撼情景。
她手中握着一把银白色的「轻弩」,只要迸发出火花和巨响,就会有一人倒下。
包围的口袋被瞬间撕碎,所有人一时间都成了惊弓之鸟。盔甲无法抵御,盾牌也不起作用,勒文手中握着的包铁圆盾被打碎半截,铁皮上的漏光小孔告诉他,对方的武器威力有多么惊人。能与之比拟的,恐怕只有双手重弩了。如果不是下意识地低头躲避,估计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
但重弩不能接连发射啊!
白衣女巫时隐时现的能力,搭配上不用装填的恐怖武器,让勒文意识到自己毫无胜算。一旦这种意识占据上风,怒火便像遇到了寒风般迅速熄灭。
“吃下药丸,趁她现身时杀掉她!”
嘴上这么喊着,勒文自己却向后退却,待她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民兵身上时,猛得朝树林外跑去。
还是和大队人马待在一起比较安全,她绝不敢在人群中袭击自己!
这树林也生长得十分诡异,茂密的野草差不多没过膝盖,下面还布满藤蔓,一不留神便会被绊倒。一路跌跌撞撞地冲出林子,勒文眺望前方,想要与大部队汇合,眼前的情景却让他目瞪口呆。
药效还未结束的民兵们正在后撤……不对,应该说正在逃窜。跑得慢的,或者还未反应过来的人都被挤倒在地,遭到后来者无情的踩踏。冲锋的时候像奔马,逃跑时同样如此,汹涌的人潮激起了漫天尘土,他根本不敢上前阻拦。
到底发生了什么?勒文不敢置信地愣在原地,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千五百人就全面溃败了?这还是在服用药丸的情况下!难道王子的部下都是怪物吗?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踩在杂草上的声音,他咬咬牙,猛得拔剑朝身后刺去——生死关头,这记快剑比以往还要快上几分,犹如一道闪电,迎接他的却是刺眼的火光。剑身被什么东西打得粉碎,火花四溅,接着握剑的右手传来一阵刺痛,指尖的触感瞬间消失。
当视线移到手臂上时,勒文才发现自己的半截胳膊不翼而飞,红白色的肌肉和骨头暴露在外,像是盛开的蛇草花。白衣女子面无表情地朝他走来,而他情不自禁倒退两步,随后被绊倒在地。
女巫一只脚踩在他肩头,冰冷的武器抵住了他的额头,从这个角度,勒文看到了对方隐藏在兜帽下的面容。
好……漂亮。
在枪响前,这是他最后的念头。(未完待续。)
罗兰考虑到药丸的作用,并没有第一时间命令第一军追击,而是派出闪电和麦茜监视对方的情况。
防线上的伤兵立刻得到了救治,整场战斗下来,只有五人负伤,并且都是被投矛击中,其中四人来自炮兵队。令他欣慰的是,敌军在逼近到一百五十米左右的那波投矛没有让炮兵们一哄而散,而是伏低身子,借助炮架躲避短矛,并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新投入作战。
娜娜瓦一直留守在防线后待命,特别是当敌人掉头逃跑时,她不顾隆隆的炮火声,带着提古子爵跑向炮兵阵地,救治那些被短矛刺中的伤者。很难想象,半年前她还是个见血就会头晕目眩的小姑娘。
最终五个人都活了下来。在一片欢呼声中,许多士兵对她致以军礼,目送她离开战场。
事实上,这场战斗比对付公爵联军要轻松不少,没了药物,陷入成瘾状态的民兵表现得极为不堪,一些人甚至跑出两三公里后便往地上一躺,再也不愿意动弹。
追击部队很快将他们全部聚拢起来,一齐押往长歌要塞。在这期间,第一军还俘获了两名骑士,他们虽然没有吞服药丸,可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念头,面对不断逼近的追兵,他们干脆选择了投降,并要求写信给家族以获得赎回的机会。
抵达长歌要塞是在四天之后。
根据审问投降骑士得来的情报,夜莺轻松瓦解了留守要塞城堡的部队。队长被当场击毙,一百余民兵慌乱中作鸟兽散,随后落入了第一军在大门口设下的伏击圈。
罗兰的手下在城堡地牢中找到了被囚禁的培罗,他显得有些憔悴,大概是担忧和焦急所致,不过鉴于金银花伯爵的贵族身份,他并没有遭受什么非人对待。
时隔近三个月,王子再次见到了这位代理人。
“殿下,能见到您真是太好了,”培罗惴惴不安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他把这些天所经历的事情都细说了一遍,“不知道提费科的那几位使者……”
“都死了,“罗兰靠在椅子上漫不经心道,“另外他们带来的一千五百人,有一大半死在小镇边境,剩下的目前正关在要塞监牢。”
听到使者团全部覆灭的消息时,培罗显得有些意外,“殿下,您这么做的话,恐怕新王……不,您的哥哥会视您为眼中钉了。”
“所以我应该束手就擒,乖乖返回王都,任凭他摆布吗?”罗兰的双眼直视对方。
后者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不,殿下……”
“从他派兵踏上西境的那一刻起,就已是我的敌人了,”王子平静地说道,“提费科温布顿为了夺取权力,行事只会越来越迫切,他急需土地和爵位分给那些支持他的贵族。如果只为了享乐,你又何必代我管理这座要塞?你应该很清楚,只有当我成为灰堡之王,你在西境的地位才能稳固入山。”他顿了顿,接着说道,“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再发生,我需要组建一支军队来防卫要塞。”
“军队?”培罗怔了怔。
“没错,不是骑士,而是由平民组成,专职作战的军队。”罗兰将自己的打算缓缓说出,“你从要塞挑出一支三百人的队伍,由我的部下训练他们如何作战。这三百人的要求是:必须是平民,未犯过罪,不是教会信徒,十六到三十岁之间,身体无残疾。在训练期间,他们会居住在边陲镇,武器也由我来提供。你的骑士和巡逻队今后只负责城市治安,更多的细节写在这上面了,”他递给对方一张羊皮纸,“你可以按上面的内容发布公告,进行招募和筛选。”
想要将城防控制在自己手中,显然驻扎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是最合适的做法。但第一军人数太少,防守边陲镇都嫌不够,更别提分兵驻守长歌要塞了。所以让对方提供人手,自己进行训练是一个折中的选择。
夜莺的测谎能力可以保证队伍的纯洁性,新式军队的训练方法和思想教育则能让这批人快速形成战斗力,配备武器为即将淘汰的前装燧发枪,即使被敌人缴获也问题不大。除此之外,这支军队还能够肩负起信息和情报传递的任务,只要有人试图进攻要塞,罗兰就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我明白了。”培罗点头道。
“你筛选出来的人员,我会进行复核,不要试图往队伍里安插眼线,这种做法毫无意义。”罗兰警告道,“你之前派来的那些探子,现在都已经进了矿山。如果再出现类似的事……”
“不,殿下,”对方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我保证不会了。”
“接下来是教会,”王子满意地靠回椅子上,“你大概还不知道,要塞大教堂被提费科的部下纵火焚毁,泰罗大祭司也被他们杀死,现在那儿只剩下一片废墟。”
“他们竟然烧毁了教堂?”培罗被这个消息惊呆了,“这……我得向赫尔梅斯汇报才行。”
教会律法规定,国王和领主有义务保护当地教会设施不受侵害,若无力阻止时,应当立刻将消息报告给圣城。对于精通律法的前任大使先生来说倒也算得上是正常反应,而且这种事情根本无法隐瞒,恐怕要塞里的虔诚信徒事发当天就已经将密信发往圣城了。
“的确应该汇报,但信的内容需要适当调整下,”罗兰翘起嘴角,“你只用在信里说明,袭击者是提费科温布顿的部队,他们在劫掠、焚烧教堂后不久便离开长歌要塞,不知去向即可。另外,你把这个东西随信附上,”他从衣袋里掏出一枚药丸,递给培罗,“就说是从教堂附近捡到的东西,他们自然会明白。”
“这是……什么?”
“教会的秘药,也是提费科的目标。它能让普通人在短时间内爆发出超凡的力量,但药效消退后,服用者会慢慢衰竭而亡,”罗兰简单解释道,“提费科想靠这种药物强化军队,稳固他岌岌可危的王位。教会见到这枚药丸,自然会明白他的意图。”
至于会不会采取措施,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遵命,殿下。”培罗将丸子收入怀中应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