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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濬不理会这茬,说道:“不急,先给我们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将货物卸下,然后好生歇一歇。”

    “那好,诸位随我来。”

    阿普杜拉带着长孙濬等人穿街过巷,来到城东一处多加库房连绵的地方。

    这大马士革城到处都是商贾,马车牛车骆驼在城中穿梭不停,各式各样的牲畜和人的粪便布满了街道两侧,大一些的主干道还好,那些个小巷简直臭气熏天,在严寒的冬日里尚且如此,到了夏天的情况简直不敢想象……

    最要命的是这些大食人根本不在乎这等恶劣的卫生条件,即便是走路的时候不小心一脚踩了还冒着热气的粪便,也只是跺跺脚,浑不在意。

    长孙濬一路行来都是捂着鼻子,那股子味道熏得他差点呕吐。

    与之相比,大唐即便是那些个地方府县也比这干净得多啊……

    心里对大马士革的憧憬已经彻底消失,原本还有一份见识一下西方名称的祈盼,如今身临其境,顿时觉得不过如此,只恨不得赶紧将父亲交代的人物及早完成,然后踏上归途。

    宽广厚重、灯红酒绿的长安才是他这样的勋贵最应该待的地方,那个阿普杜拉居然还说这大马士革“人间若有天堂,大马士革必在其中;天堂若在太空,大马土革与它齐名”,更吹嘘什么“天神宠爱谁,就把谁安顿在大马士革”……

    就这也能成为天堂?

    “天神”若是见识了长安洛阳的雄伟,领略了姑苏钱塘之繁华,再是厚脸皮也说不出这样的话语……

    安顿好了住处,大半天的时间都过去了。

    长孙濬带着阿普杜拉寻了一处食舍将就着对付了一口,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他都不愿意吃,只是要了一根羊腿,就着透着酸馊的浊酒,勉强吃了一顿。

    这会儿长孙濬更是无力吐槽了,“天神宠爱谁,就把谁安顿在大马士革”这句话根本就是扯淡,在他看来,“天神”把谁恨到骨子里,才会将他弄来这大马士革遭罪。

    只要想想长安的美食,长孙濬便归心似箭,一刻都待不下去了……

    抹了抹嘴,他看着阿普杜拉问道:“你当真有一个当将军的亲戚?”

    阿普杜拉咽下口中的食物,点头道:“当真如此,绝不骗人,公子是有什么事情要办么?”

    长孙濬身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玉佩,放在阿普杜拉面前:“岂是吾乃大唐之使者,万里迢迢而来,半路遇上盗匪劫路,厮杀一番方才摆脱,但也丢失了国书印信。所以,若是你能够帮助我见到穆阿维叶,不仅仅是这枚玉佩,我这一次所携带的所有货物,就都是你的了。”

    “……”

    阿普杜拉下意识的就像拒绝。

    开什么玩笑?如今的穆阿维叶已经是大食国的哈里发,刚刚从圣地麦加返回不久,据说正担忧上一任哈里发的死忠前来刺杀,所以整个王宫的警戒异常严密,岂是谁都能见的?

    可是看着桌上的这枚玉佩,这可是极品的羊脂白玉,整个大食国最尊贵的贵族才能拥有。

    还有刚才卸到库房里的那些产自大唐的轻盈华丽的丝绸、莹白如玉的瓷器……

    阿普杜拉使劲儿咽了口唾沫,想了想,说道:“这件事我无法决定,你将这枚玉佩送给我,然后我拿着它去见我的亲戚,看看能否打动他让他想办法。你刚来大马士革,不知道城内的情形,穆阿维叶刚刚就任哈里发,政权未稳,不是谁想见就能见。”

    至于得了这块玉佩能否完成事情……他不会给出承诺。

    反正这大马士革乃是他的地头,若是没有自己的帮助,眼前这个汉人一点见到穆阿维叶的机会都没有。

    他吃定了这个汉人,不仅是这块玉佩,连带着那些丝绸和瓷器,也都得吞进肚子里去……

    长孙濬看着阿普杜拉,微笑道:“我家里是大唐的豪族,财富无数。此次奉大唐皇帝之命前来大马士革,半途却丢失了国书印信,这是大罪。所以只要你能够帮我见到穆阿维叶哈里发,不仅仅是这才财物,待到我回归大唐之时,你可亲自与我同行,抵达长安之后,我会再加一倍谢礼,决不食言。”

    阿普杜拉一颗心霍霍跳动,嘴唇干涸。

    唐人都这么有钱的吗?这枚玉佩与那一些丝绸的价值几乎相等,还有那么多的瓷器,居然还要再加一倍……

    “你等着我!”

    阿普杜拉再也按耐不住对财富的渴望,将那枚玉佩揣进怀里,起身便小跑着出了食舍,径自去寻他那个担任守城将军的兄弟。

    食舍里,亲随有些担心的说道:“公子,那玉佩价值不菲,若是此人心存贪念,据为已有之后却不肯办事……”

    长孙濬摆了摆手,叹气道:“一枚玉佩而已,就算是十车丝绸十块玉佩,又算个甚?这鬼地方屎尿熏天肮脏贫穷,就连吃的东西都难以下咽,还有这酒,啧啧……我是一天都不愿意多待。就让这个阿普杜拉试试吧,若是不行,咱们再找别的门路便是。胡人视财如命,咱们那么多的丝绸和瓷器,总有人能够牵上线的。”

    亲随自然不敢多说。

    这位公子平日里养尊处优,此番万里跋涉来到大马士革,一路上遭的罪怕是早就受够了,若非担忧家主的惩罚,顾及半路就扭头回去了……此刻既然已经到了大马士革,舍弃多少钱财都无所谓,只要将任务办好,那就算是功德圆满。

    返回住处,长孙濬嫌弃的将充满了古怪味道的被褥都给扔到地上,裹着自己从秦长庚那里带走的毛毡躺在床榻之上,好在亲随们寻来一些木柴在壁炉里点燃,否则能将他给冻死……

    昏昏沉沉的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瞅瞅外头天色微黑,浑身不得劲。

    没有青盐漱口,没有清水濯洗,没有丫鬟梳头……正在长孙公子扒拉着自己的头发抓虱子的时候,外头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有人敲门之后进来,正是去而复返的阿普杜拉。

    长孙濬精神一振,问道:“如何?”

    阿普杜拉一脸难色,叹息一声,道:“我那兄弟说了,此事非同寻常,难度太大,几乎不可能,他想与您见一面。”

    这种话长孙濬整日里听过无数次,前头所有的一切都不必在意,只要关注最后一句就行了。

    若是不可能,为何还要与自己见一面?

    长孙濬瞬即起身,披上皮裘,道:“头前带路。”

    只要能够见到穆阿维叶完成父亲交待的任务,现在他什么代价都愿意出,只求赶紧回返长安,离开这个该死的大马士革……

    阿普杜拉心中一喜,见到长孙濬的神情愈发放心,你只要着急就好,只要着急,就得由着我们敲上一笔狠的……

    *****

    城中一处宅院内,长孙濬见到了那位据说是阿普杜拉兄弟的守城将军,阿兹米。

    阿兹米三十左右年岁,一脸虬髯盘曲滋生,脸上油腻腻的好似半年不洗一次脸,头发用白巾包裹,那白斤已经脏的变成了淡黄色……

    虽然形象差了一些,但是坐在案几后面背脊挺直,两只铜铃也似的牛眼光芒闪烁,倒也有几分统兵将军的气势。

    长孙濬进了屋子,鞠躬施礼:“在下大唐使者,因半路丢失国书印信无法觐见哈里发陛下,故而恳请将军帮助。事成之后,必有重礼酬谢。”

    阿兹米嗯了一声,开口道:“阿普杜拉已经说了你的处境,我心中知晓,请坐。”

    一开口,下了长孙濬一跳。

    这位大马士革的将军居然说了一口流利的汉话,虽然口音如同阿普杜拉一般怪异,但的的确确听得懂。

    送了几口气,长孙濬坦然坐在阿兹米对面。

    阿兹米一双眼睛上下打量着长孙濬,也不说话,直将长孙濬看得心里发毛,忽听阿兹米说道:“今早有一队汉商在城外五十里处的沙丘被人劫杀,且放火将尸体付之一炬……是你做的吧?劫杀商贾、杀人越货,在大马士革,这是死罪,必将处以绞刑!”

    长孙濬吓得差点跳起来!



    由长安来此的一路上,长孙濬已经对于大马士革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

    虽然号称是“西方的明珠”,被“上帝祝福的土地”,实际上这个城池相当的愚昧落后,西方人更是从未经受过儒家思想的教育,不懂得何谓“仁义礼智信”,他们信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谁的拳头大谁就说话算。

    这里的人根本不懂得创造的意义,认为遥远的东方所讲究的那些个仁义道德根本空虚无物,没有了就去抢,谁强谁有理,谁弱谁该死,何必那般假仁假义、虚与委蛇?

    所以他们固然远远落后于汉人,却从来都看不起汉人。

    所谓的法律制度更是形同虚设,只是为了上位者可以更好的奴役平民奴隶而创造出来的工具罢了。

    故而像是汉人自相残杀这种事,大马士革人从来都不在乎。

    他们只在乎有没有人到大马士革来经商,能否给他们带来财富,至于汉人是死是活,他们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由此,长孙濬才敢悍然在距离大马士革不远的地方将秦长庚的商队尽数屠杀……

    长孙濬心里发虚,强自镇定道:“在下对此完全不知,更没有劫杀什么商队,将军想必是弄错了。”

    阿兹米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长孙濬,沉默不语。

    长孙濬干咳一声,说道:“在下自长安而来,不慎中途丢失国书印信,故而恳请将军代为请示贵国王,事成之后,必有重礼酬谢。”

    他可不能在商队被杀一事上纠缠,大马士革人的确不会管汉人的死活,可这人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万一起了贪念想要将自己抓捕下狱,然后敲诈勒索一番可怎么办?

    自己可是个玉器啊,万万不能摔碎在这大马士革的地界上!

    还是赶紧提出正事吧,也好让这个阿兹米知道,你想要钱,我有的是,完全可以帮我办事来获取酬劳,而不是盯着商队劫杀一事敲诈勒索……

    好在,阿兹米固然粗鄙,却并不愚笨,脑子里转了转,也想明白了其中的关节。

    这个汉人身在万里之外,纵然家中财帛如山,但远水抵不了近渴,难不成还能让他给长安的家中写信,千山万水的送到大马士革来赎人?

    这么做倒也不是不行,反正将其关在箭雨等着他家人前来便是,但如此一来势必弄得满城风雨,一旦这件事传到哈里发耳中,自己恐怕难逃责罚。

    对于东方那一片富饶的土地,哈里发早已经垂涎三尺。虽然前番发动的战争未能取得占据西域诸国直逼大唐国都的战果,半途因为圣地麦加发生的动乱不得不班师回朝,但这番心思却从未减弱半分。

    反倒是因为意外登上了哈里发之位,扺掌阿拉伯帝国广袤的疆域和强盛的兵力之后,愈发亟不可待。

    而哈里发对于大唐的觊觎,并非是一片尚未蒙面的土地,哈里发对于土地的渴望与前任绝不相同,他更看重实实在在的财富。

    谁都知道丝绸之路是一条流淌着黄金的通道,而丝路的起点大唐的长安,更是天下财富汇聚之所。

    无数到过长安的胡商都在描述着那座城市的雄伟和富庶,若是能够将其征服,将会获得多少财富?

    而前番在碎叶川的战争,也使得哈里发见识到了唐军的强悍,由此心生顾忌,在内部尚未稳固之前,不会贸然去征服那个有着无数军队的强盛帝国。

    但是攫取财富的过程是不能中断的,于是,阿拉伯帝国境内的所有城市,都被下令要善待汉商,尽可能的吸引更多的汉商来到阿拉伯帝国通商贸易,加速财富的流通,使得帝国获取更多的税赋。

    所以若是被哈里发知晓自己为了敲诈财富将汉商软禁关押起来,必定不会饶恕自己……

    心中念头转动,阿兹米说道:“哈里发乃帝国之首领,更是上天在人间的使者,身份尊贵无比,岂是谁想见就能见的?便是我们这样的武将,平素都难以见到哈里发一面,似你这等外臣更是痴心妄想。很难,很难。”

    长孙濬心中鄙视,还是阿普杜拉那一套,先强调困难,然后又留下话口……这些愚蠢的大马士革人难道就不会一点别的套路么?

    “我们汉人有一句话,叫做‘朋友有疏财之义’,只要将军能够帮我这个忙,那么将军便是我的朋友,只要您开口,多少谢礼都不成问题。”

    如今在长安盛行一句话:“凡是钱能够解决的问题,那就都不算是问题”。据说这话最初出自房俊之口,后来传扬开来,被许多人奉为圭臬。

    乍听上去似乎有些狂悖,然而仔细思之,却又不得不承认的确很有道理。

    当一个人稍微达到一点较高的层次,就会发现财富累积起来其实相当容易,予以相比,一些官场上或者规则中的事情反倒更加难以处理,若是能够用钱打开道路、解决问题,何乐而不为呢?

    阿兹米一听,顿时笑逐颜开,脸上的冷酷严肃瞬间消失,抚掌赞叹道:“你们汉人的确聪明,这么精辟的道理唯有你们能够想得到。既然阁下将我当做朋友,那么我也不藏着掖着了,一口价,黄金一千两,阁下意下如何?”

    长孙濬差点没将自己的舌头给咬掉,他吃惊的瞪着阿兹米,这个人掉眼前儿里么?

    这个年代限于矿石开采的水平低下,所以金银产量极其稀少,东西方皆是如此,故而极其珍贵。

    大唐官方对于金银铜的兑换值是一:十:十,前两者的单位是“两”,后者的单位是“贯”。一贯等同于一千文,也就是说一两黄金价值一万钱。这还是官方的定价,事实上由于金银奇缺,绝大多数时候作为流通货币的都是铜钱和布帛,实际的兑换价格还有上涨一些,大抵在一两黄金兑换一万二三千钱左右。

    这个阿兹米张口讨要一千两黄金,那就是一百余万贯,一千余万钱……

    就算是用马车来拉,也得数十辆马车才行。

    即便是长孙家家大业大,一时半会儿的凑够这么多的先前也不容易……

    长孙濬却面无难色,慨然道:“在下出使大马士革,身上不可能带那么多钱,若是将军信得过我,大可以等到在下返程的时候,派亲信心腹跟随,只要一到长安,必定如数奉上,绝不推迟。”

    “哈哈,阁下以为我是个粗人,就那么好糊弄么?”

    阿兹米咧嘴笑道:“等到你回了长安,若是一心耍赖,我又能奈何?那可是长安,大唐帝国的都城,雄兵百万固若金汤,就算是咱们的哈里发也只能望而兴叹,更何况我这个小小的将军?”

    长孙濬蹙眉道:“将军这可就难为我了,此次出使,路途遥远轻车简从,没谁会携带那么多钱在身上……”

    话说一半,便被阿兹米打断。

    阿兹米凝视长孙濬,收起笑容,冷冷道:“莫要再拿这等话来诳我,在担任这大马士革的守城将军之前,我的职责便是负责城东的集市,整日里与汉商打交道,所以才学会了这一口汉化,汉字也能识得几个。据我所知,大唐的天使无论出使哪国,都会有皇帝节旄随行卫队,以彰显大唐皇帝君临天下之尊贵……阁下身边不过区区数十人,既无国书,又无节旄,还要屠杀一队商贾劫掠其马车货物用以伪装身份,你说你是大唐使节,骗谁呢?”

    长孙濬无话可说。

    千算万算,他没有算到自己的一举一动居然都被大马士革人所掌握,落入了极其被动的局面。

    只得说道:“我身上的确没有这么多钱,回长安之后奉上,将军又担心我耍赖,那依你之见,该当如何?”



    阿兹米道:“很简单,你此刻便写下书信,让亲随送回长安家中,令家中准备酬金送到玉门关。然后我带你去见哈里发,之后我会请求哈里发出使大唐,然后再玉门关外交接这一千两黄金。”

    这算盘打得铛铛响,的确精明。

    首先这是将他长孙濬当做人质,等到了玉门关外,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做不了假。其次因为有大食国的使节团,无论大唐与大食国的关系如何,都不可能为了区区一千两黄金便悍然屠杀使节,尤其是对于大唐这种素来讲究仁义道德大国风范的国家来说,更是不能忍受。

    如此一来,便可以顺利的将黄金带回大马士革。

    长孙濬也只能同意,不然他知道非但想要再去寻一个面见穆阿维叶的门路很难,他自己也根本出不了这个门……

    这个阿兹米分明就是个土匪,岂能放任他这个“财神”去别处寻求门路?

    “既然如此,那就一言为定!”

    “哈哈!爽快!”

    “不知将军打算何时安排在下觐见贵国哈里发?”

    “嗯……这个还得等机会。”

    “……”

    看着摸着胡子笑得诡异的阿兹米,长孙濬恨不得当场暴起一刀将这厮宰了。

    一千两黄金啊!

    即便是长孙家这样的世家门阀底蕴深厚,那也足足刮掉一层肉,结果这人居然还不满意?

    然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长孙濬只得忍着气,温言道:“难自然是难了一些,不过还请将军多多用心,在下必然不会亏待。”

    阿兹米这才说道:“哈里发刚刚从圣地返回不久,长途跋涉之下精神疲惫,等闲不见外客……当然啦,若是有哈里发身边的亲信愿意帮忙递话,倒还有几分可能。”

    “在下应当如何?”

    这个汉人很是懂事啊,阿兹米笑得很是得意:“听说你这次进城,带了一些货物?反正也是从别人那里劫来的,不如将这些货物送给那些哈里发的亲随,一则可以让他们在哈里发面前美言几句,再则,也可以消弭你劫杀商贾所犯下之重罪。”

    长孙濬明白了,这个大胡子将军不将自己敲骨吸髓,那是绝对不肯罢手的。

    大唐与大食国的风俗人情南辕北辙、差距极大,但是在这些个隐私龌蹉的心思上,却罕见的同流合污……

    不过他是个明白人,只在乎赶紧完成任务返回长安,根本无所谓付出多少代价,这鬼地方他是一天都不愿意多待。

    “在下把将军当成朋友,一切便请将军做主,在下绝无怨言。”

    “好!爽快!”

    阿兹米大喜:“既然如此,你就留在这里安歇,让阿普杜拉服侍你,我这就去王宫走一趟,请求哈里发身边的人帮着说项。”

    长孙濬也很是欣喜,没想到这家伙敲诈勒索恨不得将人敲骨吸髓,但是谈妥之后,办事倒是雷厉风行。

    至于将自己扣下作为人质,却是并不担心。

    反正自己身在贼穴,纵然不在阿兹米的府中,难道就能逃脱他的掌控?对方无非是求财而已,只要能够帮助自己见到穆阿维叶完成父亲交代的任务,多少钱财都给他就是……

    “那就多谢将军费心了!”

    “哈哈,好说,好说!”

    当即,阿兹米将长孙濬留在家中歇息,自己则连夜前往皇宫,求见与自己相熟的内侍。

    作为大马士革的守城将军,阿兹米固然贪财了一些,人品不大可靠,但是人脉关系却绝对一等一……

    *****

    长孙濬一觉醒来,再一次被擀毡的头发折磨了一遍,用清水洗了一遍却没有肥皂,头发里的虱子也很难清除,聊胜于无吧。

    用细碎的盐粒漱口的时候,直把阿兹米家中的仆人都给看傻眼了……

    这等事何等高贵富庶的家族培养出来的孩子,才能够奢侈到用盐来漱口?

    等到长孙濬在阿普杜拉的陪同下艰难的享用了一顿难以下咽的早餐,阿兹米便兴冲冲的从外头回来。

    这人显然一夜未睡,两只眼睛红彤彤的,但精神很是健旺。

    来到长孙濬身边坐下,用脏兮兮的一只手拽过一只胡饼放在嘴里咬了一大口,一边嚼着一边兴奋说道:“昨夜我与守宫的将领与内侍沟通过,他们答应为你说话,让我们等着消息便是。”

    长孙濬看着他那只手,顿时半点食欲也无,拱手道:“多谢将军连夜奔走!”

    阿兹米大笑道:“你们汉人总是这样在乎礼貌,这有什么?不过是为了钱财而已,让我舍去半条命都行,何况只是找人疏通一番?客气,客气了!”

    用过早餐,阿兹米回去卧房补觉,长孙濬只能由阿普杜拉陪着在院子里说话。

    他现在已经被阿兹米当做了财神爷,是绝对不能放任他离开自己掌控范围的……

    好在将将到了晌午,便有人从外头进来求见阿兹米,被阿兹米请进卧房当中说话,不一会儿,阿兹米连同那人一起出来,对长孙濬说道:“带上你的东西,随我进宫。”

    长孙濬长吁一口气,急忙将自己的包裹打开,将父亲交给他的信封放进怀中。

    阿兹米便带着长孙濬出了家门,径直往位于城中的皇宫走去。

    到了宫门外,全副武装的士兵正在巡逻,一手持盾,一手拎着巨大的带着瑰丽花纹的大马士革刀,身强体壮,威风凛凛。

    见到长孙濬的目光在刀身上停驻,阿兹米道:“你们大唐什么都好,但是唯有这刀剑,比不得我们大马士革。据说咱们大马士革的军刀在大唐也很是受欢迎,待到公子临走的时候,我送给你几把。”

    长孙濬忙道:“多谢。”

    他心说一两把大马士革军刀又算得了什么?若是能够得到锻炼宝刀的秘方秘术可以成批锻造,那才是自己上心的东西。

    不过他也知道大马士革军刀的锻造方式一直以来都是不传之秘,也就没敢贸然开口……

    等到进了皇宫,长孙濬更是大失所望。

    这特么就是一国之皇宫?

    看这建筑倒是高大威猛,风格全然与大唐不同,墙壁上甚至还有用一块一块陶砖拼凑起来的巨大图案,都是一些象征着教派意义的图案,也看不懂个啥,但只觉得有些神秘。

    可是无论装饰之华美、亦或是占地之宽广,不说与太极宫没法比,纵然是咸阳残留下来的那些个前朝殿宇,也足以碾压这座皇宫。

    太简陋了……

    走到一处院落前,里边走出来一个身材高大、头裹白巾、身穿长袍的中年人,鹰钩鼻、眼眸深邃,看上去阴气森森,有一股生人勿近的味道。

    阿兹米低声道:“这位便是哈里发身边最受宠爱的内侍……你们那里叫太监是吧?千万别乱说话,这人脾气古怪得很,昨晚我可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才让他答应在哈里发面前美言,惹毛了他,当心将你拖出去喂狗!”

    长孙濬顿时等到眼睛。

    原来这大马士革的哈里发身边也有太监?

    嘿呦,这可当真是长见识了……

    心里虽然好奇的要命,想要仔细看看这大食国的太监与长安的太监有何不同,但忌惮阿兹米的警告,所以低眉垂眼的,也不敢多看。

    那太监跟阿兹米说了几句什么,阿兹米回头对长孙濬说道:“大内侍说了,见到哈里发之后,一定不能乱说话,将来意道明即可,一切皆有哈里发做主,否则若是触怒了哈里发,唯有死路一条。咱们这里可不比大唐,酷刑多着呢,而触怒哈里发所要承受的刑罚,仅次于谋朝篡位,绝对凄惨无比!”

    长孙濬吓得一哆嗦,赶紧乖巧应下。

    那大内侍这才点头,领着二人进了一道高大的门阙,然后向左一拐,直直走进一间巨石垒砌的宫殿之中。

    刚一进门,长孙濬便感到一股热浪扑面而来,继而便是扑鼻的香气,以及在耳畔响起的鼓乐之声。

    他悄悄抬起头,想要四处打量一番,谁知目光刚刚向前方扫过,便被震惊得目瞪口呆……



    此间估计是一处浴室,高高的穹顶有阳光倾洒下来,穹顶上绘着繁复优美色彩绚丽的花纹,阳光投下,空气中浮荡着的水汽袅袅浮动,愈发显得神秘莫测。

    而就在殿宇正中,修砌着一个巨大的浴池,一块一块产自大唐的瓷砖将浴池铺设得华丽堂皇,浴池中热水翻滚,水汽升腾,弥漫的水汽之中,一个身材健硕虬髯盘曲的中年男人正双臂伸展枕在浴池边上,几个不着寸缕体态妖娆的女子围在他的左右,有人舀起热水浇在他的胸口,有人依偎在他身上有若树藤一般,更有一个正侧卧在浴池的地上,美好的身段在水汽当中若隐若现,一只雪白的玉手正拈着一颗火红的不知名的果子,塞进那男子的口中,男子似乎很是满意,咬住果子的同时,在那春葱一般的手指上也咬了一下。

    惹得那女子洁白的娇躯轻轻扭动,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长孙濬有些发懵,不可置信的看向身边的阿兹米,以目光详询:这位便是贵国的哈里发?

    阿兹米微微颔首。

    长孙濬彻底无语。

    虽然不过是番邦异域,不知礼法纲常,可到底也是一国之君,居然当着自己的内侍、大臣甚至还有外国使节的面前,与自己的妃嫔这般放浪形骸,还要不要颜面了?

    体统何在?

    恐怕就算是被奉为暴君之代表的“桀纣”,也做不出这等荒唐狂悖之事……

    那大内侍躬着身子上前,来到浴池旁,对浴池中的男子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什么,然后那男子摆摆手,几个白得耀眼的女子方才从浴池中站起,任凭水珠在妖娆的身子上滑落,然后才拿起一旁放置的白色袍子披上,款款走去后殿。

    那男子也站起身,任由大内侍拿起一件袍子披在他的身上,从浴池中走出,来到一侧的一张胡床上半躺着,拿起一个盛放着鲜血一般颜色酒水的玻璃杯子,凑在唇边喝了一大口,然后才冲着阿兹米和长孙濬招招手。

    两人上前。

    阿兹米跪在地上,长孙濬却只是按照汉人礼节一揖及地,郑重道:“大唐长孙濬,奉家父之命,觐见哈里发陛下。”

    一旁的阿兹米顿时吃了一惊。

    他以前负责大马士革城集市的事物,与很多汉商打过交道,自然知道堪称大唐第一门阀的长孙家,以及那位权倾朝野的长孙无忌。

    他知道长孙濬的身份很神秘,却没想到原来是长孙无忌的儿子……

    那么,他万里迢迢隐藏身份来到大马士革觐见哈里发,又是为了什么?

    不过这会儿当然没有他发问的余地,赶紧将长孙濬的话语翻译给穆阿维叶听。

    穆阿维叶也很是惊奇,问长孙濬来到大马士革求见他到底有何用意?

    长孙濬便将父亲交给他的书信拿出来,双手呈上。

    大内侍在一旁接过信,想要交给穆阿维叶,忽然想起穆阿维叶可不认识汉字,又将信封交给了阿兹米。

    阿兹米拆开信封,先一目十行的将心中内容扫视一遍,顿时大吃一惊,顾不得翻译,先凑到穆阿维叶身边,低声说了几句。

    长孙濬听不懂,蹙眉看着阿兹米,不过他并不认为阿兹米敢于胡诌信中之内容,所以倒也并不担心。

    但见到穆阿维叶也很是惊奇的看了长孙濬一眼,然后喝着酒,听着阿兹米将信中内容翻译给他听。

    半晌,阿兹米读完信,将信笺放在桌上,退了一步,保持与穆阿维叶的距离。

    穆阿维叶相貌甚有威严,不过长孙濬刚刚目睹了他荒淫之一面,心中先入为主,难免存了几分轻视,不过他也知道再一个君权至上的国都里,生死全凭君主制喜恶,也不敢露出半分心底的情绪,躬身肃立,目不斜视。

    良久,穆阿维叶才对长孙濬说了几句,他嗓音有些沙哑,语调很是缓慢,听上去甚是怪异。

    阿兹米翻译道:“哈里发说了,如何能够相信你们信中之言?”

    长孙濬早有准备,肃容道:“家父素来钦慕哈里发之威名,只恨年高体衰,未能跋涉万里来到大马士革,亲自面见哈里发,领略天下英雄之阵容,只能身在长安,神交万里。至于信中之言,皆是家父发自肺腑,字字是真,更愿意哈里发缔造一个宏伟的帝国,而献上力所能及之帮助。”

    阿兹米瞪眼道:“哈里发问你可有何凭证来佐证信中之言,你扯这些作甚?”

    长孙濬从容道:“君子之交,贵在坦诚,家父光风霁月、胸怀宽广,愿意与大食国缔结百年不变之友情,此心可鉴日月,何须证据佐证?哈里发若是相信,自可凭此做出决断,若是不信,便当在下从未来过,如此而已。”

    还要给你证据?

    做梦呢吧!

    今日给你证据,明日你就能拿着这份证据成为我长孙家通敌叛国之证据……

    阿兹米对于长孙濬的回答很是不爽,只凭你和你父亲的一封信就让我们哈里发相信这么大的事?

    不过这时候并非他能够决断,只能翻译给穆阿维叶听了。

    穆阿维叶盯着长孙濬看了几眼,然后阖上双目,沉思不语。

    良久,张口说了几句话。

    阿兹米道:“哈里发让你出去等一等。”

    长孙濬一揖及地,从容的走出大殿,站在外头看着阳光照耀下的大马士革皇宫,心潮起伏。

    好半晌,阿兹米才和大内侍一同出来。

    阿兹米道:“先跟我回去,再与你细说。”

    长孙濬冲着大内侍施礼,大内侍还礼,这才与阿兹米一起出了皇宫,回到住处。

    阿兹米将仆人尽皆赶走,连阿普杜拉都给赶出去守着门口,坐下来看着长孙濬说道:“哈里发不相信你。”

    长孙濬蹙眉,虽然他并不在乎哈里发的态度,自己只是完成父亲交代的任务就好,但是被人怀疑的感觉依旧不是那么美好,却也并未开口说什么。

    这里是大马士革,那穆阿维叶又是大食国的哈里发,自然有着自己的逻辑情绪,信与不信,非是他能够左右。

    阿兹米又说道:“但是我完成了我的承诺,让你见到了哈里发,我们之间的协议依旧有效。”

    长孙濬很是鄙视这个死要钱的,颔首道:“在下一言九鼎,答应的事情决不反悔。明日一早,在下便补充食物和清水,等到准备妥当之后,便即返回长安,将军可以派人跟随,直至玉门关外,定然有千两黄金奉上。”

    阿兹米摇头道:“不不不,公子想必误会了,先前我以为你只是想要借着大唐使节的身份,向哈里发换取一些两国交流之御赐物品,借此发一笔财。但是现在知道了你们所谋甚大,尤其是区区千两黄金可以打发得了?”

    长孙濬愕然道:“将军打算坐地起价?”

    “诶,为何说得那么难听?”

    阿兹米笑道:“哈里发只说了不信任你们信中之言,却并未说不会依着信中所言之事进行,那便说明你们还有希望。而一旦哈里发如你们所愿那般,你们的收益岂止是山一样的财富那么简单?我帮助你们完成了大事,你们的奖赏自当更多一些才行。”

    长孙濬无语。

    敲诈勒索也能被你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出来,还能要点脸么?

    “既然如此,那在下便将酬劳增加一倍,将军意下如何?”先稳住这个贪得无厌的混账,待自己回到长安,到底给不给钱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孰料阿兹米早已看出他的算盘,笑着伸出三根手指:“要三倍才行,那位大内侍的权势你也见到了,很是得到哈里发的宠爱,若是公子能够给予三倍的酬劳,大内侍会在哈里发面前极力游说,让他依照信中所言之事进行。反之,只需他表示出对你们的怀疑,哈里发一定会将这件事忘到脑后。而且,此次公子返回长安,山高路远,盗匪丛生,在下会亲自率领一队兵卒,打着前往长安觐见大唐皇帝的名义,一路护送公子,确保安全。”

    长孙濬有些慌神,这是打算软禁自己……



    长孙濬知道大食国的人不讲信义、毫无道德,却没想到堂堂大食国的朝廷大臣也这般出尔反尔、卑劣无耻,一转眼的功夫就将酬劳上涨至三千两黄金……这举国上下,难道就没有一丝半点的礼义廉耻?

    简直土匪强盗一般!

    这等卑劣无耻之行径,令他实在是无法接受……

    然而不接受也不行,此刻他身在大马士革,若是贸然拒绝了阿兹米的敲诈,万一这厮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干脆将他绑起来关进大狱,然后给长安家中去信一封,让父亲凑集钱财赎他性命,该当如何是好?

    他却没想过,这等轻而易举便能够得到数倍于酬劳的财富,阿兹米岂能没动过心思呢?

    既然动过心思,却并未那般去做,自然绝对不是良心发现或是讲究道义,而是因为令他不敢去那么做的原因……

    在阿兹米逼迫之下,长孙濬不得不再次修书一封,派一个亲随送回长安,令家中筹集三千两黄金,至玉门关外接应自己。

    只不过三千两黄金实在是一个大数目,即便豪奢富贵如长孙家,一时半会儿的想要筹措如此之多的黄金亦要焦头烂额。尤其是这笔“赎金”实在不能被外人得知,凑错起来的难度便愈发增大,万一到时候凑错不出……

    长孙濬简直不敢想。

    尤其令他困惑的是穆阿维叶的态度,这位哈里发根本不通汉话,说什么自己无从知晓,完全要依靠阿兹米的翻译,万一这个阿兹米从中作梗,又当如何是好?

    毕竟就算他再是不在乎穆阿维叶的态度,一心只想着早日返回长安,可到底是父亲交代的任务,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来了大马士革一趟,然后稀里糊涂的回去……

    怎么也有些说不过去。

    *****

    翌日清早,长孙濬刚刚醒来走出卧房,便见到自己的亲兵死士都已经被缴了兵刃,驱赶在庭院当中。

    长孙濬登时大怒,刚想去找阿兹米询问清楚,便见到阿兹米一身戎装从外头走回来,见到长孙濬便笑道:“公子这个时候才醒?哈哈,果然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弟,在下都怀疑您到底是如何熬得过茫茫戈壁和浩瀚沙海才来到这大马士革……走吧,在下陪您去购买食物,然后补充淡水。”

    长孙濬怒道:“将军何以将吾之亲兵尽数缴械?此乃奇耻大辱!”

    一众亲兵死士也个个满脸气愤,但是手无寸铁,又身在大马士革,唯恐给自家公子招来灭顶之灾,却也敢怒不敢言。

    阿兹米皮笑肉不笑:“如今你我达成协议,自当相互合作,使得协议继续下去。万一因为这些莽夫一时不慎,导致咱们之间的合作关系遭受波折,岂不是大煞风景?公子放心,有我阿兹米的卫队保护,必然保您毫发无伤。您可是我的财神呐,便是掉了一根头发,我都难过得要死……”

    长孙濬气得无话可说,这算是彻彻底底被挟持了,在阿兹米收到“赎金”之前,看来是绝对不肯放归自己自由。

    ……

    阿兹米亲自带着长孙濬在大马士革城内大肆采购,购买了足够的食物和装水的皮囊。

    长孙濬叮嘱道:“还要多购买一些药材,我带的药材来时路上都已经用光了,万一有个头疼脑热,没有药就麻烦了。”

    不仅仅是他自己,此次来到大马士革所带领的亲兵死士,都是长孙家的精锐,培养一个死士不仅要花费很多的金钱,更需要极大的耐心,怎能轻易的折损在路上?

    阿兹米顿时一脸不屑:“你们汉人什么都好,就只是一样很奇怪,那些个草根树叶甚至是地底下的虫子,居然也能够用来治病?简直荒谬!那些东西看上去就脏得厉害,吃下去不死人就错了,怎么可能治病呢。”

    长孙濬大为惊奇:“那你们大食人生病了要如何医治?”

    他自己也觉得平日里一旦生病需要饮下去的那些汤药很是煎熬,有些要苦得不能让忍受,只要是能够抗过去的病症,他宁愿多遭几日罪,也不愿意饮用汤药。

    若是大食人的医药更加高明,岂不是更好?

    “放血不就得了?”

    阿兹米在长孙濬惊恐的目光之中,从怀中掏出一柄雪亮的小刀,到身上布满了瑰丽的花纹,是名满天下的大马士革刀,之间他拿着小刀在自己的手脖子、大腿上比比划划,说道:“得了什么病,就只需要在某一处将血管割开,放血就好了。”

    长孙濬目瞪口呆。

    阿兹米看到长孙濬“惊为天人”的神情,顿时大为自豪:“生病了吃药那是多么麻烦的一件事?你们汉人真是愚蠢!咱们的‘放血疗法’才是天地之间最神秘的法术,复杂无比,一般人根本弄不明白。这么跟你说吧,根据病人的年龄、体格、季节、气候、居住地点等等不同之处,所、采取的放血方式也有所不同,不同位置的血管与之对应的器官也不尽相同,比如右手血管连着肝,左手血管连着脾,病情越越重,放血的量就越多。”

    然后他用刀子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叹了口气说道:“最严重的病就要在脖子上放血,割开这一处血管,可以将体内所有毒素都排除干净,病人自然不药而愈。然而这门法术实在是太精深了,我也没有学到最精髓的地方,当年我的父亲染了重病,我将他身上十余处血管割开放血,却也没有效果,最后只好隔开脖子上的血管,然而终究耽搁得太久,病情太重,还是没能将他救活。”

    长孙濬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感受着脖子上动脉有力的跳动,这回当真是对阿兹米“惊为天人”!

    娘咧!

    你确定你爹是病死的,而不是被你将身上的血放光了而死的?

    放血可以治病?

    简直为所未闻,千古奇闻……

    对这个神奇的城市、神奇的国都,长孙濬有一种三观颠覆、叹为观止的拜服!

    肮脏、野蛮、愚昧,这是长孙濬对于大马士革的印象,这样一座即便在遥远的东方也久负盛名的城市,却与其盛大的名气并不相符,实在是闻名不如见面。

    在长孙濬的强烈要求之下,阿兹米只要一脸不耐烦的带着他去了城东的集市,在汉商哪里购买了一些治疗风寒、发热的药材,看着那一小堆青皮、紫苏、甘草、桔梗……阿兹米又掏出他的小刀,满是不屑道:“你们汉人当真奇怪,一刀下去放些血就可痊愈,为何偏偏要弄这些乱七八糟的吃下去?真是不可理喻。”

    长孙濬强忍住内心疯狂的吐槽,翻个了白眼。

    你才不可理喻,你们全家都不可理喻!

    血液乃人体之精华,所谓“一滴精十滴血”,生命本源之物,岂能轻易放出体外?

    再者说了,人体脏器连通阴阳五行,若有损伤,必采天地生养之物予以补充调解,世间万物相克相生,诸多药材汇聚在一起方能够疏通筋络血脉,治愈人体之病灶,其间之知识千变万化,千余年世代医者孜孜不倦之努力钻研,尚且不敢说什么药到病除,尤其是区区一把小刀割破血管便可痊愈?

    他也懒得与这等“野人”争辩,将药材仔细的包好放在怀中,与阿兹米一同回了住处。

    这一夜长孙濬归心似箭,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转眼天亮,阿兹米果然不知通过什么手段弄来了哈里发颁发的国书,弄了一个规格十足的使节队伍,带着长孙濬兴致勃勃的启程,前往万里之外的大唐。

    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出了大马士革城,沿着大陆向东进发。

    路过来时曾扎营歇息的沙丘,呜呜的风声不绝,将沙丘上的沙子吹得随风漫卷,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疼。长孙濬在马上看着那被火烧的黑黝黝的沙地,残破的尸体早已经被野兽啃噬得露出了雪白的骨头,难免有些心虚,赶紧加快马速越过此地。

    都说恶有恶报,自己杀死秦长庚商队实在是无奈之举,也不知会否在未来的某一刻,被他的冤魂索命,横死当场?



    在天香具山与橘寺之间,多武峰和甘樫丘、飞鸟川共同包围着一方不算宽敞的平原,今年的第一场春雨来得有些早,濛濛细雨之下,平原上宫殿、宅邸、仓库等建筑物都笼罩在细密的雨雾之中,被石垣包围的山、巨大的池子、众多的寺院,以及石头铺成的道路和运河等等,形成了一幅优美安宁的画卷。

    飞鸟寺的一座禅房之内,壶里的泉水在火炉上“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敞开的窗户能够感受到雨水的湿润,清凉的风吹进来,水汽袅袅。

    年过六旬的苏我虾夷跪坐在光洁的地板上,浑浊的目光从敞开的窗户看出去,穿透细密的雨丝,整个飞鸟京尽收眼底。

    看似安宁祥和的雨雾之下,阡陌纵横宫阙林立,清冷的空气将雨丝吹拂鼓荡,好似迷离环境一般。

    坐在苏我虾夷对面的刘仁愿将火炉上的水壶取下,热水注入黑陶茶壶之中,洗一遍茶,倒出将茶杯也清洗一番,然后重新注入开水,稍等片刻,便将青翠的茶水注入茶杯之中。

    热气袅袅,茶香氤氲。

    刘仁愿抬手示意,然后自己取过一杯,放在唇边轻轻的呷了一口。

    雨天清冷,畅饮热茶,夹带着水汽的凉风吹进来,回甘馥郁的热茶入喉,别有一番意境。

    苏我虾夷双手放在腿上,微微颔首,谢过刘仁愿请茶之意,也拿过一杯喝了一口。

    品味一番,赞叹道:“大唐之清茶,的确独步天下,如今老朽已然是一日不可无茶,唯有静坐品茗,方可感受宁静抒怀之意。大唐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便是这等口腹之物,亦能尽窥天地之道,吾等倭人实是望尘莫及。”

    岂止是他?如今倭国上层贵族皆以饮茶为乐,一些小贵族为了追逐潮流更是不惜花费重金购买大唐茶叶,举国上下,蔚然成风,谁待客之时若是不能沏上一壶好茶,几乎会被视为极大之不敬。

    好一些的唐茶贵比黄金,仅此一项,每年便不只有多少金银流入大唐,此消彼长之下,倭国之国力进一步空虚。

    贵族们贪图享乐,奢侈攀比,百姓们则食不果腹,叫苦连天,长此以往,上下之关系必将愈发紧张,直至不共戴天,动乱之世怕是绵延百年亦未必能够平息。

    怕是终有一日,整个倭国都会被虎视眈眈的大唐所侵占吞并。

    然而他固然看得到这潜在的危机,却又能如何呢?

    如今整个大和国都被唐军所控制,这飞鸟京里里外外的战略要点皆由唐军驻扎,所有贵族之身家性命都在唐军之手,只要稍有异动,眼前这位屯驻飞鸟京的唐军水师将领一声令下,便足以将飞鸟京夷为平地。

    飞鸟京陷落,其余封国必然会为了争夺天皇之承继而相互攻伐,唐军趁机拉拢打压、扶持势力、逐步并吞,则倭国诸多岛屿迟早尽归大唐之版图。

    而苏我家族,更会成为倭国之千古罪人……

    茶叶,丝绸,瓷器,玻璃……这等人世间最奢靡华美之物,却成为倭国人脖颈上的一根绞索。

    长此以往,何须大唐横行天下之武力?单单是这些华美货物便可以将整个倭国的财富吸干……

    刘仁愿慢慢喝着茶水,即便跪坐在禅房之中,却依旧背脊挺直,浑身散发着刚硬不屈的军人气质,缓缓说道:“狮群有首,狼头为王,这世间所有活物,皆有其王者,余者依附其尾。狮首狼王一往无前,固然享受着整个族群的拥戴,却也用自己的血肉勇武,为族群去拼争一片天地。否则碌碌无能之辈,便要遭受天敌屠戮,成为口中餐食。世道如此,规则如此,没有那份成为狮首狼王之能力,不但会让自己成为天敌口中之食物,更会拖累整个族群,又何必怨天尤人,怒其不争?”

    在这宁静肃穆的飞鸟寺中,刘仁愿谈起弱肉强食之丛林法则,心境舒缓,神情自然,居然并无一丝一毫之违和。

    苏我虾夷眼皮跳了跳,无言以对。

    不得不承认,刘仁愿的这番道理是很站得住脚的。

    如今大唐便是狮首狼王,与其作对的下场便是化为齑粉,那高句丽固然三次击退隋炀帝的征伐,可是在大唐兵锋之下,早已是危若累卵,又能偏安一隅几天呢?

    迟早会被纳入大唐版图之内,所有高句丽人将会成为大唐的奴隶。

    倭国虽然不得不依附于大唐,却好似跟随在猛兽身后等着分食腐肉的小兽一般,固然毫无尊严,且生死尽皆操之人手,然而到底能够分得一口肉吃,而不是被猛兽当做猎物吃掉。

    是坚守尊严挺着腰杆凄惨的死去,还是放弃尊严弯下腰来屈辱的活着?

    对于倭人来说,这根本就不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强者本来就是要尊敬的,如果你自己还不够强,那就依附于强者身后去攫取养分,然后静待时机,等到自己足够强大足以挑战强者,再逆而反击,将强者掀下马来,狠狠的捅一刀,食其血肉壮大己身,傲视群雄。

    当然,机会更多时候是争取来的,而不是等来的……

    苏我虾夷正襟危坐,神情恭谨:“如今之大和,已然成为诸多封国的众矢之的,想要保全国祚、延续血嗣,唯有统一之一途,愿将军能够体恤老朽之真诚,助苏我家统一倭国,则苏我家愿意世代侍奉于将军之足下,生生世世,永不相负!”

    唐军势大,其国力更非是倭国可以抗衡,唯有利用其内部争权夺利之间隙,方才有可能完成自己心中夙愿。

    为此,他不惜以一国之尊,在区区一个唐国水师偏将面前卑躬屈膝,尊严全无。

    刘仁愿喝了一口茶,看着苏我虾夷,笑了笑,说道:“据我所知,阁下的子嗣早已丧生在那场政变之中。您这般苦苦谋划,死后又无子嗣继承这一番家业,所为何来?”

    苏我家虽然枝繁叶茂,但是苏我虾夷的儿子都已经死了,绝了后。倒是还有不少侄子,可他的兄弟苏我仓麻吕也死在那场政变之中,且是苏我虾夷的儿子苏我入鹿手刃,固然如今苏我入鹿已死,可谁知道苏我仓麻吕的儿子是否会将苏我虾夷当做杀父仇人,视若仇寇?

    若是苦苦谋划之家业最终留给了的自己的侄子,而侄子们却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

    人世间之悲哀,恐怕莫过于此。

    苏我虾夷布满老年斑的脸上浮现出苦涩的笑容,素来闪烁着智慧的眼眸,此刻也浑浊无比,凄然一笑,涩声道:“事已至此,徒唤奈何?然则老朽终究是苏我家的家主,这份家业乃是父祖们历经百年创下,焉能在老朽手中断绝?更别说,如今倭国之传承,亦在老朽之手。用不了几年,老朽便是一抷黄土撒手人寰,总归是要将这家业国祚传承下去。”

    子嗣断绝,承袭无望,就算再是功业千秋,又有何用?

    然而苏我虾夷心中仍旧有一份执念,那便是能够在有生之年统一倭国。如此,千百年后的倭人子孙们谈论起今日之事,大多会顾念他统一倭国之功业,而非是谴责谩骂其断绝天皇血嗣之罪孽。

    唯有将这倭国在苏我家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他苏我虾夷之名才会被放进神社,受到百世供奉,享受香火血食。否则若是苏我家一朝覆亡,那么他苏我虾夷注定会成为倭人历史上无与伦比的奸佞,贪图一己之私断绝天皇血嗣,遗臭万年。

    刘仁愿低下头,手指捏着茶杯,感受着茶水的温热,慨然一叹,缓缓说道:“水师的权柄,始终掌握于越国公之手,莫说是我,便是苏都督、刘将军,亦不可能将水师据为已有。吾与你之谋划,算得上是背信弃义、吃里扒外,只是不知越国公之心意如何。”



    刘仁愿并未想过暗中分裂水师,甚至自立门户,且不说他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即便可以,他也不会去做。

    正是在水师之中,他才能够尽展平生所学,立下一桩桩的功绩,房俊的简拔之恩,他无以回报,又岂能背叛?

    只不过对于权力之贪欲,令他做出了一个在背叛边缘游走的试探——他让苏我虾夷派人前往长安朝贺,然后提出请大唐帮助苏我家统一倭国。

    他知道凭借房俊的智慧,必然能够看出这背后是他在操纵一切,也必然看透他想要争夺水师在倭国之权力,成为大唐的封疆大吏,更成为倭国的“太上皇”!

    只要得到房俊之允可,他便可出兵协助苏我家统一倭国,在此过程之中不仅可以开创万世不朽之功勋,更可以使得整个倭国尽在他的掌控之下,而非是目前区区大和国一隅之地。

    他在等房俊的回应,但是在房俊给予回应之前,他绝对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动作。

    心里想着是一回事,动手去做了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不敢背叛,也不能背叛。

    苏我虾夷不肯放弃自己的努力,极力蛊惑道:“水师对于倭国之掌控,在于遍及倭国各地的利益,无论是佐渡的矿藏,亦或是浅见的银山,都是水师在倭国的利益之所在。而如今除去大和国之外,那些个封国表面上听命于大唐,不过是畏惧大唐之武力稍做权衡而已,谁又肯当真听从大唐的号令呢?唯有将整个倭国统一,尽皆置于大唐掌控之下,这才是最附和大唐利益的做法,届时将军之功绩震古烁今,可谓是开疆辟土,为何不动心?”

    刘仁愿慢慢的喝茶,默不作声。

    他岂能不动心?

    然而他知道房俊对于倭国的战略从来都不是占据多少土地、统御多少倭人,而是不断的挑拨各个封国之间的关系,使其长期混战,一点一点的消耗掉这个民族的最后一丝元气。

    用房俊的话来说,土地要来何用?

    终有一日大唐会盛极而衰,届时倭人趁势而起,所有的土地都会夺回去。

    倭人要来何用?

    又不能一个个的都给杀了,终究有一日要掀起反唐之浪潮,与唐人决一死战。

    就让其在彼此攻伐内斗之中一点一点的消耗掉人口、资源、民心,用不了五十年,大唐将会完全占据这片土地,让所有倭人说汉话、写汉字、入汉籍,从骨子里认同他们自己是一个唐人。

    刘仁愿承认,这的确是彻底占据一个国度的最好办法,虽然一切都出在潜移默化之中,但是一旦完成,倭国之所有本质都将彻彻底底的消失,这个民族会被完全“汉化”。

    可是这一切在刘仁愿看来,却实在是太慢了。

    等到五十年、一百年后,就算倭国真正被大唐所吞并,却又与他房俊何干?

    谁会想到当年是他刘仁愿坐镇飞鸟京,死死的压制着苏我家,这才使得倭国诸多封国相互攻伐消耗掉了最后一丝元气?

    谁会认为倭国之归附,也曾有房俊和他刘仁愿一份功劳?

    而若是此刻协助苏我家统一倭国,然后将整个倭国置于大唐掌控之下,使得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藩属之国,那房俊的功勋便是开疆拓土,征服一国!

    连带着,他刘仁愿也将功勋赫赫,名垂青史!

    然而房俊似乎从来都未曾考虑过这等将倭国纳入大唐版图之功勋,他只是在缓缓图谋着将倭人这个民族完全消弭、汉化……

    土地才是赫赫功勋,那些个愚昧未曾开化的倭人简直犹如豚犬一般,只能做些最低级最危险的开矿等等活计,大唐百姓有万万之数,要这些倭人何用?

    简直令人想不明白……

    苏我虾夷见到刘仁愿低着头默不作声,认为他已经心动,再接再厉道:“越国公乃是帝王之婿,更是太子臂膀,他的爵位已经到了人臣之巅峰,想要再有寸进,何其难也?然而将军却不同,区区一个水师偏将,如何能够彰显将军之学识本领?协助倭国统一诸封国,然后倭国举国依附,成为大唐之藩属,这才能够使得将军成就一番盖世功勋!”

    人家房俊已经位极人臣,所以对于吞并倭国并不在意,反正就算此刻将整个倭国纳入大唐之版图,他还能因功晋升为郡王、亲王不成?

    可是你们不一样啊!

    你们需要功勋来加官晋爵、封妻荫子,岂能跟随着房俊的步伐呢?

    刘仁愿将杯中茶水饮尽,抬起头,冷漠的注视着苏我虾夷,冷冷道:“莫要用这等卑劣可笑之手段,试图挑拨吾与越国公之关系。没有越国公之简拔提携,吾如今也不过是大唐百万军中一校尉,如何能够手握重兵,在番邦异域作威作福?吾只会建议,却绝对不会违逆越国公之任何决定。”

    他当然明白苏我虾夷的心思,倭国内战频仍、战火四起,所有的封国都将罪责归咎于苏我家弑君,断绝了天皇血嗣,所以苏我虾夷才会心心念念的将这些封国统统击败,一统倭国,结束内战。

    即便是依附于大唐成为藩属之国,他也将会统一倭国内部之口径,逐渐扭转舆论,消弭对于苏我家的不利局面。

    千百年后,谁还会记得正是苏我家的贪欲,才使得倭国陷入混战?

    说不定,还会将苏我家鼓吹成不甘于天皇残暴统治,故而奋起抗争为所有倭人争取到和平幸福的功臣……

    史书,本就是胜利者书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苏我虾夷忙道:“将军切勿误会!老朽岂能有这等想法呢?只不过心中仰慕大唐之繁盛,不胜向往,急于依附于大唐成为藩属之国,为大唐守护东洋屏障而已!”

    刘仁愿冷哼一声,却也不去与他计较。

    正在这时,外头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个唐军兵卒顶盔掼甲由外头进到禅房,施行军礼道:“启禀将军,苏都督已然抵达难波津,急召将军前去相见,说是有紧急军令。”

    刘仁愿心中一震,知道终于来了。

    只是不知到底是赞同自己的主张,亦或是申饬责罚……

    军令如火,刘仁愿不敢怠慢,对苏我虾夷颔首致意道:“军令紧急,吾先行告辞。”

    苏我虾夷道:“将军自便,恕老朽不远送了。”

    刘仁愿道:“阁下留步。”

    起身走到门口,有亲兵递上蓑衣给他披上,又拿来一顶斗笠戴在头上,便大步除了禅房门口。

    院子里,亲兵已经牵来战马,刘仁愿飞身上马,一甩马鞭,战马便疾驰而出。斗大的铁蹄踩踏在寺院里铺设的青砖上,嘚嘚作响,积蓄的雨水被马蹄踩踏飞溅而起,打破了寺院的宁静。

    禅房内,苏我虾夷紧蹙眉头,看着刘仁愿前呼后拥之下策骑远去的背影,深深吸了口气。

    固然刘仁愿不肯入彀,但他却不能放弃。

    倭国之所以有今日,皆是苏我家之私欲所造成,为了不使苏我家成为倭国子民千秋万代唾骂之奸佞,他只能尽力去平息目前混战之状态,使得国家归于统一,然后依附于大唐羽翼之下,默默发展,积蓄力量。

    若是未能强盛起来,那便一直甘做大唐之鹰犬,乖巧恭顺,言听计从,甚至可以在大唐征服高句丽之后,派兵帮助大唐管理广袤的高句丽之地,毕竟对于年年地龙翻身海啸肆虐的倭国人来说,早已觊觎那片土地太久。

    若是侥幸能够趁机壮大,再反戈一击,击溃唐军,占据辽东之地,割据称王,那么他苏我家之功勋,必将被倭国子孙世代歌颂,成为倭人的英雄之主,不愧于天照大神的子孙!

    只是不知这一次唐军水师都督苏定方亲至难波津,带来的是否是自己所期盼的消息呢?



    军令如火,刘仁愿不敢怠慢,当即策马从飞鸟京直奔难波津,在海边码头旁的木屋内,见到了水师都督苏定方。

    “末将参见都督!”

    脱去蓑衣,刘仁愿单膝跪地施行军礼。

    苏定方跪坐在窗前饮茶,身上穿着一袭粗布长袍,神情淡雅举止温和,不似一个扺掌天下第一水师的将领,反倒更似一位饱读诗书的儒者。

    “起!”

    “多谢都督!”

    刘仁愿起身,上前跪坐在苏定方面前,抬手在一旁的水盆中洗了洗,然后执壶给苏定方饮茶。

    苏定方低眉垂眼,一口一口的喝着茶水。

    窗外细雨迷蒙,海浪拍打码头的声音唰唰作响,一队顶盔掼甲的兵卒手摁腰刀站在床沿之下,任凭细密的雨丝打在身上,最终汇聚成流沿着铁甲流下,仿若石雕一般,巍然不动。

    刘仁愿一颗心紧紧的揪着,不敢说话。

    他知道这是水师的督战队,战时若有畏敌不前者,当即斩杀,以振士气,平素则维护军纪,但有触犯军纪者,轻则杖刑,重则死罪。

    整个水师自房俊一下,军纪第一,任何人都不能逍遥法外。

    苏定方来的如此突然,肯定是带来了房俊的决定,又让这样一群平素任何一个兵卒见到都两腿打颤的督战队站在窗外,刘仁愿岂能不两股战战、心中忐忑?

    偏偏苏定方一句话也不说,就这么“伏溜伏溜”的喝着茶,低眉垂眼的,连看都不看刘仁愿一眼。

    气氛很是宁静,却充满压抑。

    等到苏定方将一壶茶水饮尽,刘仁愿终于沉不住气了,起身重新单膝跪地,垂头喟然道:“末将知罪……无论生死,还请都督示下,末将绝无怨言。”

    苏定方瞅都不瞅他,只是手指敲了敲茶几,淡然道:“奔波一路,舟车劳顿,实在是渴得厉害,继续倒茶。”

    刘仁愿本想求个痛快,此刻却无奈起身,继续斟茶。

    又喝了半壶水,苏定方才将茶杯放下,取过一旁的帕子擦了擦手,抬眼看着刘仁愿,不说话。

    刘仁愿愈发慌乱了。

    他素来知晓苏定方是个耿直的性子,固然算不上霹雳火爆,却也雷厉风行,这般沉默着一言不发,让他感觉到必然是房俊的处罚太过严重。

    按理说自己的确算得上是违逆了房俊的军令,可毕竟未曾有过任何实质的行动,该不至于就以“违逆军令”定罪,来一个“格杀勿论”吧?

    可是一想到房俊治军之严谨,苏定方处事之公正,心里却渐渐有些发慌。

    水师上下谁都知道房俊对于倭国之重视,甚至远在安南、新罗等国之上,而房俊对于倭国战略之制定,水师的高层将临更是人尽皆知。如今自己公然违逆房俊的战略,想要通过协助苏我虾夷统一倭国而达到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力,顺带着攫取一份大大的功勋,谁知道房俊会不会因此恼羞成怒?

    别说什么房俊对他刘仁愿如何看重,军中最重军纪,若有违反,就算是苏定方也一定难逃责罚,又何况是他?

    心念电转,越想越觉得大事不妙,额头难免微微见汗。

    忍不住又垂首道:“末将知罪,若有责罚,还请都督示下。”

    苏定方看着刘仁愿,没有说什么“何罪之有”之类阴阳怪气的废话,他对刘仁愿还是非常看重的,而越是看重,此刻刘仁愿之行为,便越是不能原谅。

    “你知道大帅当初为何制定下五十年之战略,通过延续不断的文化、武力两方面的压迫,最终达到尽收倭人之心的目的,而不是凭借强横的武力强占了倭国四岛,将其纳入大唐之版图么?”

    苏定方缓缓问道。

    刘仁愿愣了一下,颔首道:“末将自然知晓,大帅说过,征服其地容易,奴役其民也容易,然则若想尽收其民心,使之与我大唐言听计从永不悖逆,却难如登天。大唐不在乎倭国区区岛国之土地,却不能任由倭人对吾大唐心存怨愤,视作亡国之仇寇,否则一旦将来大唐势弱、倭国崛起,则必将大唐作为生死大敌,肆意屠戮,杀人无算。”

    苏定方哼了一声,道:“大帅说过,倭人不仅寡廉鲜耻,且性情坚韧、脾性暴戾,今日他如何在亡国之时恭顺隐忍,异日便会在崛起之时杀人如麻。对付倭人,要么将其斩尽杀绝屠灭其族,要么潜移默化将其汉化,大帅选的是后者。大帅之决断,非是想要占据这倭国之土地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百年,而是想要将所有的倭人尽皆归化为吾大唐之子民,百年之后,死间再无倭人,则倭国之土地,自然顺理成章的并入大唐之版图!”

    他瞪着刘仁愿,训斥道:“而你身为水师副将,明知大帅为了谋划倭国倾注了多杀心血,却依旧为了自己些许功勋,便要将大帅之战略尽皆破坏,任由倭国完成统一,从此之后成为大唐的心腹大患,简直罪该万死!”

    刘仁愿汗如雨下,伏地道:“末将知罪,请都督治罪!”

    苏定方大声道:“大帅对于倭国之重视,可谓无出其右,将镇守倭国之重任交付于你,这是何等之信任?而你居然为了一己私欲,罔顾大帅所制定之战略,你对得起大帅么?”

    刘仁愿愧疚难当,汗颜道:“末将一时间鬼迷心窍,升起死心,罪该万死!”

    他这个时候才感觉到房俊对于倭国之重视,的确与东洋、南洋诸国皆不相同,若说勉强可以相提并论,也就唯有安南了。

    在安南,水师的策略依旧是不占领土地,只是租借了几处港口,然后在强大的武力威慑之下,强行推动汉商之贸易,鼓励百姓前往其地垦殖,更组织无数士子前往安南讲授汉学,就是在用商贾、文化两方面的手段,逐渐动摇安南土著的抗拒心理,最终达到将其完全汉化之目的。

    与倭国之战略,如出一辙。

    而自己居然为了短期内将倭国并入大唐藩属之功勋,而忽视了房俊高瞻远瞩之策略,岂非大错特错?

    苏定方冷哼一声,道:“大帅非是苛责之人,就算你当真犯下了罪该万死的死罪,又岂能忍心将你处死?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大帅原本打算待到东征之后,给水师当中所有将领向陛下恳请晋升勋位,这一次便没有你的份儿了。”

    刘仁愿长长吁出口气,颔首道:“末将绝无怨言。”

    苏定方又道:“飞鸟京依旧由你镇守,莫要听苏我虾夷那个老狐狸说什么,就只是看死了他,稍有风吹草动,都要果断处置,紧急之时甚至可以将整个苏我家连根拔起。这倭国又不是仅有他苏我家能够管理,他若是不想老老实实的当大唐的鹰犬,那也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中臣氏,忌部氏,大伴氏,物部氏,随便选一个都行。”

    中臣氏与忌部氏都是倭国共同掌管神事和祭祀活动的家族,绵延千年,威望颇著。

    大伴氏和物部氏则侍奉宫廷,世代继承军事职位,掌管军队,同任“大连”之职,曾在是否接受佛教问题上与主张接受佛教的苏我氏发生对立并开战,因战败而势力衰弱,与苏我氏仇恨似海。

    倭国传承久远,虽然一直未能有真正政令统一的时候,但势力庞大威望显著的世家豪门却是不少,随便选一个,在大唐的鼎力扶持之下也不会比苏我家差的太多。

    刘仁愿连忙领命道:“多谢大帅宽宥!末将必定谨守飞鸟京,继续按照大帅之战略,扩大倭国内部之战争,使其相互攻伐、仇怨深种。同时会看顾好前来飞鸟京教授汉学之士子,以及所有汉商不受倭人之骚扰,若有闪失,自戕谢罪!”



    苏定方瞪他一眼,训斥道:“这等话语,莫要随便出口,所谓事在人为,谁又能保证永不犯错、永不失误?若是异日当真因为无心之失犯了大错,难道大帅就会要你履行今日之诺言,命你自戕谢罪不成?”

    训了一句,忽然又想起一事:“对了,大帅的兄长近日估计会渡海来到飞鸟京,担任私塾之讲学,你定要好生看顾,若是房大郎当真有了闪失,你还真就得自戕谢罪了,否则如何对得起大帅之信赖?”

    刘仁愿当即拍着胸脯道:“都督放心,房大郎若是来到飞鸟京,有末将看顾,谁敢动他半根毫毛?倭人固然桀骜暴戾,却也就是欺软怕硬,且畏吾大唐如虎,断然不敢对任何一个前来教授汉学之士子动什么坏心思。那苏我虾夷极为崇尚吾大唐,对大唐之一切都奉为圭臬,就连家寺当中的一块瓦片,都要学着大唐瓦片之模样烧制而成,如今大唐肯派遣士子前来教授汉学,他做梦都会笑醒。”

    当今之世,大唐之强盛对于周边诸国来说已成碾压之势,尤其是这些个蕞尔小国,根本生不出半点反抗之心。

    而自古以来汉学便流传甚广影响甚大,这些个番邦蛮族素来以精通汉学为荣,能够写得一手汉字、说得一口汉话、读懂汉人之典籍,无论在哪一国那妥妥都是一等一的人才,甚至唯有贵族才有这等权利资格。

    他们闻听可以学习汉学,欢天喜地都来不及,那里能够意识得到汉学会对他们的本源文化造成强烈的冲击,直至将他们本族的文化侵蚀殆尽,令他们不是汉人之身,却有了汉人之心。

    倭国侵华的时候,但凡所占之地皆要推行日语教学,令华夏孩童学日语、写日文,这样便会在文化上认同倭国,达到祛除汉学之目的。

    结果倭国举国之力所构建的日语教学体系,在战败之后自然分崩离析,功败垂成。

    然而,这一点却被英美轻易的做到了……

    诚然,自小学习外国语言会加速与世界接轨之进程,然而不能够否认的是,这种行为必将导致外来文化与本地文化发生激烈之碰撞,使得一部分人的价值观、世界观都产生了扭曲。

    后世的那些个孩子们在洋文化的肆虐下生长,崇洋媚外几乎成了理所应当,根本无视无数先辈之努力,认为但凡是外国的就是好的,有奶就是娘,没有敌我善恶之分。

    有几个人还在乎什么家国情怀?

    文化之侵略,较之武力尤甚,它能够从根源上掘断一个民族的传承,荼毒一个人的思想,使之同化,再无敌我之分。

    想一想,当敌国轰轰烈烈的展开贸易战的时候,那些年轻人却嚷嚷着“我自己的钱,选择哪国货是我的自由”的时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世间从无真正意义之自由,野兽没有,人类没有,即便是千万年前的原始人也没有,然而偏偏就有很多人发誓要“呼吸着香甜的自由空气”,将先辈们抛头颅洒热血守住的江山弃若敝履。

    你不能享受着和平的红利,却又毫不迟疑的背叛这片生你养你的土地。

    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这得有多么无耻?

    ……

    两人对坐下来,喝着茶水,谈论着对于倭国的控制方式。

    苏定方道:“此次回京,与大帅促膝相谈一番,深切了解了他对倭国的战略意图。其实说来也简单,那便是注重矿藏的开采,以及商贸的拓展。谁允许我们开采矿藏,谁与我们通商贸易,我们就要给予一定的支持,使其在周边封国当中有显著的优势。”

    刘仁愿给苏定方斟茶,颔首道:“末将明白,无外乎挑拨离间、相互掣肘,今天打这一个拉那一个,明天或许便打那一个拉这一个,只要有利于我们的利益,我们就支持,否则便予以打击,甚至出兵攻伐,也在所不惜。”

    其实对倭国的战略很简单,说白就是一句话:决不能让倭国统一。

    一个分裂的、各自为政的倭国,才符合大唐的利益,水师依仗绝对的武力优势在各个封国之间挑拨离间、左右逢源,扶弱锄强,使其长期内斗下去,烽烟不熄,流血不止,直至耗尽最后一分元气。

    这可比水师开展屠杀所带来的效果好上太多,否则一旦在某一国内杀人太多,会导致其余藩国人人自危,损害了大唐“光明正义”的形象。

    苏定方颔首,叮嘱道:“如今东征在即,举国之力都在高句丽的土地上攻伐杀戮,水师也要承担更多的粮秣辎重、兵员运输的任务,不可能有太多精力放在周边诸国,所以倭国这边一定要保持稳定,不要贪功冒进。”

    刘仁愿领命道:“末将遵命!”

    旋即,他低声说道:“多谢都督替末将开脱!”

    他不是糊涂蛋,在房俊坚持既往战略的情况下,岂能不对他这个违逆军令之人施以惩罚?而苏定方只是看似严厉的训斥自己一番,便轻轻放下,很显然是打算替自己扛起责罚。

    苏定方狠狠瞪了他一眼,喝了口茶水,缓缓说道:“如今吾水师之盛,早已成为诸军之冠,不知多少人眼馋嫉妒,意欲插手其中,皆是大帅在长安左右抵挡,方才能够稳住局势。”

    青山非一道,天下同云雨。

    关中大地也被一场淅沥沥的春雨所笼罩着,四周群山围绕,渭水流势滔滔,雨水浸润着肥沃的土地,又是一年好年景。

    长安城西的一处宅邸内,下了值的房俊正坐在房舍之中饮茶,敞开着的窗户时不时的飘落进来几滴雨点,空气清冷而湿润。

    刚刚沐浴过后的武顺娘穿着一袭裙衫,乖巧的跪坐一旁,低眉垂眼,雪白的素手斟茶递水,两颊处尚透着云雨之后的慵懒娇艳。

    房俊喝着茶,看着面前的美人,忽然觉得自己如今也与唐高宗那个人渣没什么区别了。

    武顺娘的相貌气质与武媚娘迥然有异,更多了一种柔顺温婉的娴静,性子很软,逆来顺受,不似武媚娘那般娇艳妩媚之中藏着刚硬志气,所以贺兰家才会肆无忌惮的欺负她们孤儿寡母,即便有房俊这样一门亲戚,也根本不太在乎武顺娘的意愿,只想靠她在房俊这边占些便宜。

    男人都有掌控欲,面对如此绝色,谁能忍得住呢?

    更何况如今这个年代将男人的地位推到无比尊崇之程度,女人再是开放,也永远是男人的附庸,这等社会现实更是将一个男人的欲望推升到了极限,且无可遏制。

    喝着茶水,房俊说道:“敏之在书院还好,不过他性子太过顽劣,轻佻暴躁,若是不能予以打磨压制,往后怕是要闯下大祸。所以这段时间将他留在书院,与军训的学子同吃同住,狠狠的杀一杀锐气,这对他将来的前程有好处,你莫要担心。”

    自从书院开学,房俊便将贺兰敏之弄到书院,只不过这孩子桀骜难驯,故而尚未开始入学,便被房俊丢到李靖那边整日里操练个半死,整日里哭爹喊娘嚷嚷着回家。

    当着武顺娘的面自然不能这么说,慈母多败儿,以武顺娘逆来顺受软塌塌的性格,必然哭着将贺兰敏之领回家去,不肯再多受罪。

    只不过房俊如今既然与武顺娘有了这一层关系,自然要承担起一些责任,若是不能将贺兰敏之教导成才,那小子将来必然闯祸拖累其母。

    武顺娘依旧低着头,脸上的红晕未曾消散,语音软糯:“这些时候当然是男人拿主意,你决定就好。”

    虽然时常与房俊私下低幽会,可她是个腼腆的性子,即便是寡居在家,依旧感到难为情。

    房俊问道:“贺兰家的那些人,没找你的麻烦吧?”

    此前贺兰楚石曾亲自向他求情让贺兰家的子弟进入书院就读,被房俊拒绝,结果如今他亲自将贺兰敏之弄去书院,以贺兰楚石那等厚颜无耻的德行,必定会从武顺娘这里想办法,甚至逼着她找自己疏通一下,给贺兰家的子弟大开方便之门。

    而武顺娘这个性子,绝然不肯跟自己开口,贺兰楚石又步步紧逼,肯定又是一肚子的委屈自己吞下……



    武顺娘神情淡然,轻声道:“往后别理会那家人,都是一些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鬼,凭什么让他们占便宜?”

    对于贺兰家,她早已伤心透顶,若非有一双儿女,怕是宁肯净身出户,亦不愿依旧住在贺兰家的宅院之中。

    夫君早丧,留下来的产业这些年早已被那些个兄弟妯娌们侵占得七七八八,没剩下多少,反而她们孤儿寡母的生活日益艰难,若非这两年靠着武媚娘接济,以及房俊私底下给予她不少商铺产业,恐怕日子都过不下去。

    即便如此,她在贺兰家也有如眼中钉一般,只因为女儿贺兰烟过几年成亲之时贺兰家要给准备一份嫁妆,而儿子贺兰敏之成年之后更要继承一些家业,贺兰家便想将她改嫁出去,一则能够省下儿女的嫁妆和继承权,再则也能够凭此捞取一些好处。

    毕竟武顺娘温婉柔美,满长安城的权贵们觊觎着不知凡几……

    如今靠上了房俊这样一门亲戚,他们倒是不提将武顺娘嫁出去的事情了,只是却一再撺掇他登上房家的门,给贺兰家要一些好处。

    怎奈武顺娘早已看透了贺兰家的龌蹉嘴脸,怎么也不肯舍下面皮去房俊面前给他们讨要好处。

    前番因为书院名额之事,贺兰楚石让她去跟房俊开口,她坚持不肯,便惹得贺兰楚石极为不快,如今贺兰敏之被房俊破格招入书院,其余贺兰家的子弟却只能眼看着羡慕嫉妒,愈发使得她与贺兰家的关系降至冰点。

    这等情况下,她怎肯让房俊去给贺兰家寻求利益?

    话说回来,她是个腼腆温柔的性子,就算心里想要给贺兰家要一些好处,在房俊面前也张不开嘴。

    两人之间的关系已经足够令人羞赧不齿的了,只是眼下还能说是“两情相悦”,若是自己开口,岂不成了为了利益甘愿爬上房俊的床榻?

    羞也将人羞死了……

    房俊喝了口茶水,温言道:“到底也是你的家人,某这不是怕你难做么?总之你心里有数就行,不必给他们太多颜面,可有些时候小恩小惠的给一些也无妨,图个舒心嘛,否则他们整日里冷嘲热讽,吵得你心烦。至于给什么不给什么,该给不该给,你自己掌握便好,只要你张口,某绝无推辞。”

    他能做的也仅止于此。

    固然将武顺娘从贺兰家的户籍当中解脱出来并非难事,可如何安排往后的生活呢?即便武媚娘对于两人间的事情睁一眼闭一眼不置可否,但若是娶回家中,却绝对不合适。

    即便是在外头另外购置一处房产予以安置,也于理不合。

    说一千道一万,两人之间就只是一份孽缘,注定了没结果……

    武顺娘抬头,秋水般的眸子看着房俊微黑的脸膛,忍着羞涩鼓足勇气将雪白的纤手让在房俊的手背上,柔声道:“何必如此?跟着你,宁愿背负一个水性杨花的骂名,也是我心甘情愿的,不图你的权力,不图你的钱财,只是贪图你这份阳刚英武的男儿气概,即便因此遭受攻讦非议,亦是心甘情愿。若是向你寻求什么,那奴家成了人?与那些青楼楚馆中的伎家有何区别?”

    她与夫君贺兰越石成亲,关乎两家的联姻,说不上情投意合,倒也相敬如宾。只不过成婚第三年,诞下女儿之后贺兰越石便身染重病一命呜呼,年纪轻轻的她便守了寡。

    这个年代,守寡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固然不至于如明清时候对于寡妇那般苛责,却也绝不轻松,单只是房中没有一个拿主意的男人,对于一个刚刚脱离闺阁少女未久的妇人来说,没有了主心骨,日子的艰难处也比孤枕难眠难熬得多。

    加之贺兰家的子弟们刻薄尖利,整日里打着他的主意,想要染指不成又生出将她改嫁的心思,令她精力交瘁,度日如年。

    所幸后来武媚娘嫁入房家,虽然只是一个妾室,却深得房俊之宠爱与器重,将家业交予其打理,如此方才成为长安城人人艳羡的人物,名声在外,也使得贺兰家的人看到有可能占到便宜,这才使得她的境况略微改善。

    起先之时,她也说不上对房二如何钟情,只是因为房俊的关系使得她在贺兰家的生存条件得以改善,心存感激。加上天性柔弱,无法抵抗房俊的强硬霸道,半推半就成就好事。

    女人便是如此,无论之前心思如何,一旦委身于男人,往往一颗心便彻底沉沦,心心念念都是这个男人的影子。

    直至如今彻底沉沦,无法自拔……

    房俊便笑起来,反手握住她纤细柔软的手掌,微微用力,将整个温软的身子拉入怀中,嗅着温馨的香气,看着眼前花容玉貌上沾染的红霞,柔声道:“你知道某只是心疼你,绝无一丝半分看轻你的意思。”

    纤细的腰肢被有力的胳膊紧紧的箍住,武顺娘浑身酥软,脸如火烧,吐气如兰道:“妾身残花败柳,今生能得二郎宠幸,已然是贪天之福,这一生一世便委身于你,并无所求。只是这一双儿女乃妾身之骨肉,愿二郎能够爱屋及乌,好歹照拂他们一二。如此恩情,今生今世难以偿还,便是来世衔草接环、做牛做马,亦是心甘情愿。”

    娇小温软的身子搂在怀中,心中柔情顿生,房俊轻声道:“说得什么话?某虽然算不上正直君子,亦会贪花好色,却不肯做司马相如那等负心薄幸之人。只要你开口,某明日便会将你娶回家,不会辜负你的一片真心。”

    男人见一个爱一个没毛病,但是喜新厌旧就不对了。

    越是成功的男人就越是要有自己的担当,而何谓男人的担当?最起码,要让跟着你的女人得到尊重,享受幸福,而非是得手之后远遁千里……

    武顺娘依偎在房俊怀里,素手宠溺的抚摸着他的脸庞,目光中满溢着爱意,柔声道:“似郎君这样的盖世英雄,自然应当让天下女子竞相爱慕,妾身得郎君之宠信,再无一分一毫不满足。只是眼下这般情况便觉得一生安好,何须非要那样一个名份,害得郎君两边为难、家宅不靖?跟在郎君身边,妾身再无所求。”

    哪个男人能够抵得住这样的情话儿?房俊心中满是柔情,将怀中玉人搂得更紧。

    窗外微风清荡,雨丝飘拂,一分一寸浸润大地。

    *****

    春雨如油,又是一年春耕时。

    虽然地气尚未回暖,未到春耕之时,但先期的准备却不可怠慢,尤其是家中天地广袤的世家门阀们,更是早早的便备好了种子、农具、耕牛,将家中仆役庄客都分派好任务,就等着春耕的时候一蹴而就,不至于届时手忙脚乱。

    骊山农庄。

    一场小雨已经下了两日,天上阴云密布,丝毫唯有停歇的意思。

    农庄里的庄客们都已经披着斗笠下到田地里,整备土垄,祛除草根,做好春耕之前的一切准备。眼瞅着就到三月,李二陛下誓师出征的日子不远,等到出征之时,关中大部分男丁将会编入府兵,随军出征。原本已经有不少关中男儿随着关中各支部队抵达辽东,再经由这一次的出征,成年男丁十不存二,大家趁着这个时候将田地里的活计尽可能多做一些,等到春耕之时,家中老弱妇孺不至于忙不过来。

    骊山农庄与别地不同,采取的是“承包到户”的制度,每家每户承包的土地都得由自己耕作,秋收之时按照一定的佃租交给房家,剩下的粮食便是一年的收成。

    尤其是税赋上缴的方式类似于“一条鞭法”,使得农户的损耗降至最低,所以很是能够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一家家将农田侍弄得干干净净,收成更是冠绝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