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
田横出现在沈浪的家乡,枫叶村。
整个村子的人,都已经陷入了沉睡。
田横没有带一个人。
沈浪的父母和弟弟,他用一根手指头就可以碾死,又哪里需要帮手?
而且,沈浪一家远离村落,孤零零处于半山腰,正是杀人的最佳地方。
来到沈浪家的茅草屋之外。
他用最快的速度搜索沈浪家周围,确定没有任何埋伏。
然后,听到里面有三个人的呼吸。
其中有一个人呼吸不畅,肺部有毛病。
没错,这应该正是沈浪的父亲。
田横轻轻一推,门栓无声无息断裂。
因为硫酸腐蚀了他的面孔,那股强酸蒸汽,熏得他眼泪汹涌而出,鼻子也几乎无法透气。
田横走进沈浪家中之后,看到了床上的三个人。
他忍不住用丝帕擦拭被熏出来的眼泪。
“沈浪,你这辈子都会后悔和我为敌的。”
田横咬牙切齿道,然后抽出利刃,朝着床上沈浪的母亲猛地斩下。
没有半分犹豫,狠辣果决。
瞬间鲜血四溅,人头分离。
紧接着,田横又朝着沈浪父亲猛地一刀斩下。
“你不是肺部有毛病吗?我直接将你劈成两半,你也不用呼吸咳嗽得那么辛苦了。”
“唰!”
一刀两断!
瞬间床上这个咳嗽的老头,直接被劈成两半。
最后,田横来到另外一张床上。
上面躺着一个年轻男子,腿上还绑着木棍。
这应该就是沈浪的弟弟沈建了,一个小泼皮。
沈建双腿被打断,还是他黑衣帮人下的手。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当然打断沈建双腿这件事情太小了,田横之前是完全不知情的,随便他手下一个阿猫阿狗就把事情给办了。
“你这个小泼皮,原本连成为我敌人的资格都没有,但因为沈浪的缘故,也让我屈尊降贵亲自向你动手了,让我这个大豪亲自动手打碎你的骨头,也是你的荣幸。”
田横抄起边上的一根棍子,朝着床上年轻人的双腿猛地砸下。
顿时,传来骨头碎裂的声音。
真真粉碎性骨折了。
而那个床上的年轻人身体一阵抽搐,竟然没有发出惨叫。
田横寒声道:“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的,我先杀了你们三人,然后再杀沈浪,让你们一家在地狱团聚。”
然后他的刀子对准年轻人的后背心脏部位,猛地刺穿。
“噗刺!”
那个年轻人,连一声惨呼都没有发出,自己毙命。
杀了沈浪一家三口之后,田横觉得痛快了。
心中淤积的这口气,终于散出来大半。
他脑子里面已经在幻想,沈浪见到家人尸体的时候会是何等悲痛欲绝。
做人就是要快意恩仇啊。
过瘾啊!
爽啊!
此时大仇得报的田横,方才感觉到脸上的痛楚。
这硫酸太厉害了,不但腐蚀了他的面孔,强烈的气息刺激得他不断流泪,黑暗中都看不大清楚了。
他解下水壶,大口大口饮水,喉咙就仿佛要烧着了一般。
沈浪,就算在地狱中,你也会后悔曾经得罪过我。
我田横虽然毁掉了容貌,失去了身份,但是却更自由快活了。
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
小畜生你给我等着,我很快就去杀你了,哈哈哈!
而就在此时,周围忽然一亮!
一根火把,瞬间撕破了黑暗。
田横猛地站起。
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外。
玉树临风,卓然不群。
哪怕外面一片黑暗,看不清楚脸,但光看轮廓和气质,都帅到让人妒忌。
这个人就算化成灰,田横也能认得出来。
沈浪!
“哈哈哈……”田横大笑道:“沈浪,你这个小畜生,我本来想要去找你,你却自己找上门了,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啊。”
他心中狂喜。
老天爷太眷顾他了,竟然把这个小畜生送到了他面前。
接下来,他会将沈浪碎尸万段,会让他尝遍所有的痛苦之后,再将他杀掉的。
“你来晚了,小畜生。”田横怒道:“我宋毅岂会这么轻易放过你?你敢踢死我的儿子,我就杀光你全家。”
这田横就算在这个时候,也没有忘记掩饰自己的身份。
“沈浪,你进来看看啊,你的父母和弟弟都死了,就剩下你了。”田横沙哑道,声音充满了杀气。
沈浪淡淡道:“田横,别装了。”
田横不由得一愕,他自信没有任何破绽啊。
他的弟弟和他长相一模一样,说话口气一模一样,甚至武功的霸气都一样。
不仅如此,他弟弟尸体被焚烧之后,还放了一根细细的银针在里面,和田横体内的银针完全一模一样。
沈浪道:“你这种级别的人物,还找不到长相极其相似的替身,那个一头撞死的人是你的孪生兄弟吧。”
田横一阵抽搐,一言不发。
沈浪道:“你……还真是一个畜生啊,为了自己活着,竟然毫不犹豫去牺牲亲弟弟的性命。”
换成沈浪,他真是做不到的。哪怕从灵魂角度而言,沈建并不算是他的亲弟弟。
到了这个时候,田横依旧冷笑不言,他绝对不会给沈浪任何可趁之机。
沈浪道:“你们已经做的极其逼真了,甚至还在他烧焦的尸体里面放了一根细细的银针,和你体内的这根一模一样。但是……你或许不知道,你体内这根银针是弯的,而那具烧焦尸体里面的银针却是直的。”
田横不由得内心无比惊诧。
就这么一点细微的破绽吗?你沈浪是怎么知道的?
不过,他依旧没有出声,万一沈浪是讹诈他呢?
“你还想要扮演成宋毅杀我全家,然后你自己逍遥法外?”沈浪冷笑道:“你们真是不容易啊,把宋毅的面容也用硫酸毁容了,是谁动作做的呢?徐光允,还是徐芊芊?”
说罢,沈浪一挥手。
一个人影被推了出来。
正是宋毅,他的脸上也被硫酸毁容了,显得尤为可怕。
“啊,痛死我了,痛死我,给我水啊……”宋毅可没有田横这么硬气,此时发出一阵阵惨呼,真的要痛得昏厥过去。
没有想到啊,宋毅还没有逃出去,就被沈浪派人抓了。
这个小白脸,还真是算无余策啊。
此时,田横知道再也隐藏不了。
顿时,他猛地站直了身体,爆发出猛兽一般的杀气。
“哈哈&”一声大笑,田横嘶声道:“那又如何?沈浪你还是来晚了啊,你的家人全部被我杀了,哈哈哈哈哈!”
“沈浪,痛哭吧,嚎叫吧!”
“你不是最爱你的家人吗?现在他们都惨死在你的面前,你完全无能为力。这种感觉是不是痛不欲生啊。”
田横说的每一个字,都几乎血淋淋。
但,沈浪如同智障一般看着他,幽幽道:“田横,你眼神真是不好,你看看你杀的人是谁啊?”
然后,一根火把丢了进去。
田横捡起火把,朝着被他杀死的三具尸体一照。
顿时,一股凉气猛地从屁yan冲到头顶,仿佛要将他的头盖骨掀开了一般。
全身的汗毛都猛地炸起。
他整个身体,都仿佛被定住了。
足足好一会儿后。
“啊……啊……”
田横发出了无比凄厉的嚎叫。
那个被他杀死的女人哪里是沈浪的母亲,而是田横的妻子,一个无恶不作,逼良为娼的毒妇。
而被田横杀死的老汉,便是田横的心腹管家。
至于被田横杀死的年轻人,则是他的……儿子,一个恶贯满盈的纨绔子弟。
真是人间惨剧!
“不,不,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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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横拼命嘶吼着。
悲伤吗?是有一点。
不过,他的妻子是玄武城前黑衣帮主的女儿,他迎娶对方更多是为了利益。
这个儿子是他的亲生骨肉,但从小疏于管教,已经完长歪了,废物一个。
所以对妻子和儿子,他并没有太深的感情,他真正痛爱的是另一个私生子,一个仅仅只有四岁的孩子。
孩子的母亲是一个非常柔弱善良的女子,被田横蹂躏之后生下了一个儿子,然后母子被秘密养了起来。
他所有的爱,都倾注在那个小儿子身上了。
甚至为了他的安全,田横从来不公开去找这个女人,也几乎不让任何人知道这个小儿子的存在。
所以,对于亲手杀死妻子和儿子田横是有悲伤,但更多的是失败的痛苦,那种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痛苦。
多少次了?
他遇到沈浪之后,就从来没有赢过。
一而再地输,一而再地被践踏啊。
这种痛苦简直要让人炸了。
刚才那种复仇的痛快有多过瘾,现在就有多痛苦。
“我杀了你,我将你碎尸万段,碎尸万段……”田横朝着沈浪疯狂地冲了过来。
他什么都不管了,就是要杀了沈浪,哪怕同归于尽。
但是下一秒钟。
他活生生止住了!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柔弱的女人,抱着一个四岁多的小男孩。
这个孩子此时还在睡觉。
这个女人,是被他强爆,然后金屋藏娇的女人。
一个柔弱善良得过分的女人。
这个孩子,就是他最疼爱的私生子。
没有刀斧加身,没有任何胁迫。
这个女人就抱着儿子,怯怯地站在边上,望着田横的目光还充满了畏惧和恨意。
田横痛苦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不知道是应该前进,还是应该后退!
而沈浪的后面,站着玄武伯爵府的十几个高手,金木兰就站在边上。
田横贪婪的目光落在儿子脸上,尽管他还在睡觉。
足足好一会儿,田横猛地撕扯掉了脸上的面具,露出了被硫酸毁容的面孔。
应该很痛。
但是,他没有任何反应。
此时的他,几乎真正失去了痛觉。
然后,他平静了下来,朝那个女子挥挥手道:“你带着儿子到边上去。”
那个柔弱的女子听话地抱着孩子躲到边上黑暗处,田横看不见她,他也看不见田横的地方。
……
田横安静了下来。
他望着金木兰道:“听说金小姐武功超群,田横想要领教一番。”
金木兰道:“请!”
田横再一次举起刀,浑身霸气。
此时的他,才像是一个真正的江湖草莽,一方霸主。
此时的他,不再是权贵的走狗,而是一个武林高手。
“杀!”
田横猛地一声爆吼。
身形闪电一般冲出。
速度快,威猛绝伦,如同狮虎下山。
这是他的巅峰一击,凝聚了他一身的武道造诣。
金木兰玉足一弹,整个娇躯如同燕子抄水一般,飞快掠过。
“叮!”
两个身影,瞬间交错,之后立刻分开。
金木兰的身体一个美妙至极的回旋,又飘回到沈浪身边。
然后,她轻轻地将宝剑插回剑鞘,剑刃依旧如水,没有沾染任何血迹。
而田横的身体,又猛地冲出了几步,在沈浪面前三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先是低头看了自己的刀。
“咔嚓……”他的战刀直接断裂开来。
再低头看自己的胸口,一道细微之极的裂痕。
紧接着,鲜血从这个裂痕中狂涌而出。
田横的胃,肝,肺部全部被切开了。
他无比辛苦地喘气,一口又一口的鲜血,从嘴里涌出。
不知道为何,他的脑子开始回忆年轻时光。
但是他和弟弟被老镖头领养的那段日子。
因为练武出错,寒冬腊月,两个人光着身子跪在雪地中。
十七岁,他无意中看到镖局大小姐露出的一段腰身,然后他开始觉醒了,仅仅这段腰身画面让他撸了半年。
多么美好的时光啊。
如果当初不是因为对押运的那一箱子宝物起了贪念,就不会杀死镖局的弟兄们,就不会和弟弟亡命天涯。
之后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
或许,此时他和弟弟依旧在镖局里面,娶一个本分泼辣的镖局女子过一辈子。
后悔吗?
或许还谈不上。
只是真的很伤感啊。
……
沈浪在他面前蹲了下来,道:“田横,你要给我一些什么呢?我不能和你白白为敌一场,耗费了那么多心血才弄死你,临死之前你总要给我一点什么啊。”
这话一出,本来快死的田横几乎要被气活过来。
妈的,我田横的命就那么贱吗?
你这个小白脸赢了,我明明要死了,你却还说太辛苦,你几乎是躺着赢啊。
你就不能对我这个即将死去的失败者有一点点尊重?
沈浪道:“我之所以把你的小儿子找来,并不是要让你上演什么幡然悔悟或者临死之前痛悔的戏码。我……只是要你交出一些什么。”
田横沙哑道:“你,你要用我小儿子的性命威胁我?”
“不,我不像你,我还有人性。”沈浪淡淡道:“只不过你若答应了我,我以后会照顾他。”
田横哭了,眼泪汹涌而出。
“沈浪,我操你妈!”田横骂出这句话的时候,充满了悲伤。
“说吧,不要挣扎了。”沈浪淡淡道:“再不说,你可就要死了。”
“沈浪,我日你妈。”田横更加破口大骂,嘴里不断喷血道:“白雪山庄左侧院子地窖内,是柳无岩的秘密藏金库,我这些年贿赂他的金币,大部分都放在那里了。”
沈浪道:“就这些?难道就没有别的东西想要告诉我的?比如柳无岩的罪证之类的?”
田横大骂道:“这些文官都是奸贼,都和你一样王八蛋,粘上毛比猴还要精,你觉得他会有什么致命把柄落在我手中吗?你又有什么把柄在我手里啊,唯一一个把柄还是陷阱,把我坑死了……”
沈浪想了想,点头道:“有道理,既然你再没有什么东西要给我的,那就安心死吧!”
“我……我艹……”田横一声怒骂。
然后,后仰倒地死去!
他以为自己可以瞑目的,但是……真的做不到。
他就想要死得壮烈一些啊,但连这点心愿都不能满足。
沈浪,你这个王八蛋。
沈浪看着田横死不瞑目的尸体,心中一阵冷笑。
敌人临死前,你和他演绎一出惺惺相惜一笑泯恩仇的戏码?
别开玩笑了。
既然选择为敌,那就敌对到底,哪怕敌人已经死了,也要踩上一脚!
沈浪道:“把他人头割下来,用最好的盒子装起来,送去给我们的张晋大人和城主大人。”
金晦一愕,点头道:“是!”
沈浪道:“事不宜迟,我们立刻去白雪山庄,去发一笔横财。”
然后,沈浪迫不及待带着伯爵府的几十人,朝着白雪山庄飞驰而去,挖金币这种事情他最喜欢了。
……
白雪山庄是柳无岩城主的秘密产业,他派遣了十来个武士守在这里。
这些守卫,轻而易举就被拿下了。
沈浪打开了山庄的秘密地下金库,看着前面一箱又一箱的金币,不由得发出感叹。
“娘子,这一届贪官不行啊。”
沈浪一边数这些金币,一边吐槽。
柳无岩你这个城主怎么当的,三年了啊,才攒下这么点金币?
总共就一万三千多金币。
害我以为要发大财了。
不应该啊,田横每年上供给许文昭的金币就有六七千啊。
木兰道:“柳无岩也需要上供的,大头都拿去贿赂上官了,剩下这些钱已经是柳无岩几乎全部身家了。”
有道理。
对于一个百年贵族而言,这笔钱是不多。
但对于一个官员来说,这笔钱已经算是巨资了。
这么说吧,就算柳无岩现在退休了,拿着这笔钱也依旧可以过上奢靡的日子。
换算成人民币的话,也好几千万了。
所以完全可以想象,柳无岩一旦失去这笔金币,会是何等痛苦啊?
木兰道:“加上许文昭抄来的那笔金币,已经大大缓解伯爵府的经济危机了。”
沈浪道:“娘子,我们伯爵府很缺钱吗?”
木兰点了点头道:“很缺,无比的缺。”
何止是缺?
失去金山岛四十年后,玄武伯爵府每年都在亏空,几十年累积下来的亏空完全是天文数字。
许文昭不是一直想要知道玄武伯爵府秘密金库还有多少钱吗?
是负数!
因为上一代玄武伯爵太豪爽了,欠下了巨额债务。
这些年金卓每年都在偿还债务,伯爵府的经济状况时刻都处于紧绷状态。
只不过这是绝密,除了木兰和伯爵大人之外,没有人知道。
如今沈浪为伯爵府弄到这两笔金币,真的是大解燃眉之急。
将柳无岩的秘密金库洗劫一空,要离开的时候,沈浪忽然道:“慢着,我们就这样把柳无岩城主的金库全部抢光了,啥也没留下来,这不合适,也不人道。”
木兰一愕,夫君这又是要做什么妖啊。
沈浪拿出了一张纸,找了一块木炭,用左手在白纸上歪歪扭扭写道。
“打劫金币者,不是沈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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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主府内。
柳无岩城主非常愉快。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田横竟然还有一个长相如此相似的弟弟,神来之笔啊。
一个失去身份的田横就更加好用了,完全是一支沾毒的匕首,而且也更加依赖柳无岩了。
此时,他温着黄酒等着田横归来。
接下来就是谈心的时刻了,好好安抚这条毁容正不安的走狗,
“应该杀光了,该回来了吧。”城主问道。
心腹幕僚道:“应该是的,只不过田横心中充满仇恨和愤怒,只怕还要好好折磨一番,碎尸万段之类的才会回来。”
只可惜啊,死的不是沈浪自己。
心腹幕僚仿佛看出了主人的心思,微笑道:“大人,有些时候人活着,比死了还要痛苦。尤其是一个有感情的人,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自己的亲人惨死在面前而无能为力吧。”
柳无岩城主想要放声大笑,但觉得那样太过于轻浮和孟浪,违背读书人风度。
所以,他仅仅只是矜持一笑。
“我竟然将沈浪那样的小儿视为大敌,真是可笑可悲。”城主大人道:“最近这段时间,真是迷失了心智啊,所以人要读书,读书才能心静,心明!”
心腹幕僚道:“大人这话半点不错,玄武伯才够资格做您的敌人,沈浪只是一条狗而已,就算咬人再疼,他也只是一条狗,没了主人轻而易举就能打死,炖成一锅肉羹。”
城主大人道:“读书人就要优雅风度,沈浪久贫乍富不了台面,那种言语粗鄙的丑陋姿态,真是羞于与他共处一室。”
然后他拿起书,细细阅读,将沈浪抛之脑后。
就在此时,外面响起了奴仆的声音。
“大人,有人送来一个盒子,说是田帮主送来的,事情已经办妥。”
柳无岩城主道:“拿进来。”
那个武士将盒子拿过来,上面还贴着封条。
“撕掉,打开!”城主大人吩咐道,接着后退几步。
万一是什么毒箭之类的呢?
封条撕掉,盒子打开。
里面露出一颗狰狞的人头,鲜血淋漓。
正是在熟悉不过的田横!准确说是毁容后的田横。
柳无岩城主顿时觉得脑袋一蒙,整个四肢冰凉。
紧接着,外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声音。
他的心腹奴仆飞奔而入,大声道:“主人,大事不好,大事不好了,我们在白雪山庄所有的金币,全部被劫走了。”
顿时,柳无岩身体如同雷击一般,久久没有反应。
那……那是他大部分的钱啊。
这些钱不但要用来养老,还要用来贿赂上官的啊。
多少年了,他做官那么多年,才贪污攒下了这些钱。
容易吗?这……这是我挖我的心啊。
紧接着,那个心腹仆从递上来一张纸条道:“他们劫走您的秘密金库,还留下了一张纸条。”
柳无岩城主接过来一看,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大字:劫金币者不是沈浪!
柳无岩城主面孔抽搐了一下。
两下,三下!
他猛地吼道:“沈浪,我操你娘……”
然后,城主大人后仰倒下,猛地喷出了一口痰,里面带着血丝。
……
“娘子,你可帮我扶好了啊,千万别让我摔下来。”
沈浪正在进行一件神圣的事情。
他踩在凳子上,用鲜红的毛笔,在田横的名字上画叉。
当然这个凳子就半米高,木兰在下面双手扶着,免得他这个小白脸夫君摔下来。
“我的仇人,又少了一个。”沈浪叹息道:“可是,我连三分力都没有使出啊!”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木兰绝美的脸蛋微微颤了一下。
沈浪望着墙壁上剩余的这些名字。
徐芊芊,徐光允,林默,张晋。
然后,他又用黑色的毛笔将柳无岩的名字也添了上去。
这次试图谋害沈浪,柳无岩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所以不把他添上仇人名单,实在是说不过去啊,迈不过自己的良心。
“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偏闯进来。”
说完后,沈浪觉得这话有点熟悉。
回想之后记起来了,昨夜田横刚说过。
是不是有些不吉利吗?
“呸,呸……”
沈浪啐了两口。
不过,看来反派的口头禅都是一样的啊。
只不过长得帅的反派叫有魅力有内涵,长得丑的反派多说半个字都该死。
木兰已经有些不想扶了,因为她根本跟不上这个夫君的节奏,内心戏太多了。
“娘子,我要跳下来了,你可要接住我啊。”沈浪道:“这么高,万一摔伤了可不得了。”
木兰转身走了。
沈浪真的从半米高的凳子上跳下来,而且还是横着下来的。
木兰真是有心让这个夫君好好摔一跤,但终究敌不过心软,轻轻在他的腰上一拂过。
顿时,沈浪站稳了。
想象中被娘子抱在怀里的一幕没有发生,沈浪有些叹息。
……
父母再住在枫叶村已经不太安全了。
而且关键是,那个地方沈浪已经衣锦还乡过了。
那种乡下地方,装逼一次两次就够了,若经常去衣锦还乡那就没意思了。
所以,沈浪想要劝父母搬家,搬到伯爵府附近来。
弟弟沈建表示非常兴奋,但一贯来对沈浪言听计从的父母却拒绝了。
儿子给人当上门女婿,住在别人家里是应该的,作为父母怎么可以再住过去,那岂不是太不知廉耻了吗?
而且昨夜田横去杀人之事,沈浪没有告诉父母,只是用另外一种理由将父母弟弟带走的。
所以不管沈浪怎么说,父母都不同意。
沈浪总不能说,儿子在外面仇人仿佛越来越多了,为了你们的安全,赶紧住进来吧。
迫不得已,木兰出马了。
她也不嫌弃沈浪家里又脏又破,蹲在沈浪母亲的面前,握住她的手道:“婆婆,夫君孝顺,三天两头都想回来看您,但这里距离伯爵府实在是太远了。夫君一来一回,就是大半天时间。”
“夫君有钱的,您不住在府内,就在伯爵府外面,起一幢新房子。”
“我知道您刺绣和纺织都厉害得很,这方面我很笨,我娘比我还笨,我若是要给夫君缝制衣衫,还是要请教您的呀。”
这几句话说得沈浪心都要融化了。
不过,娘子你可从来没有和我这样温柔说过话啊。
果然,沈浪母亲敌不过木兰的温柔大法,稀里糊涂地就被劝得搬家。
一家三口搬离了枫叶村,在距离伯爵府大约三里地的地方住了下来。
那里属于伯爵府的封地,甚至在庄园范围内,有伯爵府的骑兵巡逻,非常安全。
先住那里的空房子,然后新房子立刻建。
……
搬家之后,沈浪和木兰又在新家陪着父母吃了一顿饭,这才返回到府中。
沈浪心中爱意泛滥。
这个媳妇太可爱,太懂事了。
身份高贵美丽,武功绝顶不说,关键对他父母这般温柔可亲。
所以,他总有些忍不住要和木兰发生些什么。
不过木兰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让他立刻清醒过来,全身充满都战斗欲。
“夫君,我有一套蓝色的布裙子,连同内衣都不见了,你可有看到吗?”
沈浪后颈猛地竖起。
有险情,有险情,战况即将发生。
沈浪立刻抛弃心中的旖旎,进入战斗状态。
A:选择撒谎,说我没有看到啊。
B:诚实回答,我看到了,是我偷的。
几乎一瞬间,沈浪就做了决定。
男人该撒谎的时候一定要撒谎,但千万不要把谎言指标随意浪费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
沈浪低头道:“我,我看到了,是我偷的。”
木兰很欣慰,沈浪没有撒谎。
“夫君拿去做什么了呀?”木兰道:“过几天封地的蚕宝宝大吃了,我要穿这套布裙去摘桑叶的。”
沈浪又面临一个选择。
A:我心中太喜欢你了,实在有些忍不住,就拿着你的衣裙做了一些坏事,将你的内衣裙弄脏了,然后怕被你发现,所以烧掉了。
B:我拿去穿了。
人生有时候看上去有选择,但实际上没有选择的。
两个选择,第一个会死得很惨。
第二个会死得更惨。
沈浪决定选择死得很惨的那个,绝对不能说出自己拿去穿的真相,否则会被误会成男同骗婚的。
“娘子……对不起,有天夜里我实在辗转反侧,脑海里面全部都是你的身影,所以就忍不住拿着你的衣裙去做了一些不可告人的丑事,事后非常后悔担心,就……一把火将你的裙子烧掉了。”
说完之后,闭上眼睛暗道:“我死定了。”
真的会死得很惨吧,做一个男人投老婆的内衣做那种事情?还一把火烧了。
丢人啊,羞耻啊!
不过,做男人一定要有骨气。
沈浪梦地睁开眼睛,色厉内荏道:“金木兰,反正丑事我也已经做了,要杀要剐随你的便,我若是皱一下眉头,我就不配做你丈夫。”
“来吧,金木兰你有什么手段折磨我,尽管使出来!”
木兰有些呆了。
夫君,做出这样的丑事之后还这样理直气壮,你是怎么做到的呀?
木兰狠狠白了沈浪一眼。
然后板着脸道:“夫君,你为什么要烧掉衣衫,洗干净就可以了,我以后还要穿的,我们伯爵府最忌浪费。”
接着,她放下一瓶药在沈浪的面前,直接走了。
走出门的时候,她幽幽道:“不过夫君,身体最重要,不要没有节制。”
沈浪抬头一看,竟然是安再世大夫配的六味地黄丸。
补肾用的!
……
注:嗷嗷待哺,求推荐票,大家该投喂了。
顿时沈浪呆了。
娘子,你这是什么套路啊?
还说什么洗干净放回原处你要穿的,你就不怕怀孕吗?
你非但不打我,还给我补药?
只不过六味地黄丸是补阴虚的,夫君我可能需要的是另外一种药。
沈浪自诩懂得女人心,但眼前这个小娘皮有些看不穿了啊。
这届女人不行啊,心思太飘了。
这场男女之战,我……我有些没把握了啊!
有点小沦陷,怕输啊!
……
最近秋蚕马上就要上山做茧了,真是蚕宝宝吃得最凶的时候。
因为养蚕的收益远超稻米,所以伯爵府的封地中有很大一部分用来种植桑树。
生丝的收入占了伯爵府很大一部分。
所以最近木兰都穿着青……色的布裙去田里面采摘桑叶。
她堂堂伯爵府大小姐,当然是不需要去干这些辛苦活的,只是表明自己和封地子民一起劳作的意思而已。
说白了,就是作秀。
但没有想到要作秀这么多天的。
这个傻妞,人家伯爵夫人象征性去了一个时辰就回来了,就摘了不到十片桑叶。
而你金木兰一天能摘几千斤桑叶,真是一个傻妞啊,做人要那么认真吗。
娘子不在家,沈浪一腔情丝和满嘴的流氓话无法倾泻,日子真是过得有些无聊。
为了其他老师的生命安全,为了其他学生脆弱的心灵,他也不用去学堂上课了。
大傻的身体各项特征非常平稳,痊愈的速度远比想象中快很多。
不仅仅是内伤,就连断骨愈合的速度也远超常人,让安再世大夫啧啧称奇。
但不知道为什么,大傻就是没有醒来,让沈浪非常不解。
所以,这些日子沈浪每一天都无所事事。
有一天他试着去问岳父大人,我应该没有禁足令了吧。
岳父大人说你又想做什么?
沈浪小心翼翼问道:“家里这么无聊,我能去玄武城玩玩吗?”
岳父大人说:“那沈公子想要玩到什么级别呢?”
沈浪说:“比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又比如见到有什么良家妇女被欺负,他也好出手相救。”
然后,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禁足令又下来了。
而且瞧岳父这样子,好像还想要用鞭子抽他的样子。
这样的日子真没意思啊,堂堂伯爵府的姑爷,也不能出去欺男霸女。
这样的贵族,有什么当头啊?
金氏家族的列祖列宗这么辛苦打下这片基业,不就是让你们子孙后代可以仗势欺人吗?
你们倒好,一个个这么安分守己。
瞧瞧你金木聪,堂堂伯爵府世子,连一点点纨绔子弟的气质都没有。
真是让人失望啊!
……
这样闲极无聊的日子,忽然结束了。
沈浪瞬间进入了战斗状态。
因为木兰收到了一个请帖,她不在沈浪就拆开了。
是徐家送来的。
张晋和徐芊芊的订婚请帖。
这对狗男女要订婚了!
看到这份喜帖之后,沈浪一言不发,回到了写满仇人的墙壁之下。
“唉!”
沈浪叹息一声。
灭掉田横之后这段时间,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松懈了,竟然忘记了自己还有血海深仇。
这份请帖,顿时唤醒了沈浪过去遭受的耻辱。
他望着徐光允和徐芊芊两人的名字。
徐芊芊,接下来我的报复是不是该轮到你们狗父女了啊。
竟然还要订婚?
我和木兰这么仓促就拜堂成亲了,你徐芊芊还敢订婚?
我该怎么报复徐芊芊和他爹呢?
沈浪绞尽脑汁,在客厅内走来走去。
对徐芊芊这样的女人,怎么才是最狠毒的报复呢?
冲上去,把她睡了?
别开玩笑了,我沈浪这么帅,若是把徐芊芊睡了,哪里是报复,明明是奖励啊。
当然是要毁掉她最最珍贵的东西了。
首先是名声!
这个商人之女,出身不高贵,所以尤其爱惜名声,到处结交贵族名媛,天天写什么诗词歌赋,还在小圈子里面传一些话本。
明明是一个商人之女,却把自己扮得像才女一样。
经营了那么多年,她终于把自己包装成为了怒江郡排名前三的才女兼美人。
排名第一是张翀女儿张春华。
至于亲亲媳妇木兰?
抱歉,我们是天上的仙女,不列入排名。
也正是因为刷出了第三美人才女的名声,徐芊芊才入了张晋的法眼。
当然有人或许会说,你徐芊芊之前都招了沈浪这个废物做上门女婿,还有什么名声可言。
话不能这样讲。
徐家招沈浪做赘婿,完全是因为冲喜,并且转移厄运来着。
这就仿佛印度某些高种姓豪门子弟,在迎娶新娘之前,还要先和一棵树,或者一头驴结婚。
难道是因为他们卑贱吗?不,恰巧是因为他们命格贵气,所以才需要冲喜转运。
而沈浪就是那棵树,那头驴。
除了名声之外,而徐芊芊最最在乎的当然就是徐家的产业,丝绸布匹生意。
想要报复她。
当然是先玷污她的名声,再毁掉他的生意。
这样才能让她痛不欲生啊。
那么,需要怎样才能毁掉徐芊芊经营了几年来自不易的名声呢?
沈浪脑子里面飞快闪过了几个方案。
一定要狠毒,而且传播极度深远,而且还不可逆。
“叮!”
沈浪脑子一亮,顿时有了主意。
而就在此时,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沉重而又虚浮,不用看都知道是金木聪这个肥宅。
“沈浪,我有好东西给你看……”金木聪贼兮兮道,他刚弄到了一本春画册儿。
那样子,简直和大学寝室那个第一次拉着沈浪去看小电影的胖子一模一样。
金木聪进来之后,发现沈浪目光灼灼盯着他,不由得脖子一缩道:“姐夫,你……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这肥宅心中害怕的时候才会喊姐夫,平时都喊名字的。
沈浪道:“胖子,有妹子喜欢你吗?”
这话一出,金木聪眼睛都红了。
混蛋啊,我把你当朋友,有好东西迫不及待就来和你分享。
你,你却把刀子往我心里扎啊。
打人不打脸,插刀不扎心啊。
“我走了,就当我金木聪从来不认识你。”肥宅悲愤要转身离去。
沈浪道:“小舅子,你知道你为什么没妹子喜欢吗?”
金木聪不回答。
“当然,首先是因为你长得丑。”沈浪道:“像我这种人走过一条街,都能勾得七八个良家妇女精神出轨。若不是长得祸国殃民,当时我顶着一个废物名声,你姐还挑中嫁给了我。”
金木聪要哭了。
你,你不但要诛心,还要鞭尸怎么地啊?
“但是像你这么普通这么丑的男人,也可以有女人喜欢,甚至会出现无数美人扑上来,哭着喊着求你临幸她们。”沈浪道。
这话一出。
金木聪所有的仇恨消失得无影无踪,眼睛大亮,道:“果真?”
沈浪点头道:“当然是真的,我认识一个人,他叫苏东坡。长得又老又矮,又胖又丑,结果有几千个美女喜欢他,连儿媳妇都对他有些情不自禁。”
金木聪的眼睛都绿了,颤抖道:“这么禽兽?为什么啊?”
沈浪道:“因为名声,因为才华。女人若长得不美丽,那就没……”
说到这里,沈浪住口了,基本的求生欲还是要有的。
沈浪继续道:“男人若长得丑,只要才华横溢,名满天下,完全可以让女人忽略他的相貌和短小。”
金木聪后退一步,双手一捂,道:“我,我绝不短小,你别污蔑人。”
接着,他沮丧道:“我当然知道只要才华横溢,就有无数妹子喜欢。可是……我觉得让我才华横溢比让我变成美男子更难。”
沈浪叹息道:“世子,你这个人虽然有很多缺点,但诚实却是你良好品质。”
“我真的走了……”金木聪悲愤道。
沈浪赶紧拉住他道:“世子,绝世容颜这东西我有多,但是无法借给你。但是耀眼的才华,我完全可以借给你啊。”
“真的?”金木聪道:“怎么借?”
沈浪道:“我们合作写一本书,一本注定会大红大紫的书,我们印上一万本,几万本。让玄武城纸贵,让这本书风靡整个怒江郡,整个天南行省,名满整个越国。到时候作为本书作者之一,你说会怎么样?”
金木聪眼睛大亮道:“那,那到时候我就火了啊,我就成为名满天下的大才子了。”
沈浪道:“对啊,你看姐夫为了你的终身大事真是煞费苦心啊。”
金木聪颤抖道:“姐夫,我们写什么书?”
沈浪道:“接下来我口述,你来写。我稍稍把这故事讲一遍,你听听。”
金木聪搬来凳子,无比认真听。
沈浪道:“从前有一个大商人,做丝绸布匹生意的,他的名字叫西门庆,字光允,人家都喊他西门大官人,他还有一个女儿,名字叫西门芊芊。”
“这西门大官人卑鄙无耻,荒/淫无道,祸害良家妇女无数。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银贼女儿爱打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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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金木聪呆了。
沈浪道:“金木聪你这个表情是什么意思?我给你成为大神的机会,难道你不把握吗?”
金木聪一抖,道:“姐夫,你这是在利用我去抹黑徐芊芊的名声对吗?”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沈浪理直气壮道。
“呃……”金木聪。
沈浪拍着对方肥大的后脑勺道:“胖子,给人利用不要紧,关键要有利用的价值。如果别人都懒得利用你,那就不是肥宅,而是废宅了。”
“啊……”金木聪。
尽管我知道你在胡说八道,但为啥我听起来却觉得挺有道理呢?
沈浪道:“这个机会你不要啊?那行你走吧,我找别人了,我觉得金忠就挺不错的,我找他合写了。”
“别,别……”金木聪道:“姐夫,我愿意,我愿意!我就是觉得吧,您这个开头是挺吸引人的,就是文笔不太好。”
沈浪道:“太白,不够优雅对吗?”
“对。”金木聪道:“这样对我才子名声的宣扬不利。”
沈浪道:“那行,那我弄文笔弄好一点,我念你写,这就开始吧。”
金木聪赶紧端正,拿起笔准备码字。
沈浪念道:“诗曰,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这话一出,金木聪兴奋道:“姐夫,这文笔好,这文笔好。”
沈浪道:“你懂啊?”
金木聪道:“正是因为我不懂,才显得文笔好啊,要是我都能看懂,那还有什么文笔可言?”
这是沈浪见过有人骂自己蠢最委婉的一次了。
“单道世上人,营营逐逐,急急巴巴,跳不出七情六欲关头,打不破酒色财气圈子。到头来同归于尽,着甚要紧!虽是如此说,只这酒色财气四件中,惟有“财色”二者更为利害。”
沈浪继续念出,金木聪不断将这些形成于文字,写在纸面之上。
这肥宅真是让沈浪刮目相看啊,一手字写得还不赖,关键这速度快的,几乎都快赶上沈浪的语速了。
沈浪不由得道:“世子,你写字的速度为何如此之快啊?真是天赋异禀,你有码字成神的潜力啊。”
金木聪幽幽道:“你要是从八岁开始,每天被罚抄书十遍,你速度也会很快。”
哇,真的好悲伤的往事。
金木聪道:“姐夫,咱们这本书叫啥名字啊?”
沈浪道:“书名就叫《金瓶梅之风月无边》。”
……
接下来金木聪完全不沈浪还要疯魔,完全不知疲倦地码字,每天课一上完立刻飞奔过来。
一天码字两万多,你敢相信吗?用毛笔啊!
那么沈浪是完全照抄《金瓶梅》吗?
九成是的。
剩下一成,为了更好地贴近这个世界,剧情背景做了一些改变。
另外,增加了西门芊芊的好多剧情,让她的分量直逼潘金莲。
在原著里面,西门庆的女儿西门大姐才十二三岁,在沈浪这本书中她今年十九岁。
徐芊芊也是十九岁,真是好巧啊。
另外,沈浪这本《金瓶梅之风月无边》中,西门芊芊还是一个才女,嫁给了一个大官的儿子,名字叫张敬济,也好巧啊。
还有沈浪在原著的基础上,对男女那方面的剧情大大加强了,写得有声有色,让人心神摇曳,魂飞天外。
尤其关于西门芊芊的部分,恨不得将她每一根脚指头都写得清清楚楚。
金木聪在抄写的时候,完全热血沸腾,呼吸急促。
“姐夫,大家都是男人,凭什么你这么优秀呢?”金木聪道:“这些肉戏实在写得太好了啊,我几乎都能看到画面了,你是怎么做到的啊?”
沈浪仰望天空,无语凝噎。
是啊,为什么沈浪那么优秀,能够写出那么好的肉文呢?
因为……他是处男啊!
只有处男才会充满幻想,才会把这一切想象得如此美好,梦幻,桃色。
而那些经历丰富的老司机?
他会清楚地知道,木耳大部分都是深色的,什么粉色都是骗人。
至于什么草莓一样的甜味,更加是糊弄鬼。
沈浪道:“我这种经完美的人,每一方面当然都很优秀,我都习以为常了,只有你这种普通人才会少见多怪的。”
咔嚓!
金木聪手中的毛笔断了。
然后,他面无表情地换了一根。
四天之后!
沈浪和金木聪写完了《金瓶梅之风月无边》的第一册,整整十二万字。
接下来的事情,金木聪就不行了,要沈浪亲自上,那就是画插图。
而且是尺度很高的插图,大家可以对照唐伯虎先生的那些特殊作品。
沈浪还用了西方写真式的绘画手法,所以画出来的女人极其逼真,尤其是腰身那曲线,简直挠人心肺,仿佛要从纸上撅起来让你打一样。
顿时,金木聪看得眼睛都要裂了,颤抖道:“姐夫,大家都是男人,为什么你那么优秀呢?”
沈浪轻描淡写道:“像我这样的男人,那些女人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冲上来,挡都挡不住,所以我对女人的身体才会那么清楚,才会画得如此逼真。”
唉!
其实,完全是靠小电影和脑补的。
关于活的女人身体,沈浪和金木聪一样,经验值为零。
只不过,他当然不会承认这件羞耻之事。
“姐夫,为啥这里每一幅画女人的面孔,我都觉得有点眼熟呢?”金木聪道。
“有吗?”沈浪道。
金木聪恍然大悟:“我知道了,每个不穿衣服女人的面孔,都很像徐芊芊啊。”
沈浪道:“巧合,都是巧合。”
很快,几幅插图都画完了。
如此一来,第一册的稿子全部完毕,就剩下拿去刻板印刷了。
“速度要快,不计任何代价,务必在半个月之内将书印出来。”沈浪道。
因为距离徐芊芊的订婚礼只有二十五天了。
送给前妻的订婚礼物,怎么可以晚呢?
印刷完毕后,还要风靡整个周围几郡几十城,这样徐芊芊收到这份礼物才会惊喜啊,对不对?
沈浪相信很多男人看完这本《金瓶梅之风月无边》后,再看徐芊芊,任何时候都仿佛没有穿衣服一样。
这就是传说中阅尽天下XX,心中已无码。
又仿佛见到波多老师,会有种感叹一句,老师您穿着衣服,我真的差点没认出来。
金木聪道:“半个月上市?只要愿意投入人力物力,绝对没问题。”
然后,他问道:“对了姐夫,我们取一个什么笔名呀?”
沈浪想了一会儿道:“浪陵笑笑生。”
“呃……”金木聪道:“好名字。”
接着,金木聪充满羞赧道:“姐夫啊,这书稿是明日拿去排版印刷是吗?”
沈浪眯起眼睛道:“你想干嘛?”
金木聪道:“这本书实在是太好了,我这几天光急着抄,还没有认真看过呢?今天晚上能借我详细看看吗?”
沈浪看着胖子这张脸很久,直到他羞愧欲死。
“行,拿去看吧,但别弄脏了啊。”沈浪道。
然后,他把那几幅插图抽了出来。
金木聪着急而又失望,但终究不敢说什么。
“我这也是为了你着想,避免你对这些插图做出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沈浪道。
肥宅无颜面对,飞快逃遁。
……
那么这本书会火吗?
这完全是废话啊!
这本书能够将高雅界,低俗界,超级低俗界的男人一网打尽。
甚至,能够将不识字的男人也收入囊中。
说句正经的,这本书的文学艺术成就是极高的,在中国古代被列为四大奇书之一,最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
不仅如此,在很多高端学术界,认为此书的文学成就仅次于《红楼梦》,绝对千年流传的不世名著。
鲁迅就评价过这本书,诸世情书中,《金瓶梅》最有名。描写世情,尽其情伪,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同时说部,无以上之。
本朝太祖更是评价,《金瓶梅》是《红楼梦》祖宗,没有《金瓶梅》就没有《红楼梦》。
所以这本书是真正的雅俗共赏,不世经典。
文学素养越高,地位越高之人,就越发能够感受到这本书的不凡之处。
……
夜里,沈浪对着灯火看这些插图?
果然很逼真啊。
但……沈浪绝对不会对这插图做些什么的。
因为他有更好的参照物。
之前都说过了,媳妇金木兰的那腰身,都够他幻想一年了。
而就在这时候,外面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姐夫,姐夫,你快跑,快跑……”肥宅金木聪一边痛呼,一边喊道:“我爹杀过来了?”
沈浪一愕?
岳父大人杀过来了?
他赶紧起床去开门,顿时见到了伤痕累累的金木聪。
被打得真惨啊。
“姐夫,我……我看你那稿子正入神,我爹进来也没有发现,然后……然后他就将我打个半死,稍稍翻阅了几页稿子后,怒气冲冲地走了,书稿也拿走了,还说要打死你!”金木聪道。
沈浪道:“死胖子,你……你该不会是一边看稿子,一边做什么事情太入神,所以没有发现你爹进来吧。”
金木聪更更羞愧欲死,用右手捂脸,稍稍愕然一下后又赶紧换了左手。
“我走了,姐夫你逃吧,我爹真会将你打得半死的。”金木聪匆匆离去。
我的天哪!
沈浪真是无法想象,当时的画面会尴尬到何等地步。
这,这是要上演《越国派》吗?
不过接下来,该如何应对即将杀过来怒气冲冲的岳父大人呢?
沈浪用脚指头都可以想象出来,岳父大人会是何等气愤啊。
他这么保守古板的人,发现女婿和儿子正在合写黄颜色的大毒草,杀人的心都会有吧。
沈浪不由得绞尽脑汁,构思着该如何应对接下来的尴尬杀局。
但是……
沈浪等了一个小时。
两个小时。
三个小时!
岳父都没有来。
这……这里面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吗?
实在等不住,沈浪就睡着了!
然后!
忽然一睁眼,岳父大人已经站在他的面前,手里拿着这份书稿。
两只眼睛,幽幽地盯着沈浪。
……
注:昨天推荐票较少,蓝瘦得我半夜才睡着,拜托大家了,就靠这撑着了。
不知道为何,沈浪觉得眼前岳父大人好像有点疲倦。
就像是汇仁肾宝广告里面男主角的那种疲倦。
身体仿佛被掏空!
“沈浪,这是你写的?”岳父大人问道。
沈浪点头道:“是。”
他倒是想要栽赃到金木聪头上,但那样的话也太羞辱岳父大人的智商了。
“伸出手来。”伯爵大人道。
沈浪伸出手。
“啪啪啪……”岳父大人打了三戒尺。
中等力度,有些疼。
但沈浪丝毫不敢造次,等待着真正暴风骤雨的到来。
这件事情太尬了,罪过也真是不小。
他不但自己写这种下流颜色话本,还带着伯爵府世子一起写,关键金木聪那个肥宅对着稿子做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时还被岳父抓到了。
沈浪觉得,这次被打得半死都是可能的。
所以他缩着脑袋,别提有多么乖巧了,等待着岳父大人的雷霆大怒。
岳父大人望着沈浪良久,道:“书,写得不错!”
“啊?”沈浪惊愕。
“不,是写得非常之好。”伯爵大人重重强调道。
顿时沈浪更加一愕,然后怒了。
靠,我写得好你还打我?!
你这个死老头,要不看在你是我媳妇他爹的份上,像你这样我老头我一个打……0.1个。
岳父大人继续道:“文字造诣非常高,而且对人性揭露,社会本质揭露,深刻入骨,入木三分。可以说是近年来极其罕见的一部杰出作品。”
“啊,啊……”沈浪诧异。
沈浪知道这是一本很传世名著,但没有想到岳父大人这么传统古板的人,评价都如此之高。
其实,伯爵大人一开始确实非常生气,先把金木聪打得半死,然后就要来抽沈浪的。
之前他不好动手打沈浪,因为毕竟是刚刚入赘的女婿。
而现在沈浪立下了几个大功,已经成为伯爵府重要的几个人之一,那就可以放手打了。
妈蛋,这个理论好像很荒谬啊。
实际上不荒谬的。
之前是半个客人,伯爵大人当然会客客气气的。
而现在,基本上就是儿子了,那还客气什么啊,动手打啊。
不过在打之前,他因为好奇心,所以阅读沈浪的这本《金瓶梅之风月无边》。
仅仅读了几万字,伯爵大人就沉迷其中。
因为……真的很出色啊。
里面的每一段,每一句,都渗透着玩世不恭却又深邃狠辣的才华。
这样的笔锋,这样的文字。
真是让人拍案叫绝!
伯爵大人保守古板是不假,而且个人才华上也不算顶尖出色。
但是,作为百年贵族的他从小博览群书,拥有极高的文学鉴赏能力。
一眼就能看出沈浪这本书的文学造诣是何等之高。
然后,他一口气将十二万字全部看完了。
看完之后,完全恋恋不舍,依旧沉浸其中,忍不住又和夫人分享。
这一分享不要紧,就出大事了。
前所未有的次数啊!
伯爵大人都五十来岁的人了,身体完全被掏空。
所以,整整等了好几个小时,他才来找沈浪。
……
“我本来是想要将这份书稿撕碎的。”伯爵大人道:“但幸亏没有撕,否则我就是罪人了。”
岳父大人将书稿细细再翻阅了一遍,仿佛又沉浸在某一段诗之中。
“我是一个传统古板的人,但是在艺术和文学上,我的心胸是很开阔的,视野也是很宽广的。”伯爵大人道:“所谓的艳戏只是文学艺术的工具而已,不仅仅是你,当今的许多文学大师,都有相关方面的作品。”
真的?
沈浪惊愕,这个世界竟然如此开放?
事实上这一点都不奇怪。
中国古代也曾经有一段时间,文学上的尺度非常开放,许多超级文豪都有放/荡之极的作品。
瞧岳父这意思,写这种颜色小说还是一种非常高雅的行为咯?
当然事实不是这样的。
如果你写得好,那当然是高雅的,至于里面的肉文,那是我们文化人的事情完全是为了艺术的需要。
如果你写得不好,那就是低俗,就是大毒草。
这大概就相当于库布里克的《大开眼界》和贝纳尔多·贝托鲁奇的《戏梦巴黎》是艺术,而***的小电影就是低俗大毒草是一个道理。
沈浪道:“那岳父大人不反对我出这本书。”
“不反对。”伯爵大人道:“但好好的一本杰出著作,为何要弄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里面。”
沈浪弱弱道:“那些肉文完全是为了艺术的需要啊。”
“肉文?”伯爵大人又学到了一个新名词,果然很贴切啊。
“我指的不是这个。”伯爵大人道:“我不反对你出这本书,但是要将里面关于徐光允和徐芊芊的内容删改掉,”
沈浪道:“岳父大人,您看出来拉?”
伯爵大人无语,傻子都能看出来好吧,你几乎指名道姓了。
伯爵大人重复道:“一本杰出的著作要纯粹,你夹带这么多私货干嘛?而且还是这么粗浅的报复,给我删改掉啊。”
“那不行……”沈浪道:“岳父大人,我写这本书完全是为了报复徐光允和徐芊芊,我们不能舍本求末啊,为了追求文学艺术而牺牲了报仇雪恨的这个主要目标啊。”
岳父顿时无语,这么恬不知耻的话你是怎么说出来的啊?
老天爷把这样的才华放在你沈浪身上,是不是不太公平啊?
岳父大人道:“难道流芳百世的名声,还比不上你恶作剧报复一下徐家父女吗?”
沈浪理直气壮道:“当然,做人若不能报仇雪恨,那还不如一条咸鱼啊。”
伯爵大人手又发痒了,真的好想打人啊。
所以他后退了一步,和沈浪保持一个安全距离,否则他真怕管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啊。
然后,伯爵大人语重心长道:“沈浪,就算你要搞臭徐芊芊和徐光允的名声,也不要那么直接,稍稍改得隐晦一些知道吗?你看看你写的,西门庆,字光允,你这还是暗喻吗?”
这简直就是指着和尚骂秃驴了。
“好吧,我可以改得隐晦一些。”沈浪道:“但是任何人看完这本书,一定要联想到徐芊芊和徐光允。”
最好还是没有穿衣服的徐芊芊。
伯爵大人道:“还有一事,这书明明是你一个人写的,为何还要拉上金木聪?”
伯爵大人叫自己儿子都连名带姓的,可见这个肥宅真的很不讨他的欢心啊。
沈浪道:“岳父大人是想要听真话,还是想要听假话。”
这话一处,伯爵大人眉毛一扬,沈浪你这是飘了吗?和我这样说话。
沈浪赶紧道:“假话就是,这本书是为了报复徐芊芊而写的,所以我要避嫌,否则会显得我这个人特别心胸狭窄。”
岳父大人无语。
这世界上还有比你沈浪更心胸狭窄之人吗?
哦,还真有一个,不过被你弄死了。
伯爵大人道:“那真话呢?”
沈浪正色道:“为了接下来的重要大事而铺垫。”
伯爵大人道:“什么大事?”
沈浪道:“金山岛之争。”
伯爵大人一愕,不敢置信望着沈浪。
足足想了半分钟,他才明白沈浪的话,他才明白了帮金木聪扬名和金山岛之争有何联系。
此时,望着眼前这个女婿,他真的有一种感觉。
智近乎妖啊!
真的是走一步,算三步。
眼下金山岛之争还没影的事情,他都已经开始谋划每一步了。
上天给他送来了这么一个女婿,真的或许是天意了。
伯爵大人内心激荡,但却不喜欢煽情,在内心朝着沈浪拱手行礼致谢。
但是在表面上,他是绝对不可能这样做的。
眼前这个女婿他已经非常了解的,完全是得寸进丈的货色,你要是敢给他拱手行礼,他就敢和你拍肩膀称兄道弟。
沈浪问道:“岳父大人,您觉得我们这本书会火吗?”
“火?何止啊!”伯爵大人道:“它会震撼整个文坛!”
伯爵大人甚至可以想象任何一个有较高文学素养之人,都会为之惊艳,拍案叫绝。
绝对会成为几十年难得一遇的经典之作。
沈浪心中大喜。
如此一来,徐光允和徐芊芊这对狗父女肯定会名声扫地,声名狼藉了吧。
哈哈哈哈……
桀桀桀桀……
伯爵大人看着陶醉在未来报复快感中的女婿,他满腔的激动瞬间被压制住了。
唉!
上天真不公平啊,把这样的才华给了这样的一个人。
他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让这个恬不知耻的女婿继续沉醉在庸俗的情绪中,不可自拔。
……
次日一早。
沈浪和金木聪就迫不及待离开伯爵府,去办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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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岳父大人的逼迫下。
沈浪对《金/瓶/梅之风月传奇》进行了一些修改。
比如西门庆的字不再是光允了,而是暗否。
还有西门芊芊的名字也变成了西门万万。
这下子也不知道读者们能不能联想到芊芊这个名字,但愿这一届读者能行啊。
……
沈浪和金木聪二人坐着马车前往一百多里外的兰山城。
为何要去那里?因为那里才是文化盛地。
兰山城不属于怒江郡管辖范围,而是属于阳武郡。
更妙的是阳武太守某种程度上算是张翀的政敌,所以对沈浪这本书的印刷和发行尤其有利。
但是从地理距离上,兰山城和玄武城却又非常近。
它是一个文化名城,他出的书籍能够辐射到周围五郡二十几城。
书籍,已经成为了兰山城的名片。
玄武城的丝绸,兰山城的书。
想要引起巨大效应,去兰山城出书才是最好选择。
“我爹竟然没有打你?”金木聪惊讶道。
沈浪眼睛一眯道:“岳父大人没有打我,你很失望对吗?”
“对啊……”金木聪本能道,然后拼命摇头:“没有,没有,我这个人最讲义气了,怎么可能会这样想。”
接着,金木聪又道:“我爹竟然没有把书稿撕掉?”
沈浪懒得再回答他这样幼稚的问题,何止没有撕掉,还发生了比你更加火爆的事情。
“姐夫,看来我们这本书要火啊。”金木聪道:“连我爹这样古板的人都舍不得撕掉,绝对要火啊。”
在看书方面,玄武伯爵绝对是老白了。
对于一本书而言,经常可能会出现小白之仙草老白之毒草这种情况。
如果一般书让伯爵大人这样的老白都拍案叫绝的话,只怕是要扑街了。
但凡事都会有例外,沈浪这本书绝对是老白小白一起通杀。
一定会火爆三重天。
……
整整四个多小时后,沈浪和金木聪乘坐的马车来到了兰山城。
这座城池的底蕴是不如玄武城的,算是一座比较新兴的城市。
这里也有一个老牌贵族,兰山子爵府。
但祝氏家族太狡猾,阳武郡太守还没有将新政大刀落在他们头上,这位子爵大人就提前投降了。
献出了自己的封地和兵权,换来国君好一阵夸奖,誉为国之干将。
不仅如此,还赐给了兰山子爵府好一批钱财。
但是兰山子爵府也成为老牌贵族之耻。
你这样做痛快了,可把我们害惨了,玄武伯爵也屡次痛斥兰山子爵之无耻,这等行径完全是将其他老牌贵族架在火上烤。
……
论有钱,兰山城肯定是不如玄武城的。
但从市面上看来,这里反而还要繁华一些,而且气氛上也轻快得多。
真不愧是文化明城,这里到处都是书店书摊。
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墨香味,周围几十城的书籍都在这里进货。
一路上经过许多书店的时候,沈浪都看到了巨大的招牌。
“距离《鸳鸯梦》下册上市还有十六天!”
竟然还有倒计时?
这本《鸳鸯梦》是有多么火啊?
何止是火啊,简直是爆了!
《鸳鸯梦》的上册销量,已经打破了兰山城话本类销售记录了。
如今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无数人对下册翘首以待。
所以,许多书店都挂起了这本书下册的上市倒计时。
而这本书的作者,也成为了名满几十郡的大才子,无数深闺少女的梦中情人。
……
这个兰山城有五个大书坊。
这些书坊不但卖书,而且还自己印书,在周围几十城都开了书店。
用地球上的话说,这就是大型连锁书商了。
而最大的两家书坊,一家是墨香楼,一家是如玉阁。
前者一听就非常古板正经,后者一看就很通俗艳丽,所以沈浪和金木聪毫不犹豫去了如玉阁。
沈浪进入如玉阁之后,目光立刻锁定了一个年轻英俊,锦衣玉服的公子。
帅哥之间都是天敌啊!
一个掌柜立刻迎接了上来,道:“两位公子想要什么书,小店最近刚刚上了一本《鸳鸯梦》,那真正是婉转缠绵,无数公子小姐看得如痴如醉,定然不会让两位公子失望的。”
又是《鸳鸯梦》,沈浪的眼睛和耳朵都要出茧子了。
你还不如叫新鸳鸯蝴蝶梦呢。
沈浪嘴角不屑一笑,这书名一看就知道是狗血文,骗无知少女的芳心和零花钱。
不像我这本书,不但骗男人的钱,还要榨取某种生命精华。
他的笑声刚刚一出,立刻受到了一股敌视的目光。
那个英俊的锦衣公子目光射了过来,寒声道:“怎么?这位兄台觉得很可笑吗?”
他容貌也算得上是非常英俊,但和沈浪比起来还是有差距。
只不过不过这一身锦服缝金绣银,比沈浪还要华贵。
人靠衣装马靠鞍,沈浪这身衣服被人比下去了。
沈浪道:“阁下是?”
“兰山祝文华。”青年公子道。
祝文华?
原来是你啊,老牌贵族之耻。
你爹真是混蛋,主动把封地和兵权都献上去了,把我玄武伯爵府放在火上烤。
只不过人家祝氏可不觉得自己是贵族之耻,得到国君的肯定和夸奖之后,人家正当红呢。
而这位祝文华,便是兰山子爵府的第二子。
“《鸳鸯梦》便是拙作,兄台有何指教?”祝文华又道。
原来红透几十城的大才子,就是你。
骗取无数少女芳心,眼泪,零花钱的人也是你啊。
这祝文华名气很大,不但是许多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更是无数妹子的深闺梦中人。
作为贵族之子,他并没有混吃等死,反而锐意进取,习文学武,仅仅十六岁就中了举人。
在贵族圈内,他是一个叛逆,又是一个偶像。
在平民眼中,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却忧国忧民之才子。
不过明人不装暗逼,别人看不穿此人,沈浪还没有见到他本人,光听他的事情就将此人看透了。
兰山子爵府在几年前乖乖交出了封地和兵权。
他家的封地实在不多,仅仅只有一百多平方公里而已,至于私军更是只有不到三百人。
这位祝文华又是子爵大人的第二个儿子,无法继承爵位的。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当然是另寻出路,一边考科举,一边刷名望了。
而且沈浪还知道,这位祝文华刷名望的一个大目标,便是怒江郡太守张翀之女张春华。
这位张春华被誉为玄武城第一美人才女。
这些排名都是炒出来的,关键这个女人的爹牛逼啊。
谁都能够看出,一旦张翀搞定了玄武伯爵府,注定飞黄腾达,日后一定会入越国中枢。
所以,这是一个心机男婊啊。
沈浪看到他第一眼,内心就涌起了敌意,这是遇到同行了啊。
他和沈浪二人都想要吃软饭。
只不过沈浪是明明白白地吃,而这祝文华却要装腔作势地吃,如同一只孔雀一般,拼命地开屏,就是想要吸引张春华的目光。
同行是冤家且不说,关键你祝文华一心想要做张翀的女婿,这不是背叛了自身的立场吗?
你可是老牌贵族的子弟,竟然想要去投靠新政派?
你这是扛着红qi反红qi啊。
祝文华不知道沈浪之看了他一眼,就有如此多的内心戏。
他甚至不知道沈浪是谁,但不知道为何,一见到对方就涌起敌意。
没办法,沈浪实在太帅了。
而且他是名扬十几城的大才子,还是贵族子弟,完全是目空一切眼高于项的,此时眼前这个不学无术的小白脸,竟然听到我的书名后耻笑我?
你算什么东西?
为何他还不知道沈浪是谁,就判定他不学无术呢?
理由很简单。
在朱文华看来,这个世界上比我有才华的人不是没有,但绝对没有我帅。比我帅的人也不是没有,但肯定不如我有才华。
“这位兄台,你听到在下写的书后,发出不屑一笑,这是为何?”祝文华冷道。
沈浪老实道:“不知道为何,光听到这个傻/逼书名,我就有些想笑。”
这……是挑衅啊!
这话一出,在场众人的目光不由得纷纷望过来。
帅哥之间果然是天敌啊,这才刚见面就怼上了啊。
祝文华面孔一寒道:“阁下是谁?”
那意思就是你抱上名号来,如果出身一般无权无势的话,小爷就要弄残你了。
兰山子爵府虽然已经失去了兵权和封地,但还是有权势的,受到国君的肯定正当红,想要搞一个普通书生,还是绰绰有余的。
沈浪还没有开口,边上的金木聪就寒声道:“我是玄武伯爵府世子金木聪,这是我的姐夫沈浪。”
比身份?比爵位?你祝文华还不够格。
不料听到这两个名字后,祝文华脸色先是一变,然后一喜。
好猎物啊!
我正愁不知道该怎么讨好张春华小姐呢。
你们两个废物就送上门来了!
祝文华道:“原来是你们这两个豪门之耻啊,金木聪你出身高贵却蠢笨如猪,以至于金木兰小姐无法外嫁,还要招一个不学无术的无耻男人入赘。”
接着,他的目光朝沈浪望过来道:“而你……就是那个贪慕虚荣,不学无术的沈浪吧?”
哎呀!呀呀呀呀!
沈浪美美地闭上眼睛。
老天爷对他太好了。
他想要打脸的时候,立刻就有人把脸凑上来。
他想要装逼的时候,立刻就有人把脑袋送上来让他踩。
我的这本《金/瓶/梅之风月无边》怎么才能快速大火呢?
当然是踩着最当红的大才子上位啊,况且这还是一个阶级敌人啊。
沈浪睁开眼睛,望着眼前充满战斗欲的祝文华。
心中一声叹息。
“人活着不好吗?”
“你祝文华大好青春年华,有着睡不完的粉丝,为何这么急着来送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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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我就是那个不学无术吃软饭的小白脸。”沈浪微笑道。
这话一出,祝文华也有些无语了。
玛的,你沈浪还能更加恬不知耻一些吗?
此时书坊中还有三个女子,看样子也都是大家闺秀,原本被沈浪的俊美所惊讶,此时听到他嘴里说出这样的话,不由得暗啐几口。
祝文华道:“你们二位不呆在玄武城,来我的兰山城作何?”
沈浪还没有回答,金木聪就充满自豪道:“出书。”
“出书?”祝文华淡淡道:“什么时候写书也变得如此低贱了?”
那意思很明白,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出书了?
金木聪是方圆几百里内有名的废柴,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而沈浪虽然在玄武城内大放异彩,但是在兰山城所有人的记忆中他依旧是那个不学无术,贪慕虚荣的废物。
祝文华微笑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沈浪兄在一个镇上学堂读了近十年书,连启蒙学业都没有完成吧。”
众人听闻不由得一笑。
这么两个不学无术之辈又能写出什么书呢?只怕连字都认不全吧。
沈浪没有理会他,直接将书稿递给了如玉阁的掌柜。
此人不但是老板,而且也算是阅书无数了。
对于沈浪和金木聪的名声,他也大致是有所耳闻的。
这两个不学无术的东西又能写出什么好东西?
但金木聪毕竟是伯爵府世子,如玉阁的老板也是不愿意得罪的,态度恭敬地接过了书稿,表面态度认真,实则漫不经心地翻阅着。
甚至他心中腹稿都已经打好了,世子的书写得非常独特,真不愧是名门之后,但非常抱歉,小号最近没有要出新书的打算,您可以去别的书坊问问,比如墨香楼。
然而,仅仅看了几段之后。
这位掌柜的脸色顿时变了。
他的鉴赏水准是远远不如玄武伯爵的,但还是被惊艳到了。
这里面的每一段文字,都表现出作者对人性和世俗的深刻剖析。
不仅如此,这里面的诗词和句子并不华丽,甚至有一些玩世不恭,但却非常之老辣。
接着往下读。
这个书坊的掌柜越来越惊艳,越来越震撼。
里面的许多细节描写,真是让人拍案叫绝啊。
这水平真是极高的了。
但是,在这位书坊老板看来,这本书也不是没有缺点。
其一,太大俗大雅了,需要很高的文学造诣才能够读懂里面的深刻含义,对于普通人而言,这就是一本俗气的艳情话本而已。
其二,如玉阁的主要顾客都是女子,他们喜欢的都是缠绵的男女爱情故事,尤其是豪门子弟的爱恨情仇。
但就算如此,他也是愿意出这本书的,哪怕赚不到钱,哪怕有些曲高和寡。
而就在此时,祝文华拿过了稿子,一目十行地看了两页。
然后……
他的表情就仿佛吃了屎一般,脸色极度不适,仿佛要作呕一般。
然后,他叹息一声道:“真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低俗不堪的东西,写出这样文字之人,简直是读书人之耻。”
说罢,他将书稿递给边上的一个锦衣女子。
这女子是官员之女,祝文华的狂热仰慕者,最沉迷才子佳人的话本。
她的文学造诣很一般,但看书太多了,几乎点评了每一册热门的话本,所以在兰山城也俨然有了才女之名。
接过沈浪的《金瓶梅之风月传奇》书稿之后,她看了仅仅一页,就心脏砰砰乱跳,面红耳赤。
她本能地夹紧双腿。
真的……好刺激。
好羞耻啊,好像继续看下去啊。
但是万万不行,我是才女,我是大家闺秀,我是名门淑女,怎么可以喜欢这种大毒草?
那样所有人都会认为我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
这位女子心中犹豫了三秒钟,然后将沈浪的书稿扔在地上吗,狠狠踩了一脚。
“不堪入目,庸俗之极,祝公子说得没有错,写出这等不堪文字之人,真是读书人之耻。”
祝文华得意一笑,他就知道是这个结果。
然后,他朝如玉阁的掌柜道:“莫掌柜,如果你要出这本书的话,那非常抱歉,今后我的书就无法在贵号出了,因为我实在无法和这样的卑劣之辈为伍。”
说罢,他朝旁边那个女子望去一眼。
这几个女子虽然见到沈浪如此美男子有些心神摇曳,但是毕竟是祝文华多年的粉丝了,,见到祝公子的目光望来,这些女子立刻摆正自己的立场。
那个官员之女道:“莫掌柜,这本书稿实在是庸劣之极,不堪入目,如果你要出这本书,那以后我们再也不会踏入你的书坊半步。”
这话一出,周围的十几个女子纷纷应和。
这个书坊老板顿时慌了,这群女子虽然只有十几人,确实整个兰山城名媛圈的引领者,如果她们抵制如玉阁的话,那整个兰山城的名媛圈都会抵制。
如此一来,损失就巨大了。
他原本还想要出沈浪这本书的,此时只能作罢了。
于是,这位书坊掌柜将书稿捡起来,恭恭敬敬递还给金木聪道:“世子的这本书非常独特,真不愧是名门之后,但非常抱歉,小号最近没有出新书的打算,您去找其他书坊问问,比如墨香楼?”
金木聪顿时怒了。
小爷的这本书这么好,你竟然不出?不是有眼无珠吗?
沈浪扯了扯他,道:“走了。”
就刚才这片刻功夫,沈浪脑子里面已经有了周全计划。
不仅仅是踩着祝文华上位的计划构思完毕。
甚至连如何废掉他的计划,都已经完整成型!
甚至还有ABC三种方案。
……
沈浪和金木聪走出了如玉阁。
片刻后,祝文华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他露出了风轻云淡的笑容道:“沈浪,别浪费时间了。有我在整个兰山城没有一家书坊会为你出书的,这里不是玄武城,这里是我祝氏的兰山城。”
呸!
你祝氏家族完全是老牌贵族之耻,阳武郡太守还没有出手,你就直接跪了,乖乖交出了封地和兵权。
你还有脸说是你祝氏的兰山城。
“回去吧,回你的玄武城去。”祝文华道:“只要我一声号召,整个兰山城书坊无人敢为你们出书的。”
金木聪寒声道:“祝文华,你凭什么要和我们作对?”
沈浪无语,你这个肥宅,怎么可以说出这么幼稚白痴的话,不是白白给了对方装逼的机会吗?
果然,祝文华脸上充满了优越感的微笑道:“我祝文华要打压谁,还需要理由吗?”
……
接下来,沈浪没有再拜访兰山城的任何书坊了。
但金木聪不甘心,先去了墨香楼,果然被拒绝了。
然后,他去找了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书坊。
毫无例外,全部被拒绝了。
在祝文华和他粉丝群的号召下,果然整个兰山城没有一家愿意为沈浪出书。
这不由得让沈浪想到了一句话。
大神打压新人,大神打压扑街了。
呸!不对!
应该是老牌大神打压未来白金了。
天色已经黑了,金木聪沮丧道:“姐夫,难道我们就这样灰溜溜打道回府吗?”
接着,他咬牙道:“不行,我们这本书这么好,我不信出不了,我们去隔壁的正阳城。”
沈浪摇头道:“不用了,你跟我来!”
……
半个时辰后!
沈浪来到了一家书坊内,见到了一个獐头鼠目的中年人。
他接过书稿之后,一目百行地跳阅。
很快,找到了床戏,立刻兴致勃勃读了起来。
“好,好书啊,精彩啊……”
“天哪,竟然还有插画,这画太逼真了,太好了……”
“绝世好书啊,绝世好书啊……”
金木聪大喜道:“那你愿意出我们这本书?”
“愿意,愿意,太愿意了。”那个中年掌柜道。
金木聪道:“你随便翻阅了几段,就能判断我们这是绝世好书?”
猥琐中年:“那当然,我阅书无数,心中早已经古井无波,但你们这书的某些段落,连我都能看硬,当然是绝世好书了。”
呃!
原来,他专门挑肉戏看的。
金木聪道:“那你就不怕受到祝文华的封杀吗?”
萎缩中年恋恋不舍地读着某些段落,嘿嘿一笑道:“我一个卖春/宫画册的,会怕他封杀?”
“卖春/宫图的?”肥宅金木聪忍不住惊呼出声。
“怎么了?”沈浪和猥琐中年一起望过来。
是啊,卖春/宫/图怎么了?大家都是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吗。
“没,没什么。”肥宅立刻怂了。
沈浪心中不屑,这个肥宅懂得什么啊?
别看墨香楼和如玉阁这两个书坊显得那么高大上,但是论发行渠道,他们比起眼前这个卖春/宫图邓掌柜差远了。
这个邓掌柜可是能够将每一册春/宫图摆到兰山城的每一个店铺,甚至棺材铺都有。
不仅如此,他的生意做得可大了,可以将货铺到周围四五个郡,二十几个城。
“掌柜的怎么称呼?”金木聪问道。
“小人邓先。”猥琐中年道。
他飞快地将书稿中有颜色的部分全部看完了,口中赞叹不绝。
而看到沈浪画的这些插图的时候,更是惊呆了。
大师啊!
绝对的大师啊!
这……这水准,这人物,这神韵,这逼真度,比起他的春/宫图可好得太多了。
不是他说自己家的东西不好,但要真的让他评论自己卖的这些春/宫图集,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
硬不起来。
风格实在是太写意了。
而沈浪的这些插图,参照了西方的素描写真,所以逼真程度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图画所能够比拟的。
“绝对大卖,一定大卖。”邓先道:“两位公子,这本书若不能卖过三千册,我把脑袋拧下来给您两位当球踢。”
“三千册?开玩笑!”沈浪道:“我的目标是突破所有的记录。”
“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和祝文华的《鸳鸯梦》下册一起上市,然后将他碾压成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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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沈浪说要把祝文华的《鸳鸯梦》碾压成渣。
猥琐中年掌柜邓先不由得脖子一缩,道:“公子,这……这难点。”
沈浪道:“祝文华的《鸳鸯梦》上册卖了多少本?”
邓先道:“四千六百本,这是兰山城发行的书籍,除了四书五经之外销量最高的了。”
兰山城大型渠道能够涵盖三四十城,几百万人口。
所以四千六百本,确实是一个非常高的销量了。
邓先道:“祝文华是贵族之子,少年举人,又是大才子,书也写得好看。所以他的书不管是小家碧玉还是名门闺秀,人手一本。很多有钱人的小姐特别迷恋他,经常一下子买上百本,给家里的奴仆美人都发一本。”
沈浪不由得想起了上一辈子地球上那些小鲜肉,每一次电影一上映,就有疯狂的女粉丝一下子买几百张票,然后站在电影院门口,见人就送一张。
只不过这样做,格调实在有些低啊。
他这么大的影响力,难怪开口封杀沈浪后,整个兰山城的所有书坊都不敢给沈浪出书。
沈浪道:“邓掌柜,你的书最多卖过多少册?”
邓先道:“两千七百册,不过那本书七成都是画儿,剩下三成才是文字,而且非常露骨低俗,和您的书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接着邓先稍稍犹豫道:“说句实在的,您的书水平有点太高了,我怕我的客人们有些适应不了。之所以敢预估三千册,是因为您的肉戏写得太好了,您的插画更好。”
沈浪道:“那你觉得朱文华的《鸳鸯梦》下册能买多少本?”
邓先道:“五千本,甚至六千本。”
因为《鸳鸯梦》上册培养了太多的读者了,无数人都在翘首以待。
所以,下册的销量肯定非常恐怖。
邓先道:“我若拼命地推,您的书能够卖三千本,但是再高真就难了,想要超过祝文华的《鸳鸯梦》下册,就更不可能了。”
接着,邓先面色一正道:“说句实话,沈公子您的书比祝文华的《鸳鸯梦》要好得多,甚至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但……或许您的书太好了,大多数民众看不大懂的。”
沈浪一愕,你专挑肉戏看,还知道一本书好不好?
邓先无语道:“我……我也曾经是作者啊,自己写得烂是不假,看别人的书还是很准的。”
“总之,酒香也怕巷子深,想要超过祝文华的《鸳鸯梦》下册,小人实在做不到。”
邓先老实道。
沈浪笑道:“酒香也怕巷子深?不就是吸引眼球吗?没问题,我保证这本书上市的时候,骚气……哦不,是香气冲天。”
沈浪道:“邓掌柜,我给你兜个底,你就使劲地印刷。若没有卖到三千本,我掏钱给你补。但若卖过了三千本。”
邓先直接了当道:“每一本您抽两成。”
哇!这个版税好高啊。
这位邓先倒是一个人物,直接喊出了最高的分成。
当然沈浪不是为了赚钱,但如果能够转到一笔钱,那有什么不好?
“好。”邓先道:“那我就给您用最好的锡活字排版,用最后的大师傅给您插图刻板,不计一切人力物力,一定让您的书和祝文华的《鸳鸯梦》同时上市。”
沈浪道:“他是在书店卖,我们就摆摊卖,任何一家卖《鸳鸯梦》的书店,我们都在他门口摆摊。”
这么流氓?
沈浪道:“邓掌柜,你身子板挨得住吗?”
耍流氓也是要底气和本事的。
邓先不屑一笑道:“没问题,我这滚刀肉怕过谁啊?”
沈浪道:“你稍候,我再往书里面添加一些章节内容,多画一副插图。”
接着,沈浪拿起毛笔,即兴创作,往原稿中添加了一些内容。
金木聪凑上去一看,再一次呆了。
因为沈浪添了一个新人物进去。
这个人物名字叫祝文山,出身于一个落魄贵族,是一个庶子,为了继续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而成为了西门大官人的男宠,被养在外面。
剧情中,西门大官人去宠过他两次,一次在房间,一次在屋顶。
而沈浪新画的插图,就是在屋顶的画面。
不仅如此,这个祝文山还和西门纤纤苟且,也专门画有插图。
金木聪和邓先看了这幅画上的人物,顿时觉得好眼熟啊。
金木聪不由得为祝文华默哀一刻钟。
如果这本书火了,那祝文华的名声也算是彻底毁了。
当然现实中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商人的男宠,但是谁在乎事实啊。
大家爱的就是谣言,然后重复五百遍,并且将他当成现实。
沈浪朝邓先问道:“这样没问题吧。”
邓先不屑一笑道:“没问题,能有什么问题啊?”
看来此人也是有靠山的,并没有将一个祝文华放在眼里。
“那我拭目以待,等着我们的新书面市的那一刻。”沈浪道。
邓先郑重地收起了书稿,朝着沈浪行礼道:“定不让两位公子失望。”
接着,他又道:“沈公子,这酒香也怕巷子深……”
沈浪道:“你放心,我这就回去,保证我们书上市的那天,多人眼球,勾人心魄。”
……
沈浪回到家后!
立刻化身成为一个艺术家。
他要画海报!
这海报太牛逼,太惹火,才冲击眼球,而且还是彩色的,所以印刷不出来,只能靠他用手画。
每张海报一米多长,半米多宽。
有竖卷,有横幅。
每一张都有非常逼真的西方写真素描办法画出来,而且还是彩色的。
虽然不如照片,但也达到了照片八成的真实度。
至于这海报的尺度?
那不用讲了!
主要人物有三个,西门大官人,祝文山,西门纤纤。
那动作,那形态,那火爆。
在这个没有照片的世界中,在这个写意绘画的年代中,冲击力简直是爆炸性的。
太真实了,太勾魂摄魄了。
简直堪比某些电影的DVD封面,而且还是大幅海报。
加上尺度的原因,杀伤力比选美比赛的比基尼海报还要大。
金木聪一不小心闯进来后,看到了图片中西门纤纤跪着的姿态。
顿时,呼吸都喷火了。
面红耳赤,盯着看了三分钟。
“姐夫,我告辞了。”
然后,他弯着腰走了,不知道干嘛去了。
……
次日,金木聪又不小心闯入了沈浪的房间。
他脸色有点不好啊。
这次,见到了坐在地上双腿张开的西门纤纤。
天哪……
这画面杀伤力。
金木聪猛地一捂住鼻子,弯着腰道:“姐夫,我又告辞了。”
……
第三天!
金木聪眼睛发黑闯进了沈浪的书房。
顿时见到了两个男人和一个西门纤纤。
简直爆炸性的画面。
金木聪痛苦地蹲下来,痛呼道:“姐夫,我,我真的不行了,都破皮了啊。”
沈浪不屑道:“这是艺术,瞧你那庸俗的样子。”
然后,他脑海里面开始回忆娘子的丝绸裤儿,这次他是洗过的,而且晒干放回原处了。
不知道洗得干不干净,娘子会不会闻出有异味啊?
“姐夫,这女人长得和徐芊芊真像啊。”金木聪道:“你这样等于给张晋戴了一千顶绿帽子啊。”
“是啊。”沈浪道:“接下来三年,徐芊芊都不用吃饭了,无数牛奶都能喝饱。”
金木聪一愕道:“姐夫,你说啥啊……”
片刻后,金木聪的呼吸又有些粗了。
“这个不行了,姐夫我又要告辞了啊……”
然后,他又走了。
……
第四天!
金木聪双眼发绿,一瘸一拐地进入沈浪的房间。
见到沈浪又在画画。
这次是西门大官人,祝文山和西门纤纤。
不过,主力是西门大官人和祝文山,西门纤纤只是旁观者。
“姐夫饶命,饶命啊……”金木聪痛苦捂住腰道:“真的会死人的。”
不过,他看了画卷一眼,顿时瞬间萎靡了。
“呕……”
因为画面引起强烈不适,可见金木聪取向非常正常。
金木聪恭敬地望着沈浪道:“姐夫,作为艺术家,真不容易,真不容易,这相当于一口一口屎往嘴里塞啊。”
这话太恶心了,沈浪也忍不住了,一阵干呕。
“死胖子,会不会说话啊,我日你……姐!”沈浪大骂道。
而此时,金木兰走了进来。
但是见到眼前这个惨烈的画面,她又无声无息地走了出去。
内心悲叹一声。
夫君的有些黑暗面,还是不要看到为好。
……
有一天沈浪去翻了木兰的柜子。
发现他用过然后洗掉的那条丝绸小裤儿不见了。
这是木兰扔了,还是穿了啊?
一天后,沈浪在晾衣杆上发现了它。
顿时他心脏如同撞兔一般,娘子还真穿了啊。
小冰你也真是的,那么急着洗掉干嘛呀?
……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
不能装逼的日子,飞快而过。
十三天时间过去了。
邓先用了最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仅仅用了十三天时间,就完成了雕版,印刷,裁剪,制册。
他亲自将第一本《金/瓶/梅之风月无边》送到了玄武伯爵府上。
这封面,连沈浪看着都觉得心神摇曳啊。
这封面上有三个人物。
西门大官人和祝文山在房间里面,西门纤纤在窗户外偷窥。
她穿着兜儿,非常清凉,那背影简直勾人心魄。
“公子,效果如何?”邓先问道。
沈浪道:“超级好。”
邓先道:“小人有绝对之信心,一定大火!后天就是祝文华《鸳鸯梦》下册上市的日子了,我们这本书和他一起发售,而且他的书摆在哪里卖,我们就摆在对面。”
接着,邓先道:“只不过,酒香也怕巷子深,我实在担心卖不过他……”
我日,你就会这一句话了对吧。
沈浪一声不发,猛地一扯墙壁上的幕布。
顿时,十几张巨大的彩色海报猛地乍现。
逼真,火爆,让人魂飞魄散啊。
“啊……”邓先惨叫一声,猛地蹲了下来。
紧接着另外一手飞快捂住鼻子。
视觉冲击太强烈了啊。
简直是灵魂炸弹啊!
沈浪道:“这够不够香气冲天?”
邓先颤抖道:“沈公子,我们干他,把祝文华碾压成渣渣!”
……
再一次时光如水,岁月如梭。
两日之后。
沈浪、金木聪合写的《金/瓶/梅之风月无边》和祝文华的《鸳鸯梦》下册,同时上市。
……
注:三千五百字大章,糕点狂求推荐票呀,深深给大家拜了!
对于兰山城文化界,今天是一个大日子。
因为豪门贵族大才子祝文华的《鸳鸯梦》下册上市了。
城内的几家书坊完全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况。
这是半点都不夸张的。因为这本书的上册就已经创造了销售记录,积累了无数的读者,她们已经等了半年多,完全是望眼欲穿。
全城的闺秀几乎都倾巢而出,在几个书坊中排队购买。
这本书尽管是如玉阁印的,但是其他书坊也都有卖,只不过要从如玉阁进货便是。
今天一早,每一个书坊都有人在排队。
尤其是如玉阁,排队的人数超过二百之多。
这放在中国古代时期,几乎是不敢想象的,尤其是宋朝之后的大家闺秀,基本上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当然了,这个世界大部分的名门闺秀也不会亲自来排队买书,都是派遣丫鬟和奴仆来的。
但有些小康之家的女孩子,家中没有奴仆,只能自己亲自来排了。而有些大家闺秀特别迷恋祝文华,渴望在今日能够见到他,也抛头露面来排队。
其他小摊小贩趁机在边上推销扇子,一时间整个书坊前面的街上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真是难得一见之奇景。
兰山城的其他读书人见之,不由得羡慕嫉妒恨。
凭什么啊?
大家都是读书人,偏偏你这么优秀?
这么多妹子,我每天一个,一年也用不完啊。
“开门了!”
在太阳照到大门的一刹那,几家书坊同时开门了。
然后几百个人涌了进去,拿着手中的银币,拼命地抢书。
仅仅一个时辰后!
这家书坊里的存货全部售罄了。
这个销售速度真是惊人了啊!
这家书店的老板暗自后悔,为何不多备货啊,赶紧派伙计去如玉阁进书。
这个时候肯定会被宰一刀的,但是太好卖了啊。
这《鸳鸯梦》哪是一本书啊,简直就是行走的钱啊。
一时间,没有买到书的人纷纷抱怨。
而已经买到书的人也没有离去,盘桓在书坊内,迫不及待阅读起来。
一边读,一边赞不绝口。
“祝郎真是奇才子啊,这写得太好了。”
“对,开口的那首诗,简直道尽了人间辛酸苦辣。”
“真不愧是兰山城第一才子啊。”
“今日新书上市,祝公子怎么也不来啊,我还期望见上他一面呢。”
“祝公子岂是那种肤浅之人,他才心高气傲呢,他只管写出最好的作品,根本不在乎销量,甚至不在乎有没有人读。”
“对,我们的祝公子就是这么清高骄傲。”
祝文华来了吗?
当然来了,他乔装打扮成为一个中年男子,挤在人群中。
看着无数女子为他疯狂,听着无数人夸奖他的言语,心中简直太爽了。
他心中一边暗爽,一边鄙夷不屑。
就你们这等庸脂俗粉也配惦记我?
你们也就是给我扬扬名声,作为我光芒万丈之下的一个背景而已。
只有张春华这等才貌双全,出身显赫的女子才配得上我。
祝文华心中暗道:“春华啊?你看到了吗,我是何等光芒四射,有多少女子为我疯狂?而我却只痴恋你一人。”
至于沈浪要在兰山城出书一事,祝文华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只要他一句话,在周围几郡没有一家书坊敢出沈浪的书,也没有一家敢卖。
听够了众人对他的夸奖之后,祝文华依依不舍地离去。
所有人都预料到《鸳鸯梦》下册会大卖,但没有想到竟然火爆到这个地步。
……
大约巳时,也就是上午八九点的时候。
兰山城各大书店门口都出现了一个摊位,总共十三个。
每一个摊位上,密密麻麻摆着上百本书,只露出书脊,没有露封面。
全部都是沈浪和金木聪合写的《金瓶梅之风月无边》。
人家祝文华的书在高大上的书店里面卖,你的书却摆摊***格有点低啊。
这就仿佛一个在德云社说相声,一个摆摊说相声。
再一问价格?
好家伙,六十铜币一本,比《鸳鸯梦》还要贵两成啊。
你这是想钱想疯了吗?
作者是谁?
浪陵笑笑生,从来没有听过,不知道哪里钻出来的阿猫阿狗。
人家祝文华公子那么大的名气,一本书才卖五十铜币。
你一个毫无名气小喽喽写的书竟然要卖六十?
你那……笔是镶金的吗?
所以,卖沈浪书的这些摊位上,几乎门可罗雀,无人问津。
许多人依旧熙熙攘攘挤在书店中,等待着《鸳鸯梦》新货上架。
这些人一半是女的,一半是男的。
男的来买《鸳鸯梦》其实不多,那他们为啥而来,因为妹子多啊。
拥挤不堪下,摩胸接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吗?
谁也别想说我耍流氓。
而就在此时!
忽然……
有个男人一声惊呼!
“看外面!”
顿时,在场几十上百名男子朝外面看去。
我的天那!
……
外面的书摊上,出现了一张彩色大图。
前所未有的色彩冲击!
大海报上画的是美男祝文山和西门纤纤。
女子媚态横生,性感绝伦,放在这个世界对男人视觉的冲击力,简直是爆炸性的。
尤其沈浪用了西方写真的方式绘画,还是彩色的。
比起这个世界的美人图,不知道逼真了多少倍,诱人了多少倍。
那上面的女人,竟然如此逼真,简直就好像真女人印在纸上的一样。
不,不。
这比真女人还要好看。
那腰身,那曲线。那姿态,那体位。
虽然穿着丝绸小衣,但比不穿还要劲爆啊,关键还是透明的啊。
何止勾魂摄魄,简直瞬间引爆男人的肮脏心灵啊。
活灵活现啊,尽管是静态的,但在场男人完全可以脑补动作场面。
拜托,我们旧社会的人,从来都没有接受过任何小电影的熏陶啊。
这一瞬间的视觉冲击,完全受不了啊。
简直就是视觉炸弹。
人群中的温度骤然上升。
“谁,谁用棍子顶我?”忽然,有一个女子怒斥。
这话仿佛一个小石子。
瞬间,书店里面的男人汹涌而出,将外面的书摊包围了。
……
小小的书摊,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那些书生还是矜持的,只是在问书。
而那些无赖男子则不用讲究什么体面了,凑在这张巨大彩色海报下,一寸一寸的研究。
“喂,你眼睛凑得那么近干什么?你以为这样就能穿过衣衫缝隙看到你想要的东西?我试过了,没用的。”
“还有你,用鼻子嗅什么嗅?你还想嗅出什么味道?”
“那个猥琐的矮子,不许伸舌头,舔花了要你赔啊!”
卖书的伙计大声吆喝着。
“《金/瓶/梅之风月无边》,真正豪门贵族所写的传世巨著啊。”
“里面的故事,全部来源于真人啊。”
“随便看,不好看不要钱啊。”
在场的不管是读书人,还是商人,纷纷拿起一本书翻阅。
果然不得了啊!
封面就这么刺激,那么逼真。
《金/瓶/梅之风月传奇》。
这个书名听上去,就很有故事啊。
有性急的立刻翻开书,找里面的其他插图,然后啧啧出声。
真是惊艳啊。
每一幅插图都不一样,有的娇媚,有的天真,又的勾人,有的惹火。
这些女子无一不美,无一不动人。
这种诱人的画上美人,根本是之前不曾见过的。
在场中的读书人,是最有学问也最挑剔的一群人。
他们一边垂涎三尺,一边内心不屑地翻开第一页,充满挑剔和高高在上的心理进行阅读。
在他们看来这种书就是春画册子,就只是图画诱人,文字内容注定是不堪入目的,甚至粗鄙得漏洞百出。
然而仅仅只看了几页,这些读书人便有些呆了。
故事好不好看且另说,但这里面的文字造诣实在是高啊。
对人情世故之洞察,简直深僻入骨。
这里的每一段文字,几乎都透露着作者的狡黠和智慧。
越看下去,越是发现这本书简直绝了。
看十几页的时候,就判定这本书非常出色。
看几十页的时候,就判定这本书极其杰出。
而看了一半的时候,完全拍案叫绝。
好书,难得一见的好书,奇书!
像这等好书,就应该买回家细细阅读,一遍又一遍。
如同老酒,如同好茶,需要慢慢品味。
顿时,这些有学问的男人纷纷慷慨解囊。
妙哉,妙哉!
没有想到在路边,竟然发现了一本如此经典,如此出色的书。
当浮一大白啊!
……
而这些没有学问,但是识字的男人。
翻开第一段肉文,写得太好了。和之前那些书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太细腻了。仿佛每一个画面都在脑子里面上演。
翻开第二段肉文,写得太,太好了。
翻开第三段肉文,不行……不行了,我得回家一趟了。
……
至于那些没有学问又不识字的男人。
翻开第一张插图。
要命了啊,家里的黄脸婆完全看不下去了。
太好看,太逼真了啊。
这哪里是画儿啊,这简直就是……艺术啊。
翻开第二张插图。
妙啊,妙呀,以后一个人的夜里不必孤枕难眠,有乐子了啊。
翻开第三张插图。
不行,不行,我要去一趟丽春院。
……
别管是有学问的读书人,还是没有学问的商人,又或者是低俗之极的庸人。
纷纷掏钱购买。
甚至有些不识字,但有钱的男人也买一本回家。
我也不用识字,光看画儿就行了。
以后每天晚上交差的时候,拿出这本书翻开这些画儿,立刻就精神抖擞,斗志昂扬啊,也不用被家里的糟糠嫌弃半天起不来。
总之,不管有学问的,没学问的,甚至不识字的男人。
只要有一些钱的男人,全部被沈浪这本书一网打尽。
……
同样的情形在兰山城十三处书摊全部上演!
前所未有的火爆!
沈浪的这本书真的彻底卖疯了!
完全将祝文华新书发售的风头彻底压制下去了。
至于究竟卖了多少本?
天知道啊!
……
注:兄弟们,推荐票,推荐票啊!它就是我的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