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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txt下载

    巨手自空中落下,直压法戒。

    本是阴雨的天空,忽然多出了一道彩虹色的光圈,红、橙、黄、绿、青、蓝、紫,七彩光环交相辉映。

    莫明梵唱不知从何响起,低沉,庄肃,恢宏,似将天地都笼罩。

    “此地乃人皇轩辕古都昆仑城,又是人族先祖显圣之地,法戒,你可知罪?”

    一个威严的声音随着巨手同时出现。

    “在...我....”

    法戒张着嘴,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这巨手显然并非出自寻常仙神,他隐隐能感觉到,只怕是世间有数的那几人出手了。

    只是那样的圣人,怎么会盯上自己?

    “你这孽障,不过得贫道所遗下的半点机缘,才得窥仙道一二,却不思苦修反而蛮横行事,今日又行此大逆不道之事,实是罪过!”

    法戒低头,唯唯诺诺。

    他可以不尊商王,也可以不尊周天子,可以逍遥自在于世间,但在这巨手主人的呵斥之下,提不起半分傲慢,仿佛乖乖听训的学生晚辈般。

    所有诸侯贵族见到这一幕的人,都心中一凛。

    妲己是千年九尾白狐,是修行千年的大妖怪,可依然被法戒轻松镇压,念叨几句就限制了行动。

    可这巨手连真身都未有显露,光凭言语就压的法戒低声下气不敢说话,这又是何等人物?

    肯定是真正超脱的大能啊!

    看看什么周天子,他姬发不也低头表示敬仰?

    再看看大商国师申公豹,金甲神将韦护,不全都躬身拜服?

    必然是哪个了不得的天上人物!

    威严之声再度开口:“痴儿,你之罪过当历三世五灾,然念你与贫道有缘,随我前往西方极乐世界,好生度化。”

    巨手落下,将法戒一擒,便消失了。

    法戒是吴王带来的,可巨手不在乎。

    法戒冒犯的是妲己和纣王,可巨手仍是不在乎。

    不过是凡间之人罢了,哪怕是人间帝王,巨手依然不放在眼里。

    而这时,梵音再起。

    “大觉金仙不二时,西方妙法祖菩提;不生不灭三三行,全气全神万万慈.....”

    “空寂自然随变化,真如本性任为之;与天同寿庄严体,历劫明心大法师....”

    嘶。

    虽然不甚清晰,但许多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不生不灭?

    天地同寿?

    在场诸侯贵族无不骇的头皮发麻。

    这话要是从凡人口中说出来,也就当听个笑话,可若是从大法力的仙神口中说出,必然是事实。

    这只巨手的主人,又得多恐怖?

    说什么西岐、朝歌,只怕翻手就能覆灭吧?

    所有人心中,都沉甸甸的,凡间征战,朝代更替,在云端之上的仙神看来,不过是凡夫俗子的一场闹剧罢了。

    一时间,整个昆仑城,都陷入无尽的沉默中。

    姬发微微抬头,双眼一阵清明。

    这就是仙神的可怕之处,拥有如此大法力,还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

    商灭周兴,是大劫,区区凡人改变不了任何事。

    纣王尽力了,可结果还是千夫所指。

    先祖叹息了,可只是三声叹息,那叹息何尝又不是叹息束手无策的无奈呢?

    姬发定了定神,自己后面站着的是仙神,纣王对抗的是仙神,高下立判。

    唯有周代商一统天下,天下才会好过起来,任由纣王继续这么下去,惹恼天神,苦的是天下人。

    一切归于平静,震撼了好一阵子的诸侯贵族们,望着重回灰蒙的天色,心中波澜起伏。

    群山连绵高耸入云,昆仑山顶积雪终年不化。

    广成子踩着洁净无尘,不染一丝尘埃的白玉台阶,一步一步的朝玉虚宫走去。

    不管外面的世界纷乱嘈杂,玉虚宫中永远都是这么一副冷冷清清的样子,不沾半分人间烟火气。

    垂髫小童早就候在宫门外,见着广成子,便道:“师兄随我这边走,老爷等你许久了。”

    广成子默默跟着小童往宫门内走去,沿着曲折的回廊,来到宫内。

    元始天尊坐于上首,约是中年相貌,面如冠玉,唇若抹朱,眉清目朗,一根桃木簪子简单的绾了个发髻,白皙的手中托着三宝玉如意,闭目不言。

    赤精子、黄龙真人、太乙真人、惧留孙、灵宝大法师、玉鼎真人、道行天尊、清虚道德真君,八人分列两边,在最前方空出了一个位置。

    其实阐教门人虽然比不上截教,但也不少,二代弟子,也远不止有这八人,如萧臻、邓华等无甚名望的二代弟子,不在少数。

    广成子站至空位。

    “为师早教尔等勿要妄为,恪守清规,无奈尔等依然犯了杀戒,命中有此一劫,文殊、普贤、慈航已逢难,你九人好生渡劫。”

    元始天尊睁开眼,薄唇轻动,忽而望向广成子:“你那弟子下山了。”

    “是。”

    广成子拱手应道。

    “也罢,自有命数。”

    说着,元始天尊一挥手,一方古卷自袖袍中飞出。

    古卷一直飞到宫门之外,那看门道童立时化作白鹤,将之叼在嘴中。

    那不染一丝尘埃的白玉台阶忽的层层延伸,无穷无尽。

    叼着古卷的白鹤则长翅一展,沿着白玉台阶飞去。

    “天亮了。”

    诸侯贵族们见着天边出现一道白光,只以为是云开雾散,天气放晴了而已。

    不想几个呼吸后,纷纷发出惊呼。

    无数人张大了嘴,伸出手,一脸不敢置信的望着天空。

    玉阶生花,层层叠叠,自遥远的云端生出,一直延伸到上空。

    随着玉阶而来的,则是一只叼着古卷的白鹤。

    白鹤张嘴,古卷飞出。

    周遭空气如同鼎沸的热水,不断涌动。

    古卷浮于空中,徐徐展动,精致优美,当其彻底展开时,一股磅礴的气息自其上蔓延而出,瞬间冲破寰宇,无声无息。

    虽未曾有山崩地陷的动静,却有一种无形的震撼。

    一道巨大的光晕向着四周荡漾开来,下一刻一阵若隐若现的轻吟响彻天际。

    杵着降魔宝杵的韦护双膝一躯,跪在地上。

    “请掌教老爷赐宝!”

    在场的诸侯贵族们,也有许多被接连异象所震撼,不自觉的跪倒在地,神情无比虔诚。

    便是姬发,也伏下了身子。

    当然,子受还是站着的。

    这时,只听得一个虚无缥缈的声音自天际诵道:

    “大劫起,封神榜出,归有徳之人——”

    顶点



    有徳之人到底是怎么个有徳法,谁也不知道。

    不过大家都知道,纣王肯定不是什么有徳之人。

    十条罪名历历在目,有德之人会写小黄书么?

    听到这话,不少人起了些小心思。

    纣王缺德没关系,只要他们自己不缺的就行了。

    德行这个东西其实也说不准,没有什么标准衡量。

    大多数贵族虽然欺压百姓高高在上,但他们觉得自己做的没错,他们所做的事才是贵族的德行,做的事全都理所应当,是贵族风范。

    因而在场诸侯贵族们,都觉得自己是有徳之人,都抱着希望,万一神物至宝选中自己了呢?

    反正和滔天之罪罄竹难书的纣王相比,咱们一个个都是德高望重之辈!

    可那名为封神榜的神物,没有一丝犹疑,在众目睽睽之下径直朝着姬发的方向飞去。

    无数人叹息,不过却也能接受。

    除却大商之外,西岐势力最大,更是北联西戎、西羌,还有仙神出手相助入周为将、为官。

    姬氏一脉除了伯邑考名声臭了意外,全都美名远扬,深得人心。

    天命所归,没办法,八骏撵就在坐下,姬发称天子众望所归,有仙神相助又得此神物,看来以后就是带头大哥了。

    而就在这时,轰然一声剑鸣,一道金芒自远方现出。

    赫然是一柄金色长剑,一面似是有日月星辰之像,一面似是有山川草木之景。

    瞬息而至的金色长剑一下子劈中了封神榜。

    缓缓荡漾的光晕瞬间散开,白鹤童子也被气浪震得倒飞百里,就连那如同接连天地的白玉阶,也被突然隔断,消失数层。

    这剑显然是件至宝,一时之间竟拦住了飞向姬发的封神榜。

    两件法宝在空中僵持不下,绽放着刺目光辉。

    金剑上山岳星辰虚影,自天而降,封神榜则如鲸吞山河,管他什么山岳什么星辰,一道道虚影几如气泡一般,顷刻即破。

    几番过后,金剑爆出轰鸣之音,隐隐支撑不住。

    两者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法宝,差距实在是太大,如果不是金剑的主人实是有着大法力,在封神榜面前根本不够看。

    “哈哈哈哈!一剑不够,就再来四剑,剑来!”

    不知从何方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接着,便有四柄剑从天外飞来。

    当先一剑飞来,划开混沌,分割阴阳,破碎虚空,通体青碧色,宛如一汪秋水一般动人心魄。

    “此第一剑,诛仙!”

    又是一柄通体散发着白色光芒,布满古朴纹路的长剑直射封神榜。

    “此第二剑,戮仙!”

    那声音透着几分自傲。

    “第三剑,陷仙!第四剑,绝仙!”

    “哈哈哈哈!贫道赌这封神榜挡不住!”

    四剑齐出,虚空中隐约可以看到四剑锋芒之盛,似劈开天地,让万物都为之粉碎。

    这是主宰无上杀伐之宝,虽未结阵,但威力依然恐怖到极点。

    只是飞行时散溢的剑气,就将方圆千里的云层划出道道见痕,连虚空中,都印刻万古不灭的剑芒,剑势之盛,未曾有任何留情,似是要将方圆百里之地,不论是人还是仙神,全部抹去。

    “这是...哪路仙神?”

    无数人颤抖俯首。

    哪怕他们一个个全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诸侯贵族,也不由得在仙道神道的大法力下,生出无力感。

    这威势,怕是连天都能斩断啊!

    如果刚才的大手、白玉阶只是让他们看到仙神千般法术,万般玄奥,从而感到震撼向往,那么这时候,他们则是发自心底感到了恐惧。

    就好像那些奴隶面对诸侯贵族般,诸侯贵族在仙神手段之下,无法抗衡,几如蝼蚁,生死翻手可定。

    “不必了,还请道友速速离去。”

    一个深沉的声音响起,竟是拒绝了这来之不易的援军。

    刹那间,雄雄金芒,从昆仑城皇宫之中升腾而起,速度并不快,却透着一股无可阻挡的王霸之气,如扫六合一统天下之帝王,君临天下后霍然登高于天下之巅。

    只见得金芒蒸腾,翻涌滚动,层层叠叠,先是将四柄凶戾到极点的杀伐之剑挡开,而后落到了那已无力为继的金剑之上。

    金剑再次渡上一层金辉,化作了一柄巨大的金色巨剑,金光耀眼,贵气之中又带着无比威势。

    随后,那柄巨大的金色巨剑斩在封神榜上,封神榜竟是出现了道道裂纹,越来越多,密密麻麻。

    刺啦一声。

    封神榜上现出了一道口子。

    阴暗的天空之上,劫云不断汇聚,一道道闪烁的青色闪电划过天幕,紫色劫雷适时落下,转眼便落在剑榜交接之处。

    金色巨剑先一步支撑不住,剑身从出现裂纹到彻底粉碎化作虚无,不过是几个呼吸的事情。

    但封神榜也没成支撑住,撕拉一下,就断成了两截。

    这一切,自出现到消失,根本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

    可刚才发生的种种异象,无论是玉阶、神榜还是宝剑,均是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天空不再阴郁,阳光一洒而下。

    劫云和劫雷,也逐渐消失,蔚蓝色的天空宛如洗过一般,万里无云,仿佛画卷般平静,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深沉的声音清冷如冰,却又有些气虚:

    “人族之事,岂容仙神左右?”

    分为两份的封神榜,一份飘飘荡荡,被一股莫名清风风吹到了姬发手中。

    姬发也是诧然接过,这...天命之子果然运气不错的样子?

    另一份则与金色巨剑仅剩的剑柄一同落在空地上,隐隐约约能听到一阵重物落地的低声。

    所有人都还没反应过来,没人意识到至宝即使碎了裂了,也仍是至宝。

    唯有等待已久的申公豹伺机而动,如脱兔一般,眼疾手快将另一份封神榜与剑柄拾起。

    申公豹很清楚自己的能耐,会些旁门左道,但修为不算深,没人疼没人爱,后台也不硬。

    别说准提了,连被准提收走的法戒都不一定打得过,更遑论后头接连插手的元始天尊、通天教主和轩辕黄帝。

    哪一个都不是他敢随意招惹的。

    但问题不大。

    打扫战场的事儿,他还是能做到的。

    这不就拿到一半儿封神榜了吗?

    顶点



    申公豹拿了封神榜和轩辕剑柄之后,就退到了子受身边。

    子受稍微愣了会儿,见天地之间再没什么动静,便暗自琢磨起来。

    应该轮到自己出场了吧?

    十条罪名一罗列,封神榜也出了,昏君这个名头算是坐实了。

    一堆诸侯贵族都明着造反了,总不可能还有万人称颂。

    那么现在应该巩固一下。

    子受稍稍酝酿了一下情绪,便道:

    “今年是帝辛十二年,四月。”

    “五年前,北海的袁福通带着七十二路诸侯,反了,从此天下就乱了,到现在也没平静过,朕再没过上多少安生日子。”

    “四年前,宫里来了个仙人,扬言说要除了朕的爱妃,几个月后,朕的兄长带着效忠大商数十年忠心耿耿的将军,发起了叛乱,朝中的上大夫,还行刺了朕。”

    “同年,四海龙王水淹陈塘关,连着下了几天大暴雨,灌江口则因为惹恼了不知哪路仙神,干旱了几年,这两地相隔,才多远呐?”

    “后来,被先王武丁赶去草原的土方,壮着胆子南下了,还兵围朝歌,杀了我大商使节,更是扬言要朕献出妃子,送上岁贡,才会退兵,再后来,大气不敢出的东夷也反了。”

    “三年前,各路诸侯来了朝歌,他们不是来朝贺的,是来指责朕的,黎侯还出言威胁,说要与西戎结盟,危及我大商边境,西伯侯姬昌贵为我大商四镇诸侯之一,非但没有伸出援手,反而勾结各路蛮夷,西戎也开始犯边。”

    “同年,天有不测风云,三山关发了大疫,南方诸侯指责朕失德,招致此难,朕有感于此,在摘星楼设宴款待群仙,但那些仙神合着伙埋汰朕,说要天人感应,说要对仙神怀有敬畏,说要朕自陈过错。”

    “还是那年,又是地滚又是大水,平灵王趁机反了,朝歌贵族也在暗中密谋,埋下了祸根,指责朕有太康失国之危。”

    “两年前,朕寻思封王,安抚安抚诸侯,一连封了十一个,大开先河,可他们怎么着了?”

    “他们竟算计起朕来了,鄂顺,反了,什么吴王、越王,没有明着反,却在暗地里积蓄力量。”

    “就连临潼关守将,群臣推举的大将,也反了,一并造反的,还有裹挟着数万兵马与贵族的禹王后裔。”

    “这次之后,仙神更是将朕一逼再逼,将朕逼得退到了皇宫之中,出言逼迫。”

    “有感念朕恩德的诸侯吗?有,蜀王算一个,明着结盟,暗地里阴谋诡计,只怕这还算是心慈手软的。”

    “再是,一年前,流民暴动,朕给他们吃的,住的,他们叫嚣着,不给钱就反。”

    “半年前,贵族哭着哭着,都哭到九间大殿上了,说苛刑猛于虎。”

    子受深吸一口气,声音渐渐大了起来:“都骑在朕头上了。”

    “这天下,是朕的天下,还是这诸侯贵族的天下,朕...确实说不好。”

    “但这大商,是朕的大商,是老祖宗传给朕的大商。”

    在场的大商臣子,全都不由得低下头,手指在袖袍上摩挲着。

    他们又如何不知道,纣王尽力了?

    可这大商,终究早已烂在了骨子里。

    今日之后,十条罪责传扬天下,连这最后的遮羞布,也没了。

    心痛啊!

    子受叹了口气道:

    “祖宗打天下不易,为人子孙,守天下也是不易,朕这些年,回顾起来,只觉得心力交瘁。”

    “今天,诸侯贵族都来问罪了,明天,天下兵马就来讨伐了,只怕已经有人陈兵列境了吧?”

    他掏出一个小匣子,递给身边的申公豹,道:“国师,念吧。”

    申公豹怔了怔,打开小匣子,拿出里头的绢帛。

    只是一扫眼,他便皱起了眉头。

    子受拍了拍申公豹,以不容拒绝的口吻道:“念。”

    “我朝六百余年,深仁厚泽,仁恩浩荡,此上表先祖十七世三十一王。”

    “诸侯仗诈谋,恃天理,凭悍力,恃人心,无礼横行,专肆兵监器利,自取决裂如此。”

    “朕临御将十一年,丧伦败德,沉溺酒色,数祖忘典,不问仙神,历数罪过,竟有十条之多,触目惊心。”

    “人神共愤,旷代无所,朕今涕泣以告,抗慨以示师徒,与其苟且图存,贻羞万古,孰若大张挞伐,一决雌雄....”

    申公豹念了好久,才翻过一页。

    子受站的有些腿脚发麻,之前是怎么吃饱了撑的写这么多?

    索性将绢帛从申公豹手中一扯,刺啦一撕,道:“算了算了,别念了,烦人。”

    申公豹都懵了,说要念的,是你,说念着烦人的,怎么还是你?

    子受兀自道:“今日之事,想来在场的朝臣以及诸侯贵族都知道,朕有十罪,诸侯来讨,这之后必是要开战了。”

    “朕受不得这气,索性直接宣战了,战争结果,尚未可知,诸位今日都在这里,也都知道了,朕是受不得气,五年过去了,又是五年,还有几个五年?”

    “如果战后,江山社稷不保,必然要归咎于朕一人,是朕将整个大商千万将士,万万之民拉下了水,是朕断送了祖宗六百年天下!”

    “诸侯欺朕太甚,竟至国之将亡,朕就替自己争口气,搭上大商社稷,与其苟且图存,不如大张挞伐,遗臭万年!”

    “朕宣布——”

    “向西戎开战!”

    “向北狄开战!”

    “向东夷开战!”

    “向南越开战!”

    “向周国开战!”

    “向齐国开战!”

    “向楚国开战!”

    “向燕国开战!”

    “向赵国开战!”

    “向卫国开战!”

    “向韩国开战!”

    “向晋国开战!”

    “向郑国开战!”

    “向吴国开战!”

    “向蜀国开战!”

    “向四夷八方,八百路诸侯,开战——”

    没有人能理解纣王此时的想法,因为这宣战之中,不仅有周这样的敌国,还有崇侯虎、姜桓楚这样的友军。

    连友军都宣战?这是什么逻辑?

    不过诸侯们虽然不太明白纣王的想法,也不清楚纣王哪来同时宣战万国的胆气,但他们都知道,纣王想要搭上大商社稷,做最后的拼死一搏。

    这一点完全在意料之中,毕竟没人愿意束手就缚。

    子受轻舒一口气,这下就稳固了。

    大家已经彻底撕破脸,没有人会愿意说敌人的好话,必然会落实纣王十罪,加大抹黑力度。

    封神大战不知道要打多少年,但这确实是他最后的挣扎。

    从朝歌始皇到西岐天子,从王公贵族到渔樵耕读,从山野散修到海外游仙,自红尘跳到世外,一草一木,一界一人,囊括一切。

    天地大劫,或是主动,或是被动,无人幸免。

    从淳朴到文明,从治理到离乱,从天下太平到杀劫将起,每个人都得在忐忑不安中做出自己的应劫方法。

    或为门人,或为弟子,或为自己心中一口气,或为为身边亲眷。

    有人为一方百姓,有人为祖先后代,善恶交织,正邪混杂,便是姬发也有自己的理由,他要借助仙神的法力,庇佑天下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逻辑和理由,至于过程中有怎样的矛盾,怎样的博弈,怎样的阴谋诡计,无人可知。

    至于演绎出什么样的结果,亦是无人可知。

    便是子受,也有些不确定,现在有了系统有了昏庸值,存在改变大劫的契机,也许最后不是鹿台自焚,而是老歪脖子树自缢呢?

    子受抬头看了看渐晚的天色。

    总之,这劫,朕应下了。

    磨磨唧唧总算磨叽完了

    (本章完)



    南方军营。

    闻仲眉头紧皱。

    姬发代父称天子,传告纣王十罪的消息,已经遍布天下。

    即使是南疆也人尽皆知,此前还有越人以此挑衅大军,想要将大商南征军队引入深山老林。

    这件事不好办。

    “哎——”

    闻仲一声叹息,可他没办法,这是注定的事情。

    封神大劫,商周之战,不就是几十甚至几百年前,早已推演出来的吗?

    即使退一步,姬发不想打,操控着这一切的仙神也定然要打。

    闻仲点亮油灯,其实以他的视力不要灯没问题,但中央大帐亮起灯,能稍稍安定这风雨飘摇人心惶惶的军营。

    就在这时,太鸾飞也似的冲入帐中,带起的阵阵惊风险些将油灯给吹灭了。

    闻仲放下手中的军情奏报,问道:“何事如此惊慌?”

    太鸾都快哭出来:“末将……末将……末将该死啊,末将不该来见太师……”

    “.....”

    闻大爷的脾气有点暴躁,想动手打人,来都来了,还说什么不该来见?

    他一拍案:“有事快说!”

    太鸾丧着脸,道:“末将与少将军在三山关外探查敌情,以防有越人偷关,可没想到……”

    “没想到少将军见着一队越人的身影,竟带兵追了出去,这一追,就追到了深山老林里。”

    “按理来说,谁都知道越人擅长在山林中奔袭,冒入山林必有埋伏,可少将军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一股脑追入山林,果不其然遇上了越人伏兵,将少将军给围住了。”

    “换做以前倒是没什么,少将军与末将武艺均是不俗,这点人马花点时间,也能杀他个来回。”

    “但近来....近来陛下宣战万国,军心不稳,不少人另有异心,索性便直接投降了....”

    “少将军一人独木难支,那些越人也似是早有准备,越来越多,都聚在了山林,末将有心想救援,但着实不擅长在山林中行走,便才一路赶来大营,还请太师……”

    闻仲明白了。

    邓秀中伏,太鸾脱困报信,这剧本以前演过。

    不过这次是越人的计谋,越人正面打打不过,被打的节节败退只能躲在深山老林里,所以想出了这个诱敌之计。

    太鸾口中的少将军邓秀,不止是三山关总兵的亲儿子,还是纣王的小舅子,这层身份,比张桂芳、方相、方弼、晁雷这种军中大将,都重要的多。

    也有用的多。

    将邓秀围困,围而不拿,要么,引得三山关兵马来救,这样他们就有偷关的机会,攻下三山关就能长驱直入,北上威胁大商腹地。

    要么,则是吸引闻仲手里的大商主力,于越王是投降做了带路党,但他只能起到一个人形地图的作用,让商军知道哪里危险,哪里不能去,并不能带给商军将士在山林里来去自如的本事。

    因而哪怕是战斗力极强的大商主力军,一旦入了山林,也不是越人的对手,一战可灭。

    而且就算闻仲亲自去,甚至因为封神大劫开始,可以瞎鸡儿用法术,也不一定救得下邓秀。

    邓秀就在人家刀口底下,挥刀的时间比施法前摇快多了,最多也就多劈死几个越人给邓秀垫背。

    闻仲召来张桂芳、晁雷以及方家兄弟议事,虽然这些人都没什么脑子,但闻仲去北海休沐度假的时候,从黄飞虎手里学会了三个臭武将顶个商纣王这条准则。

    大家一起想办法总不是坏事。

    不过一堆人琢磨了很久,最终的得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没有对策。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嘛,邓秀他死定了,用法术也救不了。

    商军本就不能在深山老林里作战,邓秀身边的亲随也降了,越人将其围而不攻,目的不就是吸引商军来到山林里作战,别说商军施展不开,就连闻仲擅长的雷法也不好使。

    雷一劈下来,山林就点着了,到时候说不准还会伤着自己人。

    闻仲实在没办法,土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可术业有专攻,没几个正经仙人会专修土遁,飞来飞去又潇洒又帅气,何必在土里钻来钻去?

    他思来想去,又研究了好一阵子,还是没办法,法术也不是万能的啊!

    张桂芳装模作样的看着舆图,他看不太懂,见着闻仲的无奈之色,眼睛滴溜溜转了两下,猛得一吼:“有了!”

    他本身就嗓门大,突然一吼将帐中几人都给吓了一跳,闻大爷连灯都掌不稳了。

    张桂芳继续道:“我有一术名为呼名落马,如有通名者,无不获去之理,叫着名字其三魂七魄皆散,不得动弹,只需在山林边缘喊上越人名字,应该能救得邓将军。”

    闻仲微微皱眉,旁门左道取巧之术,在这时候确实比正道法术管用,张桂芳嗓门大,在山林边缘吼几声,里头的越人就纷纷散魂乱魄,以邓秀的武艺,足以杀出一条生路,如果有障眼法之类的左道,就更完美了。

    可这不是胡闹么?

    闻仲呵斥道:“胡闹,你怎知那些越人姓名?”

    张桂芳无言以对,他这个施法有前置条件,必须知道来将姓名。

    可作者起名难,别说那些连名字都没有的越人,就连百越诸王,乃至堂堂正正的各路诸侯,到现在都没几个有名字的,大多只有王号。

    张桂芳叹了口气,无奈道:“这人……怕是救不回来了。”

    晁雷也苦着脸,点头道:“邓将军....哎...英年早...早....”

    晁雷没敢把话说完,方相、方弼则议论起来了:“我们得先加派斥候,打探情报,再遣人回朝歌禀明陛下。”

    “没办法,邓将军乃国家柱梁,可想要救其性命,着实困难,即使冒险领军深入山林,也不一定能救到.....”

    “不过我们还得继续议论议论,不能说一时没辙,就永远都没办法,万一突然想到了呢?”

    闻仲沉默了片刻,方相、方弼这是明知道救不了邓秀,就想着做足样子,以免纣王日后怪罪。

    可这也怪不得他们,两兄弟本就是胆小怕事的人,在纣王面前还能表现表现,离了纣王,只能算勉强过得去,踢足球一流,打起仗来二流。

    原著里两人就曾因为私自放了殷郊、殷洪,怕被追责直接溜走投奔了西岐。

    世上哪来那么多有担当的人呢?

    方相、方弼忠于纣王不假,可胆小怕事也不假。

    这不过是目前大商将士的缩影罢了,纣王与神仙为敌,与天下万国为敌,能赢吗?

    他们还会忠心,还会为国出力,甚至如果国灭,他们也会跟着一同殉国。

    可他们心里多多少少,总会有些想法,难免会有一些动摇。

    “先派探马吧....”

    闻仲只得先派出探子,探明一切再做定夺,大劫起,第一阵就如此被动,难啊!

    顶点



    纣王十罪天下知,大商将士都因此军心不稳,更别说普通老百姓了。

    尤其是身处边境地区,与各路诸侯接壤的地方,谣言更是传的沸沸扬扬,不少百姓竟相信了诸侯的鬼话,将十条罪名当成了真相,加入到了声讨纣王的队伍之中。

    但事无绝对,虽然是极少数,总归还是有人认为纣王是足以与三皇五帝相提并论的千古圣君,商始皇名副其实。

    一个樵夫模样的青年提着锈迹斑斑的斧头,拿着份不知是从哪个诸侯领地刊印发放的破报纸,入了深山中。

    这山是处极为偏僻的深山,在最深处,有一座小破木屋。

    木屋里一个头发胡子多年未修剪,穿着麻布袍子的人。

    南疆的百姓这几年都听说过这麻袍人,麻袍人住在深山老林,不畏蛇鼠虫蚁,也不惧豺狼虎豹,听说还能如越人一般,在山林间来去自如,相当传奇。

    只是没人知晓麻袍人的身份来历,麻袍人从不搭理胡子头发,便是年纪也看不出,于是便以山中老人来称呼他。

    山中老人正认真看着一份份旧报纸。

    纣王与天下诸侯为敌,掌握着舆论的诸侯,自然不能放过任何诋毁纣王的机会,这种刊印有大量纣王罪名的报纸,几乎是免费发放。

    “老师,这是最新的报纸。”

    樵夫打扮的人将破报纸递上,山中老人凑近前,仔细看了看。

    出大事了。

    邓秀又又又中伏了,这次还被当做诱饵,用来勾引三山关守军与大商主力,想将他们引入山林之中,围而歼之。

    山中老人捻了捻拧在一块儿如同麻线般的胡子,稍作思考。

    闻太师出手也不一定救得了邓秀,如果领大军救援,反倒正中敌人奸计,局势相当被动。

    他觉得,以自己对闻仲的了解,闻仲最多只会放出探马,想尽办法打探清楚,见事不可为动便放弃,辄数十万大军,不能为了邓秀一人全都丢在南方。

    可邓秀死了也是件麻烦事,纣王刚对万国宣战,就吃一记迎头痛击,本就不稳的人心只怕更加涣散。

    “位置弄清楚了吗?”

    山中老人的声音有些沙哑。

    “弄清楚了。”

    不知何时,木屋里多出了一个蓄着八字胡的干练青年,明明是阳光之下,身形却影影绰绰,显得格外诡异。

    “邓秀将军被围,身边的亲随皆降,越人则在山林中驻扎,他们已并不担心邓将军逃跑,他们的目标是等待前来救援冒险深入山林的商军。”

    山中老人点头:“知道了,你带着师兄弟们一起去,将邓将军救出来吧。”

    随后他对着樵夫青年叮嘱道:“陈桐,这也是你和你兄长洗刷罪过的机会。”

    名为陈桐的樵夫青年,随着八字胡干练青年离去,只余下山中老人在小破屋里发愣。

    他是麦云,当年那个行刺纣王未遂的麦云,也是刺杀了上任于越王,以一人之力解除南越兵灾的麦云。

    在那次之后,麦云就和兄弟麦智隐居在了南疆,不幸的是,麦智被毒虫咬死,中了毒,死了。

    大概是因为音箱没了,掌握不好刺杀的节奏,麦云彻底隐居山林,本以为自己下辈子都会在深山老林中孤独终老,可没几个月,那个八字胡青年特意寻来,想要拜师学艺。

    其实论及武艺,麦云真的很烂,随便一个老兵都能干掉他,能杀死于越王也是凭着一腔热血玩的刺杀,能全身而退那真的是运气好。

    反观那来拜师的八字胡青年,他名为马忠,是正儿八经的武人出身,还不知从哪儿学了一手左道之术,即使上了战场,也是员虎将。

    可最后马忠还是拜师了,因为马忠知道自己想学什么,他不喜欢正面打斗,就爱埋伏偷袭敲闷棍,麦云能刺杀纣王,刺杀于越王,足以担任他的老师。

    之后,麦云也发现了自己在刺杀方面的才能,并不需要多么高强的武艺,更需要悍勇无畏与布置谋划。

    “这天终于来了啊....”

    麦云袖袍中划出一柄小匕首,将胡子切了一截。

    他早就知道会有这天,为诸侯贵族所敌视,为天下百姓所曲解,这不就是他担心的事情吗?

    当年子启也是担心大商与天下为敌的局面,才起兵造反,自己也是因此,才会选择跟随子启。

    现在,最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不过麦云的心态彻底有了改观,某种程度上来说,纣王做的并没有错,诸侯贵族是大商六百年来的顽疾,如果不根除,即使今天没有酿成大祸,明天、后天也会酿成大祸,还不如早点革新。

    而且,从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开始到与万国宣战的这七年里,纣王做的已经足够多了。

    虽然依旧是与天下为敌,却不再是整个天下。

    兴许仍有不少愚民被诸侯贵族所蛊惑,但看清局面明白纣王苦心的人,也有不少。

    比如他麦云,比如他这些年所收留训练的弟子。

    比如那随着马忠离开的陈桐。

    陈桐和他的兄长陈梧就是当年在百工暴动时随着妖女刺杀纣王的流民刺客,他们悔悟过来之后,就自裁投河了,可得了奇遇,不仅没死,反而得到了异宝,顺着淇水一路漂到了南方,被麦云救了起来。

    陈家兄弟不是什么圣人至尊,肯定也改变不了大商与天下为敌的恶劣局势,但他们获得异宝,学了些刺杀之术后,却是不错的刺客。

    麦云所培养的这群以马忠为首,陈桐、陈梧为副的刺客团体,就是为了今天,他们可以去刺杀西岐忠臣,刺杀诸侯贵族,很大程度上缓解大商面临的压力。

    当然,即便如此,也依然改变不了大商的窘迫之境,但麦云很清楚,像自己与陈家兄弟这样受过纣王恩惠,想为大商出力的人,并不在少数。

    朝中那看似一个个微不足道的决策,早已潜移默化影响了千万人。

    当这些人真正明白过来,懂得纣王苦心的时候,就是大商反攻天下的时候。

    有人会因为糟糕的局势产生动摇,却也有人会为飘摇的社稷江山,更加坚定报国之心。

    一个强大的国家,任何时候都不缺少真正的勇士。



    天色蒙蒙,天空翻出了鱼肚白,一缕晨曦洒落下来。

    嗖嗖嗖——

    几个戴着麻布兜帽的人从树上落下。

    “找到了吗?”陈桐低着头问道。

    陈梧回应道:“就在前面了,木墩边上。”

    目力极限之处,约莫能看见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影蜷在地上,狼狈至极,也不知道多久没有睡了,只有时不时动弹一下的双腿,才能证明他还活着。

    陈桐点了点头,随后行动起来,时而跳到树上,时而蹲在草中,屏息凝视,唯有两只眼睛不断转动,将四周的一切尽收眼底。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这边四个人站成了一线....”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这边四个在抬头望天....”

    陈梧皱眉:“只有八个人?”

    虽然他们都知道越人不在乎邓秀,只想通过邓秀吸引大军前来围杀,更多的人手分布在山林外围,甚至更远一些的地方,等着埋伏围杀,可这未免也太少了吧?

    陈桐道:“原本应该有八十八个。”

    陈梧恍然,八十八个话就合理的多,即使邓秀武艺不俗,不吃不喝不睡这么多天,近百个杂兵也足够干掉他了。

    至于多出来的那八十个人在哪里.....

    全在他们身后躺着呢,毕竟潜行进来也不容易。

    陈桐深吸一口气,朝着陈梧道:“兄长,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陈梧颔首点头:“记着啊,老师教过,身为刺客,便不能暴露行踪,行踪一旦暴露,就意味着死,所以要么暴露身份,我们和后面的师兄弟陪着邓将军一起死在这里,要么潜入成功,一起把邓将军救走。”陈桐握紧手中的火龙镖,郑重点头。

    这火龙镖就是他偶然所得的异宝,打出生烟,犹似火龙,百发百中。

    此刻正是他们等待的最佳时机。

    身为刺客,耐心等待是必须的。

    此时无论睡下的人,还是夜巡看守的人,都处于最为疲倦的时候。

    这是照进第一束阳光的黎明,也是暗藏杀机的黎明。

    陈桐往后射出了一颗石子,示意后面的师兄弟们跟上。

    随后便与兄长往树下跳去。

    说时迟,那时快,两人不约而同从腰间抽出了一根绳索。

    这绳索系着勾爪,平时不仅能充作裤腰带,偶尔还能挠痒痒。

    绳索足足有数百米,两人同时将勾爪抛出,直飞向前的勾爪准确无误卡在前方的树上,而勾爪上的倒勾则嵌入了树中,在人体重量的拖荡下,倒勾便深入树干。

    如此往复,竟如猿猴般灵活,在树干上荡着,视地上的陷阱于无物。五百米……四百米……三百米……两百米……百米!

    就在荡到最后一棵树上的时候,陈桐面容忽然变得狰狞,一翻身,便从树上跳了下去。

    陈梧连说卧槽的心都有了,这里离邓秀所在的木墩还有段距离,想要不被地面上的越人发现,神不知鬼不觉的带走邓秀,还得再绕一圈,谁知道自家老弟就这么冲上去了?

    可人都已经下去了,陈梧也没办法,一咬牙,跟了过去。

    二人落地,没命一般的狂奔,只求将这百米距离缩短到极致。

    陈桐更是谨记着麦云所教授的一切,刺杀讲究一个气势,所以....他一边高吼着,一边正面冲刺。

    越人脑子有点发懵。

    好像……有什么人朝自己冲过来了。

    这麻布袍子还挺拉风的,尤其是那个兜帽,贼有特点。

    不过很明显,不是自己人。

    想明白这一点后,越人的脑容量就不够用了。

    为什么有外人会深入到这里?

    外头的八十个弟兄呢?

    这些人是周人商人还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

    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越人的文化水平,本就比商人要低了一个层次,如今这么多问题放在眼前,再加上陈桐格外反常的举动,他哪能想明白?

    脑子当时就宕机了三秒。

    三秒钟的时间能干什么?

    有人三秒钟就能完事,有人三秒钟就能身死。

    当这八个越人意识到这些人是冲着邓秀去的时候,已经晚了。

    或暗器或背刺或闷棍,不用顾忌任何道义,各施手段,八个越人瞬间就没了。

    “潜入成功!”

    陈桐低吼一句,左手中的火龙镖还外放着火光,右手就已扛起邓秀。

    邓秀整个人迷迷糊糊。

    他以为自己死定了。

    自己死了不说,还要连累大商。

    恍惚间,邓秀觉得有种飘飘升起的感觉,兴许...这就是死吧?

    人族先祖显圣过,自己是不是还有些时间,可以让灵魂飘去三山关看看父亲,飘到朝歌看看姐姐?

    看看吧....

    邓秀张开眼,他发现有人正背着自己,戴着兜帽看不清脸,但肯定不是越人。

    被救了?

    邓秀狂喜,如果能活,谁会想死呢?

    而此时,越来越多的越人察觉到了这里的异样,他们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

    他们内心是懵逼的。

    八十来个弟兄呢,就没发现有人潜入进来了?

    不过虽是懵逼,却并不担心。

    这是为商军准备的包围网,别说几个人进来救人,就算商军主力部队全来,也是个有来无回的死局。

    “追!”

    一声令下,越人们便朝着陈桐、陈梧一行人追去。

    陈桐喘着粗气,借着钩锁在树上跳跃着,而此时,已有一个越人扔了柄小飞刀来,准头还真不错,直接将绳索给截断了。

    陈桐也没犹豫,直接在地上跑了起来。

    邓秀还以为自己要逃出生天了,心里狂喜到了极点,可谁曾想陈桐跑的是条死路,连忙叫喊道来:“别往那别跑!那边是断崖!断崖!死胡同!”

    陈桐没理他,大呼一声:“冲!”

    而后,两人就被逼到了断崖处。

    邓秀勉强恢复了些体力,黑着脸,站在陈桐身边,我就说吧,这是条死路。

    陈桐看了看崖底,少说有五十米,又看见了崖底的干草堆,便道:“跳。”

    “跳?”

    邓秀一副你他吗在逗我的样子,这不是自杀吗?

    陈桐却极为严肃的道:“你有信仰吗?”

    他自顾自的道:“我的信仰,不是先祖也不是仙神,从我抹了脖子掉入淇水的时候,我的信仰就变成了陛下,变成了大商,为了陛下和大商,我可以牺牲一切,你有信仰吗?”

    邓秀的神情从不解变为恍然。

    这是...死士啊!

    他们冲入越人的包围圈来救自己,是抱着能救就救,不能救就死的打算。

    死于自杀比死在越人手上,光彩一些,闻仲和军中将士也不用纠结自责,大商也能保存些颜面,不至于受区区越人掣肘。

    邓秀坦然,作为纣王的大舅子,觉悟怎么能比一个死士还不如呢?

    确实,如果能活,没人会想死,但如果死得值得,死得有意义,酣然赴死,也是可以的。

    晨曦洒在邓秀身上,他在跳下断崖的时候,甚至还有心思欣赏高处跳下壮观的景色,闭上眼,仿佛能听见鹰叫,更有一种急速下降的快感,让人忍不住张开手向前翻。

    然后他就落在了崖底的干草堆上。

    邓秀睁开了眼,妈的,原来死不了?



    断崖上。

    无数的越人聚在了崖边上。

    他们看了看崖底的干草堆,又看了看站起身拍拍屁股跟个没事人一样逃之夭夭的邓秀与陈桐,脸上充满了迷茫。

    原本,这是一个万无一失的阳谋。

    可谁料,到头来被算计的好像是自己。

    就跟个傻子似的,让人在大军之中救走了俘虏。

    更匪夷所思的是,八十来个看守的弟兄全都被干掉了。

    带着兵马再此围剿的,是骆越王、甌越王、南越王、扬越王、吴越王。

    也就是百越五王皆在。

    毕竟在他们看来,这是针对整个大商南征大军的阴谋,十拿九稳,若是哪个主事人缺席了,想都不用想,战利品肯定分不着。

    而负责这一块埋伏区域的,是南越王,南越王正一脸愤怒,到手的肥肉,飞了。

    好不容易设下的天罗地网,网里的诱饵竟然让几只麻雀叼走了??!

    五名越王一直都希望能找机会反攻大商。

    所以在邓秀中了埋伏之后,他们就立即带着大军,赶来此围堵,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可谁曾知道,一手绝杀,就这样没了。

    南越王越想越气,这块是自己负责的埋伏区,可敌人就这么大剌剌的溜走了,这让他如何不丢面子?

    他一脚踢在一名越人屁股上,怒气冲冲道:“跳崖?这种断崖跳下去都摔不死?你给我下去看看到底死不死?!”

    说着,一用力,就将这名越人踢下悬崖。

    这越人猝不及防被踢,惨叫一声落在涯下,死透了。

    负责守备这个方位的越人急忙解释道:“是....是干草堆,只要跳到干草堆上就没事了!”

    “行啊,你来,记好了,往干草堆上跳。”

    于越王毫不留情,直接将那名越人拖到涯边,手中的刀子比在其后腰。

    那越人一咬牙,他知道于越王的秉性,不跳也要被追责,还是一个死,不如拼一把。

    他估计一下距离,往干草堆上跳去,结果....还是一声惨叫。

    于越王举刀叱问道:“跑了?跳崖跑了?”

    越人们也没辙,确实是跑了啊!

    又有人急道:“是姿势...一定是跳下去的姿势不对.....”

    “你来!”

    惨叫。

    南越王发狂大笑,他觉得这些人,简直在侮辱自己的智商。

    尽管他也知道只能这么解释,很不合理,但其他越王少不了得用这件事揶揄自己一阵,毕竟人是从自己负责的区域跑掉的。

    他仿佛看到了其他四名越王红果果的嘲讽。

    虽然合兵一处,但他们之中没有一个带头大哥,原本于越王有这个势力,可于越王被他们阴谋诡计给逼投了大商。

    如今谁都想得到领导权,南越王是最有希望的,可刚才发生的一切,将他的威望一扫而空,他又怎能不怒?

    整个百越都为此兴师动众,而现在一切成空。

    可这时,却还有人作死,挣扎道:“我知道了,是信仰!当时他们说着什么信仰的,就是因为信仰,所以跳崖也毫发无损!”

    “住口!”

    南越王暴怒,一刀摸向那人的脖子。

    鲜血飞溅,死。

    南越王怒不可遏的咆哮:“他们有什么信仰?这里是百越,本王说了算,信仰也得信仰本王,够了,你们看守不利,来人,将他们绑起来,砍下脑袋祭天!”

    守备的越人们纷纷求饶,他们就是知道会有这种事,才会不断拿命重复邓秀、陈桐的跳崖之举,试图证明真相,可是事实很让人无奈,换做他们跳崖,铁定会死。

    南越王一挥手,身边亲卫便毫不留情的将这些人拿下,一一砍下了脑袋。

    这些被砍下落在地上的脑袋,全都瞪着眼睛,一排排,杂乱无序中透着几分触目惊心。

    他们不理解邓秀为何能跳崖不死,也不理解信仰到底是什么,更不理解自家的王为何如此不通情理。

    于越王极为冷漠,好似看不到这些死不瞑目的头颅。

    在他看来,这些人哪怕是自己的族人,也死得其所。

    他们是为了自己而死,为了南越而死。

    唯有如此,才能洗清守备不利的罪名,一会儿他去见其他越王的时候,面子上才会好过一些。

    南越王头也不回的走掉了,就好像只是砍死了几个小动物一样,径直往南走去,准备和其他四名越王汇合。

    在南越王如此的统治下,越人固然会奉其为主,遵循他的命令,可又有多少越人会发自内心的信奉他,将君王当做自己的信仰,愿意为君王付出一切呢?

    兴许正是因此,那些跳崖的越人才会死。

    南越王不觉得自己的统治方式有什么问题,强权统治没毛病,自古以来都是如此,尤其是在文明程度并不算特别发达的百越之地。

    而且他已经计划好了,先认下御下不严的过错,再将邓秀逃出生天的事全都怪在小弟身上,最后将这些头颅拿出,示意其他越王自己已经严惩,一手以退为进,如此一来,其他越王很难再就此事做文章。

    而且诱饵既然没了,就得开始思考下一步对策,当前重要的,还是对付大商的主力军队,纣王与天下为敌,主力却被他们拖在南方,这岂不是给诸侯攻打朝歌的机会?

    这怎么能忍?谁都知道朝歌是天下中心丰腴之地,自己在这边拖住了大商主力,就是为了给别人创造捡便宜的机会?

    因而南越王很有自信,在这个大前提下,其他四名越王只会着重于想办法解决大商主力。

    ........

    密林。

    马忠迷路了。

    说好的一起潜行解救邓秀,结果其他人已经救完了人,他还没找着地方。

    越人也是好算计,这处深山老林便是久在南疆的人都不熟悉,马忠的迷路也在常理之中。

    人有三急,即使迷路了也避免不了,马忠找了个地方,先解决憋不住的事情。

    这处森林很密,因而即使是清晨,也显得黑漆漆的。

    南越王走在最前头。

    亲卫看自家大王神色匆匆,不由得提醒道:“大王,道路崎岖杂草丛生,还请大王居中,让末将前面开路!”

    南越王断然拒绝:“我们在这深山老林埋伏已久,只有我们埋伏商军,哪有我们中埋伏的道理?难道你担心那些救援邓秀的人?救了人肯定早就跑了!”

    叱退副将,南越王依旧走在最前头,认错归认错,气势不能弱。

    约莫走了七八百步,道路越来越狭窄,大风吹得草丛瑟瑟作响,隐隐还能稀疏的流水声。

    南越王记得这附近并没有什么溪流,正奇怪间,周围突然涌出一股黑烟。

    这正是马忠的看家本领,左道之术杀伤力不大,但专迷人眼,配合他这些年学习的刺杀之术,堪称一绝。

    他本来在小解,虽然他对自己那活儿很有自信,但没人喜欢被人看到,所以特意找了个不引人注意的僻静地儿,未曾想南越王偶然经过,还没发现他。

    既然遇上了,那就怪不得旁人。

    马忠在黑烟之中抬手就是一闷棍,将南越王敲晕,至于其他越人则直接被抹了脖子。

    那根刚解下来,既能当裤腰带又能当套索的绳索,也有了用处,将南越王给生擒了。

    马忠美滋滋的准备找路,可就在四下张望间,他见着了其他四个越王联袂而来,身边还没跟着几个人。

    这几个越王得到邓秀被救走的消息,就急忙赶来了,没怎么考虑自身安全问题,所以也没带几个护卫。

    毕竟这里本就在越军埋伏圈内,在他们看来很安全,而且就算是能在山林中灵活自如越人,也要考虑到山路的狭窄,不适合太多人一同行动,这也是他们选择在山林外围布置大规模埋伏的原因之一。

    这一切,给了马忠可趁之机。

    他将刚擒下的南越王放下,一股黑烟喷出。

    见过送人头的,还真没见过接二连三一起送的。

    至此,骆越王、甌越王、南越王、扬越王、吴越王等百越五王,全都在自己设计的埋伏圈内,被反埋伏生擒活捉。



    断崖下。

    陈桐和邓秀正在跑路。

    陈桐提着裤子,他沉痛悼念自己的绳索,那是一条能当裤腰带又能当钩锁的绳索啊!

    “可惜了,可惜了。”

    他找了根藤蔓缠到腰上,继续走着,没几步竟是见着了一处大湖。

    俗话说跳崖必有奇遇,还真给他们碰上了。

    “这是...鳖?”

    邓秀捏着鼻子,湖边有一只已经死透开始腐烂的鳖,身上还插着一柄剑。

    他走上前将鳖身上的剑拔下来,放在湖水里洗了洗。

    早前跑路太急,兵器都没拿,现在拿柄剑也好防身。

    陈桐却是惊呼道:“湖、鳖、剑,这莫非是顺天剑?”

    “啥玩意?”邓秀不解。

    陈桐皱眉道:“我听山里的老人说过,以前百越是有王的。”

    邓秀狐疑:“什么王不王的,百越现在不也有王?”

    陈桐摇头:“不是这种王,是真正的王。”

    “是...雄王?”

    三山关是南边的雄关,听陈桐这么一说,邓秀也依稀记起了一些东西。

    百越曾经,是有真正的百越之王的。

    炎帝神农的三世孙帝明于南巡之时娶了婺仙之女,生下生禄续,封禄续为统治赤鬼国的泾阳王。

    禄续能够出入水府,娶了洞庭君龙王的女儿,生下了崇缆,也就是雒龙君,雒龙君见着妪姬很漂亮,就把她拐走,两人生了一个肉胞,以为是不祥的东西,扔在了荒野,五六天之后分裂出一百个蛋,每个蛋都生出一个男孩。

    这百人分为两波,一波五十人,以长男为首,建立了百越的第一个国家,文郎国,其国王雄王。

    雒龙君为了帮他儿子坐稳王位,借渔民之手将名为“顺天”的神剑赠予了雄王。

    雄王便以此剑统治百越,成了百越之王。

    只是后来在雄王出游时,有一只巨鳖浮出水面,用箭射不中,他挥剑砍去,结果剑与鳖一起没入水中。

    自此雄王丧失了顺天剑,文郎国也步步衰弱,甚至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百越分裂为各个部族,文郎国最后成为了百越中一个不问世事的寻常国家。

    邓秀望着手中的剑,剑柄上还有顺天二字,这不就是雄王掌控百越的顺天剑吗?

    他指着湖泊道:“这就是还剑湖,当年雄王在这里丢的剑?”

    陈桐摊手:“这就不知道了,兴许水脉连通,反正这鳖与剑应该都是真的,邓将军大难不死,已有厚福,这顺天剑在手,对付起百越诸族,也显得更加顺理成章了。”

    邓秀用衣袍在剑上擦了擦,心头一阵火热,有这剑在,应该能够将功补过了,至少名义上,甚至能统帅百越!

    陈桐在湖边鞠了捧水擦脸,低头看着湖水里的倒影时,他忽然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都这时候了,怎么还在想这种有的没的事情?还百越之王,把邓秀安然救出去,保住纣王与大商的颜面,才是当前最重要的!

    邓秀被吓了个哆嗦,他依稀记得那些看守自己的越人是如何被正面刺杀的,最恐怖是的是,这人还大喊着潜行成功,简直是个疯子,现在看来推断确实没错,他疯起来连自己都打,这实在太可怕了。

    而这时,陈桐道:“不行,不能急着走。”

    “不...不急着走?”

    邓秀懵了,刚逃出生天,不一口气溜走,难不成还继续逗留?

    “是的。”陈桐认真的点点头:“还得再等一下,没危险的,就在林子边缘接应其他人,我们失散了,他们肯定急着找,要是一不留神被越人围住,就麻烦了,所以我们得去接应一番,越人也肯定想不到我们会回去,必会会忽视外围防御。”

    “而且我们还有一个弟兄失散了,他虽然总是迷路,但武艺比我们所有人都高,还会异术,能迷人眼,只要找到他,我们就彻底安全。”

    陈桐自然见识过马忠的神烟,一股黑烟起来,即使杀不了几个人,也能趁机逃跑,能进能退,方为真正异术,可以说一旦找着了马忠,安全系数直接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乍一听很有道理,邓秀却急了,他对马忠的异术不了解,根本不敢将宝压在一个从未见过的人身上。

    哪有什么没危险啊!

    这深山老林就是越人布置良久的包围圈,即使只在外围接应,也有风险啊!

    一次跳崖能活下来,两次跳崖也能活?

    邓秀感觉自己要疯了,他不是薄情寡恩的,他知道这些人拼了命来救自己,也感念他们的恩情,但事情也要分个轻重缓急啊!

    他知道自己的重要性,如果自己再度被抓,无异于又将闻仲的大军与三山关拉入险地,哪能轻易赴险?

    他是容易中埋伏中陷阱,可不代表他傻啊!

    要是他邓秀是个普通人,仗着自己的武艺说什么也等着大家一起走,即使那些人都是累赘,甚至已经被越人围住了,他也会杀进去救人。

    可问题是他不是个普通人啊!

    为的,就是能平安脱困。

    只要脱困,南征大军与三山关兵马就不用再纠结,也不会有冒进的将领被围攻。

    大商也不会因此失了威信,不然在纣王刚宣战万国后,小舅子就没了,南方吃了个大败仗,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而且手中百越之王的顺天剑也会归了别人,百越有了新王,声势大振,此消彼长,到时候,整个南方就直接人心动荡,彻底保不住了!

    所以邓秀很理智,他知道自己必须安全的跑路。

    “走。”

    陈桐看见了邓秀的犹豫,也懒得解释,直接拉住他的胳膊。

    反正异术这东西解释不清楚,恐怕只有真见到了马忠和神烟,邓秀才会明白这确实是为了他好,是在保护他。

    “你...”

    可陈桐这样的举措落在邓秀眼里,就是在援护弟兄而不惜让好不容易脱困的自己再度陷入险境。

    说什么将纣王当做信仰,这都是假的吧?

    特么我出了事,最难做的就是纣王啊!

    陈桐却是拿出了火龙镖,上下一比划:“走。”

    邓秀没脾气了,陈桐的武艺他是见过的,自己全盛时期倒是能试试,可现在又渴又饿,真心打不过。

    邓秀抿了抿唇,得,做好最坏打算,要是出了事就自杀,好过被当做诱饵,他不是怕死的人,保全大商与纣王颜面更重要。

    要不是之前被看得严,他已经自裁了。

    两人反身走了每一阵子,听见一阵树叶摩挲声。

    陈桐放眼望去,百越五个王正一个紧跟着一个。

    邓秀心中一紧,这都被找到了?

    陈桐沉下了心,万万没想到百越五王齐出,全都来追邓秀了,哪怕跳了崖都不依不饶的绕过来。

    如今百越五王具在,周围的兵马护卫,只怕也不少。

    别说找马忠和其他弟兄了,还是先保证自己安全吧。

    陈桐低声道:

    “周围必有大军埋伏,现在开始,我会尽量拦住周围的越人,最起码也要把他们引到另一边去,你头也不回的走,要是路上见着一个八字胡的人,你就表明身份,他能护你周全,那样你就彻底安全了。”

    陈桐咬了咬牙,又拿出火龙镖,递给邓秀。

    “这是火龙镖,稍微瞄准就能百发百中,还能喷吐火气,你拿着用来防身。”

    一切预备好了,陈桐开始活动筋骨,这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战了。

    没想到刚出道就夭折,看来自己比老师还差得远。

    他摩拳擦掌得将目标对准百越五王,看淡生死之后,甚至有些小骄傲,老师只是刺了纣王和于越王,他却一连刺五个王,即使可能死得很惨,恐怕也能被记载下来了吧?

    陈桐一点都不后悔,至少把邓秀救出来了,大商与纣王的颜面保住了。

    “走啊!还在这里干什么?”

    陈桐见邓秀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忍不住踢了他屁股一脚:“我说过陛下与大商是我的信仰,就一定会让你活着回去,至少在我死之前,你尽管跑,头也不回的跑,。”

    邓秀瞪着眼,指了指前方:“你说的那个八字胡,他....”

    “他是不是和你一样戴着兜帽?”

    “是。”

    “带着袖箭?”

    “那和飞刀一样是装饰,他比较喜欢敲闷棍。”

    “那就是了...”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他就在底下啊。”

    “嗯?”陈桐轻咦一声,拨开面前的几片树叶。

    果不其然,马忠就在下头,手里那条绳索正好将百越五王的双手束缚,五人看起来雄赳赳气昂昂,实则全是俘虏。

    “咳咳...”

    陈桐推搡了邓秀一把。

    “怎么?”

    “火龙镖还我。”

    邓秀还过火龙镖,心里却另有算计。

    代表百越之王的顺天剑在手,正儿八经的百越五王又全成了俘虏,闻仲大军正在向这边靠近,有探马游弋....

    那要不要,直接干一票大的,来一手反包围?

    越人没有部族首领指挥,乱成一盘散沙,即使能战,也必然各自为战,不是闻仲所率大军的对手,一战可下!

    接着,再出示顺天剑,以顺天剑以雄王的名号收割,令越人臣服,坐实百越之王的称号....

    一盘情况下,越人当然不认这种失传已久的剑,可百越五王被生擒活捉,内部已经混乱,他们还能做什么?

    如此以来,南方,可不就再也没有战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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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庸值永远不嫌多,万国宣战肯定能从敌国身上赚一笔,但也不能就此怠惰。

    天道还未打穿,昏庸仍要继续。

    子受正坐在一把椅子上,椅子前是一个大木盆,盆里还有一个被死死按住的脑袋。

    他提了桶水,直接倒下。

    那脑袋却是说话了:“呔,你这昏君....”

    “会说话就多说点。”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哪吒永远都不知道这句话给子受带来了多大的快乐。

    子受笑呵呵的,手上的力气减小了些,他就喜欢听这些话,昏君的生活就是这么的轻松美好,今天阳光格外明媚。

    那木盆里的脑袋渐渐上浮,伸出手拨动着头发,露出一张清秀的小脸。

    只是这脸...五官气的有些歪曲,只有嘴巴开合不听,不断叫嚣道:

    “我乃伐纣小先锋....”

    “我乃灵珠子转世!”

    “商灭周兴,天定伐纣....”

    哪吒每说一句,子受就忍不住在心里咯咯笑,看看这偌大的朝歌,竟然没有一人比这熊孩子说话好听。

    “呔,我鲨了你!”

    哪吒说着,就挣扎起来。

    子受皱眉,捡起手边的崆峒印就砸。

    “话可以乱说,别乱动,动就砸。”

    哪吒被砸的头晕目眩,想动,也动不了,只得任由子受施为。

    “扎两个冲天鬏,光着两小脚丫,可惜风火轮是我的啦.....”

    子受轻轻哼着,哪吒失去的不仅仅是风火轮,连冲天鬏都被他拆没了,披头散发。

    他在做一件事,洗头。

    这时候没啥洗发液、护发素等东西,洗起头发很费劲,也就龙吉牌花洒好用,换做别人还真不容易。

    哪吒这熊孩子被囚在天柱地下快一年了,一年不洗头发,他就是神仙他也葬。

    子受算是体验到了洗头发的麻烦,先得锯末加细沙,将哪吒头发里的油泥裹掉,再用篦子反复梳理,最后用皂角树的果实、叶子捣碎成糊,加水搓洗头发。

    这个过程简直恶心,跟熬粥差不多,这还没完,还得把熬好的粥倒在头上。

    不过也幸好是倒在哪吒头上,自己晚上还是龙吉亲自洗,这么想来,子受心里就好受多了。

    其实哪吒一年都不洗头发,也实属正常,这么麻烦的事,一年洗上一次都是讲究人,因而头发里很容易生虱子,像嵇康、白居易,都留下过捉虱子的诗句,

    洗好之后,自然是咔嚓两剪刀将哪吒的头发给剪了。

    可惜的是,子受手上功夫不咋地,剪坏了。

    问题不大,哪吒不看重这个,他连爹妈都不要就投奔西岐了,哪会在意头发。

    其实就算换做普通人,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说头发、皮肤都是父母给予的,不能轻易损伤和毁,人们,要爱护毛发、皮肤,不能让它们受到无谓的伤害。

    不能自残,并不是说,毛发不可以修剪。

    虽然到了汉代才正式有替人修理头发的工匠,但在此前,人们依然修剪头发。

    如果毛发不修剪,人人都长毛,还谈得到文明进步吗?

    先说胡子,如果不及时修剪,杂乱无比,遮盖了大半张脸,连睡觉、吃饭都不方便,说不定还会被德高望重的仙人们打成披毛戴角之辈,那就不划算了。

    再说头发,这玩意留长了不好打理,垂下来几缕都是件麻烦事,蹲坑咋办?吃饭咋办?蹲完坑吃饭咋办,这寻常人一年又难得洗一次头,要是不小心....

    不过毛发上,的确有文章可做。

    毛发的修剪仅限于小幅度。

    李靖的割发代首已经证明了,什么割鼻、砍头、凌迟,这些伤在肉体的刑罚确实很恐怖,但一刀一刀剪掉大量头发....

    在心理上造成的伤害,也不输于这些酷刑。

    有一种说法是人们看着头发不断生长,就将之当做延续生命的象征,剪头发就短命。

    这段时间朝歌其实也有不少流言,说李靖得减寿五十年。

    当然,万年也没少受揶揄,市井流言秃子活不过三十,好在这么多年过来,他早就习惯了。

    据子受观察,现在无论男女,都留长发,男子会把长发挽起来,形成辫发,盘成发髻,用头巾包束住,或戴上冠,女人的特别之处是,由于头发更多,就用随便捡来的树枝、木棍将盘好的头发卡一下。

    这么说起来,路边捡一个树枝插头上,其实也是返璞归真的古风装扮。

    子受在思考之后,决定对发型来一个改革。

    这时候的辫发不止可以绕于头顶,还有不少人喜欢将辫发编好后拖垂至背后,像清代所梳的金钱鼠尾长辫子一样,然后再在上面戴上冠帽的,辫梢卷曲,下垂至肩。

    这...

    让子受看得很不爽啊!

    虽然知道这是夏商以来的习俗,但就是看着不痛快!

    这还不得给你剪了?

    人们能接受的修剪,也是有限度的,这么剪绝对不成。

    如果不是头发长得实在太碍事儿了,一般不会轻易修剪,而且,为了表示对父母的尊敬,一般是把剪下的头发,就像黛玉葬花那样,找个好地方儿,挖个坑儿郑重的埋掉,绝不敢乱丢。

    人生就是不断的学习,这次子受要学李元昊。

    李元昊除了是西夏开国皇帝,娶了李秋水,收虚竹做了孙女婿外,他还做过一件剃发易服的荒唐事。

    他觉得夏天太热,就剃了个光头,皇帝剃了百姓自然也得跟上,他就下旨,不剃光头的就把脑袋挂城墙上。

    子受深以为然,辫发不可取,你盘着还好,垂下来不行,凡是看见垂下来的,那就对不起了,不仅给你把头发剪掉,剪下来的也别想带走,自己找个角落贡献昏庸值去。

    “来,再试试这个。”

    子受再度将目光放在了哪吒身上,手中拿着烧得火热的火钳,放进水里,往哪吒头发上一夹。

    难民版烫发就这么成了。

    光剪头发还不够,烫头也加上。

    看看古埃及,女人把头发卷在木棒上,涂上含有硼砂的碱性泥,然后再太阳下晒干,洗干净之后,头发就会出现卷度。

    古希腊人则是使用铁和土色布的发卷来维持卷发。

    古罗马人也很有创意,用一种能在里面插入热棍子的空筒卷来卷头发,还会用文火烧热钢钳来烫头发。

    子受寻思着就古代华夏没有,那还不得赶紧弥补?

    务必让商人走在时代前沿,加上之前的毛衣骑射,剃发易服,齐活!

    数日后,余化放下了手中的割包皮业务,转业理发师。

    按跷馆除了刮痧拔罐外,多了个洗剪吹烫一条龙业务,牌匾是御赐的,上书几个大字。

    “留辫不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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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三被抓了,场面甚是悲壮。

    留辫不留头,这是纣王发下的旨意。

    可他不愿意,不只是张三,几乎朝歌所有百姓,都觉得匪夷所思,纣王在想屁吃?

    须发皆受之父母,这是一份孝义,是一份牵挂,若是太长太乱妨碍了正常生活,那可以修剪修剪,可不过是编了辫子,将辫子垂下,怎得也要被强行剪去发丝?

    这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然而再怎么不愿意,也没有用。

    张三刚服完今年的兵役,身体壮实了些,就被逮去剪头发了。

    他昨天见过李四,李四已经不复以往的长发飘飘。

    那场面,简直不忍直视,动刀的是个新手,手艺粗糙。

    李四就是典型的金钱鼠尾一般的辫子,剪头发的剃头匠用力过猛,直接给他连辫子带头发给剪没了,成了个中间剃光两边留长的发式。

    张三觉得,那剃头匠肯定是故意的,多半收了万年或者李靖的好处。

    说不定连剪头发都是这两人向纣王提议的,只要朝歌百姓都剪了头发,秃子和光头就不那么明显了。

    张三在心中哀叹,当官的心都脏。

    而这时,他已经被带到了按跷馆中。

    张三知道这地方是宫里开设的产业,他在开业时体验过,还找了个小娘子踩背。

    虽然....有伤风化,让人含羞不耻,但当真舒服。

    张三见着一个剃头匠走向自己,他一个激灵,反应过来,大喊道:“我要换人!剪头发可以,给我找个技术熟练的!”

    现在看来,剪头已经无法避免,他只想尽可能多保留些头发,不要发生如李四那般的事故。

    按跷馆的负责人盯着他看了几眼,道:“熟练工可以,但得加钱。”

    “没问题!”

    为了头发,张三答应了,他心里很不是滋味,恨不得破口大骂,你剪我的头发,还要收我的钱?

    他越发肯定这些剃头匠收了秃子和大光头的好处,认真剪头发就得不到好处,少了份收入自然得从被剪的人手上补回来,人心险恶啊!

    来的是一个俊秀青年,手里拿着个小刀片,自纣王毫不保留的公开炼铁方法后,铁如今已算不得什么紧俏物资,但给朝歌百姓剃头的工程量太大,不可能直接给人发小刀。

    张三表情有些奇怪,这剃头匠长得还挺帅,剑眉星目,头发是披散下来的,却不显凌乱,反倒让整个人更加俊美几分,几缕垂下来的发丝,倒有几分浪子般的潇洒。

    张三稍稍动了些心思,这剃头匠的头发打理的确实比自己好,又精神又帅气,不过他知道自己长得磕碜,头发救不了脸,只希望别出意外,剪成李四那样就行了。

    年轻剃头匠开口了:“我姓吕,出生时异香满室,有白鹤飞入帐中不见.....”

    自我介绍是让客人放松的好办法,毕竟这是事关脑袋的事儿,不少人紧张不已,便是只剪上几寸,都担心会被人嗤笑。

    “所以你是叫吕满室,还是吕白鹤?”

    看着剃头匠一通吹嘘,张三嗤之以鼻,不就是个名字吗,叫张三李四难道不好听?朗朗上口又好记。

    剃头匠摇头。

    “都不是?吕香鹤?这名字听起来很香啊!”

    “我叫吕岩。”

    张三:“....”

    吕岩昂着头,继续吹逼:“我自幼聪颖,十岁便能文,十五岁就能武,精通各种古籍,在襁褓时,就有仙人道长临凡,对我父母说我骨相不凡,自市风尘物处。”

    “那你怎么在这按跷馆当个剃头匠?去年不是有科举,你考上状元还是榜眼了?”

    “嘁,区区科举,我还看不上,再说了,剃头匠又怎么了?”

    吕岳说着,将手中的小刀片挽了个剑花,舞得虎虎生风,花里胡哨。

    张三听得头皮发麻,见过自恋爱吹嘘自己多么多么牛逼的,没见过这么过分还一点都不脸红的,简直绝了。

    “现在有些人,不懂知识,文不成武不就,区区剃头匠,却还觉得自己文能安邦武能定国,其实就和水井里的青蛙没什么区别,只会装样子说大话!”

    当然张三是不敢这么说的。

    他骨子里有着普通小民逆来顺受的怂,粪肥、新农具屯田与马耕,粮食增产了生活变好了,还割了包皮有了儿子,这样的好日子,还没过够啊!

    何况脑袋还罩在吕岩明晃晃的小刀片下,万一吕岩不爽,随便拉一个刀花,那是要出事的。

    吕岳将小刀片抛到空中,用两指夹住,笑道:“虽是毫未技艺,却操天下头等大事,能见人间顶上功夫。”

    “你可知,这剃头匠能养活多少人?”

    “什么?”张三不解,这种割人头发为人唾骂的行业,还能养活多少人?

    吕岩道:“一个羊毛衣,就让贵族吃饱了,我们寻常百姓不求大富大贵,只要温饱就足够了。”

    “田地是国家的,能租用耕种,却不能传一辈子,但这手艺却能代代相传,而且陛下已经正式向各路诸侯宣战,战事一起,受战乱波及的流民就会有很多,这样的乱世,谁还能安心耕种啊?”

    “若是受了兵灾,土地保不住,逃难后,又该以什么手段谋生?是为奴为婢,还是另谋生路?”

    “这剃头的手艺,就是出路,乐意剪短头发的人不多,但要修头发的人却不少,可从古至今都没有专门修剪头发的行业,直到现在,才有了剃头匠。”

    吕岩将刀片在张三眼前晃了晃:“头发越长,越需要修剪,这手艺,若是学好了,走天下最起码不会没饭吃,像那唱戏的,打板的,吹笛采药或是脚夫,有了谋生手段,战乱失地总不至于饿死。”

    张三咽了咽口水,吕岩说的还挺有道理,有需求就会有钱赚,尤其是头发,自己修剪头发很麻烦,生怕修坏了,对父母不孝,或是头发一短就折寿了,可交给剃头匠就放心许多。

    现在这些剃头匠可能是收了李靖、万年的黑钱,玩起手滑失误剪去大量头发的把戏,可以后呢?他们到底还是更专业。

    吕岩的手一摸张三的头,道:“你顶骨突起,还长有瘌痢头,平时自己修剪头发很疼吧?”

    然后他又观察了一下张三脑袋两侧,接着道:“你小时头上长过疮,有不少没头发的白点头皮。”

    简简单单两句话,直接把张三给震住了。

    这个人....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头。

    三言两语,就将这大好头颅上的所有毛病给讲全了。

    癞痢头倒是寻常事,他们这种农人基本都有,每天带着长头发下地劳作,由于洗头麻烦一年到头也洗不了几次,皮脂多,就容易患癞痢,让人十分困扰。

    可从白点头皮看出小时升疮,这就有点东西了。

    吕岩沉吟片刻,道:“这样吧,我给你把癞痢周围的头发都剪了,你自己注意些。”

    “很快的。”

    张三迷迷糊糊的,过了约莫半柱香的时间。

    “剪完了?”

    吕岩微笑:“剪完了。”

    然后,张三在镜子中第一次看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

    精神,圆润,发量虽说少了些,但整体形象好了不少,没有那种一眼就能看出是农人小民的邋遢感。

    更让他惊奇的是,头上的瘌痢疮根本不疼。

    要知道以前自己修剪头发的时候,总是会刮着瘌痢,刮得生疼,而现在却是一点都不疼,刀片刮过瘌痢的地方,还觉得凉飕飕清爽爽的,分外舒服。

    出门的时候,张三心情非常好,虽然头发短了心里仍有些膈应,甚至腹诽不已,可模样比李四好多了,只要比李四好,那就是非常好。

    这时候,太鸾与邓秀带着百越五王与诸多越人俘虏,来到了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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