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耽美小说 > 大唐盗帅 > 全文阅读
大唐盗帅txt下载

    第三十一章孤傲的神驹

    杜荷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马,能让草原上的民族对之束手无策,大步进入庭院,院子里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夺人眼球的是一匹骏马,一匹难以用言语形容的骏马,确切的说应该是天马。

    天马较常见的马匹要高大出一截,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天上的云彩,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白色鬃毛看不见一根的杂毛,犹如万道雪花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飘荡着。

    它全身充满着爆炸力,牛眼般的双眼,散发出狂野的气息,那是孤傲不屈的斗志,隐隐之间还有一些不屑,似乎天下之大,却无人有资格爬上它的脊背。

    让杜荷在意的是面前的那匹天马马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让他想起了三国时期无双吕布的坐骑赤兔,相传赤兔就是全身火炭红,头呈兔状,因而得名为赤兔。

    “这鼻子也有些象兔子,难道跟赤兔的同一种类的。”他轻轻一笑,胡思乱想。

    杜荷对于相马的知识却知道的甚少,并不知马头是相马最关键的一环。

    在地上大度设狼狈的倒在一旁,显然是让它给掀下了马背。

    天马鼻子冲出热气,高傲的抬着头颅,对于倒在地上的失败者,不屑一顾。

    这马太帅了

    杜荷有些失神,那通体雪白无任何杂色的毛发,给人一种梦幻般的美感,让人惊叹,沉醉。如果是在现代,骑它出去把妹的话,绝对比开着劳斯莱斯幻影还要拉风,相信没有任何的妹妹能够抗拒如此诱惑。

    原先杜荷还觉得奇怪,为什么东突厥与薛延陀会为了一匹马而兵戎相见,见到这匹马方才明白,这马在爱马人的眼中是那种能够与貂蝉相比,属于倾城倾国级别一类的,是无价之宝,万金难求。

    这种神驹只能配得上我大唐的英雄

    杜荷原先只是心存此念,但成与不成都不太在意,毕竟只是一匹马,但如今想法完全改变,心底打定主意,便是强取豪夺也要将这匹神驹留下。

    倒在地上的大度设见杜荷与欲谷设一同闯进来,急忙爬起身来,挡在那匹天马的面前,护着它警惕的望着两人。但似乎那匹马并不领情,直接向前一顶,将大度设顶翻在地,然后孤傲的打了两个响鼻,那长长马脸,似乎有着鄙夷之色。

    不会吧?

    杜荷揉了揉眼睛,什么世道,连马也会鄙视人了。

    欲谷设直接是笑出声来,一脸的戏谑。

    大度设让匹马当众给打趴下,本就万分的愤怒,又听欲谷设的笑声,更是恼羞成怒,只是忌惮杜荷在场,没有爆发,忍气吞声的质问道:“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杜荷有理在手,也面对质问,表现出一副正义凛然的面孔,森然道:“这话应该我问你才是,这里是大唐,不是你们草原,轮不到你来撒泼,敢当众强抢来我大唐使者的物品,摆明了不将我大唐看在眼底,胆子不小。”

    大度设神色微变,额上不由自主的冒出了虚汗。假若杜荷这里只是为欲谷设出头,大度设全然不惧,可杜荷却将事情的重心放在藐视大唐,在大唐国都为所欲为,这就不仅仅只是一匹马归属的私事了。在刻意的夸大下,已经将此事引发成国与国之间的摩擦,不给个合理的说法,引发战事也不足为奇。

    大度设心底羡慕大唐繁华,最大的心愿就是攻破长安,坐拥李唐的江山,将汉人的所有土地变成他们薛延陀的牧场。不过他有自知之明,薛延陀虽然拥兵三十万,称霸北方,可依旧不是李唐的敌起来薛延陀毫无胜算。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话是千年不变的至理名言。

    在大度设眼中,李唐恰是异族,如今薛延陀日渐壮大,李唐一但感受到薛延陀的威胁,双方必将有一场恶战,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绝对不能给李唐任何开战的机会。

    故而面对如此质问,大度设根本不敢正面对抗,只能示弱道:“杜将军,可别听欲谷设胡说八道,这本来就是我族中的马,是先被他夺去的,我只是夺回来而已。”

    杜荷笑道:“这我管不着了,一切话留到陛下面前说去吧。马我先收下了,你们随我去见陛下,让陛下圣断。”他挥了挥手,也不给大度设、欲谷设说话的机会,直接让人将天马牵走了。

    大度设、欲谷设正想说话。

    杜荷眼睛一瞪,沉声道:“你们难道不相信陛下能够秉公处理?”

    两人面面相觑,杜荷事事往李世民身上扯,根本不给他们任何说话反对的余地,只能无言默许。

    这就是聪明人的说话方式,其实大度设、欲谷设的身份都不低。

    大度设是薛延陀真珠可汗的王子,欲谷设也是东突厥的王室成员,作为使者来到大唐。对于他们的到来,李世民让王子接待,地位绝对不在杜荷之下。

    但杜荷却处处占据优势,将他们吃的死死的,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那马经过他身旁的时候,杜荷忍不住伸手抚摸它脊背上的鬃毛,一顺而下,那柔顺的鬃毛滑不溜手,就如佳人的秀发一样柔、软、滑。

    突然,天马的后蹄毫无预兆的猛踢向了杜荷,那快如闪电的一脚,竟然起了破空声。这一下若是踢中,肉非烂了不可。

    就在踢中的瞬间,杜荷仿佛瞬间移动一般,身形移开了一尺之地,后蹄踢了个空。

    天马撇头似乎看了杜荷一眼,朝天打了一个响鼻,似乎再说:“人类,本帅马的毛发,又岂是你想摸就摸得的?”

    杜荷意外的笑出声来,烈马见过不少,这么烈的,还是第一次遇上。

    太极宫,御花园。

    杜荷找到了李世民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

    李世民正忙里偷闲的遛鸟,听杜荷说了事情的经过,也来了兴趣:“为了一匹马,东突厥与薛延陀在草原上打了一仗?真的假的?”作为一个皇帝,他深知兵灾带来的危害。

    所以大唐用兵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拥有明确的战略目的,从来不打没有意义的仗。

    为了一匹马而引发的战争,在他看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甚至难以置信。

    杜荷将那匹天马的模样告诉了李世民,也说了马头形似兔子头,笑道:“兔子头的马,看起来有些可爱呢”

    不想李世民听了此话,却露出了动容的神色,白了他一眼道:“你中有言‘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言‘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故而,这相马首先看马头,兔头良驹,最为珍贵。马有无数种类,但兔头良驹却是类型中地王者。”

    原来,伯乐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这些当中以兔头最为出众。

    奔行千里几日事,跋山涉水如平地。

    李世民手指在案几上点了一点道:“既是兔头马,又是最优秀的品种,难怪东突厥与薛延陀会为了它兵戎相见……”他撇了杜荷一眼道:“你看上了那匹马,想让朕出面帮你要来?”

    闻言,杜荷也是大悟,“嘿嘿”一笑,“小婿却有此心,不过据说那匹那性格极其的烈,整个东突厥没有一个人能够将它驯服的。小婿从来没有练过驯马之术,对于此道一窍不通,能不能成功,不敢肯定。但是如此神驹,我觉得应该配我大唐的忠勇之士,而不是东突厥、薛延陀的些家伙。是不是小婿的,小婿真没在意,但一定要是我大唐虎将才行。好东西,应该我大唐独有。”

    李世民亦觉得有理,伸手缕着胡须道:“贤婿这话朕爱听,宝马配英雄,如此良驹,我大唐勇士尚且没有,东突厥、薛延陀又有什么资格?只是……朕毕竟是大唐皇帝,总不能强抢来替朕祝贺的使者的东西吧?朕可丢不起这个脸。”

    杜荷暗自诽谤,但事先也有了心理准备,李世民自恋爱面子的性格已经不是个秘密,必须要有个万全之法,不然以他的性格是不可能配合自己的,微笑着道:“岳父大人,小婿这里有一个办法,不但可以让欲谷设心甘情愿的将那天马当作贡品献给陛下,同时还能让东突厥分裂,消弱他们的实力。至于大度设那里,小婿同样可以让他哑口无言。”

    李世民对于马匹的归属并不是很在意,但让东突厥分裂却说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大唐需要休养生息,为下一次大战做准备。东突厥是西域的不安因素之一,能够在休养生息之余,不费一兵一卒的消弱东突厥的实力,那是天大的喜事。

    杜荷将自己的计策说出。

    李世民怔了怔,听的是目瞪口呆,心道:“还真够无耻的……有点意思。”

    PS:还有一章,会很晚,大约在…左右,也可能延后,但一定会有的

    第三十二章一箭双雕

    PS:前一章有个错误,西突厥、东突厥搞混了,东突厥才是被灭的一支,欲谷设是西突厥的来使,已经修改。

    欲谷设坐立不定,这人都存有一定的私心,任何人都不例外。

    事情发生,只要关系到自己人,心不可避免的会偏向自己人,这是人之常情。

    大唐与薛延陀之间的关系就如阿哥阿弟,因为隋末动乱,华夏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东突厥趁势而起,成为最强大的力量。即便是李唐立国,也得到了东突厥的支持,这一点是无可更改的事实。

    唐武德九年八月,颉利可汗趁机率兵二十万直逼唐都长安城外渭水便桥之北,京师震动。

    当时唐朝根本不具备与突厥决生死的实力,李世民不得已设疑兵之计,亲率臣下及将士隔渭水与颉利对话,许以金帛财物,杀白马以立盟约。

    被东突厥逼迫到这个份上,实在是莫大的耻辱,李世民也直言不讳的说是渭水之盟实际是渭水之耻。

    渭水之盟,避免了唐在不利条件下的作战,为自己稳定局势。发展经济、积蓄力量赢得了时间,是唐与突厥强弱变化的转折。在这转折上,薛延陀存在的意义非同小可。

    贞观二年,东突厥内乱,李世民果断的派出了游击将军乔师望暗里联络薛延陀的首领夷男,表示支持。夷男得到大唐的支持,创建薛延陀自立,并且依附大唐。薛延陀的自立让突厥的实力一下子减弱了三分之一,也给了李唐决胜的机会。

    贞观三年,李世民册封封薛延陀首领夷男为“真珠毗伽可汗”,在贞观四年,大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灭了东突厥,成为了天下霸主,能够灭东突厥,薛延陀给了极大的支持。

    完全可以说没有薛延陀,李世民即便在怎么雄才伟略,也绝无可能在短短的四年里便灭了草原上的霸主。

    此后薛延陀一直都是李唐最忠实的盟友,经常以马、牛、羊、驼、貂皮等进贡唐朝。数量之大,动辄千、万,甚至数万。

    而西突厥因为西域的控制,却是一直与大唐为敌,最近才与唐朝交好,欲谷设实难相信,李世民会在这种情况下不帮助盟友而帮助自己。一但李世民将天马判给薛延陀,一切算计都白费了。

    欲谷设是东突厥始毕可汗之子,因东突厥让李世民灭了,才投奔了西突厥。身份上的优势,让他一直存有异心,不甘居于人下。他想成为可汗,成为西域的霸主。

    只是咥利失的实力不小,以他现在拥有的力量还不足以对付咥利失。

    他需要钱,需要大批的钱来收买西域诸部的支持。

    咥利失提议卖马换取财物发展自身的时候,欲谷设便知机会来了,依仗多年来取得的信任,他自告奋勇的充当了此次使者,接下了这一艰巨的任务。他知道天马的价值,一但卖出,所得的钱物,足以组成一支强大的军队与咥利失对抗。

    此事是欲谷设意图自立的关键,如今却因为种种意外,眼看就要失去这个机会,欲谷设如何能够坐立的住。

    见杜荷悠哉悠哉的步入偏殿,欲谷设心急火燎的迎了上去道:“杜将军,天可汗是如何圣断的?”

    “唉”杜荷长叹了口气,无奈的耸了耸肩,撇了他一眼道:“陛下听了是勃然大怒……”

    欲谷设眨巴眨巴眼,一脸茫然,心念:“天可汗这是发了哪门子的火”

    杜荷左右望了一眼,偷偷摸摸的低声道:“欲大人,你可知陛下在西突厥中最信任的部落首领是那位?是你啊……可你……唉,算了,不说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欲谷设巨震,这番话正对了他心中所想,忙拉着杜荷道:“杜大人,这话怎讲,还请直接示下,感激不尽”

    杜荷道:“咥利失表面与我大唐交好,但争夺西域之心一直不死。如今你们用天马换取巨额金钱为的是什么?陛下英明神武,一眼就看出了你们的目的,你们是想用这巨额金钱来发展自身的实力,好与我大唐一较高下。”

    欲谷设脸色苍白,这确实是咥利失的用意。

    杜荷续道:“陛下一直以来都不放心咥利失,意图支持一位部落首领为可汗,统帅西突厥他本相中了你,可你却为了咥利失来长安卖马,这已经寒了陛下的心了……”

    欲谷设又喜又悔能够得到大唐的支持,远远胜过金钱的价值,忙道:“误会,这全是误会。我来卖马并不是为了咥利失,是为了我自己,想要自立,我需要一笔不菲的资金。杜大人,还请将欲谷设的意思告诉天可汗,对于您的大恩,我永世不忘。”

    杜荷望了他许久道:“我不信你,陛下现在对你也生出了不满,也未必会信你的话。陛下明断是非,已经将天马判给你们西突厥了,拿了马回西域去吧,陛下的寿诞已经不允许你们参加了。”

    欲谷设越想越怕,这哪里是天马,简直就是勾魂阎王的索命符啊,要是真的被赶回了西突厥,他的威信必将大减,别说自立了,不被其他部落吞并就阿弥陀佛了。

    欲谷设忙哭丧着脸道:“杜大人,天马我不要了,就送给陛下,以证我心。还请告诉陛下,我欲谷设是真心依附大唐的,绝对不是咥利失那种小人。”

    “这样啊”杜荷顿了顿,“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

    结果自不用说,在欲谷设强烈的要求下,李世民收下了天马,并且许诺支持欲谷设反抗咥利失,让他们狗咬狗去。

    既赚了天马,又能够让西突厥内乱,正是一举两得,一箭双雕。

    这也是杜荷最大的长处,最得利的优势……他知晓历史进程。

    欲谷设掩饰的极好,没有人看出他怀有反意,但历史上明确记载欲谷设在咥利失最失人心的时候,起兵自立,成为西突厥的可汗。

    杜荷只听欲谷设这个名字,根本不用去了解他的为人,就能断定他是一个不甘于人后的野心家,于是摆了个局,让他自己往里面钻,让他心甘情愿的送上天马,心甘情愿的为大唐削弱西突厥的力量。

    PS:网线出了问题,晚更了,这章是昨天的,今天两章。

    第三十五章贺礼

    李雪雁的话让杜荷神色凝重,易容术的神奇,只有亲眼见过才能体会个中奥妙,只要掌握这门技术的人技术超群,可以轻易的将一个人转变成另一个人,而且不露任何破绽。

    李雪雁自从意外地得到了易容秘籍,知道这易容的技术能够帮助杜荷时,下足了功夫学习,技术相当地不错。她的乔装,便是杜荷也难分真假。

    李孝恭是李唐王朝的功臣,奠基名将,李唐的半壁江山甚至可以说李孝恭打下来的,在李氏宗族中,唯有两人得到李世民的器重。一个便是李孝恭,另一个是李宗道。

    作为李孝恭的长子李崇煌,他的身份地位之高,完全不亚于一般的皇子。

    他竟易了容,会是假冒的?

    杜荷心念事态严重,略作沉吟,不动声色。

    趁着不注意,拉着李雪雁走到一旁,严肃地低声道:“你能确定吗?这事可不是一般的严重。”李崇煌地位很高,乔装易容成他的模样,能够干很多的事情。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假若他是一个杀手,那那这次寿诞上他可以刺杀任何一个人物,甚至包括李世民、长孙皇后,至于神马太子、魏王之类的人,更是只需表露一些好感,他们便会如嗅上大粪的苍蝇一样倒贴上来,拉拢他。

    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还有很多很多可能性。反正李崇煌的身份地位,能够轻易地干出让大唐损失惨重的事情出来。

    李雪雁见杜荷表情意外地严肃,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但眉头却锁成了条线,急道:“不能,我从来没有跟李崇煌有过往来,他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也不知。只是看着他的脸就是有种古怪的感觉,不真实,但我看不出破绽。只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他的脸丰满地不自然。要不,要不,我再仔细观察一下,看看究竟是真是假”

    她暗恨自己无用,在关键的时候什么忙也帮不上。

    “不用”杜荷能够理解她的心情,拉起了她的手笑道:“没有必要,我相信你的感觉,若不是真有那么回事,你不会无故生出这种奇怪的感觉。频繁注意,反而会让他察觉,打草惊蛇。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丈夫了,我倒要看看,究竟他是何方神圣,目的何在”他冷冷一笑,目光变得深邃犀利。

    感觉到手心处传来的温暖,李雪雁焦虑的心意外的安定了下来,看着那自信的笑脸,犀利的眼神,双眼迷离——这就是自己的夫君,天塌下来也能撑着当被盖的大英雄,甜甜一笑道:“那一切就交给夫君了。”

    回到殿前,迎上了长乐那询问的目光,杜荷微微一笑,表示不必介意。今天是李世民的寿诞,只要“李崇煌”不出来扫兴,此事便等到寿诞结束后再行处理,若“李崇煌”意图捣蛋,也正好看看他目的何在。

    长乐为人孝顺,此事还是瞒着她好,以免为之伤神,担惊受怕。

    杜荷拉着房遗爱问起了李崇煌的事情。

    李孝恭自从被封为河间元王以后,便不在过问任何事务,封地里的所有事情都交给大儿子李崇煌处理,自己留在长安享乐。故而李崇煌常年在封地代替李孝恭处理要务,近十年间,来长安的次数屈指可数,房遗爱跟他不熟,对他也不是很了解,只是知道李崇煌很出色,当年房遗爱、杜荷还是长安两大混混的时候,李崇煌的就名气初显,有着不俗的才艺。

    杜荷也知李崇煌长期不在长安,短时间里很难打听到他的情况,也不再多问。

    不多时,吉时已至,他们列成队伍,前往祖庙祭祖,经过了繁杂的礼节,前前后后忙碌了半个时辰,李世民才在立政殿接受子女及同宗的祝贺。

    “今日乃朕生辰,本不欲这般大肆铺张。原想着在立政殿随便吃顿便饭,稍微庆祝一下也就是了。怎奈拗不过太子、恪儿、泰儿还有高阳他们,非要在这东宫办宴庆贺,拂不了他们的一片孝心,让诸位亲朋见笑了。”入得大殿,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在主位坐定,待殿中众人纷纷见礼并各自归座之后,非常客气地说着。

    “陛下言重了”在座之人纷纷回礼应和。

    都有些做作,但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场面话。

    李世民笑道:“在场的都是一家人,沾亲带故,既然是生辰寿诞,也没有必要过于拘束,将朕当作寿星便是了”

    他目光在人群中扫过,很快就在前排发现了杜荷几人,脸上笑开了花。

    作为大唐的嫡长公主,长乐的地位很高,这回杜荷沾了她的光,坐在了前排。

    李世民也不在乎他人的目光,招了招手道:“长乐,来,坐到父皇的身旁来,陪父皇好好的聊聊”

    此言一出,皇子们都红了眼睛。

    在这种宴会上能坐在李世民、长孙皇后的身旁是莫大的荣耀。

    长孙皇后左右已经坐了两人了,一个十一岁大的晋王李治、一个七岁还不到的晋阳公主,唯有李世民身旁还有一个空位,能够坐上去,那是莫大的荣耀。

    李承乾要是坐上去,则表示李世民宠信依旧,太子宝座更加稳固。李恪、李泰要是坐上去,则表示李世民的偏爱,他们有望成为大唐的太子。人人都眼红那个位子。

    可听到李世民招呼长乐的时候,几兄弟一起无力,报怨的精力都没有了:自小到大,长乐都是李世民、长孙皇后的手中宝,心头肉,所有好的东西第一个给的都是长乐。他们兄弟是完全没有份的,早已经习惯了。

    只是有些想不到即便是嫁出去了,长乐在李世民的心中还有如此的地位。

    长乐有些犹豫,觉得自己是杜家人,坐在那个位子上有些不合适。

    李世民断然不悦道:“嫁到了杜家,就不是父皇的女儿了,坐在父皇身旁还有什么犹豫的”

    长乐看了杜荷一眼,用眼神征求他的意见。

    李世民心底酸酸的,摆手道:“不用看了,臭小子要是敢不答应,朕当即就扒了他的皮。”

    杜荷一脸的无辜,我怎么了我,怎么又牵扯到我头上了,你这个女儿控不舍得冲这宝贝女儿发火,也别转移到我的身上来啊,得,您是老大,怎么说都成,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投降道:“小婿哪敢啊长乐常常在家里念叨岳父大人呢。”

    长乐见厅中众人都古怪的看着他们,也知不站出来是不行的了,也便大大方方地来到李世民的身旁,坐了下来。

    李世民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给了杜荷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

    杜荷只能报以苦笑。

    两人的小动作并没有瞒过大殿里的有心人。

    李承乾嫉恨地拳头都握了起来,李世民与杜荷关系如此之好,对于他的将来是大大不利的。

    李泰神色复杂,从一开始他便知道杜荷绝非等闲,能将他拉拢到自己的阵营,绝对是自己的一大助臂。可偏偏杜荷与山东世族集团产生了极大的利益冲突,两者只能选其一。杜荷虽说深得帝宠,但实力哪里比得上经过千百年传承下来的山东世族集团?只能为西瓜丢芝麻,断绝与杜荷的往来。

    可如今杜荷不但进入了尚书省,他的声望也如芝麻开花,节节高,现在已经分辨不清,究竟谁是芝麻,谁是西瓜了。

    唯有李恪眼中闪着神秘的色彩,心道:“这个妹婿还真不简单”但眼中也有些无奈,他并非不想拉拢杜荷,只是杜荷就如荷塘里的泥鳅,滑不溜手,根本没有可趁之机。

    至于坐在长孙皇后身侧的晋王李治,他嘴里磕着糖果,眼睛不时瞟向晋阳公主手里的那几个糖果,脑中想着怎样将它骗来。晋阳公主将糖果捂地严严实实,警惕地盯着不远的兄长。

    糖果被抢了不止一次,她年纪虽小,但已经有了防范意识。

    杜荷目光在李治身上扫过,见他两个小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晋阳公主手里的东西,挠了挠头心道:“他就是未来的大唐皇帝,怎么这么不靠谱啊”

    李承乾作为太子,当先走了出来:“前些时儿臣偶得一物,乃书圣王羲之之子王献之的《鸭头丸帖》,儿臣知父皇酷爱书法,以此作为贺礼,祝父皇身子康健,寿比南山。”

    李世民眼中一亮,让人将字呈上,欣赏了会儿道:“好字,虽逊于其父,但也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太子有心了。”

    李承乾得意一笑道:“父皇,孩儿还听说最近长安有一舞姬,极擅剑舞,有人评价她的剑舞出神入化,可动天下,惊神鬼。孩儿有幸,将她请至东宫,为父皇献舞。”

    李世民喜道:“可是‘锦绣坊’的公孙夜月,朕也久闻大名了,只恨无缘一见。这样,今日下午朕招待群臣与各国使节,让这公孙夜月作为宴会的压轴演出。”

    李承乾更为得意,得意地望了李恪、李泰一眼,高声道:“儿臣遵命。”

    杜荷有些讶异,想不到公孙夜月的名号都传到李世民的耳中了,心道:“这先有公孙夜月的古怪,后有李崇煌的可疑,这次宴会怕是难以安乐收场了。”

    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五章贺礼

    李承乾退下后,老三李恪站了出来,笑道:“巧了,父皇,儿臣最近也得到一副字画,乃是曹魏钟繇的《宣示表》,愿父皇福寿无疆,年年如今日,岁岁有今朝”

    李世民神色动容,钟繇是三国末期,曹魏著名的书法家,据传还是楷书的创始人,是书圣王羲之的师公,一手书法艺术存在的自然之气,把对自然奥妙的领悟运用于书法创作中,已经达到出神入化、赋造化之灵于笔端的境界。

    王羲之都是临摹钟繇的字而成才的,只是他的字帖经过五胡之乱,大多毁于战祸,李恪能够得到真迹,确实花费一番苦心。

    李世民让人将字帖逞上,认真观摩,点头赞道:“自然流丽,平淡真淳,以自然状书势,书法中有股随心随意的自然美。在这点上王右军比之钟元常都略有不如,无怪能与王右军并称为“钟王”,好字,好字。”

    他连连赞叹,又度认真观摩了番,才将字帖收起。

    很显然,李世民对于这幅字画的喜爱,已经超过了李承乾的《鸭头丸帖》了。

    李承乾自得的脸色变得阴暗了起来,眼眸中不经意的流出了几许恨意。

    杜荷将这一幕瞧在眼中,心道:“李承乾还真不适合当太子”这与两人之间的仇怨无关,而是在于李承乾自身的不足。太子是大唐国储是未来的大唐国君,一个君王可以不拥有才华,但不能不拥有胸襟气度,容人之量,在这点上李承乾有着明显的不足,与他老爹比起来,那是天与地的差别。

    李恪很平静的退了下去。

    接下来轮到老四李泰。

    李泰一直在笑,自李承乾拿出《鸭头丸帖》的时候,他便忍不住心头的笑意,李恪拿出《宣示表》后,他笑得更加欢快了,上前道:“父皇,儿臣的礼物与两位王兄一样,都是字帖。不过儿臣的字帖不是王献之的,更非钟元常的,乃是王右军的佳作之一《快雪时晴帖》。”

    李世民先是一愣,随即大喜:“快,快,快……”他连说了三个快字,神色有些激动,就如遇上了偶像的追星族。事实上李世民就是王羲之最忠实的粉丝。

    “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山阴张侯。”

    《快雪时晴帖》字数不多,只有这短短二十余字,却显其和谐中妙合造化的意境,于行书中带有楷书笔意,前后两次“顿首”作连笔草书,第二行“果为”也作连笔。此书以圆笔藏锋为主,神态自如,从容不迫,起笔收笔,转换提按,似山蕴玉,虽不外耀锋芒而精神内涵,骨力中藏,是无人超越的字中精品。

    李世民反复观摩,赞不绝口,甚至不忍放下,“青雀,有心了,这幅《快雪时晴帖》,父皇是爱不释手啊”

    这《快雪时晴帖》正是万金难求的字帖,在顷刻间便以压下了李承乾、李恪的风头。

    李承乾眼中嫉恨之色更胜。

    李恪却显得从容,并没有多大的在意,倒是让杜荷有些欣赏。

    李泰一副至孝的面容,回话道:“父皇高兴,儿臣一切都满足了,祝父皇福气东来,寿比雪松。”

    “东汉书法家张芝《八月帖》,聊表心意,愿父皇万寿无疆……”

    “一方盘龙白玉璧,愿父皇身体康泰……”

    “蔡中郎《饮马长城窟行》,贺父皇……”

    继李承乾、李恪、李泰之后,就近的几位皇子公主,依着身份、亲疏之别,纷纷上前贺寿。送上贺礼,李世民一直都面带着笑意一一命人将礼物收下。

    贺礼中虽有一些玉石宝贝,但却以字画占据绝大多数:李世民酷爱收藏字画,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这送礼,自然也以字画为主,不过书圣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就如一座大山挡在所有同类作品之前。

    跟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相比,那些名人字画都有些黯然失色了。

    接下来轮到了杜荷一家子。

    杜荷有些为难的走了出来,苦笑道:“似乎撞车的极为厉害……”

    李世民满心期待,说实话作为皇帝,一国之君,万万人之上,他什么没有?

    礼物的好坏已经在于其次,在他的眼中,最在意的,还是儿子的那一片拳拳孝心。

    唯独期待的只有杜荷的礼物。

    杜荷的奇思妙想,杜荷的鬼斧神工,让他惊讶了千百次。

    这寿诞十年一次,杜荷若不拿出一些像样的玩意来,给他来了惊喜,他是绝不罢休的。但听杜荷没头没脑的冒出一句“撞车”,头上起了一个大问号:“你小子又在说什么胡话”

    杜荷也不答话,自顾道:“还好,小婿做了两手准备,嘿嘿,不知道岳父大人可曾想过象鸟一样在天上展翅飞翔?”

    李世民傻眼了,有些莫名其妙。

    殿中也传来了阵阵嗡嗡之声,均不知杜荷所想。

    李世民疑问的望了长乐一眼。

    长乐也是一脸的茫然,送给李世民的礼物在过年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筹备了,是两人合力完成的一副字画,至于什么象鸟一样飞,却毫不知情,只是知道自己的夫君除了字画意外,还准备了一样独特的礼物,究竟是什么却不知晓了,对上李世民疑问道目光,也不知的摇着头。

    李泰见杜荷将所有的人目光都吸引了过去,有些不满,道:“妹婿,你究竟想说什么?”

    杜荷眯眼嘿嘿一笑道:“也没什么,只是我最近看着天上的飞鸟,一时来了灵感,做出了一个能够在天上飞翔的小玩意,愿请岳父大人随我在天上共游这太极宫。”

    “这……”李世民惊呼出声来。

    长孙皇后一脸的不可思议。

    “这怎么可能?”

    大堂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非富即贵,见多识广,但何曾听说过人可以在天上飞的?

    这一回,李世民都不敢相信了,沉声道:“贤婿,这喜庆之日,玩笑话说说也就是了,别过了火”

    杜荷有些鄙视坐在上首那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委屈道:“什么玩笑话,小婿说的可是千真万确,否则的话也不敢在这么多人面前说慌,这可是杀头的欺君之罪呢小婿这里可是信心十足,保管岳父大人吓……惊得说不出话来。”

    第三十九章熊心豹子胆

    “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

    这是圣人孔子说的一句话,这话包括两种解释:一是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发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所以古人的冒险意识不强。

    杜荷弄这滑翔翼本只是玩玩,事后就过去了,压根就不打算让太多的人知道详情,想不到会闹得整个皇城的禁卫军都动了起来。

    此事闹大,必定当作奇谈,传扬开来,那满朝的孔子学生不用嘴巴将他说死,那便出鬼了。

    为了防止这一情况,杜荷一下地第一个想法就是跑,跑到隐蔽的地方,将滑翔翼收起来,来个毫不知情。

    这脚步未迈,意外的发现李世民的脚有些飘,软绵绵的,心底一乐,也顾不得逃了,故作紧张的问道:“岳父大人,您这是怎么呢?”

    李世民手搭着杜荷的肩膀,有些不能自控,他也瞧见了尉迟敬德、程咬金他们正先这边赶来,也顾不得丢脸了,再怎么说,与一人面前丢脸,总比在一群人面前丢脸的好:“快,快扶朕到一盘坐下,朕这腿有些不听使唤了。”

    杜荷心道:“还真是死要面子,明明是腿软了,硬要说成不听使唤”这目的达到,他也不在乎其他,扶着李世民在一旁的亭子里坐下。

    这还不到半刻钟,尉迟敬德、程咬金就带着一大批禁卫军杀气腾腾的冲到了杜荷降落的院子里,他们追着影子跑,时而东,时而西,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早以来了火气,兵器都亮了出来,想着将黑影子碎尸万段,见院子里坐着的竟然是李世民,一个个都吓的忙收起了兵器,拱手作揖。

    程咬金左看右看,发现了在一旁的滑翔翼道:“陛下可曾看见什么古怪的东西飞进了这院子?”

    李世民很臭屁的自若道:“两位老将军不用惊慌,就是一直怪鸟而已,已经飞走了。”

    “怪鸟?”尉迟敬德皱起了眉头,他明明看到了滑翔翼里有人影出现,怎么会是怪鸟,正欲开口询问,却让程咬金一把拉住。

    程咬金粗中有细,说他聪明,可干出来的蠢事说出来的话,让人啼笑皆非,但说他笨,但在关键的时候,却比任何人都显得滑头,以听出李世民有事情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装傻充嫩的笑道:“原来是一只大怪鸟,嘿嘿,倒是我们少见多怪了,为了一只怪鸟,将皇城都跟着惊动了。回去,回去,都回自己的岗位上去,别一个个的待在这里。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老子拿你们试问。”

    尉迟敬德在这方面比程咬金迟钝的多,直到此刻方才反应过来,也传令给身旁副将,让他们各回岗位。

    这镇守皇宫,守卫皇宫安全的兵卒,几乎算得上是大唐最精锐的兵卒之一,拥有者极其严苛的纪律性。他们近万人追逐着滑翔翼而来,但在程咬金、尉迟敬德的命令下,短短的盏茶功夫,万人就已经消失的干净。

    只有程咬金、尉迟敬德两人留了下来。

    尉迟敬德心底好奇至极,心知李世民没有告诉他们实情,多次想询问,但不知如何开口:总不能直接指出李世民说谎吧

    程咬金却眼巴巴的望着李世民,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竟做怨妇姿态。

    “咳”杜荷见此,忍俊不禁,一股气憋在心口,险些给呛了。

    李世民也觉得头大,拿程咬金没辙,将情况告诉了他们,两人都是亲信,也不在乎。

    程咬金、尉迟敬德听了倒在地上的那玩意能飞,黑影就是他们两人,都惊愕的掉了下巴,好半活才反应过来,眼中闪烁着禽兽般的目光,尤以程咬金为最。

    这货快步上前将滑翔翼拿在手上,道:“陛下,陛下,你乐乐,不如我乐乐,我们大家一起乐乐。您飞过了,该换我老程来了。”一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让他改成这样,也不得不说是一种天赋。

    李世民却是一口否决,“这滑翔翼将会成为我大唐的秘密武器,现在城中聚集了各国使节。此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先前一飞,已经惹了不小的动静,再飞一次,想瞒都瞒不了了。等到这阵子过了,在安全的地方,叫上叔宝、茂公,我们一起乐乐。”

    程咬金也不强求,只是再三提醒李世民别忘记今日的话。

    李世民回到了望月楼,只是稍微提了一下滑翔翼的事情。

    作为皇亲国戚,对于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非常清楚,李世民既然已经表态,他们也很识趣的不在这个话题上聊了。

    不过,不聊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过,李世民与杜荷在天上飞翔的事情他们都看在眼里,一个个望向杜荷的眼神都有了改变。

    崇拜的变得更为崇拜,如高阳公主、晋阳公主,两小公主的眼神望着杜荷已经闪闪发光了。

    高阳公主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有些矜持,红着脸,不好意思上前。但晋阳公主才不满七岁,哪里在乎那么多,直接摆脱了长孙皇后,拉着杜荷要抱,亲热的不得了。

    爱慕的也变得更加的火热,长乐、李雪雁见自己的夫君,自己的丈夫如此了得,都露出了发至内心的微笑,看的杜荷那个是春心荡漾。

    当然嫉恨者的表情也变得更为嫉恨。

    李承乾与杜荷“仇深似海”,见他一鸣惊人,心底自然不舒服,不痛快。

    李泰本与杜荷并无仇怨,可是此次寿诞的风头却让杜荷抢去了。他的《快雪时晴帖》虽然是王羲之的真迹,名贵无比,但哪里比得上滑翔翼这种惊世骇俗的东西,心底也有了丝丝不满。

    杜荷看出来了,却毫不在意,在他眼里李泰比李承乾好不到哪里去。

    接下来还有一些没有送往礼的皇亲国戚,但相比杜荷的滑翔翼已经吸引不了任何人的眼球了。

    亲友间的祝贺结束,在此之间,杜荷的眼光一直留意着李崇煌,时刻没有放松,发现李崇煌的眼神总在女人身上停留,而且竟在长孙皇后身上停留的次数占据多数,眼中有着一股藏的很深的yin欲,讶异道:“这家伙,难不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人的生辰在一年中只有那么一天,这天过去也就是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所以要庆贺也只能在一月二十三号这一天。

    李世民作为世界上最强帝国的统治者,前来庆贺的人数过多,时间安排的也是异常紧凑。

    这边家宴结束,那头立刻就要接待他国使者以及朝中文武大臣的庆贺。

    接受各国使者祝贺的地方正是当初接受百族朝见的太极殿前,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坐在最上方的台阶上,各国使节依照身份地位与大唐关系好坏等依次入场祝贺。

    进场的宾客分坐左右宴席,宴会以流水席的形势依次排开。在接见完所有的外宾大臣后,中间空出的广阔空间正是表演歌舞助兴的地方。

    经过了漫长的祝贺,太极殿前左右的席位上已经坐满了人。

    远来是客,不管地位大小如何,坐在前排是一定的。杜荷地位虽说不低,但跟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秦琼这一类老人比较起来,便相差甚远了。坐的位子比较靠后,但在青年一辈居于第一是毋庸置疑的。

    李崇煌就坐在他对面正好便于监视,为了防范万一,他还暗自通知了同样来祝贺的李敬业。李敬业为人心细如发,擅于应变,是最佳的人选。当然他也没有将完全的事情说出来,只是告诉李敬业那李崇煌相当的古怪,很可能是他人乔装的。

    李敬业对于杜荷的判断很信服,也知事情严重,将李崇煌控制在了眼皮子底下。

    随着“噹”的一声金锣声响起,杜荷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祝贺的人皆已到齐,宴会正式开始。

    首先出场的是一群英姿飒爽的女武士,她们个个都长得如花似玉,身披铠甲战袍,手持刀枪剑戟,徐徐入场,人数之多,已达三百余人。

    看着一个个做将军、武士打扮的巾帼英雌,杜荷有些诧异,但神色转动间,想到一个传说中的大型舞曲,低呼道:“难道这是传说中的‘秦王破阵乐’?”秦王破阵乐是最著名的歌舞大曲之一,曲调更是大唐的军歌。

    当年李世民在平定刘武周后,因打了一场极其漂亮的战役,解唐之危,河东的士庶歌舞于道﹐军人利用军中旧曲填唱新词,欢庆胜利,来歌颂李世民,遂有“秦王破阵”之曲流传于世。

    贞观七年,李世民亲自参加“秦王破阵乐”的制作,将阵法融入于舞蹈,从而诞生了“秦王破阵乐”这闻名天下的大型歌舞。

    不过如此歌舞乃是宫廷乐舞,并没有流传于市井,唐灭以后,“秦王破阵乐”也随之消失,尽管后人根据一些记载在残篇里的动作,重新来编,但并未有很好的成果。

    在杜荷身旁的李业诩答道:“应该不是,真正的‘秦王破阵乐’规模比这个要大的多,单单军马就需要两千匹呢,不过音律一样,应该是根据‘秦王破阵乐’而改的吧。”

    原来“秦王破阵乐”规模宏大,讲的是秦王率领破阵,就如战场厮杀一样,要将一切动作完整的演练出来,至少需要三千人。李世民觉得“秦王破阵乐”杀伐之气过重,用于寻常可以体现大唐的无边威势,但在寿宴上却有些不妥。

    于是,利用空余时间重新将“秦王破阵乐”改编,将三千人浓缩于三百人,战士也改成女武士,虽然失去了那杀伐之气,但是多了一些柔中带刚,刚中带强的感觉。

    随着鼓声的响起

    女武士以一个做将军打扮的女将军为首,不断的舞动手中的兵戈,小巧的步伐,来回穿梭,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贯、箕张、翼舒,交错屈伸,首尾回互,往来刺击。

    这小型的“秦王破阵乐”共有凡三变,每变为四阵,计十二阵,与歌节相应。

    女武士在雄壮的歌舞声中不断的变阵,挥刀,整齐的步伐,一致的动作,竟让人有股身临战场的感觉。

    宴席上的异族使者何曾见过如此乐舞,一个个的都是瞪目结舌,惊叹连连。

    杜荷在舞蹈上没有任何的细胞,但见这“秦王破阵乐”却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觉得异常的壮观。

    唐朝的娱乐项目实在太少,除了歌就是舞,再不然就是一些曲子,琴箫等节目。

    演艺这些节目的都是宫廷技师,技术说不上的第一,但也绝对是个中能手。

    能充当使者的来使,文化修养也是不低,听的是有滋有味。

    宴会不仅只有唐朝的演出,前来庆贺的异族使者也拿出了准备的项目。

    比起唐朝的文化演出,异族的表演大多都是野蛮性质的:摔角、武斗、马术表演等,或许不及唐朝文雅,但也有一番滋味,当然对于程咬金、程家兄弟这一些憨人来说自然是异族表演更加吸引他们的注意。

    宴会在中巡的时候,大食国的使者阿克.伯布尔站了出来。

    “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阿尔.伯克布封奉我大食哈里发欧麦尔之命,给天可汗陛下带来了我大食最精彩的表演。”

    哈里发在阿拉伯帝国,意为真主使者的继承人,等同于皇帝。

    如今的大食也即是阿拉伯帝国与唐朝的遭遇差不多。

    唐朝因为隋末内乱而生,第一任皇帝李渊平定天下,第二任皇帝李世民雄才伟略,短短四年间就让天下大治,雄视天下。阿拉伯帝国也因内乱而生,第一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平定先知去世后叛乱的各部落,恢复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也如李世民般,雄才伟略,在任短短几年,先后收复拜占庭帝国统治下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同时派骑兵攻入埃及,占领了整个中东,将疆域由伊拉克扩张至波斯本土广大地区,为阿拉伯帝国打下了一个极其广阔的疆域。

    因为丝绸之路的关系,大唐帝国与翻译为大食的阿拉伯帝国这两个世界上最强悍的两个国家,已经开始相互了解了。

    本来国与国之间是没有任何的友好关系的,但大唐帝国与阿拉伯帝国相距实在太远,所以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相互交好,反而能够获取最大的利益。远交近攻,这最基本的道理李世民懂得,欧麦尔也懂得。故而这些年,两个巨头都在极力的促进邦交,来往也更加密切。阿尔.伯克布此人更是因为精通汉语,被欧麦尔提拔为常驻长安的友好大使。

    丝绸之路上从阿拉伯帝国首都麦地那到长安、洛阳的商队已经是络绎不绝了。

    对于阿尔.伯克布的要求,李世民欣然同意。

    阿尔.伯克布道:“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们的表演有些危险,还请陛下允许我们为此准备一下,将防护措施备好,免得惊扰了陛下的雅兴。”

    李世民心底好奇,但也未拒绝,特地吩咐兵卒协助。

    不过片刻,一个个的兵卒搬来了近两米高的拒鹿角,将太极殿前的广阔场地围成了一圈。

    看见那削的尖尖的拒鹿角,杜荷满心疑惑。

    “这大食人搞什么?”身旁的李业诩也是一头雾水。

    大殿前的每一个人,除了自信满满的阿尔.伯克布外,其他人都透露着同样的表情。

    拒鹿角围好后,十数名阿拉伯人驾着两辆马车出现在众人面前。

    杜荷眺目望去,只见马车上拖着一样东西,四方形的,以黑幕掩盖,不知是什么,但看上去极为笨重。

    “究竟里面装的是什么?”杜荷眼路好奇,心底暗思,忽然隐隐约约中,听到了类似于狮子的低吼声,看着拒鹿角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失声道:“难道是狮子?”

    两辆马车进入了拒鹿角内部。

    黑布拉开,那四方形是一个无比巨大的铁笼子。铁笼子里关着正是一头壮硕的雄狮。

    雄狮本爬在笼子里,这黑布拉开的瞬间,跳了起来昂首咆哮了一声。

    “吼……”一声长啸,震耳欲聋,只惊得太极殿附近所有马匹都惊慌嘶鸣。

    大殿里的所有人都有些无法自控,骇然失色。

    李世民瞪圆了眼睛,低呼道:“难道这就是狮子?”

    不仅仅是他,大殿里除了杜荷与少数的异族人外,其他人都瞪圆了眼睛。

    房遗爱更是惊呼出声:“我的老天,这就是狮子,果然威武,果真不凡”

    如此表情并非是他们孤陋寡闻,狮子这动物在中国这一带区域是没有的。

    虽然在汉朝就知道有狮子这么一个动物,更因为舞狮的这个活动,让狮子家喻户晓,可是真正的狮子是没有几个亲眼见过,多是生活在幻想里。

    便是李世民这个大唐皇帝也不曾有幸一见。

    壮硕的身形,魁梧的身躯,标志性的鬃毛,无不表示它就是森林之王……狮子。

    “这就是狮子?”李世民问向了阿尔.伯克布,还没等他回话,便道:“听说这狮子是百兽之尊,不知可否如传言一样。”

    阿尔.伯克布恭敬的答道:“回陛下,正是狮子。此物在大唐没有,可在我们那一带却不少见。至于是不是百兽之尊,可以一试。”说着,他让人拉下第二辆马车的黑布,那也是一个铁笼子,但里面装的已经不是狮子,而且狼,六只狼,六只已经红了眼睛的狼。

    一时间,宴会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还未等阿尔.伯克布下令大开牢笼,褚遂良这个小顽固就已经跳出来了:“陛下不可,今日乃是陛下生辰,最忌见血。野兽争斗,那场面残忍,实不适合今日喜庆。”

    阿尔.伯克布“啊”了一声,表示意外,对于这种事情,显然毫不知情。

    李世民久闻狮子大名,今日得见,能够一看它的王者风范,正是一大喜事,却不想褚遂良突然冒出来搅局,虽然褚遂良说的不无道理,可李世民压根就不信这个,作为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人物,什么样血性场面没有见过,区区野兽争斗,自然不在话下,也不以为然。不过,作为皇帝也不能不顾全臣子颜面,正想着如何作答。

    堂下响起一声爆喝:“褚大人,你小子要是没胆子看,回家躲着去,别娘的在这里碍事。陛下,这狮子可是难得一见,你可别听褚遂良胡说八道。”

    有胆子在大庭广众下这么说话的,也只有程咬金一人了,作为一个冲锋陷阵的悍将,杀得人都不下千百,看一场野兽搏斗又岂在话下。与李世民一般,这狮虎熊向来被世人誉为最勇悍的野兽,虎熊见过不少,也杀过不少,但狮子却从未一见,不趁这机会好好瞧瞧,岂肯甘心。

    见程咬金开了一个头,尉迟敬德也高声附和,秦琼也有些意动,只是没有说出口。作为历经沙场多年的悍将,对于见血的事情,不存有迷信之想。至于那些从未见过狮子的异族人更是如此了,他们大多都都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野兽搏斗司空见惯,更是无视这个,个别胆大的也提议希望能够见一见狮子的威武。

    李世民本就有心,见如此多人希望见狮子大展神威,也开口道:“国情不一,这风俗也自然有些差别,朕既然作为天可汗,自当一视同仁,不拘于一国习俗。贵国哈里发的好意,朕这里收下了,使者继续吧”

    一言一行,严肃庄重,正符合一位君王的气度风范。

    阿尔.伯克布也是一喜,今日此来正打算炫耀一下阿拉伯帝国的武勇,若不能见血,一切筹备都要泡汤了。他手一挥,藏身在铁笼子上方的阿拉伯人将关狮子的笼子开打,狮子怒吼一声,如一阵狂风冲出了牢笼。

    它张着倾盆大口,围绕着全场转悠,似乎再寻找突破口。

    阿尔.伯克布对着众人解释道:“为了这一日,狮子我们饿了他五天,只给水,不给食物,现在这是他最饿最需要食物,也是最凶悍的时候……狼也是一样,他们一样饿了五天,同样是最凶悍的时候。”

    他的话勾起了所有人的兴趣,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野兽最饿的时候,正是它最凶悍,最难对付的时候。

    关狼的牢笼也在众人的期待下打开

    六只狼一拥而出,血淋淋的眼睛露着无穷大热杀意,外吐的牙齿上隐隐约约可以瞧见唾液滴下的痕迹。

    如此决定让场上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狮子如何知道的人不多,但饿狼的凶悍却是无人不知。

    所谓猛虎架不住群狼,狮子再勇,终究是一头,而狼却有六匹。

    杜荷也略感惊讶,低声道:“原先还以为是一对一,或者一对二,想不到是一对六,有意思!”

    跟杜荷有着同想法的人很多,也都被这种难得一见的场面吸引住了目光。

    拒鹿角圈内,狼与狮子已经开始对立。

    为了食物,两种野兽的目光中只有一个想法……杀死对方,填饱肚子。

    六只狼采用半包围的的阵容将狮子围住,中间一头狼,昂首长啸,刺耳的狼嗥有节奏的响着。

    “不妙,这一下,狮子危险了”见此一幕的人,大多都生出了这个念头。

    杜荷这里也不意外。

    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狼是一种群居动物,有王,在草原上最让牧民忌惮的不是虎豹,而是狼群。拥有王的狼群就如拥有将军的军队,他们能够相互配合,完全无视生死的执行狼王的命令,与敌死磕,哪怕是明知会送命也不会眨一下眼皮。有王的狼群是最可怕的,六匹狼虽小,但却拥有狼王。

    这狼王一出,几乎没有人看好狮子了。

    突然狮子怒吼一声

    “吼”

    这一吼较之先前更为厉害,似乎耳膜都有震破的感觉。

    狼群尽为这一吼失神。

    “唰”

    狮子出手如电,连续两个俯冲,将狼王扑倒在地,爪子深入狼王身躯,死死按倒在地,张开倾盆大口,一口咬在狼王的喉咙处,狮头一甩,狼王咽喉的肉与骨头,竟然直接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一击必杀

    “好”杜荷忍不住叫出声来。

    不只是他,略懂兵法的人看到这一幕也不禁暗自叫好。

    李世民抚掌惊叹:“这狮子要比老虎高明的多,居然会用兵法”

    老虎是猛兽中最笨的一个,他的天敌是豺狼,只有便是因为它对敌时只知道猛冲猛杀,面对豺狼群,老虎就是豺狼的腹中餐。

    反之狮子的做法就高明许多了,先以吼叫声先声夺人,然后在擒贼擒王,聚集所有力量,击杀狼王。

    也许这只是狮子的生存本能,但却正符合用兵之道。

    狼王一死,狼群立刻乱了。

    狮子对于万千动物本来就有一种威慑力,狼王一死,其他余狼,胆气不在,已经有了怯意。

    胜负就在一击间扭转了。

    狼王不死,狮子便是胜利,也将是惨胜,但狼王一死,余狼则不足为惧。

    狮子将余下的五匹狼逐一杀了,先用舌头舔了舔仅有的两处抓痕,开始享用美食。

    “精彩,精彩”李世民为狮子喝彩。

    “好家伙,果然了得”程咬金也同样拍起了手掌。

    杜荷也为狮子变现出来的勇猛睿智而感到讶异。

    阿尔.伯克布突的一笑,“天可汗陛下,真正经常的才刚刚开始”

    他话音一落,一个赤luo这上半身的壮汉赤手空拳的走进了拒鹿角围起的场地。

    第四十三章勇士杜荷

    狮子头上的毛发光滑亮丽,摸起来的感觉有着别样的舒适感,就跟抚摸家中的小藏獒一样的感觉。

    “吼……”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森林之王的威严受到了挑衅,被杜荷抚摸了头,并踩在脚下的狮子格外的愤怒。

    一股发自喉咙深处的怒吼声,从那倒在地上的狮子口中传出。

    它猛地一掀,迫使杜荷从身上离开。

    察觉到脚下传来的巨力,杜荷轻轻一跃,身子已在半空之中,待狮子起身的时候,单脚落在了狮子的背脊上,稳稳当当的站立着。

    “好精彩”李世民鼓掌大笑,神色喜悦,有些倨傲的瞄了阿拉伯帝国的使者阿尔.伯克布一眼,心底是万分的得意,心道:“不是要比嘛?你们的勇士拼了命才杀死的狮子,在我大唐英雄面前只有被戏弄的份。”

    阿尔.伯克布脸色惊骇,原先那自信自傲的笑容早已不存在,惊恐骇然的望着杜荷,上下嘴唇打着哆嗦,说不出话来。他如何想得到号称万兽之尊,在斗兽场上所向无敌的狮子,在大唐竟然只有被戏弄的份,心底深处也忍不住发出感慨:“这大唐果真可怕”

    面对踩在自己背上的人类,狮子越发的愤怒,连连咆哮,但却无可奈何。

    每一个人都有死穴,狮子的脊背正好是它的死穴,即便它再有智慧,四肢也够不到背脊上的杜荷,根本奈何不得杜荷分毫。

    为了将杜荷甩下,狮子发狂的迈着四肢在场地里狂奔,但杜荷就如传说中骑狮子的文殊菩萨,双手横插前胸,稳稳当当的站在狮子的背上,分毫不受影响,在场上转了一圈,杜荷对着宴会上的观众招了招手,笑道:“接下来,小子给我大唐皇帝陛下表演一出狮背上翻滚的杂技,祝吾皇陛下延年益寿,祝我大唐千秋万代,繁荣昌盛,敬请欣赏……”

    他话音一落,直接在狮背上来了一个凌空翻腾两周半:只见他身子凌空在三米高空,如孙猴子一般转了三圈。

    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宴会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不约而同,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惊叹,但见杜荷稳稳当当的落在狮子的背脊上的时候,全场掌声震天而响。

    在李世民的下手,李承乾双手不住的相击,拍红了手掌尤不自知。尽管他恨杜荷入骨,但在这一刻也为如此精彩的表演也征服,情不自禁的为他鼓掌,为他喝彩。

    能让敌人都为之喝彩,可想而知,其他人的反应会是如何的激烈。

    杜荷翻了两圈,但不知做什么动作好,忽然想起了奥运会的体操项目中的平衡木,有些经典的动作隐隐约约的有些记得,索性就是狮子背上施展了出来。

    体操运动健将在平衡木上做着高难度的动作,杜荷这里更是厉害,惊世骇俗的在狮子背上蹦啊、跳啊,他有绝世轻功护身,做起动作来丝毫没有任何的懈怠感,因为跳的更高,全身肌肉更加柔软,一些高难度的动作甚至比那些体操冠军还要优美,到位,直看的四周的观众惊叹连连,拍案叫绝。

    整整五分钟的时间,狮子不论是加速还是紧急刹车都无法将杜荷摔下脊背,更无法制止杜荷在自己身上表演着各样绝技。

    突然,背上一轻,狮子意外的发现可恨的人类已经自己跳下来了,正落在他不远的地方,当即狰狞的一笑。

    杜荷将记忆中仅存的一些动作表演出来以后,也明白自己不可能永远的依仗轻功呆在狮子背上,果断的以最著名的“程菲跳”,以飘逸的动作从狮子背上以超高难度的后手翻转体一百八十度接前直转体空翻五百四十度,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

    那潇洒的动作立刻引来了一阵喝彩与隐隐约约的尖叫声。

    李世民皱着眉头让太极殿的死角望去,郝然发现高阳公主,惊愕的捂着嘴巴,呆呆傻傻的看着正在与狮子纠缠的杜荷,人头不住探出。这不仅仅只有高阳,其他几位公主也在暗处偷偷摸摸的瞧着,大感头痛。

    长孙皇后微微一笑:“算了,只要他们不闹事,就由得吧,这种场面谁也忍不住要看呢”

    李世民笑道:“也罢,就听皇后的”

    他将目光重新聚集到场上,意外的发现杜荷竟然当众将自己的外衣给脱了下来。

    全场人也是一头雾水,但无人眨一下眼睛,这人与狮的表演,委实太过精彩,都不愿意错过任何的精彩瞬间。

    杜荷心知继续下去,再精彩的节目也会如王婆的臭裹脚布,又臭又长,在这个时候中止结束是最佳的选择,但在这离开之前,必须将狮子制服,不然结果始终要逊色于斯巴达克斯。

    在他对面的狮子已经彻底的被激怒了,森林之王的威严受到了严重的践踏,只有将羞辱自己的人类,撕裂生吞,才能洗刷耻辱。

    狮子再一次向杜荷发动攻势,这一次较之原来的攻势,更为凶猛,更为迅速。

    它快,但杜荷更快

    就在狮子即将扑倒杜荷的那一瞬间,杜荷出乎任何人意料的,居然将衣服当作长绳使用,不知在什么时候打了一个空结,对着狮子扑来的前爪套了上去,侧身避开这一扑之余,双手用力猛地一拉,将狮子的前爪绑了起来。

    狮子前爪受缚,失去了平衡,一头撞到在了地上。

    杜荷一翻身,坐在狮子的头上,将衣服的头尾两端套在狮子的嘴巴,将它的嘴巴也一并绑了起来。

    狮子前爪被缚,无法起身,嘴巴被绑,也无法出声,只能不住的以后爪抓地,做无谓的垂死挣扎。杜荷的这一身衣服是最标准的礼服,用的都是最上等的蚕丝编织,论材质比起麻绳要好上不只几个档次。

    狮子力量再大也挣脱不开。

    杜荷拍了拍手,潇洒从容的对四周拘礼,退回了位子。

    热烈的掌声也随之响起。

    杜荷这一番表现,与斯巴达克斯的表现,宴会上所有的人都看在眼里。

    斯巴达克斯固然勇悍,但他却是用命与狮子搏斗。虽然斯巴达克斯胜了,但却是惨胜,两败俱伤。而杜荷却从一开始就将狮子玩弄于鼓掌之中,嬉戏调弄,完全不将之当作回事,最后更是一出手就将狮子制服,毫发无损。

    这么一来,高下登时判然,孰高孰低,已经毋庸置疑了。

    旁观的人群中不少人窃窃私议:“这少年英雄就是传说中的杜荷吧,果然了得,不但仗打的好,功夫也如此出色,这区区的狮子根本奈何不得他嘛大唐有这种人才,无怪能够称雄于世。”

    “不仅仅如此,我还听说杜荷不但仗打的好,武功独步,文采也是当时无比,是千年也难得一见的风流人物。”

    “我也听说了,这大食国也真是愚昧,那斯巴达克斯跟我们比比还能够称雄一时,这跟天可汗的大唐叫板,还不是自讨没趣。”

    “有理有理,大唐威武,又怎是我等可以匹敌的?”

    李世民自得一笑道:“不知远方的贵客,对于杜荷的表演可是满意?”

    阿尔.伯克布久久无语,最终长叹一声道:“套用天朝的一句古话,班门弄斧,贻笑大方在下阿尔.伯克布恳请天可汗陛下饶恕我等的自不量力”

    李世民作为皇帝对于这种国与国之间友善而无硝烟的比斗司空见惯,不以为意的笑道:“无妨,朕还要感谢贵国给朕带来的礼物呢,那位叫做斯巴达克斯的勇者也确实了得。”

    阿尔.伯克布见李世民毫无怪罪之意,也感受到了天朝上国的胸怀,更为惭愧,由衷道:“杜荷勇士是我遇到最强的勇士,请天可汗陛下允许我为之敬酒,以表歉意。”

    李世民自然恩准。

    阿尔.伯克布对着杜荷高举起了酒杯。

    杜荷起声笑道:“这酒我喝,不过在喝之前,我要纠正使者大人的一个错误。我大唐人才辈出,这最强二字,实不敢当”

    阿尔.伯克布失声道:“难道还有比杜勇士更强的勇者?”

    杜荷笑道:“这是自然,在下今年十八,实在不敢与我大唐王朝的几位王牌悍将相比。”他手指着秦琼、尉迟敬德几人。

    比马战杜荷可能不是秦琼、尉迟敬德的对手,但徒步而战,他的那一身轻功就足以让他立于不败之地,更别说还有一身出色的剑法、刀法以及掌法,绝不输于他们。

    只是此刻正是给大唐长脸的时候,他也不在意这些得失。

    阿尔.伯克布顺着杜荷手指的方向望去:秦琼、尉迟敬德未必比杜荷更强,但他们是那种身经百战的将军,悍将,论气势来说,却胜杜荷许多,只是坐在那里就有一股的勇悍气息,让人心悸。

    阿尔.伯克布不敢再言勇字,与杜荷互敬一杯,退了下去,心道:“大唐胜我阿拉伯太多了。”

    此番由阿尔.伯克布引发的风波也随之过去,为宴会待命的兵卒已经将拒鹿角搬走,地上的血迹也用水洗去,抹干。

    耽搁已久的节目也随之开始。

    过了半个时辰,终于轮到了宴会的压轴戏……来自于神秘锦绣坊公孙夜月的剑舞

    第四十四章宴会惊变

    杜荷精神有些振奋,终于可以一见名动长安的公孙剑舞了,不过想起当初心底的疑惑,也暗自警惕在心。

    随着金锣声响起,一位绝色美女在万众瞩目下缓缓走来。

    杜荷连忙望去,头脑轰然一震,目光中泛起惊艳的震撼感觉。

    只见一位肤若凝脂,容光明艳,有若仙女下凡的美女,迈着轻快刚健的步伐从拐角处走来。她与众不同,不似寻常女子,有着柔弱的感觉,给人一股刚强的美,身上有着一股灵秀之气,好比人间的精灵。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美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皙、明眸顾盼生妍、梨涡浅笑。她头上梳的是堕马髻,配合著她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外加一身红艳如火的武士服,腰间的一对紫青双剑,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眸子又深又黑,顾盼时水灵灵的采芒照耀,难怪能够在短时间内艳名远播,以长相而言,毫不逊于李雪雁、武媚娘,实在是动人至极。

    杜荷微微一笑,自从那一日见到这位佳人的背影,就有了一睹芳容的心愿,今日得偿所愿,并且不负自己多日期待,也有些心满意足了。

    公孙夜月来到宴会中央,并没有如一般女子那般作福,反而大大方方的作揖道:“民女公孙夜月,拜见陛下,祝陛下如高山上的松柏,万古长青”她的声音清脆悦耳,有着锵锵之声,一股女中豪杰的气派。

    她在场中站立,美目环顾四方,那闪闪生辉宝石般的乌黑眸子飘到杜荷身上的时候,眉头不自然的微微挑了一挑,滴溜溜打了个转,又飘到对面的席位上,深深打量了各人,收目时,有意无意的多瞟了杜荷这里一眼。

    如此举动瞒不过宴会场上所有注视着公孙夜月这位佳人的眼目。

    李敬业无奈一笑:“青莲兄就如一块磁石,总是在不经意间,吸引住佳人的目光,跟你坐在一起,我们这帮子兄弟连喝汤的机会也没有了。”

    程家的八个活宝也跟着起哄,叫嚣着要杜荷罚酒。

    公孙夜月的出场让李世民也露出些许惊艳之感,但见佳人明显对杜荷的兴趣更大,大感失望,低声道:“那臭小子的魅力真的有那么大?”

    在一旁的李承乾拳头握的死死的,眼中更是嫉恨:公孙夜月这些天都住在东宫太子府,面对这种绝色,男女通杀的他自然也存有抱得美人归的心思,但公孙夜月却从来没有给他一个好脸色,不冷不热的,过激的时候,甚至还会露出厌恶。若不是因为李世民的宴会需要公孙夜月献舞,他早已采取霸王硬上弓的行动了。

    如今见公孙夜月莫名的多看杜荷两眼,无明业火窜上了心头。

    作为当事人的杜荷却没有这些人的心思,脑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怪

    无巧不巧,那公孙夜月就站在他的不远处,那两道异于常人的目光他也瞧在眼底:那绝对不是一个女子对于男子有好感,有想法的眼神,反而是那种忌惮,略带敌意的眼神。

    杜荷能够肯定这是与公孙夜月的第一次见面,实在记不起自己在什么时候得罪过她,那眼神中忌惮与敌意,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叮”的一声轻响

    便在杜荷沉思的时候,一阵金戈碰撞的声音从校场上传来。

    在众人的瞩目下,公孙夜月高举双剑,两剑在空中交错,发出了了悦耳的声响。

    没有任何的配乐声,没有任何的节奏,场中公孙夜月的身影忽然化为百十千个,宛如熊熊燃烧的烈火在满场猛烈地翻滚,雪亮的剑影彷佛夏日里破空的长虹。身上的缎带也随着她的起舞在空中转折如意地自由翱翔。

    “好”早已看的目瞪口呆的观众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杜荷也是其中一个,他擅使剑,能够感受到公孙夜月这剑舞的意境,最先双剑左右分离,各自哀怨,随即合鸣,冲破一切阻拦障碍,得以享受大好山河的雄伟壮丽。

    突然一股令人清爽的凉意随着公孙夜月手中剑的破空之声传遍了全场,明丽而闪烁的剑影渐渐如蛛网般交织在一起,暗潮涌动,寒气横溢,暗藏无边锋芒与杀机。

    双剑结合,似乎触犯了什么,引起了无边的杀戮。

    看着那满空纠缠交错,令人目眩神迷的剑光,杜荷忽然听到身旁传来了一阵低呼:“最精彩的来了”

    便在这时,剑光突然破茧而出,双剑飞出了公孙夜月的双手,径自在空中盘旋飞舞,化为呼啸涌动的浪潮。

    公孙夜月不住的在场中起舞,双剑也如通灵一般在空中围绕着她来盘旋。

    如此神乎其技,更是让人忍不住为之叫绝。

    那些少见多怪的异族人更是吓得说不出话来。

    突然两柄剑盘旋交错,直往杜荷飞去。

    所有的观众出乎意外,无不惊骇大叫。

    杜荷却是微微一笑,自若着将酒杯端起,一饮而尽: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神技,剑也不可能无端的在空中飞舞,公孙夜月能够做到这一点并非是她精通飞剑之术,而是在她的双手上有着细如蚕丝般的不知名的类似于细线般的东西,绑住了剑柄,将剑当作锁链来使,这才能够让剑在空中飞舞。也许是因为阳光的照射,白细透明的蚕丝并不容易让人察觉。

    杜荷也是琢磨许久,才在偶然间瞧出一点端倪。

    不过纵是如此,公孙夜月能够做到这一点也极是不易的。

    双剑虽然对着他飞来,但公孙夜月的身上却无任何的杀气,很显然这并非是有意与之为难。

    果然,在飞剑离杜荷只有一米距离的时候,涌动激烈的剑光彷佛潮水般慢慢从他周围消退,公孙夜月的手腕翻转,双剑分左右打着圆弧,回到了她的手中。

    突然,公孙夜月清啸一声,双剑再度化为回旋起舞的飞鸟在空中划着惊艳绝伦的美丽光痕,在场中遍走十数圈后,分前右激射出去。

    众人有过心理准备,这一次也不在意,杜荷脸色却是一变,他留意到公孙夜月的双手,做了一个松开的手势,似乎已经松开了手中的细线。

    双剑一柄意外的射向李崇煌,另一柄剑居然直射李世民而去。

    “小心”杜荷神色巨变,惊呼出声,整个人化作一道流光,直追射向李世民的那把飞剑而去。

    耳中听得一阵惨叫声后,杜荷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竟然后发先至,先一步的握着剑柄,此时剑与李世民之间的距离,竟然还有丈余远。

    这一剧变发生,宴会场上轰然大乱。

    反应过来的秦琼、尉迟敬德立刻挡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护驾”

    “护驾”

    各种各样的护驾惊呼声也随即传来,不过短短的盏茶功夫,李世民已经被禁军护卫保护的严严实实的。

    “煌儿”一阵凄惨的惊呼传来。

    在另一方李崇煌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下,一把利剑穿透了他的心脏,可谓透胸而过,又快又准又狠,正是一击必杀。

    一位身材魁梧的老者扑到了李崇煌的身上,不住的叫喊。

    他哭的老泪纵横,正是李崇煌的父亲,河间元王李孝恭。

    杜荷目光在人群中扫过,公孙夜月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了,先前事变突发,场面大乱,所有的人都将注意力放在李世民的安危上,反而忽视了公孙夜月这位刺客,她必然是趁着这个机会逃脱的。

    在转瞬间,杜荷已经想通了一切的前因后果,为什么公孙夜月会对他用上忌惮、敌意的眼神,定是因为自己在斗狮时候的表现让公孙夜月发现了,知自己轻功盖世,有自己在她不可能从容而退,所以才会有忌惮之意。

    至于刺杀李世民,明显是个幌子,她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吸引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无暇追她。

    心念此处,运起轻功直往太极殿西方追去。

    这皇宫守卫深严,尤其是这太极殿附近,作为皇宫的中心地更是如此。西方是所有宴会歌舞聚集准备的后台,那里都是从各地各国来表演的演员,人来人往是唯一有防守缺陷的地方。

    李世民见过不少大世面,但从未想过在自己的家门口,在这皇宫里,在这生日宴会上会发生这等事情,愣是给惊呆了,直到听到了李孝恭绝望的悲呼声才反应过来,眼中冒出了熊熊烈火。

    他面沉入水,但身上却散发着让人心悸的气势,在左右秦琼、尉迟敬德的护卫下,走出了禁卫军的包围,咬牙切齿的道:“封锁皇城,传令下去,任何出入者都要经过严密的盘查。歹人如此猖獗,朕饶不了她。”

    这一句话一字一字几乎是从他牙齿缝里蹦出来的。

    尉迟敬德、程咬金这两位追随李世民多年的老将,感受到了语气中的无尽怒火,作为掌管禁军的将军,他们不敢有任何怠慢,匆匆的领命而去。

    第四十七章真实身份

    “易容术”这个新鲜的词语让李世民、长孙皇后一头的雾水,前者问道:“你说的可是化妆?”作为名门世家的他们对于一些江湖的伎俩并不清楚,只能从字面上分析这个字的意思。

    “差不多”杜荷笑着回答:“但比化妆要高明上百倍千倍,‘易容术’的最高境界能够完全的复制成另一个人的脸,甚至声音,来冒充他人,连最亲近的人也难以察觉。”

    “真有这种神奇的技巧?”李世民这里是闻所未闻,不敢相信,但连接上下神色微变,沉声道:“你是说这个李崇煌是假的,是他人用易容术乔装假扮的?不是本人?”

    长孙皇后一脸惊愕,一边知杜荷不可能说谎,另一边又觉得匪夷所思,不敢相信。

    李孝恭听了却停止了哭泣,露出了些许的奇怪:他与李崇煌感情非常的好,他性子温和,不易怒,李崇煌性子随意,喜欢说笑。两人在一起聊天,毫无顾忌,不像父子,更像兄弟。李孝恭的夫人不只一次笑说他们投错了胎,这辈子不应该做父子,而是兄弟。

    有五年未见,李崇煌回来以后,就有些变了。父子之间的感情有着明显的生疏。李孝恭甚至隐约觉得李崇煌有心回避自己,这心中不免有些黯然,但却不以为意,只是在心中安慰自己:五年了,孩子变得更加成熟稳重,更加的独立,这是一件好事。

    但如今听杜荷如此一说,心底原本存有的那些许疑问也涌上了心头,眼中燃起全新的希望道:“假如这个煌儿是假的,那真的煌儿在哪?”

    杜荷摇了摇头道:“我不能肯定……古人说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此话当真不假。上一次的南下之行,小婿与一干武林中人接触,见闻增长了不少,,也从中了解了一些武林中的一些古怪却又真实的事情。就比如‘易容术’,李崇煌,我并不认识,但长乐却说李崇煌变化极大,而且望她们的眼神有些色色的不明想法……”

    李世民、长孙皇后、李孝恭都是过来人,自当明白杜荷说的这“色色的不明想法”是什么。

    前两人瞄了李孝恭一眼,李孝恭脸上的怀疑的神色也更为严重,这一点他也隐隐有些察觉。

    杜荷续道:“在江南的时候小婿就会过精通易容术的武林中人,对于这种技巧也略知一二。隐隐约约发现李崇煌有易容的迹象,但小婿实不精通此道,所以也只是怀疑,并没有真凭实据,更无法断定。何况,今日是岳父寿诞,李崇煌身份又有些特殊,在这天小婿实不想节外生枝扫了岳父大人的兴致,也没有证实。想不到他竟然会在宴会上受到刺杀”他并没有将李雪雁会易容术说出去,这是他的秘密,也是他重要的杀手锏,故而捏造了一些半真半假的事情。

    杜荷经过这些年的磨练,城府已深,假话说的半真半假,便是李世民、长孙皇后这类心细如发的人物也看不穿。

    “是真是假,一试便知”李世民相信杜荷所言是真,也问李孝恭道:“你意下如何?”在古代讲究死者为大,李崇煌已死,妄动他的尸体就是对死者不敬。以李世民的身份自然可以无视这点,但如此一问却是对李孝恭最大的尊重。

    李孝恭本起了疑心,迫切想知道自己的孩子是死是活,赶忙答应下来。

    杜荷来到李崇煌的身前,取出化肤液,倒了些在手上道:“这是当初朋友送的东西,任何易容术只要抹上它,将化为无形”他说着用占满了化肤液的手在李崇煌的脸上轻轻搓*揉,正如他预料的一般,化肤液一接触到李崇煌的脸上肌肤,便如水入沙土渗漏内部消失不见,随即那一张英伟的脸庞开始起皱,不断起皱,那情形诡异可怕,就如聊斋故事里的脱皮美女脱皮的情节一样,不过一刻,李崇煌脸上以如九十岁的老太太一样,遍布了皱纹。

    如此情形让李世民、长孙皇后、李孝恭看的是瞠目结舌:尽管事先有了心理准备,但这种诡异是事情依旧让他们受惊不小。

    杜荷抓着皱起的皱纹,用力一扯,一张破损的人皮面具被他一把抓了下来

    在李世民、长孙皇后、李孝恭三人不可思议的惊呼声中,一张让人恐惧的两旁出现在众人的眼内,那是一张疤痕遍布的脸庞,坑坑洼洼的,新肉老肉不规则的凸起凹进去,丑陋到了极点,已经到了让人不忍卒的地步。

    看着那一张脸,杜荷突然想起了一人,失声道:“难道是他?”在印象中,他记得听过有这么一个人。当初在李雪雁用易容术戏弄他的时候,将如何得到《易容秘籍》的情况给他详细说明,其中就说了那个夺取她坐骑的人的相貌,当时她形容那个人的面貌就是不忍卒。

    那个人叫做施玉华,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畜生,禽兽,王八蛋。

    在平定李建成余孽后,杜荷曾经问过李逸风,是何人精通易容术,能够帮助他们的人乔装成宫廷御厨潜入皇宫,毒杀李世民。

    李逸风当即说出了施玉华这个名字,顺带还将他的一些事迹告诉了杜荷。

    施玉华的易容术师从何方不详,但自从出现江湖之后,便以一身出神入化的易容术干尽了坏事。他天性好色,而且拥有怪癖,喜欢良家妇女,喜欢乔装成他人的丈夫、兄弟、公公、父亲等人物,玩yin妻、yin嫂、yin媳、**等把戏,常常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逼的家破人亡,所作所为是天怒人怨。

    江湖中人个别具有正义感的人无不想除之而后快,然施玉华狡诈如狐,又精通易容术,便是有心也难以捕捉到他的身影。

    李逸风追寻了施玉华一年之久,终于抓住了一次机会,将他的头按到了火盆里,毁去了他的容貌,让他短时间内无法使用易容术。便是如此,施玉华还是趁机在途中逃掉一次。

    也就是李雪雁瞧见李逸风、施玉华争斗的那一次,也是在那个时候,李雪雁得到了施玉华身上的《易容秘籍》,从而习得了易容之术。

    施玉华当时脸上的伤未好,不能施展易容术,很快就让李逸风再次擒住押回了江南交给了周振威。

    周振威将之交给云卓,云卓便将施玉华供养的起来,以作毒杀李世民时候之用。

    此后便无施玉华的消息了。

    连周振威这核心人物,也不知云卓他们将施玉华藏在哪里。

    “李崇煌”的这张脸确确实实布满了被烈火灼伤的痕迹,是他的可能占据多数。

    李孝恭认真的端详了“李崇煌”的脸,确定他不是自己的儿子以后,惊喜道:“是谁,这家伙不是煌儿,真的煌儿在哪?”

    杜荷摇了摇头道:“如果我估计没错,此人应该就是恶名昭彰的施玉华了,至于令郎估计……凶多吉少”施玉华为人本就心狠手辣,他不轻易乔装,当他乔装成他人的时候,只有两个原因:第一、发现了猎物,第二、被人追杀。前者他会将自己乔装的人打昏绑起来,藏起来,坐看他们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家破人亡;后者他会将乔装的人杀了,然后毁尸灭迹,安安心心的以全新的身份来躲避仇敌。

    假若眼前这句尸体当真是施玉华,那么他的目的显然是后者,否则他又岂会安安心心的伪装另一个人几个月之久。

    杜荷将施玉华的为人告诉了李世民他们。

    施玉华的所作所为即便是在开明的二十一世纪都是令人发指,更加别说是在礼教严苛的古代。

    听了他的畜生行径,李世民、李孝恭眼中冒出了火焰,连贤淑端庄的长孙皇后也忍不住骂了一句:“这个禽兽,实在可恨”作为一个女人,她深知让施玉华以非人的方式yin辱会有什么感受,一时间忍不住说了粗口。

    李孝恭默然了半响,咬牙切齿道:“在来长安的路上,煌儿曾经失踪过,说是让歹人擒了去,说是在河间不经意的得罪了某些人。但后来煌儿自己逃了回来。至那以后,煌儿外出都会带上一批好手保护。估计就是那时,让这畜生给掉包了。”

    他此话出口,几乎已经是宣布了李崇煌以死的消息了。

    “陛下”李孝恭狠声道:“恳请陛下将这畜生的尸体交给微臣处理。”

    施玉华恶事做绝,就算是鞭尸喂狗也不为过,李世民也任由李孝恭处置。

    “长孙夜月这一剑,可谓大快人心但此风不可长,尽管她杀施玉华是为除恶,但依然犯了大过。贤婿,在此事上你费些心,朕非要将她擒拿不可”他对于长孙夜月的恶感已经因为施玉华的可恨而大减,但始终不打算就此罢休。

    长孙皇后听李世民将任务交给了杜荷,无言的叹了口气:李世民在先前已经将任务交给了李承乾,如今又转交杜荷,很显然是对李承乾的不信任,并不认为李承乾有这个本事擒住公孙夜月。

    之所以不说话,也是因为他清楚,比起杜荷,李承乾确实逊色许多。

    PS:51朋友结婚,52公司组织出游,都是必赴的约,就当放假,轻松一下

    第四十八章枉做小人

    杜荷走在太极殿的长廊中,脑中浮现出了李世民先前说的话,“捉拿公孙夜月,朕先前已经交给太子处理,你不需要跟他配合,留意一下就是了。”

    李世民的心情杜荷明白,作为一个帝王兼父亲,对于李承乾实在难以处置。

    一方面他不相信李承乾有本事找出公孙夜月,另一方面却又不能表现出这种情绪,以免伤了李承乾的心,故而采用了中和的手法,让李承乾明查,自己独自暗访。

    已经到了这番地步,要想擒拿公孙夜月靠的不仅仅是人数了,智谋判断才是真正的决胜关键。

    李承乾虽非蠢蛋,但论智谋分析,与杜荷相差不只一个档次。

    杜荷为了寻找公孙夜月的踪迹都废了很大的功夫,李承乾想要靠人数找到他,结果不言而喻。

    两人之间的胜负早已分晓,只是如今的杜荷却无心将最后的谜底揭露出来。

    他有七成的把握确定那个乔装成李崇煌的人就是那个穷凶极恶的施玉华,对于公孙夜月这为民除害的人物,实在不愿出手取她性命。

    信步来到怡园,杜荷来到湖中心的四角亭,倚在栏杆上看了湖面一眼,微微一笑,翻身上了四角亭顶端,侧身躺在瓦砾上晒太阳,他在等李承乾的出现。

    李承乾自从得到李世民的任命后,眼中就不时的闪烁着怒焰。公孙夜月的刺杀,并不仅仅只是死了一个李崇煌如此的简单,这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颜面。唐朝是一个向心力极强的朝代。

    满朝文武,天下百姓皆不以生在大唐为荣。

    李承乾此次丢了大唐的脸,那些赴宴的异族不会表示什么,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朝中的大臣对于李承乾却已经有了微词。作为一个皇子,最起码的防范意识都没有,让他在群臣心底的地位一落千丈。

    这对于公孙夜月的未来极其不利,在长孙皇后的帮助下,他取得了一次将功折罪的机会,自当是擦拳磨掌,准备大干一场。他要挽回声誉,挽回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同时也让满朝的文武大臣知道,他李承乾还是有能力有本事的。

    为此他动用了大半皇城的兵力,将太极殿的所有通道统统封死,让兵卒一草一木的搜索,势必要将公孙夜月抓获。

    然而事情并未如他所愿,整整一个时辰,太极殿几乎让他翻了一个底朝天。

    “太子殿下,西面没有”

    “太子殿下,东面没有”

    “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

    大唐皇宫守卫深严,每条要道都有兵卒把守,按道理是没有人能够逃出太极殿这范围的,但便如凭空消失了一般,刺杀事件发生后,没有一个人发现公孙夜月的踪迹。

    “怎么可能,难道公孙夜月能展翅飞了不成”李承乾听着一个个的回报,自信满满的笑容僵硬在脸上。

    原先在他看来这次任务根本算不上一个任务,在皇宫抓一个叛贼,一个刺客实在太容易了。这就如瓮中捉鳖,皇宫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监狱,他们要做的就是在这个监狱里找到一个犯人。

    可若连这点都做不到,他李承乾的头上势必会被冠以“无能”二字。一个无能的太子,即便拥有太子之名,又有几人愿意将筹码押在他的身上?

    “废物,废物,都是一群废物”

    这次刺杀,事情已经闹开,整个大唐官员都在关注此事,李承乾这下当真慌了,不寒而栗,一张脸已经吓得没有了血色。

    “太子殿下,不如去请教魏征,魏先生?”一名侍从战战兢兢的提了一个建议。

    李承乾眼中一亮,惊喜道:“对,魏先生,孤王还有魏先生”

    魏征是长孙皇后安排给李承乾的老师,当时因偷牛、称心一事,李世民动了废立之心,李承乾的太子宝座岌岌可危,是长孙皇后及时出面稳住了情况。

    李承乾最擅做戏,就如中唐时期的李林甫一样,笑里藏刀。为了太子宝座,也展开了一切手段做了好学生。而魏征为人死板,对于一些长幼继承法给予肯定的态度,就如当初支持李建成一样,全心全意的辅佐李承乾,教导他如何做好一个储君。虽不是李承乾的心腹,但却算得上半个谋士。只要不是伤天害理,违法犯忌的事情,魏征都会做好导师的职责。

    “魏先生乃是我大唐王朝的擎天之柱,才智并不亚于房杜,一定会有办法的”他便如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的,急急匆匆的前往门下省找魏征去了。

    门下省的长官称之为侍中,也即是魏征。在唐朝侍中也是宰相之一,可随时随地的与李世民商议军国大事,地位异常的显赫。

    魏征刚刚将异族使者送回驿馆,这回到门下省之际,便见李承乾在门下省外等候。

    “承乾见过魏相”

    在唐朝最受李世民器重的大臣便是魏征,这点房玄龄、杜如晦也是不如。

    房、杜二人之才,在于谋断,主外,而魏征长于政务,在治国上则要胜过房、杜二人少许。故而也有言贞观前房杜,贞观后魏征之说。

    是以在魏征面前,李承乾也是必恭必敬,一副好孩子的模样,见他到来,忙上前问好。

    “太子此来是为了公孙夜月一事吧?”魏征年近六十,半白的眉毛下有着一双看透事实的眼睛,一语就道破了李承乾的来意。

    李承乾精神振奋,魏征既然有此猜测,则表示对于此事有一定的注意,应该也有相应的对策,忙道:“太极殿附近孤王已经让人反复搜查了三遍,那公孙夜月却始终不见人影,就好像消失了一样,恳请魏相指点。”

    魏征笑着停住了脚步,答道:“太子这是找错人了,公孙夜月不可能凭空消失的。找不到她,只有一个解释。她事先做了周密的计划,躲了起来,躲到了一个让人难以找到的地方。想要找到她,你最应该去找的人是杜荷,而不是我”

    “杜荷?”李承乾一听到这个名字,心底就是一阵烦躁,他已经听长孙无忌的话,尽可能的避开杜荷,可杜荷确如附骨之疽,时时出现,让他寝食难安。

    魏征也知李承乾与杜荷的恩怨,严肃了语气道:“身为储君,气度绝不可缺尤其是杜荷这类旷世之才,更不能因为私人恩怨而与之成仇,处处争对。”

    李承乾更是不满道:“魏相,您如此大度,实在令人敬佩,可他却处处与你做对,这样值得吗?”

    魏征厉声道:“太子错了,这根本就不是为敌,清明的政治场上没有敌人。杜荷与我作对,这是事实。但这只是这政见不一,同朝为官,想法差异,本就是不可避免。古语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人永远的正确,在国事上正确的抉择少不了经过群臣的争论而诞生。太子殿下,你这种想法若不改变,若以后为君,大唐必败于你手。”他性格耿直,有话直说,他敢明的在李世民不对的时候指责他为昏君,对于李承乾,更是没有顾忌,直接表示不改这性格,将没有资格成为大唐的君王。

    李承乾脸色大变,却也不敢发作,只是低头不语,眼中已是烈焰横飞。

    魏征续道:“杜荷的才智绝伦,心思如发,放眼我大唐,没有几人可以与之匹敌,他是第一个去追公孙夜月的人,发现了什么谁也不清楚。公孙夜月能够藏到至今,一定拥有奇招,魏某认为能够在最短时间里发现这奇招的人,唯有杜荷。太子殿下自己斟酌吧……”言罢,作揖走进了门下省。

    李承乾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问道:“杜荷在哪?”

    “在怡园”杜荷在怡园休息,李承乾麾下这些几乎将皇宫都翻了一遍的手下很快就给出了答案。

    “走”李承乾不甘的低吼了声,向杜荷低头,实非他之愿,但事到如今,他已经丢不起这张脸了,只能厚着脸皮求教。

    来到怡园,见杜荷怡然自得的在湖中凉亭上睡觉,心底就衍生无名之火,强拉着张脸,笑道:“妹婿好事悠闲,为兄这里都急的手足无措了,要向妹婿求助呢。”

    杜荷早料到李承乾必会因为公孙夜月一事来求助自己,对于李承乾这番讨好,不以为意,从凉亭上一跃而下,道:“太子殿下说笑了,正烦着呢,哪悠闲的起来。我觉得公孙夜月就藏在这怡园里,可是我将怡园翻来覆去,找了不下十遍,却始终没有发现她的踪迹。怪哉,怪哉”

    李承乾心中一动,忙问:“为何妹婿有这种感觉?”

    杜荷也不隐瞒,一五一十的将自己的推断,完完全全一字不差的告诉了李承乾。

    李承乾听得也有几分道理,但见杜荷应答的如此爽快,心中却起了疑惑,心道:“杜荷与我已成死敌,他会那么好心将一切的事情告诉给我听?他不去捉拿公孙夜月,却在这里悠闲的待着,可见也没有任何线索,定是不想让我抓到公孙夜月,所以编个故事来诓骗我……哼,真当我李承乾傻的了。”当即一笑,道:“那妹婿就在这里慢慢的想,我去别处找。”

    杜荷见李承乾走的飞快,低笑道:“这年头,说真话,反而没人信了。”

    见李承乾走远,他笑着拿出准备多时的泥团,对着湖中心荷花丛中一根微微竖出水面的空心芦苇管丢了过去,正好将芦苇管的洞口堵了住。

    PS:5.1假后,出差去了趟深圳找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