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小盗帅
孙思邈号称“药王”,对于草药的认识理解,天下间无人出其左右。
杜荷也信,只要孙思邈这毒药一入口,真的可以在第一时间里分辨出毒药是由哪些成份制成的。但是冯东羽发明的疫毒融合了中原的药理,南诏的毒术,两者相辅相成,厉害无比。
他倒在水井中,受到了水的稀释,还能如此厉害,让人束手无策,就这样服用下去,那威力可想而知。
这能不能根据药材的成份发明出解药配方不说。即便能够找到对症之策,也未必来得及救治啊
是以,对于孙思邈的做法,杜荷并不同意。
但孙思邈的这一番话却让杜荷动容,济世救人是他的理想,能够为了理想而亡,他觉得无怨无悔。
冯东羽见孙思邈犹豫都未曾犹豫,眼中也露出些许复杂的情绪,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父亲,作为江南第一名医,曾几何时也是如此教他的,作为一个大夫,医术并不是最重要的,医德才是一个医者的心。
这个人跟父亲真的好像
杜荷找不到理由拒绝孙思邈,但觉得事情并没有到那一步,忽的想起冯东羽先前的话,道:“这毒药还是先不要试的好,那王八蛋性子阴毒,跟畜生无疑,不会那么好心告诉我们这治疗这个疫毒的办法。先前他却说了,这其中定有猫腻。可能是他有意误导,更可能是他见你只凭感触就分辨出何种药物,知你医术超群,怕你误他大事,这才诱导你服药辨认,不可中计。”
孙思邈也是沉默,能够为救这一城百姓,他死无二话,但人未救成,自己却因受到误导,先一步中毒身亡,那便不是他的意愿了,略作犹豫道:“但这已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再这么拖延下去,情况更加堪忧。再危险,也要一试。”
杜荷沉声道:“既然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那边等到实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在用吧到时候,我绝不制止。但现在孙大夫,你必须活着。城中有一百多名大夫不假,但我相信只有你有这个能力化解这场疫病……这药我先收着,等到那个时候,我再给你”趁孙思邈不注意,他先一步将毒药瓶夺了过来。
孙思邈见杜荷语气中没有回旋的余地,毒药又在他手上,也不再强求,道:“那好吧,我去翻翻师傅昔年游历南诏时留下的手札,看看能否发现什么。”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孙思邈这随口一说,却让杜荷心中一动,“手札,你是说你师傅留下的手札?”
“怎么了?”孙思邈一头雾水,点头道:“我们游历之人,都会准备一些小册子,将遇到的疑难杂症或者是稀有草药记载下来,日后可以整理成书,为后世留下自己的心得,以便死后依旧能够造福万民。再说,人脑有限,一些经验心得不记载下来,一不小心忘记了,岂不白忙活一场?尤其是我们这些大夫,任何一个举动都关系生命,用药几何,下药多重,都会记在册子上,不时的翻翻,以免出现误差。”
一道灵光在脑中闪现,杜荷惊喜道:“既然你们都有,那这王八蛋应该也有,他自创这种疫毒,用活人来做实验,没有详细的记载记录是不可能的。只要我们能够找到那份资料,这疫毒的一切岂不了然于胸?”
孙思邈眼睛也是一亮。
冯东羽却是“哈哈”笑道:“别白日做梦了,那资料我早已烧毁。我又岂会愚蠢到自食恶果?”
“不可能”杜荷断然反驳,“一个人不会轻易毁去自己的努力成果,你事先不知会被我抓到,不可能无端的将自己的心血毁去”他语气万分肯定。双眼直视冯东羽,从他眼中看出了一丝怯意,那种被人赤luo裸,看穿心思的胆怯。
这是人性,谁也不会例外
杜荷将冯东羽的包裹都拿了出来,前后翻了两遍,里面是换洗的衣服,还有一些药瓶子,装着的各种药物,毒药解药都有,但没有见到任何的手扎或者是相关的东西。
“难道我的想法有误?”杜荷略作沉吟,上前去搜冯东羽的身,将他的衣服扒了,却也只是在他的腰间的钱袋里找到了一些银饼也没有想要的东西。
冯东羽咧嘴嘲讽:“说没有了,你还不信算了吧,不想受到牵连,还是乖乖退去。”
“闭嘴”杜荷恼怒的在冯东羽的胸口上踢了一脚,将他踢翻了两圈,人却怔住了,顿了顿,想起了在栖灵寺的时候,一个少年从他的怀里摸走了一个蓝布包,那蓝布包的大小与寻常书籍相差无几。
冯东羽有包裹,有钱袋,他将自己研制的毒药存放在包裹里,将银钱随意挂在腰间,却见一个包裹贴身藏在胸口,足可表示那包裹比他的毒药,比银钱更加重要。不是他的研究心得,还能是什么?
心念至此,杜荷大喜的一把抓这冯东羽的胸口,将他提了起来道:“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是将你的手扎贴身藏在胸口了吧无巧不巧,在栖灵寺里你遇上了一个少年,他将你胸口的东西给摸去了”
冯东羽眼中有着一丝慌乱,强硬道:“没,没有的事”
杜荷见他露出如此神色,更是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让人将冯东羽关押起来,马不停蹄,再度赶往扬州。
那个从冯东羽怀中摸走蓝布包的少年杜荷见过,正是那日在无锡酒楼等候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时的那个戏耍壮汉的小盗帅,只是不知为何会出现在扬州。
来到扬州,杜荷找到了扬州刺史,请他帮一个忙。
不过一个时辰,一则从扬州官府传出的消息轰动了扬州上下:前不久闹得满城风雨的盗帅落网了,正午时分,将在府衙公开审理这个罪大恶极的盗贼。
杜荷不知那少年的来历,扬州作为东南第一城镇,想要在城中找一个不认识的人无疑是大海捞针。与其盲目寻找,不如引他上钩。既然那少年自称是“小盗帅”,很可能就是自己这个真盗帅的崇拜者,一但得知偶像被抓,十有**会赶来一看究竟的。
扬州城外二十里处有一座小村庄,村庄并没有什么特色,显得很贫瘠。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沿着泥泞的街道,来到村子最深处的一座只有两栋的茅草房外,笑着道:“周大娘,米我买来了,还捎带了两斤肉,我们开开荤”
一个白发苍苍的七旬老人家听到声音拄着拐杖走了出来,慈祥的笑道:“秦娃子快快来,大娘给你做了双鞋,看看合不合脚。”
说话的两人是住在这村里的一老一少,家中皆无亲人。
周大娘今年已经七十六了,家人早在二十多年前的战乱中死去,她也因在躲避贼人时摔断了一条腿,过着孤苦无依的生活。
少年的叫做秦煜,今年十六岁,满脸笑容,有着乐观向上的精神,他的处境跟周大娘差不多,也是孤苦无依,自从懂事起就不记得自己的家人了,只知道自己是一个小乞丐,靠着乞讨活下来的。
唯一的变故就是在十岁的时候,遇上了一个老乞丐,老乞丐也不知是真有本事,还是让人追打多了,会一身古怪的步法,可以让人身手敏捷,躲过他人的攻击,加上平时没少让人追打练就了一身不俗的脚下功夫,还学会了三只手的本事。
也许是自幼苦惯了,深知贫苦人家的日子,所以只偷那些衣着鲜艳的富人的钱物,而且偷来的钱物,只留下自己简单的食用,剩余的都分给了贫苦穷人,自己一点不留,名副其实的劫富济贫。
多年来如一日,自我逍遥,日子并不好过,但因天生乐观,乐在其中。
半年前,流浪来到了扬州,在小村庄遇到了周大娘。
当时周大娘因路滑摔倒在地,险些丧命,秦煜将她救起,用自己吃饭的钱找来了大夫给她治病,细心照顾。好了以后,他在周大娘身上感受到了一丝的亲情,也留了下来,承担起照顾老人家的责任。
但这劫富济贫惯了,一但遇到不平的事情,还是会插手管上一管。
几个月前,他听到了盗帅的事迹,好是佩服敬仰,幻想着能够有一天跟那盗帅一样,光明正大的劫富济贫,于是也给自己取了一个外号叫小盗帅,想着有一天能够遇到真的盗帅,拜他为师,学几手绝活。
秦煜嬉笑着将周大娘扶进了屋道:“大娘的手艺没得说,一定合适”
他让周大娘坐下,桌子上已经备好了热腾腾的饭菜,在桌子的一角,还有两本书,这是他前些日子的成果。那天本打算劫个富,见一个青年出手阔绰,典型的富二代架势,还以为是肥羊。
结果回家一看,只是两本书,他不识字也不知写的是什么,随手就放在了一旁,不去理会了。
陪着周大娘吃了饭,秦煜来到了扬州城,手上的钱都分出去了,需要找些肥羊宰宰,这一进城,立刻听到了关于盗帅的消息
第十二章手札到手
听到偶像被擒,秦煜第一个想法就是不可能,但消息传得有理有据,甚至表示公开审讯,这也不可能是空穴来风。略作沉吟,当即决定前去一看究竟,直往府衙赶去。
也许是因为盗帅这个名头响亮,秦煜来到府衙的时候,附近聚集了一群人,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讨论着什么,话题几乎都是关于那个盗帅的。离约定的审讯时间还有一会,但府衙门口的好位置却早已被占据了。
正打算凭借娇小的身形挤进人群,抢占个好位置,却察觉出有人拍着自己的肩膀,回头一瞧,但见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英武青年,正笑嘻嘻的看着自己,一副很是开心的模样。
秦煜眨了眨眼睛,确定自己不认识眼前的这号人物,惊疑道:“你是……”心底长了一个心眼,多年的流浪生涯,让他对于危险有一定的预知能力,觉得眼前这陌生人不好惹。
那英武青年正是杜荷,自从他让扬州刺史放出消息后,就一直府衙门口注视着过往的行人。由于那小盗帅关系到苏州十五万患者的安危,不敢有任何的大意,过往人群一一用目光盘查,在秦煜出现的那一刻就已经发现他了,给了一个笑脸道:“你不认识我,但我却认识你……小盗帅”
秦煜神色微变,心叫:“不好。”虽是劫富济贫,但毕竟是偷盗,违法犯忌,这里是府衙,这个英武青年难不成是官府中人,要擒拿自己领赏嘛?心念一动,起了脚底抹油的心思,错愕道:“什么小盗帅?这位大叔认错认了吧”说着伸手向杜荷的眼睛挥了过去。
大叔?
杜荷听了这个与自己完全不搭边的称呼,不免苦笑,在这当头突然受到袭击,还以为他手中藏有什么东西,本能的退后一仰,以作闪避。
就在他退后的瞬间,秦煜宛如灵活的泥鳅“唰”的一下,往旁边窜了过去。
杜荷咧嘴一笑,这小子真够机灵的,抓着人直觉反应的本能,企图逃跑。
想法倒是不错,只是真将自己当作是那个被他戏耍的中年汉子了。
跟杜荷比速度,那就是厕所里点灯……找死。
杜荷也不急着追上,有些话在这大街上不好说,慢悠悠的在后面跟着,既不让拉开距离,也不近前一尺,两人保持着相同的速度往人口密集的地方跑去。
秦煜就如泥鳅,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却丝毫不减自身速度,杜荷更身形潇洒,犹如庭除闲步,悠哉悠哉的前行。
杜荷本以为秦煜年少,体力不济,跑上会儿就会承受不住,被迫停下。谁知这跑了四条街大约两千多米,那少年的脚步却越快来越快,而且丝毫不见疲态,眼中也露出了些许好奇,想看看这小子究竟有多少能耐,也微微的提升了些速度。
秦煜叫苦不迭,以往被人追赶,只消片刻,自己就能将他甩的远远的,但如今却像遇到了克星一般,任凭自己马力全开,也无法将身后的人甩开,他就像是附骨之蛆,死死的缠着自己,寸步不离,自己加速,他也加速,自己减速,他也减速,摆明了是在戏弄自己,倔强的脾气上来,也起了争胜之心,见身后人影逼近,咬着牙闪身进入无人小巷,再度提速。他迈开大步,越跑越快,顷刻间便赶在杜荷前百米处,
杜荷见他还能加速,心中更是讶异,想看看这小子的潜力究竟有多大,再度逼近。
两人好像是比赛跑步,你追我赶。
虽然秦煜自小就是乞丐,练就了一身极其恐怖的体能,但又怎比得上身怀盖世轻功的杜荷。他又度跑了两千多米,以支撑不住,膝盖一软,整个人向前扑了出去。
杜荷见事不妙,将速度提升极致,先一步出现在他的身前,将他拉了住。
秦煜一屁股坐在地上,气喘如牛,但见杜荷脸色如常,气也不多喘一下,心下暗暗佩服,道:“我算是服了,认识我的人都叫我‘跑不死’,在我看来,这个称呼,非你不可。扬州府衙什么时候多了你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
杜荷听他将自己当成官差了,笑道:“我不是衙役。”
秦煜瞪圆了眼睛,呼叫道:“你不是衙役追我做什么?”
杜荷双手一探,耸了耸肩膀道:“你跑,我就追咯好了,不说笑了,其实我找你是有事相求,前几日在栖灵寺,你是不是从一个青年人的怀里拿了一个蓝布包裹,里面装的是什么,可是书本?”
秦煜警惕道:“你怎么知道?”
杜荷大喜过望,只要是书本,那必然会有冯东羽发明疫毒的过程心得,忙道:“书在哪儿,我有急用”
“不成”秦煜摇了摇头道:“盗亦有道,那东西不是你的,我不能给你,要给我只还给物主。”
杜荷从怀里摸出一块金子道:“东西给我,这金子就是你的”
秦煜不屑一顾。
杜荷见他小小年纪,竟然能够不为钱财所动,好感大生,但却佯怒道:“你要是不将书给我,我立刻将你送到官府里去。”
秦煜有些惧意,但依旧咬着牙道:“那也不行,这是我的原则。就算坐牢,也不会将东西给你。”
杜荷“呵呵”一笑,一时间还真拿这小家伙没辙。顿了顿,见眼前这小子虽然有些痞像,但眉宇间有着一股正气,应该是一个分的起轻重的人,将实情告诉他,应不至于胡乱流传,造成动乱。于是,将苏州的疫情如实的一说,并且表露身份。还说了利用盗帅诱他出现的事情。
秦煜呆了呆,大叫着爬了起来道:“你这混蛋,怎不早说想不到那两本书,那么重要,快,大人,你随我去,我这就拿给你”随之也嘀咕道:“就知道盗帅不会让人抓住的”得到这个消息,他心底大安,念及苏州城里的十五万百姓,用力打了打有些酸麻的腿,当先往城外走去。
杜荷让他不要着急,急也没用。这江南地处偏远,驿站并不密集。这些时日,杜荷坐镇苏州,一面稳住南方的局势,四处传达命令,一面又四处奔波,稳定局势,还征集马牛来运送十五万人用的药材,几乎将所有的驿馆所有空余的牲口都用出去了。
驿馆空空无物,而杜荷骑乘的千里马让他连续在苏州、扬州之间,跑了两个来回,已经疲乏不堪,需要好好休息。
这磨刀不误砍柴工,给马充足的休息,让它们恢复体力也是一个道理。
不是他不知事情紧急,而是有些事情不是急就急的来的,保持镇定反而是最快解决事情的方式。
现在他的马正在睡觉,今晚才能动身,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取冯东羽的留下书籍。
跟着秦煜来到城外的小村,秦煜将蓝布包里的两本书拿出来。
杜荷接过一看,一本是《苗疆万毒篇》,翻了翻,都是一些讲毒草、毒虫之类的玩意,看封页年代已久,心道:“这应该就是那本让冯东羽沉迷其中的书了”另一本没有名字,但内容却是杂七杂八的有些乱,正如他所想这就是冯东羽记载的手扎,手札上大多都是他的一些医病用毒心得,翻至最后,果真记载这关于疫毒的研制经过,用什么药,份量几何都记载的清楚。
“这就是我要找的东西,多谢了”杜荷激动的手有些颤抖,这资料关系到十五万人的性命,实在太重要了。
秦煜道:“只要能够为那些灾民出一份力,我也心满意足了。”
这时屋里的周大娘拄着拐棍走了出来,招呼道:“秦娃子,可是你的朋友,一起进屋坐下吧”
杜荷瞄了一眼周大娘,问道:“是你奶奶?”
秦煜摇了摇头,将两人的关系简略一说道:“虽然我们并无血缘关系,但她待我极好。我早已决定,把她当作奶奶奉养了。”
杜荷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随即对周大娘高声道:“大娘不了,我有急事,马上就走”他对秦煜眨了眨眼,若有所指的笑道:“假如我没有猜错。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我先走了”
他笑着,将两本书贴身放好,转身离开,出村的时候回望了一眼,心道:“小家伙,可别让我失望啊”
这一直以来。他都有一个想法
如今他的目标是以自己的能力让大唐名垂千古,让中华四方来贺,百夷来朝,成为远胜蒙古帝国、亚历山大帝国的强大国度。盗帅的身份,只能在适当的时候使用,不能如后世一样,四处奔波。
如此一来,他的身份很容易的会让有心人察觉。因为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巧合,凡是他在的地方就会出现盗帅的踪迹。
他需要一个替身,一个部下,一面提他掩饰身份,另一面能够为他干一些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
他几个心腹都是能人,但没有一个有练习轻功的天赋,至今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
秦煜的出现,让他眼睛一亮:那小子不但耐力惊人,下盘功夫极其稳健,有着练轻功的好功底,正是他找了许久的人物。
此子若能够通过考验,将会成为他得利的助臂
第十五章十里官道送杜荷
当天李世民就找来了杜如晦,与之详细地商议了一番。
翌日一早,在朝会上李世民无精打采的,一脸的慎重与不安,忧心忡忡的将刚刚得到的苏州情况告诉了群臣。不过他说的可不是好消息,而是几个月前就传给他的情况。
苏州瘟疫盛行,严重之极,已经有十五万人受到了感染,希望群臣能给个对策。
这消息一传开,整个朝堂就火了,就像是引爆了炸弹一样,尤其是那些认为自己对的,且又迷信十足的大臣更是志得意满,觉得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纷纷再次要求李世民向上苍请罪,表示天威不可触,战事不可起。
李世民心底乐开了花,这时他们闹的越起劲,等杜荷彻底解决苏州疫病后,就是他们自扇耳光的时候了。他佯装盛怒:“什么天罚,朕不信这些,也不想听这些,朕要的是主意、办法,不是你们这一套。”
谏官大臣们才不管这些,古代迂腐迷信的大有人在,只是一个劲的说:“天威人力无法对抗,最好的办法就是上苍停熄雷霆之火。”
面对吵成一团的群臣
房玄龄、杜如晦两位正相在闭眼假寐。
侍中魏征也撇着头,在数左侧壁画上龙的数量。
还有一些聪明人如褚遂良、岑文本等人都察觉出事情有些异常,理智的在一旁隔岸观火。
只有一些无法揣摩上意,无法进入真正核心层的谏官在滔滔不绝,而且大多都是世家出身的谏官,串通一气的你一句,我一句的。
其实在他们争吵的时候,苏州的疫病已经差不多解决了。
他们有足有的药材,足够的大夫,足够的人手,在杜荷的统领下也算是众志成城,染上疫病的百姓一个个的都逐渐康复好转。
类似于李逸风、曹宜、韩峰含、周灵灵这些染病较轻的,已经康复。十五万人,已经确定十万余人康复。
杜荷趁机鼓动群众,将所有水井都填埋了,重新挖掘水井,以保证全城用水无忧。
江南水资源丰富,挖井取水,是极其容易的时候,在全体动员之下,不过十天,苏州城里就多出了五百口水井,以能解决,全城百姓的用水问题。
在这十天里,又有万名百姓在精心的治疗中康复。
这场人为的巨大灾祸,耗时了四个多月,终于在杜荷孙思邈以及一干大夫、百姓的支持下,完全扑灭,根据最后的统计,染病的患者高达十五万一千三百多人,但因疫病去世者,却不超过四百人
这是史上最大的一次疫病,同时却也是损失最小的瘟疫。
杜荷他们在处理好最后一个病人后,又不放心,又检查了十日,确定无恙后,关闭了四个多月的苏州城门正式开启。
虽然杜荷已经使出了一切手段来安抚百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江南百姓心中的不安也越来越盛。
都说是小疫病,可却整整四个月没有了音讯,这如何能够服众?
就在这濒临极限,无法安抚的时候。
苏州正式开放,所有赶集的百姓都返回了家园。
此事疫病的严重也如实的传入百姓的耳中,所有得到消息的百姓听闻都是脊背发凉。他们没有被欺骗的感觉,有的只是对于杜荷的敬重,对于在这危难之刻,护着苏州不让疫病蔓延的大唐军人的敬重。
在人人盛传下,杜荷在江南已如万家生佛一般,受到了万千人的敬重,甚至早晚焚香礼拜。
在苏州城开的当天夜里,杜荷在府衙外的广场上宴请了第一批没有受到感染的人,他们大多都是大户人家的家主夫人公子小姐与府内的家丁婢女,还有所有的大夫。
这次宴会并没有尊卑,这是一场庆功之宴。
杜荷把盏对着院子里的一千多人高声道:“都说这次胜利我杜荷功不可没其实不然。我觉得这话有着严重的错误。这疫病规模之大,恒古未有。能够克服,并非是一两个人的功劳,一两人之力,在这种灾难面前根本是无足轻重。能够取得如此大的胜利是我们大家的功劳,你们存在的意义举足轻重虽然我用的手段不是那么的光彩,但在这里我要向你们说一句谢谢谢谢你们的努力,没有你们的努力,绝对不会有今日的胜利”
广场上沉默了片刻。
人群中一人高声道:“大人这话严重了,若不是大人我顾之明恐怕永远都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败家子,是大人让我明白了会书,会作诗,不等于有本事,有能耐的道理。最原先开始的时候,我也确实不能理解大人的用心,我出身较好,从未有过照顾人的经验,没少在心底抱怨。但如今见一条条生命能够脱离疫病,能够康复。那种感觉很微妙,这是我以前从未感受过的,我渐渐能够体会帮助他人的心情了。”
顾之明当初因为徐慧对于乔装成杜翔的杜荷成见很大,对于杜荷也没有好感。
由于什么也不会,他分配到的任务是砍柴,砍柴不需要任何的技术,但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二世祖砍柴,这个中的痛苦可想而知。
他们人手本就不足,所以也没有任何情面可讲,干不完活就没有饭吃,强逼着他们干。
不过几日,顾之明的双手就磨出了血泡,为了能够吃上一口粗食,他咬着牙坚持了下来。经过此次磨练,他竟意外的受到了感悟,感受到了生活的不容易,思绪想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脱变。
其实不仅仅是他,苏州城里绝大部分的富家子弟也都是被长辈被含在口中宠大的,他们的生活没有任何的挫折,也没有受到任何的磨练,这几个月的自主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一次艰苦而难得的机会,不少人都有了全新的感受。
所以,顾之明这口一开,附和声络绎不绝的响起。
杜荷万万想不到竟然会有这样的效果,也意外的一笑。他却不知因为这次历练,顾之明与城中一些体会了民间辛苦的二世祖,从此静下心来,用心研习,最后都成了大唐的有用之才,有的成为太守能够造福一方,有的甚至成为京官,列于朝堂之上,一切皆拜杜荷所赐。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杜荷是年前南下,现今已是来年的十月出头了,因为李建成的余孽与疫病,杜荷已经在江南待了近一年的时间,游子归心早已似箭。
当天夜里,他就准备行装决定北上了。
周振威、李逸风一行人虽然在清除疫病上立有大功,但他们的身份始终是叛逆。
杜荷还是依法将他们软禁了起来,打算押往长安。固然有心为他们求情,但也必须公事公办,押到长安再说。
翌日一早,杜荷在院子里练剑,忽听府衙外乱糟糟的喧哗声成片,心疑道:“又发生什么事情了?”他收回了剑,正欲去看个究竟。
苏州刺史王光鸿迎面而来苦笑道:“大人,也不知谁将你的行踪泄露了,现在府衙外聚集了将近一万的百姓,他们都希望能够为你送行。”
杜荷听了一呆,忙走出府衙,只见府衙外密密麻麻的百姓多如蚁聚,哪里是一万多人,至少也有三万人以上,他们将通往府衙的八条大街堵得严严实实,而且人数还在不断的激增,城里的百姓不断的赶来。
百姓见到杜荷,一个个的高声呼喝,发出了感谢的呼喊。
有的甚至跪拜了下来。
活命之恩,如同再造
假若不是杜荷在,面对如此疫病,相信没有多少人有这个魄力担当下来,他们的下场唯死而已。
如今杜荷如佛教里的观世音菩萨一样,救他们与水火之中,给了他们生机,让他们有存活下去的意志,在为难之刻,即便是观世音菩萨也给不了他们这些。百姓是最淳朴的,他们的感情也是最真实的。
对于恩重如山的杜荷,他们露出了自己最真切的感情。
杜荷看着眼前越聚越多的百姓,突然觉得自己这几个月的艰辛并没有白费。
苏定芳也听的消息来到杜荷身旁,见此一幕感慨道:“为将者一生所求,保家为国,可不正是为了此情此景、为了这些人脸上的笑容?”
杜荷也感慨道:“苏老哥说的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我们从军,所为所求,正是为了百姓的脸上能够露出享尽太平的笑容。为了他们脸上的笑容,所以,我们需要战只有我们不断的战斗,才能换来他们平静的生活”
苏定芳郑重的点了点头道:“为了我们这份笑容,老哥我将会无怨无悔的战斗,直到马革裹尸……”
面对这群热情的百姓,无论杜荷如何劝说,都无法让他们止步,最后只能任由他们自便了。
就在他整备的几柱香时间里,苏州城聚集来送的百姓已经超过了十万,几乎是全城动员。
小小的城中聚集不下,他们便摆列成队守在北上的官道上。
十数万的百姓夹道相送,队伍从苏州一直摆列到了无锡。一条官道,整整二十多里,布满了欢送的百姓。
PS:晚上还有一章,估计会晚些,等不住的可以明天看
第十六章收为助臂
一路上杜荷都在怀念苏州百姓带给他的感动,他只觉得自己做了应该做的事情,并没有得到任何回报的想法,但一个个的百姓却如此的劳师动众,实在让他意外之余,备受感动,心底也是乐滋滋的。
这种情绪一直持续到渡长江,抵达扬州。
杜荷在扬州城外向苏定芳提议安营休息。
离黄昏还有小小的距离,并未到安营的时间。不过在扬州城外安营,正好可以入城喝上两杯,苏定芳也不急着赶回去,乐的同意,并且还邀请了杜荷共饮。
杜荷笑道:“苏老哥请客,小弟怎敢不去。不过在苏州我还有写私事老哥先行一步,我随后即来。”
他在扬州停留的原因正是为了秦煜,前不久皇甫皓华就展开了对于他的测试。
测试内容分为两部分,也是人最难承受的两份诱惑……财色
历史上有多少人为了钱财而失去本性,又有多少人承受不住心底的**,成为**俘虏。
这两项是最考验一个人的自制力的。
皇甫皓华安排的人先以钱财试探,后然又请来姿色不俗的青楼女子yin*,最后的结果都无反应。
种种迹象无不表示此子心性非凡,有着超人般的自制力。
凭借他表现出来的自制力,自小磨练出来体能速度,加上些许在轻功方面的天赋,只要培养得当,一定是一个能够担当大任的可造之材。
如此人物,岂有不收之理。
杜荷来到秦煜居住的小村,他以从皇甫皓华口中知道今日秦煜在村里整理菜园子,并未上街开工。
来到旧茅屋附近,但见秦煜正舞动着锄头给土地松土,施肥,笑着打了声招呼.
煜正见杜荷到来,拍了拍手,走出了菜园子,对着他恭恭敬敬的拜了拜道:“草民见过大人”消息永远比行动快,杜荷还未抵达扬州时,苏州的消息早已传达。
因为杜荷当初的如实以告,让秦煜深知苏州的疫病情况严重,也常常留意。不久前听到疫病解除,杜荷在死亡线上救了十五万以上的百姓。这份能耐胜过他百倍千倍,让不善于跟官家打交道的他,对杜荷充满了敬意,此刻见到本人更是发至内心的拜了一拜道:“苏州的消息,我以听说,恭喜大人成功克服了疫病,救下了全城的百姓。”
杜荷微笑道:“我只不过是尽自己的本分而已,没有你的那两本书,又哪里能够成功,这份功劳,有你的一份。说说,你想要什么奖赏?”
秦煜嬉笑道:“只要大人不追究我的罪,不罚我,我便知足了,哪敢邀功。我倒是觉得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老天爷是开眼的,那个叫冯东羽的家伙阴毒狠辣,但他遇到了大人和我,注定了他的失败。嘿嘿,所以我觉得这是老天爷安排我这么做的,奖赏我就不要了,那不是我应得的。”
杜荷眯起了眼睛道:“话可以这么说,但奖励却也不能不给。说实话,你偷东西的手法太拙太劣,简直不堪入目。有没有兴趣跟我学学,我教你几手”
秦煜不服气的瞪起了眼睛道:“什么叫做太拙太劣?这可是我的看家本事”
杜荷一笑,也不辩解,只是道:“看好了”他伸手拍了拍秦煜的肩膀,待收回来的时候,手心处已经多了一个钱袋。他手心向下,秦煜尤未察觉,方才笑道:“你的钱袋呢?”
秦煜脸色一变,一摸腰间,钱袋早已不翼而飞,随即眼睛直愣愣的盯着杜荷的手心。
杜荷这时已经摊开了手掌,露出了手心处的钱袋。
秦煜惊呼道:“这……怎么可能你是怎么做到的”
杜荷还不答话,又度拍了拍他的肩膀,收回来的时候,手中的钱袋已经不见。
秦煜一摸腰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钱袋已经物归原主。
杜荷再一次拍着他的肩膀,等他收手的时候,手中多了一串项链。
这一回秦煜是彻底的惊呆了,项链自然是他的,那是周大娘儿子的遗物,也是送给他的礼物,一直让他贴身收藏,挂在脖子里,藏在衣服里。别说是他人,即便是自己也做不到在不声不响中将项链取下来。更何况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光明正大的在自己面前做的,这样自己都发现不了,实在……实在是……
他都不知怎么说了。
这已经算不上的一门技术了,而是神技。
“你……你是怎么做到了”他的神色有些痴呆,语气也有些颤抖。
一个惊人的念头在脑中闪现,手指着杜荷颤声惊呼:“你……你是盗帅……”他神色万变,有些接受不了,但却肯定的点着头道:“一定是,错不了。除了盗帅谁还有如此了得的本事……”他求证似得望着杜荷,希望能够得到答案。
杜荷坦然一笑道:“如假包换。”
秦煜打了一个激灵,想起杜荷先前教他几手的话,忙拜了下去:“徒儿拜见师傅”这偶像传技,哪能不从。
这一下倒是杜荷有些呆在了,他可从未有收徒的想法,只是觉得秦煜是个可造之材,若不雕砌就会浪费了这块美玉。与其暴殓天物,不如细心雕砌,收为己用,成为自己的助臂,顿了顿,忙将他扶起道:“拜师却也不必,其实今日我来就是见你是个可造之材,有心收为己用。你的本领越大,对我的利处也是越大。有没有兴趣,跟我闯一闯这个世界?”
秦煜眼中闪烁这光彩,若有机会谁愿意当一个井底之蛙?他是个孤儿,曾受尽白眼,学得一身本事,也都是见不得光的,没有一个人认可他的存在。虽然他天生乐观,性格豁达,并不在意他人怎么看,但在心底深处还是希望有人能够认同自己,但一直以来都没有。
杜荷这是第一个。
一句“可造之材”,无疑是对他最大的认同,说的他是心花怒放,正欲答应下来,突然想到周大娘,神色一暗道:“我并非不想追随大人,只是周大娘一个孤苦无依,我放心不下”
杜荷见他有情有义,更是欢喜,笑道:“将她接到长安不就是了?”
秦煜高兴的跳了起来道:“我这就与大娘商量去。”
周大娘将秦煜视为孙子,自然不愿耽误他的前程。
虽然她不太愿意离开老家,但还是答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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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皇宫,杜荷马不停蹄的往蔡国公府赶去,一年未见,不知双亲与娇妻是否安好,是胖是瘦,心念于此,游子归家的心情更为迫切,见街道上行人不多,一扬马鞭,策马飞奔。来到蔡国公府外,杜荷潇洒的甩蹬下马,将缰绳交给门口下人,迈步冲进了府里。早在他出现于街口的一瞬间,等候多时的门卫已经远远瞧见,进屋通报了。章氏与长乐、李雪雁还有大嫂一起来迎。现在还不到下班的时候,所以杜如晦与大哥杜构此刻均在朝中办事。“娘!”一年未见,章氏与以往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依旧是那么的健康,那么的慈祥,因再度见到爱子,显得红光满面,精神比起去年只好不差。杜荷心头一酸,纳头拜了下去。“荷儿起来,让娘好好看看……”章氏激动的红火了眼睛,扶起杜荷左瞧右瞧,比划了一下笑道:“没瘦,还高了,娘记得当年离去的时候只比娘高那么一点,现在已经超过半个头了。”杜荷笑道:“孩儿年纪长了,老了一岁,但娘亲却依然如此,还是那么的生气勃勃,神采奕奕。”章氏乐不可支的拍了他一下,道:“你这娃儿,就爱逗娘开心。”说着神秘一笑:“这还不是因为两位儿媳常常来陪为娘聊天之故,邻里街坊可羡慕了,都说我儿去了两个好媳妇。”长乐、李雪雁一个公主、一个郡主,都是有自己的俸禄的,以他们的身份便是什么也不干,俸禄也多的用不完,尤其是长乐,作为大唐王朝的公主,她自受封起,就有三千户的食邑,比起房玄龄、杜如晦的一千三百户多了两倍有余。假使不加上茶叶、纸的外快,杜荷的俸禄还比不上长乐的一个零头。李雪雁要逊色些,但自给自足也是绰绰有余的。她们在家不愁吃,不愁穿,平时看看书,打打羽毛球,弹弹琴,做作画也没有什么事情了。她们不比个别的公主郡主,在行为上有着恶习,有着大把的空闲时间,章氏这里也就跑得比较勤。老人家最耐不住的就是寂寞,有长乐、李雪雁时常伴随左右,思子之心,相对减弱许多。长乐贴心,李雪雁能说会道,常逗着章氏合不拢嘴,这心情好,照顾得当,身体自然不差。“你们先聊着,今个为娘亲自下厨,给你准备你最爱吃的冬笋炒肉丁。”章氏别有意味的说着,她是过来人,深知夫妻之间,离别年余,一定会有满肚子的话说,自己在一旁他们会感到拘束,说不出口,知趣的先一步离去。在大嫂的搀扶下,章氏乐呵呵的往屋里走。杜荷的双眼也在此时迎上了两对饱含思念的眼神,向长乐、李雪雁二女点了点头,轻声道:“我回来了!”长乐、李雪雁都因思念他而消瘦,见他平安归来,悲喜交集。杜荷上前一手一个将她们揽在了怀中,低声道:“这些日子,苦了你们了!”李雪雁撅着嘴不住抱怨:“这一去一年多,音讯也没有一个,是不是找了别的女孩子了!”她本随口一说,杜荷却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武媚娘,想到在杭州扮情侣时的日子,那时自己确实心动了,还差点晚节不保,心虚的道:“哪有!在南方凶险之极,现在想起来还是恍如隔世哪有空闲去找女孩子。”他不自觉的摸了摸鼻子,这种事情只有隐瞒,才能万事大吉。长乐那双明亮动人的眼眸在他脸上一扫,幽幽道:“得到你在南方治疫的消息,我们吓得心脏都跳了出来。只想前往苏州陪你共渡难关。只是怕成为负累,一直没有动身。”杜荷能够理解长乐当时的心情,换做是自己得知心爱的人身陷险地,不管是龙潭虎穴,都要拼死一闯,哪管危险不危险。但作为当事人却不希望心爱的人因为自己而身陷险地,正色道:“还好没有,万一有个好歹,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李雪雁大发娇嗔道:“可你若有个三长两短,要我们怎么办?”杜荷哈哈一笑:“我这不是回来了吗?而且毫发无伤,你们可要相信自己夫君的本事,连你们都能够一并娶来,还有什么是我做不到的?”李雪雁白了他一眼,乐滋滋得道:“就臭美把你”长乐的自制力比李雪雁好多了,心知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府邸,婆婆还在屋里等着呢,提醒道:“婆婆最近天天念叨,说夫君会不会回来过年。现在回来了,应该好好陪陪她才是!”杜荷一笑,拉着二女走进了屋里。章氏以那调笑的眼神看着进屋的三人,脸上一片安详。长乐、李雪雁都有些害羞。杜荷却一脸的坦然。不过一会儿,杜如晦也与杜构一起回来了。他一脸的严肃,脸上似乎瞧不见喜态,但现在离规定的下班时间还有足足一个时辰,工作严谨的杜老爷子今天却意外早退,原因何在,不言而喻。不过老爷子本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口是心非,表示自己因为无所事事才提前回来的,可不是为了见儿子。
至于真正原因,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在饭桌上,杜荷再一次将南下的经过娓娓道出,诸多的故事让一桌人听的是津津有味,心惊胆跳,瞠目结舌。
其中关于武媚娘与徐慧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的事情自然舍去不说。返回家中,时隔一年,杜荷再次踏入自己的府邸,那种情切的感觉,让他忘记了一切疲劳,伸个懒腰道:“还是家里最舒服啊!”长乐亲自给他泡了杯芬香的龙井茶道:“这次回来,短时间不会再远行了吧!”“不了!”杜荷喝着热茶,笑道:“我已经跟陛下说好了,用这次南下的功绩,换一个闲职来当当。好好的陪陪你们。只要不发生大事,在这一两年里,应该能够过上悠闲安逸的生活的。”长乐、李雪雁都松了口气,他们感情深厚,成亲不长,正是你侬我侬的蜜月期,但却聚少离多,这一别一年的滋味可是受够了。这是长乐的陪嫁丫头绿荷走来道:“热水已经烧好了,不知姑爷何时沐浴!”杜荷见天色不早,想起明天需要早起笑道:“就现在吧!明儿要早朝,论功行赏呢,可不能耽搁!”他坐在浴池边沿,绿荷穿着小衣给他搓着背。原先他还不习惯让别人帮忙洗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潜移默化之下,他也学着堕落了。绿荷是经过专门训练过的宫女,服侍人的手段自不用说,在她的捏拿下,只觉得疲劳尽去,昏昏欲睡。走出浴室,杜荷扭动着身子,一年未享受到这种待遇,浑身上下,舒坦至极。走在返回大厅的路上,脑中却在想着今夜应该睡哪个房间。按道理应该是长乐的,毕竟她才是正妻。正妻与平妻都是妻,终究还是有些差距的。但长乐与他成亲已有几年,而李雪雁才不过短短一月,这蜜月期刚过就分别了整整一年的时间,于情来说,应该配李雪雁才是。一个占情,一个占理,杜荷突然觉得自己有些为难了。“唉!要是能够一龙二凤,一箭双雕,那该有多好!”杜荷在脑中意淫想着,自从娶了李雪雁后能够一龙二凤就成了他心底最大的渴望、梦想。只是长乐出身高贵,就如凤凰一样,李雪雁也是一般,虽然这妮子在床上大胆放浪,但真正缘由是因什么也不懂,以为所谓的鱼水之欢就是这样的。要让她们俩人同榻侍寝,那无法想象,也只能存在梦中了。“有什么法子能够一箭双雕呢?”杜荷喃喃自语,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了正厅。“什么一箭双雕?”李雪雁好奇的问道。杜荷吓了一跳,见他一头雾水的摸样,暗叫“好险”,忙打掩饰道:“没什么,只是想起了射箭!我想一箭双雕,但却不知如何下手!”李雪雁白了他一眼道:“瞧准了就上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就是射不中罢了,多试几次,习惯后就好了。”杜荷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眼中一亮,有道理,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就是拒绝罢了,多试几次,习惯了也许就默许了呢!他淫淫一笑,心底痒痒的。天渐渐暗下来了,到了就寝的时间了。长乐、李雪雁越来越扭捏。他们是闺中密友,会为对方考虑。长乐心底觉得杜荷应该陪李雪雁,毕竟他们分别的时候正是新婚燕尔,这一年来独守空闺的感觉自己是深有体会,作为老夫老妻的自己应该让一让。李雪雁恰恰相反,认为自己是平妻,并非结发之妻,这第一夜陪正妻理所当然,自己小一辈,理当避让。两人想法礼让,却无法说出口。因为已经分开一年了,好不容易再聚,彼此都希望杜荷能够陪她。她们能够理解彼此,但却存有那么一点点私心,皆没有说出口,一直默认将决定权交给渡杜荷,让他自己选择。杜荷左看右看,分别将长乐、李雪雁搂在了怀中!
让杜荷左拥右抱也不是第一次了,心底虽然有些抵触,但长乐、李雪雁都想着能够让杜荷陪自己也没有反抗,只是微微的红着脸,分为左右靠在他的胸前。吞噬小说
杜荷脑中幻想着三人大被同眠的景象,有些心猿意马,咳了咳给自己点勇气,自我鼓励一下,鼓起勇气道:“你们两人都是我的最爱,偏向谁也不好。不如……那个,我们今夜就一起睡了吧!”
长乐、李雪雁忐忑不安的在杜荷的胸口等着审判。
她们两人的关系非同一般:李雪雁因为自小就表现出极高的音乐天赋,自幼就被送到皇宫里跟随宫廷乐师学习琴技,在宫中与长乐一起长大。两人虽然性格不一,一个好动,一个恬静,但却意外的成为了闺中密友,无话不谈。
这种关系一直维持到现在,细细算来也有十数年的交情了。
这份如美酒酿制的友谊,越积越深,是最亲近的姐妹,直至一同嫁给杜荷,这份关系也未曾改变。
她们都能够为彼此着想,但女孩子的情绪是最微妙的。也许是关系太亲密的缘故,在感情上的得与失更为在意,在潜意识里她们都希望,能够胜过彼此一筹。造成今日的一幕也并非偶然。
就在这关键的时候,杜荷的一句“我们今夜就一起睡了吧”直接让两人傻眼了。
端庄高贵的长乐第一个挣脱了怀抱,惊疑道:“这怎么行?”男女欢好之所以可用“鱼水之欢”这个词来形容,只因鱼与水有着亲密的情节。男女之将的情感正好如此,可一但多出一人来,这感觉就变味了。
长乐一想到,彼此双方灵欲交融时,旁边还有一双眼睛看着,就不禁的打了一个冷颤,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李雪雁也抱有同样的感觉想法,想着有一双眼睛再自己做一些羞人姿势的时候看着自己,那感觉……
她恼怒的在杜荷腰间重重的拧了一记,抵抗道:“这是什么馊主意,烂办法,我才不……不要一起……一起睡呢!”她一脸的抵触,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似乎将这件事说出来都觉得困难。
杜荷察言观色,李雪雁这里铁定没希望,长乐虽不像李雪雁这般反对,但神色坚定,较之前者,更难说服,脑中也只有一个念头……没戏!
就在他打算放弃的时候,突的灵机一动,心叫:“有了!”
他计上心头,一拍脑袋苦着脸道:“你们俩思想咋这么不健康,都想哪去了。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分开了那么久,有好多好多的话想跟你们说,一起躺在床上,说着贴心话……你们难道不觉得那种感觉很浪漫吗?”他有意的沟壑出一副相当罗曼提克的场面,用那煽动人心的语气鼓舞道:“两个人躺在床上,肩并着肩,脚对着脚,抵足而谈,相互聊着家常,那种感觉,那种享受……”
长乐、李雪雁眼中也闪着一丝意动,各自眼中都露出些许向往,分别一年,再次相遇,彼此心中确实有着千言万语要说。
杜荷苦着脸道:“既然你们不同意,要不这样,我先与长乐说,说完了再找雪雁?”
长乐、李雪雁相互对望了一眼,各自心道:“不干那事,只是睡在一起聊天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吧!”她们关系亲密以前也多次同塌而眠,对于睡在一起并没有那么大的抵触之心。
李雪雁低垂着脑袋道:“只是……只是谈心的话,那我没有什么意见。”话一出口,她脸已经红的充血。
长乐见李雪雁已经认同,心底虽说有些不安却也不好回绝了,顿了顿松口道:“那……那好吧!”
杜荷见计策已成,笑着拥着两人往长乐的闺房走去。
侍婢早已经将床铺好,看着足以容纳三人的凤牙床。杜荷乐的眼睛都眯成了条缝。
长乐、李雪雁二女本有了决定,但看着红艳艳的床又开始犹豫了起来,很不好意思。
尤其是李雪雁,想起闺房不是自己的,更是有了临阵脱逃的冲动。
“是我强求了,若真的不愿就算了!”杜荷无所谓的说了一句。他这是欲擒故纵,李雪雁有些粗心大意,不太容易察觉自己心中所想,但长乐却有着玲珑心,假使自己表现的过于兴奋,必将暴露自己的真实意图,反之表现的越是平淡越让人安心。
听了这话,李雪雁一咬牙,将心一横,干净利落的将除去了衣裤,余下一件肚兜小衣与亵裤钻进了被褥里去,她滚到最深处,侧着身子,面向着墙壁,学着鸵鸟,掩耳盗铃。
长乐见李雪雁已经上了床,这是她的闺房,此时此刻想要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能慢慢的解着宫廷外裳。
杜荷背地里一笑,先一步钻进了被窝。
在他钻进去的那一刹那间,很明显的感受到了李雪雁的娇躯僵硬了起来。
杜荷将两女搂在胸前,说着贴心的话。
“有些话,以前觉得肉麻不好意思开口。分开前还不觉得,直到分开后,才开始后悔,才发现有很多值得珍惜的事情东西都没有好好的去珍惜,才发现陪你们的时间太少……”
一句句的情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这还真得感谢琼瑶阿姨,在后世什么《还珠格格》,什么《情深深雨蒙蒙》等等肉麻的电视看过不少,里面的一些情话也学了一个十之七八。放在后世,也许不觉得什么,但在唐朝那一句句经典的情话就成了无敌的必杀技,对于女孩子特别有杀伤力。
长乐、李雪雁眼眶红红了,感动的稀里哗啦,隐隐有些情动。
杜荷那安禄山之爪却在这个时候悄悄的伸向了怀中二女的锁骨。
长乐、李雪雁感受到胸前那不安份惊愕的手掌,各自惊愕,瞪圆了眼珠。念及密友就在一旁,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又如何能够叫出声来,只能默默的承受着的挑逗。
长乐、李雪雁本来就是属于容易动情的年纪,都享受过鱼水之乐,也都禁欲了一年之久。这一经挑逗,那欲火就如干柴遇上了火焰,騰的一下,燃烧了起来。
杜荷大逞双手之威,二女终于意识到中计了,但此刻以入了贼窝,想要翻身,谈何容易。
“呃!”李雪雁最先忍受不住,娇吟出声来。
长乐犹在在死死支撑。
“啊!”强烈的刺激,让端庄如长乐者,也忍不住的叫出了声来。
这一声充满了春情的叫喊,将杜荷憋了一年的**激发了出来。
他松开了李雪雁一翻身,将长乐压在了身下,对着那娇艳的红唇,重重的轻吻下去。
长乐心底**已经燃起,哪里还在意李雪雁在不在一旁,配合的伸出了舌头。
却不知这一下却惹怒了一旁的佳人了。
李雪雁比长乐更为敏感,她才初尝这种滋味就与爱郎分别了整整一年有余,这欲火正被挑起,正难自控之际,发现爱郎突的撇下了她,翻身爬到长乐身上去了,正激烈的与长乐亲吻呢。
她的心眼较小,比不上长乐大度,见此一幕,忿然想道:“我就这么比不上长乐姐姐嘛?”
她眼中闪过欲火,心底忿忿不平,想着怎么教训这个撇下自己的花心大萝卜,见一旁衣柜上的衣裤,诡异一笑,一咬银牙,突的鼓足力气猛力一推,将杜荷推下了床,一把拉起长乐,伸手抄起衣柜上的衣裤往屋外逃出去了。
李雪雁力气并不是很大,可杜荷身心都让欲火所掩盖,全无防范,破绽百出,哪里想到李雪雁会来这一手,一时不擦,直接让推到了床底,摔了一个四脚朝天。还未反应过来,李雪雁就已经拉着长乐离去了。
杜荷躺在地上,好一会儿才回神,眨了眨眼,欲哭无泪的仰天叫了一句:“靠,这不是玩我嘛!”看着一柱擎天的老二,再看看人去楼空的凤牙床,默默的爬了上去,用被子捂住了脑袋,默默的伤心,悲痛。
男人哭吧,不是罪。
他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注定了自己今晚要独守空闺了。
在卧房旁边是书房,李雪雁、长乐已经换好了外衣。
李雪雁抱着长乐“咯咯”直笑。
长乐回想起先前的一幕,摇头苦笑。
李雪雁道:“那家伙坏透了,居然想一箭双雕……呃……”她本无意一说,但想起在此之前曾从杜荷嘴里听过这词,反应过来,这是早有预谋的,又羞又气道:“长乐姐姐,去我房间睡,今晚我们都不理会他!”
事情成了这番局面,长乐也不好回屋了,只能点头说好!
二女并肩躺在床上,却久久无法入睡,只觉得很不是滋味。
相互对望,发现彼此的脸色都是红红的,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她们旧不经房事,这欲火一但引燃,又如何能够轻易的消退下去?
一夜无眠!
一大早,杜荷带着一对黑眼圈,懒散的起床梳洗,郁郁的去接受李世民的封赏。
第二十三章朕心动了!
关中,自古就是繁华之地,从最初的先祖轩辕黄帝和神农炎帝起,一直以来都在天下大势中占据着非同凡响的地位。
秦因关中而富,汉因关中而强,唐也因关中而昌。
在《史记*留侯世家》中,司马迁记载着这么一句话“夫关中左肴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将关中誉为金城千里,天府之国。关中地区不仅是历史上最早称为“天府”的地方,也是历史上最早被称为“天府之国”的地方,也是中华五千年历史帝都之首。
可见在世人眼中,关中是天下罕见的风水宝地,独一无二。
说偏远的江南能于关中相提并论,这话说出来是没有几个人相信的。
也只有杜荷这个后世人才说的出这种话来,也只有李世民这位明君能够接受杜荷那满脑子匪夷所思的思想。
杜荷听李世民已经有意开发江南,大是欢喜,初步整理了脑中的资料,道:“小婿这一年皆在江南,对于江南自认为有了足够的了解。这里濒海又临江,境内湖泊纵横,以致物产丰富,称之为鱼米之乡一点也不为过。”
“这一点关中也不差吧”李世民闻言,问了一句,在他的心底还是偏向与关中的,毕竟关中才是大唐的立足根本,根基所在。
“这个不假”杜荷也不否认,关中濒临渭水,而渭水是黄河的源头,仅仅长安这一城附近就有八条河流,俗称“八水绕长安”。论水资源的丰富,关中平原是不会逊色江南多少的,但是……
“但是……”杜荷眯着眼睛道:“气候与降水就万万不能相提并论了。陛下或许不知,但一个地方的气候与降水,跟当地农作物的生长情况,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的。这温度高了,不适合粮食的生长,温度低了也不适合粮食的生长;水降多了如是,水降少了也如是。这也是各地上缴粮食时,有多有少的关键缘故。故而一般来说,粮食收成好不好,全凭老天来做主。”
这个知识李世民就不太了解了。
他也是世家子弟出身,父亲是国公,自幼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对于农地上的知识却不甚了解。他知道粮食的收成与雨水有关,但却不知雨水多了也会对收成造成影响,至于气候温度更加不曾听说了。
不过他已经习惯了从杜荷口中听一些新鲜且正确的知识。这一次也没有怀疑事情的真实性,只是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
杜荷道:“经过小婿的走访观察,发现江南的气候非常独特,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是个很适合各种作物的生长和人生存的地方。这一点关中就远远比不上了。还有江南那一块地方处于ya热……区,也就是雨水不断,但大雨不多的地方。虽然在具体的气候上也会有所变化,但总体上气候温和、雨量充足的特点变化并不大。比起我们关中、中原七**月常出现的大雨水又岂止胜过一筹?”他本想说江南处于ya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地区,气温高,降水丰富,但觉得这些话里的后世知识太浓,说了李世民也听不懂,也便临时改口随意的说了一些简单易懂的。
李世民沉默片刻,道:“你说的这些朕似懂非懂,也有些匪夷所思。但细细想来,似乎也有些依据。朕执掌大唐至今已有十三年了,这十三年里,朕自问对得起天下百姓,对于民生民计也很是看中。所以何处闹水患,何处有干旱,朕都知道。这十三年里,不可避免的发生一些自然天灾,五年前有一次大水甚至淹到了玄武门外。可江南却少有水患发生,便是有,那也是因为长江沿岸的堤坝倒塌之故,祸不及腹地。”他从案几上拿出了一份奏章,丢在案几上让杜荷看。
杜荷上前拿过奏章,落款是度支尚书,也即是户部尚书,将奏章打开,里面记载着各地粮税,从高至低,将大唐各地上邀的粮食数量从多到少分列出来。排行首位的是四川,尤其是成都那一块,其次是关中,再次是襄樊一地,接着是中原,然后是徐州、扬州、江浙一代,隶属江南的位于前十五以外。
后面几页分别是去年、前年、大前年各地上缴粮食的明细表。
前几名都有变动,时而关中,时而西川,时而中原,江南的却始终在十五名之外。
杜荷原先不解,为什么江南会排在如此后面,但转念一想,却恍然大悟,这才是李世民真正决定开发江南的原因。
唐朝在粮税上有着很开明的制度,他们并非强迫农民上缴多少多少粮食,而是依照收成,依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多少粮食。所以百姓收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上缴粮食的数额。
关中、成都平原、襄樊、中原这些地方不但是著名的产粮地,也是著名的都会、人口密集之处。这耕种的人多,上缴的粮食自然也多。
江南偏远,人口稀少,跟人口众多的地方比起来,自然显得逊色。也许就是因为如此,才让人忽视了江南已经表现出来的潜力。
其实只要细细地观察,还是能够看出端倪的。
江南上缴的粮食并非第一,甚至连前十五都进不去,然只有十五万农夫的江浙道上缴的粮食却超过了许多拥有二三十万农民的地域之常量。
排在江浙道上面的地域,至少都是拥有三十五万耕作百姓的城镇。以平均值来计算,江南各方面都当之无愧地第一,而且在这几年中,江南一直都维持着一定的比例,并没有增长也不曾拉下。
可见真如杜荷说的一般,江南的气候稳定,所以产量稳定。只要人口增加,田地增加,这排名地位自然会上来的。
就在他恍然大悟的时候,李世民道:“朕不太能理解你的意思,但在事实证据面前,一切都无所遁形。江南人稀,在这种情况下却依旧能够保持稳定的粮草收入,绝非偶然,正如你所说的一般,是因为江南的气候造成。朕也有理由相信,一但江南开发完成,粮食产量将超越关中、四川。”
杜荷道:“这是一定的,江南绝大部分土地不管是已经挖掘出来的田地,还是没有挖掘的土地,都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因为气候的关系,他们那里的水稻成熟地特别快,往往一年之中可以丰收两季,甚至于三季。这也只有江南能够做到了,所以小婿一直认为要想解决粮食问题,必须开发江南的农业。”
李世民动容道:“此话当真?”在唐朝耕种稻米,还是以一季稻为主的,即便有时间百姓也没有胆子尝试,只是利用田地间歇种些蔬菜,没有重复再种稻米。所以一年两季,在这个时代是闻所未闻之事。
“这点小婿可以担保”一年三季这要些研究,但以江南的气候,一年两季水稻,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假设真是如此,这江南,朕还真非开发不可了只要有粮,朕何愁无法征战天下”李世民豪气万丈,什么开发江南在他眼中都是浮云,他真正想的是如何成为天下之主,如何征服地球上不服大唐管制的国家。
杜荷笑道:“岳父大人,小婿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没有说到正点呢其实江南的粮食只是开发江南的理由之一,真正的缘由还是巨大的财路前景。岳父大人,丝绸之路是我大唐的经济命脉之一,可为什么丝绸之路会给我大唐带来如此丰厚的利润?”
李世民沉默了片刻道:“是因为国与国之间的交易吧,各国的国情不一。我们大唐最为常见的丝织品,在别的国家可能卖出比黄金还贵的价格,别的国家常见的东西,在我们大唐一样能够卖到脱销。这之间的差距带来了无比巨大的利益,故而丝绸之路上商旅不绝,我大唐从中得到的各类税收,自然不可计数。”
杜荷提点道:“既然如此,那岳父大人为什么不开辟几条海上的丝绸之路?海的对面也有国家,也可以做交易,陆上的丝绸之路可以成功,海运更为便利。所以小婿觉得,海上的丝绸之路,将会比陆上的丝绸之路拥有更多的商业利润。”
杜荷这一番话让李世民彻底动容了,此事他从未想过,一条丝绸之路就让大唐受用不尽,若来个几条,那大唐的经济将会有如何突飞猛进的变化?
“可行吗?”李世民眼中闪着激动兴奋的光芒,以他的承受力,在这一刻竟然不能自已。
“当然可行”杜荷斩钉截铁地说着,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之路,海上的丝绸之路比陆上的丝绸之路快捷方便十倍,假以时日,取代陆地的丝绸之路只是时间问题。
“岳父大人,当年西汉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丝绸之路的时候,朝中反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汉武帝一意孤行,才有了丝绸之路的诞生。他的成功,不正是岳父大人效仿的榜样?我相信只要打通海上的丝绸之路,得到的利润绝不少于陆地上的丝绸之路。开发江南,正是钱粮两得的不二之法。”
李世民眨了眨眼道:“朕心动了”
第二十四章真性情
杜荷会心一笑,开发江南钱财两得,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大唐即将面临的两大难题,哪里由得李世民不为之心动。
李世民沉默了半响道:“你既然对江南的开发如此上心,一定已经有了备案。这几**花时间整理一下,写成奏章,不日我们在朝堂上讨论此事。”
杜荷“哼哼”了一声道:“这一下,我非要让那些小觑我的人知道厉害。”
辞别了李世民,他依约来到了尚书省。
尚书省位于皇宫附近,是长安最严肃的官邸之一。这里一草一木并不奢华,但充满了一股令人心悸的庄严。
杜荷还是第一次来这尚书省,想到自己即将成为其中的一员,脸上就是一阵的愁苦。
其实对他来说,加入尚书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朝堂就是一个大染缸,想要在朝堂上混迹,才干只是其中一点。名望、资历、政见一致的朋友都缺一不可。
杜荷名望不足,资历少的可怜,政见一致的朋友更是没有一个。
如今他能够混的风生水起,关键还是在于杜如晦的照拂、房玄龄的欣赏、李世民的宠信,不然面对魏征、长孙无忌、褚遂良这些大佬级别的政敌,想要混迹出个名谈来,那几率绝对要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要小一些。
杜荷现在缺少的正是一个圈子,一个立足的圈子。说白了就是党派。初唐在李世民的治理下,并未有党派之争,但政见一致的好友相互扶持是在所难免的。杜荷缺少的正是这个圈子。
以前的他有两个身份,左威卫将军与科技院院正。左威卫将军是武职,在程咬金、秦琼、尉迟敬德这一干武将心中,他的地位非同一般,可文武殊途,朝政大事与武将关系不大,程咬金、秦琼、尉迟敬德他们也不太说的上话的。
而科技院院正虽是文职,但麾下的都是一些工匠,在政务上根本不能给他带来任何的便利,反之因为那些迂腐文士将这些所谓的科技视为“奇技yin巧”,更不加往来。
完全可以说杜荷在朝中是没有一个盟友,能够如此混到现在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但加入尚书省就不同了,尚书省在大唐属于金字塔顶尖的机构,领头的一个是他家的老爷子,另一个是房遗爱的父亲,对他青眼有加的房玄龄。有他们两人在,杜荷可以轻易的融入尚书省,成为其中的一员,一言一行的便能够与尚书省里的其他官员联合一体,在朝堂上拥有话语权。
有人想要针对他,也便等于针对尚书省,得罪尚书省的下场是相当可怕的。
加入了尚书省的杜荷便如多了一面保护伞,所以说能够进入尚书省,对他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只是他懒散惯了,实在不愿受到过多约束控制。如今管制他的不再是好说话的李绩、秦琼,而是严厉的老爷子,他实难想象未来的日子,应该如何。
治理江南事关重大,将影响到大唐未来数年的政策走向。
房玄龄、杜如晦下了朝后也一直在等杜荷。
他们两人人老成精,在朝堂上听李世民任命杜荷为尚书省员外郎以后,便知开发江南,大有可为,也打算将重心放在江南上,想从杜荷口中打听出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听杜荷到来,各自面上一喜,让人请他入内。
来到大殿,杜荷也不算是外人,双方见面也没有客套,房杜二人直接问起了江南的事情。
房玄龄还客气几句。
杜如晦则摆起了老爷子的架势,让杜荷一五一十的将自己的想法表露出来。
开发江南是一等一的大事,即便是李世民作为皇帝也不能一句话而决定,但能够将尚书省这六部之首牵扯进来,说服大唐的左右相,成功率将会大大增加。杜荷这时也不溃余力的将自己的想法意图与江南的好处告诉两人。
房玄龄、杜如晦与李世民一般,都是那种接受能力强,才智高绝之辈,杜荷说的他们未必能够全部理解,但大致上的意义,江南的好处却听的一清二楚,眼中也各自放着光彩。
杜如晦擅断,略作沉吟,便以有了决定道:“我看这开发海上丝绸之路可行,国情不一,需求自然不一。海外的国家一定有我大唐需要的东西,反之我大唐也一定有海外国家需要的东西。丝绸之路,便是前车之鉴,商人愿意不远万里,步行而来,便没有理由不选择方便的航运。至于两季水稻,却闻所未闻,想要让人信服,并不容易。”
房玄龄多谋,只是微微一笑,也有了对策道:“这个容易,现在江南第一季水稻已经种植下去了。我们可以选择一地作为试验,只要年底试验成功,来年便可大规模的生产。”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显然已经认同了杜荷开发江南的提议。
房玄龄道:“杜贤侄,回去将此事好好的规划,写成奏章,择日上奏。此事关系我大唐的未来的经济、农业走向,不可大意。”
杜荷自信一笑,表示明白。此事他早已有了副案,表现的信心十足。
目送杜荷离去,房玄龄一脸羡慕,打趣道:“虎父无犬子,我看此子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至少,你我远远比不了。”
杜如晦却心事重重的叹了口气道:“唉,荷儿表现过于耀眼,对他来说,也不知是祸是福。”
“你担心他锋芒毕露,成为众矢之的?”房玄龄听了杜如晦的叹息,立刻明白了老友的担心和顾虑,笑道:“我却觉得锋芒毕露,要比韬光隐晦更加高明……两个人,两个都有惊世干略的人:其中一个真性情,不畏强权,做事只依仗原则,只要认为自己无错,则不向任何人低头,更不怕得罪人。另一个韬光隐晦,明明有惊世之才,却狡诈如狐,左右逢源,事事自保,以己方利益为上,这两类人谁更加值得信任?毫无疑问,必然是前者。便如杜荷一般,我却觉得他这种性格反而是他最大的优点。陛下如此信任他,这其中未尝没有如此原因。”
杜如晦也觉有理,也并非看不透这些,只是事关杜荷,关心则乱罢了。
杜荷回到府邸,从下人口中得知有一男一女拜见,正在大堂等候。听下人口述,很有可能是李逸风与他的师妹周灵灵:李世民一言九鼎,在答应了他的要求后,依照与之的约定,并没有为难周振威的几个徒弟,那些人都在授意下私放了。
行至大堂,果真见李逸风与周灵灵在堂中就坐。长乐、李雪雁正在代替自己招待客人,见杜荷入内,长乐念及昨夜光景,俏脸微红,有些不好意思,李雪雁却由记着仇,没有给什么好脸色。
杜荷视若无睹,为了达到目的,他已经将自己的脸皮进化成与长城一般的厚度了。
“李兄,周姑娘”他上前问好。
虽然杜荷是擒拿周振威的凶手,但李逸风、周灵灵都是明白事理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将这笔帐往杜荷的头上安。作为朝廷中人,缉拿他们这群“叛贼”正是理所当然之事。
杜荷在苏州疫病结束后,曾经表示会为他们说情。对此他们并没有抱有多大的希望,毕竟周振威犯的是诛灭九族的大罪、他们这群师兄弟是叛军的一党,这依照历代对于反叛者的处理手段是方才残酷的,能够生还的几率为零。
故而在押送进京的路上,他们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
如今不但他们平安无事,周振威也意外的得以免除一死,还有出狱的希望。必死的结局意外的得到了恕罪的机会,他们自不会是以为老天眷顾,均知这一切都是杜荷的功劳。
他们心中的感激无以言表。在离去之前,以李逸风为代表,特地赶来道谢。
杜荷让两人坐下道:“没能说服陛下,多宽限些时日,实在抱歉了。”
李逸风苦笑道:“杜大人这话可羞煞我们了,我们能够生还已经算是莫大的恩赐了,哪敢奢求其他,在下此来也是代表诸位师兄弟与恩师向大人致谢来的。”
“真的感谢大人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李逸风无以为报虽然有些老套,但还是要说,若日后有用的着在下的地方,在下无不依从。”
他为人重诺守信,此话出口,足以表露他心中的感激。
杜荷微微一笑,李逸风言以至此,此刻拒绝,等于瞧不起后者之嫌。但他救人更非为了寻求什么回报,这里既不拒绝,也未答话,只是笑道:“那好吧,正好手上还真有一事只有你办得到”
李逸风起身正色道:“但请吩咐”
杜荷眯眼笑道:“叫句杜兄来听听?”
李逸风愕然。
杜荷笑道:“李兄显得太生分了,我们可是一起共过患难的朋友,你这大人叫的实在逆耳,不中听,还是以原来的方式相处才和我意。”
李逸风本就是洒脱之人,对于杜荷早有惺惺相惜的感觉,只因欠了他大恩,才不得不以礼相待,听他如此说来,也放下了拘束,重新与其相处。
第二十七章令人沉迷的背影
这一听公孙夜月的剑舞,杜荷本能的想起自己无意中拾得的那块腰牌,想起了历史上的公孙大娘,自然也想起了杜甫的那首“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嘀咕道:“同姓公孙,不知这公孙夜月与历史上的公孙大娘有何关系?是同一人,还是……”
如此一想,也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可笑。公孙大娘是开元年间的人物,前后相距了高宗、武后、中宗、少帝、睿宗等几代人,又岂会是同一人?不过都姓公孙,而且玩的都是剑舞,之间未必就没有什么联系。
他也擅剑,对于那称得上“举世无双”的剑舞来了兴趣,听到外头传来公孙姑娘来的消息,心中一动,问道:“这公孙姑娘可就是那公孙……”
他问向李敬业,但话未说出口,那家伙已经冲到了窗外眺望,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古代追星族的模样。
不仅是他,房遗爱、程家的八个活宝也是如此,一票人挤在窗口,你挤我推,将几扇临街的窗口占据着严严实实的,唯有罗通、李家兄弟等依旧在位子上,自若的饮酒。
罗通接着杜荷问题答道:“应该不是,据说这剑舞是隋朝锦绣坊的传人……”
“锦绣坊?是什么东西?”杜荷茫然不知,估计是什么出名的歌舞乐队。在古代这种歌舞乐队可不是什么吃香的活儿,统称“ji”。
这类的团体即便再如何的出名也不会记入史册的。
罗通见他真不知道笑着解释道:“锦绣坊是隋朝著名的歌舞场所,坊中有一复姓公孙的头牌,擅舞双剑,据说剑术出神入化,在长安风靡一时。连杨广那暴君也闻其名,将她招入宫廷献舞。不久更是将锦绣坊聘为御用舞坊,可前后不过十日,锦绣坊就被暴君以叛贼的罪名,尽数诛杀,一个不留。具体原因谁也不清楚,只是市井传言,杨广看上公孙氏意图将她纳入后宫,但公孙氏抵死不从,以利器伤了杨广,导致锦绣坊的灭亡。不知什么原因,在一个月前,一个容貌绝美的姑娘,以宾客的身份在长安的平康坊,打着锦绣坊的招牌,以惊世剑舞震撼了整个长安。她在长安出演三天,演出三场,除了第一场人气稍有不足以外,此后两场,场场爆满,尤其是最后一场,平康坊容纳万人的广场,任是挤下了五万余众,还有数万人在广场外围挤不进去。为此朝廷甚至出动了所有的巡逻兵将,维持治安。”
杜荷听的咋舌,惊讶道:“还真不可思议。”
李业诩惊叹道:“原先我也觉得传言夸大,但受不住敬业的邀约一同去看了。这才明白传言未必无因,那剑舞确实精彩,无怪能够惊动长安。”
李业嗣道:“那公孙夜月不仅舞资出纵,剑法一样超群。我奶奶说她的剑法完全能够与青莲一较高下,武艺也未必输于我等。”
让他们几人轮番一说,杜荷对于这个公孙夜月更是好奇,摸了摸鼻子,懊恼道:“看来我还真错过了一大盛况……喂,你们让一让,给我个位子。我倒要看看这个公孙夜月究竟是何妨神圣,竟然能够得到明达、业诩、业嗣的一致赞美”
面对杜荷的发话,一群**完全视若无睹,他们的心,他们的神都让那个公孙夜月吸引去了。
杜荷双手按在最魁梧的程老大双肩,轻轻一跃,跪在了他的肩上,探头向外望去。
程老大自幼习武,双肩能扛千斤之力,杜荷身上的这一点点重量,微不足道,也不以为意。
杜荷往街上眺望,他们所在的迎宾楼本就位于繁华地段,人流量极大,这一汇集起来,只能用人山人海四字形容,心中也为公孙夜月的人气而惊叹,从传出她到来的声音起至现在不过短短的一杯茶功夫,但街上已经簇拥了上千人,宽阔的长街两侧聚满了欢呼的群众。
在长街中央一道水蓝色的背影吸引住了他的眼球:在街道的前方东宫太子府的十名骑士簇拥着一位身着蓝色衣裳的女子骑徐徐前行,水蓝色的长襟在微风中飘荡,给人一种大海般的神秘,如梦似幻,还未回过神来,身影已经消失在了街道的转角处。
杜荷略微失神,他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但那惊鸿一瞥的背影居然给他记忆犹新的感觉,情不自禁的心道:“仅仅一个背影就如此的动人,让人无法忘怀,她应该是一位绝色佳人吧”
如此想着,心中升起了淡淡的后悔遗憾,觉得没能瞧见对方的庐山真容,实在是一大憾事。
李敬业见杜荷脸色不佳,笑道:“杜兄放心,公孙姑娘在半月前离开长安,而今却去而复返,而且与东宫走到了来十之**是太子为在陛下寿诞这天讨陛下欢喜,将她请回长安的。若真如此,杜兄不愁见不到她一面,也不愁瞧不见她的表演。以杜兄的才气,指不定还能讨得佳人芳心呢”
杜荷白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这家伙有色心没色胆,其实是自己想上,但却极度的惧内,只能过过嘴巴瘾,教唆他人行动,自己却不敢越雷池半步。
那个神马的“严重性妻管严”,指的就是这位仁兄。
值得一说是的李敬业的妻子的房夫人的远方表亲,据说驯夫之术,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在这里为他默哀三秒。
“可惜了”程老五愤愤不平的叫了一声:“这人比人,气死人啊什么另有要事,我看就是一个攀龙附凤的种。”
此话一出,程家的几个兄弟都开始表露不平。
李敬业不满道:“这公孙姑娘怎么得罪你们兄弟了?”
“哼”程家八活宝中,唯一一个稍微沉稳一些的老大程处默道:“就在十天前,老五亲自找到了她。希望在新年里,能够为家里的老头子表演,让老头子乐呵乐呵。可她却说另有要事,不能随行,还打了老五。哼,现在换了东宫的人就不一样了,什么要事,摆明了是看不起我们程家。原先听到他的名字还不信呢,想不到还真是她。”
杜荷白了程老大一眼道:“请不来,打算用强,结果碰倒钉子了?”他知程家兄弟的霸道,也不相信那个公孙夜月会无缘无故的与程成家人动手,联想起程家兄弟的脾气,瞬间就猜透了事情的关键。
程处默蛮狠着说道:“呃……这事虽说老五有错在先,但她动老五就是不对”
嘿,那是因为程老五打不过人家,假若公孙夜月不是程老五的对手,受欺负的就是公孙夜月了。
杜荷心知肚明,但也没有跟他们说理,与程家兄弟讲道理那跟对牛弹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也懒得多费唇舌了,但心底却是暗自奇怪:程家老五的武艺非一般人不是敌手,公孙夜月能够打赢他,就没有道理打不赢李承乾派去的护卫。
俗话说得好,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兵,什么样的主人,什么样的家丁。
李承乾性格极差,有恶必报,他的侍卫不可能好到哪里,程家老五亲自都请不来公孙夜月,李承乾的护卫却请来了,这有些不符合逻辑道理。
公孙夜月回绝程处默另有要事,难道这要事与李承乾有关?
杜荷有当侦探的潜力,观察力,想象力可用“恐怖”二字形容,他本就思维活跃,爱多想,一发现可疑奇怪的事情都忍不住深入的探讨,公孙夜月的存在已经先一步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不符合逻辑的举动,更是让他有一种一探究竟的感觉。
“公孙夜月,名不经传,却意外的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名震长安,是别有目的,还是自己多疑,这只是一个意外,一个巧合?”他微微一笑,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心道:“回头让皓华好好的查一查此人,看她究竟是什么来头,到底有什么目的。”
回到家,杜荷立刻就安排了下去,让皇甫皓华去查一查公孙夜月的底,见还有些时间,便到了万年县,来到了安置秦煜的村庄,传授他心法口诀与练轻功的要领。
虽然秦煜现在还刚刚入门,但从他的表现和进步的情况可以看出,至多不过一年,此子就能够成为他最为得利的助臂。
回到长安的第五日就是三十晚,守岁的大年夜。
由于去年杜荷没有在家中过年,今年便领着两位夫人到蔡国公府陪同二老一起过年。
一家人其乐融融。
不过今年的过年较之前年显得比较冷清,只是例行了简单的拜年,并没有发生什么奇怪有趣的事情。
宫廷里很忙碌,但不是为了过年而忙。
一月二十三日,在这一天,将是大唐皇帝李世民四十岁整的寿诞,宫里宫外似乎为了这次寿诞,已经放弃了过年。
随着时间的逼近,在大街上已经很明显的可以发现到外宾越来越多,各国都因为畏惧大唐的强盛,在这一刻纷纷派出使者上表自己对于大唐的仰慕友好。
这一天杜荷意外的收到了一份礼物,一份来至于象雄国的礼物。
第二十八章来至远方的礼物
年假眨眼过去,杜荷利用年假的这几天空闲,将开发江南的方案,步骤以及要点整理成册,写了长长的一篇奏章,将规划什么的一一记录在案。为了保证万全,他还特地的先给老爷子杜如晦过目,让他修改润色,看看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老爷子直接参与了贞观初年的改革,而且还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子,在改革方面很有经验,也给了很有力的建议,让杜荷开发江南的整体计划更为的周详。虽说不上是万无一失,面面兼顾,但大问题绝对是没有的。
在新年过后的第一天早朝,杜荷将这份开发江南的奏章呈送了上去。
几近完美的改革方案让朝中那些意图看杜荷笑话的大臣,大吃一惊,跌碎了一地的眼镜。
李世民在用人上也很有一手,满朝文武或许政见不一,也会有些矛盾,但朝中并无奸佞,都是为国为民的良臣。尽管也有不同意杜荷意见的,但为的也是唐朝的利益。
开发江南终究是是利国利民之举,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以及一干尚书省的官员支持之余,同样身为宰相的侍中魏征出人意料的成为了此次改革最有力的支持者。
魏征道:“我大唐经济主要源于丝绸之路,此正是我朝优点,亦是最大缺点。就如年前高昌一役,高昌小国却能轻易断我朝经济命脉,前景实在堪忧。我大唐对于丝绸之路依赖过重,开发新的经济命脉,势在必行。依照杜员外郎之言,在大海中还有无数国度,能与他们建立往来,确可促进我大唐经济发展。至于两季水稻一说,臣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然杜员外郎敢说此话,想必也不会无的放矢,成功则利在千秋,便是失败也不损失什么,不妨一试。”
杜荷一直对魏征抱有很大的成见,从最初的闯皇宫开始,那家伙就一直的与他做对。提议举办勇者角逐他反对,提议严惩吐蕃人他反对,提议征讨高昌,他又来反对,就好像是诚心与他作对跟他为敌一样。
所以尽管这家伙在历史上大名鼎鼎,也是大唐名相,但杜荷一直以来都对他嗤之以鼻,听他全力支持,也想起了杜如晦的话“你魏叔父为人虽然古板了些,但他那尽忠职守之心,为父也自叹不如。朝堂上你与他政见不一,为父不予过问,但若在朝下无礼,没大没小,休怪为父,家法伺候。”
“看来,这顽固的家伙倒也不是那么讨厌”杜荷撇了极力赞成开发江南的魏征一眼。
此事李世民默许、房玄龄、杜如晦、魏征三名宰相认同,个别几个反对的朝臣又岂能阻碍大势?
关系到大唐万世基业的决议在杜荷的提议下,在满朝文武的赞同中定了下来。
不过决定此议的人,除了杜荷,没有一人想象得到这开发江南将会给大唐带来何等翻天覆地的变化。
即便是后来李世民因年事高,退位以后,子孙问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几项决定是什么。
李世民毫不犹豫的回答:“重用杜荷,开发江南……”
不过事情也不全是如此的一帆风顺。
一些不注意的细节问题也在执行的时候接踵而来。
首先出现的是船只问题。
这要开发海上贸易,航海事业必须支持。
恰恰这是唐朝的短处,倒不是因为大唐的造船技术不发达,相反这个时代大唐的造船技术是世界顶尖的,不过就是入不了海而已。
唐朝的船只多用于水战,当年河间王李孝恭平定南方时,曾大造战舰,练习水军。当时他们造的艨艟战舰,一艘可乘坐两千兵马,大舰从甲板起,楼高五层,高达十二丈,每艘战舰上都有抛石车、强弩等威力巨大的远程武器。
李孝恭借助这种战舰之威灭萧铣,镇压辅公祏,破广陵、丹阳,平定江南,立下不世功勋。
这容纳两千兵卒的战舰是何等威武,驰骋在大江上又是何等雄壮。
可就是因为唐朝时期的战舰重视江战湖战也便丧失了航海之力。
两千人的战舰一天所用之粮不少,一月所用之粮更多,航海一去,少说也是十月八月的,所耗的粮食就更多了,这两千兵卒反而成了负担负累。
故而适合江战湖战的战舰,根本无法在海上远行,想要开拓海上贸易这海上运输的唯一运输工具……货船就成为了首要解决的问题。
这个难题让他人接手,即便花上十年,也造不出一艘真正能够在海上行驶的货船来。
但杜荷不一样,他有着一千五百年以后的知识,这还要归功于他年轻的时候玩的一些经典航海游戏,如系列,这些游戏都是讲航海时代的故事。
虽说游戏故事是假的,但为了最求高品质,里面的船只都是仿真的,游戏中的国家、城市、船、炮等的设定充分尊重了史实,什么前桅、主桅、尾桅,什么双桅三角帆船,什么大桅横方型帆船,什么英国双桅三角帆船,什么北海多桅横方帆大船等等模样都记得清楚。
当然还是如以往一样,细节方面他是不清楚的,但他将船只的构造绘画下来,个别地方辅以后世中力学原理,然后在请来大唐一流的造船师傅研究制造。
有模样有版图,只要在细节上加一把力,海上的货船就没有造不出来的可能。
杜荷在处理好手头上的工作,回府前特地往造船工地上巡视了进展,见工匠已渐渐的领悟要领满意的策马回府。
来到坊外街口,忽然一队异族人挡在了他的面前。
来头似乎不小,一个个都是身披刀剑的战士。
一个面目慈祥的老者从人群中跃出,一手横于左胸口,弯腰行礼道:“尊敬的驸马大人,不知可否耽误你一些宝贵的时间”
杜荷目光在老者脸上逗留了一会儿,觉得他很面熟,从他的礼节、衣着打扮来看辨认应该是吐蕃西藏那边的人,一道秀丽的身影在脑中闪过,记起了来人的身份:“哦……我想起来了,你是象雄国的大相,叫萨,萨什么迪?”
慈祥老者笑道:“驸马大人好记性,在下正是象雄大相萨桑迪。”
杜荷目光在人群中扫视,没有发现心中的那道身影,略感失望,道:“大相,瑶池公主没来吗?”
萨桑迪摇了摇头,低叹了口气道:“并非公主不想来,只是国王最近身体不适,作为儿女,公主不能前来。”
杜荷遗憾的应了一句,有着些许的失落。有了长乐、李雪雁,他那风流的性子收敛了许多,但对于那远在天边的那个曾经跟他说‘只要我没有忘记你,我就不会嫁人’的瑶池公主却始终挂着几分的思念,想她过的怎么样,想她是否忘记自己嫁人了。
萨桑迪微微一笑道:“公主在来之前我带来了一封信和一样礼物,说是要亲手交到驸马大人的手中。”说着,他从袖中拿了封信,又挥手牵来了一个小家伙。
杜荷双眼登时亮了,直勾勾的望着那小家伙。
小家伙是一条狗,是一条标准的金色藏獒。
它的头颅宽大,头顶部呈拱形,有一条轻微的沟槽,从头顶顶部延伸到头骨的中部,颈部的鬃毛将成个脖颈都藏了起来,活脱脱的一只威武的小狮子。
萨桑迪见杜荷表情,笑道:“公主说驸马大人喜欢小动物,尤其是藏獒。恰好藏獒是我族部的特产,无论如何也要让我带一只来送给大人。大人可别小看了这小家伙,藏獒也分好几种的。这小家伙是獒中的王,因为体形酷像狮子,我们称它为藏狮,是高原上最威猛的獒犬,凶悍无比,可斗虎豹。尤其是这种毛色的藏狮,更是藏狮中的王者,即便是我族中也仅存三只而已。若非公主一心赠送,若非驸马大人对于我象雄国有大恩,这藏狮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相送的。”
杜荷大喜过望,上前将藏狮抱在怀中。
岂料藏狮却伸爪撕抓他的衣袖,一口咬在了他的衣袖上“撕拉”一声,上等丝绸做的衣裳,居然让小家伙撕裂开来。
杜荷有些呆住了,这需要多大的力气,这小家伙还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他酷爱藏獒,所以对于藏獒很是了解,也知藏狮这一种类的獒犬,藏狮的性格比藏獒更为暴躁,更加容易发怒,而且更具有攻击性。如果是力量和体型相当,藏獒完全不是藏狮的敌手。两者一样的凶猛和凶残,有极强的防卫能力,都对主人极为忠诚。但藏狮比藏獒更聪明,更识训。
他怀中的藏狮至多不过几月大,还未成年,却有如此力量,也许真能斗虎斗豹也不一定呢
杜荷不管怎样安抚,始终无法让小家伙安静,反而越安抚越暴躁,不过片刻,他的袖子已经让小家伙咬的一条条了。
他求助似的望向萨桑迪。
萨桑迪也束手无策道:“驸马大人还是将它放下来把,藏狮对主人的忠心胜过一切动物,一但藏狮认主,它便不会再认第二个主人。为了防止这只藏狮认主,我们一路上都用粗暴的方式照顾它,所以它的脾气很暴躁。除非驸马大人坚持不懈的细心呵护,让它感动认大人为主,不然只有杀了它,才能让它听话。”
嘿嘿,在古代最凶猛的野兽不是狮虎而是犬,只是后来犬让人驯服了,所以越来越没用了,就跟动物园里的老虎一样。
唐朝的时候犬的野性犹在,所以这藏狮将来会有些变态,书友们要有个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