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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心txt下载

    《妻高一筹》写到一半的时候,有了这本新书《锦心》的构思。于是开始动笔。

    从这篇文的设定和构思来说,我是很有爱的。女主阮云丝的性格和秋宁有一些不同。她们身上共同的气质就是沉静淡然。她们两个都是不太计较得失,不去积极钻营,努力活在当下,活好当下的那种人。

    不同的是:阮云丝是一个不肯认命的女孩儿,她不愿意嫁进豪门中,看丈夫三妻四妾,卷入宅斗漩涡。所以她从穿越过来那天起,就为自己日后在慢慢打算准备着,所以她能够成功逃婚。

    她嫁了一个平民丈夫,原本想着一生一世一双人,却没料到这丈夫一朝中举,就开始打着享齐人之福的主意。这种情况下她没有选择隐忍,而是奉行了“你既无情我便休”的原则,索要了休书一封远走他乡。

    爱情的幻灭没有打击到她,让她放任自己的后半生就此潦倒的度过。而是激发了她的勇气和血性,让她决定用自己所学来谋求更好的生活。

    而生活没有辜负她的努力,凭借着织锦这根金手指,她为自己织就了一世的锦绣繁华。

    当然,我写的是言情小说,所以这篇文中,爱情还是要占主线的。我希望大家会喜欢这篇文里塑造的男主苏名溪,比起凤举,小公爷应该没什么渣男的特质了,汗,希望会少点人骂嘤嘤嘤嘤!

    这篇文目前的构思是想在前半部着重写励志类的种田风格。后半部则是权谋宅斗风格。嗯,目前是这样打算的,应该不会擅改。

    还有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我在简介中提到过的:考据党,尤其是对织染知识精通的考据党,想看这篇文真的要慎而重之,不然的话,一旦被笨酒胡编出来的常识性错误气到吐血,笨酒真的不会负责的。

    其实笨酒本身对织染一窍不通。这篇文中,虽然阮云丝的织染贯穿全文并且对情节的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但它也只是一个辅助情节的手段而已。笨酒也查过一些资料,但是没有找到很具体的关于织染的知识。所以只有想当然耳的胡编乱造了。当然,最基本最基本的一些知识,我还是查过资料后写的,应该不会偏差太大吧。

    《妻高一筹》获得了大家的大力支持和喜欢,希望这篇《锦心》也同样能够获得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点击推荐票长评全面求啊嗷嗷嗷!

    一碗汤药下肚,嘴巴里留下了浓重的苦涩滋味,小丫鬟碧秋接过阮云丝手中的药碗放在桌上,又将她扶着躺下来,然后掖好被角,一边殷勤的道:“如今虽然已经开春了,可这小产不是玩笑的,好在咱们家如今不似从前那般光景,这被褥药品一应都是俱全的,老太太太太和少爷又请了城里有名的大夫来,奶奶就放心好了。//更新快//(·~)”

    阮云丝合上眼睛,似是懒得应答丫鬟的殷勤,只“嗯”了一声,碧秋见她的模样有些懒懒的,便拿起药碗悄悄退了出去。

    却在路过上房的时候被太太刘氏叫了进去,听她沉吟着问道:“你们奶奶的情况如今怎么样了?都小心伺候着些,虽然咱们家不是人家那些富贵的商户和贵族,但只要尽了心,赏钱还是有的。“

    碧秋连忙福了福身道了声谢,然后笑道:“奴婢看着奶奶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再过两天,估摸着便能下床走动。往后可不就是没事儿了?太太就放心吧。”

    刘氏就点了点头,令碧秋出去,她这里出神了半晌,方站起身进了里屋,对炕上坐着的老太太道:“娘,刚刚碧秋过来说,媳妇那里已经没有大碍了,估摸着再过个两三天,就能下床走路,你看……”她脸上似是露出了一点为难的神色来。

    老太太看了她一眼,嘴角便露出一丝微笑道:“信儿如今已经是举人了,身旁有两个姬妾也是该当的。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是,当日咱们家从贫户到有了如今这地位,多亏了媳妇拿自己的钱周全,又助信儿考上举人。只是从她嫁进来后,咱们也没亏待了她,那时咱们家虽然穷,但信儿身上好歹已经有了秀才的功名,她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咱们肯收容她,还让信儿娶了她,这不也是恩情吗?更何况,这又不是要她下堂,只不过是要再给信儿纳两房妾罢了,她若是懂事明理的,这事情论理不该咱们提,她自己就该张罗着才是。[~]如今我怜她小产,怕身虚,亲自为信儿置办这件事,她合该感激,怎么会恼?都是你多心罢了。”

    刘氏恭敬道:“是,媳妇身虽窈窕,却不是个好生养的身材,她和信儿成婚三年才有了孩,却又小产了,可见咱们张家的香火单单指望她是不行的。我只是觉着她平日里似乎颇为刚强,怕是听见这事儿,纵使面上不说,心里也要恼。如今听娘这样一说,我也就放心了。”

    张老太太点了点头,笑眯眯道:“你到底年轻,还是看走了眼。你以为当日我为什么做主让信儿娶了她?那时候你还反对呢,若不是信儿铁了心,单单是你,就不知要和我打多少饥荒。”一语未完,就听刘氏陪笑道:“是,那时候都是媳妇年轻不懂事,哪里有老太太经历得多?只是当时媳妇也是担心她来历不明,万一是哪个富商家的妾跑出来,就难说了。媳妇是怕连累咱们家吗不跳字。

    张老太太微笑道:“你的担心不无道理,难道你以为我就没有这种担心?只不过是看她举止沉稳丝毫不乱,容貌秀丽倒在其次,却是举手投足间的那股贵气优雅不能忽略。我想来想去,觉着这女孩儿必定是从哪个大富大贵之家跑出来的,却并非是落难落魄之女,当日想着是让她成婚后表明身份,带挈着信儿平步青云。谁知她也能忍,竟直到如今也不肯露出身份来,我便死了心,想着她大概是和娘家那边彻底闹翻了。这倒也无妨,她总算没藏私,将自己的钱拿出来,到底帮信儿争到了这个举人。论这一点,不要说你,我心里也记着她的好。[~]只不过事关张家开枝散叶的问题,哪里能由得她讲究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她既是大家小姐,这方面也必定开明。咱们张家几代单传,好容易到了信儿这代出息了,又不是过去那养不起孩的穷光景,可不是要多纳几房妻妾,生些儿女儿绕膝承欢才好?”

    一番话说得刘氏笑意吟吟,心中最初那点忐忑也都尽去了,站起身道:“既如此,那媳妇明日就请城东的柳媒婆过来,她上一回还和我说,信儿这次高中举人,指不定今年秋天就能再中个进士,到那时,这样年少有为的,可不是春风得意?因此有好几个大户人家都有意和咱们攀亲,做姨娘做妾也愿意呢。”

    张老太太便笑道:“这可不是好呢?他们倒是聪明的,知道趁现在上赶着过来。真要是信儿中了进士,就是他们踏破门槛,那个时候咱们倒也看不上了。无妨,你就去安排吧,反正不过是纳两房小妾,倒也不必过于挑拣。”

    刘氏于是笑着出去了。

    桃树杏树的花都开了后,天气就渐渐和暖起来。

    阮云丝在自家那种了桃杏树的院里来回走动着,一边看那花瓣被微风吹落,一边就对身边的碧秋笑着道:“在屋里躺了一个多月,只把我原本清醒的脑也躺的昏沉沉的,如今终于可以出来走走,就赶上这繁花似锦,倒是几点好景致。”

    碧秋笑道:“奶奶说的是,只不过院里这几株桃花杏花算得什么?叫奴婢说,倒不如去后园走走,那里的树多,还有凉亭。”

    阮云丝看了她一眼,摇头笑道:“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只以为树多便是好。却不知那后园虽顶着名是个园,可它哪里能和真正地园相比?既无水,也无花,湖泊曲桥,水榭歌台一样皆无,不过是两个亭几十株花树罢了,这也能叫园?依我说,倒不如这院里几棵树,虽然少些,总是得天然二字之趣。”

    碧秋奇道:“听奶奶这么说,竟是咱家的园不好似的,但当初建成了,奶奶不也是着实夸奖了爷一番吗?说是园虽小,却能看出大格局,非胸中有大丘壑者不能为。奴婢记得爷那时候可真是高兴坏了呢。”

    阮云丝撇撇嘴,似乎是想嘲笑两句,不过旋即忍住了,正色道:“爷自然是心里有丘壑的,只不过他并没看过那些真正大富人家里小桥流水的园林,筹谋上自然便差了些,更何况家里银钱也有限,能弄成这样也算是难得了。”

    碧秋左右望望,见四下无人,便小声道:“爷虽好,如今又是举人,但奴婢却总觉着奶奶更好,不是奴婢多嘴,奶奶若是换上那些富贵姑娘奶奶们的衣裳首饰,谁不把您当做神仙似的人物?奴婢早年也走过一些人家,那些大家闺秀和富家小姐们,还没有奶奶身上这个款段韵味儿呢。”

    大家的小姐姑娘?阮云丝的回忆瞬间飞到了不知名的地方,嘴角边哂出一抹冷笑:侯府千金她自然是做过的,只不过又有什么意思?碧秋只看到人家满头珠翠衣香鬓影,她哪里知道那些背地里言刀语箭阴谋算计?生在侯门,一个不谨慎便是粉身碎骨的下场。若不是因为这个,她也不至于铁了心离家出走,闹出那样的天大风波。

    “奶奶,奶奶……”碧秋的声音把阮云丝的思绪拉回来,她回头看了一眼心腹丫头,轻声道:“怎么了这是?你跟在我身边也有两年了,怎么动不动还是这样咋咋呼呼的?”

    “奶奶,方才那人……”碧秋的面色有些苍白,犹豫着看了阮云丝一眼,却又嗫嚅着不再开口,似乎是在惧怕着什么。

    阮云丝皱了皱眉头,冷冷道:“有什么你就说,怕什么?别忘了,你是我的丫头。”最后一句话,她刻意加重了语气,果然,就见碧秋的面色又苍白了几分,好半晌方低头道:“奶奶看没看见刚刚打门前过的那个人影?奴婢瞅着,倒……倒像是前街上那个何媒婆,不过,也许是奴婢眼花了也说不定。”

    “何媒婆?”阮云丝猛地站起身来,过了许久,方才又慢慢坐下,冷笑道:“穷秀才变成了举人,我如今又小产,怕是婆婆和老太太就起了别的心思吧。”

    碧秋慌忙道:“奶奶别气,您这刚小产过后,禁不得气的。叫奴婢说,少爷对奶奶还是言听计从,只要少爷不许这种事情发生,奶奶也不用出面儿,免得落了一个嫉妒的名头,何苦来呢?“

    阮云丝半晌没有出声,忽然看向碧秋道:“你觉得,爷能靠得住吗不跳字。

    “能靠得住,肯定能靠得住。”碧秋急急忙忙道,却听阮云丝怅然叹道:“若是从前,我也知道他靠得住。只不过这中了举人之后,他的应酬倒是渐渐多了起来,怕只怕暖风熏得游人醉,错把青楼作绣楼了。”这诗被她改了一句,青楼乃是烟花女所在之地,绣楼却是闺中女儿的清白之所,两者自然不可混淆。

    “奶奶。”碧秋有些担心的看着阮云丝,却见她站起身来,轻声道:“罢了,我有些乏了,碧秋,扶我回房吧。”

    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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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不过几天功夫,那枝头上开的繁华如锦的桃杏花尽皆飘落,满院的树上都长了绿,这时候虫也最多,所以人便多不再去树下坐着。//更新快//[]

    这一日张灵信和阮云丝夫妇两个一起去上房里请安,张老太太和刘氏留着他们夫妇说了会儿话,张灵信便对阮云丝道:“你回去把房里我去年穿的那件轻罗披风找出来熨一熨,我等一下去会友的时候穿。”

    阮云丝心知丈夫是要提点婆婆和老太太,于是答应了一声,便温婉笑着退了出去。这里张灵信就正色道:“我听几个小丫头背地里嚼舌头,说是这几天咱们家来过好几拨媒婆,娘和祖母这是做什么?如今我不过刚刚中了个举人,还要专心学业,云丝虽然小产,但她还年轻,你们倒是着什么急替我纳妾?让云丝知道了,她岂不寒心?我这举人是怎么来的,别人不知道,娘和祖母还不知道?若不是云丝拿出她的私房钱要我送了重礼,以咱们这样寒门,那主考官哪只眼睛会看得上我?”

    张老太太和刘氏彼此对视了一眼,张老太太便叹气道:“孙儿啊,不是祖母说你,你委实有些太听你媳妇的了。都说成家立业,自然是要先成家再立业。【叶*】【*】你今秋许是就要上京赶考,这又不知要蹉跎多长时间,如今你也有二十多了,寻常这样的人家,哪个没有三妻四妾的?何况你又是少年举人,家里除了你媳妇,竟然再就没有一个人,岂不让你的朋友们笑话?说你连媳妇也降拿不住?咱们张家如今也算是出了你这个举人,这往下是要书香传家的,难道你这辈就只守着你媳妇过?这可像什么话。”

    张灵信只摇头,刘氏见婆婆说不服儿,便也忙插口道:“儿啊,委实这几个媒婆介绍来的女孩儿都不错,那位李姑娘,乃是城中大户李百万的女儿,人家都不嫌给你做妾身份低,难道咱们倒嫌弃人家的百万家财?还有卢举人家的二姑娘,虽然是庶出,但给你做妾,这身份也是相当的。是了,还有那姚老板的掌上明珠,人人都说那姑娘是最才貌双全知书识礼的。姚老板这几年都是跟着大船去海外做买卖,那家里的钱财着实厚重不说,就是那西洋的稀奇玩意儿,也是不计其数,何况他又只有一个女儿……”

    刘氏说的前两个姑娘,张灵信还只是摇头不肯。待说到那姚香玉的时候,他却愣了一下,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艳如桃李身姿婀娜的女孩儿:那白云寺前的匆匆一瞥,美人的回头凝望。他本以为自己已将那一次的偶遇忘却,毕竟这种偶遇从他中了举人后,着实遇到不少。(·~)然而此时再次回想,却发现那个女孩儿并没有像其他女一样,淹没在众多的面孔和应酬中,反而是越发清晰起来,连那抹吟吟笑意,此时想起,都觉无比动人。

    “娘说的那位姚姑娘,可是后街上姚氏商铺的那位姑娘?”因心里回忆起来,张灵信就沉吟着问了一句。

    “是啊,可不就是那位姚小姐。听说此前也不知多少人去给她说亲,都被她婉拒了,那何媒婆原本没抱多大希望的,想着多少人求着娶她做正妻她都不肯,如今就算你是举人,却是给你做妾,人家怎么能答应?谁知一说之下,那姚员外当时只是敷衍的说考虑考虑,没过几天就捎信儿说,他们家愿意把姑娘嫁过来做妾,你想想,这不是人家看重你是什么?”

    张灵信这时候早将昨夜妻的软语温言忘在了脑后,一心只想着那姚小姐果然是慧眼识人,对自己青眼有加。如此美人恩情,若严词拒绝,岂不是辜负了?更何况,云丝身孱弱,如今又小产,焉知不是素日里操劳过甚所得?倒是正经应该找个人来帮她一把。想来只要把这事情说开了,妻温柔大度,也不会不允许。

    他这时候满脑都是那位貌赛天仙的姚小姐的低吟浅笑,竟如同魔怔了一般,往后刘氏和张老太太再说了什么话,一概也没听清,直到听两人说隔日就把他的八字给何媒婆,同时让对方也把姚家小姐的八字送来。他这才站起身,咕哝着说了一句:“既然祖母和母亲心意坚决,儿也实在不能不为张家考虑,云丝那里我去说,只是有一条,这位姚姑娘既是知书识礼,抬进门也就罢了,此后纳妾之事,再也休要提起。我今生能得云丝和姚姑娘两位美娇娘为妻妾,已是无憾。”说完,大概也觉着这番话有些羞臊,便摔帘出去了。

    这里刘氏和自家婆婆互相看了一眼,不由都笑起来,刘氏便道:“娘不必听信儿的,从前他还说此生只要有云丝,就心满意足再无他想呢。如今既然他答应了,媳妇那里想必也不会有什么问题,这女人的三从四德可是现摆着的,由不得她不从。只是这聘礼,咱们却还是要仔细斟酌斟酌。”

    初夏的风轻轻吹送,身后传来隐隐约约的喜乐声,那是自己的丈夫,不,是自己曾经的丈夫迎娶新人的喧天鼓乐。

    阮云丝走在路上,前方便是城门,离开这里,就意味着她要离开那个自己精心经营了三年多的家,意味着她又要重新开始。但,即便这样又要辛苦千百倍,也总比留在那个把自己伤的千疮百孔的地方要好吧?

    嘴角边扯出一抹嘲弄的笑,阮云丝笑自己太傻,竟然以为寒门学会比那些公侯贵族的男人更可靠,会和自己一起过着幸福的日,哪怕不能有泼天富贵,却能求得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结局。可到头来她才发现,天下的男人和乌鸦是一样的,本性便是性好渔色,却偏偏用多情来粉饰自己。贫民男人专情,不是因为他们本性纯良,而是因为他们没有那个条件,恨只恨自己瞎了眼,用那么多的私房银喂出了一条白眼狼。

    休书仍在怀中,这是她自己求来的。无法忍受和别的女人共事一夫,而张灵信又早已被那个姚家小姐迷了心智,说什么她进门就可以帮自己操持家务,不使自己太过劳累;又说什么张家三代单传,香火不能在他这一代断了。那男人苦苦哀求了数日,倒真真是一个痴情为难的嘴脸,只可惜自己并非是他们这个时代的女人,对那嘴脸下盼着享齐人之福的本质,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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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她是一缕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幽魂,在十六年前真正地忠信侯府三小姐阮明湘夭折后,便附着在了她的身上。//更新快//[~]这么多年,她努力地适应着这古代的严苛生活,在那大宅门中,作为一个丧母的嫡女苦苦在众多势力中周旋,只为了一个安身立命。

    只是她仍旧太天真,或许也不是天真,而是这个男权社会对女人的倾轧和迫害,仍是超出了她的想象。她周旋了十二年,不求锦衣玉食,只想一生平安,却发现除了出家之外,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饶是如此,四年前,她还是不可避免的成为政治联姻下的牺牲品。

    那个面目慈祥的爹爹和一向热心的哥哥,打着“为她着想为她好”的幌,一厢情愿的将她定给了晋国公府的小公爷苏名溪为妻,并且还像是沾了多大的光似的喜不自禁奔走相告。甚至在自己大加反对的时候,从没对她动过一根手指头的爹爹还打了她一巴掌,让她跪了一天一夜的祠堂。

    或许父亲和哥哥真的是为了她好。但她是来自现代的灵魂,她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安排,她没办法像小说里那些穿越的女人一样适者生存,在这社会将自己依附在男人的庇护下。当然,她也不会因为自己来自二十一世纪而沾沾自喜得意忘形,觉得在这个时代里可以呼风唤雨出头出彩。[~]所以,她能够做的,就是从小到大不动声色的积攒私财,然后在实在不能反抗的时候,带着这些私财离家出走。

    也幸亏是大学里那一个月的军训生涯她没有吊儿郎当的混过去,平日里又喜欢看侦探军事小说,所以竟然让她这样一个弱女运用各种计谋逃离了京城,来到这青采城落户。

    怪只怪自己坚持了最初,却没坚持到最后。

    说到底还是怨自己受那些前世看的穿越小说影响太深,以为豪门贵族弟没有好东西,改造不易,还要陷入宅斗中。但是寒门学就不一样了,可以夫妻情深,然后开金手指助丈夫平步青云,在这古代男权社会求一个难得的岁月静好平安幸福。

    怪只怪自己在那个男人笨拙的关心下动了心动了情,感动于元稹那句“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无奈伤痛和“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的痴情如海。以为这一世能得一段贫贱夫妻恩爱白头的爱情,却忘了写出这般诗句的男人,到最后不过也是一个渣罢了。

    眼中酸涩口里难言,阮云丝抬手擦去刚刚溢出眼眶的湿意,即使她并不是为那个负心的男人哭,只是为自己的愚蠢而哭,她也不允许。[]

    “奶奶……奶奶……”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阮云丝站定了回头,却见碧秋捧着一个包袱来到自己身边,“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哭道:“奶奶你这是何苦呢?少爷又没有说要您下堂,只是娶了个妾,您这一走,不是给人家腾地方吗?奶奶你怎么就这样刚烈?少爷是举人,有三妻四妾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我的心思,你们不会懂。”阮云丝怜悯的看着这个丫头,自己一走,她日后的日怕就是难捱了,认真说起来,这丫头还是用自己的钱买的,只可恨那时自己全心为那个家,几个下人的卖身契全都是交给了婆婆和那老太太收着,不然别人也就罢了,她是一定要把碧秋带着的,这丫头是个伶俐人,偏偏心眼老实,她不想她成为第二个香菱。

    “碧秋,你想和我一起走吗不跳字。

    碧秋正把包袱解开,抽抽噎噎的说这是阮云丝过去给自己做的两套新衣裳,她一直没舍得穿,现在给奶奶,一旦熬不下去的时候也可以当两个钱。还有一串钱,是自己这两年攒下来的,也都给奶奶路上用。正唠叨着,忽然就听见阮云丝来了这么一句。

    碧秋吓了一跳,但是眼神却有些闪烁,低头嗫嚅道:“奶奶,奴婢知道奶奶是好心,论理奴婢就该跟奶奶走,只是……奴婢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这里,奴婢……奴婢实在没办法撇下她们啊。”

    阮云丝点了点头,她心里其实也清楚碧秋不可能跟自己走,刚刚那一问,只不过是一时冲动,她不忍心这女孩被人折磨。不过往好处想想,是自己容不下丈夫纳妾,也许那位姚小姐不会像小说里那样,但凡是后娶的,就都是心狠手辣狡诈阴险之人。如果对方的性好,碧秋应该也不会受什么折磨。

    这样一想,心里也就释然了,她将那包袱系起,重新递给碧秋,微笑道:“我用不上这些,你做丫头,还要供养着父母兄弟,比我不容易,这次一别,怕是也难相见,日后你在那家里,就自己小心吧。”说完也不管碧秋哭着要强塞给她,到底将手一推,便潇洒往前行去了。

    这里碧秋哭着看她走出了城门,身影转瞬间就淹没在人流中。想着这时候府里大概正是忙的时候,因此也不敢耽搁,忙转了回来。张老太太和刘氏都心知肚明她去了哪里,只是想着阮云丝毕竟对自家有恩,如今这丫头去送她,足见是个有情义的,因此便只当做没看见,将这事不声不响的揭过去了。

    至晚间,宾客们都散了,众人都在别处忙碌,只有碧秋在厨房里收拾那些碗碟,忽听门边有些响动,一抬头,只见门边倚着一个人,她吓了一跳,还不等叫喊出声,就听那人幽幽道:“是我。”

    “少爷?您……您怎么过来这地方了?这……这怎么使得?这岂是你呆的地方?”碧秋慌得说话都不顺畅了,却见张灵信倚在门上一动不动,只拿眼看着她,数度欲言又止,最后才问出一句:“她……她真的走了么?你……你可曾亲眼看见她出城?”

    碧秋面色一黯,点点头轻声道:“是,奴婢……奴婢亲眼看见奶奶出城了。连奴婢给她的衣服和钱也不要,就那么走了。”

    “有她这样任性的女人吗?我不过是想着她身弱,又小产过,该好好将养。才想着纳个妾室帮她一把,她可好,就那么挤兑我,还要休书,在娘和祖母面前逼着我,哪怕她就是给我一个台阶下,我……我也不可能真的就写下那封休书。她如今出了城,又要往哪里去?难道就是打定了主意永不相见吗?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她就这样轻易地都抛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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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秋不说话,想起阮云丝曾经说过的话:“我如今还算年轻貌美,他就能喜欢上更美貌年轻的。//更新快//(·~)我若有一天老了呢?说什么帮我的忙,一个家资百万的富户独生千金,他让人家来帮我的忙?男人啊,便是这样,恨不能这世上所有温柔美丽的女都围在他们身边才好。只许他们推开女人,却受不得女人推开他们。即便他现在好像痛苦的无路可走,只能给我休书。等到美人在怀春风得意那日,也就把我的名字给忘记了。我便是受不得这命运,便是要在此之前推开他。这世上没人给我一个公道,那我便自己给自己一个公道。”

    只不过碧秋自然是不敢将这番话说出口,小心看了张灵信一眼,她轻声道:“少爷,新奶奶在房里等着呢,您再不过去,怕是……怕是她要恼了。”阮云丝已经离开,这姚家的千金小姐即便现在是妾侍身份,只怕没几天也就要做了张家的少奶奶,所以碧秋也便这样叫了。

    “要恼就恼,难道我堂堂举人,还怕一个女人不成?”张灵信站起身,垂首黯然了片刻,却终于还是离开了。

    “嘿,这年头真是奇了,一个女人敢孤身来取银。”一大早刚开张,吉祥钱庄就迎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客户,几个伙计都是刚刚干完洒扫庭院的活儿,这会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都看着那个在柜台前沉静站着的窈窕身影议论纷纷。【叶*】【*】

    “说不定是哪个老爷的小妾,跟谁跑出来的吧?”

    “你胡说什么?要真是这样?也该她那野汉来取钱,这样花儿一样的美娇娘,谁舍得让她出来抛头露面?”

    议论声渐渐大了起来,许是看着阮云丝没有反应,几个伙计的言语就往不入流的地方一路滑下去。

    忽见门帘一挑,接着从后门走出一个人,来到柜台边。

    “姑娘,这是一包二百两的银,您拿好。”憨厚的大伙计从柜台后递过一包银,又嘱咐道:“姑娘切记不要将这银露出来,这一年听说好几个走麒麟山的行脚客商都被劫了,姑娘如果要走,也得找一个妥当的商队,宁可花点钱搭个伙,他们有随队的镖师,总还靠谱些。”

    “多谢大哥提醒。”阮云丝微微一笑,接过那包银,将它们放进包袱里,似是没听到旁边的议论,便转身袅袅而去。

    跟在几个行脚客商的身后,阮云丝额头上全都是汗水。(·~)

    如果可能,她也想找个大商队搭伙一起走,这二百两银是她最后的家当,她还要靠着它发家致富,决不能有半点闪失。

    但偏偏那些大商队都是十分谨慎的,见她是一个孤身的弱女,就说什么也不肯帮她。阮云丝心里清楚,这帮人鄙视不屑自己还在其次,他们最怕的是惹上了什么大人物,那就麻烦了。尽管自己已经尽量装出一个村姑模样,只是商队的人都是猴精,哪里肯信一个村姑居然肯出银和他们搭伙?

    万般无奈之下,阮云丝也只有冒险和这几个行脚客商一起走那麒麟山。

    平时看穿越小说,只觉得那些在大宅门里宅斗的女孩太窝囊,有的人为了安身立命,竟然会忍受和丈夫的妻妾斗法。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自己是多么愚蠢啊。不真正到了这个时代,就永远不知道在这个时代里,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要生存下去有多么艰难。

    叹了口气,抹了把头上的汗水,正午大太阳直直射下来,烤的人头晕眼花。幸亏阮云丝在大学军训的时候也拉练过,不然就依靠古代女人那弱柳扶风的身段和在大宅门中消耗光的意志,要一路跟下来还真是不太容易。

    忽见前面的几个行脚客商停了下来,其中一个大汉便使劲儿嚷嚷道:“大家伙儿不用怕,听说这麒麟山的土匪前些日让官兵打了一回,虽然他们仗着熟悉地形先跑了,不过那一回真是把他们胆都打破了,听说这么多天,打这儿走的客商们也没什么事,哪有可能这倒霉点儿就让咱们赶上呢?”

    阮云丝也实在是走不动了,在离商队大概十几步远的石头上坐了,看着那大汉口沫横飞的嚷着,她顿时觉得有些头痛,暗道这混蛋是不是根本不知道世上有一种人叫做乌鸦嘴啊?官兵?那是远水不解近渴的玩意儿,这麒麟山可是人家土匪的老巢,你公然在这里藐视人家的匪威,敢情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只不过也无可奈何,阮云丝很明白,自己这算是厚脸皮跟着人家,如果现在上前说话,还不知要让人怎么臊皮呢。既如此,又何必自取其辱。

    只不过看到那几个行脚商人热烈的附和着大汉,声音越来越大,竟是一幅“不把土匪引来不罢休”的态势,她终于忍不住了,豁然站起身来,紧了紧自己后背上的小包袱,就面无表情的从那群二百五身边走过。

    “姑娘孤身一人,单独走只怕有些危险,左右大伙儿在这里歇歇脚也就要启程了,不妨再等一会儿。”

    忽然一把折扇拦在身前,阮云丝抬头看了一眼,果然,能说出这样一番文质彬彬语调柔和的话的,就是这商人队伍中那位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富家公。也不知这男人是生在哪个大富之家,他爹昏了头吧?万一这样一个大好儿让土匪给乱刀砍死,看他往哪儿哭去。

    因见此人十分有礼,身上也并没有一丝纨绔的无礼气息,阮云丝便也轻轻一福,沉声道:“有道是:君不立危墙之下。此处凶险,本该一鼓作气跋涉而过。公与众位大哥偏在这里歇脚,已是犯了大忌,却又不知收敛,在此处大声叫嚷,甚至公然辱及那些匪徒,只怕是大大的不妥。与其等着人把狼招来,小女倒还是先行一步的好。”

    那公目中光彩一闪,随即微笑道:“既是姑娘去意已决,在下不便多留,请吧。”说完微一摆手,竟是退后几步,然自得的用扇扇起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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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呸,虽然是个大家公,但也是什么经历都没有过,只知道臭显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大草包。//更新快//[~]阮云丝气结,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善意的暗中提醒竟然会被这丰神如玉的男给拒绝了,抑或是对方根本没听懂自己的暗示,其实她明明都暗示的那么明显了啊。因心里十分气不过,却也无可奈何,只好一跺脚,赌气离去。

    “爷,你怎么放她走了?”

    刚刚叫嚷着的大汉凑过来,盯着阮云丝的背影皱眉道:“虽然此女孤身行路,必非良家女,不过看她这一路上还算安分,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让她就这样去送死,是不是有点儿……”他说到这里,猛然发觉自己造次了,因此有些畏惧的看了那公一眼,即使见他面上并没有什么责怪不快之色,却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虽非良家女,但一个女人若不是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又怎肯孤身犯险?说起来也是可怜。”那公模样的人叹息着点点头,便对身后几个商人道:“行了,歇息的也差不多了,大家且跟上去,那些土匪现出身形倒罢了,若还是龟缩不出,咱们也没办法,这身上还有差事,总不能为了一群土匪耗在此处。”

    几个商人立刻齐刷刷站起身,如果阮云丝此时还在这里,一定会大吃一惊。(·~)这些人哪里还有刚刚那种行脚商人的谨慎小心模样?那动作整齐划一,若非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卫队,决计不能有这样利落的动作。

    果然,就见那公面色一沉,低声斥道:“我为什么这个时候儿才上山?不就是为了让你们把身上的兵气收一收吗?辛勤练了几天,刚刚还算是有点儿商人模样,这会儿怎么又都原形毕露了?若是让土匪们看见,你们怕他们识不穿咱们是扮猪吃虎的是不是?”,

    一番话说完,那些人立刻嘻嘻哈哈的陪着笑,转眼间就又变成了一群松散的行脚商。这里公向前看看,只见阮云丝已经走的快要看不见影了,他这才折扇一挥,缀在她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

    有句老话叫做“怕什么来什么”,又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阮云丝看着面前那十几个面相凶恶的土匪,这时候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老话就是真理啊。

    “大哥,这娘们儿不错,不管那小包袱里有没有钱,赚上山给您做个压寨夫人还是挺划算的。”对面那个猥琐矮小的土匪讨好的看着中间那名铁塔似的大汉,一边斜睨着阮云丝,吞了一大口口水。(·~)

    阮云丝紧张的手都有些发抖了,却还是强作镇静,只是脑里这时候实在转不出什么主意来,唯一想到的一个词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按说她是现代穿越过来的灵魂,本不应该把贞c看的这样重,不管如何,只要能保住性命就行。这才是她应该有的思想境界。但是谁让这个土匪头实在是太太太丑了呢?不认为这世上还会有比这家伙更丑更恶心的人。

    所以,阮云丝只好叹了口气,心想死就死了吧,反正其实都是死过一回的人,又活了这十几年,算是赚到了。只不过没看见那张家的下场和结局,还真有点儿不甘心。但那又能怎么样?这毕竟不是小说,谁敢保那张家就会败落?毕竟在他们看来,胡搅蛮缠的是自己,他们是一点错儿都没有的吧。切,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实在是眼前这个土匪头实在太丑,丑的我特么没办法凑合啊,这要是让他碰一下,还不得把隔夜饭吐出来。

    既然打定了主意。阮云丝就再无顾忌,想到后面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行脚商人,她心里虽有不满,但毕竟觉得那些人背后也是妻儿老小,自己虽不是什么圣母,但既然打定主意要死,又何妨救他们一救?想到这里,半天没开口的她就忽然尖着嗓叫道:“啊,打劫啊,救命啊……救命啊……有土匪……”

    “**大哥,我这半天还以为她是哑巴呢,原来是吓得到现在才反应过来。”猥琐的矮小汉哈哈大笑,然后得意道:“只不过这荒山野岭,别说没有人来救你,就算有人,这时候还不赶紧找个地方儿藏着,能出头来送死?小娘,你就认命了吧。”

    阮云丝这一嗓干嚎,不但让土匪们吃了一惊,就连远远缀在她身后的那些“行脚商”也是大吃了一惊,先前大声嚷嚷的汉就凑到自家公身边,疑惑道:“爷,那女人是不是吓傻了?这会儿才想起大喊大叫的。”

    那潇洒公看了自己的手下一眼,用折扇在他脑袋上轻轻一敲:“真是有勇无谋的家伙,如果是扫书与名砚在这里,就不会问出你这样的蠢问题。你没看到那女喊叫的时候,动作却毫不慌乱吗?如果是普通人,这时候第一个反应是往回跑来寻咱们,可是她却没有。她这是打定了主意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所以故意高声嚎叫来引起咱们注意。如果是普通的行脚商,这时候听见她的叫声,就该找个地方躲藏起来,等到土匪们离开后再出来了。”

    “这么说,她还是好心?”那大汉愣了一下,接着点头道:“虽非良家女,不过冲着她这点血性,俺王彪倒生出几丝钦佩来了。”话音落,他眼见那些土匪嬉笑着要围上阮云丝,便大吼一声,脚尖一点,就飞纵了过去。

    宛如神兵天降一般,那些土匪们也没想到半路上能杀出一个程咬金,一时间惊呼声此起彼伏,仓促中就被大汉踹飞了几个。而抱着必死决心的阮云丝这才醒悟到穿越后的金手指果然不是白开的,自己这是遇上英雄救美的戏码了。于是也连忙往后退了几步,抱着自己的小包袱蹲在草丛里。

    “姑娘放心,这几个土匪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几个蚂蚱罢了。”

    手挥折扇身穿蓝衣,意态潇洒的公闲走过来,然后折扇一合伸出去,意思是让阮云丝抓着折扇站起来。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这抓着折扇还是没关系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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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后怕那是假的,劫后余生,这会儿阮云丝的确觉得有些脚软,于是连忙伸手抓住扇,慢慢站了起来,却还没忘了行个万福,轻声道:“多谢公搭救,原来竟是我看走了眼,看公家人的手段,应该是特意为这些土匪而来的吧?”

    “是,恰好路过此处,让那知府求了两日,我没办法,想着也是为百姓除害,这才会带着他们几个微服上山,只为了引出这些土匪。//更新快//[~]”那公也不隐瞒自己的目的,然后他看着阮云丝,微笑道:“姑娘临危不乱,最后关头竟然想的是向身后我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行脚商示警,真是可敬可佩。在下苏名溪,敢问姑娘芳名?”

    苏名溪这个名字就好像是焦雷一般在阮云丝的头上炸响,她不敢置信的抬起头,却旋即发现自己这幅样不妥,连忙又低下头去,深吸了几口气,心念电转间已做了决定,于是轻声道:“小女阮云丝,多谢公救命之恩,愿来生结草衔环报答公。”

    苏名溪眉头一挑,哪里还听不出这女孩儿的话外之意?若是真想报恩,这时候就该说“愿为奴为婢任君差遣了。”她却说来生结草衔环,可见是并不想和自己有什么牵扯。还有自己刚刚报出名字的那一瞬间,对方似乎是十分震惊,虽然她旋即就很好的掩饰了过去,但苏名溪是什么人?多少老奸巨猾的狠角色都在他手底下栽了跟头,阮云丝那一丝异色又怎可能逃过他的毒眼?

    莫非她知道我的身份?

    这个想法在苏名溪脑海中倏然升起,但旋即就被他抛开去,暗道不会,若她真的知道我身份,这来生相报就更该变成今生相报了吧?不过也说不定。[~]这女虽然抛头露面,但是看她刚刚所为,似乎是刚烈坚贞之人。苏名溪啊苏名溪,你真是在京城被众星捧月捧得惯了,只以为天下女都该为你神魂颠倒,笑话一样,你还要不要这张脸皮了?

    因自己想了一回,倒觉好笑。阮云丝不肯缠上来,他自然也乐得轻松。此时只见那大汉已经转了回来,对苏名溪躬身行礼道:“回禀小公爷,盗匪已经全部成擒,只有一个倒霉蛋,让猴那个不谨慎的家伙给宰了,您看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一边说着,他就用眼角余光悄悄瞥了阮云丝一下。

    “多谢公和几位爷的救命之恩。山匪既除,这条路想必也就没什么危险了,小女还要赶路,想来公和大爷们也要去衙门交付,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阮云丝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她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走,快走,决不能让这苏名溪察觉到自己的身份,否则当真是要万劫不复了。【叶*】【*】

    “在下一直有个问题想要请教姑娘。”却见苏名溪一伸手拦住自己,阮云丝只觉得一颗心剧烈跳着,几乎要跳出嗓眼了,面上却咬着牙根不动声色,垂头轻声道:“不敢当,不知公有什么话说?”

    “烈日当头,我见姑娘从不肯在树下阴影里歇息,这却是为何?”这是让苏名溪一直十分好奇的,打从刚刚歇脚时他就发现了阮云丝的这个“怪癖”,回想一路走来,别人都是尽量靠着树下阴凉在走,只有阮云丝一直行在山路中间,这实在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树上有虫。”

    阮云丝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心中却松了一大口气,心想我类个去,可吓死我了,原来却是问这个,这算什么狗屁问题啊?他大少爷敢情是这一路上实在无聊得紧,竟然连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不耻下问。

    那边苏名溪也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么一个答案,不由得愣了一下,接着也忍不住笑起来,却听旁边的大汉嚷嚷道:“虫也害怕?女人家就是胆小,那些东西有什么好怕的?捏碎了送进嘴里,味道还正经不错呢……”不等嚷完,就被苏名溪瞪了一眼,他登时就不敢再说,这里苏名溪收了笑声,正色道:“原来如此,怕虫想来也是女儿常情,倒是我一时间疏忽了。不过我还是要提醒姑娘一声,树上虽然有虫,其实却不可怕,只是你以后万万不要往草丛里坐着,草丛中往往有蛇,虽然北方没什么毒蛇,咬一口却也是疼的。“

    阮云丝让他这一提醒,不由脸色发白,只不过面前这男人对她来说,绝对是比蛇还可怕的存在。因此又福了福身谢过对方后,她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刚才嚷嚷着的那个大汉见苏名溪望着阮云丝离去的方向沉思,不由得嘿嘿笑道:“小公爷,这女人当真是奇怪,别的女人看见你,就如同饿狼见着了肉骨头,恨不能把你一口吞下肚似的,便连那些名门闺秀公侯千金,见着你哪还有愿意走的,她却似是兔一样的逃跑,这真是……嘿嘿,我王彪可还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女人。”

    苏名溪瞪了王彪一眼,气道:“你不说话没人能把你当哑巴卖了。听听你那个比喻,你主我倒成了肉骨头。这若是别人,早大棒打死你了。”虽是这么说,面上却没有什么怒色,忍不住又往阮云丝的方向看了一眼,却见那道倩影早已消失无踪,他便收回目光,略略沉吟了下道:“行了,总算将这些山匪剪除,这就下山吧。”

    阮云丝经历了这惊心一幕,余程总算平安,及至终于到了绿水城,她又进城用十两银兑换了十贯铜钱,出了城门之后就往绿水城外的乡下而去。

    金纺乡。

    这是阮云丝乳母的老家,她小时候常常听乳母说起这个依山靠水,民风淳朴的地方。刚刚逃出家那会儿,她并没有敢到这里来,知道父亲哥哥一定会派人来寻找。只不过如今四年过去了,想来他们也不会再盯着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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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走着,果然是处处好风光,只不过阮云丝这时候哪里有心思看这些美景?一路走过了几个村,却都没有听说有空屋卖,直到来到了紧靠连绵青山的小王村,才打听得有一个农户因为儿在城里做买卖挣了钱,所以正打算卖了房进城。//更新快//【叶*】【*】

    阮云丝松了口气,连日来的奔波,她背着二百两银走到这里,也没怎么好好休息过,早已经累得腿都软了。于是听说有这么一家,她就连忙上门询问。

    那户人家正急着搬走,又舍不得贱卖这个院,此时看见阮云丝这个女人上门,他们原本心里还不信对方能买下这五间瓦房,不过乡人淳朴,也不势利眼,因此就只好领着对方在这院里前后左右的看。

    这是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中间是五间结实的瓦房,看得出来,这在乡下也算是一户殷实人家。前院很大,除了中间一条通路外,两边都是菜园,当中种着几棵桃杏树。靠西墙有一个用石头垒起的狗窝,此时却是空空如也。

    进了屋,乡下的房不似城里的大户人家,堂屋是身兼数职的,既是过年祭祖的所在,也是厨房和饭厅。这一进正门,右手边便是灶台,上面一口大锅,一面墙已经熏黑了,供着一张灶王爷的画儿,已经看不出本来色彩,锅底有几根稀稀拉拉的柴草。[~]左手边则是一口大水缸和一座橱柜,里面放着些碗筷等物。

    再往里走,右手边的那间房乃是卧房,共有里外两间,里间放置着衣柜箱笼梳妆台,外间地上摆着一张桌并几把椅。靠窗却都是一铺大炕,足够四五个人睡,显得十分宽大。而左手边的房也是共里外两间,只是都堆满了杂物,显得有些凌乱不堪。

    从后门出去,是一个很大的后院,也种着些白菜萝卜等物,稀稀落落几棵梨树,靠着东墙边是鸡窝猪圈,此时里面传来叽叽嘎嘎以及猪哼哼的声音。

    阮云丝很满意这个小院,那夫妇二人见她露出了要买的意思,不由得大喜过望,连忙道:“别看我们两口年纪大,这房却是才盖了两年,那时候没想到儿能在外面赚大钱,所以特意盖得结结实实,预备着留给他。可以说是一砖一瓦都下足了功夫。姑娘看上去不像我们乡下人,这里里外外的东西怕未必合您的意,这却也不用愁,我们自然是一道儿搬走的。等您来了,就剩下这干干净净的房和前后院,那些猪鸡鸭我们也要带着,都养这么大了,舍不下。【叶*】【*】另外您看看这房的地点,不是我们老两口自夸,不但风水好,隔着东边那些房还有几步距离,也隔着西边山脚下的那些猎户们够远,这样既清静,又不至于头尾都没人照顾着,当日我和我们家那口可是选了许久,才最终在这地方动土……”

    阮云丝听着这妇人的话,固然是有一些小算计在其中,心中却只觉着温暖,当下点头答应了。那妇人没想到她这样好说话,便十分欣喜。又让她先去不远处一个寡妇家里暂住几日,等把这房腾出来就可以往里搬了。

    于是接下来的日,阮云丝更是忙得要命,亲自去城里挑选家具以及自己需要的东西,等那对夫妻搬走后,果然整个房都空落落的,于是她又雇人粉刷装饰了一遍,登时就和新房没什么两样了。

    粉刷完后,她在城里雇人定做的家具也就陆陆续续运了过来,有橱柜,衣柜,几个樟木箱,一架结实的织机,以及梳妆台,桌椅等物。那叫做芸娘的寡妇这几日和她相处的熟悉了,也便过来帮忙安插着器具。待都拾掇完,在那铺大炕上铺上了崭新的炕席,总算这个家就算是收拾出来了。

    虽然不知道阮云丝的来历,但这并不妨碍村人对她的热情。乡下人,没有城里那么多讲究,芸娘也算是个美貌的寡妇,却也没人打她的主意,反而是许多人愿意帮忙,妇人们也不吃醋,还时常上门一起做针线,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淳朴祥和的村庄。

    在那床铺满了整铺炕的大炕褥上缝下了最后一针,阮云丝终于直起身,捶了捶酸痛的背。看看旁边摞起的高高的几床被褥,她感到了极大地满足。

    “没有男人又如何?不是名门千金又如何?这日,我照样能过起来。”

    目光投向窗外,阮云丝喃喃自语着,她握了一下拳头,那目光就越发坚定。

    将几床新做的被褥留下了自己日常铺盖的,其他都装进了大衣柜里。阮云丝看着水缸里满满的水,看看院里和后院的菜,这菜园有些大了,她决定日后后院就只用来养鸡鸭羊猪,自己一个人能吃多少?只在前院种些辣椒茄芸豆之类的也就足够了。

    现在的五间大瓦房,已经变了模样。右手间的卧房仍是从前的格局,只不过桌椅和饭桌衣柜梳妆台等都换成了新的,显得既大方典雅,又充满了一股勃勃生气。而左手边那间屋,最里面一间仍是一铺大炕,如同客房似的,不过阮云丝这里能有什么客人?那不过是她预备堆放杂物用的。外面却是只放了几个板凳,那辆崭新的织机也是放置在此处,上面盖着一张白布,像是生怕落了灰尘。看得出来,主人应该是对它寄予厚望。

    阮云丝来到这屋里,看着那架织机,想象着日后就在这里亲手纺织出精美的锦缎,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因此脸上不由得露出笑容。然后她默默盘算了一下:自己现在已经没了任何首饰,衣服也就只有几套半新不旧的,之前手头上唯一剩下的二百两银,买了房家具布匹之类后,就只剩下还不到一百两,这是自己的老本,以后轻易不能动了,不但如此,还要努力赚钱。

    虽然前路看似艰难,却正因为如此,才充满了希望。

    云丝的新生活开始了。笨酒也在新书榜上艰难奋斗着,走过路过贡献点推荐票和收藏吧嘤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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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丝妹妹在家吗不跳字。//更新快//【叶*】【*】

    忽听芸娘的声音在街门外响起,阮云丝回过神来,急忙几步走出去,见果然是芸娘在外面,手里端着一盆衣物,她忙开了街门,笑着道:“姐姐不是说今儿没空,不能过来吗?怎么又过来了?”

    “就是昨儿和几位嫂约好了,今天一起去流花河洗衣服,我想着怎么还不得半天功夫?你又忙,所以倒是不过来扰的好,偏这么快就洗完了,算着你这里大概收拾的差不多,就过来看一眼。”芸娘一边说,就将大木盆放在地上,看着那园里的蔬菜道:“我只想着你看上去知书达理的,不知是从哪里来,也不知干不干的惯这些庄稼勾当,谁知这前后院的菜竟然让你收拾的很好。难为你身看上去比我还细,这力气倒大,那两桶水寻常汉挑了也觉费力,你倒不打怵。”

    阮云丝笑了笑,她自然是不会将自己的经历说出来,因此便只是含混道:“我从前家世虽然不错,可后来流落在外,什么苦没吃过?做这些自然也不在话下。即便如此,却也不能种地,实在忙不过来,我只想着把这园摆弄好,养些鸡鸭猪羊,这大概也就耗尽我的精力了。”

    芸娘倒吸了口冷气,诧异道:“妹妹竟然不打算种地了?这样你吃什么?拿什么换钱?”

    阮云丝道:“先前那架织机姐姐也看到了,我就打算纺布来养活自己。【叶*】【*】”说完却见芸娘摇头道:“这个可是难了,究竟纺布能有几个钱?不过我看着你这织机,倒似乎比我们精巧的多,也许妹妹的手艺好,能靠这个养活自己也难说。”

    阮云丝微微一笑,她对于自己的将来早已经有了打算,之前逃出来后不久就遇到了那张家人,租了他们的房住着,因为银钱充裕,又感叹张灵信怀才不遇,因此倒把预备用来创业的银都给了对方。及至之后就嫁了给他,又成了秀才娘举人娘,自己那些计划也就全都搁置了。如今她终于又是孑然一身,自然就要为了自己曾经的梦想而努力。

    阮云丝的前世,在大学恰是学的染织,那时染织类的专业并不是热门。但因为她们家世代都是开着个小染织厂,她自己又对这个有浓厚兴趣,所以即使是高分考上大学,也毅然进了这个并不热门的专业。经过四年的认真学习,回家后又苦心钻研,到底把那个小染织厂慢慢做大。如今她穿越过来,虽然没有那些现代机器,但是靠染织绝对可以养活自己。有那么多的知识在自己心里,这前程绝不会因为工具落后一点就挣不出来,她是这样确信着的。

    只不过现在她可没有什么雄心大志,她毕竟是逃出阮府的人,一旦把生意做大了,名声在外,保不准就会被家里人察觉,到那时,不要说那个被退婚而被别人议论嘲笑了好一阵的苏家不会饶过自己,就是爹爹和兄长,也绝不会放过自己这个给他们丢人现眼的女儿。[~]

    所以,只要能吃饱穿暖,手有余钱,一辈平平安安,就不错了。以阮云丝的性格,她自然也是想在这古代拼出一番事业,做一个翻云覆雨的大商人,然而曾经的身份所限,让她不能也不敢拥有这样的志向。

    芸娘坐着说了一会儿话,便端着那一大木盆衣服离开了。这里阮云丝就在院里摘茄,一边盘算着所有的事情既然都定了下来,应该去李保长那里要些材料回来织布,虽然这样赚钱很少,但只要攒到本钱,就可以买麻料或者蚕丝回来自己干,那时卖出去的坯布利润就要丰厚些,等到再日后,有了钱买印染颜料,染好了,或者织出精美花纹来,钱就会更多。只是可惜那十两银是说什么也不能动的,不然一旦赔了,她就没有退路了。虽然怎么想,这生意似乎都不会赔,但她实在不敢冒险。

    正想着这些,忽然就听街门外传来一阵“呜呜”悲鸣,接着几个小孩的声音远远传来:“在那里在那里。”

    阮云丝觉得奇怪,就连忙从园里站起身,来到街门边,只见一条大黄狗趴在地上,它的嘴里叼着一只小狗崽,可能是跑不动了,抑或是害怕把小狗咬伤,大黄狗看见阮云丝后,就把小狗崽儿放到自己的前脚边,然后冲着她“呜呜呜”叫了两声。

    几乎是一瞬间,阮云丝就明白了这只大黄狗的意思,它是让自己收留这只小狗崽儿。

    这就是母爱吗?不顾自身的安危,只是想拼命让女活下去的最无私的爱。或许这只狗是父亲,但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它都是何其伟大,虽然它只是一条狗。

    看着大黄狗满是恳求哀伤的眸,阮云丝只觉得心潮翻涌,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她打开街门走出来,大黄狗似乎是明白她答应自己的请求了,目光猛然就振奋起来,摇摇晃晃的站起身,这时候阮云丝才发现,它的后腿似乎是受了伤,地上已经积了一滩血水。

    “在那儿,它在那儿。”

    几个小孩儿飞跑了过来,但是看到阮云丝站在门外,登时就不敢上前了,都是些四五岁的小家伙,此时看到有大人出来管这件事,而且这个大人他们还不怎么熟悉,只知道父母说她好像很有钱,对于乡下孩来说,有钱是地主的代名词,绝对不能招惹的,所以他们就只站在那儿,不敢上前,却也不肯离去。

    阮云丝抱起那只小狗,才发现这小狗真是小的可怜,肉肉的一团,双手捧着,还没办法把手掌铺满,眼睛还没睁开,但是身上的毛皮颜色却真心漂亮,雪白的毛上夹杂着一块块纯黑的不规则图案。看着这个小东西,连阮云丝的母爱情怀都不禁泛滥开来。

    抬头看了那些小孩儿一眼,她柔声道:“都回去吧,这是我家的狗,以后别打它。”

    小孩们一听说这不是野狗,而是有主的狗,不由得立刻一哄而散,唯恐被阮云丝抓住兴师问罪,要是登门找上家里的大人,那就真的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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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章,其实是为了偿笨酒的一个心愿。从前看过一本书,里面写到一只母狗带着它的一只狗宝宝,被人追打,后来狗宝宝被主角抱走,那只勇敢的狗妈妈却在把孩交付给男主后死掉了。虽然只是小说里一个情节,但是有时候想起,笨酒还是会觉得很难过,所以这一次就在自己的小说里让狗妈妈和狗宝宝一起被收留。算是偿自己的一个心愿吧。而且这个狗宝宝后来很厉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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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街门,阮云丝对那只大黄狗道:“我可抱不动你,你自己有没有力气进来?”她虽然是这么说,但也没指望黄狗能听懂自己的话,只不过是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却没想到这只大黄狗极其通人性,一听她这样说,那双眸中就泛出一股星星点点的希望之火,费尽力气站起身来,一瘸一拐跟着阮云丝进了院。//更新快//[~]

    怪不得人家都说,小孩最单纯,但是残忍的时候,可能比大人还要狠心。只看这小狗的模样,应该是大黄狗刚生下它没多久,正在产后虚弱的当儿,不知怎么的被孩们发现了,它腿上这伤口很不规则,看上去倒像是用石块砸的,不过很奇怪,狗在生产后是最凶的,它怎么会没有去咬那些小孩儿呢?还有,一只狗一窝绝不可能只下一个小狗崽儿,其他的都哪儿去了?

    不过现下不是好奇的时候儿。阮云丝看见那大黄狗瘦的皮包骨头,这小狗崽闭着眼睛在自己掌心里拱来拱去,还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发出“嗯嗯哼哼”的虚弱声音,她就知道这母俩定然是饿坏了,因为饿和伤痛,大狗可能也没有奶水。于是连忙进屋,将中午吃剩下的一碗米饭拌了菜汤,又找出一个大海碗,虽然是新买的,自己还没用过,但这时候没有趁手的家什,却也顾不上了。[]

    将饭菜倒在大海碗里,拿出去放在地上,那大黄狗立刻“腾”的一下站了起来,它原本虚弱的在地上趴着,这一刻却好像是身上生出了无穷的力气,但却还不敢上前,而是抬头看着阮云丝,“呜呜呜”的叫了两声。

    “哟,还这么懂礼貌呢?”阮云丝不禁笑了,想到自己如今的孤苦无依,不由得大起同病相怜之感,叹了口气将大海碗往前推了推道:“好了,吃吧,吃饱了就有奶水,可以喂你的儿了。”她刚刚已经看了下,确定手里这只小狗乃是货真价实的雄性。

    大黄狗立刻低下头大吃起来,这里阮云丝把小狗放在炕上,转身从抽屉里拿出一瓶药粉,这些常用药还是她进城定做家具的时候一并买下的,就是想着日后轻易不进城来。此时来到大黄狗面前,在它受伤的后腿上洒了些止血的粉末。然后她站起身,无奈道:“我对医学一道,是一窍不通的,只能给你用点止血药,日后会怎么样,我就真的是不知道了,但愿你吉人天相,哦,不对,是吉狗天相,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好好儿带着你的宝贝儿活着吧。”

    说完,她就将药瓶收起,又把小狗放到大黄狗的面前,接着把之前摘下来的茄拿到屋里,熟练地生火做饭。[~]

    等到饭菜飘香的时候,阮云丝不放心院里这对母,又起身出去看了看,此时暮色已经笼罩大地,她看到那只大黄狗顺伏的侧躺在地上,小狗崽儿则紧紧挨着它的身,光滑漂亮的小身体一动一动的,看了好一会儿,她才醒悟过来,这是大黄狗再给小花狗喂奶呢。

    目光越过两只狗,阮云丝看向西墙边,那里有一个石头狗窝,好像是废弃了挺长时间,只要明天好好收拾一下,应该就可以用。她原本就打算养一只狗看家护院,虽然乡下民风淳朴,但自己总是一个女人家,芸娘家里还养着一只大白狗呢。没想到都没用自己托人去要,竟然就有这样一对母狗上门了,这算不算也是心想事成呢?

    吃完饭出来,阮云丝想着先前的一碗饭这只大黄狗恐怕不能吃饱,看它的样,应该是饿了几天,虽然这只狗的身世成谜,但这并不妨碍她付出最大的关心和善意。于是又盛了一大碗饭,拌了些菜汤拿给它,果然,等收拾完碗筷出去看时,那大海碗里又是干干净净的了。

    舀了一瓢水倒进大海碗里,阮云丝就把小狗崽儿抱进了家门,又对大黄狗道:“你也进来凑合一夜吧,明天把西边的狗窝给你们收拾收拾,就可以有个家了。”不知道大黄狗听没听懂她的话,但它坚决不肯进屋,最后想想现在是初秋末,天气还不算太冷,阮云丝也只有随它。

    第二天起来,发现小狗崽儿在地上拉了一泡尿,阮云丝却也不嫌脏,等到替它收拾了,就又把它抱到大黄狗那里,一边道:“我现在就去收拾狗窝,从此后你们就在我家住着吧,嗯,要起个名字,咱们现在是在乡下,倒也用不着起那些不俗的名儿,你就叫大黄,你儿就叫小黑,如何?

    大黄狗“呜”了一声,阮云丝便笑道:“怎么?你不满意?你想说你儿明明大部分毛色是白的么?但是我喜欢小黑这个名字啊,听着就那么机灵。如果是叫小白,噗,小白在我们那里是天然呆和笨笨的意思,不好不好,还是叫小黑吧。”

    大黄即使通人性,也没通到所有人话都可以听懂的地步,此时它好奇看着阮云丝,完全不知道对方是在说什么。而阮云丝则想着大黄此时是狗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小黑的名字当然应该听自己的。于是就这样决定了。

    天这时候也才蒙蒙亮,她就去院里的架上摘了两个黄瓜,回去用少许盐拌了拌,古代的盐可是金贵东西,远不像现代大超市里的碘盐才一块钱一包。所以她平日里也很少用,盐用的少,菜的味道自然就不怎么样,她也只好安慰自己说这是符合营养学的要求,自己在现代的口味就是太重了,据说那很容易得病的。

    把粥分给大黄吃了一些,阮云丝就动手收拾狗窝,用了一上午才收拾出来,又在里面垫上了柔软的干草,这些干草都是在墙头上晒着的,大概是前主人准备用来冬天引火用,结果搬家时自然不会把这些东西也带走,如今倒是便宜了大黄小黑。

    只是一个晚上,大黄腿上的伤势似乎就好了些,最起码不流血了,它走路也不像之前那么艰难,而且因为有了东西吃。因此奶水也充足起来,喂养小黑也就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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