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她是一缕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幽魂,在十六年前真正地忠信侯府三小姐阮明湘夭折后,便附着在了她的身上。这么多年,她努力地适应着这古代的严苛生活,在那大宅门中,作为一个丧母的嫡女苦苦在众多势力中周旋,只为了一个安身立命。
只是她仍旧太天真,或许也不是天真,而是这个男权社会对女人的倾轧和迫害,仍是超出了她的想象。她周旋了十二年,不求锦衣玉食,只想一生平安,却发现除了出家之外,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饶是如此,四年前,她还是不可避免的成为政治联姻下的牺牲品。
那个面目慈祥的爹爹和一向热心的哥哥,打着“为她着想为她好”的幌子,一厢情愿的将她定给了晋国公府的小公爷苏名溪为妻,并且还像是沾了多大的光似的喜不自禁奔走相告。甚至在自己大加反对的时候,从没对她动过一根手指头的爹爹还打了她一巴掌,让她跪了一天一夜的祠堂。
或许父亲和哥哥真的是为了她好。但她是来自现代的灵魂,她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安排,她没办法像小说里那些穿越的女人一样适者生存,在这社会将自己依附在男人的庇护下。当然,她也不会因为自己来自二十一世纪而沾沾自喜得意忘形,觉得在这个时代里可以呼风唤雨出头出彩。所以,她能够做的,就是从小到大不动声色的积攒私财,然后在实在不能反抗的时候,带着这些私财离家出走。
也幸亏是大学里那一个月的军训生涯她没有吊儿郎当的混过去,平日里又喜欢看侦探军事小说,所以竟然让她这样一个弱女子运用各种计谋逃离了京城,来到这青采城落户。
怪只怪自己坚持了最初,却没坚持到最后。
说到底还是怨自己受那些前世看的穿越小说影响太深,以为豪门贵族子弟没有好东西,改造不易,还要陷入宅斗中。但是寒门学子就不一样了,可以夫妻情深,然后开金手指助丈夫平步青云,在这古代男权社会求一个难得的岁月静好平安幸福。
怪只怪自己在那个男人笨拙的关心下动了心动了情,感动于元稹那句“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无奈伤痛和“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的痴情如海。以为这一世能得一段贫贱夫妻恩爱白头的爱情,却忘了写出这般诗句的男人,到最后不过也是一个渣子罢了。
眼中酸涩口里难言,阮云丝抬手擦去刚刚溢出眼眶的湿意,即使她并不是为那个负心的男人哭,只是为自己的愚蠢而哭,她也不允许。
“奶奶……奶奶……”
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阮云丝站定了回头,却见碧秋捧着一个包袱来到自己身边,“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哭道:“奶奶你这是何苦呢?少爷又没有说要您下堂,只是娶了个妾,您这一走,不是给人家腾地方吗?奶奶你怎么就这样刚烈?少爷是举人,有三妻四妾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我的心思,你们不会懂。”阮云丝怜悯的看着这个丫头,自己一走,她日后的日子怕就是难捱了,认真说起来,这丫头还是用自己的钱买的,只可恨那时自己全心为那个家,几个下人的卖身契全都是交给了婆婆和那老太太收着,不然别人也就罢了,她是一定要把碧秋带着的,这丫头是个伶俐人,偏偏心眼老实,她不想她成为第二个香菱。
“碧秋,你想和我一起走吗?”
碧秋正把包袱解开,抽抽噎噎的说这是阮云丝过去给自己做的两套新衣裳,她一直没舍得穿,现在给奶奶,一旦熬不下去的时候也可以当两个钱。还有一串钱,是自己这两年攒下来的,也都给奶奶路上用。正唠叨着,忽然就听见阮云丝来了这么一句。
碧秋吓了一跳,但是眼神却有些闪烁,低头嗫嚅道:“奶奶,奴婢知道奶奶是好心,论理奴婢就该跟奶奶走,只是……奴婢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这里,奴婢……奴婢实在没办法撇下她们啊。”
阮云丝点了点头,她心里其实也清楚碧秋不可能跟自己走,刚刚那一问,只不过是一时冲动,她不忍心这女孩子被人折磨。不过往好处想想,是自己容不下丈夫纳妾,也许那位姚小姐不会像小说里那样,但凡是后娶的,就都是心狠手辣狡诈阴险之人。如果对方的性子好,碧秋应该也不会受什么折磨。
这样一想,心里也就释然了,她将那包袱系起,重新递给碧秋,微笑道:“我用不上这些,你做丫头,还要供养着父母兄弟,比我不容易,这次一别,怕是也难相见,日后你在那家里,就自己小心吧。”说完也不管碧秋哭着要强塞给她,到底将手一推,便潇洒往前行去了。
这里碧秋哭着看她走出了城门,身影转瞬间就淹没在人流中。想着这时候府里大概正是忙的时候,因此也不敢耽搁,忙转了回来。张老太太和刘氏都心知肚明她去了哪里,只是想着阮云丝毕竟对自家有恩,如今这丫头去送她,足见是个有情义的,因此便只当做没看见,将这事不声不响的揭过去了。
至晚间,宾客们都散了,众人都在别处忙碌,只有碧秋在厨房里收拾那些碗碟,忽听门边有些响动,一抬头,只见门边倚着一个人,她吓了一跳,还不等叫喊出声,就听那人幽幽道:“是我。”
“少爷?您……您怎么过来这地方了?这……这怎么使得?这岂是你呆的地方?”碧秋慌得说话都不顺畅了,却见张灵信倚在门上一动不动,只拿眼看着她,数度欲言又止,最后才问出一句:“她……她真的走了么?你……你可曾亲眼看见她出城?”
碧秋面色一黯,点点头轻声道:“是,奴婢……奴婢亲眼看见奶奶出城了。连奴婢给她的衣服和钱也不要,就那么走了。”
“有她这样任性的女人吗?我不过是想着她身子弱,又小产过,该好好将养。才想着纳个妾室帮她一把,她可好,就那么挤兑我,还要休书,在娘和祖母面前逼着我,哪怕她就是给我一个台阶下,我……我也不可能真的就写下那封休书。她如今出了城,又要往哪里去?难道就是打定了主意永不相见吗?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她就这样轻易地都抛下了。”
碧秋不说话,想起阮云丝曾经说过的话:“我如今还算年轻貌美,他就能喜欢上更美貌年轻的。我若有一天老了呢?说什么帮我的忙,一个家资百万的富户独生千金,他让人家来帮我的忙?男人啊,便是这样,恨不能这世上所有温柔美丽的女子都围在他们身边才好。只许他们推开女人,却受不得女人推开他们。即便他现在好像痛苦的无路可走,只能给我休书。等到美人在怀春风得意那日,也就把我的名字给忘记了。我便是受不得这命运,便是要在此之前推开他。这世上没人给我一个公道,那我便自己给自己一个公道。”
只不过碧秋自然是不敢将这番话说出口,小心看了张灵信一眼,她轻声道:“少爷,新奶奶在房里等着呢,您再不过去,怕是……怕是她要恼了。”阮云丝已经离开,这姚家的千金小姐即便现在是妾侍身份,只怕没几天也就要做了张家的少奶奶,所以碧秋也便这样叫了。
“要恼就恼,难道我堂堂举人,还怕一个女人不成?”张灵信站起身,垂首黯然了片刻,却终于还是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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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这年头真是奇了,一个女人敢孤身来取银子。”一大早刚开张,吉祥钱庄就迎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客户,几个伙计都是刚刚干完洒扫庭院的活儿,这会子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都看着那个在柜台前沉静站着的窈窕身影议论纷纷。
“说不定是哪个老爷的小妾,跟谁跑出来的吧?”
“你胡说什么?要真是这样?也该她那野汉子来取钱,这样花儿一样的美娇娘,谁舍得让她出来抛头露面?”
议论声渐渐大了起来,许是看着阮云丝没有反应,几个伙计的言语就往不入流的地方一路滑下去。
忽见门帘一挑,接着从后门走出一个人,来到柜台边。
“姑娘,这是一包二百两的银子,您拿好。”憨厚的大伙计从柜台后递过一包银子,又嘱咐道:“姑娘切记不要将这银子露出来,这一年听说好几个走麒麟山的行脚客商都被劫了,姑娘如果要走,也得找一个妥当的商队,宁可花点钱搭个伙,他们有随队的镖师,总还靠谱些。”
“多谢大哥提醒。”阮云丝微微一笑,接过那包银子,将它们放进包袱里,似是没听到旁边的议论,便转身袅袅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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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几个行脚客商的身后,阮云丝额头上全都是汗水。
如果可能,她也想找个大商队搭伙一起走,这二百两银子是她最后的家当,她还要靠着它发家致富,决不能有半点闪失。
但偏偏那些大商队都是十分谨慎的,见她是一个孤身的弱女子,就说什么也不肯帮她。阮云丝心里清楚,这帮人鄙视不屑自己还在其次,他们最怕的是惹上了什么大人物,那就麻烦了。尽管自己已经尽量装出一个村姑模样,只是商队的人都是猴精,哪里肯信一个村姑居然肯出银子和他们搭伙?
万般无奈之下,阮云丝也只有冒险和这几个行脚客商一起走那麒麟山。
平时看穿越小说,只觉得那些在大宅门里宅斗的女孩太窝囊,有的人为了安身立命,竟然会忍受和丈夫的妻妾斗法。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自己是多么愚蠢啊。不真正到了这个时代,就永远不知道在这个时代里,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要生存下去有多么艰难。
叹了口气,抹了把头上的汗水,正午大太阳直直射下来,烤的人头晕眼花。幸亏阮云丝在大学军训的时候也拉练过,不然就依靠古代女人那弱柳扶风的身段和在大宅门中消耗光的意志,要一路跟下来还真是不太容易。
忽见前面的几个行脚客商停了下来,其中一个大汉便使劲儿嚷嚷道:“大家伙儿不用怕,听说这麒麟山的土匪前些日子让官兵打了一回,虽然他们仗着熟悉地形先跑了,不过那一回真是把他们胆子都打破了,听说这么多天,打这儿走的客商们也没什么事,哪有可能这倒霉点儿就让咱们赶上呢?”
阮云丝也实在是走不动了,在离商队大概十几步远的石头上坐了,看着那大汉口沫横飞的嚷着,她顿时觉得有些头痛,暗道这混蛋是不是根本不知道世上有一种人叫做乌鸦嘴啊?官兵?那是远水不解近渴的玩意儿,这麒麟山可是人家土匪的老巢,你公然在这里藐视人家的匪威,敢情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只不过也无可奈何,阮云丝很明白,自己这算是厚脸皮跟着人家,如果现在上前说话,还不知要让人怎么臊皮呢。既如此,又何必自取其辱。
只不过看到那几个行脚商人热烈的附和着大汉,声音越来越大,竟是一幅“不把土匪引来不罢休”的态势,她终于忍不住了,豁然站起身来,紧了紧自己后背上的小包袱,就面无表情的从那群二百五身边走过。
“姑娘孤身一人,单独走只怕有些危险,左右大伙儿在这里歇歇脚也就要启程了,不妨再等一会儿。”
忽然一把折扇拦在身前,阮云丝抬头看了一眼,果然,能说出这样一番文质彬彬语调柔和的话的,就是这商人队伍中那位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富家公子。也不知这男人是生在哪个大富之家,他爹昏了头吧?万一这样一个大好儿子让土匪给乱刀砍死,看他往哪儿哭去。
因见此人十分有礼,身上也并没有一丝纨绔子的无礼气息,阮云丝便也轻轻一福,沉声道:“有道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此处凶险,本该一鼓作气跋涉而过。公子与众位大哥偏在这里歇脚,已是犯了大忌,却又不知收敛,在此处大声叫嚷,甚至公然辱及那些匪徒,只怕是大大的不妥。与其等着人把狼招来,小女子倒还是先行一步的好。”
那公子目中光彩一闪,随即微笑道:“既是姑娘去意已决,在下不便多留,请吧。”说完微一摆手,竟是退后几步,悠然自得的用扇子扇起风来。
呸,虽然是个大家公子,但也是什么经历都没有过,只知道臭显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大草包。阮云丝气结,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善意的暗中提醒竟然会被这丰神如玉的男子给拒绝了,抑或是对方根本没听懂自己的暗示,其实她明明都暗示的那么明显了啊。因心里十分气不过,却也无可奈何,只好一跺脚,赌气离去。
“爷,你怎么放她走了?”
刚刚叫嚷着的大汉凑过来,盯着阮云丝的背影皱眉道:“虽然此女孤身行路,必非良家女子,不过看她这一路上还算安分,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让她就这样去送死,是不是有点儿……”他说到这里,猛然发觉自己造次了,因此有些畏惧的看了那公子一眼,即使见他面上并没有什么责怪不快之色,却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虽非良家女,但一个女人若不是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又怎肯孤身犯险?说起来也是可怜。”那公子模样的人叹息着点点头,便对身后几个商人道:“行了,歇息的也差不多了,大家且跟上去,那些土匪现出身形倒罢了,若还是龟缩不出,咱们也没办法,这身上还有差事,总不能为了一群土匪耗在此处。”
几个商人立刻齐刷刷站起身,如果阮云丝此时还在这里,一定会大吃一惊。这些人哪里还有刚刚那种行脚商人的谨慎小心模样?那动作整齐划一,若非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卫队,决计不能有这样利落的动作。
果然,就见那公子面色一沉,低声斥道:“我为什么这个时候儿才上山?不就是为了让你们把身上的兵气收一收吗?辛勤练了几天,刚刚还算是有点儿商人模样,这会儿怎么又都原形毕露了?若是让土匪们看见,你们怕他们识不穿咱们是扮猪吃虎的是不是?”,
一番话说完,那些人立刻嘻嘻哈哈的陪着笑,转眼间就又变成了一群松散的行脚商。这里公子向前看看,只见阮云丝已经走的快要看不见影子了,他这才折扇一挥,悠悠缀在她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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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叫做“怕什么来什么”,又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阮云丝看着面前那十几个面相凶恶的土匪,这时候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老话就是真理啊。
“大哥,这娘们儿不错,不管那小包袱里有没有钱,赚上山给您做个压寨夫人还是挺划算的。”对面那个猥琐矮小的土匪讨好的看着中间那名铁塔似的大汉,一边斜睨着阮云丝,吞了一大口口水。
阮云丝紧张的手都有些发抖了,却还是强作镇静,只是脑子里这时候实在转不出什么主意来,唯一想到的一个词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按说她是现代穿越过来的灵魂,本不应该把贞操看的这样重,不管如何,只要能保住性命就行。这才是她应该有的思想境界。但是谁让这个土匪头子实在是太太太丑了呢?不认为这世上还会有比这家伙更丑更恶心的人。
所以,阮云丝只好叹了口气,心想死就死了吧,反正其实都是死过一回的人,又活了这十几年,算是赚到了。只不过没看见那张家的下场和结局,还真有点儿不甘心。但那又能怎么样?这毕竟不是小说,谁敢保那张家就会败落?毕竟在他们看来,胡搅蛮缠的是自己,他们是一点错儿都没有的吧。切,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实在是眼前这个土匪头子实在太丑,丑的我特么没办法凑合啊,这要是让他碰一下,还不得把隔夜饭吐出来。
既然打定了主意。阮云丝就再无顾忌,想到后面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行脚商人,她心里虽有不满,但毕竟觉得那些人背后也是妻儿老小,自己虽不是什么圣母,但既然打定主意要死,又何妨救他们一救?想到这里,半天没开口的她就忽然尖着嗓子叫道:“啊,打劫啊,救命啊……救命啊……有土匪……”
“我操大哥,我这半天还以为她是哑巴呢,原来是吓得到现在才反应过来。”猥琐的矮小汉子哈哈大笑,然后得意道:“只不过这荒山野岭,别说没有人来救你,就算有人,这时候还不赶紧找个地方儿藏着,能出头来送死?小娘子,你就认命了吧。”
阮云丝这一嗓子干嚎,不但让土匪们吃了一惊,就连远远缀在她身后的那些“行脚商”也是大吃了一惊,先前大声嚷嚷的汉子就凑到自家公子身边,疑惑道:“爷,那女人是不是吓傻了?这会儿才想起大喊大叫的。”
那潇洒公子看了自己的手下一眼,用折扇在他脑袋上轻轻一敲:“真是有勇无谋的家伙,如果是扫书与名砚在这里,就不会问出你这样的蠢问题。你没看到那女子喊叫的时候,动作却毫不慌乱吗?如果是普通人,这时候第一个反应是往回跑来寻咱们,可是她却没有。她这是打定了主意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所以故意高声嚎叫来引起咱们注意。如果是普通的行脚商,这时候听见她的叫声,就该找个地方躲藏起来,等到土匪们离开后再出来了。”
“这么说,她还是好心?”那大汉愣了一下,接着点头道:“虽非良家女,不过冲着她这点血性,俺王彪倒生出几丝钦佩来了。”话音落,他眼见那些土匪嬉笑着要围上阮云丝,便大吼一声,脚尖一点,就飞纵了过去。
宛如神兵天降一般,那些土匪们也没想到半路上能杀出一个程咬金,一时间惊呼声此起彼伏,仓促中就被大汉踹飞了几个。而抱着必死决心的阮云丝这才醒悟到穿越后的金手指果然不是白开的,自己这是遇上英雄救美的戏码了。于是也连忙往后退了几步,抱着自己的小包袱蹲在草丛里。
“姑娘放心,这几个土匪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几个蚂蚱罢了。”
手挥折扇身穿蓝衣,意态潇洒的公子悠闲走过来,然后折扇一合伸出去,意思是让阮云丝抓着折扇站起来。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这抓着折扇还是没关系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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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后怕那是假的,劫后余生,这会儿阮云丝的确觉得有些脚软,于是连忙伸手抓住扇子,慢慢站了起来,却还没忘了行个万福,轻声道:“多谢公子搭救,原来竟是我看走了眼,看公子家人的手段,应该是特意为这些土匪而来的吧?”
“是,恰好路过此处,让那知府求了两日,我没办法,想着也是为百姓除害,这才会带着他们几个微服上山,只为了引出这些土匪。”那公子也不隐瞒自己的目的,然后他看着阮云丝,微笑道:“姑娘临危不乱,最后关头竟然想的是向身后我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行脚商示警,真是可敬可佩。在下苏名溪,敢问姑娘芳名?”
苏名溪这个名字就好像是焦雷一般在阮云丝的头上炸响,她不敢置信的抬起头,却旋即发现自己这幅样子不妥,连忙又低下头去,深吸了几口气,心念电转间已做了决定,于是轻声道:“小女子阮云丝,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愿来生结草衔环报答公子。”
苏名溪眉头一挑,哪里还听不出这女孩儿的话外之意?若是真想报恩,这时候就该说“愿为奴为婢任君差遣了。”她却说来生结草衔环,可见是并不想和自己有什么牵扯。还有自己刚刚报出名字的那一瞬间,对方似乎是十分震惊,虽然她旋即就很好的掩饰了过去,但苏名溪是什么人?多少老奸巨猾的狠角色都在他手底下栽了跟头,阮云丝那一丝异色又怎可能逃过他的毒眼?
莫非她知道我的身份?
这个想法在苏名溪脑海中倏然升起,但旋即就被他抛开去,暗道不会,若她真的知道我身份,这来生相报就更该变成今生相报了吧?不过也说不定。这女子虽然抛头露面,但是看她刚刚所为,似乎是刚烈坚贞之人。苏名溪啊苏名溪,你真是在京城被众星捧月捧得惯了,只以为天下女子都该为你神魂颠倒,笑话一样,你还要不要这张脸皮了?
因自己想了一回,倒觉好笑。阮云丝不肯缠上来,他自然也乐得轻松。此时只见那大汉已经转了回来,对苏名溪躬身行礼道:“回禀小公爷,盗匪已经全部成擒,只有一个倒霉蛋,让猴子那个不谨慎的家伙给宰了,您看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一边说着,他就用眼角余光悄悄瞥了阮云丝一下。
“多谢公子和几位爷的救命之恩。山匪既除,这条路想必也就没什么危险了,小女子还要赶路,想来公子和大爷们也要去衙门交付,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阮云丝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她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走,快走,决不能让这苏名溪察觉到自己的身份,否则当真是要万劫不复了。
“在下一直有个问题想要请教姑娘。”却见苏名溪一伸手拦住自己,阮云丝只觉得一颗心剧烈跳着,几乎要跳出嗓子眼了,面上却咬着牙根不动声色,垂头轻声道:“不敢当,不知公子有什么话说?”
“烈日当头,我见姑娘从不肯在树下阴影里歇息,这却是为何?”这是让苏名溪一直十分好奇的,打从刚刚歇脚时他就发现了阮云丝的这个“怪癖”,回想一路走来,别人都是尽量靠着树下阴凉在走,只有阮云丝一直行在山路中间,这实在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树上有虫子。”
阮云丝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心中却松了一大口气,心想我类个去,可吓死我了,原来却是问这个,这算什么狗屁问题啊?他大少爷敢情是这一路上实在无聊得紧,竟然连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不耻下问。
那边苏名溪也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么一个答案,不由得愣了一下,接着也忍不住笑起来,却听旁边的大汉嚷嚷道:“虫子也害怕?女人家就是胆子小,那些东西有什么好怕的?捏碎了送进嘴里,味道还正经不错呢……”不等嚷完,就被苏名溪瞪了一眼,他登时就不敢再说,这里苏名溪收了笑声,正色道:“原来如此,怕虫子想来也是女儿常情,倒是我一时间疏忽了。不过我还是要提醒姑娘一声,树上虽然有虫子,其实却不可怕,只是你以后万万不要往草丛里坐着,草丛中往往有蛇,虽然北方没什么毒蛇,咬一口却也是疼的。“
阮云丝让他这一提醒,不由脸色发白,只不过面前这男人对她来说,绝对是比蛇还可怕的存在。因此又福了福身谢过对方后,她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刚才嚷嚷着的那个大汉见苏名溪望着阮云丝离去的方向沉思,不由得嘿嘿笑道:“小公爷,这女人当真是奇怪,别的女人看见你,就如同饿狼见着了肉骨头,恨不能把你一口吞下肚似的,便连那些名门闺秀公侯千金,见着你哪还有愿意走的,她却似是兔子一样的逃跑,这真是……嘿嘿,我王彪可还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女人。”
苏名溪瞪了王彪一眼,气道:“你不说话没人能把你当哑巴卖了。听听你那个比喻,你主子我倒成了肉骨头。这若是别人,早大棒子打死你了。”虽是这么说,面上却没有什么怒色,忍不住又往阮云丝的方向看了一眼,却见那道倩影早已消失无踪,他便收回目光,略略沉吟了下道:“行了,总算将这些山匪剪除,这就下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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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云丝经历了这惊心一幕,余程总算平安,及至终于到了绿水城,她又进城用十两银子兑换了十贯铜钱,出了城门之后就往绿水城外的乡下而去。
金纺乡。
这是阮云丝乳母的老家,她小时候常常听乳母说起这个依山靠水,民风淳朴的地方。刚刚逃出家那会儿,她并没有敢到这里来,知道父亲哥哥一定会派人来寻找。只不过如今四年过去了,想来他们也不会再盯着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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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着,果然是处处好风光,只不过阮云丝这时候哪里有心思看这些美景?一路走过了几个村子,却都没有听说有空屋子卖,直到来到了紧靠连绵青山的小王村,才打听得有一个农户因为儿子在城里做买卖挣了钱,所以正打算卖了房子进城。
阮云丝松了口气,连日来的奔波,她背着二百两银子走到这里,也没怎么好好休息过,早已经累得腿都软了。于是听说有这么一家,她就连忙上门询问。
那户人家正急着搬走,又舍不得贱卖这个院子,此时看见阮云丝这个女人上门,他们原本心里还不信对方能买下这五间瓦房,不过乡人淳朴,也不势利眼,因此就只好领着对方在这院子里前后左右的看。
这是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中间是五间结实的瓦房,看得出来,这在乡下也算是一户殷实人家。前院很大,除了中间一条通路外,两边都是菜园子,当中种着几棵桃杏树。靠西墙有一个用石头垒起的狗窝,此时却是空空如也。
进了屋,乡下的房子不似城里的大户人家,堂屋是身兼数职的,既是过年祭祖的所在,也是厨房和饭厅。这一进正门,右手边便是灶台,上面一口大锅,一面墙已经熏黑了,供着一张灶王爷的画儿,已经看不出本来色彩,锅底有几根稀稀拉拉的柴草。左手边则是一口大水缸和一座橱柜,里面放着些碗筷等物。
再往里走,右手边的那间房子乃是卧房,共有里外两间,里间放置着衣柜箱笼梳妆台,外间地上摆着一张桌子并几把椅子。靠窗却都是一铺大炕,足够四五个人睡,显得十分宽大。而左手边的房子也是共里外两间,只是都堆满了杂物,显得有些凌乱不堪。
从后门出去,是一个很大的后院,也种着些白菜萝卜等物,稀稀落落几棵梨树,靠着东墙边是鸡窝猪圈,此时里面传来叽叽嘎嘎以及猪哼哼的声音。
阮云丝很满意这个小院,那夫妇二人见她露出了要买的意思,不由得大喜过望,连忙道:“别看我们两口子年纪大,这房子却是才盖了两年,那时候没想到儿子能在外面赚大钱,所以特意盖得结结实实,预备着留给他。可以说是一砖一瓦都下足了功夫。姑娘看上去不像我们乡下人,这里里外外的东西怕未必合您的意,这却也不用愁,我们自然是一道儿搬走的。等您来了,就剩下这干干净净的房子和前后院子,那些猪鸡鸭子我们也要带着,都养这么大了,舍不下。另外您看看这房子的地点,不是我们老两口自夸,不但风水好,隔着东边那些房子还有几步距离,也隔着西边山脚下的那些猎户们够远,这样既清静,又不至于头尾都没人照顾着,当日我和我们家那口子可是选了许久,才最终在这地方动土……”
阮云丝听着这妇人的话,固然是有一些小算计在其中,心中却只觉着温暖,当下点头答应了。那妇人没想到她这样好说话,便十分欣喜。又让她先去不远处一个寡妇家里暂住几日,等把这房子腾出来就可以往里搬了。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阮云丝更是忙得要命,亲自去城里挑选家具以及自己需要的东西,等那对夫妻搬走后,果然整个房子都空落落的,于是她又雇人粉刷装饰了一遍,登时就和新房子没什么两样了。
粉刷完后,她在城里雇人定做的家具也就陆陆续续运了过来,有橱柜,衣柜,几个樟木箱子,一架结实的织机,以及梳妆台,桌子椅子等物。那叫做芸娘的寡妇这几日和她相处的熟悉了,也便过来帮忙安插着器具。待都拾掇完,在那铺大炕上铺上了崭新的炕席,总算这个家就算是收拾出来了。
虽然不知道阮云丝的来历,但这并不妨碍村人对她的热情。乡下人,没有城里那么多讲究,芸娘也算是个美貌的寡妇,却也没人打她的主意,反而是许多人愿意帮忙,妇人们也不吃醋,还时常上门一起做针线,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淳朴祥和的村庄。
在那床铺满了整铺炕的大炕褥上缝下了最后一针,阮云丝终于直起身,捶了捶酸痛的背。看看旁边摞起的高高的几床被褥,她感到了极大地满足。
“没有男人又如何?不是名门千金又如何?这日子,我照样能过起来。”
目光投向窗外,阮云丝喃喃自语着,她握了一下拳头,那目光就越发坚定。
将几床新做的被褥留下了自己日常铺盖的,其他都装进了大衣柜里。阮云丝看着水缸里满满的水,看看院子里和后院的菜,这菜园子有些大了,她决定日后后院就只用来养鸡鸭羊猪,自己一个人能吃多少?只在前院种些辣椒茄子芸豆之类的也就足够了。
现在的五间大瓦房,已经变了模样。右手间的卧房仍是从前的格局,只不过桌椅和饭桌衣柜梳妆台等都换成了新的,显得既大方典雅,又充满了一股子勃勃生气。而左手边那间屋子,最里面一间仍是一铺大炕,如同客房似的,不过阮云丝这里能有什么客人?那不过是她预备堆放杂物用的。外面却是只放了几个板凳,那辆崭新的织机也是放置在此处,上面盖着一张白布,像是生怕落了灰尘。看得出来,主人应该是对它寄予厚望。
阮云丝来到这屋里,看着那架织机,想象着日后就在这里亲手纺织出精美的锦缎,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因此脸上不由得露出笑容。然后她默默盘算了一下:自己现在已经没了任何首饰,衣服也就只有几套半新不旧的,之前手头上唯一剩下的二百两银子,买了房子家具布匹之类后,就只剩下还不到一百两,这是自己的老本,以后轻易不能动了,不但如此,还要努力赚钱。
虽然前路看似艰难,却正因为如此,才充满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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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丝的新生活开始了。笨酒也在新书榜上艰难奋斗着,走过路过贡献点推荐票和收藏吧嘤嘤嘤嘤
“云丝妹妹在家吗?”
忽听芸娘的声音在街门外响起,阮云丝回过神来,急忙几步走出去,见果然是芸娘在外面,手里端着一盆衣物,她忙开了街门,笑着道:“姐姐不是说今儿没空,不能过来吗?怎么又过来了?”
“就是昨儿和几位嫂子约好了,今天一起去流花河洗衣服,我想着怎么还不得半天功夫?你又忙,所以倒是不过来扰的好,偏这么快就洗完了,算着你这里大概收拾的差不多,就过来看一眼。”芸娘一边说,就将大木盆放在地上,看着那园子里的蔬菜道:“我只想着你看上去知书达理的,不知是从哪里来,也不知干不干的惯这些庄稼勾当,谁知这前后院的菜竟然让你收拾的很好。难为你身子看上去比我还细,这力气倒大,那两桶水寻常汉子挑了也觉费力,你倒不打怵。”
阮云丝笑了笑,她自然是不会将自己的经历说出来,因此便只是含混道:“我从前家世虽然不错,可后来流落在外,什么苦没吃过?做这些自然也不在话下。即便如此,却也不能种地,实在忙不过来,我只想着把这园子摆弄好,养些鸡鸭猪羊,这大概也就耗尽我的精力了。”
芸娘倒吸了口冷气,诧异道:“妹妹竟然不打算种地了?这样你吃什么?拿什么换钱?”
阮云丝道:“先前那架织机姐姐也看到了,我就打算纺布来养活自己。”说完却见芸娘摇头道:“这个可是难了,究竟纺布能有几个钱?不过我看着你这织机,倒似乎比我们精巧的多,也许妹妹的手艺好,能靠这个养活自己也难说。”
阮云丝微微一笑,她对于自己的将来早已经有了打算,之前逃出来后不久就遇到了那张家人,租了他们的房子住着,因为银钱充裕,又感叹张灵信怀才不遇,因此倒把预备用来创业的银子都给了对方。及至之后就嫁了给他,又成了秀才娘子举人娘子,自己那些计划也就全都搁置了。如今她终于又是孑然一身,自然就要为了自己曾经的梦想而努力。
阮云丝的前世,在大学恰是学的染织,那时染织类的专业并不是热门。但因为她们家世代都是开着个小染织厂子,她自己又对这个有浓厚兴趣,所以即使是高分考上大学,也毅然进了这个并不热门的专业。经过四年的认真学习,回家后又苦心钻研,到底把那个小染织厂慢慢做大。如今她穿越过来,虽然没有那些现代机器,但是靠染织绝对可以养活自己。有那么多的知识在自己心里,这前程绝不会因为工具落后一点就挣不出来,她是这样确信着的。
只不过现在她可没有什么雄心大志,她毕竟是逃出阮府的人,一旦把生意做大了,名声在外,保不准就会被家里人察觉,到那时,不要说那个被退婚而被别人议论嘲笑了好一阵子的苏家不会饶过自己,就是爹爹和兄长,也绝不会放过自己这个给他们丢人现眼的女儿。
所以,只要能吃饱穿暖,手有余钱,一辈子平平安安,就不错了。以阮云丝的性格,她自然也是想在这古代拼出一番事业,做一个翻云覆雨的大商人,然而曾经的身份所限,让她不能也不敢拥有这样的志向。
芸娘坐着说了一会儿话,便端着那一大木盆衣服离开了。这里阮云丝就在院子里摘茄子,一边盘算着所有的事情既然都定了下来,应该去李保长那里要些材料回来织布,虽然这样赚钱很少,但只要攒到本钱,就可以买麻料或者蚕丝回来自己干,那时卖出去的坯布利润就要丰厚些,等到再日后,有了钱买印染颜料,染好了,或者织出精美花纹来,钱就会更多。只是可惜那十两银子是说什么也不能动的,不然一旦赔了,她就没有退路了。虽然怎么想,这生意似乎都不会赔,但她实在不敢冒险。
正想着这些,忽然就听街门外传来一阵“呜呜”悲鸣,接着几个小孩子的声音远远传来:“在那里在那里。”
阮云丝觉得奇怪,就连忙从园子里站起身,来到街门边,只见一条大黄狗趴在地上,它的嘴里叼着一只小狗崽子,可能是跑不动了,抑或是害怕把小狗咬伤,大黄狗看见阮云丝后,就把小狗崽儿放到自己的前脚边,然后冲着她“呜呜呜”叫了两声。
几乎是一瞬间,阮云丝就明白了这只大黄狗的意思,它是让自己收留这只小狗崽儿。
这就是母爱吗?不顾自身的安危,只是想拼命让子女活下去的最无私的爱。或许这只狗是父亲,但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它都是何其伟大,虽然它只是一条狗。
看着大黄狗满是恳求哀伤的眸子,阮云丝只觉得心潮翻涌,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她打开街门走出来,大黄狗似乎是明白她答应自己的请求了,目光猛然就振奋起来,摇摇晃晃的站起身,这时候阮云丝才发现,它的后腿似乎是受了伤,地上已经积了一滩血水。
“在那儿,它在那儿。”
几个小孩儿飞跑了过来,但是看到阮云丝站在门外,登时就不敢上前了,都是些四五岁的小家伙,此时看到有大人出来管这件事,而且这个大人他们还不怎么熟悉,只知道父母说她好像很有钱,对于乡下孩子来说,有钱是地主的代名词,绝对不能招惹的,所以他们就只站在那儿,不敢上前,却也不肯离去。
阮云丝抱起那只小狗,才发现这小狗真是小的可怜,肉肉的一团,双手捧着,还没办法把手掌铺满,眼睛还没睁开,但是身上的毛皮颜色却真心漂亮,雪白的毛上夹杂着一块块纯黑的不规则图案。看着这个小东西,连阮云丝的母爱情怀都不禁泛滥开来。
抬头看了那些小孩儿一眼,她柔声道:“都回去吧,这是我家的狗,以后别打它。”
小孩子们一听说这不是野狗,而是有主的狗,不由得立刻一哄而散,唯恐被阮云丝抓住兴师问罪,要是登门找上家里的大人,那就真的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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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其实是为了偿笨酒的一个心愿。从前看过一本书,里面写到一只母狗带着它的一只狗宝宝,被人追打,后来狗宝宝被主角抱走,那只勇敢的狗妈妈却在把孩子交付给男主后死掉了。虽然只是小说里一个情节,但是有时候想起,笨酒还是会觉得很难过,所以这一次就在自己的小说里让狗妈妈和狗宝宝一起被收留。算是偿自己的一个心愿吧。而且这个狗宝宝后来很厉害哦。
打开街门,阮云丝对那只大黄狗道:“我可抱不动你,你自己有没有力气进来?”她虽然是这么说,但也没指望黄狗能听懂自己的话,只不过是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却没想到这只大黄狗极其通人性,一听她这样说,那双眸中就泛出一股星星点点的希望之火,费尽力气站起身来,一瘸一拐跟着阮云丝进了院子。
怪不得人家都说,小孩子最单纯,但是残忍的时候,可能比大人还要狠心。只看这小狗的模样,应该是大黄狗刚生下它没多久,正在产后虚弱的当儿,不知怎么的被孩子们发现了,它腿上这伤口很不规则,看上去倒像是用石块砸的,不过很奇怪,狗在生产后是最凶的,它怎么会没有去咬那些小孩儿呢?还有,一只狗一窝绝不可能只下一个小狗崽儿,其他的都哪儿去了?
不过现下不是好奇的时候儿。阮云丝看见那大黄狗瘦的皮包骨头,这小狗崽闭着眼睛在自己掌心里拱来拱去,还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发出“嗯嗯哼哼”的虚弱声音,她就知道这母子俩定然是饿坏了,因为饿和伤痛,大狗可能也没有奶水。于是连忙进屋,将中午吃剩下的一碗米饭拌了菜汤,又找出一个大海碗,虽然是新买的,自己还没用过,但这时候没有趁手的家什,却也顾不上了。
将饭菜倒在大海碗里,拿出去放在地上,那大黄狗立刻“腾”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它原本虚弱的在地上趴着,这一刻却好像是身上生出了无穷的力气,但却还不敢上前,而是抬头看着阮云丝,“呜呜呜”的叫了两声。
“哟,还这么懂礼貌呢?”阮云丝不禁笑了,想到自己如今的孤苦无依,不由得大起同病相怜之感,叹了口气将大海碗往前推了推道:“好了,吃吧,吃饱了就有奶水,可以喂你的儿子了。”她刚刚已经看了下,确定手里这只小狗乃是货真价实的雄性。
大黄狗立刻低下头大吃起来,这里阮云丝把小狗放在炕上,转身从抽屉里拿出一瓶药粉,这些常用药还是她进城定做家具的时候一并买下的,就是想着日后轻易不进城来。此时来到大黄狗面前,在它受伤的后腿上洒了些止血的粉末。然后她站起身,无奈道:“我对医学一道,是一窍不通的,只能给你用点止血药,日后会怎么样,我就真的是不知道了,但愿你吉人天相,哦,不对,是吉狗天相,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好好儿带着你的宝贝儿子活着吧。”
说完,她就将药瓶收起,又把小狗放到大黄狗的面前,接着把之前摘下来的茄子拿到屋里,熟练地生火做饭。
等到饭菜飘香的时候,阮云丝不放心院子里这对母子,又起身出去看了看,此时暮色已经笼罩大地,她看到那只大黄狗顺伏的侧躺在地上,小狗崽儿则紧紧挨着它的身子,光滑漂亮的小身体一动一动的,看了好一会儿,她才醒悟过来,这是大黄狗再给小花狗喂奶呢。
目光越过两只狗,阮云丝看向西墙边,那里有一个石头狗窝,好像是废弃了挺长时间,只要明天好好收拾一下,应该就可以用。她原本就打算养一只狗看家护院,虽然乡下民风淳朴,但自己总是一个女人家,芸娘家里还养着一只大白狗呢。没想到都没用自己托人去要,竟然就有这样一对母子狗上门了,这算不算也是心想事成呢?
吃完饭出来,阮云丝想着先前的一碗饭这只大黄狗恐怕不能吃饱,看它的样子,应该是饿了几天,虽然这只狗的身世成谜,但这并不妨碍她付出最大的关心和善意。于是又盛了一大碗饭,拌了些菜汤拿给它,果然,等收拾完碗筷出去看时,那大海碗里又是干干净净的了。
舀了一瓢水倒进大海碗里,阮云丝就把小狗崽儿抱进了家门,又对大黄狗道:“你也进来凑合一夜吧,明天把西边的狗窝给你们收拾收拾,就可以有个家了。”不知道大黄狗听没听懂她的话,但它坚决不肯进屋,最后想想现在是初秋末,天气还不算太冷,阮云丝也只有随它。
第二天起来,发现小狗崽儿在地上拉了一泡尿,阮云丝却也不嫌脏,等到替它收拾了,就又把它抱到大黄狗那里,一边道:“我现在就去收拾狗窝,从此后你们就在我家住着吧,嗯,要起个名字,咱们现在是在乡下,倒也用不着起那些不俗的名儿,你就叫大黄,你儿子就叫小黑,如何?
大黄狗“呜”了一声,阮云丝便笑道:“怎么?你不满意?你想说你儿子明明大部分毛色是白的么?但是我喜欢小黑这个名字啊,听着就那么机灵。如果是叫小白,噗,小白在我们那里是天然呆和笨笨的意思,不好不好,还是叫小黑吧。”
大黄即使通人性,也没通到所有人话都可以听懂的地步,此时它好奇看着阮云丝,完全不知道对方是在说什么。而阮云丝则想着大黄此时是狗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小黑的名字当然应该听自己的。于是就这样决定了。
天这时候也才蒙蒙亮,她就去院子里的架上摘了两个黄瓜,回去用少许盐拌了拌,古代的盐可是金贵东西,远不像现代大超市里的碘盐才一块钱一包。所以她平日里也很少用,盐用的少,菜的味道自然就不怎么样,她也只好安慰自己说这是符合营养学的要求,自己在现代的口味就是太重了,据说那很容易得病的。
把粥分给大黄吃了一些,阮云丝就动手收拾狗窝,用了一上午才收拾出来,又在里面垫上了柔软的干草,这些干草都是在墙头上晒着的,大概是前主人准备用来冬天引火用,结果搬家时自然不会把这些东西也带走,如今倒是便宜了大黄小黑。
只是一个晚上,大黄腿上的伤势似乎就好了些,最起码不流血了,它走路也不像之前那么艰难,而且因为有了东西吃。因此奶水也充足起来,喂养小黑也就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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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是秋天,没有地方可以买新孵的小鸡,阮云丝于是便让芸娘从别人家里买了三只母鸡一只公鸡回来,还有一公一母两只鸭子和两只鹅,都是今年才孵出来的,现在也只是半大,还没开始下蛋,卖的人说等到秋末就可以下蛋。只不过她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养猪,想着到时候杀猪太惊天动地了,反正村子外每隔几天就会有一个大集,平时也有人家时不时的杀猪,想吃肉去集上或者村子里杀猪的人家买就好。
如今这个独门独户的小院才终于像了点样子。于是一切都妥当后,阮云丝就和芸娘一起,来到了村子东头的李保长家。
那李保长正和老婆在炕头上盘算着今年的收成,听见外头有女人喊,知道是来找老婆讨买卖的,就连忙起身回避到里边儿了,不多时芸娘和阮云丝进来,芸娘就对李保长的老婆道:“李嫂子,这是云妹妹,想来你虽和她不认识,却也听说过的。她如今不种地,却又要操持生计,所以想来你这里讨些织布的活计干干,你看是不是能帮她安排安排?”
李嫂子上下看了阮云丝几眼,便笑道:“哟,瞧这周正模样儿,可不像是咱们这做粗活的人。织布这活计自然是有,如今人都只认种地经商,有几个在家靠纺布赚钱呢?不是因为别的,还不是因为这钱难赚?却又要付出比平日里多几成的辛苦。妹妹可能捱得住这辛苦吗?叫我说,还是种地要紧些,如今朝廷对待农人也优待,你怎么也该弄两亩地来种一种。”
阮云丝倒不是怕辛苦,而是心理清楚自己不是种地的那把手。因便笑道:“李嫂子,我天生便爱织布这活儿,不怕辛苦,你这里若有活计,就给我试试看,我现在这里谢过了。”
听她这样说,那李氏就痛快应道:“这没问题,你既然想做,我也劝过你,回头可别说我是为了赚黑心钱诓骗你。你若要织布,不愁没人收。我在这方面经营了小二十年,城里许多大布商和绸缎布庄的人我都认识,现如今他们就是愁没有肯织布的人,又不愿意抬高价钱。你看,到现在我那里屋还堆着上百斤的生丝和麻丝呢,只是没几个人肯来领这活计。”
阮云丝顺着李氏的手向里面望了望,果然就见那西屋里堆着小山般的生丝和麻丝,心中不由得十分欢喜,点头道:“嫂子若信我,这些我便可给你干出来了。只是不知道这钱怎么算?”
听到阮云丝开门见山的就问到钱,李氏不怒反笑,一拍巴掌道:“好,爽快,我就是喜欢妹妹这性子,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大家都是为了过日子,何必还旁敲侧击小心翼翼的?我也不瞒妹妹,刚刚就说过,这利钱是极低的。织一匹麻布或者葛布是一百文钱,这其中我做中间人要抽二十文,余下八十文是你的,织一匹缎是一百五十文,我抽三十文,织一匹绢纱或者罗是一百三十文,我抽二十五文。妹妹看看可愿不愿意?嫂子不得不再提醒你一声,种一亩地,到秋天最起码有六百斤的粮,如今官府明码标价,在这上头又查的严,那些官儿也不敢贪得太过,这六百斤的粮就是六七贯钱呢,虽比你织布赚的少一点儿,但可比你轻快多了,这织布看上去简单,可不是个轻松的活儿。”
阮云丝笑道:“我知道嫂子是为我好,放心吧,我不会种地,就指着织布赚钱,嫂子这里除了麻丝蚕丝外,还有别的材料吗?我虽是个笨的,却也会织几种料子。”
李氏诧异的看着阮云丝,半晌又笑起来,点头道:“我说妹妹这么坚决呢,敢情你就是吃这行饭的。罢了,这些材料堆在我这里也有些日子,你就各取一半去织,其他的材料暂时没有,下回我去城里头问问,要是有,就多带些回来。”
阮云丝答应了,这里李氏也十分欢喜,就亲自帮着把那些材料装了几大包,给阮云丝带回去,她这里看着芸娘和阮云丝去了,才冲里头道:“当家的,人都走了,出来吧。哎呀,先前人都说这小娘子从外地搬来,颇有钱的样子,谁知到如今她竟要用这个讨生活,真不知她是真有钱假有钱。”
李保长笑道:“她一个女人家,就有钱能有多少?只怕是置办了这一个家,也就所剩无几了,不然也不至于做这个活儿,罢了,咱们且少去操别人的心,刚刚那账算到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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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着锅盖的大草锅腾腾冒着热气,一阵阵香味扑面而来。阮云丝往灶里又添了几根柴,然后摸了摸跟在身旁黑白小花狗的脑袋,笑眯眯道:“再等一会儿,等一会儿就有肉骨头啃了。我们小黑也可以很快的长大,到时候就可以帮我看家护院。”
门外传来声音,阮云丝站起身开了门,只见大黄顶着一身的雪蹿了进来。
“大黄,你又跑去哪里疯了?还不如小黑乖。咦?这些树枝是你拖回来的?”阮云丝训斥的话还没等说完,就看到门外雪地上的几根树枝,不由得又惊又喜,连忙都抱了进来。
转眼间,她在小王村已经住了将近半年,因为在织机上动了手脚,所以纺布的速度格外快,再加上她的手艺也好,纺出的布细腻柔软,很受那些城里布庄的欢迎,竟然破天荒给她涨了点钱,所以这半年,只依靠着利润薄得可怜的纺布,她倒也是存下了二三十贯钱。虽然比那些种地的乡里乡亲秋天时得的几百贯钱要少得多,但阮云丝已经非常满足了。
各种布都织过,可以说这把手已经完全捡起来了。剩下的,等到过了年开春之后,就可以开始研究印染,只要自己能织出那些有着精美花纹的成品布,利润可就不是现在这点小钱能够相提并论的。只是让阮云丝郁闷的是:棉布到现在还是没有出来,虽然现在也有的地方种棉花,但那大多是做棉被棉袄用来御寒的,并没有听说谁用来纺布。
阮云丝懊恼自己不能出门,不然的话,只要自己纺出棉布,这钱财还不是滚滚而来?只不过一想到随之而来的名声,她就又打消了这个主意:不管怎么样,先混着吧,反正现在也挺好,日子也过得越来越红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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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感谢大家的支持和打赏,今天更新两章,晚上还有一章《借宿》,吼吼吼,猜出是谁借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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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恰是腊月二十五,她昨天才从村东头的集市上买了两条猪腿,今天就加了一些炖肉料在锅里炖着,庆幸于自己穿越的是一个太平盛世,不用受那离乱之苦。当然也有一些黑暗歪风,例如当日那个张灵信考秀才举人,主考官就是个贪婪之辈,如果不使钱,那穷秀才一辈子也别想当举人。
不过这种毕竟是少数,阮云丝所看到的,大多都是繁华的太平年景,就好像这几天,小村子里到处都是欢声笑语,间或传来几声二踢脚的响动,把一个过年的气氛烘托的无比热烈。让她这个在现代对过年没有感觉的人都不自禁的开始期待起来,虽然古代既没有网络,也没有春晚。
汪汪汪……
大黄突然叫起来,接着阮云丝就听见了一阵拍门声,她心里一惊,暗道怎么回事?这个时候还有谁来找我?天都黑了,芸娘也不该有这么大的力气。
正犹豫的时候,只见已经长成半大狗的小黑一个箭步就蹿了出去,那身形竟是比它那日渐臃肿的母亲还要矫健的多。然后它冲着街门外就汪汪汪的叫起来。
“小黑。”
阮云丝叫了一声,小黑就退到一边,她这里提着灯笼来到门前,还不等说话,就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阮姑娘,是你?”
“谁?”
阮云丝吓了一跳,这个称呼绝对不是村子里人惯常用的。她把灯笼提起来,微弱的光照中,一张俊秀温雅的面庞显露出来,接着那个声音略带惊喜得道:“我是苏名溪啊,阮姑娘难道忘记了?”
“轰”的一声,如果不是这几年锻炼出的定力,阮云丝这个时候说不定已经坐到雪地上去了:这个人,怎么会再次遇见他?不对,这次是他找上门来的,难道……
阮云丝的心剧烈跳动起来,她强自镇定着微微一笑,轻声道:“苏公子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过来?你又是怎么知道我住在此处?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姑娘不要误会,我和随从乃是路过此地,因为贪图赶路,所以错过了宿头,不知姑娘可是方便收留我们一夜?”苏名溪微微笑着,见阮云丝面上现出为难的表情,他就轻声道:“一路过来倒是拍了几家的门,然而许是发生了什么事,抑或这村子里的人喜欢清静,竟没人应声。我这也是无奈……”他没再说下去,但阮云丝心里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
无奈的开了街门,阮云丝心里清楚苏名溪没办法借宿的原因,一般来说,乡里人都好客,若是有错过宿头的人,就算不给钱也定然会热情接待。谁知从秋收之后,不知哪里来的一些人,常常在他们借宿后,就有农户会不明不白的丢东西,有时候是一两串钱,有时候是几斤腊肉,有时候是两只鸡鸭。后来有人从城里回来,说是不知南边哪个小国遭了灾,许多难民涌入大吴国,渐渐的就流窜到北边来,如同鞑子好抢掠一般,这些人就爱个偷鸡摸狗,于是现在村民们再也不肯收留外地人过夜,就连一向热情好客的猎户,如今也警觉了不少。
毕竟有过救命之恩,天上这雪又没停,阮云丝怎么好意思以孤男寡女为借口将这些人拒之门外?而苏名溪身后还有几个随从牵着马,等到把马安顿好,他们一进了屋子就跺脚埋怨道:“这鬼天气,半下午的时候儿还好好的,怎知到后来就刮起北风,下起这样大雪来,早知道,该在林良城找家客栈住下来。”
一边说着,又上来帮苏名溪脱了大氅,却听他淡淡吩咐道:“你们安静些,听阮姑娘的安排。”说完又对阮云丝深施一礼道:“实在是遇到了这样天气,否则说什么也不会给姑娘添这个麻烦,不知姑娘这里有没有空屋子?若没有,让我们在地上凑合一夜也成,总比露宿荒野的强。”
阮云丝心想你明明看见我这里有屋子,还说这样话,真是虚伪。于是向左手边一指,轻声道:“那是我素日里纺线的屋子,虽然堆着些杂物,好在还有一铺炕,就是没办法烧火,等下灌几个汤婆子暖一暖吧。”
苏名溪连忙点头道:“汤婆子咱们自己有,不必姑娘费心。”说完就听身边的随从道:“这什么味儿?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可是在炖肉?嘿嘿正好咱们还没吃饭……”不等说完就被苏名溪断喝一声,听他厉声道:“咱们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已经感激不尽,如何还要得陇望蜀?你们那行囊里没有干粮吗?”
王彪见其他随从都不敢做声,阮云丝也不言语,心里就有些不自在,等到随苏名溪进了左边屋子,他便靠着柱子悄声道:“爷,这一路上全是吃的干粮,大家伙儿这胃口都冻成一坨冰了,反正这锅里炖的肉想来那位姑娘也吃不完,咱们又有钱,就当买她几斤熟肉吃呗,多多给钱不就行了?”
苏名溪叹气道:“这位阮姑娘独居此处,偏咱们几个大男人闯了进来,若不是这样天气实在没办法露宿荒野,更没办法赶路,我说什么也不能在这里呆着,坏了人家的清誉。这也就是咱们救过她,不然等闲也不可能开这个门,如今有了住的地方,你就知足吧,还想着吃肉?都不用馋,这趟差事办的漂亮,等回了府,我重重赏你们,让你们出去胡吃海喝个够。”
四个下人一听自家爷都这样说了,即使馋虫作祟,却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强自按捺下吃肉的欲望,从行囊里掏出干粮,唉声叹气啃了起来。
阮云丝从他们进来后,就没有再说过话,依照她的心思,恨不能和这个苏名溪老死不相往来,偏偏天不遂人愿,一次次把人送到她面前。此时见灶下的柴火燃尽,只剩下一块块红的炭,于是就关了那灶门,这样热气不至于外泄,卧房得炕就能一直热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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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锅盖打开,于是那焖肉的香气一下子便蹿了出来,满屋子的荡着,阮云丝分明听见里屋那几个汉子发出了低低的惊呼声,却没见有人出来。心知是苏名溪约束着他们,她心中暗道:“还行,这家伙看起来倒有点自知之明。只是这样大雪天,看他们的样子是赶路的,还牵着马,幸亏秋天时找人帮着在院里盖了个草棚子放柴草玉米杆子,不然他们那马岂不是要活活冻死?
一边胡思乱想着,就从锅里把那些肉块骨头都给捞了出来,一边冲里屋喊道:“苏公子,我这里炖了肉,若是不嫌弃,就过来吃些热食吧,天气这样冷,吃干粮对胃口怕是不好。”
话音刚落,只听里屋的随从们欢呼了一声,接着就跳出来,满脸感激的对阮云丝道:“姑娘真是咱们的大恩人,不但收留了咱们,还这样不避嫌疑。这是几贯钱,姑娘千万收下。”一边说着,就纷纷把钱放在锅台上,也顾不上烫,从盆里拿起一块块骨头就啃起来。
这些人动作实在是快,等阮云丝反应过来的时候,几块大骨头都快让他们啃完了。这时候苏名溪也踱步出来,苦笑道:“我这些随从一个个都被我纵坏了,姑娘若是不开这个口还好,一开口,他们便成了猴子,连我也管不住。这些钱你收下,这次出去,把身上带的钱几乎都花光了,不然这点钱实在不算什么。”
阮云丝垂首笑道:“不算什么,若没有当初公子的救命之恩,这会儿我已经不知葬身何处了。或许这便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公子当初不救我,今晚许是就要露宿街头。”她一边说着,就从橱柜里拿出了一盆馒头和炸好的面食,无奈道:“这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从来不做多余的饭菜,这幸亏赶上过年,我置办了一些东西,只是凉了,待我热一热,给你们吃吧。”
苏名溪称谢不迭,阮云丝又拿起几块骨头扔给大黄和小黑,在灶里又添了几根柴,把所有馒头和炸面食都放进锅里热,又回头和苏名溪说了几句话。却见他盯着小黑瞧,她便疑惑道:“公子看我这狗可是有什么问题?”
苏名溪笑道:“我看着这不像普通的土狗,倒是有些像半大的狼崽子,但是又有些像狗,但不知姑娘是从哪里得来的这只猛犬?”
阮云丝惊讶道:“狼?这怎么可能?我虽没见过狼,狗却是常见的,小黑就是大黄的儿子,当日它母子奄奄一息躺在我门前,是我救了它们。公子看看,那大黄狗可是狼吗?”
苏名溪向那只大黄狗看过去,正瞧见它也凶巴巴的看着自己,还汪汪叫了两声,似乎是在威胁:你敢说我是狼,看我不咬死你。他忍不住就笑出声来,摇头道:“这自然是狗,狼再没有这个样儿的。嗯,看来姑娘对两条狗定然极好,而不是仅仅将它们当做看家护院的畜生。
阮云丝讶异道:“公子怎么看出来的?”一边心想着怪不得这苏名溪名动京城,果然是有点门道。
苏名溪指了指大黄,笑道:“你看它身上的毛皮水光溜滑,这乡下地方的土狗,哪个不是脏兮兮瘦巴巴的?它却肥的似乎路都快走不动了。若不是姑娘极为宠爱,定然不会有这样走形的身材。是了,这样看来,这小黑很有可能是它和野狼……的后代。”因为阮云丝怎么说也是一个姑娘家,这“交配”二字苏名溪就及时咽了下去。
阮云丝对这个却是一窍不通,她也没有古代女人那种强烈的道德观,不然就不可能收留这几个大男人。当下很感兴趣的抱起小黑,见它兀自咬着那骨头不放,不由觉得好笑,轻声道:“你看看你这吃货的样子,哪有一点儿像狼?狼应该是最残忍狡猾冷酷的,寻常陷阱也休想骗过它,若是像你这样贪吃,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虽这样说,但细看下来,倒的确觉着小黑不似寻常土狗。
“馒头和面食大概热了。”听见苏名溪转移了话题,阮云丝禁不住微微一笑,心想风流倜傥翩翩公子,这会儿也对一顿寻常饭菜迫不及待了?因看了对方一眼,却被苏名溪发现,见他挠了挠头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倒觉得这男人还有些可爱。
原本够好几天吃的馒头和炸麻花油角等面食被这几个人风卷残云一扫而空。就连苏名溪这吃惯了珍馐美味的大家公子,此时也边吃边赞叹,点头道:“我府里的点心也不少,竟是没吃过你这小饺,倒不是没吃过,是里面的馅料完全不一样,你这里都是放了什么东西?”
“无非是白糖,花生碎,芝麻,红绿丝罢了。”这是阮云丝在现代常吃的点心,往年在张家,色色都有厨房里弄,她也不愿意说这些新奇东西。如今自己过年,自然不能亏待了。这一年中赚的二三十贯钱,倒让她花了一大半出去,只为买吃的穿的。
好容易等众人吃饱安歇了,阮云丝却让苏名溪将自己送到芸娘家去。见对方有些犹疑,她便笑道:“不必多想,我还有信不过公子的吗?看你的言谈打扮,必是出身于大富之家,只怕我把房子给你,你还不稀罕呢。”
苏名溪见她说的坚决,又想着她是孤身女儿,的确不好和自己这些男人在一起,因只得拿了自己披的大氅,先前被雪打的半湿,如今晾在灶台附近,已经干了,他坚持让阮云丝披上,阮云丝想着外面的确是天寒地冻的,也就没推辞,由苏名溪把自己送到了芸娘家。
“这是怎么说?把自己的家倒交给了那么些陌生人,你知道他们是什么来路吗?”
芸娘利利索索的收拾了炕,又铺上炕褥,拿了一床新被出来,一边就埋怨着阮云丝道:“临近年关,家家都备办了年货,所以之前才有那些事,现在还有哪家哪户敢收留别人?你倒好,不但收留了,还让人在那里过夜,自己倒跑出来,可不是把黄鼠狼放进了鸡窝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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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怜,云丝准备的年货都被这些大肚汉吃掉了。但是大家不要把推荐票和收藏也吃掉啊嘤嘤嘤嘤,喂给我吧喂给我吧,其实我比那些大肚汉还饿啊嗷嗷嗷,明天是周一,新书榜又是烽烟四起啊,求大家支持嘤嘤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