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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邪魔之月结束后,西境只下过两场雨,其他时间都是阳光明媚,似乎在补偿整个冬天所欠下的份额。办公室里也一扫之前的霉味,空气变得清新自然,打开窗子,还能时不时闻到花园中飘来的一抹轻香。
到如今,小镇前往长歌要塞之间的陆路基本已恢复原貌,罗兰对要塞方面的动向也变得格外关注起来。
按上一年的情况,陆路交通恢复后,很快会有商人前往边陲镇出售日常货物,但现在他还没有见到一个来自长歌要塞的商人。闪电每天都要进行两次侦查,确保敌人到来前小镇能做好充足的准备。
近一周来,第一军已经进入综合演练阶段,包括防线迎敌和野战追击两个部分。前者主要依靠闪电在空中报出敌人距离,炮兵和火枪队按指令射击这一部分较为容易,无论是指令还是对应动作都清晰明了。例如进入八百米和五百米时的实心弹炮击,迫近到三百米后的霰弹炮击,进入五十米后的火枪射击等等。只要看到闪电举起的旗帜,各组组长就通告队员使用何种方式攻击。
关键在于野战追击阶段。按罗兰的计划,对方被击溃后,撤退返回要塞和来时一样,同样需要三天时间。就算丢下民兵和雇佣兵单骑返回,时间也不会少于两天,因此对方必定要在野外露营。就这给了第一军追击的机会。由闪电保持全程监控,第一军跟在不被斥候发现的安全区域步行追赶,火炮和弹药则由小镇号运输。在对方建立营地过夜时,部队完成合围,再于清晨发起夹击,歼灭对手。
计划看上去也不复杂,但在没有无线电通讯的情况下,把部队分开两头再进行合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罗兰只能在这个环节投入女巫,来弥补通讯上的不足。最终效果如何,他心里也没底。
另外一点就是火药储量所剩无几,因此综合演习阶段反而没进行实弹射击,主要训练的是火枪队与炮兵队的协作,以及第一军同女巫之间的配合。他已经派人前往更远的坠龙岭和赤水城,希望能在那儿找到更多的硝石来源。如果不能及时补充火药,恐怕两次战斗后,第一军手中的火枪就只能当长矛用了。
罗兰将一些新的采购计划写在纸上,包括硝石、粮食、种子等物资,打算让巴罗夫再派遣一名学徒前往灰堡王都碰碰运气。那里的商品十分充足,特别是硝石随着夏季临近,王都的制硝场肯定已经全力开工。作为拥有大量贵族和富商的城市,天气一旦炎热起来,硝石的消耗量便会大得惊人。他希望能找到一个稳定的供应商,为边陲镇源源不断提供火药原料。
在此之前,他已经派出了两名亲卫去实施召集女巫和寻找果实计划。前者一般假扮成旅者或商人,在街头巷尾、酒馆黑市等地方传播边陲镇收容女巫的流言。当然收容者不是四王子罗兰,而是终于寻得圣山,希望女巫们前往定居的共助会。后者则直接前往碧水港,购买来自峡湾对岸的奇特作物种子。当然,途经的城市若有什么稀罕农作物,同样将其种子一并带回。
写完采购单递给书卷,让她前往市政厅转交给巴罗夫。书卷应声离开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想要喝口水,却发现杯子里已经空了。
他正准备起身拿水壶时,夜莺已经将壶子提到他桌前。不止如此,她还微笑着将杯子倒满,又把水壶提了回去。
罗兰缓缓抿了一口,心里百思不得其解。最近夜莺的态度实在有些不对劲,对他总是一副笑脸,还主动帮忙端茶倒水,这是想要提工资吗?以前她可是直接往沙发椅上一坐,抱着盆鱼干片啃上一下午的。
虽然罗兰也曾询问过原因,但对方笑而不答,他干脆只好听之任之了。
莫非昆特牌真可以让人充满愉悦?以后再把扑克和麻将都弄出来,开个娱乐城,简直是坐等收钱啊……打住,罗兰摇摇头,将杂念抛到脑后。现在还不是贪图享乐的时候,他必须要考虑好拿下要塞之后的事情。
把办公中心搬迁到长歌要塞去?罗兰为此考虑了许久,迁都到更繁华之地看起来颇有诱惑力,实际上并不是个好选择。要塞和边陲镇不同,建成至今已逾百年,势力盘根错杂,贵族也是一抓大把。领地按照分封制度管理,即使是要塞领主,也很难把手插到其他领地里去。想要彻底将其转化为自己的领地,不掀起一场变革几乎无法实现。更别提在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自己的安全系数都无法保障。他可不想散步在街头时被某位激进贵族一箭带走。
而边陲镇则不同,领地里完全是自己说了算,周围土地宽阔,并不急需扩张地盘。人民大多由矿工和猎户组成,成分单一,在成功抵御邪魔之月后,自己在此地的声望也水涨船高。更重要的一点是,经过完全由人民构成的第一军思想宣传,大多数领民都接受了女巫的存在。比起教会影响深远的长歌要塞或其他城区民众,小镇很容易发展成女巫的安居之所。因此,罗兰仍决定将小镇作为自己的核心区域。
至于要塞方面,可以扶持他人代为管理,只要能源源不断为自己提供劳动人口和税收即可。他现在最缺的便是人和钱。
罗兰初步的设想是以长歌要塞的钱,雇佣长歌要塞的人,来为边陲镇添砖加瓦。这些从战败贵族手里搜刮来的金龙将返回到人民手中,再通过税收集中到要塞,要塞上缴给他后他再花出去。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将部分具有特殊手艺的人长期留下来。
不过这些仍然只是一个大概的框架。例如扶持何人代管、具体的税收政策,都要等战斗结束后再考虑。
就在这时,窗外飞进一个黄色的身影,随后稳稳停在王子桌前正是闪电。
“辛苦了,喝口水吧,”罗兰端起杯子递给她,她接过却顾不上喝,大声嚷嚷道,“殿下,他们来了!”(未完待续。)
浩大的要塞联军缓缓行走在前往边陲镇的路上。≥頂≥点≥小≥说,
队伍最前方的是要塞六大家组成的骑士团。从各家骑士的盔甲和打扮上,就能看出其所属家族实力的差异。毫无疑问,最为醒目的当属莱恩公爵麾下的骑士们,胯下的坐骑都是来自王都的短尾马,善于长跑,体形比其他马匹大上一圈。坐在马背上的骑士更显得威武不凡,他们的盔甲由要塞“锤子与龙牙”铁匠铺统一打造,银光发亮的厚实护胸上雕着硕大的狮头,肩甲处则是两只狼头,仿佛在张嘴咆哮。背后披风上绣有精致的花纹,腰间还系着红色的绸带。
这些骑士可不是样子货。每年邪魔之月结束后,他们都要负责出城清剿残余邪兽,保证陆路畅通。每个人都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战斗经验,论起单打独斗,他们并不比王都骑士团差多少,只是数量上略显不足——当然,以公爵之力攒出一支一百五十人的精锐骑士部队,已是笔十分惊人的花费了。
莱恩公爵满意地看着这支锋锐之师,毫无疑问,有了他们的力量,西境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得了他。
走在队伍中间的是佣兵部队,他们的装备相比之下就逊色了不少,大部分人穿着有些老旧的锁甲或片甲,要么缺了护手,要么没有头盔。还有一部分人只装备了廉价的皮甲,武器也是各式各样。他们沿道路散的很开,三三两两地搭在一起,边走边大声谈笑,似乎此行不是为了去战斗,而仅仅是一场踏春观光罢了。
排队伍尾端的是被各领主强征来的自由民,他们拖着一辆辆运载着食物和帐篷的独轮,慢吞吞地跟在佣兵身后。行进速度的差异使得这支一千五百人左右的队伍拉得非常长,最前面的骑士部队需要时不时停下来,等待后面的人马跟上。
“大人,”麋鹿伯爵希尔泰梅德拉扯缰绳,让自己和公爵齐头并进,“我们离边陲镇还有小半天路程,顺利的话,应该能在犬时(下午4点)到达。到时候部队是休整一夜,等隔天早晨再行动,还是立刻向领主城堡发起攻击?”
“难道你还想在野地里睡上一觉吗?”公爵笑道,“晚上我觉得我们应该躺在城堡的大床上,而不是湿漉漉的泥巴里。当然,王室的脸面还是要顾及的。抵达边陲镇后,我会先派出使者,劝他投降。”
金银花伯爵走在稍微靠前的位置,他回过头,“骑士们走了一天,人和马都疲惫了,直接进攻的话会不会不太妥当?毕竟,罗兰温布顿靠他那点矿工安然度过了整个邪魔之月,我觉得我们还是谨慎点好。”
“哈哈,别人不清楚也就罢了,连你也不知道邪兽的底细吗?我的老朋友。它们在野外时的确可怕,行动迅捷,力气又大得惊人,但有堵城墙的话,大多数邪兽都只是靶子。它们终归不过是群野兽。”麋鹿伯爵耸肩道,“我倒是惊讶他能这么快建出一座城墙,可是光凭这个,总不可能抵挡住我的骑士们吧?他们可不是没有脑子的蠢货。”
“正是如此。而且我还收到了一条来自北方的消息,”莱恩公爵漫不经心地说,“今年的赫尔梅斯遭到了大量混合种邪兽的攻击,新圣城险些沦陷。目前还不清楚原因,不过看来今年的邪兽都是冲着圣城去的,西境这边不过是几条漏网之鱼。”
作为西境的主人,他的目光不只集中于这块偏僻之地,各大城镇都有安置多年的眼线,为他源源不断传递回各地最新的情报。北地的惨烈之战还不是重点,前几日,他收到了一封从断崖城寄来的密报,新王提费科和碧水女王嘉西亚在南境的雄鹰城爆发了激烈战斗——而根据之前的消息,提费科的队伍应该在一个月后才能抵达雄鹰城。
信里没有提到战斗经过,只记述了提费科从断崖城返回时,数千人的部队所剩无几,他甚至无力再像来时一般封锁道路。还有人看到雄鹰城燃起了冲天大火,腾起的黑色烟柱几乎和云彩齐平,周围城镇的居民都目睹了这一奇景。
毫无疑问,不管碧水女王有没有死于提费科之手,如此惨痛的损失对新王来说都是严重的打击。这封密信让莱恩公爵蠢蠢欲动,连夜派出多批亲信前往王都和东境,希望能摸清提费科现在的处境。假如这场双王之战有机会摧毁新国王尚未稳固的政权,他绝对不介意在火堆上再填上一根火把。
若想要**称王,现在几乎是最好的机会。北方的士兵都埋在了圣城脚下,南边刚经历了场大战,显然需要躺下来好好舔*舐伤口,东境和王都就不提了,恐怕几年内都回不过气来。只要自己拉上一批人吃掉北方,就能把灰堡撕成两半。到那时,他所拥有的领土和人口堪比大陆最北方的永冬王国,实力完全可以和灰堡东南两地抗衡。
而他,奥斯蒙莱恩,将是这片土地的首位国王。
想到这里,公爵露出了得意地笑容,他希望今天结束这场闹剧后,明天立刻押着王子踏上归途。幸运的话,三天后他就能在城堡里迎来亲信传回的好消息。
当太阳逐渐西斜,快要接近群山之巅时,莱恩看到了边陲镇城堡若隐若现的轮廓……以及,小镇外一批排列得密密麻麻的人影。
“父亲、公爵大人,”负责在队伍前方引路的雷恩梅德赶回来汇报,“前方那些人应该是四王子的卫兵,他们都持有武器,看样子并不欢迎我们。”
“这样也好,至少我们不必费心去城堡请他了,”麋鹿伯爵笑道,“去通知骑士们,把速度降下来,现在离冲锋距离还远着呢。”
“是,父亲,”雷恩领命而去。
莱恩公爵举起瞭望镜,观望对方阵型。镜中的队伍显得十分奇怪,他们握着一把奇怪的武器,人挨着人站成密集的两排。要说那武器是长枪吧,根本看不到枪尖,而且握柄也太短。而且对方摆出的阵列,也太不符合常理了……如此单薄的防线,岂不是一冲就穿?
这让公爵有些迷惑起来,王子就算再没有军阵常识,但他手下还有骑士和亲卫,不可能都陪着他胡来吧?思考片刻后,公爵决定先让佣兵打头阵,骑士部队暂时停在冲锋加速区域待命,看看王子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当然,劝降的使者还是要派的。莱恩公爵招来一名亲卫,“你去告诉王子,我无意伤害他,只是国王提费科温布顿的旨意已到,我不得不遵从。现在放下武器投降的话,他不会受到任何伤害,我会按照一名王子的待遇护送他返回王都。”
大军集结是个很缓慢的过程,骑士们陆陆续续就位,而佣兵们仍在慢吞吞向阵前集合。就在这时,莱恩公爵看到对方阵地上出现了四团火光——火光一闪即逝,转而升起一股青烟。他皱起眉头,以为自己看错了,正想用瞭望镜仔细观察一番,一连串如雷鸣般的巨响突然间在他耳边炸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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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敌人远远出现在视野里时,凡纳看到了那些全副武装的骑士,他们骑着高头大马,身穿亮闪闪的盔甲,缓缓向小镇靠近。平时镇里一名骑士老爷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现在一下出来近百人,这景象让他倒吸了一口冷气。
凡纳感到自己手心又出汗了,如同站在城墙上初次面对邪兽时一样,不过这一次,他面对的是同类长歌要塞的贵族联军。
不对,他吐了口唾沫,将自己的想法甩到一边,同类?那些贵族什么时候把你当过同类?他自嘲地想。他们此行是为了抢夺边陲镇,把北坡矿区重新纳入要塞的掌控。更重要的是,他们竟然打算把王子殿下赶出西境,这是第一军全体成员根本无法接受的事情。
昨天殿下在战前训话时说得很清楚了,提费科温布顿,也就是殿下的哥哥,使用阴谋诡计谋取了王位,害死了老国王温布顿三世。本来这些王室和贵族之间的事情,凡纳并没有什么看法国王换谁当不是当?可莱恩公爵想借着这个机会,把殿下的领地夺走,这就太过分了。
想想看,殿下没有来这里之前,边陲镇是个什么样子?前任领主似乎是个伯爵,平时很少见到,收购毛皮时都带着亲卫,常常用低价强买猎户手中的好货。邪魔之月到来时第一个逃走,镇民们在要塞贫民窟受苦时,从来没有过问过。
如今,边陲镇在王子殿下的治理下越变越好,这些变化都是大家看得到的。凡纳想,矿工们产出越多,得到的薪酬也越多。殿下把那台黑色机器投入北坡矿洞后,额外的产出依然算在矿工头上。无论是修建城墙,还是矿山碎石,乡亲们的报酬都是按时发放。今年冬天甚至没有饿死冻死一个人。
当然最大的变化还是民兵队不,现在的第一军。有了他们守卫小镇,所有人都不必在冬天蜷缩于要塞冰冷的木棚里,乞求那些大人物赏赐一口食物了。如果王子殿下不在了,公爵还会允许第一军存在吗?
凡纳深呼吸两下,将手汗擦在衣服上。他们当然不会允许,要塞贵族并不在乎镇民的死活,这正是殿下说的那句话:唯有一支由人民组成的军队,才会愿意为人民而战。
他抬起头,望向天空左侧,远处隐隐有个黑点在盘旋,不经意看的话,还以为是只个头硕大的鸟。那是火炮组的射击指挥闪电,她借着道路两旁的树林作掩护,居高临下观察敌人的动向。当她飞回来时,凡纳也注意过,只要她不主动前往空旷地带,底下的人仰头只会看到两侧的树枝,很难发现上空侦查的女巫。
闪电曾在一刻钟之间,飞到阵前较近的位置,亮出过绿色缎带。
那代表着敌人已经进入一千米的预备射击范围。凡纳尚不清楚殿下口中的“一千米”到底有多远,但看到绿色信号,他就下意识地按综合演习时的规定,喊出了装填和调整射角口令。
四个炮组很快完成了这一套动作,炮口射角被调到第三挡,火药和实心炮弹都已填入炮膛。
原以为站在城墙上与邪兽对抗过,就已经算得上经验丰富,但凡纳今天才发现,自己比起铁斧和布莱恩,仍是差得远了。下午列阵集结时,他的心跳就一直很难稳定下来。而这两人率领着各自的小组进入射击位,不仅神色如常,他甚至能从布莱恩的喊话声音里听到一丝跃跃欲试。可直到现在,自己仍没有恢复镇定,就连罗德尼兄弟看起来都比自己表现得要好。这让凡纳心底有些沮丧。
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再次寻找闪电的位置。
就这时候,敌人前进速度忽然放缓了许多。
“他们在干什么?”罗德尼问。
“不清楚,”猫爪瞪大了眼睛张望,“似乎是在调整队形?他们的人看起来有些乱。”
“他们在等后面的部队,”柚皮声音带着些颤音,“骑士老爷不可能单独作战的,他们后面肯定还跟着大批人马。”
“你这都知道?”纳尔逊撇撇嘴。
“我见过的!一位骑士老爷至少会带两名扈从,还有十来个农奴为他们搬运粮草,”他掰着手指算到,“你看看,一个要塞公爵,手下至少有百余名骑士吧?光能骑马作战的,至少就有三百人。加上领地里的伯爵、子爵……就更多了!还有雇佣兵,他们干的都是刀头舔血的货,杀起人来各个不眨眼!我们总共才三百人啊。”
三百人不到,凡纳在心里纠正道。火枪队只有二百七十多人装备了武器,按殿下的说法,这叫产能不足。现在那些没有火枪的人都被派到了火炮组,为四门火炮搬运弹药。不过看到还有比自己表现得更差的,他心里好受了点。
“那就是雇佣兵,他们来了!”柚皮低呼道。
凡纳挑首望去,只见一群穿得五花八门的家伙逐渐占据了战场正面,他们没有骑马,也没有列队,而是三三两两地向场中间聚拢。骑士们则向两旁散开,似乎在给佣兵让出位置。比起半刻钟之前,公爵联军又离自己近了许多。
此时,一名骑士从联军中飞驰而出,向边陲镇快速奔来。凡纳心里一紧,差点把开火口令喊了出来。
这是要干什么?他抬起头,仍没有看到闪电,而对方越来越近,同时摇起了一杆白色的旗子。
“他是公爵派出的使者,”柚皮嘟囔道,“应该是来劝降的。”
“那不关我们的事,”罗德尼在火炮后面蹲下身子,将视线对齐炮管中线,“组长,火炮需要调整下方向,大部分骑士已经离开场中了。”
在之前的实弹练习时,他们被反复教导过,火炮的攻击范围就在炮口前方的这条直线上,因此想要打中目标,必须使目标与炮管中线重叠。五人一齐将炮车稍稍转动,直到重新将联军最前方的骑士部队纳入炮口指向的方向。
单独前来的使者随即被卡特大人押入防线后方,不过凡纳知道,公爵的这一举措只是在浪费时间,王子殿下绝对不会答应投降。
忽然,闪电突然加速向小镇防线飞来,她的手臂挥舞着,手中黄色的缎带迎风飘扬。
黄色信号代表对方已经进入八百米范围,这个距离内,火炮的实心弹已有几率命中目标。只要炮队队长没有示意禁止开炮,各炮组可以自由射击。
组员们也注意到了这个信号,大家纷纷将目光投向凡纳,后者点点头,深吸了口气,“开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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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冲锋并不是一开始就能把速度提到最高,马匹体力有限,仅能在短时间内保持高速。常规来说,他们会在一千到八百米让马匹小跑,到五百米逐渐加速,最后进入两百米才开始冲刺。
而十二磅拿破仑炮发射实心弹丸时,理论有效射程可达一千三百米。或许是倍径过短的缘故,罗兰打造的火炮在千米之外已经偏得没办法看了,因此他只好在训练中规定八百米内再开火。此时火炮的准头已有保障,加上炮弹在落地后依然会向前弹跳,造成线杀伤,对复数目标射击时命中的可能性还是较高的。
莱恩公爵为了让佣兵先上,命令骑士在加速区域内待命这在往常来说,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区域,弓和弩都无法威胁到骑士,而后者留有充分的距离来提高马速。佣兵低下的集合效率让已经就位的骑士纷纷拉停坐骑,静立在原地等待。对于火炮组来说,他们几乎成了固定的靶子。
公爵不知道,当他的部队踏入这片土地时,就已经陷入了罗兰预设好的战场。中间的道路平坦宽敞,而两侧被叶子催化的植物填满,看上去像是普通草地,及膝深的杂草下却掩盖着粗壮的藤蔓,犹如一道道绊马索。骑兵若想包抄防线侧面,只能以极低的速度前进。千米范围内都被索罗娅标记好了距离,地面上或许看不明朗,但在空中俯视全局的闪电眼里,战场被精确分割成数段,不同颜色的标记代表不同的距离敌人就像在一根直尺上前进,炮兵队无需再计算炮口射角,只用按演习中预定好的步骤实施便是。
凡纳组的十二磅炮第一个发出怒吼。
火药爆燃生成的大量气体将弹丸向外推挤出去,飞出膛口时已加速到每秒四百米以上,几乎是两轮呼吸之间,炮弹带着啸音砸在地上,从两名骑士中间穿过,落入道路旁的草地中。飞溅起的泥土和碎石让马匹受惊奔走起来,其中一人来不及反应,不慎从马背上跌落。
另两发紧跟而至的炮弹同样射失,带起了一连串尘土。
四门火炮的首轮射击只有最后一组成为了幸运儿这颗铁球前方本空无人一人,一名骑士在控制受惊坐骑时恰巧经过它的前方,盔甲在巨大的动能面前形同虚设,铁球将薄薄的铁皮连同血肉一齐洞穿后,在地上经过一次小幅度弹跳,又撞断了一名骑士的小腿。他胯下的马匹也连带被开了膛,内脏流了一地。
若是骑士团处于正常加速阶段,下一轮炮击就应该先调整射角,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显然震慑了公爵联军,他们甚至不知道打击从何而来,用的什么方式炮弹的飞行速度超过了肉眼辨识能力。骑士没有接到攻击命令,仍然在原地徘徊,试图将躁动的坐骑安抚下来。
凡纳组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再装填程序,第二轮炮击开始。
血肉之躯在热兵器下暴露了它的脆弱和柔软,一旦被铁球擦身而过,就是无法挽回的重伤。被直接命中的骑士除了断成数截的肢体,还有一团团飞溅开来的血雾。只有炮弹落地后形成的二次弹射,人们才能隐隐看到一个模糊的黑色幽灵,在人群中肆意掠夺同伴的生命。
两轮炮击下来,公爵终于将敌人阵营中的火光、轰鸣和莫名打击联系在一起。对方似乎拥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武器,它的射程远远超过弓弩,几乎和要塞的投石机相当。想到这一点,公爵命令手下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只要拉近距离,这种远距离打击武器基本就会丧失作用。
然而骑士们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一部分人在听到号声后开始向小镇方向加速,一部分人仍在和坐骑较劲,而还有小部分人已朝后方撤退,加上一拥而上的佣兵,整个场面混乱不堪。
进攻的骑士纷纷回到主道上,炮组顿时忙碌起来,除了清理炮膛和装填弹药,他们还需要重新移动炮架。这时,闪电再次回到防线上空,手中的缎带换成了红色。
红色信号意味着对方已逼近至五百米,而这个距离内,火炮平射命中率足可达到八成以上。
凡纳大喊道:“射角调平!快,点火,点火!”
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一过,他甚至顾不上去观察战果,直接转身朝弹药配送人员吼道:“霰弹,送霰弹上来!”
在操炮训练里,王子殿下曾多次强调过,若见到红色信号,炮膛里已装上实心炮弹的,应立刻击发并装填霰弹。若还未装填的,应改换为霰弹,并等待对方进入三百米范围后射击。
霰弹外表看上去像是一个圆桶状的铁皮罐头,里面塞满了指头大小的铁丸和锯末,罐头直径比炮膛小上一圈,因此在装填完药包后,还要额外多塞入一块薄木板,再将霰弹填入。
等待闪电打出紫色信号时,四门火炮几乎同时开火。
这也是凡纳首次使用霰弹进行实弹射击按殿下的说法,霰弹打出去后不易回收,因此只练程序不点火。今天他第一次目睹了这种特殊炮弹所能造成的惊人杀伤。
铁皮桶在飞出炮口后因为巨大的压力差而破裂,内部的铁丸像雨点一般撒向敌人,三百米内的骑士顿时被一阵金属暴雨覆盖。人和马身上暴起点点血花,像割麦子般瞬间倒下去一片。一些铁丸在穿透人体后仍然具有不低的动能,重叠在一起的目标同样无法逃过此劫。
侥幸未被弹幕覆盖到的骑士好不容易逼近到了冲刺距离,他们脑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冲破这道单薄的防线,屠杀那些只会龟缩在防线后操作邪恶武器的懦夫。越过最后一百五十米距离只需要短短的二十息时间,剩下的骑士纷纷伏低身子,将马速提至最高。
然而这一百五十米看似近在眼前,却是段遥不可及的距离,最后一轮霰弹抵近射击彻底摧垮的骑士们的战斗意志。在百米范围内,不易变形的铁丸已能穿透两到三人,炮口前方的锥形区域成为了死神的领域,冲在最前的二十余名骑士几乎无一幸免,区别只在于中几颗弹丸而已。
队伍崩溃了。
因为恐惧而溃散的队伍没有再挽回的可能,后面的骑士纷纷勒转马头,想要逃离战场。
见到骑士团四散而逃,佣兵自然不会愿意再向前一步,他们向来是为钱干活,拼命这种亏本买卖从来轮不到他们。现在到了撤退的时候,佣兵跑得比来时快多了。
溃败的浪潮卷了莱恩公爵的联军,局面很快变得无法控制,众人拥挤着向后逃窜,挤倒的人被活活踩死,谁都无暇顾及他人,只恨自己为何不多长出两条腿。
游击队歌的曲调此时响彻全场,排成战列线的步兵迈出整齐的步伐,开始清扫战场。(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卡特兰尼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战斗。
三百多位骑士组成的庞大阵容,竟然连防线的边都没有摸到,就已溃不成军。
直至最后,他们也没能进入五十米范围那是殿下划下的火枪队射击线,只有越过五十米线时,所有人才允许开火。
四门火炮就把对手硬生生地遏制在百米线附近。一百五十到一百米区间内,横七竖八地躺着二十来具尸体,而这些人和自己一样,都是技艺精湛的骑士,否则的话,他们不可能在炮火轰鸣声中仍控制着马匹高速前进。
卡特庆幸自己不是其中一员。他隐隐预感到,以后的战争将变得大不相同,而掌握这样强大力量的罗兰温布顿,问鼎王位也是迟早的事。
第一军少数人看到惨烈的战场后,出现了头晕、呕吐等不良反应,但由于不是贴身肉搏,火炮杀伤敌人带来的震慑感要小于亲手用刀刃杀死敌人,反应症状并不算严重。卡特从队里挑出一批见惯了残肢和鲜血的猎人,给战死者收尸,同时搜寻还活着的人。
太阳逐渐落入群山之中,卡特望着血红的天际,以及远方树林中响起的鸦鸣,他忽然感到了一丝萧瑟。
骑士的时代结束了。
……
莱恩公爵到现在都没能回过神来。
他不明白怎么就败了,明明那道防线薄如蝉翼,只要轻轻一捅便能贯穿,骑士们却像看到了魔鬼一般四散而逃。他甚至不能去责怪别人,因为冲在最前面的,就是他麾下的精锐骑士。
亲卫连着砍倒数人,才让蜂拥而至的佣兵避开公爵的位置,但也仅此而已罢了,无论他怎么咆哮,都无法收束溃败的部下。无奈之下,奥斯蒙莱恩公爵只好随着人流向后撤退,这一退就是近十里。
直到夜晚降临,公爵选择了一处靠近河岸的地方安营扎寨,失散的骑士和佣兵才顺着火把靠拢过来,不过仍有大部分人下落不明。更糟糕的是,撤退时自由民毫不犹豫地丢下了推车和粮食,因此今晚他们只得宰杀掉几匹马来充当军粮。
营地最大的帐篷里,五大家贵族聚成一团,面苍白地望向莱恩公爵,而后者的脸也好不到哪里去。
“谁能说说看,他们到底使用了什么新武器?距离比弓弩远,又不像投石机那样能看到抛出的石块,”他瞅了雷恩梅德一眼,“你当时也冲在前列,有看到什么吗?”
“大人,我……不太清楚,”雷恩扶着脑袋,“只听到轰鸣声不停响起,他们就成批的倒下,特别是最后那一响,冲在第一位的骑士好像突然间撞在一堵无形的墙上,我看到他身子一震,头和手臂四分五裂,就如同……”他想了想,“从城堡顶上丢下去的鸡蛋。”
“难道是女巫?”麋鹿伯爵呢喃道。
“不可能,”公爵皱眉说道,“我手下的骑士都佩戴着神罚之石,女巫根本不可能伤到他们。你又不是没玩过女巫,她们在神石面前跟普通女子有什么区别?”
“对了,大人,”雷恩忽然像记起什么来一般,“在听到巨响之前,我看到他们列队中有几辆像推车一样的玩意,车上架着巨大的铁管,里面能冒出红光和烟雾。”
“铁管?红光和烟雾?那不就是个礼桶吗?”麋鹿伯爵疑惑道。
公爵当然知道礼桶是什么,以前还只有王都贵族们在重大庆典时拿出来用用,现在各地领主基本都会备上一两个。他的城堡里就有一对青铜礼桶,放入雪粉后就能炸响。可那响声比起今天摄人心魄的雷鸣,根本相差太远了。
“礼桶可不会让骑士四分五裂,”金银花伯爵开口说,“不管王子用的是什么武器,我们都已经败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莱恩公爵不悦地扫了他一眼,失败一词在他听来显得尤为刺耳,“我们还没有失败,”他强调道,“一场战斗的不利无法改变最终结果。只要回到要塞,我可以再征召起一支队伍,同时掐断赤水河上的贸易。没有粮食补充,边陲镇撑不了一个月。只要他敢把那些村夫带出来,我的骑士就能从侧面和背后击溃他。”
胜利终会属于自己,他想,但因此遭受的损失根本不是一个小镇能弥补的……想要再拿下北境几乎已成泡影。该死!如果能抓到罗兰温布顿,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才好。
“可是大人,赤水河上的船队不只来自长歌要塞,还有柳叶镇、坠龙岭和赤水城的船只,若是全部截下来,会不会……”金银花伯爵犹豫道。
“我全买下来就是,只要付钱,他们卖给谁都一样。”公爵冰冷冷地说,“大家先回帐篷睡觉,明天清晨就出发。有马的骑士和我们一同行动,没有马的,就留下来负责带领佣兵。”
夜晚无法行军,即使四王子打算追击,从拂晓时分出发,首先遇到的便是留在身后的佣兵。他想,哪怕这群废物一触即溃,也能给自己争取到不少时间。
第二天公爵并没有收到王子追上来的消息,为了确认这一消息,他派出自己的亲信扩大了侦查范围,得到的回报同样如此。这让他稍稍松了口气,大概是那种新式武器跟投石机一般难以移动,只能在防御战时使用。单靠一帮拿着木棍的矿工,王子也不敢轻举妄动。
到下午三时,公爵命令骑士停止前进,等待后面步行的人跟上。接近黄昏时,佣兵和自由民才陆陆续续追上骑兵。众人又是一番忙碌,圈出一块地草草搭设帐篷了事。
只要过了今天这一晚,明天他就能赶到长歌要塞高达三丈的青石城墙对几百人的部队来说如同天堑,就算对方拥有射程极远的新型武器,他也能用墙后的投石机进行反击。这笔账,他一定会跟王子好好算算。
不过令莱恩公爵感到有些不舒服的是,今天一路走来,他总觉得被人盯着看一般。
大概是错觉,他想,自己太过紧张了。
第二天清晨,公爵是被炮声惊醒的。
当他冲出帐篷,发现所有人都在抱头鼠窜,时不时有泥土和鲜血飞溅而起,向西边望去,穿着制式皮甲的“民兵”排成一条直线,静静站在营地外。震耳的轰鸣声中,公爵脑袋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们是怎么追上来的?
昨天负责侦查的骑士没为什么发现追兵!?
“公爵大人,快走!”亲卫牵来一匹马,大声喊道。
奥斯蒙莱恩这才从茫然中醒悟,他翻身上马,跟着亲卫向东狂奔。然而刚出营地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了另一支一模一样的部队。
同样制式的皮甲,手中握着奇怪的短棍,排列成整齐的一排,就连表情看上去都仿佛一样。
紧接着,公爵听到对面响起了极富节奏感的乐声,王子殿下的部队迈着整齐的步伐,向他迎面走来。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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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虽然让第一军每周都拉练两次,但从未试过夜间行军。
晚上出动部队是件危险的事,看不清路面,容易被野兽和毒蛇袭击,容易迷失方向,举起火把简直是天然的靶子。因此他也只好等到第二天天亮时让才队伍出发,尾随公爵联军。
为了保证这次行动顺利,王子决定跟随第一军亲征。当然,比起颠簸又磨屁股的骑马,他选择乘坐小镇号随行。
蜂鸟经过半个月的训练,已能将十二磅炮轻质化时间控制在固定范围内,考虑到较长的附魔过程,罗兰安排她在拂晓时对火炮进行转化,令第一门持续时间最长,剩下几门依次递减,保证四门轻质化失效时间尽可能相同。
得益于蜂鸟的能力,现在小镇号能一次性运载四门火炮以及炮组成员。偌大的水泥船上站满了人除了火炮队和罗兰外,搭乘小镇号的还有安娜、夜莺、娜娜瓦、叶子、回音、蜂鸟和提古派恩,温蒂负责提供动力,操舵人为布莱恩。
可以说,除了不善于战斗的书卷、索罗娅、莉莉和谜月外,边陲镇的女巫几乎倾巢而出。本来安娜是没有必要上战场的,可她坚定的眼神让罗兰最终没能狠下心来。
陆上部队为第一军的火枪军,由首席骑士卡特和铁斧带队,闪电承担了全程定位跟踪任务。一群人安静地跟在敌人身后,所隔距离恰好在侦骑巡逻范围之外。一旦闪电发现有侦骑活动,军队便会停止前进。一路上他们还抓获了不少走散的佣兵和自由民,不过此刻也没办法处理这些投降的敌人,只好解除武装后,由没有分到火枪的队员看管起来,一同带着上路。
这也是罗兰第一次统领“大军”征讨敌人,他站在小镇号船头,感受迎面吹来的晨风,心底颇有些踌躇满志。
“你在笑什么?”安娜忽然出现在他身边,抬头问。
“呃……”罗兰瞬间收起笑容,“没什么。”
“是吗?”她递上一张手帕,“擦擦口水。”
“……”罗兰忽然觉得有种想跳进水里的冲动,“谢谢。”
当闪电汇报对方扎营时,已是太阳落山之际。比起来时的不间断侦查,显然经历一场大败后,联军士气值已降到冰点,刚到黄昏,侦查的骑士就迫不及待地赶回营地,生怕错过晚上的马肉。
罗兰的部队就驻扎在离公爵军两公里之外的岸边。
一路上没有被发现,歼灭计划便已经成功了一半。
接下来只要等到天微亮,趁敌人还未出发时完成包围即可。
这也是罗兰第一次在野外过夜,比起各种爬虫横行的营地,他更倾向于在船上睡觉。停放炮车的木棚被清空出来,炮组成员卸下十二磅炮住进营地,小镇号成了王子的临时行宫。除了罗兰之外,其他女巫也待在船上过夜。大家将垫被铺满棚子,和衣肩并肩躺下。
罗兰本想矜持一下,结果发现女巫们比他更不在意,除了安娜外,她们都是吃过不少苦头的人,颠沛流离的日子里,野外露宿是家常便饭。不一会儿,众人便纷纷进入梦乡,只有罗兰和安娜难以入睡。前者习惯了柔软的床铺,对于坚硬的甲板床一时难以适应,而后者则不知道在想什么,一直侧着头注视着罗兰。当王子转过头时,安娜总会飞快闭上眼睛,假装已经睡着,但在月光的映照下,仍能看到她的睫毛微微抖动。如果不是怕吵到其他人,罗兰真想捏住对方小巧的鼻尖,逼迫她睁开眼后再拥她入怀。
就这样,两人几乎一夜未眠。
天还未亮起时,罗兰便展开了他的分兵包围大计:二百七十名持有火枪的步兵要分成两组,其中一组搭配上两门火炮由小镇号分送到公爵军后方,在一公里外完成布防。闪电负责监控公爵的动向,当绕背组架立好火炮后,小姑娘会给出指示信号,此刻卡特率领的留守部队将开始正面强攻。
水泥船统一运输避免了行军走散的可能,夜莺进入迷雾后的黑白视界完全能当作夜视仪来用,由她承担领航员可以让小镇号具备昼间航行的能力。
这一套流程已反复练习过,所有人闭着眼睛都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温蒂将风力输出扩大,小镇号几乎是乘风破浪般,将人马分批运至后方,约一个时辰后,铁斧率领的拦截部就位完毕,闪电飞临卡特营地上方,亮出了橙旗帜。
此时天才刚刚破晓。
围歼计划正式开始。
由于回音被分配到后方作战,负责正面强攻的火枪手并不用移动作战,他们只需排成一条战列线,保护好两门火炮即可。十二磅炮很快被推上阵地,对准敌方营区开火这个时候公爵军大部分人仍在睡梦中。
随着隆隆的炮火声,实心炮弹呼啸着飞向营地。大梦初醒般的骑士和佣兵冲出帐篷,却发现第一军已经列好横队,静静待在原地等候。有了前日惨败的经验,谁都不敢去挑战这条看似单薄的防线,只能蜂拥着向东边逃窜。
铁斧已在背后等待多时。
当敌人出现在视野中时,这场围歼计划终于到了收拢绞索的时刻。
随着回音奏响行军乐,第一军一百五十人踏着鼓点,排成整齐的两排,向敌人迈步前进为了给公爵军造成压力,负责截击的铁斧必须主动出击。若固守原地的话,回过神来的敌人很可能会放弃坐骑,绕道从树林里逃离。
莱恩公爵已经陷入了绝望,他根本想不明白,对方是如何出现在他们身后的。
承认失败,就此投降?他不知道罗兰温布顿会怎么对待一名胆敢向王室亮出刀刃的公爵,也许是监禁,也许是流放,更可能是被直接送上断头台。无论是哪种,长歌要塞今后肯定与他无关了。
看到步步逼近部队,以及对方身后时不时发出轰鸣和火光的恐怖武器,他知道此刻若是不冲,就再也没有冲过去的可能。身边只剩下三十多人,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他们这点人根本挡不住我们,”公爵大吼道,“只要越过这道横阵,他们单凭两条腿休想追上来。我们离长歌要塞只有半天路程!骑士们,随我冲锋!”
接着公爵开始催促坐骑加速,可惜不是每个人都抱着拼死一搏的精神,跟着他冲锋的包括亲卫在内只有十人,然而他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
乐曲声戛然而止。
对方整齐划一地停下步伐,如同一堵墙一般立在他面前。
接着他看到那些人举起了手中的短木棍。
当莱恩公爵距离人墙只剩下百步时,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接连响起,他感到胸口和腹部猛得一震,像被大锤击中一般。随后而来的是麻痹和无力感,他的身子向后仰倒,从马背上摔落在地。
公爵张开口想说些什么,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咳嗽两声,只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甜腥味,粘稠的液体堵住了嗓子。很快,黑暗笼罩了他。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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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罗赫尔蒙坐在书桌前,下意识地摆弄着手中一张精美的羊皮纸那是长歌剧院每周末下午送来的节目单,若在平时,他一定会挑选好中意的戏剧,让管家付下订金,再将请帖送给雪莉尔。
可他现在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
今天已是出征的第七天,顺利的话,父亲昨天就应该随公爵大人返回。或许是路上耽搁了,或许是人疲马倦,在边陲镇多休息了一天?他安慰自己,心底的不安却在慢慢扩大。
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给他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培罗甚至感到不可思议,为什么这样一位杰出的王子,却在王都有着糟糕至极的风评。性格恶劣、纨绔、无能、不学无术……任何一个评价都和他所认识的王子不一样。
正是如此,他的不安才会如此强烈。
他害怕公爵会输给他。
“培罗少爷,”管家在门外喊道,“有封从要塞来的信。”
要塞来的?培罗愣了愣,“快拿进来。”
揭开封皮,信纸上第一句话就让培罗目瞪口呆。
这是四王子写来的信!
奥斯蒙莱恩公爵以武力袭击本王领地,妄图谋反,未遂。公爵本人已于战场上伏法,现在长歌要塞已归于本王之手。
公爵败了?他心猛得一沉,接着往下看去。
莱恩公爵的同党除了少数顽固分子,大多数已投降认罪。反叛王族本当处死,但本王心怀仁慈,只诛恶首和罪不可赦之人,其余参与者可按以往交战习俗,用金钱赎买被俘者。交换地点在长歌要塞领主城堡,以下为名单。
这段公文遣词造句显得极为别扭,并不是外交通用语言,但想表达的意思却再明白不过公爵谋反失败,想要俘虏,拿钱来换。
培罗视线稍稍下移,自己父亲的名字赫然出现在第一排。
“赫迪斯!”他高喊着管家的名字,“备车,我要去要塞城堡!”
……
金银花伯爵领地在要塞以东,当培罗赶到城堡区时,已是半个时辰之后了。领主城堡前站满了他从未见过的“民兵”他们没有锃亮的铁甲,也没有披风和缎带,手中握着一把造型奇特的短棍,顶端插着尖锐的刺枪。只是整整齐齐、昂首挺胸站成两排,就令他感到了迫人的气势。
通报完身份,培罗被人接入庭园,随后由一名卫兵带往城堡大厅。
这个地方他来过很多次,可今天,他却犹如踏入一块完全陌生的领域,过道上站岗的侍卫都是从未见过的面孔,没人对他点头微笑,而是面无表情地打量着他。大厅门口,一位骑士迎了上来。
“你的名字?”
“培罗赫尔蒙,”培罗略微不快地答道,他不喜欢这样审问式的对话,因此又强调了遍,“赫尔蒙爵士。”
“喔,”对方看上去不以为然,翻看了下手中的名单,“夏拉非赫尔蒙伯爵是你的……”
“父亲。”
“失敬了,”骑士嘴上这么说着,表情却没有一丝歉意,“我是卡特兰尼斯,四王子的首席骑士。请先来侧室,我们需要检查你有没有携带武器。”
一番搜身后,培罗的神罚之石也被卫兵取了下来。
“那不是武器,”培罗提醒道。
“当然不是,”骑士点点头,“会见结束后我们会还给你的,放心。”
他张了张嘴,最后忍了下来。归还?那颗神罚之石算得上上xzmao上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罗兰饶有兴致地望着培罗,忽然笑了起来,“你是第一个向我这么问的人,”他端起杯子喝了口水,用轻松地语气说道,“长歌要塞毫无疑问是我的,即使我不在此处。不过,我的确需要一个人或一个家族为我代管要塞。所以,你应该问的不是赎金,而是代理费用。”
代理……培罗对这个词并不陌生,一些目光敏锐的商人总会盯上领地里有大笔产出,却没时间或不屑于行商的贵族,替他们卖出商xzmao上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
当五大家全部询问过一遍后,罗兰轻轻松了口气。
他靠在椅子上,夜莺主动走到背后,伸出双手按揉他的肩膀。
从击败公爵到入城占据领主城堡只花了一天时间。
事情比他想象得还要顺利,当公爵战死后,绝大部分人选择了投降。佣兵更是倒戈过来,纷纷跪在地上,表示愿为王子殿下效力。
于是佣兵看守投降骑士和贵族,第一军看守佣兵,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向东方前进,并在当天下午三时抵达长歌要塞。而看守城门的卫兵在见到莱恩公爵的头颅和大帮被俘贵族后,立刻大开城门,迎接四王子入城。
罗兰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召集城中所有贵族,向他们宣告这座城市的归属,而是第一时间前往领主城堡。
城堡在要塞中央地势最高处,宛如一座城中城。进入城堡区时爆发了小规模战斗,夜莺用**包炸开庭园大门后,二十多名没有跟随公爵出征的侍卫试图阻止罗兰入内,被第一军击毙,对方在顽抗时使用了手弩,造成五名队员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好在随军行动的娜娜瓦立刻治好了他们。
还有十名亲卫欲偷偷带着公爵家人从城堡后门逃走,被空中监视的闪电发现,随即遭到围捕。公爵的夫人和两个儿子束手就擒直到这个时候,他们仍蒙在鼓里,对公爵战败的消息一无所知。
控制领主城堡后,边陲镇第一军兵立刻接管了城堡区防务。不得不说,莱恩公爵的城堡比边陲镇的要大上三四倍,造型也宏伟得多。六座望楼构成了它正六边形的轮廓,中间的主塔差不多有五层楼高在这个时代已是难得的高层建筑。庭园内住宅仓库马厩一应俱全,城堡地下室里甚至还设有私牢。
他把有价值的俘虏和公爵家属一起塞入牢房,平民全部解散,佣兵则没收武器,分批安置进庭园的闲置房内。同时挑出几个头目给予高薪酬,让他们自己看管自己在罗兰眼里,北坡矿山才是这帮投机分子的最好归宿,只是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那就是一场战役后最重要的loot环节俗称摸尸体。
罗兰带着一干女巫把城堡上下翻了个遍,就连放置在金库和密室里的神罚之石他也没放过,一通搜刮下来,成果简直感人。光是地下室仓库里找到的两大箱金龙,保守估计就有万枚之多。夜莺在卧室的暗格里发现了数十颗眼珠大小的宝石,回音则在壁炉背后发现了一处暗室。进入密室后,里面不仅堆满了各种黄金工艺品,如权杖、冠冕等,还有许多件令人眼花缭乱的珠宝首饰,整整齐齐挂在墙壁的木架上。
这就是一名公爵的财力!
罗兰望着这笔巨大的财富,再想想边陲镇秋冬两季总共不到五百枚金龙的矿石营收,心里感慨万千。掠夺的诱人之处就在于此,如果不是来自于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他恐怕也会沉迷其中。
不过感慨归感慨,这些东西还是要收下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边陲镇的劳动人口将大幅增加,领地农业未发展起来之前,他需要大笔金钱从外地进口粮食。
于是蜂鸟把一箱箱财宝轻质化后,由铁斧和王子亲卫负责押运,通过小镇号将战利品带回自家城堡存放起来。考虑到对大件物品附魔所花费的时间,全部运送完毕大约需要三天。
这也是第二天罗兰决定不再索取金龙作为赎金的原因。吃光一名公爵已让他获益匪浅,现在他更需要活生生的人和牲畜。
“殿下,您真的只在这里待一周吗?”夜莺问。
“怎么了?”罗兰闭上眼睛,享受肩头传来的阵阵酸麻。
“这是西境最大的城市?”她轻声道,“比起边陲镇,你不想待在这个更繁华的地方吗?”
“长歌要塞势力错综复杂,并不适合做我想做的事。一切维持现状还好,若要做出改变,遇到的阻力只会越来越大,而我现在又不能粗暴的将他们一并铲除。”罗兰笑了笑,“当然最重要的是,此地人民受教会影响较深,很难在短期内接受你们。我曾说过,希望女巫能自由地行走在街道上,边陲镇现在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嗯,”夜莺柔声道,“您兑现了承诺。”
*******************
第三天一早,培罗就急匆匆带来了他的清单,罗兰按惯例在大厅接待了他。
“殿下,我选择好了。”
“我看看。”罗兰接过清单。和之前预想的差不多,清单上面填写的大头是分值2的农奴,约八百人,一百头牛和三百头羊共占掉900分值,剩下的是各类匠人。
“殿下,这样可以吗?”
“当然,只要凑够三千分值即可。”罗兰将清单抵还给培罗,“你能什么时候集齐这些人和物资?”
“今天就可以,这是我根据金银花领地上的财产和领民做出的安排。不过殿下,如果您想把他们带回边陲镇,可能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这个得由你自己去完成了,”罗兰敲打着桌面道,“你应该有组织商队运输的经验?”
“是的,殿下。”培罗犹豫了下,“那我的父亲……”
“今天你就可以把他带回去,”王子笑道,同时交给他一张羊皮纸卷,“如果觉得没有问题,在上面签字和按手印。”
“这是……代理契约?”培罗扫了眼开头,声音变得激动起来,“您答应将代理权授予金银花家族了吗?请稍等片刻。”他摊平纸卷,开始仔仔细细地阅读契约。
对方表现出来的慎重让罗兰满意地点了点头作为一名合作者,重视契约是最基本的要求。
片刻之后,培罗才抬起头,“上面的内容和您昨天告诉我的基本一致,只是有一点……”他指向契约末尾,“殿下,这里不应该写我父亲的名字吗?他才是金银花伯爵,也是家族的代表。”
罗兰笑了,“当然不,和我讨论代理人事宜的是你,而不是你的父亲。所以,这封契约末尾自然也是写你的名字。”
培罗怔住片刻,有些不敢相信地问:“殿下,难道您的意思是让我来”
“没错,你将取代公爵的位置,替我代管长歌要塞。”罗兰点点头,“如果契约执行顺利的话,在我成为国王后,你也可以继续拥有这座城市。”他顿了顿,收起笑容,“不过若你违背契约,下场便会和公爵大人一样我能攻入长歌要塞一次,就同样能做到第二次。好好干,大使先生。”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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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的地牢并不像边陲镇监狱那样潮湿阴暗,大概公爵也不想让自己的地下室变成鬼屋,或者一走下楼梯就能闻到恶心的臭味。总得来说,地牢还是较为洁净的。不同牢房装饰档次也不同,有的空空如也,有的不但带床,连衣柜、书桌和吊灯都一应俱全。大概公爵原本是把这里当成关押某些贵族的地方,基本礼节还是要保证的。
罗兰还在角落里发现了一间特别的牢房,一张大床占了房间面积一半,天花板上有锁链悬挂下来,不过链头栓着的铁拷上还裹着一层羊皮,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的鞭子。看来莱恩公爵在某些方面亦有研究,他想,可惜自己没几天便要离开这里,不能好好揣摩一番了。
夏拉非赫尔蒙作为最有价值的俘虏,自然关在最好的牢房里。如果不看外围的铁栏杆,还以为是间豪华卧室。和他同住一间的,还有枫叶家和奔狼家的子爵、野蔷薇家的长子和麋鹿家的次子,这些家族和雄狮莱恩一起,构成了长歌要塞六大家当然,莱恩一派已经被罗兰瓦解,妻子儿子都被关在隔壁。
见到王子殿下出现在地牢,贵族们纷纷站了起来,不等他们问话,罗兰先开口道,“赫尔蒙伯爵,你可以出来了。至于其他人,等赎金送到,我自然会放你们出去。”
“父亲,”培罗见到伯爵脸红润也放心下来,他瞅了眼自己的朋友,随后望向罗兰,“殿下,我没有在名单上看到麋鹿伯爵的名字,如果他死在了战场上,他们家的长子目前应该还在王都,家中并没有可以主事之人。是不是可以先将雷恩梅德放出来,让他回去自筹赎金?我愿意为他作担保。”
“麋鹿家的长子,你是说雅克梅德吗?”罗兰摇摇头,“他回来了。不仅回来了,昨天还来过城堡。不过……我想他没有打算支付这笔赎金。”
听到这句话,雷恩不敢置信地贴到牢笼边,“为什么?”
“他说你没能在战场上保护好父亲,你是杀死梅德伯爵的刽子手。”
“他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杀死父亲的明明是”雷恩忽然闭住了嘴。
罗兰不以为意道,“你想说,杀死伯爵的明明是我,对吗?”他走到牢笼前,“你父亲在邪魔之月前派人潜入我的城堡,想要焚烧粮草。如今又跟随公爵,带着大队骑士攻击我的领地,我不过是作出反击,击退侵略者罢了。那么我是凶手吗?比起始作俑者莱恩公爵和帮凶梅德伯爵,谁更应该被谴责?另外,如果不是希尔斯的口供表明你对焚粮事件一无所知,现在你早就是个死人了。”
“……”雷恩说不出话来。
“殿下,”培罗担忧地问,“如果没人愿意出赎金的话,您会处死他吗?”
“那倒不会,我一向仁慈,”罗兰咧了咧嘴,“大概就是带回边陲镇,在北坡矿洞挖二十年的矿来赎罪。”
“赎金……是多少?”
“身为次子,也没有机会继承爵位,价格自然比不上金银花伯爵,只要一千数值的物资即可。”罗兰饶有兴趣地望了他一眼,“怎么,你想替他付赎金?”
“什么数值,一千枚金龙吗?”被侍卫放出来的伯爵插话道。
“你的儿子会告诉你的,”王子做了个请的动作,“走,这里没什么好待的。至于梅德家次子的事,你们也不用急于一时,可以慢慢回去再考虑。
一行人离开地牢,走到城堡大门时,伯爵忽然停下脚步,“尊敬的殿下,我知道莱恩公爵此番行为罪无可恕,不过……他的妻子和儿子是无辜的。”
“或许,”罗兰不可置否道,“我也没打算判处他们流放、绞刑什么的,只会把他们带回边陲镇监禁起来。”直到我登上王位的那一天,他想。现在不是妇人之仁的时候,要是无罪释放他们,除了把长歌要塞的水搅得更混之外没有任何好处长子是具有法理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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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夏拉非赫尔蒙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培罗,“殿下不打算住在长歌要塞,而且还要把这座城市交给你来管理?”
回到金银花伯爵府,培罗立刻把这三天发生的事仔仔细细跟父亲讲述了一遍,当听到代理契约时,伯爵再也忍不住了,得到儿子肯定的答复后,他站起来在书房里绕着圈,显然心情复杂。
“父亲,您还好?”培罗担忧地问。
“这么看来,我们的对手主要是麋鹿家外,除了他们外,其他三家不管是底蕴还是实力,都要差上我们一截。”
“什么?”他一时没回神过来。
“对手啊对手!”伯爵嚷嚷道,“你太让我失望了,殿下给了你这么好一个机会,你到现在还没分析出你的对手有哪些吗?”
“呃,您不感到奇怪?”
“奇怪王子殿下为什么执意要回边陲镇?当然奇怪,”伯爵摸了摸胡子,“不过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只要这张契约是真的就行。”
这倒是,培罗想,殿下如此大费周章不可能只是想逗自己玩,至于他钟爱边陲镇的理由可以慢慢再想。不过他没料到父亲的接受能力居然这么强。
“听说梅德家那小子是你的朋友?”夏拉非忽然站定道,“明天你去把他捞出来。”
“您同意我花费一千数值去赎他?”培罗怔了怔。
“想想看,麋鹿伯爵死了,长子又不愿意赎回次子,在这场战斗中除了几个骑士外,几乎没有任何损失。一旦雅克梅德继承爵位,今后必然会妨碍你执掌……不,代管长歌要塞。”伯爵解释道,“为什么雅克不愿意赎回雷恩?因为他害怕对方威胁到自己。”
好,原来是出于这个理由,培罗在心里苦笑。不过他知道父亲说得没错,雷恩从小就喜欢长剑和长枪,和领地里的骑士都十分亲近,不像长子雅克,认为动手肉搏有失贵族风范,更偏好王都的风花雪月。尽管雷恩一再表现出自己更想成为一名骑士,但那是在没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现在没了伯爵的约束,谁知道他会不会召集起手下的骑士,一刀把长子给干掉呢?花钱赎回一个让自己坐立不安的人,雅克的决定十分干脆且无情。
“我的朋友不会这么做,”他笃定道。
“也许,不过由你来赎回他后,不管他有没有打算这么做,雅克都会很头疼的。”夏拉非接着说道,“至于一千数值的物资,我们可以选择分值较高的匠人。”
“为您准备赎金时,我已经抽调了部分匠人,再填入更多的话,领地里的工匠就不够用了。”
“不用担心,你知道北地现在乱成一团了吗?”伯爵胸有成竹地道,“四大王国联军全部覆灭在赫尔梅斯,领主们纷纷强征领民入伍,那里已经出现了大批逃民。我们可以趁此机会多吃下一点,以后连每月上缴的物资都省了。”
培罗这才发现,原来他的父亲,也是一名经商高手至少比他上战场的本事强得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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