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罗朝人群靠过去,“发生了什么事?”他问。
“赫尔蒙大人,”有人看到了他胸前的金银花家徽,“我们在谈论边陲镇的领主。他没收了要塞贵族们在小镇里的财产。”
“叫我培罗就好,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我来为培罗先生解释下吧,”西蒙挤上前来,露出讨好的笑容,“是这样的,我们奉公爵大人之命,平时居住在边陲镇,替主家管理北坡矿山。每年冬天我们都会携带镇民一同返回长歌要塞,保护他们免遭邪兽伤害。今年邪魔之月结束,我的一名同僚,弗莱彻家族的寇里斯居然被边陲镇领主告之,他的房子已被镇民拆掉,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要么承认房子不属于你,要么把你送进牢房,按叛逃罪绞死,”他模仿了遍四王子罗兰的话,“先生您听听,什么叫做叛逃罪,这可是百年来每一任矿山管理者都会做的事。”
培罗脑中不禁回想出那名年轻灰发男子的模样,尽管外界将王子传得极为不堪,但就他亲身体会的两次接触而言,罗兰温布顿绝不是泛泛之辈。而这个处理方法中的叛逃罪,不过是对方随口找的一个理由——王子他根本没想过用道理说服这帮人。
他已经和长歌要塞彻底决裂了,培罗想,或者往深一点想,王子会不知道每年镇民和贵族都要前往要塞避难吗?显然不是。他明明知道,却要强加一个罪名,迫使对方做出选择,还让对方将如此野蛮的处理结果传回给长歌要塞,王子到底想要干什么?
“可他是边陲镇的领主,”之前嗤笑西蒙的人说道,“领主有权裁定领地内的律法。”
“边陲镇也是西境执掌所管辖的范围!”西蒙不悦地冷声说,“难道你质疑莱恩大人的权威吗?为监督矿山工作而驻守小镇,是大人的意思。现在罗兰把所有贵族的房子都占为己有,这是在公然对抗六大家,莱恩大人绝不会坐视不管。”
“你们谈的,就是那个把希尔斯梅德绞死后连封文书都不给的刽子手?”不知何时雷恩也凑了过来,“我父亲可是为此大发雷霆过。”
“梅德大人,”西蒙行礼道,“正是此人。现在他行事更为猖狂,恐怕只有公爵大人才能阻止他,希望您能为我们转达。”
“不要担心,不管有没有这回事,莱恩大人都准备对他动手了。”雷恩满不在乎道,“我回来就是为了此事,哥哥正在王城洽淡一笔贸易,麋鹿家只有我能带队了。”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西蒙欣喜地说。
培罗皱起了眉头,他虽然知道自冬天那封文书发出起,王子殿下选择留在边陲镇时,就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但他没想到自己的朋友也要披甲上阵。不顾众人奇怪的眼神,他把雷恩直接拉到一边,劝阻道:“你不要去,那可是王子。”
“我知道他是王子,山疙瘩里的王子嘛,”雷恩梅德拍拍培罗的肩膀,“放心,莱恩大人也不会伤害一名王子的,说不定我们一过去他就直接投降了。就算想要抵抗,只要我们上马冲一冲,那些农民矿工不就都跑光了吗?四王子又不会舞刀弄枪,我估计他一根汗毛都伤不到。”
不,我是担心你被他伤害……培罗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口,他知道对方不会相信自己,因为就连他自己都很难相信,王子能靠着那批矿工,击败公爵大人的联军。可不知为何,他心里总有些不安。
“培罗少爷,您的父亲让您回去,他有要事找您。”一名满头白发的管家忽然匆匆走到培罗身边,附耳说道。
“我知道了,”培罗点点头,和雷恩提前告别后,同管家一齐坐上马车返回金银花伯爵府。
“父亲。”他走进书房,夏拉非赫尔蒙正在桌台上写着什么。
听到培罗的声音,伯爵没有停下笔,“你去把领地的产出、人数和收入分别汇总起来交给我。我好安排春季的出征。莱恩公爵的征召令已经下来了,等雪化后,我们五大家都要提供骑士和佣兵为他出征边陲镇。”
“要出多少?”
伯爵手微微一顿,抬起头,“怎么了,你以前从来不关心这种问题。”他打开桌边一封文涵,“骑士至少二十五人,以及相应的扈从和马匹。佣兵四十人,必须武备齐全。自由民或农奴一百人以上,应配备简易武器。”
培罗在心底估算了下,这样五大家加起来约有一千人,加上公爵自己的人马,已经算得上披靡西境的力量。即使长歌要塞没有倾巢而出,这支队伍也不是边陲镇所能抵挡的。那里总共才两千多人。
“父亲,您能不上战场吗?”他犹豫了下,还是开口道。
“怎么了孩子,”伯爵奇怪地问。
“我担心您的安全。”
夏拉非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知道自己说什么吗?一头大象踩死只蚂蚁,会有什么危险?王子殿下只有几名骑士和不到五十人的亲卫队,而我们的人数足有他的十倍!”
理论上的确是这样,在没有见过殿下前,培罗也会这么认为。可是……“父亲,大家都说,泥巴糊起来的城墙一下雨就会垮塌,可王子殿下主持建设的城墙没有。他们又说,光靠边陲镇的矿工,不可能阻挡住邪兽,然而王子殿下不仅做到了这点,甚至到邪魔之月结束,也没有一个人逃回要塞。”他越说心里越不安,“现在,所有人都认为,公爵战胜罗兰温布顿,不过是大象碾过一只蚂蚁,父亲,结果真的会是这样吗?”
“够了!”夏拉非猛拍了下桌子。他摇着头站起身,走到一面墙边——那里挂着历代祖宗的肖像画。“比起上马作战,你更喜欢做买卖、谈生意,这很正常。但商人并不等于胆怯!那些跨洋远航的行商者,天天都要面临死亡的威胁。”他敲着墙面大声说道,“看看这上面,你的祖父,你的祖父的祖父,他们都是靠着刀剑长弓,才在这片充满野兽、流民和山贼的地方站住脚跟。你如此畏惧争斗,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不,父亲。培罗低下头,不再争辩,心中却嘟囔道,您也知道那是祖父和祖父的祖父。看看那些孔武有力的面容,再看看您宽松的腰带和溢出来的双下巴。父亲,您现在还能上马拉弓吗?(未完待续。)
罗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完成了自己许下的诺言。
他册封提古派恩为子爵,领地划分在赤水河以南,和小镇隔河相望。如今那里仍是一片密林,属于待开发区域。为了使他放弃领地内的自治权,罗兰答应以后优先开发提古的领地,并在该地上建立的产业,可以分出一定的股份给子爵和他的后代。当然,罗兰运用嘴炮技能将其描述为既不用管理产业,又可以躺着分钱的好事。
提古对此欣然同意——他本来就不爱好这些,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骑马战斗更有意思的事了。不过现在有女儿,他就把精力放在了打猎上。加上提古原本领地里的产业早已衰败不堪,他干脆请王子派人帮他卖掉在要塞以东的土地,把全家都搬来边陲镇居住。罗兰自然答应下来。
另一人便是布莱恩,罗兰授予他骑士身份,并问他是选择土地还是在军队里服役。
如果选择土地的话,便不能再加入边陲镇第一军。若加入军队,就必须向其他人那样,靠战功晋升,获取奖励的土地。布莱恩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如此一来,罗兰对土地使用规划也有了一个大致的版图。
以赤水河为界,与绝境山脉所夹的土地为居民区,窄处约三公里,宽的地方则有七八公里。以后既可以建设小区,也可以当做奖励土地,赏赐给晋升军官。
赤水河对岸,则是未来的工业区和农业区,土地一直可以延伸到南境,只不过目前仍是成片的树林,远处还有起伏的小山头。待到人口满足需求时,罗兰必然要着手开垦这片林地。
边陲镇以西的迷藏森林也是一个重要的开发点。森林里有各式各样的宝物,如木材、食用菌、野生动物、药材。木材除了用于建筑和工业外,还可以当作燃料实用。这片森林面积大得惊人,罗兰让闪电探查过,飞出三十公里还看不到尽头,就是全部拿来当柴火烧,都能烧上好久。
最后便是迷藏森林和绝境山脉之间的空地——也是无人涉足的禁区,蛮荒地。按山脉和森林的边界线走向推测来看,中间包夹的地域极为广阔,几乎比灰堡王国还要大得多。面对这样一块无主之地,罗兰心里直痒痒。但他也知道,自己暂时顾不上这块地方了。目前,边陲镇最需要的,便是人口。
回到城堡办公室,他招来画师索罗娅。
“最近协助市政厅的工作完成得怎么样?”
“我还从没有一天画过那么多画,”她看起来精神比最初见到时好上不少,“到今天基本已经画完了。不过绘画时只留一个脑袋大小的窗口,感觉上有些奇怪。”
“免得你的魔力之笔吓到镇民,”王子笑了笑,“他们虽然知道有女巫存在,但这样近距离的接触还是容易引起意外,所以干脆采取些隐藏手段,让他们不知道你就是女巫。以后会慢慢变好的。”
索罗娅的照相能力给罗兰的公民登记计划带来了全新的提升。市政厅为该计划空出了一间屋子作为档案馆,用来存放镇民的信息。和户口薄类似,每张纸上都写有他们的名字、年龄、住所、血缘关系等等信息。这些信息巴罗夫曾在冬季简单统计过一次,而这次记录顺带扩充了不少内容。最大的变化是,所有人物户口上,都附带上了「彩色照片」。
按罗兰的要求,市政厅在大厅内搭设了一间可供单人进出的小屋子,外面包裹上麻布,只在正前方留下一处方形窗口,以供索罗娅看到对方的模样。这样女巫在屋内绘画肖像时,对方也不会看到那支神奇的魔笔。
至于如何让领地的居民踊跃前来申报信息,罗兰给出的方法很简单,来者都能获得十枚铜鹰的补助——这笔钱由市政厅拨付。
“今天叫你过来,是想让你画些别的。”罗兰将裁剪好的纸张摊在索罗娅面前。
后者注意到那些纸片大小完全一样,都只有半个巴掌大小,成长方形。
“您想让我画什么?”
“一些娱乐的道具。”罗兰说。
这个想法早就存在于他脑海中,女巫们每天除了练习,基本无事可做,这样的生活似乎有些枯燥。对王子来说同样如此,特别是等待雪化前,他的活动范围就基本只在城堡内。因此,想出一些娱乐活动,找几个女巫陪自己放松心情势在必行。
最简单的自然是扑克牌了。不过柔软的普通纸张并不适合立在手中使用,洗牌也是个麻烦事。现在有了索罗娅,他自然可以考虑制作一些更高级的玩意儿。
“娱乐?”她歪着脑袋想了想,似乎不明白在方纸片上绘画是哪种娱乐,“好吧,您说了算。”
“首先,你在这张纸上,画出一名持有重弩的士兵。”
“想象?”
“没错,他的盔甲、身材、年龄,包括身处的环境,全部任你想象。只要是手持重弩就好。”
“呃……我试试,”索罗娅闭上眼睛,沉思了一会,手中浮现出七彩流光的魔笔。
很快,一名中年男子模样的弩兵跃于纸上。
“很好,”罗兰称赞道,“让我想想接下来该画什么,嗯……在纸片左上角和中间位置,各画一个小圈,”他在脑中回忆那些卡牌的模样,“第一个圈是白底金边,第二个圈橙底金边。”
待到这些画完后,罗兰再让她给第一个圈中添上数字,第二个圈中添上弓箭的标志。
索罗娅能力的神奇之处在于可以无视材质进行绘画,所以空白纸和有图案的纸对她来说并没有区别,后画的图案能完美覆盖前者,如同图层遮盖一般。
于是,一张精致「弩手卡」就出现在罗兰面前。
“这样就好了?”她问。
“这只是一张单位卡,还有许多相似的卡片要画,最后能凑成一副牌组,我再教你们怎么玩。”
看着索罗娅闭目作画的模样,罗兰心底升起一种预感,也许这样的对话很快就会充斥于他的城堡——
「你要去做什么?先来一盘昆特牌吧!」(未完待续。)
回音坐在城堡的最ding端——瞭望塔楼的斜屋ding面上,在这里,可以瞭望到整个小镇。
她是托闪电把自己捎带上来的,等到太阳落山时,小姑娘会再过来送她下去。现在,闪电应该已经在前往长歌要塞的路上。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将大地照得明晃晃的,远处的河流就像一条发光的绸缎,缓缓向西流淌,将绿叶和白雪夹杂的土地分成两瓣。躺在阳光下,她觉得浑身上下被柔软的暖意包围,不像极南境的烈日,灼热的光线很容易刺痛皮肤。
风也大不一样,她想,大陆王国的风多种多样,有碧水港略带咸味的海风,有王都忽冷忽热的潮湿季风,有绝境山脉冰冷刺骨的北风,以及现在小镇带有泥土芳香的微风。不管怎么说,这里的风都是纯粹而单一的。而在铁砂城,要么酷热无风,要么便是铺天盖地的风暴。风是能看得见的,呼啸的气流中夹杂着石子和砂砾,如同一头黑色的巨兽席卷而来。这个时候必须要躲入屋内,或任何可以避开风头的地方。迎风而立只有死路一条。
回音轻轻吐出口气,现在想起来,自己离开铁砂城已经有近四年的时间。傲沙氏族在权利争斗中不幸失败,父亲投降后仍被敌人杀死,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她想要冲上去和敌人同归于尽,却遭到了来自背后的一击。
不知道四年过去了,族里还有多少人能活下来。
被当成奴隶卖到碧水港之前,她隐隐听说,傲沙氏族违背了神圣决斗的约定,受到三神唾弃的族人,将被放逐至无尽海角,永远不能再回到铁砂城。但是回音知道,这一切都是铁鞭氏族的阴谋,他们在鞭子上涂抹了流淌于地底的黑油,只要引燃,连水也无法扑灭。正是这一招,让自己的哥哥,氏族里最强壮的勇士在决斗时被活活烧死,导致队伍阵型大乱。
无尽海角除了滚烫的黄沙,只剩下永不熄灭的火柱和比大地之母更为狂躁的海洋。前往那里的沙民很快便会化作白骨,下场比成为奴隶的自己还要凄惨。
回音觉醒为神使——⊕vding⊕v点⊕v小⊕v说,↖→< s="arn:2p 0 2p 0">s_();>也就是大陆王国通称的女巫后,也曾想过要复仇,可她的能力却是毫无用处的模拟声音。不管如何乞求三神,神明也没有给她降下旨意。在碧水港生活半年后,她更是明白,神使受三神宠爱的说法,不过是莫金人自欺欺人的骗局。四大王国所辖范围内,神使都是被教会猎杀的对象。从那天起,回音彻底断绝了复仇的希望。
此时,远处忽然升起了滚滚浓烟。她向赤水河东岸望去,只见闪烁着幽幽绿光的火焰在小树林中穿行,树木燃烧的黑烟和积雪蒸发的白雾混合在一起,在天边形成了一道灰色的烟柱。
那是安娜的绿焰。
初到此地时,温蒂向姐妹们简单介绍了下安娜和娜娜瓦。当时回音就十分羡慕安娜的能力。自由操纵的火焰,能熔化刀剑的高温……如果自己在铁砂城时能有如此强大的力量,铁鞭氏族一个人都活不下来。
回音摇摇头,如今再想这些已没有意义,比起那些很可能已经葬身黄沙的族人,她还活着已是种幸运。既然王子殿下愿意收容自己,那么自己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完成殿下吩咐的命令。
她清了清嗓子,开始按对方的要求哼唱歌曲。
那是一首欢快的小曲,王子殿下只哼了一遍,她就完全记住了整段曲调。
乐曲对于回音来说并不陌生,被当作上等奴隶教导时,充满诱惑的舞蹈和挑逗似的低吟浅唱都是她需要掌握的技能。但殿下这首曲子完全不同……它极富节奏感,充满一种迸发向上的活力,特别是当他要求自己模拟笛子声来演奏这段乐曲时,每个音符都仿佛跳动起来,让人忍不住想要随之起舞。
难点在于曲子进行的同时,加入鼓点和弦乐。同时模拟三种声音,并相互重叠,这对回音来说还是第一次。她从未想过,乐曲还可以这样来演奏!
一开始,她还很难保证鼓点不打乱笛声的节奏,试着照殿下提议的方法,用手或脚来打节拍,才逐渐将两种声音融合在一起。
经过几天的练习,回音逐渐掌握了这种拟声方式。
试唱了几遍后,她站起身,决定将最后的弦乐也加入其中。
随着乐曲奏响,回音发现这首小调再次发生了变化——如果说欢畅的笛声构成了它的躯干,激昂的鼓点赋予了它骨骼,那么最后看似点缀的弦乐,则让曲子有了灵魂。她踩着节拍,一遍又一遍,让三种乐器完全融为一体,声音越来越高,最后忍不住放声歌唱——
*******************
“我的攻击力比你高,所以我赢了。”
罗兰将最后一张纸牌放到桌上,而对面的索罗娅捂住脸,发出恍然大悟的低呼声。
“再来一盘,”她思考了片刻后,将纸牌重新收拢,“这次让我来选你的十张牌。”
“咳咳,”王子咳嗽道,“时间不早了,我还有事要忙,你去找其他人玩吧。”
做出大致够用的卡组后,接下来便是复制。有了模板摆在面前,索罗娅的绘图速度堪比打印机。很快,罗兰就得到了几份相同的昆特牌。
于是索罗娅成了他的第一个对手。
将游戏规则说清楚后,一场卡牌战随之展开。在对战中,他发现女巫的接受能力确实高于常人。索罗娅很快摸清了出牌技巧,接下来几回合,罗兰虽然还能胜利,但已经用到了特殊牌组。如今见到对方要求替自己抽牌,他可耻的拒绝了。
“好吧,”索罗娅将卡牌往怀里一兜,朝门外跑去。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了欢快悦耳的乐曲声。她顿住脚步,又跑了回来,趴在窗边探头张望,“是回音?”
“嗯,看来她已经完全熟练了。”罗兰靠坐在椅子上,欣赏起那熟悉的音乐。
边陲镇第一军很快就要进入综合演习阶段,和站在城墙上射击不同,综合演戏将在野外展开,要求队伍行进的同时保持队伍整齐有序——这也是排队枪毙的基础环节。为了使士兵脚步一致,需要靠鼓点或口号来指挥所有人的迈步速度。现在有了能模拟混合音的女巫,他干脆学英国人,直接上步兵行军曲。
比起单纯的鼓点,行军曲不仅能控制队伍进行速度,还能有效地起到鼓舞士气,振奋军心的作用。当然,排队枪毙时期最有名的行军曲《掷弹兵进行曲》,罗兰只知其名,却不记得完整的曲调。
不过这难不倒他,有一首曲子就是在《掷弹兵进行曲》基础上加以改编,在抗战时期响遍全国大江南北。而它的旋律几乎所有人都耳熟能详,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游击队歌》。
索罗娅转过头,她听到王子跟随曲子,轻轻哼唱起来。那是她从未听过的语言,干净利落,和曲子节拍完全契合起来。
“我们都是神枪手,”
“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
“我们都是飞行军,”
“哪怕那山高水又深!”
“在密密的树林里,”
“到处都安排同志们的宿营地;”
“在高高的山岗上,”
“有我们无数的好兄弟。”
“……”(未完待续。)( )
书卷敲了敲门,里面很快传来了应门声,“请进。”
她推门入内,安娜正坐在窗边的桌子前,翻阅着厚厚的书籍。阳光从窗口洒入,将女子身影拉得老长。她柔软的脸颊和颈脖在光线照射下白得有些刺眼,覆盖肩头的亚麻色长发几乎被染成了淡金色。
经过快一周的相处,书卷已经基本摸清了对方的脾性,比如有话直言,从不拐弯抹角,沉稳安静,特别好学……总之,很难有平民家出生的孩子能像安娜这样,心灵纯粹而平和。
“你不去玩那个……卡牌游戏?”书卷抽了张凳子坐到安娜身旁。最近两天姐妹们一练习完便会飞速赶回到城堡,挤在索罗娅的房间内玩所谓的昆特牌,相互争夺对方收集的纸片,似乎乐此不疲。就连每天来找安娜玩的娜娜瓦派恩,学会对战方法后也罕见地减少了出现次数。不像前几天,她总是能在房间里见到那名拥有神奇治疗能力的小姑娘。
“我想再多看点书,”安娜翻到下一页,“我没有您那样的能力,只有多花些时间在这上面了。”
她几乎什么都书都看,从历史传记到长篇诗歌,包括自己从街头巷尾听说的各种民间故事,只要汇集成书籍,她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书卷爱怜地摸了摸她的头,“不用急,我记得的,都会一本本告诉给你。”
这就是改变共助会幸存者命运的孩子,书卷想。如果没有她,夜莺就不会中途前往边陲镇,也不会认识灰堡四王子,更不会有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她是所有女巫的救星。
这也是自己一开始便对安娜充满好感的原因,而后者在见识到魔力之书后迅速接受了自己,并表示出极大的羡慕之情,这让书卷觉得有些啼笑皆非。在共助会中,从来没有姐妹羡慕过自己的能力。反观安娜,她的魔力容量是夜莺所见过的女巫中最为庞大的一个,收发自如的绿焰也极具攻击力。
“你的头发有点长了,”书卷撩起安娜快要遮住眼睛的刘海,“没有人帮你剪过头发吗?”
她摇摇头,“都是我自己绞断的。”
书卷顿时来了兴致,“绞出来的头发多不好看,我来帮你修剪下吧。”
“您还会做这个?”
“在共助会时,大多数姐妹的头发都是由我来剪的,”书卷轻笑道,“稍等会儿,我去拿工具。”
她很快揣着一个布包走了回来。摊开层层包裹的白布,里面放着一把青铜剪。剪子呈v形,两端握柄处布满了细微划痕,散发出浸润的光泽,显然经常被人使用。书卷未加入共助会之前,就是靠这把剪刀,在海风郡的酒馆替人理发为生。攒下的铜鹰除了买面包,剩下的都交给了一名断腿老船长,船长则教她读书认字,直到年迈过世。
书卷熟练的展开白布,系在安娜脖子上,开始帮她修剪过长的头发。
“我……有些问题想问您。”
“什么?”书卷手指飞舞,剪子在她掌心中不断分开合拢,发出清脆的咔擦声。亚麻色的头发一簇一簇滑过指尖,飘落在地。
“您昨天给我看的那本书,上面记载的许多故事,几乎都有着一样的结局。王子一定会娶公主为妻子吗?”
她的手稍微顿了顿,那本故事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籍,而是她在海风郡十几年里,听水手们传唱的民间故事合集。只不过书卷特意对内容进行了筛选,没有圆满结局的故事不要,王子不是和公主在一起的不要,最后凑成了一本书,幻化出来给安娜
明知道对方看了完后一定会提出这样的疑问,但当她真要回答时,又有一丝不忍。
“大多如此,当然也有些王子会娶大公或公爵的女儿,比如说灰堡国王温布顿三世,他的妻子就是银光公爵的女儿。”
说完后书卷在心底叹了口气。温蒂跟她提到过夜莺的心事,相比成熟而冷静的幽影杀手,她更担心和王子殿下走得愈发贴近的安娜。这名女子对殿下有多么重要,任谁都能看出来。当有安娜在场时,罗兰的目光总是更多的落在她身上。她一天忙碌的活是其他姐妹们的数倍,夜莺和温蒂的房间改成双人共住后,殿下唯独没有调整安娜的房间,还解释为若娜娜瓦在城堡过夜时可以和安娜睡一张床——他都没意识到自己作为此地主人,根本无须解释。
安娜也同样如此,和其他女巫在一起时话并不多,多数时候是一位安静的倾听者。只有在罗兰身旁时,才会变得主动起来。如果说有什么能让她的视线离开书本,书卷打赌一定是王子殿下。
遗憾的是,罗兰是灰堡王国的四王子,将来女巫们鼎力支持的国王,而安娜却是一名女巫。
书卷不可能去提醒王子殿下,只好想出这个法子对安娜旁敲侧击。她不希望两人产生隔阂,更不希望看到一场没有结果的悲剧。
“为什么?”安娜甩甩头,似乎想将脖子里的碎发弄出去,“若是王子不喜欢公主或贵族小姐呢?”
“呃……”书卷没想到她会这么问,“那他也不得不娶。因为王子很可能会成为国王,国王的婚姻之事并非他一人之事,”她努力回忆着书中记载的有关知识,“为了稳定远在王国边境的大贵族,为了安抚蠢蠢欲动的邻国,甚至为了达成一笔好交易。不过最重要的是,国王必须要有子嗣。”
安娜没有再追问下去,这让书卷稍稍松了口气。这种事情只能慢慢来劝导,她相信,总有一天对方会明白。修剪完头发,书卷笑着挠了挠安娜的发梢,“不错,精神了很多。”
“谢谢您,”安娜低头道。
“那么,今天的书……”书卷想了想,决定召唤一本狼心国王族演变史,来强化今天灌输的印象,“就选一本家族传记吧。”
当她准备告辞时,安娜抱着幻化之书忽然说道,“我觉得罗兰不是故事里那些的王子。”她的声音十分肯定,并不像在勉强说服自己,“他只会做他想做的事,跟其他一切都无关。”
“……”书卷怔了怔,“为什么?”
“如果他是那样的王子,就不会救下我了。”(未完待续。)( )
吃过晚饭,罗兰回到办公室,继续将他脑中的那些基本数学知识抄到纸上。
他并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不仅如此,记忆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衰退。由于专业关系,数学和物理还算经常用到的学科,其他诸如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等知识,估计已经退化到入门水平。因此,不管用不用得到,早一点将尚未忘记的内容写出来,就能多保留一些知识。
他每写满一张纸,便让在旁的书卷扫视一遍。只要被她看过的内容,就相当于永久保存下来。可惜书卷的能力只跟记忆有关,并不能使她无师自通那些初高中数学知识。因此得空时,罗兰还要跟她讲解一遍。
当然,对于好为人师的他来说,传道授业是件十分有意思的事情。特别是看到书卷一惊一乍,或者冥思苦想后恍然大悟的表情,他心里也格外有成就感。不过罗兰清楚,这跟授课对象亦有关系。书卷虽然年龄已近四十岁,但魔力使她容颜衰老速度大为减缓。脸颊的皮肤仍然紧绷红润,黑色长发简单扎在脑后,显得成熟而干练。眼角处的细微鱼尾纹并不会破坏整体的美感,反而更衬托出那股稳重的气质。放在电影里,绝对是优雅全能型老师的角色。现在,他反而能让“老师”听得目瞪口呆,这反差感还是挺让人受用的。
罗兰在默写的同时也在思考,这个世界的魔力到底是什么?
它无处不在,无论是北坡矿洞深处还是绝境群山中,西至蛮荒之地,东至海风郡,女巫都能运用它施放出各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如果把魔力看做电能的话,女巫则是功能各异的电器。但显然它比电要不可思议得多,更像是一种接近「本源」的能量。
例如共助会的哈卡拉,温蒂说她能召唤出四种魔力之蛇,分别名为死刑、苦痛、石化、虚无,毒液效果各不相同。又例如夜莺,展开的迷雾几乎扭曲了空间。这些能力的表现形式千变万化,除了本源一词外,罗兰实在想不出其他更贴切的词语了。
若要给本源一个定义,大概便是具有普适性和通用性的规则。爱因斯坦后半生立志于将宇宙四大基本力纳入一个理论框架下,也就是所谓的大一统理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所做的,就是在寻找本源。那么会不会有一种万用规则,在任何宇宙中都能适用呢?
这一点让罗兰忍不住脑洞大开,会不会他穿越前的世界,也存在这样的力量,只是没有女巫作为释放窗口,让它一直被人们所忽视?
不管如何,罗兰也只能是想想了,毕竟以现在的技术水平,他根本无法去解析这种力量。
所以推进工业发展,促使文明进步,才是自己的主要任务。
或许有一天,人们能不借助女巫直接运用这股力量——一种万用的、可以同时转化为多种效果的超级能源,光是想一想就令人兴奋。
“殿下?”书卷看到王子一副陶醉的模样,忍不住出声问道。
“咳咳,”罗兰从妄想中回过神来,咳嗽两声,看了眼快要烧到底的蜡烛,说道,“今天就到这里吧。”
“是,”她低头行礼,准备离开时,不知不觉又放缓了脚步。
罗兰半天没有听到关门声,有些奇怪地抬起头,发现对方仍停留在门口。“有什么事吗?”
“殿下……”书卷犹豫了片刻,“我想问您一个问题。”
“问吧。”罗兰点点头,放下手中的鹅毛笔,举起杯子喝了口水。这些女巫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过不自信了。像是从洞**口探出头的兔子,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便吓得缩回洞里,再也不敢出来。估计她的问题又是诸如您为什么愿意收容我们,您不怕教会的威胁吗之类。夜莺和温蒂已经问过他好多遍了。不过既然对方摆出如此姿态,自己自然也要认真回答,好让她们深切感受到,对待同志要如春风般温暖。
“您……有可能娶一名女巫吗?”
“噗,”罗兰差点没把口中的水喷出去,“呃,为什么你要问这个问题?”
“我……”书卷张了张嘴,却没能答上来。
娶一名女巫吗?罗兰脑中第一个浮现出安娜的身影,从在牢笼里遇见她起,那双湖蓝色的眼睛便在自己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女巫是觉醒于普通人类的女子,她们能力出众,并且从外貌到身体,无一不优于常人。若放在现代社会,必然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所以,自己有什么好犹豫的?既然如此的话——
他望向书卷,笑着回答道:“为什么不呢?”
*******************
温蒂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回到自己房间。
太过沉甸的胸*部总给她带来众多烦恼,特别是站在小镇号的木棚顶端招风时,举起的双手必须微微向后才能保持身体的平衡。
根据第一次的试航情况,小镇号已作出了多项改进。例如她站立的地方搭上了一个简易棚子,既可以遮挡风雨,又能避免太阳暴晒。船体四周挂上了一圈树皮,用来减少靠岸时的冲撞。船舷两侧都加装了两根水泥短桩,方便麻绳固定船只。
而她的控风能力经过近一个月的训练,也有了大幅长进。现在船只行驶越发稳定,而且速度在风力影响下可快可慢,她还学会了利用现有风力调整魔力消耗,使自己可以坚持更长的时间。
夜莺比温蒂先洗浴完,已经穿着睡衣靠坐在床头等她。
不过令她奇怪的是,对方脸上挂着抑制不住的笑容。
“发生了什么好事吗?”温蒂忍不住问道,而后者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只是笑意更深了一些。
温蒂撇撇嘴,上次跟她夜谈过一番后,她的情绪就一直不怎么高,最近城堡里流行起昆特牌后才有了好转。今天怎么就忽然笑开了花?那个在银光城初遇时面无表情,沉默寡言的幽影杀手去哪里了?
罢了,温蒂脱下衣服,跨进盛满热水的木桶里,大概,她赢到了一张好牌吧。(未完待续。)
ps: 有月票的请支持下,谢谢!
邪魔之月过去已有两周,积雪化作溪流汇入赤水河中。
洁白的薄纱褪去后,两岸的树林再次发出新芽,如今已变得绿意盎然。
镇子东头外的土地被安娜烘烤过一遍后,被殿下暂时划作为边陲镇第一军的练习场。
场中,卡特兰尼斯握住刀尾套管,扭动两下,检查刺刀是否安装牢固。
这又是殿下发明出来的新玩意儿,不过比起可以自动运转的黑疙瘩机器和点火就能炸响的改良雪粉,这玩意可简陋太多了。一握在手上,卡特就知道它不是件合格的武器。
本质上,它不过是一块尖锐的三角形铁片,以中线为基准,稍微对折了下。虽然开了刃,但根本不可能用它去挥砍目标——折弯后的两侧刃身极短,前端几乎没有,后端仅拇指指甲宽,就算是没有批甲的敌人,横砍过去说不定连衣服都割不破。
这把武器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刺击,而且必须连接上火枪后才可使用,单独拿在手上,它甚至不如一把匕首。
浪费大堆生铁,造出仅有单一攻击方式的武器,在首席骑士眼里,自然是不合格的作品。如果他的领地里有铁匠胆敢这么做,他一定会把这人捆起来狠狠抽一顿。
但哪怕是这样劣质的武器,他也能看到殿下在细节上的独到之处,比如套管的卡槽设计,一条企口有两处直角,只要对准枪管上的小铁条套入,再转半圈,就能将刺刀固定在枪管上。这种异型企口使得套管和枪管并不需要十分贴合,过于宽松的套管可以塞入一些纸片后再旋转,没有的话,树叶也能将就。
“上刺刀!”
听到口令,分到刺刀的火枪队成员纷纷从跨在腰间的刺刀袋中抽出刀刃,套上枪管——新武器和配套的刀袋目前只生产出四十余把,未领到的只好暂时用跟火枪等长的短木杆代替。
这套动作差不多练了一个上午,如今大部分人只需两到三息时间就能固定好刺刀。按殿下的说法,这是最后关头的拼搏,不到万不得已,他不希望看到部下进入白刃战。卡特对此说法不以为然,没有亲手把刀剑捅入敌人体内,仍只算个雏儿。只有见了血,他们才能从矿工和猎人蜕变成战士。
铁斧也在队伍中,虽然他自称是一名猎人,但卡特能从对方身手看出来,此人绝对受过专门的战斗训练,身手不会比骑士差到哪里去。
当初殿下要求卡特教导士兵练习刺杀时,他原本是有点心虚的,刺刀这种东西从未听说过,万一自己根本不会用该怎么办。不过看到原型后,他立刻变得信心满满,这不就相当于一根短一号的长枪嘛,而且由于刀刃的特殊性,它用起来比长枪还要容易得多。
刺刀攻击方式单一唯一的好处就是训练起来方便,没有劈、撩、挡、扫,只有一个动作,刺击。首席骑士让所有队员排成数行,教授他们最适合发力的刺击动作——双腿前后站立,弯腰屈膝,双臂尽最大的力气向前递出。
这种反复的训练极为枯燥,而令卡特啧啧称奇的是,每个人都在一丝不苟地完成刺击动作,换做冬天之前这他们还是一帮软弱懒散的平民,现在却表现得像模像样。喊出口令便会立即执行,操练他们甚至比培养扈从还要省心。当然,给他们换上刀剑,也就是殿下口中的「冷兵器」,这些人依然在自己手下走不过三招。但从意志方面来说,他们的进步已值得让自己高看一眼。
练习半个时辰后,卡特让火枪队原地坐下,稍作休息。此时王子殿下也恰好出现在练习场,他身边还跟着一名戴着兜帽的女子。对此骑士毫不意外,殿下已经提前跟他打过招呼,今天的练习将会有女巫配合进行。
不过,那名女巫个头还真高,一眼望去几乎和殿下持平。女孩子还是小巧点的好,卡特想。随后他让所有人站起,向四王子殿下行礼。
“殿下好!”士兵们举手齐额,大声喊道。
“辛苦了,”罗兰点点头,走到骑士身边刚要说话,一名大汉突然间冲出了队伍。卡特兰尼斯皱起眉头,跨出一步将王子挡在身后,手已经放在了剑柄上。而夜莺也第一时间现出身形,抓住了罗兰的手臂。只要情况稍有不对,她就能把王子拉入迷雾之中。
冲出来的大汉正是铁斧。
他没有跑向王子,而是对着那名女子径直跪了下去,用的也不是大陆王国的单膝跪礼,而是整个人趴在了地上,头深深埋入双臂之间,“族长大人!”
火枪队训练被迫中止。
*******************
“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
城堡大厅内,卡特、回音、铁斧站成一排,罗兰坐在主位上,略有不满地问道。
纪律,纪律!强调了多少遍,部队应该有铁一样的纪律!不说看到族长,就算看到国王也应该不为所动才对。实在有要求的,可以打报告嘛。亏自己还十分看好铁斧,想到这儿他忍不住叹了口气。归根到底,还是文化素质跟不上,不能透彻理解纪律的含义。
“殿下,”铁斧一开口就忍不住想跪下去,膝盖弯到一半便被罗兰喝止了。
“站着说!”
“……是,”后者吞了口口水,说道,“银月大人是我在铁砂城时效忠氏族的族长。”
“不,卡巴戈,我不是族长……”回音急忙摆手说。
“不,您是,”铁斧反驳道,“您的父亲和兄长去世后,按照莫金习俗,从那一刻起您就是傲沙氏族的族长。我听说您被他们卖到了碧水港,可我并没有在那里找到您,我还以为您已经……死了。”
“可是我——”
罗兰打断了回音的话,“一个个来,铁斧你先说。”
“遵命,殿下。”
……
这个故事并不算复杂,罗兰很快便明白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回音原本是铁砂城中傲沙氏族的一员,本名叫卓尔银月,她的父亲是傲沙氏族的族长。
沙民并不是一个整体,而铁砂城所能容纳的人口有限,所以每隔三年,各个氏族就要在灼火之地进行神圣决斗,六个获胜氏族才可获得城内居住权,而其他氏族要么住在城外,要么扎堆于绿海。这些居住地虽然也有水源,但野兽和沙尘暴都会给沙民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每次神圣决斗,各个氏族的勇士都不遗余力。(未完待续。)
然而傲沙氏族在决斗中败给了背地里使出阴险手段的铁鞭氏族,不仅如此,还落得了族长被杀,氏族被流放无尽海角的下场。作为族长的女儿卓尔银月,也就是回音,因为外貌出众,被当做上等奴隶卖给了碧水港的奴隶商人。
铁斧由于混血的身份,尽管被傲沙氏族收养,但是并不会有沙民视他为真正的莫金人,因此没有被判处流放。反而因为他武技高强,被其他氏族看中,想要伸手招揽。铁斧感恩于族长对他多年的关照,加上一心想要救回回音,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其他氏族。经历一连艰辛旅程,他好不容易抵达碧水港,却不知此时回音已被卖往灰堡王都。
再后来,一人被女巫救下,成为共助会一员;一人则心灰意冷地前往灰堡西境。直至今天,两个人竟意外地在边陲镇再次重逢。
“那你打算怎么办,”罗兰沉吟片刻,“跟回音返回极南境,重振傲沙氏族吗?”
“不,殿下!”铁斧单膝下跪道,“我已经向三神宣誓过,今后余生将永远为您效力。我只是当时……当时见到银月大人太过激动,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请您惩罚!”
“那你呢?”王子望向回音,“想要为族人报仇吗?”
回音也跪下道,“我曾在觉醒为女巫时想过复仇,但现在早已没有了这样的想法。”她咬了咬嘴唇,“请您让我留在这里……我已无处可去了。”
“我明白了,都站起来吧,”罗兰不动声色道,“你们大可不必这样子,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他稍稍停顿片刻,话风一转,“其实,帮你们报仇也并非不可以。”
“什么?”铁斧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回音倒是没多大反应,看得出来,她对重返铁砂城确实不报什么希望了。
“当然不是现在。”罗兰摆摆手。这并不是他心血来潮,在铁斧对极南境的描述中,他听到了一些极为有意思的东西——那块土地酷热干燥,环境怪异多端。特别是从地底喷发的橙火,可以烧上几十年而不熄灭。橙火附近经常能看到落差巨大的地面断层。断层底部,黑色的冥河流淌不息。
橙火也好,冥河也罢,罗兰怎么听都觉得,这不就是石油吗?而且还是露天流淌的石油!这种黑色的液体对于工业有多么重要简直无需累述,现代战争有一半是因它而起,油价的涨跌能影响一批国家的兴衰,甚至可以改变世界的格局。如果能借由傲沙氏族之事插手极南境,说不定他就能得到一个稳定的石油来源。
不过罗兰现在无暇顾及偏远之地的争端,只好先留个引子,以后再去上演一套“自古以来”的戏码。
“等我登上王位后,我会考虑为你们讨回公道的。”罗兰止住又想下跪的铁斧,“但今天你的行为违反了第一军纪律,关你两天禁闭,自己好好反省下吧。”
“是,殿下,”铁斧兴奋地回道。
“那么训练继续,”罗兰对首席骑士说道,“接下来的列队行进也由你来负责。”
卡特点头应下。
*******************
布莱恩原以为今天的训练会就此结束,但所有人仍坐在练习场内,并没有一人独自散去。
因为卡特随王子离开前,下达的命令是就地休息,而不是解散。
若是他以前所待的巡逻队,这样的情景简直不敢想象。
“骑士大人,您说铁斧大人还会不会来啊?”同一小组的钉子凑上来问,“刚才他的举动真吓了我一大跳。”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称我为大人,”布莱恩纠正道,“在第一军里,你应该叫我为组长。殿下说过要以军衔相称。”被四王子册封为骑士后,他在队伍里的地位陡然高了不少,其他人都不大敢跟他搭话,只有钉子——这个从矿山转到军队里的小个子,才经常凑上来找他聊天。按钉子的说法,别说骑士,就连罗兰殿下本人,他都近距离交谈过。
“这种事……殿下应该不会太过怪罪于他吧?”虽然是这么说着,但布莱恩心里也没底。他曾见过一名平民不慎冲撞了上任领主的座驾,被卫兵当场刺死的悲剧。铁斧是异族人,而且当着王子的面跪拜一名女子,还称其为“族长”,怎么都算得上失仪了。
“我猜也是,”钉子连连点头,“我还亲自跟王子殿下说过话呢,他跟那些贵族,嗯……”他挠挠脑袋,似乎在想该怎么表达好,“看起来差不多,可感觉完全不一样。”
布莱恩也不希望铁斧出什么事,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体训练,他已对这名异族人敬佩有加。特别是野外拉练时教导大家如何搭建帐篷,他精湛的技艺和不厌其烦的教导让所有人都受益匪浅。在骑士眼里,铁斧甚至比卡特兰尼斯更适合担任第一军指挥。
“他们来了!”钉子推了推布莱恩的胳膊,“咦,似乎没看到铁斧大人。”
还不等他胡思乱想,卡特便已命令所有人整队,按之前分好的组次站整齐。接着罗兰殿下走上前训话:“我身边这位女子是一名女巫,名叫回音,也是铁斧失散多年的……亲人。铁斧因为扰乱队形,违反了军队纪律,已被我按条例判罚两天禁闭。我再次重申,你们是正规军,军人最重要的就是服从命令和遵守纪律!明白了吗?”
“是!殿下!”布莱恩跟着其他人一起大声道。听到铁斧的处理结果,他心里也随之松了口气。身旁的钉子还偷偷朝他做了个鬼脸。
“接下来的训练,将由回音协助你们进行。她的能力是模拟各种声音,包括乐器、号角和鼓。她接下来演奏的行军曲,就是指挥你们行动的命令!所有人将按照鼓点迈步,尽可能保持队伍在同一条线上。”说到这里,殿下顿了顿,“在战场上,回音会站在你们身后,她是第一军的旗帜,是火枪队的灵魂!你们要尽一切可能保护好她!那么……所有人先熟悉下曲调。”
行军曲是什么?布莱恩听得一脸迷茫,是酒馆里偶尔会有人弹唱的乐曲吗?那种软绵绵的曲子用来指挥大家前进合适吗?
不过当从未听过的旋律从回音口中响起时,他几乎瞬间明白了殿下的意思——富有节奏的鼓点让他忍不住想要迈开双脚,轻快的旋律挑起了他对战斗的渴望。
——所谓的行军曲,就是在战场上鼓舞人心,激励所有人不断前进的「战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s推荐一本书:《奥术年代》,学院种田流,广泛推广魔法,确立奥术体系,更新快,喜欢的朋友可以看下。(未完待续。)
隔着迷蒙的晨雾,提费科温布顿能隐约看到城头上飘扬的旗帜。
他举起瞭望镜,试图辨认旌旗上的家徽。绿色底子上的帆船和皇冠图案毫无疑问属于他的妹妹,嘉西亚温布顿。这也是城头最多的旗帜。
第二多的是白色旌旗,白底布上的高塔和缠绕于塔上的毒蛇,那是巴尔亚家族的徽记。呵,他在心底冷笑,投靠了碧水女王,却仍挂着高塔图案的旗帜,简直是厚颜无耻。等我抓住你这个叛徒,非得把旗子喂你吞下去不可,巴尔亚伯爵大人。他心里想。
最后便是红底的高塔雄狮,同样无耻的席塔家族。提费科面无表情,心中却已经将艾林席塔判了死刑,和托曼巴尔亚一样。当然,同样也要吃旗子。
“奈门爵士,将灰堡王国的旗帜举起来!”提费科下令道。
“遵命,陛下。”凛风骑士应道,随后策马向身后的军队跑去,“国王有命,立旗!”
新国王回过头,看到一根根旗杆被举起,灰色的旗帜随风展开,黑色的图案显得庄严肃穆,巨大高塔和两侧倾倒、相互交叉的长枪,这才是灰堡之王的徽记。任何叛徒都将在这面旗帜下授首认罪。
收到嘉西亚**的消息,他立刻采取了应对措施——调动东境和王都的人马,进攻雄鹰城。尽管当时他心底如同掀起了惊天巨浪,但表面上仍保持了镇定,这给支持他的大臣增强了不少信心。
召集封臣和部队花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前往东境花了一周,赶到这里又花了半个月,提费科终于在昨天太阳落山时抵达雄鹰城。幸好王都受邪魔之月影响不大,到南境的道路不会因为积雪而无法通行,反而地面因为低温冻得十分结实,运粮的马车队伍进行速度比那些自由民还快上一截。
他的队伍十分庞大,主要有自己的亲卫队、王城骑士团和东境公爵弗兰彻里特的部队。三批人马加起来有六千人之多,其中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骑士,就多达一千名。据可靠情报,嘉西亚的部队只有不到三千人,而且大多是碧水港的自由民,平时劫掠手无寸铁的农民和商户还行,正面战斗不可能是骑士的对手。
财务大臣高德爵士曾提出过异议,他认为邪魔之月结束后,各地都要进行耕种,此时征召大军会对收成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提费科没有要求封臣抽调农奴出战,而是召集领地上的自由民,由他们负责后勤运送。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在南境作战,也不会落下春耕。
不管如何,提费科温布顿绝不能允许嘉西亚再在南境待下去。雄鹰城并不是座坚城,它的前身是个集市,刚好位于周边城镇的中间。后来随着商贸的发展逐渐演变为城市,时间不到百年。加上历届领主为了宣传它的亲商形象,没有修建难以逾越的高墙。三千人的平民部队和两个伯爵的手下加起来也不算什么大军,越早一天做出反制措施,胜算就越大。若给她**之机,让她将整个南境彻底整合后,自己再想击败她就十分困难了。
经过一晚上的休整,他的人马已经吃饱喝足,蓄势待发。太阳逐渐由橘红色转变为亮眼的金色,雾气开始消散,土褐色的城墙也现出了真身——在新王眼里,那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城墙,充其量不过是一道土坡罢了。从坡底到坡顶都是条斜面,不用任何攻城梯,直接靠双手双脚就能爬上去。坡顶斜插着一圈一人多高的圆木围栏,能挡住流民和强盗,却挡不住全副武装的战士。
城头的人站得稀稀拉拉,显然不像是为守城做好了准备。
“陛下,负责盯梢南门的骑兵回报说,观察到了大队人马的行动。”凛风骑士跑回新国王身边,勒马汇报道。
提费科将瞭望镜交给弗兰公爵,语气轻松地道:“看起来她想要逃跑。”
后者仔细观望了会儿,点点头,“能这么快下定决心,也算是果断的选择。雄鹰城并不适合死守,她把人马放在城里,只会被我们一网打尽。”公爵说到这儿笑了起来,“正如您昨晚在作战会议中预料的那样,她没想到我们会来得这么快。”
“我们抵达的时机也恰到好处,”提费科说,“她即使想逃,也没办法在夜间行动。”
“您说得没错,夜间行军是大忌。她真那样做的话,不用我们主动出击,队伍就不战自溃了。而人马一旦在夜晚走散,几乎再也没聚拢的可能。如此一来,就算她逃回碧水港,也只有死路一条。”
“因此我亲爱的妹妹必须等到天亮后才能指挥军队撤退。”提费科满意地看着唾手可得的雄鹰城,心想她所做的一切并没有超过自己的预料。嘉西亚过于贪图雄鹰城的象征地位,而把部队驻扎在这里——占领历代南境守护的府邸的确更容易征服南方贵族的人心,可好处同样伴随着危机。他特意派出一支佯军慢吞吞地上路,自己先率领骑兵先行赶赴东境,不带步卒,所耗干粮一律由马车运输。抵达东境后再由公爵补足剩下的部队,从王国另一侧绕行赶往雄鹰城,骑兵先行封锁道路,减少探子传递消息的可能。
大军行动不可能说走就走,嘉西亚应该是在两三天前才得到模凌两可的消息,今天拂晓就开始撤退,已算得上仓促之举。从雄鹰城撤退到清泉镇需要步行一天时间,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跑不过四条腿,自己只要集中起一千骑士追上她的队伍,衔尾追杀,她那可笑的联军自然便会崩溃。
遗憾的是,嘉西亚仍有可能从自己手中逃脱,如果她丢下三千人不管,一人双骑离开,活着回到碧水港并不算难事。
终究要到她的老巢去,才能最终结束这场闹剧,他想。
“陛下,那么按之前定好的计划分头行动吧。”弗兰公爵说道,“您是等我攻进城内,穿过城市走南门追击,还是绕行?绕行的话,要多走一截路。”
“我还是从西南边绕过去比较好,”提费科想了想,“骑士在狭窄的街道中不方便动作,而且嘉西亚也有可能将街道堵满杂物,阻碍部队通行。绕行就算晚上一个时辰,也不妨碍后续的追杀。”
“那么我出发了,陛下。”
“当心点,”提费科提醒道,“嘉西亚想必不会在城里留下什么部队,陷阱估计不少。另外提防街道狭窄,民房众多的地方。只要埋伏一批死士,就能威胁到你的安全。”
“哈哈哈,”弗兰公爵爽朗地笑道,“请陛下放心,我跟随您父亲出征作战时,亲手斩下的头颅也有数百,还从来没有受过伤呢。”他向身边的亲卫摆摆手,“鸣号,出击!”
身后的军队涌动起来,数股人流从阵中走出,在数名骑士的带领下,向雄鹰城迈步前进——那是作为先驱部队的自由民,跟在他们身后的是披着盔甲的雇佣兵,也是这场攻城战的主力。而公爵带来的骑士已悉数集中到自己麾下。
待到大部队开始冲击城墙时,提费科率领剩下的骑士和扈从向西南方进发。(未完待续。)
第一批充当炮灰的自由民没有受到什么阻击,已经顺利爬上土坡。
与坡面形成夹角,斜着指向天空的木围栏阻挡了他们的脚步。围栏并不是堵得严严实实,而是留下了可供长矛穿过的缝隙。在进攻者破坏圆木时,守军只需站在围栏后面,便可用长矛杀伤对手。
不过令弗兰公爵有些意外的是,城墙上原本还站着的那些人也不见了踪影,整个外围目前处于无人防守的状态。先头部队很快用小斧砍开了数个缺口,放倒几根圆木后,众人涌上城头。不一会儿,木头城门也被放了下来。
“我们走,”公爵抖了抖缰绳,带领剩下的部队向城门前进。从开始攻城到城门被放下,还不到两刻钟的时间,嘉西亚温布顿在搞什么鬼?弗兰皱起了眉头,稍有作战经验的人都知道,弃城而走时必须留下一批亲卫,或重金雇佣不怕死的胆大之徒,去城头阻挡敌人的攻势,尽可能给撤退的大部队争取时间。
三王女并不是愚蠢之人,否则就不可能如此迅速的令整个南境向她倒戈。为什么她没有安排一批手下防守城墙?再坚固的防御、再灵巧的陷阱,没有了人来操作,也只会沦为死物。弗兰公爵想了想,决定还是让亲卫队先行入城,探查情况。
卫队长回报的结果依然如此,城内也没有遇见抵抗者,倒是一些街道确实被木头和砖石封堵,他的部下已经在召集当地人民清除障碍。
弗兰不再犹豫,率余下的部队进入雄鹰城。自己也算跟随温布顿三世征战多年的老将,总不能被一个小姑娘唬住了。倒是提费科这步棋略有些失误,如果他能等到自己攻下城门,直接穿城而过的话,可以节约不少时间。
经过城门时,公爵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并非是战场上经常出现的腐尸味,而是类似于松子油、橘子皮和熏香的混合物。若深吸一口的话,甚至还觉得有些芬芳。
这是什么味道?他左右张望了下,并未发现异常之处。倒是用于土墙排水的沟渠被堵塞了,污水漫出了渠道,沿着地面缓缓流淌。那些肮脏的积累物也不知道多久没人管过了,黑糊糊的,在太阳照射下反射出五彩斑斓的光纹。
大概就是这堆污水的味道吧,弗兰摇摇头,率队向城堡区走去。
既然拿下了雄鹰城,自然要去领主城堡和市政厅转上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拿走的东西。当然,这座城市很可能已被嘉西亚搜刮过一遍,金龙或许不会留下,但一些较大的工艺品和装饰物也是十分适合当做战利品的。自己带来的运粮马车稍微清理下,用来装载缴获再好不过。至于那些佣兵,估计此时已朝着商铺和农场去了。
管他们呢,反正乔伊公爵已经死了,下一位继任者轮到谁还是个问题。此时把城市抢个底朝天才是正紧事。
逛完领主城堡后,弗兰彻里特发现了一些不对劲之处。
城堡里太空了,他想,不只是钱币,整个地下室连布匹和储粮都没剩下一点。几处挂着壁画的地方,只留下空白的墙面,书柜中一本书都没有,甚至领主卧室的大床都不翼而飞,整个城堡如同被扒光了一般。
这是仓促撤退间能办到的事吗?弗兰心里隐隐觉得不妙,如果不是从一开始就慢慢搬运这些东西,城堡不可能被搜刮得这么彻底。
正当他想去市政厅看一看时,北门忽然冒起了一股浓浓的黑烟。
“怎么回事,失火了?”
“我不知道,大人,我已经叫摩莉尔去看了,”卫队长说道,“或许是敌人故意在纵火。”
没错,公爵首先想到的也是陷阱,但他很快意识到,这种用火封门的方法毫无意义。首先不说可以绕过城门,直接从土坡爬出去,就是光点火,没人趁乱攻击的话,有组织的队伍很快就能扑灭火源。
正确的用法应该是在城内设兵,待到四处火起时,趁敌人军队心慌意乱发起突袭,此举可以有效打乱敌军的阵型,甚至逼退对手。正如他所说,没有人操作的陷阱,不过是死物罢了。
就在这时,其他三个门也冒起了黑烟,而北门已经能看到火光,并且火光在迅速扩大,仿佛那里堆满了稻草一般。城中传来平民的惨呼声,似乎有人的屋子被点着了。
这不对……公爵想,自己就是从北门进来的,那里哪有什么引火物,只有一片空地而已!但若没有引火物,火势怎么可能蔓延得这么快?等等……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年头,莫非嘉西亚温布顿暗中招募了女巫?
弗兰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神罚之石,心里稍微安定了点。如果是女巫之火,他只要直接趟过去即可,邪魔的火焰根本伤不了他分毫。而且亲兵队每个成员都佩戴了这东西,造成不了多少威胁。至于那些没钱捐赠给教会的自由民,公爵此时已顾不上他们了。
这座城市有些邪门,他决定还是先出去再说。大军可以在南门扎营,既可以监视雄鹰城,又能接应新王回归的骑兵队。想到这里,他朝卫队长下令到:“我们从南边出城,你路上吹响召集号,把队伍聚拢过来。”
“遵命!”
众人立刻开拔,但当一行人来到南门附近时,发现火焰已烧至城区,成片的住宅被点燃,扑面而来的热浪迫使他们不断后退。原本躲在屋子里闭门不出的城民,此刻也都跑了出来,街上到处都是人,就连亲卫的刀剑也无法阻止他们惊慌失措地逃往尚未烧着的空地。一时间所有人仿佛陷入火海,四周都是浓烟和烈焰。
“冷静!你们去找口井,打水灭火,”弗兰公爵快速发出一连串命令,“房子不用管,只用把街道上燃烧的障碍物浇灭,清出一条路就可以了。召集号也不要停,让其他人知道我们的位置!”
“公爵大人!”一名骑士从城中心方向跑来,还不等勒停马匹,人已经从马背上翻身跃下,正是之前被卫队长派去北门的摩莉尔。“大人,北门的火根本无法扑灭!”
“你说什么?”弗拉惊讶地问,“无法扑灭?”
“火焰燃烧在那些黑水上,”她飞快地说道,“不仅不会被水浇灭,还能顺着水流淌!大人,现在整个北城区都烧起来了!”
“扑不灭的火焰……”他喃喃道,“没错,看来是邪魔之火。”随后公爵大声喊了起来,“所有人不要慌张,这是嘉西亚利用邪恶的女巫,施放的邪魔之火!只要你们戴着神罚之石,这火焰看似可怕,却根本无法烧到你们!”
“原来如此,愿您仁慈,”摩莉尔下意识地抚摸胸口,“那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有神罚之石怕什么!所有人上马,我们冲过去,”公爵挥手道,“这些邪火只要遇上神石,自然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顿了顿,“摩莉尔,你先带一批人出去,我留在这里收拢后面跟上来的人。”
“是!”女骑士点点头,“大人您保重。其他人,注意跟上!”
随后她翻身上马,毫不犹豫地朝灼热的街道尽头冲去。(未完待续。)
王都骑士团像是一把银色的利刃,切入了嘉西亚队伍的后方。
人群中顿时乱成一团,不少人仓皇逃窜时摔倒在地,然后被马匹活生生踩死。
偶尔有人拔出武器抵抗,却被技艺精湛的骑士提枪刺穿。引领这股无人可挡的洪流,冲在利刃最前端的便是凛风骑士奈门摩尔,他背后飞舞的蓝条披风显得格外打眼,所到之处,敌人纷纷避让。一轮冲杀下来,他的枪尖和长剑都沾满了鲜血。
提费科温布顿站在较远处一个小山坡上,观察战场的局势。此时,三千人队伍的尾巴已不复之前整齐的模样,人群越散越开,队伍行进的速度几乎停滞下来。
他们撑不了多久了,提费科心想,再来两轮三妹的队伍就会崩溃,这些人根本没办法抵挡灰堡精锐骑士的冲击,大多数人连盔甲都没有,只要挨上一剑,便会彻底失去战斗力。
和他预想的差不多,多花费一个时辰从雄鹰城边绕行,翻过一道山坳,再穿过一片稀疏的树林后,骑士团再次回到了大道上。随后他命令全队提速,终于在中午时分追赶上了嘉西亚的大部队。
提费科按公爵教导他的那些,将骑士团分为三组,每组约三百人,轮流掩杀敌人的侧后方。这样既可以保存马力,遇到紧急情况时手头也有能调动的援军。为了避免被包围,骑士们不用杀入大队人群中,只需从侧面靠近队伍,提速猛冲,将一小段尾巴截断吃掉,每次都能造成对方数十人的损失。
这样的战术显然起到了成效,几个回合下来,敌人死伤一百多人,却毫无还手之力。他们也想组织骑兵反击,但装备和训练差距实在太大,比起王都骑士团,临时拼凑出来的骑兵不过是一群骑在马上的步卒。一个照面间,那些硬着头皮上阵的“骑兵”便被杀得四散奔逃。
这种单方面的屠杀对士气打击极大,提费科注意到了嘉西亚的队伍中已有人开始脱离列队,朝其他方向逃窜。
是时候发动总攻了,他想。等到凛风骑士带队返回时,他没有命令展开下一轮冲击,而是从小山坡上回到了骑士团中。
“陛下,他们快被冲散了,”奈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掌心中的血渍在脸上留下几道印记——那都是敌人的鲜血,他战斗到现在依然毫发无伤。
提费科掏出自己的手绢递给他,“做得很好,休息片刻,我们就给敌人最后一击。”
见下一轮断尾冲击没有到来,嘉西亚的人马也意识到,决战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庞大的队伍完全停止前进,缓缓收拢,直至抱成一团。最外层的人们纷纷举起了木枪。
提费科嗤之以鼻,这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没有拒马,没有盔甲,单靠血肉之躯想要阻挡王都骑士团的冲击,只能是惨败收场。不管此时三妹还有没有在队伍中,都改变不了结局。或许她早已换装离开,留下这帮人为自己拖延时间。
但他很快发现自己想错了。
人群中再次竖起了碧水女王的旗帜,绿色的锦旗迎风飘扬,帆船和皇冠的图案让提费科皱起了眉头。他举起瞭望镜,向敌人阵中观望。只见一名女子模糊的身影站在几名武士搭起的“人台”上,高举着手,似乎正大喊着什么。他看不清对方的相貌,可那头飘扬的灰发揭示了她的身份。
嘉西亚温布顿,她居然没跑。
提费科深吸了口气,很好,这样一来,闹剧将在此地提前结束。他也不用再去一趟碧水港了。
待马匹休息充分,新王下达了全军进攻的命令。
由骑士和扈从组成的八百余名骑兵,在王都骑士团的带领下,向敌人发起了冲锋。而骑士团的刀尖,依然是凛风骑士——奈门摩尔。
正当骑士们即将杀入敌阵之际,东西两侧的地平线上忽然出现了大批人马。他们发出阵阵怪叫声,一路狂奔着向战场中心逼近。
提费科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这帮人又是谁?
没有旗帜,没有家徽,突然出现的部队跟王国任何一方势力都不相同。在瞭望镜下,他们大部分人连护甲都没有,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不过那高壮的身材和怪异的面孔,在提费科的认知中,只有一种人才具有。
极南境的沙民!
他已经无需再猜测对方是敌是友了,毫无疑问,必定是嘉西亚和沙民达成了某种交易,让这群该死的异族介入到灰堡王权之中。想到此处的提费科怒火中烧,他回头大声喝道:“鸣号,召集骑士们回来!”
但此时已经晚了,高速冲锋中的大军根本无法轻易调转锋头,骑士团一头扎入了嘉西亚的阵中,并向热刀切黄油一般,直刺碧水女王所在的位置。
提费科热切地望向那杆迎风而立的旗帜,希望它就此折断——两边夹击过来的沙民都在千人左右,如此一来,嘉西亚的大军膨胀至五千人,这个人数已不是自己能吃得下了。而且沙民个人武力彪悍,陷入贴身战后对骑士团威胁极大。若能在此时击杀敌人的首领,斩断旗杆,冲垮嘉西亚的民兵团,他还是有一丝胜算的。
然而旗杆晃了晃,依然矗立阵中。
沙民们完成了合围,尾随骑士团开辟的通道加入战局。
若没有这批援军,嘉西亚的那三千亡命之徒应该早已溃散,而此刻,他们仍在坚持,像沼泽一般,一点点将骑士们拖入其中。
撤退的号角响彻战场,陆陆续续有冲出来的骑士向提费科靠拢,但仍有许多人被困在敌方阵地中,其中就包括凛风骑士。
他被一个身高足有九尺的异族战士缠上,已是气喘吁吁。对方挥舞的巨型木棍让两人周围出现了小片空白之地,奈门的坐骑早已被砸死,他靠着过人的反应和敏捷身手左躲右闪,然而厚实的铠甲快速消耗着他所剩无几的体力。终于,他在一次侧身躲闪时,脚下失稳,被横扫而来的木棒正中胸口。力道之大让盔甲陷入体内,木棒也因此断成两节。
蓝色的披风缓缓坠下,消失在人群中。
半个时辰后,还在战斗的骑士越来越少,当沙民们将目光对准提费科所站立的位置时,他咬牙下达了撤离命令。一行人开始向北撤退,比起来时的庞大队伍,现在新王身边只剩下三百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