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刘裕和王妙音走出广陵城,来到城外一条人迹罕至的小河时,已过黄昏,河水潺潺,一如两人的心声,这一路之上,以幂离掩盖了绝色容颜的王妙音,显得心事重重,刘裕一直跟在她的身后,也是沉默无语,一直到了这河边之时,天色已黑,月亮开始爬上枝头,王妙音停下了脚步,幽幽一声叹息。
刘裕勾了勾嘴角,刚才在密室之中,一时情绪激动,吐露了心声,可是这一路走到,眼前的伊人近在咫尺,他却不知如何开口,只听到王妙音那曼妙的声音在前响起:“刘大哥,你,你是不是后悔了?”
刘裕摇了摇头,正色道:“不,我刘裕说过的话,绝不会反悔,王小姐,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也一定会实现我的承诺,建功立业,来迎娶你的。”
王妙音转过了身,掀起了幂离,皎洁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是那么地美丽动人,她的眼中水波流转,看着刘裕的眼神,充满了柔情:“其实我刚才一直想问,我除了这个世家小姐的身份,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
刘裕微微一笑:“我喜欢你的,不止是你这个千金小姐的身份,也不是因为你这绝世的容颜,而是因为你在第一眼见到我的时候,没有一点世家小姐的架子,不象你那好闺蜜,根本就不把我们这种人放在眼里。你知道吗?刘小姐越是轻慢我,就越是衬托出你的与众不同来,从那时候起,我就会时不时地梦到你。”
王妙音“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轻轻地用手掩住了朱唇,笑道:“看来刘大哥也是有七情六欲,见到一个对你不那么轻视的世家小姐,就喜欢上人家了呀。只是因为这些吗?”
刘裕摇了摇头:“不,那只是初步的好感,其实我自己都知道自己在做梦,即使你肯平等待我,我们的身世也差若云泥,再说,也许你只是保持起码的礼仪,面子上不让我难堪而已,也许你的心里,还是看不起我,毕竟,我只是一个粗鲁的乡汉,会些拳脚功夫而已,也许你对每个身份低微的人,甚至是车夫,护卫,都是这么彬彬有礼呢。所以我虽然会梦到你,但一醒过来,还是得面对现实啊。”
“但是当我知道苗影儿就是你的时候,我着实吃了一惊,感觉就象是梦想成了真,这一路以来,我对你越来越熟悉和了解,老实说,你的容貌并不是真正打动我的,而你作为千金小姐,为国赴难,跟我们这些人同甘共苦,这才是我真正认同你,欣赏你的地方,只有这样的你,才有跟我真正在一起的可能,也是在这一路上,我才渐渐地下了决心,一定要想办法追求你。”
王妙音微微一笑:“若是今天舅舅没有向你说这事,或者是如果我已经许配给了别人,那你待如何?”
刘裕咬了咬牙:“如果你真的已经名花有主,我也只有默默地祝你幸福了,但只要你还没有嫁人,只要我刘裕还活着,就一定会想办法出人头地,总有一天,我会堂堂正正地娶你!”
王妙音突然“嘤咛”一声,直接扑进了刘裕的怀里,这一下软玉温香抱满怀,刘裕如同给石化一样,完全不知所措,而王妙音的秀发如丝,轻轻地随着她的身体微动,在刘裕的鼻尖拂着,那淡淡的兰花香气,酥得刘裕全身都快软了。
鬼使神差般,刘裕突然紧紧地搂住了王妙音,一双有力的大手,如铁箍一般,狠狠地环住了王妙音的娇躯,这一刻,他已经忘掉了所有士庶之别,男女授受这亲,只知道一件事,怀中的这个女人,是他一辈子也不能放手的。
王妙音的胸膛在剧烈地起伏着,两堆高耸的柔软,紧紧地贴在刘裕的胸口,他甚至可以感受到王妙音那剧烈的心跳声,伊人的呓语,如同天籁,在他的耳边轻轻地回荡着:“刘裕,你也许不知道,我在去京口前,听到你的那些事情,就已经心驰神往了,那个行侠仗义,豪气干云的京口豪侠,不知道多少次出现在了我梦里,只有这样的男儿,才是我王妙音理想的夫婿。”
“你知道吗,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尽管你睡在草丛中,尽管你穿着天师道的弟子服,尽管我从没有见过你,不知道你的模样,但是我很清楚,那个人就是你,就是刘裕,我的直觉不会有错,你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男人。”
刘裕微微一笑,喃喃地说道:“难道,难道这就是上天注定我们的缘份吗?”
王妙音抬起了头,痴痴地看着刘裕,眼中柔情似水:“看着你在擂台上扬眉吐气,大败刁逵,我别提有多高兴了,若不是给终叔看着要回广陵,我真的想逃出来,就去找你,向你吐露我的心声,如果可以的话,我宁可不要这个高门小姐的身份,就当一个普通的村妇,为你生儿育女,相伴一生。”
刘裕笑道:“那样也挺好,如果真的天下太平,大晋能收复旧山河,我倒是愿意重回乡里,到时候你我男耕女织,过那无忧无虑的生活,好不好?”
王妙音认真地点了点头:“那是我做梦也想得到的。但是刘大哥,我们毕竟要面对现实,不管怎么说,我的身上流有王谢两家的血液,即使我可以抛开一切,也不能不顾家名。”
“再说现在正值乱世,我们也不可能不顾大晋,若是国家没了,我们这些人又能躲到哪里去?舅舅说的不是为难你,而是你必须要做的事,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建功立业,出人头地,为了我,也为了我们的未来能在一起,刘裕,请你努力吧。”
刘裕认真地点了点头,轻轻地王妙音的额头上吻了一口:“你放心,不做出番成就,我也没脸来娶你。”
他说着,松开了手,王妙音轻轻地理了理自己散乱的头发,从袖中掏出了一根红色的丝线,看着刘裕,微微一笑:“刘大哥,今天你我算是定情了,我特意为你准备了续命缕,现在,我可以为你亲手戴上吗?”
这续命缕乃是京口地区乃至于三吴地区的一种民俗,在五月五的端午节时,家家户户都会制作这种红色的丝结,缠于亲人的臂膀之上,传说可以驱邪避灾,一年平安。
刘裕笑着伸出了右臂:“我娘从不信这个,所以我从来不戴,两个弟弟更是不懂这些,妙音,你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个?”
王妙音微微一笑,开始在刘裕的右臂之上缠起结来:“这可是京口的民俗呢,我自幼就想走遍天下,奈何是女儿身,不便出行,所以,所以只能从各种书籍之上看这些了,象是荆州的龙舟赛,京口的续命缕,还有五月五的讲武大会,我都知道呢。”
刘裕笑道:“总有一天,我会带你走遍天下,看尽山河之壮丽,各地之民情,可好?”
王妙音把红丝缕打了最后一个结,抬起头,看着刘裕,眼神中充满了兴奋的神色:“真的吗?大哥,你说话可不能反悔啊,等天下一统之后,我可真的要跟你走遍天下的名山大川呢。”
刘裕笑着拥王妙音入怀,眼中尽是甜蜜,他的大手,轻轻地抚着王妙音那一头乌瀑般的秀发:“妙音,等我,我一定会建功立业,娶你回家的,等我助大晋收复河山之后,我们永远不会再分开。”
王妙音的声音很轻很柔和,一如这微凉的夜风:“大哥,你一定要好好地爱惜自己,你要知道,永远有一个女人,等着你回来。”
刘裕心中一阵温暖,捧起了王妙音的头,她的眼中,充满了迷离的神色,尽是爱意,呼吸变得渐渐地急促起来,她渐渐地闭上了眼睛,一双红唇,尽管没有施胭脂,却也是娇艳欲滴,很显然,她在等着刘裕吻上去。
刘裕心中一阵狂喜,紧紧地环住了王妙音,他也闭上了眼睛,对着这朱唇就是吻了过去,外面的一切已经安静了下来,甚至连林间的鸟兽,水中的游鱼,都在屏息凝视,看着这一对金童玉女,真正地一吻定情。
一声不合时宜的干咳之声从边上响起,刘裕猛地一惊,王妙音更是满脸通红,连忙从刘裕的怀里挣脱,背过了身去,刘裕心中暗叫糟糕,为了躲避别人耳目,特地来到了这个平时人迹罕至的小河边,可没想到,居然还有人存在。
他沉声喝道:“什么人,出来!”
一棵大树之后,缓缓地转出了一个人影,中等身材,目光炯炯,一袭北府军士的打扮,他的面色枯黄,颧骨高挺,眼窝略陷,看起来倒有几分胡人的模样。
此人一边走,一边叹道:“刘裕啊刘裕,值此危难之时,你居然还有心思跟人在这里谈情说爱,我真的看错你了。”
此人一开口,刘裕就听了出来,可不正是慕容南?他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慕容南的真面目,讶道:“慕容兄弟,真的是你?”
慕容南微微一笑,却是看向了王妙音,他的眼中光芒闪闪,在王妙音的身上就不移开了:“我说这一路之上,为何苗兄弟如厕和沐浴的时候都要避开大家,原来是位女扮男装的佳人啊,还是如此地绝色,唉,这一路真的是辛苦你了。”
王妙音转过了身,已经恢复了往时的平静与镇定:“慕容先生,你这样偷看别人相处,真的好吗?都说北方人豪爽直率,可你这样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啊。”
慕容南笑着以手按胸,行了个鞠躬:“唐突了二位的好事,真的很抱歉,但我可以发誓,我并不是有意跟着你们的,军营中出了急事,大家都在四下里寻找刘裕呢,我只是没有跟着他们到别的地方罢了。玄帅已经去了军营,二位又不在密室,所以,我只能一路走一路问有没有人看见过你们啦。”
刘裕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可我们出城以后,并没有多少人见到我们的行踪,你又是如何找得到的?”
慕容南微微一笑,露出了一口雪白的牙齿:“这就是我们慕容家特有的追踪之法了,不便对外人道也,别说你们只是来到了小河边,就是走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你们。好了,刘裕,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坏你好事的,而是实在有急事,你最好赶快回军营吧,也许,你的好兄弟的最后一面,你要见不到了。”
刘裕的脸色一变,上前抢了两步:“你说什么?什么我的好兄弟,什么最后一面,什么意思?”
慕容南收起了笑容,正色道:“有个叫刘敬宣的壮汉子,是你的好兄弟吧。”
刘裕点了点头,心中疑云更盛:“阿寿当然是我的好兄弟,虽然我们认识不到两个月,但早已经惺惺相惜,我走的时候他还好好的,怎么可能他就快死了?”
慕容南叹了口气:“刘裕啊,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刘敬宣不是一般人,他是现在的北府军大将刘牢之的儿子。”
刘裕虽然早就有心理准备,觉得刘敬宣不是一般人,应该是某个将门之子,但一听说是刘牢之的儿子,仍然非常地意外,睁大了眼睛:“什么,他是刘将军的儿子?这怎么可能?这样的大将之子,为何会跑来当一个小兵,要争一个小小的队正?”
慕容南平静地看着刘裕:“因为,他是跟你刘裕刘寄奴,这个天下闻名的京口好汉,三届武魁首来竞争,如果能超过你,当上了这个队正,只怕比他当了军主还要高兴。刘裕啊刘裕,看来你并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有名,就是在北方秦国,你的名字也开始跟着痛打刁氏一家的事情,同时流传了。”
刘裕心中一阵得意,但转而一想到刘敬宣快死了,马上又急了起来:“先不说阿寿,哦,也就是敬宣的小字,不说他的身份,你说他命不久矣,想见我最后一面,啥意思?这铁打的汉子,生龙活虎的,怎么可能说没就没?”
慕容南的脸上突然泛起了一阵红晕,一闪而没:“这个,你去看了就知道了,他跟人打赌,结果做了羞耻之事,快把命都要送了,谢大帅和刘将军已经赶了过去,他的嘴里就念叨着你,我劝你还是早点去吧。”
刘裕的眉头紧紧地锁了起来:“什么,阿寿做了羞耻之事?什么意思?军营之中,不是禁止跟女人有来往吗?还怎么个羞耻?”
慕容南似笑非笑地看着刘裕:“那你和苗姑娘又是在做什么呢?”
王妙音粉面通红,一下子转过了脸去,刘裕也是无话可说,只能勾了勾嘴角,换了个话题:“我们,我们是清清白白的,你不要乱说。还有,你现在怎么一身北府军士的打扮?”
慕容南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甲,笑道:“我不是要教你们胡骑的战法嘛,总不可能天天一身胡人打扮吧。谢大帅吩咐过,让我领了一套北府军的军官衣服,以后我的人也会是北府兵的打扮。”
刘裕冷笑道:“可你这张脸,一看就是胡人,就是再穿北府军的衣甲,也能一眼看出来,我劝你还是学学易容之术,打扮成汉人的好。”
慕容南微微一笑,看着王妙音:“那可得跟苗姑娘多多讨教了,这么国色天香的一个大美人,居然能扮成了一个其貌不扬的汉子,连我这么多天都没看出来呢。苗姑娘,你会教我吗?”
王妙音气得一跺脚,咬牙道:“休想!”
她转向刘裕,说道:“刘大哥,你快去看看刘敬宣吧,这慕容南说的应该不是虚言,万一真的出事,那可就追悔莫及了,我自己会回去的。”
刘裕叹了口气,对慕容南沉声道:“慕容南,今天的事情,我希望你能守口如瓶,军中有七禁令五十四斩,把这种男女之事到处乱传,一样要受军法处置,你既然穿了这身衣服,就得遵守我军的军法,别怪我没提醒你。”
慕容南微微一笑:“我又不是长舌妇,你们在这里卿卿我我,只不过是给我撞见罢了,我才懒得管你们这些事情呢。放心吧,这事永远会是一个秘密,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的。”
说到这里,他看了一眼王妙音,说道:“你快去军营吧,我送苗姑娘回去,一路之上,我还有些事情要请教她呢。”
刘裕点了点头,这里毕竟是荒郊野外,他也实在不放心王妙音一个人走,这慕容南再怎么也不至于在这里对王妙音不利,他对王妙音说道:“那我走了,你当心,我们说过的话,一定要记在心里。”
说完,他干脆地转身就向着飞豹营的方向奔了过去,转眼之间,他的身形就消失在林间的夜色之中。
当刘裕的身形已经消失不见之后,王妙音突然冷笑了起来:“慕容南,你可真会装,论易容变形之术,这世上你说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就连我这点本事还是跟你学到了不少,就跟你的人一样,有几句是真,几句是假?”
慕容南微微一笑,摇了摇头:“难不成我要跟刘裕说,我就是当时赢了他,害得他受了那么多苦的吉力万吗?还是要告诉他,我是个女的?”
王妙音看着慕容南的眼中,光芒闪闪:“算了,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现在你也看到了,我跟刘裕已经定情了,哼,我劝你不要打什么歪心思。”
说到这里,她的脸上隐隐现出一股子绝不退让的刚强,倒是有七八分酷似其母亲了。
慕容南微微一笑:“你真的是想多了,刘裕天天挂嘴边就是汉胡不两立,我这个胡人女子,又怎么可能跟他有什么结果?再说了,这家伙笨得很,连马都骑不好,我又怎么可能看得上他呢?你放心吧,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谁也抢不走。”
说到这里,她笑着向前走了几步:“再说了,你这么漂亮,连我看了都会心动,我长得可没你好看,刘裕怎么会舍你而求我呢?”
王妙音心下稍安,脸上闪过一丝微笑,拾起了慕容南的手:“好了,刚才是我胡思乱想,你别往心里去,我们可是约定好了,要做好姐妹的呢,这次我能去和平谷,能跟刘裕一路同行,可多亏了你帮我求情,这个情份,我可记着呢。”
慕容南佯作生气,板起了脸:“哼,亏你还记得我们是好姐妹,你就这么怀疑好姐妹的吗?我要真的想跟你抢刘裕,又怎么会给你留下这样的机会跟刘裕接触呢?别忘了,你这易容之术,还有行路时的诸多注意之事,可都是我教你的呢。”
王妙音笑着摇着慕容南的手:“好姐姐,别说啦,都说了是我一时胡言乱语,咱们都是女儿家,应该能知道在感情之事上会多疑敏感吧。你要我做什么,我一定答应你,就当是给你赔罪了,好不好?”
慕容南幽幽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好了,我们这个姐妹,也不知道能做多久,上次刘裕说得对,一旦我们能联手灭了秦国,大燕复兴,那以后,说不定咱们燕晋两国,就会成为你死我活的敌人,到时候我们这对姐妹,也只怕要成敌人了。”
王妙音的秀眉微蹙,叹了口气:“这种军国之事,本不是我们女儿家应该多过问的,真要到了那步,也只有随缘了,不过,不管国家之间如何对立,我希望我们的友谊,能永远地保持下去。”
说到这里,王妙音的声音变得低沉:“我在高门之中这么多年,按说也有许多知心闺蜜,但没有一个,能跟你这样一见如故,也许,你身上这种男儿的豪爽,才是真正吸引我的原因吧。”
慕容南微微一笑:“好了,别感慨了,咱们还是早点回去吧,毕竟天黑了,你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子,在外面可不太安全哦。下次你跟刘裕幽会,可不要找这么偏僻的地方,万一碰到了强盗团伙,只怕刘裕一个人也无法护你周全。”
王妙音的粉脸一红:“你别想歪了,我们哪是什么幽会,只是,只是有些话要跟对方说清楚。过了今天,刘裕就得把所有心思投于军旅之中,建功立业了,我要想再见到他,不知道还是什么时候呢?!”
慕容南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你们真的定情论婚嫁了?”
王妙音羞涩地低下了头:“还得看家中长辈的意思,在此之前,刘裕得有所作为,建功立业才行。”
慕容南的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一闪即没,转而笑着拾起了王妙音的素手,轻轻地摩挲着:“恭喜妹妹,我祝你们百年好合,一世相伴。”
刘裕一路之上都在狂奔,与王妙音定情的狂喜在渐渐地消散,现在他的眼前,浮动的都是刘敬宣的那张满是横肉的脸,这个大大咧咧,却又真情待人的莽汉,不知从什么时候,在他心里就跟檀凭之,魏咏之这些人一样,成了过命的兄弟,尽管他不信刘敬宣真的这么快就有生命之虞,但无论如何,奔去看个究竟,也是必须的。
翻山越岭,矫健如飞,多年来在京口和这两个月来在军营中练出的飞毛腿,终于起了作用,身后的树影飞快地向后倒去,而眼前的灯火通明的军营,已经越来越近,一队队拿着火把,持槊巡逻的军士们,也已经近在了眼前。
“站住,什么人,快停下!”
刘裕停下了脚步,一边的草丛中站起了十几个身上披挂着树叶的军士,几根火把亮起,双方都看清楚了对方的脸,为首一条大汉,可不正是向靖?
向靖惊喜地叫道:“寄奴,真的是你吗?”
刘裕神色冷峻,沉声道:“向靖,连口令都不盘查了吗?”
向靖连忙一拍自己的头盔:“该死,见你一时高兴,忘了这个了,飞豹出击!”
“吞食天地!”刘裕回答道,不管什么时候,军中都要以口令相对,违者视为奸细,在他离开谢玄那里时,特地问知了今天飞豹营的口令,他的心中暗叹一口气,看起来向靖还是没有完全成为一个令行禁止的军人啊。
可是刘裕这时候顾不得再去责问向靖,他沉声道:“阿寿出什么事了?”
向靖的眼眶开始变得湿润,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阿寿他,他跟新来的刘毅他们打赌,去争那幢主之位,结果,结果伤了命根子,这会儿,这会儿只怕是快不行了!”
刘裕睁大了眼睛:“什么,旅帅?刘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向靖叹了口气:“你走之后的第三天,孙将军有令,各队的队正和队副,可以去竞争一个幢主之位,管十个队,五百人。阿寿说你这回去执行重要的任务,回来肯定也至少会给提拔成幢主,他以后还要跟你争,得自己是幢主才行,于是就去争了。”
刘裕奇道:“他又不是队正,怎么有资格去争这个幢主?要争也是我去啊。”
向靖摇了摇头:“寄奴你可能不知道吧,这阿寿居然是飞虎军的将军,刘牢之的公子,他是托了父亲的关系,才破格去争这幢主的,当然,以他的本事,也完全有这个资格,大伙儿都没有意见啊。”
刘裕叹了口气,若不是刚才知道了刘敬宣就是刘牢之的儿子,他也会非常吃惊的:“阿寿在跟我争队正时都不走父亲的路子,这回却是用了这个关系,他这是多想跟我继续一争到底啊,这心态就不对了。还有,刘毅是谁?是我们京口的那个?”
向靖点了点头:“这天底下还有两个刘毅吗?就是你京口的前徐州从事,原来他是在镇军元帅府里当参军,但不知为何,跑到飞豹军里来争当个幢主了。阿寿说,只怕他也是存了同样的心思,要跟你寄奴一较短长呢。”
刘裕默然无语,想起这些年在京口跟那刘毅的明争暗斗,也曾经在擂台上交过手,在官场之上也一直是较着劲,他知道这个八面玲珑的家伙也是个狠角色,刘敬宣也许武力胜过他,但若论心计,则远远不是此人对手,真要比试,只怕多半会吃亏。
他勾了勾嘴角,沉声道:“他们怎么个比法,这种军中比试,都不用真刀真枪的,就跟我们上次夺队正那样,又怎么可能把阿寿伤得快要死了?他是刘将军的公子,刘毅怎么敢下重手?”
向靖叹了口气:“寄奴啊,你是没看到他们的比试,那是一个狠啊,这回的比试,不止是弓马列阵击槊这些,而是比勇气,题目是让参赛者一对一地比试,最后自选比勇气的办法,刘毅和阿寿都是一路过关斩将,有比喝酒的,有比从辕门上跳下来的,有比踩刀梯的,总之到了最后,就剩他们两个了。”
刘裕皱了皱眉头,北府军他也呆了有两个月了,知道各队能做到队正的,都是些胆大心黑的狠角色,若不是这样的狠人,也不可能在强者如云的北府军中脱颖而出,一听这些比试的内容,就可以想象到竞争的激烈,这个时候,没人会因为刘敬宣是大将之子,而稍加让步的。
刘裕想到这里,急道:“那最后的比赛是比什么,马战,车战,还是步战?”
向靖摇了摇头,正色道:“本来刘敬宣提议,是两个人持弓对射,射一箭进五步,看谁最先撑不住。不用箭头,但也不许着甲。”
刘裕心中倒吸一口凉气,即使是训练用的木箭头,几十步的距离,靠着北府军士们普遍用的三石以上的强弓击发,也足以钉上箭靶,人若中一箭,即使着甲,可能也会直接伤筋动骨,甚至一箭毙命,更别说这种一箭进一步了,只怕最后二十步,这样比会出人命的,刘敬宣这样赌命,还真是蛮拼的。
向靖看刘裕没有开口,便继续说道:“不过刘毅说这样不够显示男子气概,要比就比谁是真男人!”
刘裕的眉头一皱:“咱这军营之中不都是纯爷们么,这个怎么比?”
向靖突然哈哈一笑,脸上闪过一丝邪邪的笑容,一如他身后的同伴们:“刘毅说,真男人就要比日,谁日的久,谁日得长,谁就是真男人!”
刘裕几乎一口老血要喷出来,他一下子又想到了那晚上看到的天师道天人交合仪式,心中暗骂,都是这帮妖道把这刘毅给教坏了,这个都能给他想得到,他刘毅倒是早就娶妻,而那刘敬宣却是个血气方刚,尚未婚配的毛头小子,比这个哪可能是他的对手?
不过刘裕转念一想,奇道:“不对啊,这军营之中有军纪,严禁在营中行淫,他们就算比日,也没女人可以日啊,除非准备一起掉脑袋!”
向靖苦笑道:“军纪说不能日女人,但没说不能日马蜂窝啊。刘毅说,谁敢日马蜂窝,谁就是真男人!”
刘裕的嘴张得大大的,都能塞进一整个馒头了,这样的比法,非但闻所未闻,甚至想都想不到,这刘毅的脑洞实在是突破了天际,让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愣了半天,刘裕才长叹一声:“那阿寿就真的去日马蜂窝了?”
向靖点了点头:“本来刘毅身边的那个何无忌何参军还劝了一下,说这样会出人命的,比武夺帅,都是袍泽,犯不着这么狠,但刘毅却说战场之上处处要命,若是平时就舍不得命,战场之上也只能是软蛋怂包,怎么配当幢主呢?”
刘裕冷笑道:“我太了解刘毅了,这家伙很会激将,阿寿落进他的套了,他自己绝不会去日那个马蜂窝,但阿寿给他这一激,一定会去,要是阿寿真的死了,那这个幢主,岂不就是他刘毅的了?”
向靖双眼一亮,讶道:“哎呀,这点我们怎么没想到。当时都光顾着看他们比试了。刘毅身后的一帮人就跟着起哄,阿寿给这么一激,就答应了下来。”
刘裕叹了口气:“于是刘毅他们就找了个有马蜂的马蜂窝,让阿寿先去日了?”
向靖点了点头:“阿寿也是太直了,喝了一坛子烈酒,借着酒劲就真的掏出那活儿去日了,那里面可是有两个好大的马蜂啊,我看了都害怕,结果他还真的连日了十几下,然后口吐鲜血,就这么晕了过去,下面那活儿已经给叮得肿得不成形了,直接卡在里面,我们后来还是拿刀子把那马蜂窝剖了,那两个大马蜂还叮在他那玩意上面呢,要不是三不要命地上去捏死了两个马蜂,只怕他这会儿早就蹬腿啦。”
刘裕怒目圆睁,狠狠地一挥拳:“刘希乐,你他娘的太过分了,不就争个幢主吗,犯得着这样把同袍兄弟往死里害?”
向靖咬了咬牙:“那刘毅看到这个,却是哈哈一笑,说什么阿寿果然是真汉子,他自愧不如,甘拜下风,这个幢主,就让给他了。”
刘裕气得满脸通红:“人的命都快没了,要这个幢主有卵用啊。阿寿就是太实诚了,要是我在,绝不至于这样!”
向靖叹了口气:“当时大家都是争红了眼,脑子一热就这样了,寄奴啊,你快去看看阿寿吧,他那样子,怕是不成了。”
刘裕自幼在京口长大,从小就出入山林之间,六岁的时候,曾经给野生大马蜂叮过,几乎送了命,那种可怕的感觉,一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在他的眼里,马蜂可是比虎狼这些大型食肉动物更凶残可怕的对手,毕竟对于大型猛兽,还可以以力御之,但对这些漫天飞舞的马蜂,却只有退避三舍。
刘敬宣的那命根子给两个大马蜂直接叮了,连取都取不出来,可见受创有多严重,而蜂毒是如此地猛烈,不开刀放脓是不可能治好的,只是他伤在命根之处,在这个地方几乎不能动刀,除非刘敬宣年纪轻轻就想当太监,若不动刀,只怕这条命就真的要交代了。
刘裕这时候已经顾不得再去恨刘毅的阴险,他沉声道:“现在怎么样了,医师有什么办法吗?”
向靖摇了摇头:“医师营的李神医说了,除非挥刀去势,不然只怕难救了,就算要去势,也不能迟于明天的早晨,过了明晨,一切就晚了。”
刘裕咬了咬牙:“我太了解阿寿了,他是死也不愿意成太监的,那样活着太屈辱丢人了,所以他要最后见我一面,就是心有不甘,对吗?”
向靖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是啊,兄弟们都劝阿寿暂时先切,保命再说,可他却死都不答应。这会儿谢大帅,刘将军都已经去了,我们不当值的兄弟都四处找你呢,你来了可好,快去见阿寿吧。”
刘裕二话不说,转身就向着营中奔去,他的满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件事:快点,再快点,一定要见到刘敬宣,一定要满足他的最后愿望,不能给自己留遗憾。
一路之上,不时地有巡逻的军士看到刘裕,远远地叫他,而刘裕根本不作停留,直接就报了口令后继续飞奔,就这样,一刻钟不到的功夫,他就直接冲进了第四小队的营帐,而营帐的内外,早已经挤满了人,上百根火把把这里照得如同白昼,而谢玄和刘牢之的亲兵护卫,就在外面列队,阻挡着别的队前来看热闹的人群。
刘毅和何无忌,孟昶等人也站在营帐之外,人人神色严肃,刘裕看到刘毅,气就不打一处来,大声吼道:“刘毅,你什么意思,比个幢主要这样害人?”
刘毅显然早有准备,脖子一挺,冷笑道:“比勇气罢了,生死有命,死活不怨,这可是一开始就签下来的,阿寿是真汉子,我也佩服,这幢主甘心相让,有什么不可以的?难道他提议的那个十步一射,就不要人命了?”
一边的何无忌叹了口气:“希乐,少说两句吧。”他抬头看向了刘裕,一脸的歉意:“两边争出了火气,谁也不想闹成这样的,寄奴,阿寿现在就是要见你,你快进去吧。”
刘裕狠狠地瞪了刘毅一眼,冲进了帐中,几个刘牢之的亲兵护卫本想上来盘查,给他大吼一声,双臂一挣,就把这几个熊虎般强壮的勇士挣到了一边,他们的脸色一变,正待抽出兵刃,帐门一掀,孙无终走了出来,沉声道:“好了,敬宣都这样了,你们还不能消停点吗?刘裕,随我来!”
刘裕也顾不得再跟那几个护卫计较,三步并两步地冲了进去,只见这营帐之中,站着几个人,谢玄的面色严峻,立于床前,而刘牢之的眼中泪光闪闪,紫面已经通红,一个月前还生龙活虎的刘敬宣如同死人,躺在床上,眼窝深陷,整个人都浮肿了一圈,下体那里,包裹着厚厚的绷带,一股浓烈的草药味道,弥漫在全帐之中。
刘敬宣的口中如同念着咒语:“寄奴,寄奴来了吗?”
刘裕的眼中泪光闪闪,冲了上去,直接握住了刘敬宣的手:“阿寿,寄奴来了,你没事,你一定会没事的!”
刘敬宣的眼睛缓缓地睁开,这时候的他,那铜铃一样的大眼睛,只能开一条线了,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我就知道能见到你的。寄奴,这回俺是不行了,咱们下辈子接着掐!”
刘裕长叹一声,虎目含泪:“阿寿,怎么会,怎么会搞成这样!”
刘敬宣惨然一笑:“都怪我,满脑子,满脑子都是要跟你争高下的念头,以至于着了别人的道儿,我性子就是如此,爹,你,你没说错,我终会死于莽撞。”
刘牢之紧紧地咬着牙着,双拳捏得骨节直响,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这种沉默,如火山爆发前的那种沉默,才是最可怕的。
谢玄叹了口气:“我本意想让各队的英杰们竞争一下,却没有料到会出这种状况,牢之,对不起,刘毅那里,我会亲手把他交给你处置!”
刘牢之突然吼了起来:“我就是杀了刘毅,阿寿能活过来吗?再说了,阿寿弄成这样,不就是因为心心念念地要跟这刘寄奴竞争吗?刘毅是害他的直接凶手,可是元凶,却是你刘裕!”
他说着,鼻孔里喷着粗气,恶狠狠地盯着刘裕,几乎象是要吐火,那炎热的气息,直接就喷在刘裕的脸上:“小子,不管玄帅怎么回护你,要是敬宣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要你的命!”
谢玄的脸色一变,沉声道:“刘将军,慎言,不要太过分了!”
刘敬宣突然惨然一笑:“爹,别这样了,都是孩儿不好,争强好胜,是孩儿要跟寄奴争,不是寄奴要跟孩儿争,千错万错,怪不到他的头上,如果你真的对寄奴不依不饶,孩儿,孩儿就是做了鬼也不安心的。”
刘牢之整个人都瘫软到了刘敬宣的床上,这个铁铮铮的汉子,泪水终于不可抑制地在脸上横流,虽然没有放声大哭,但那哀伤之极的神色,已经溢于言表,那野兽一般的轻声嚎叫,配合着他一下下轻捶着床沿的动作,其老来失子之痛,看得其他的旁观众人,都是黯然神伤。
刘裕咬了咬牙:“难道,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救阿寿吗?实在不行,先放血排毒啊。”
刘敬宣的眼中突然精光一闪,厉声道:“不,绝对不可以,我刘敬宣命可以不要,但绝不会做阉人太监!都不要再劝我了,我意已决!”
刘裕叹了口气,正要开口相劝,突然,他的脑子里灵光一闪,失声道:“哎呀,我怎么忘了这件事呢。”
谢玄的双眼一亮,看向了刘裕:“什么事,快说话啊。”
刘裕站起了身,一边思考着,一边开口道:“我有祖传的灵丹妙药,可以治愈一切的外伤,上次我给刁逵打成那样,但抹了这药,一夜之间,就恢复如初,也许,这药可以救阿寿一回。”
刘牢之一下子从床上弹了起来,一把扶住了刘裕的肩膀,双眼圆睁:“你说什么,真的有药可以救阿寿吗?那还不快拿出来?!”
谢玄的眼中光芒闪闪:“小裕,上次你受的是鞭伤,是外伤,跟阿寿这回给马蜂叮的内毒不一样,你想要救好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真的不能病急乱用药啊,要是用药不对,那可能本来还能保住的命,也保不住了。”
刘牢之一听这话,跟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松开了手,颓然后退两步,一声长叹。
刘裕摇了摇头,说道:“玄帅,上次我受的可不止是外伤,那刁逵存心要我的命,在那鞭子上还涂了毒,想让我伤口溃烂,后来他们在侧柏叶上也作了手脚,我浑身上下刚一抹药,就如火焚身,伤口都烂了,这种鞭伤加毒药,可不比马蜂的毒来得轻,但那药一抹,也是一夜之间就好转了。”
谢玄讶道:“这世上真有如此灵药吗?你这是如何得到的?”
刘裕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了一包药草泥:“这是祖上传下来的一种秘草,只有在京口的深山之中,有缘才能得到,我年幼之时曾机缘巧合,得了几株,做成了药泥,留到现在,已经存货不多了,本想着上阵从军时受伤所用,现在阿寿性命眼看不保,不管怎么说,先救他。”
谢玄沉吟了一下,说道:“请李神医来,看看这药泥是否可用。”
一刻钟之后,一个年约七旬,满脸都是枯树皮一般,身穿白褂的大夫抬起了头,对谢玄说道:“此药老夫从未见过,但其性甘凉,似有神效,不仅可以医治刀伤剑创之类的外伤,也可清火解毒,排除体内毒素,这马蜂之毒乃是土毒,而这药味甘平,乃是木性,或可药到病除。”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向了刘裕:“小兄弟,你是从何得到此药的?”
刘裕微微一笑:“深山野草,曾经治了我的外伤,所以就拿来了,以后再想去找,也找不到啦。”
李神医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这么说来,还真的是仙草灵药,非凡人所能得。谢大帅,事不宜迟,可以给病患先行敷上,到明天辰时,就知能不能起效果了,若是不好用,到时候再想办法动刀便是。”
谢玄点了点头,看向了刘牢之:“刘将军,你意下如何?”
刘牢之连声道:“好,有灵药先试一下,既然李神医这样说了,那还等什么?”
刘裕看向了刘敬宣,微微一笑,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阿寿啊,你既然小名万寿,那一定会长寿的,绝不会这回就这么去了,我等着你好了以后继续跟我争幢主呢。”
刘敬宣似乎还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喃喃地说道:“这样,这样真的好吗?”
刘裕笑道:“一定可以的,上回我给打成那样,不也用这药好了吗,你不过是给马蜂叮了两口而已,一定没事的。”
他紧紧地握了握刘敬宣的手,站起身,对着李神医说道:“那咱们就开始吧。”
谢玄点了点头,带着一行人走出了帐,出帐之前,他转身对李神医低声道:“万一明天早晨还不行,到时候先用麻药晕了病患,再给他开刀放血去脓,不管怎么说,先保下这条命。”
刘牢之二话不说,走出了帐,他突然转头对着刘裕冷冷地说道:“刘裕,你的药最好能起作用,不然要是我儿成了太监,我也一定会亲手阉了你,跟我儿相伴的!”说到这里,他扫了一眼站在几十步外的刘毅,眼中冷芒一闪:“至于刘毅,哼!”
刘裕一个人走出了军营,已过四更,月已西垂,清冷的山风拂着他额前的一缕乱发,一如他飞荡的心情,经历了回来之后的大喜大悲之后,刘裕突然觉得世事沧桑,生命是如此地脆弱,刘敬宣还在病床上面对未知的生死,而王妙音和自己,真的能走到最后吗?在两个时辰前他根本没有想过这些事情,但现在,他却突然变得感慨起来。
慕容南的声音从刘裕的背后响起:“刘裕,看起来你的那些灵药真的是上天对你的恩赐啊,听说刘敬宣已经渐渐地在消肿了,要是他能挺过这回,你也算是能平安啦。”
刘裕摇了摇头,没有转身:“王姑娘给你送回去了?”
慕容南笑道:“她不是姓苗吗,怎么又姓了王?”
刘裕叹了口气,转过身,看着慕容南那双精光闪闪的眼睛,不知为何,他总有种感觉,在哪里好像见过这双眼睛,却是一时间想不起来,他勾了勾嘴角,沉声道:“难道她没跟你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吗?”
慕容南点了点头,神色轻松:“好了,也不瞒你了,不错,我一早就知道她姓王,便宜了你小子,居然有这样身份高贵,又是国色天香的美人钟意于你,嘿嘿,要不是我是北方人,还真的有心跟你抢一抢王妙音呢。”
刘裕哈哈一笑:“是么,那不妨放马过来,看看妙音会选择谁。”
慕容南摆了摆手:“好了好了,不跟你斗嘴了,我以后终归要回北方的,跟你们这些晋人,不会有什么结果。再说了,王妙音虽然是绝色,但毕竟不会骑马射猎,跟我们天生不是一路人,娶回来也不可能过得好。”
说到这里,慕容南扭头看向了营寨那里,叹了口气:“不过这回我真的是开了眼啦,见过日女人,日男人,甚至日马日驴的,可这日马蜂窝的,还真的是第一次见,我说刘裕,你这兄弟脑子里装的是啥啊。”
刘裕沉声道:“敬宣不过是跟人赌博一时头脑发热而已,我不许你嘲笑他。”
慕容南笑着摆了摆手:“好了好了,开个玩笑罢了,刘裕啊,你这个人真的是开不起玩笑,这样挺无趣的。我这回来找你,是跟你说正事的。”
刘裕的眉头一皱:“有什么正事,要在这个时候来找我?”
慕容南收起了笑容,眼中光芒闪闪:“你的骑术实在是太差了,既然谢大帅要我来训练你们对付胡骑的办法,我想,你得先学会骑马才行。现在我的人还没有全到,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不,我教你骑射之术,怎么样?”
刘裕的心中一动,他很想开口答应慕容南,但转念一想,这小子好像对王妙音有什么非分之想,刚才在小树林里,就时不时地去看王妙音,一般男子哪有这样好意思,就是檀凭之和魏咏之等人,也不象他这样眼珠子不离王妙音周身。
想到这里,他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再加上刚才此人又言语调侃刘敬宣,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候,居然还能开出刘敬宣的玩笑,若不是他是北方来使,刚才刘裕就想让他尝尝老拳的滋味了。
刘裕心下虽恨,嘴上却是平静地说道:“没什么,既然是让我们熟悉胡人的骑兵战法,那最后还是要以步破骑,我想,光是我们会骑射,没有什么用,我们再练,也不可能练得马上功夫超过胡人,最后解决战斗的,还是我们汉军传统的车步战法才行。”
慕容南叹了口气:“刘裕,自信是好事,但过分地盲目自信,是要不得的。你这样说,跟那刘敬宣,有什么区别?”
刘裕顿时火起,大声道:“你要是再对敬宣不敬,我就…………”
慕容南的脸上闪过一丝愤怒,向前一步:“你就怎么,要打我吗?好啊,来吧,反正你现在要找个出气的,我陪你打一架就是!”
他说着,双拳一错,倒是摆开了架式。
刘裕给夜风一吹,大脑变得冷静了一些,看着慕容南,叹了口气:“对不起,是我有些激动了,再怎么说,你是远来帮助我们的,只是请你理解一下我的心情,阿寿是我的好兄弟,他现在这样生死未卜,我听不得人说他坏话。”
慕容南撤回了拳脚,叹了口气:“行了,也是我心急,说话有些过头,其实我是想说,刘敬宣是条铁铮铮的好汉,我对他只有敬意,没有什么嘲笑。我们北方人敬重勇士,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甘冒矢石。”
他说到这里,话音一转:“但是刘裕,你跟刘敬宣不一样,他以后最多是冲锋的猛将,而你,则会是全军的将帅,你必须要考虑全局。要说车步战法能打遍天下,那请问桓温又怎么会败在我们慕容家的铁骑之下呢?他是你们南人最厉害的将军了吧,车步战术,你能超过他吗?他都做不到的事,你为什么就有这自信?”
刘裕给说得哑口无言,久久,才叹了口气:“其实我也不是不想学骑马,但是我毕竟只是个队正而已,我们大晋缺乏战马,不象你们北方人,有数十万战马,甚至可以做到一人几骑,所以大多数人,包括我在内,还是只能当步兵的,这点你不明白吗?”
慕容南摇了摇头:“不,刘裕,也许你近期内还用不上战马,但终将有一天,你会骑着高头大马,去指挥万千将士,如果到时候你还是现在这种骑术,非但会给敌方笑掉大牙,就连本方将士,也会为之气夺。”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刘牢之,孙无终这些人,都是步军将领,但他们同样弓马娴熟,就连你的好兄弟檀凭之,魏咏之,他们的骑术也不算弱,偏偏是你这个带头的,连马都骑不好,以后你还怎么会指挥部下,怎么去破敌骑阵呢?”
刘裕咬了咬牙:“我自幼在京口务农,哪有什么骑马的机会,只骑过牛啊。就是上次去交易时的骑马两下子,还是路上现学的呢。”
慕容南微微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以前没马骑不是你的错,现在有马却不肯学,就是你的不对了,看在这一路之上你对我不错,也看在这几天我闲着没事做,我就教你骑马吧,起码五天之后,你可别再象上次那样,连人马合一都做不到了。”
刘裕点了点头:“那就多谢兄台了。”
远处传来檀凭之的大嗓门:“阿寿消肿啦,阿寿消肿啦,谢天谢地!”很快,整个飞豹营都开始跟着欢呼起来。
慕容南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笑意:“看,一切都会变好的,刘裕,你要相信,前方是光明的。”
刘裕微微一笑,长舒了一口气:“光明在前方!”
五天之后,飞豹军营外,三里,密林。
慕容南骈指入嘴,一声尖厉的忽哨声,刘裕的嘴角勾了勾,双腿猛地一夹,座下的一匹高大神骏的坐骑一声长嘶,前面双蹄人立而起,再重重地踏到了地上,扬起阵阵尘土,把刘裕整个人都包裹在了里面。
慕容南微微一笑,策马而前,三两下就奔到了刘裕的面前,一边看着正在解开蒙眼黑布的刘裕,一边笑道:“真是不错啊,短短几天的功夫,你居然就能练到蒙眼骑马的地步,在小林之中都不会撞上树,刘裕,你是不是以前就会骑马,故意装着不会?”
刘裕微微一笑,拍了拍自己这匹黄骠坐骑的脖子:“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以前只骑过牛,可从没有骑过马,不过,骑牛和骑马的道理是差不多的,两腿夹住座骑的腹部,然后保持上身的平衡即可,而且…………”
说到这里,他拍了拍自己胯下的马鞍,一踩马鞍两边的马镫,直接站了起来,几与树枝齐平:“有了这个马镫,可就省心多了,这样两脚就有了支力点,可以在马上做很多动作,不用纯靠腿力夹着。”
刘裕看向了慕容南:“我原来不知道为什么北方胡骑有这么厉害,跑得又快,又能在马上驰射,还可以夹槊突阵,现在算是明白了,原来有这个马鞍作为道具,还可以踩着马镫,那可真是省力,我要是能骑上个半年,只怕在马上睡觉都可以,可比步兵走路要轻松得多啊。”
慕容南点了点头:“是的,这就是北方胡骑高度机动的优势所在,茫茫的塞外草原,就象你们汉人的千里农田,只不过长出的是马,牛,羊这些牲畜,你们全国才有的几万匹马,在我们那里,也许一个稍大点的部落就不止这么多战马,所以我们北方骑士,往往能一人双马甚至是三马,可以轮流换着骑,以节省马力。”
刘裕叹了口气:“难怪你们的骑兵可以一昼夜行军两三百里,原来是这样,看起来要是比机动优势,我们汉军的车步混合部队,是难以企及了。”
不过刘裕还是勾了勾嘴角:“不过我们汉军也有优势所在,我们甲兵犀利,弓强弩快,这驰射毕竟只能用弓,正面对射的话,跟我们打正面,我们还是有优势。”
慕容南笑着摇了摇头,突然腾身而起,整个人凌空而飞,在几棵大树之间飞来跳去,当他再次跳回到马身上时,手里已经拿着几根长满了叶子的树枝。
刘裕的眉头一皱:“你这是做什么?”
慕容南也不答话,把这几根树枝挂在了马尾巴上,一声呼喝,这匹战马奋蹄而起,很快,树林之中就是一片烟尘,哪儿还看得到慕容南的真身呢?
刘裕的眉头渐渐地皱了起来,慕容南尽管没有说一个字,但其意思已经表达得明显无疑,是啊,光是这一匹马,挂了树枝就能扬得整个树林都不见人影,即使是在战场之上,只消放出几十匹马儿,就能把宽达四五里的正面弄得烟尘漫天,敌军骑兵的数量,规模,冲击的方向,都不是本方步阵能观察得清楚的,这跟光天化日之下,面对面正面厮杀,击槊,射箭的步兵作战方式,完全不同。
刘裕正思考间,一声长长的“吁”声,伴随着马儿的“希聿聿”之声,慕容南连人带马,停在了他的前方,面带微笑:“怎么样,战场之上,你看得清我从哪里来吗?”
刘裕点了点头:“这种扬尘之法确实厉害,但不管怎么说,我只需要以长槊方阵守住正面,再以强弓硬弩与骑兵对射,还是有优势的。”
慕容南笑着摇了摇头:“你以为结长槊列阵,就能挡住铁骑的突击了吗?”
刘裕自信地说道:“这有何难?精锐步兵只要列阵而战,不是你们这种散漫突击的骑兵可以攻进的,毕竟我们是肩并肩,人顶人,不动如山,你们骑兵冲击的时候不可能挤在一起,而且面对着一排长槊,就算人不畏死,马也会害怕的。”
慕容南叹了口气:“刘裕啊刘裕,你就是太自信了。你自己骑了这几天的马,难道还不知道,在马上是可以发力,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吗?”
刘裕眉头一皱:“能在马上腾挪躲闪,不至于掉下来,这并不困难,但战场之上冲击敌军的密集长槊步阵,我还是不信。”
慕容南笑着奔向了林外,在离林约一里外的地方,抽出了一杆骑槊,这是他这几天一直插在一边的地上,却从没有使用过的:“好吧,我这就让你见识一下,骑兵突击时的冲击力量!”
慕容南拿起这杆骑槊,刘裕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手中的这杆槊,这几天他也一直在注意这件兵器,只见此槊长约一丈四尺(四米多长),差不多有两个半人高,而槊杆则不同于普通的木杆步槊,不知是何材质所构成,外面涂了漆,上面绘着各式的花纹,如此长槊,夹在慕容南的腋下,向前伸出,却几乎是平直的,甚至不需要象步槊那样,在一端还要吊个小铜块以维持水平。
正当刘裕吃惊间,只听慕容南沉声喝道:“看好了,让你看看骑槊突击的威力!得儿…………驾!”
慕容南座下的这匹通体褐色的战马,一阵摇头晃脑,开始缓步而前,先是慢走,再是小跑,然后开始渐渐地加速,越来越快,越来越急,一百多步之后,变为全速的冲击,只见战马四蹄如飞,带起片片土块,一条长龙般的乌烟,在它的身后腾起,而慕容南则直接从马蹬之上站了起来,举槊前挺,他的白色披风顺风扬起,看起来整个人如同在飞,而他那长啸之声响彻天地:“额靠!”
随着慕容南的这一声暴吼,他手中的长槊,狠狠地扎进了面前的一棵松树,这棵松树足有两丈高,起码要两个人手拉手才能合围,是如此地高大粗壮,即使是最好的伐木工,也得斧砍锯拉,忙上一刻以上,才可能将之放倒。
但是慕容南的这一下冲击,却如同带了万钧之力,重重地冲上了这根大树之上,只听“喀喇喇”地一声,大树被这根长槊,狠狠地刺穿,又随着慕容南手腕的迅速一抖,一转,整个树身之上,顿时横向起了一道长长的裂缝,不断地扩大,当慕容南连人带马冲过这棵大树之后十余步时,这条裂缝终于使得整个棵大树,轰然倒下,还砸倒了后面的一棵六尺多高的小树,烟尘漫天,惊起林中群群飞鸟。
慕容南的手上,空空如也,他在冲刺这大树的这下,就弃了手中的骑槊,而最后的手腕一抖动,才钻了如此大的一个孔,直接利用这巨大的冲力,把松树的内部震碎,以至于倾倒,刘裕看了一眼大松树的断处,与那被锯倒时平滑完整的断面不同,这次的断处,已经被搅得一片糜烂,如同有什么东西,在内部爆炸一样,可想而之,这冲击力是如何地巨大。
刘裕叹了口气:“想不到你这骑槊突击,威力竟然是如此地巨大,这样的大树,居然一击而中断,如果是在战场上,只怕十列以上的阵形,也会给你这样冲倒,当先的两三排人,必死无疑,就是后面顶着的同伴,也都要受内伤。你说步阵难顶这样的骑槊突击,我现在是信了。”
慕容南得意洋洋地点了点头:“你这人还算认清楚形势,我知道,你们晋人都以为步阵是无法打破的,但事实上,你们在平原上一次次地败给骑兵,一半多都是正面顶不住,刘裕,千万要有清醒的认识,能在马上这样持槊强突的骑兵,并不是只会骑射的匈奴轻骑,他们是有强大的冲击力的,忽视了这点,只会在战场上付出血的代价!”
刘裕正色行了个礼:“多谢指教。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我们的步槊如果以这样的威力突击,那必然会折断,但看你刚才的这根长槊,把树扎穿了居然还是好好的,这怎么可能呢?!”
慕容南笑着看向了散落在一边的骑槊:“你对我的这杆骑槊也好奇了很久了吧,刘裕,你自己去看看这槊,就知道为什么了。”
刘裕点了点头,策马前行几步,从地上捡起了这杆长槊,一入手就脸色一变,因为跟普通的步槊不一样,这槊拿到手里,感觉份量要轻了不少,不象是实木,倒感觉是竹制的。
刘裕讶道:“难道这槊,是竹做的?”
慕容南跟了过来,摇了摇头:“不,不是竹,竹子的韧性虽强,但硬度不足,我们用来做马槊的上等材料,首推塞北大鲜卑山的千年拓木。”
“拓木生在那冰天雪地的苦寒之地,硬度与韧度极佳,是我们胡人做槊,做弓的上好材料,其实你们汉人也是用拓木做弓,你知道,四石以上的强弓,需要的不仅是硬,还要韧性十足,往往是要用拓木或者是檀木所制的,跟用这马槊是同样的道理。”
刘裕点了点头,抚摸着槊杆:“可是硬木大弓,远比这个骑槊要结实,只怕一击之下,还是会中间折断,你这拓木又如何能做到如此地柔韧呢?”
慕容南笑道:“这就是制马槊之法了,我们做槊,得首先把这千年拓木浸入油中,反复地泡,泡得不再变形,也不再开裂,方为第一步。”
“浸油的过程往往需要一年,接下来,就把这些木条取出,放在荫凉透风之处,加以荫干,这需要数月时间。然后继续放回到油里浸泡,一年后再拿出来荫干,如此反复三到五次之多,也就是说要八到十年时间,才算是把枝条给造好。”
“用三到五根这样的枝条,合在一起,外面以胶涂抹,就可以合成这样的一丈四尺到八尺不等的槊身,外面缠以麻绳,涂上生漆,裹上葛布,一层套一层,每一层生漆干结,就再裹一层葛布,如此裹上四五层,直到用利刀砍斫,能发出金铁之声,就象这样!”
他说着,抽出马鞍上的一把马刀,对着刘裕手中的槊杆就是一刀上去,只听得“叮”地一声,槊杆之上火花四射,金铁相击之声震得刘裕的耳膜一阵鼓荡,他手中的长槊槊杆也感觉在剧烈地震动着,内行看门道,刘裕知道,这么重的马刀,一刀下来,就是几百斤之力,足以断金洞玉,即使是铁杆,也怕是难当这一击。
但是他现在手中的槊杆,却是微微抖动,可是槊杆之上居然连漆都没有掉一块,他趁势挥舞了两下,一切如常,刘裕长叹一声:“以前曾经听说过南蛮之人,制作藤甲有这么复杂的工序,想不到你们北方胡人,做这种马槊,居然也能如此地讲究,我算是开眼了。也难道这样的骑槊,既有突击时的高强度,能穿透大树,又有这柔和的韧性,不至于把马上的骑士给倒撞回去。”
慕容南点了点头:“不错,但是这槊身再硬,也毕竟是硬梆梆的,冲刺的那一下,也许不至于把骑手给撞飞出去,但如果一直夹着不动,马镫之力也是撑不住的,所以我突阵之时,就如刚才那一下,手腕一抖一转,让这槊头旋转,达到最大的冲击力后,就要果断放手,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你一直在马上。”
刘裕看向了慕容南的身上,只见他原来裹得紧紧的右肩甲,那三根牛皮带子,已经绷断了两根,就连肩甲的模样也有些变形,可见这一下冲击力量是何等地强大,刘裕叹了口气:“这样冲阵,确实是杀敌十排,自伤肩臂,怪不得你右肩甲要裹得比左肩紧这么多,原来就是为了这个啊。不过…………”
刘裕的眼中冷芒一闪:“你这样突阵之后,必须要弃槊,赤手空拳在敌阵之中,还怎么活呢?”
慕容南哈哈一笑,指了指自己的马鞍前的两个副武器钩子:“能不能活,就靠这些呢。”
刘裕顺势看去,只见两个钩子之上,挂着几样兵器,除了刚才抽出的马刀之外,还有两根四尺余长的铁锤,一根长约六尺,盘在一起的皮筋,另一侧的马鞍侧后处,则挂着一个箭囊,五十根长杆狼牙箭,尽在其中。
慕容南把马刀抽回了刀鞘之中,又拿起了一根铁锤,在空中挥舞了几下,虎虎生风:“看到没,冲阵之后,即使手中没有长槊,但靠了这些马刀,铁锤,照样可以砸人,有些力大的勇士,干脆挂上一个五六尺长的狼牙棒,给这东西一砸上去,直接脑袋就开了花。”
刘裕笑道:“这就是了,如果是冲进阵中,步兵也不好举槊乱刺,因为人靠在一起,距离太近,也往往只能抽出腰刀,大斧,短槊这些副带武器来作战,你这铁锤,倒是很称手。在战场上,刀剑如果缺口,卷刃,反倒是这些钝器不会变形,可以一直使用。”
说到这里,刘裕看向了那根长索,眉头一皱:“这长索是用来绑俘虏的吗?是不是太长了点,要绑人的话,两尺就够了,不需要六尺吧。”
慕容南笑着拿起了长索,刘裕这才发现,索头居然是结了一个一尺见方的环,只见慕容南用长索在头上挥了挥,那个环就如同在他的头上旋转一样,挥了几下之后,猛地向前一丢,“啪”地一声,正好套中了路边的一根木桩,他手一发力,这根木桩便齐根而起,给直接带着出来,于马后一阵拖行。
慕容南奔了十余步后,绕了个小圈奔回:“看到没有,这个叫套马索,不是用来绑人的,是用来套人套物的,对方马上的骑士,马下的步兵,给这么一套,再一收,就生生给绑住了,任你再强的武功,绑住了手脚,策马一拖,十条命也没了。”
刘裕笑道:“套木桩容易,想套人可难了,真要你我打仗相见,你想套我,怕是没这么方便吧。”
慕容南微微一笑:“你的武功高,反应快,不容易套,但其他的普通士兵就难避免了,再说战场之上,四面八方都可能有攻击,就算是你,也许防箭的时候,冷不丁就会给一个或者是几个套索给圈上了。刘裕啊,百战宿将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不要过于自信了。”
刘裕心中暗道,要是在这战场之上,有几十个人一起来套自己,还真的是没办法防,而且看起来这套马圈除了可以套人外,也可以套上放在阵前的拒马,鹿角这些防骑兵冲击的道具,若是给这样一套再一拉,那阵前的防御就完全失效了,看起来我大晋步兵有防御之法,胡人也有破解之道啊。
刘裕点了点头,转而看向了箭袋:“箭袋好理解,你们在马上需要驰射,一个箭囊可能都有点少了。”
慕容南微微一笑:“当然,打仗的时候,起码要有两个,一般是带三个,这样才能保证一次作战时不至于少了弓箭,至于大弓嘛,自然是背在身上,象现在这样。”
刘裕笑着看向了慕容南背后背的那一具看着足有长约四尺,弓力高达四石两斗,三股兽筋合成的大弓:“这样的大弓,你有力气一战发一百五十箭么?只怕四十多箭下来,力气就不够了吧。”
慕容南笑着摇了摇头:“在马上拉弓放箭有技巧,有时候可以借助马的冲力,再说我们北方人以骑射之道取天下,自幼就练这个,即使是女人小孩,也都精通射击,一般在战场之上,三袋箭全射完,也不是奇怪的事。”
刘裕知道他并没有吹牛,点了点头,又看着他背后背着的一块直径约二尺的圆形木盾:“这盾牌要背在背后,如果你手上有弓箭,只怕无法取下吧。”
慕容南正色道:“是的,我们这个是背盾,一般不取下的,你们汉军列阵时,总是前排持盾,后排顶盾,摆出一个乌龟壳一样的方阵,以防箭矢,但我们北方人在马上冲击的时候,是不列阵的,往往是伏在马背之上,这样箭矢落下的时候,是射中我们的背面,就得靠这个大盾来防了。”
刘裕长舒了一口气:“原来如此,怪不得我一开始看你的这身装备很怪异,但听你这样一说,可都是为了作战而准备的啊。只是光靠这盾牌,能挡那漫天的箭雨吗?即使是你人可以挡,马又如何防箭?”
慕容南微微一笑:“刘裕,你听过甲骑俱装吗?”
刘裕奇道:“甲骑俱装,是你们慕容家名闻天下的骑兵吧,我以前听说过,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让马儿也套上甲胄吗?”
慕容南点了点头,一指自己的座骑:“是的,在战场上,光是人全副武装还不行,有经验的士兵都知道射人先射马的道理,所以,要长时间地作战,马也需要披甲,我们慕容家起于辽东,精通冶铁,几百年下来,摸索出了一套给马穿盔甲的方式,这就叫甲骑俱装。”
“我们慕容家标准的马铠,由六个部分组成:面帘;鸡颈;当胸;马身甲;搭后;寄生。“面帘“是一块狭长的金属制的护面,上面开有眼孔,主要保护马匹面部;“鸡颈“其实是一副马颈部的护甲,由甲片缀成,前面有搭扣可以扣上;当胸;马身甲;搭后,就是马匹中后的大片护甲;而寄生比较有特点,是一个放在马尾部的向上翘的扫帚一样的东西,用途是保护骑兵后背的。”
慕容南一边说,一边比划着,刘裕看得连连点头,眉头渐渐地皱了起来:“如果按我们人身上穿着的盔甲来计划,光这一套马甲,只怕就要有上百斤重,马儿本身已经载了个近两百斤的人了,还能带得动这一身马甲吗?如果是长途奔袭,穿这身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