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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位于宛城西南方向。
这里距离夕阳聚大约有四十里,距离宛城约十里。站在高处,可以影影憧憧看到宛城方向林立的旌旗。
魏延和曹朋站在河湾,四处眺望。
依着魏延的说法,这里应该有渡船才是。可找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一只渡船的影子……
“怎么没有船?”曹朋一脸疑惑问道。
魏延挠着头,有些尴尬的说:“我那知道?以前这里渡船挺多的,我记得上一次路过这里,有三艘渡船停在这边。”
“呃,你上次过来是什么时候?”
魏延想了想,非常郑重的回答道:“两年前!”
我呸死你!
两年前你路过这里渡船很多,可现在是两年后,而且曹操和张绣大战方息,怎可能有渡船?
“魏大哥,除了这里,还有哪儿有渡口?”
“往东,大概三五里路,有一处高丘亭,据说在秦朝时兴建,不过如今已经废弃。那里的河水比较舒缓,河面也很窄。但现在初春,冰雪消融,所以我也不清楚河水是否已经暴涨。”
曹朋苦笑一声,“那咱们过去看看吧。”
正是晌午十点左右的辰光,阳光很暖,照映在人的身上,也非常舒服。
初春的风,虽有些寒意,却柔柔的,好像少女的纤纤玉指,从面庞拂过。曹朋牵着马,和魏延并肩而行。前夜的惨烈杀戮,两人都没有再提起。但他和魏延都清楚,那一晚所发生了一切,都已深深刻在记忆深处。除非有朝一日能够报仇,否则永远都不可能忘记……
那仇恨,刻骨铭心!
“阿福,你这次回去,怎么打算?”
“如果家里没什么事的话,我们会去土复山。”曹朋用力的吐出一口浊气,似想要将胸中的郁闷,全都束发出来。他沉默了一下,低声道:“虎头的爹,当年曾做过无本的买卖。他有一些老兄弟在复阳讨生活,我们可能会先到那边安顿下来,再为以后的事情慢慢打算。”
无本的买卖,其实就是山贼。
魏延脸上露出一抹怪异的笑容,轻声道:“土复山贼吗?”
“嗯!”
“那些人倒是一群好汉,虽然没有和他们接触过,不过在当地口碑不错。没想到虎头还有这种秘密……他爹,当年的地位应该不会太低。如若这般,那到时候好去处。”魏延说罢,面容一整,他压低声音问道:“可是我不明白,你为何不愿去投曹公?总比做山贼强吧。”
“投曹公……你看我,手无缚鸡之力,书不过《诗》《论》,凭什么在曹公帐下立足?而且,我现在就算过去,也无引荐之人。去了也未必会被人看重。与其这样,倒不如回去,慢慢积蓄实力。”
这出身二字,着实太重要了!
曹朋难道就没有想过招揽魏延吗?当然想过!可是他知道,他没有那个资本,也没有那个实力。这年月,出身和名气,是立足世上的两个重要因素。当然除此之外,再有些本事,就能做一番事业。别的不说,刘备在没有得到‘刘皇叔’这个名号前,手底下兵不过数千人,将不过关张,谋士无非孙乾简雍而已。甚至包括关张,也是因为和他有兄弟之情才在一起。至于孙乾简雍,皆其余微末……能在徐州立足,是因为他和当地豪族联姻,才站稳了脚跟。
就这么一直漂泊着……
直到他得到了‘刘皇叔’的头衔以后,才算开始组建班底。
君不见,连黄巾贼的刘辟龚都也过来相投?究其原因,正因为他那个‘刘皇叔’的出身。
曹朋现在,连未发迹的刘皇叔都比不得,凭什么去招揽别人?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曹朋这一点还算做的不错。和魏延相识以来,用种种小手段和他拉近关系。至于日后……日后再说吧。
他现在还没有那个资格,去妄言未来。
魏延听了曹朋这一番话之后,禁不住陷入了沉思。
凭心而论,他比曹朋的情况好很多。至少他有一技之长,也能算得一员武将。可问题是,除此之外,他和曹朋的情况又极其相似。同样的出身卑贱,同样的毫无名气。这样子冒然投奔到曹操的帐下,又能如何?了不起从一个伍长,或者什长做起,一步步的往上攀爬。
自家的性情,自家清楚!
魏延当了六年的兵,战功数之不尽,最高也不过是做到屯将。
哪怕曹操再有识人之明,自己这么过去,估计也需要五六年的时间,才算是可以进入曹操视野。
再过五六年,虚两岁的话,可就快而立之年!
没个引荐的人,有时候还真是一件非常头疼的事情。可这个引荐之人,又岂是容易找到?
想到这里,魏延不由得看了曹朋一眼。
明媚的阳光里,曹朋瘦削的面庞,还存有几分少年稚气。不过那清澈的眸光,流露出一种非常沉稳干练的气质。
其实,阿福说的颇有道理。
他大局那么好,对世事的观察力也强。
若不出意外的话,将来一定是能够出人头地……倒不如和他一起,先闯出一些名声再说?
这念头在魏延脑海中一闪即逝,旋即摇头否定。
我和阿福的情况不一样,我已过了双十年华,若不奋起,只怕将来难有成就;而阿福年纪还小,他有足够的时间和理由去成长,去积蓄力量。若我现在只求依附,将来怕无法和他同席而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
魏延同样。
而且他性子骄傲,不可能容忍自己去依靠一个比自己还要弱的人小孩子。如果真如此,他当年就不必理睬义阳武卒,直接投奔文聘就是。再不济,现在也能做到郡曹的位子……
两人各怀心事,一路上没有再说话。
忽然,魏延停下脚步,伸出手一把攫住曹朋的胳膊。
“魏大哥,这是何故?”
“听!”
魏延一脸凝重,做出侧耳倾听的模样。
曹朋连忙凝神自己听去,隐隐约约,只听到远处传来人喊马嘶的声音。不时的,还伴随有一连串的惨叫声,被和风裹着,传入曹朋的耳中。
前面在打仗?
曹朋扭头看了一眼魏延,却见魏延紧走两步,匍匐地面,把耳朵贴在地上。
“有骑队正往这边过来。”
“有多少人?”
“至少三四十骑。”
曹朋倒吸一口凉气,连忙环视左右。
“魏大哥,快进林子。”
说着话,他牵马往不远处的一片树林跑去。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宛之战!张绣的反击!
一定是这样,肯定是曹操干了老张的婶子,惹恼了张绣。
不对啊,不是说老张反扑是在晚上吗?这大白天的,怎么就公然反扑了呢?
曹朋一边想,一边就跑进了林子。
魏延也紧随其后,两人进入树林后,魏延朝四下看了看,“阿福,咱们要在这里藏身不成?”
曹朋看了一眼身旁的战马,突然一咬牙,狠狠在马屁股上抽了一巴掌。
战马受惊,顿时撒蹄向北方跑去。
魏延惊声喊道:“阿福,你干什么?”
“上树,咱们上树!”
“啊?”
“站得高,看得远。不管是什么人在打仗,肯定不会留意上面!咱们先藏好,再暗中观察。”
魏延想了想,曹朋说的没错!
于是不再犹豫,把龙雀往背后一挂,手足并用,飞快的爬到一棵树上。曹朋更轻松!别看他身子骨瘦弱,可爬高上低比魏延还要强上半分。爬到树上以后,曹朋伸手在身上一抹,却发现没有一件防身的武器。他那只汉环刀,早在夕阳聚被魏延打昏的时候,便丢失不见。
“魏大哥,有没有兵器?”
魏延和他距离并不算太远,闻听之后,立刻从腰间摸出一支短剑。
大约四十公分长短,剑、茎一体锻造,黑漆枣木手柄上缠绕一层粗布,不过却没有护手木瓜。
这是骑军随身配备的骑剑,对魏延来说,装饰的用途大于战斗的作用。
他朝着曹朋扬了扬手,而后高抛出去。曹朋坐在一根大腿粗细的树枝上,伸手接住短剑,往腰间一插,旋即站起来,躲在粗壮的主干后。由于严冬刚走,初春才至,所以树上没什么树叶。好在这些大树都有不断的年轮,枝干繁茂,主干粗壮。藏身其中,如果从林外看,很难发现曹朋的身影。
魏延看曹朋这番举动,也有样学样的,藏身躲好。
两个人刚把身子躲藏起来,远处的马蹄声越来越近,隆隆蹄声,犹如闷雷,传入曹朋耳中。
曹朋,翘首凝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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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绣最终下定决心,反出曹营。
不过让他下定决心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可爱的身子被曹操xxoo,而是因为贾诩给他带来了一个消息。
张绣手下有一员偏将,名叫胡车儿。
据说此人能力负五百斤,日行七百里。至于是不是真的?谁也不知道。但这胡车儿确实勇冠三军,号称张绣之下第一悍将,可斩将夺旗,取上将首级。而且胆气颇盛,每战必为先登。早年间,张济活着的时候,将胡车儿视为心腹,并拜为都尉,宿卫中军,和典韦的性质相同。
张济死后,张绣同样对他看重。
如果曹操只是xxoo了他的婶子,也不是不能忍。
这年月,女人不值钱。如果真的能凭着一个女人在曹营中站稳脚跟,张绣最终还是能忍受下去。
如今的张绣,已不是当年在西凉时,马踏氐羌,纵横疆场的北地枪王。
事实上,当他抵达长安后,心中就多了许多**。有了**的人,再想恢复当年的勇气,就会变得非常困难。就好像刘皇叔说过的话‘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张绣亦如是……
胡车儿是他爱将!
可这员爱将,居然被曹操看重。
甚至还赠与重金,执其手而赞……
这可是**裸的挖墙脚。张绣哪能忍受这个?婶子被老曹霸占了,戴绿帽子的是他那死鬼叔父,和他无关。可你曹操明目张胆的勾引我帐下爱将,究竟是存的什么心思?难不成,你想把我架空?亦或者,你曹操想要杀我?之前我投降时你同意,是因为不想费手脚。现在我投降了,你就可以秋后算账?到时候胡车儿杀了我,你顺理成章接手我部下的兵马?
这念头一起,就一发不可收拾。
在思忖良久之后,张绣最终决定发动反击。
甚为他所倚重的贾诩,也没有表示反对。张绣决心一下,贾诩便为他提供出一套完整的计划。
同时贾诩还连夜离开宛城,赶赴襄阳,与刘表谈判。
既然要和曹操撕破脸皮,那么与刘表的盟约,就势必要进一步维系。否则,张绣将腹背受敌。
第二日,宛城换防。
张绣便派人禀报曹操,说为了避免麻烦,请求他麾下兵士自带武器。
一般而言,投降一方在换防的时候,是不准携带兵器,而是集中一处。张绣的要求虽然有些过分,但曹操此时心情正好,也没有和他计较;于是张绣又提出一个要求。按照原来的计划,宛城军撤离时,是按照曹军安排的路线撤离。张绣说,道路不好走,如果从那条路撤离的话,会换防的时间。所以他请求从大路撤离,这样一来,他撤离的路线正好在曹营边上。
对此,曹操依旧没有反对。
可就在宛城军撤离的时候,张绣突然对曹营发动攻击。
毫无半点防范的曹操,在遭遇这突然袭击的时候,竟有些懵了……不知所措!
他慌忙带人逃走,张绣紧紧追赶。眼见着就要追上曹操的时候,却被曹操爱将典韦所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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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朋站在树上,看到一队西凉骑军,身着黑甲,纵马疾驰。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则是一个黑大汉,匍匐在一匹裸马背上,浑身上下都是血,亡命狂奔。
“休走了典韦!”
宛城骑军嘶声吼叫。
其实,宛城骑军的前身,就是西凉骑军。
汉高祖刘邦斩蛇起义,民间有赤帝斩杀白帝的说法。按照五行之说,汉尚火,所以衣甲多以红色为主。而西凉骑军其余西北,尚黑,所以着装多以黑色为主。曹朋重生于这个时代,对于这个时代的习俗,也算有了一些了解。故而他一眼就能看出,敌对双方的派系所在。
不过,真正让曹朋感到吃惊的,还是西凉骑军的一声声吼叫。
典韦?
那个黑大汉,难道就是典韦吗?
后世关于三国,有许多种版本。比如武力值一说,就有一吕二赵三典韦。
这典韦,无疑是被众多人所喜爱的一个人物。他的忠诚,他的勇武,他的豪迈……至少曹朋前世,也算是典韦的一个粉丝。这个人是典韦?他不是被盗走了双戟,惨死于曹营之中吗?
就在曹朋心怀疑虑的时候,为首的西凉骑将,摘弓搭箭,朝着典韦连发三箭。
第一箭,正中典韦的后背,但不知被什么东西挡了一下,直接掉落下来;第二箭,却射中了典韦的大腿。而第三箭,正中典韦胯下坐骑的屁股。那战马吃痛,突然间希聿聿一声长嘶,仰蹄直立而起。马上的黑大汉猝不及防,噗通一声就从马上摔下来,战马随即落荒而走。
黑大汉从地上爬起来,反手从后背拽出一对铁戟。
看到这一对超乎寻常的铁戟,曹朋可以确认,这黑大汉,就是传说中的古之恶来,典韦!
咦?
典韦居然还活着!
曹朋心中疑惑不解,全然忘记了,他所了解的三国,大都是自三国演义而来。
演义和正史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
“典韦在此,哪个来受死!”
西凉骑军呼啦啦冲上来,把典韦团团围住。
而典韦,却面无惧色,双手擎铁戟,厉声高喝。那吼声,犹如巨雷般炸响,以至于周围西凉骑军的战马,也显得有些惊恐,不安的踏踏踏不断踏踩地面。西凉骑军,可说是生长在马背上,个个马术超群。很快便把战马安抚住,一员小将,也就是刚才射箭的那西凉骑将,催马上前。
掌中丈八长矛一指典韦,“典君明,曹贼已败逃,尔何不下马投降,可免除一死。”
树上,魏延向曹朋看去,却见曹朋伸出手,做了一个‘杀’的手势。魏延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典韦怒骂道:“尔等反复小人,也敢妄言杀我?主公授之天命,辅助汉室。你这小娃娃助纣为虐,早晚必死。想要我典韦投降,先问问我手中双铁戟是否答应。小娃娃,可敢与俺一战?”
说话间,典韦须发喷张,犹如一头狂狮。
周围虽有五十余西凉骑军,也不由得一个个面露忌惮之色。
这典韦,实在是太凶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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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绣偷袭曹营,眼看着就要杀了曹操,不成想却被典韦拦下。
这典韦,可是能与吕布斗一个不分伯仲,张绣虽然枪马纯熟,身经百战,可是和典韦相比,似乎还相差许多。只不过,他胯下马掌中枪,身披重甲。而典韦则是仓促应战,身上连一件札甲都没有佩戴。两人在曹军大营外鏖战十余个回合,张绣一枪戳中典韦的肩膀,而典韦也恶狠狠的,一刀劈在他的胸前。披甲和不披甲的结果,立刻显现出来。张绣虽然受伤,但由于甲胄的保护,所以并无大碍。而典韦却是实实在在受了一枪,血流如注……
不过,趁着二人交手的机会,曹操带着人逃走了。
见曹操逃离出去,典韦这才抢了一匹马,拼死杀出一条血路。
按照张绣所想,典韦不过一介武夫,不足为虑。他的目的是杀死曹操,只要杀了曹操,典韦也折腾不起什么风浪。所以张绣率部追击曹操去了,而他的侄子,也就是张信却怀着另一个心思。世人皆知典韦勇武,如果他能杀死典韦的话,岂不是名扬天下?于是张信带着一队骑军,死死的咬住典韦,大有不杀典韦,誓不收兵的架势,从宛城一直追到了高丘亭。
宛城,大王岗。
已废弃多年的贾公寨,重又开启。
破败的山寨里,看得出已有多年没有人打扫过。一排排低矮的房舍中,更是蛛网密布。走进房门,迎面就是一股子腐湿恶臭的味道。由于多年没有人居住,这里已经变成了老鼠的天堂。一路走过去,可以看到简陋的青石路面上,布满了老鼠屎的痕迹。除此之外,还有层层叠叠,野兽的足迹……山寨空地上,有几具不知名的野兽枯骨,在风雨的侵蚀下,看上去很斑驳。不少房舍已经倒塌,残留的几间房舍,有的塌了半面墙,有的连门斗没有。
魏延一进来,就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阿福,要不咱们换个地方吧。”
曹朋跳下马,把缰绳拴在寨子里的栓马桩上,然后环视四周,轻声回答说:“魏大哥,就这儿吧。这里距离宛城有一些路程,估计张绣一时半会儿也找不过来。那家伙的伤势也挺严重,需要处理一下。如果我们再折腾下去,说不定就没法子保住他的性命。忍一忍把。”
也许连魏延也没有觉察到,在不知不觉中,他开始重视曹朋的意见。
大局观!
曹朋的大局,天下无双。
这是魏延对曹朋的评断……其实,曹朋所谓的大局观,也就是源自于他后世积累的知识。
如果不是穿越而来,他怎可能知道,曹操必败?
同样,如果不是穿越而来,他又怎可能说出曹操能统一北方的论断呢?
可不管是剽窃,还是源自于后世灵魂的先知。在魏延的眼中,曹朋无疑多出了几分神秘色彩。
“阿福,这家伙究竟谁?”
魏延吃力的把典韦抱进一间保存最为完好,同时也相对整洁干燥的房间里。
曹朋推开窗子,对立的空气,将房间里腐臭的味道一扫而空。然后,他找了块干净的地方,把典韦平放下来。
“魏大哥,我去弄点柴火,咱们先把火升起来。”
“算了,还是我去吧……你懂得疗伤?”
“哦,多多少少知道一些,但算不得太精湛。”
“真不明白,你这家伙从哪儿学来的这些东西。你姐夫……算了,我先去生火,顺便查看一下周围的情况。”
魏延说着,扭头就走。
曹朋看了一下房间,发现在一面墙壁上,插着半支牛油大蜡。这种蜡烛的燃烧力很强,一个房间,往往一支大蜡就足够了。墙上这半支蜡烛,不晓得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东西。
曹朋甚至不无恶意的猜想:莫不是贾复所留?
他走过去,把大蜡取下。
然后回到典韦身边,把蜡烛插在地上。从怀里摸出一枚火折子,在地上用力一擦,把大蜡点燃后,整个房间顿时显得格外通透。
典韦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浸透,颜色甚至发黑。
曹朋小心翼翼的将他的衣服除下,眉头不由得微微一蹙。原来,典韦身上的伤口,不下二十余处。从这些伤口可以看出,这家伙在先前,经历了一场怎生可怕的惨烈厮杀。也就是典韦这身子骨,如果换一个人,恐怕这时候已经挂掉了。不少伤口,已停止流血,把手放在典韦的身上,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典韦的肌肉在以一种极为奇异的韵律跳动。也正是这种跳动,使得典韦的鲜血流出缓慢。除了肩膀上,腹部,还有后背三处比较严重的伤口外,其余已没有大碍。
这家伙,定然已经达到了洗髓的境界。
身体可以在无意识之中,自行调整,来缓解伤势。
曹朋拿起一个虎皮袋,从里面倒出几个瓶罐。是那种土陶烧制而成的小瓶罐,每个瓶罐上,都有一些标志。曹朋拿起一个标志着长刀模样的瓶罐,拧开了塞子。王猛和他说过,由于这年月很多人都不认得字,所以有时候就会以简单的标识来进行注解。比如这个刀的标识,其实就是特制金创药,止血散。一般武将的身上,都会带有这样的伤药,以避免意外发生。
虎皮袋,是从典韦身上取下。
果不出曹朋所猜想的那样,典韦身上带着金创药,止血散。
那些已经停止流血的伤口不必去理睬,重要的是三处比较严重的伤势。将金创药倒出一粒,在口中咀嚼。同时把止血散抹在伤口上,待金创药被咀嚼碎,吐出来在手上搓*揉,然后涂抹在止血散上。黑色的药膏混合止血散,便成了一剂非常神效的药膏。不过,这种药膏的刺激性应该很大,当涂抹在典韦伤口上的时候,曹朋感觉到,他的身体骤然紧绷,旋即放松。
真不明白,东汉年代的金创药,究竟是用什么制成?
但有一点非常清楚,那就是这种药膏的确很神奇。融合了唾液和止血散的药膏,迅速凝固,形成一块黑色的硬疤。曹朋觉得,这玩意似乎和后世的创可贴很相似,甚至保护的更严密。
典韦体型巨大,翻过来,转过去,把三处伤口抹上金创药之后,曹朋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这时候,魏延也看罢了周围的情况,并且在房间里点燃了篝火。
他还找了一口废弃的陶罐,在里面装满了水,从随身携带的干粮袋里取出几块硬邦邦的杂面饼子,掰开了扔进陶罐里烹煮。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子香味,令曹朋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
这一整天,除早上吃了一顿之外,水米未进。
肚子,早就咕咕的叫个不停……
“阿福,过来吃点东西吧。”
这贾公寨里的餐具,还挺齐全。
也不知道是当年贾复聚众为王时留下来的东西,还是后来在这里落脚的人,为方便别人留下来。魏延不仅找到了一个陶罐,还有两个陶碗。用寨子里的井水冲洗干净,倒还能使用。
饼子很咸,看样子放了不少盐。
没有被煮开的时候,硬的根本咬不动,但一旦煮开,味道还算不错。
曹朋也是真的饿坏了,一连吃了三碗杂面饼子汤,这才心满意足的放下陶碗。
魏延把剩下的饼子汤都倒进自己的碗里,一边吃一边问道:“阿福,你先前说,他是我的引介人?”
曹朋笑了笑,点点头。
“你没听那些西凉军喊叫吗?这家伙应该是叫做典韦……典韦你知道是谁吗?那是曹公的心腹爱将,同时也是曹公的宿卫。据说,曹公若没有此人宿卫,甚至连觉都睡不好……呵呵,魏大哥你不是想要投奔曹公吗?正好,有他来给你引荐,定能迅速在曹公帐下站稳脚跟。”
“啊?”
“这家伙还有个绰号,曹公唤他做古之恶来。”曹朋看了一眼昏迷中的典韦,心里面突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感慨:我,居然救下了典韦?哈,我居然把大名鼎鼎的典韦给救下来了……
历史上,曹操宛城初战,大败而归。
典韦也在这一战中战死,以至于曹操后来在育水祭奠的时候,竟说出:我不是痛惜我的儿子和侄子,我最痛惜的,就是在这里失去了典韦。
由此可见,曹操对典韦的喜爱。
曹朋这只小蝴蝶,再次扇动了一下翅膀。
上一次,他煽动翅膀,改变了魏延的命运;而这一次,他救下了典韦,也救下了自己最为喜爱的一个三国大将。
魏延不禁下意识的朝典韦看了一眼,啧啧嘴巴。
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正苦于不知道该如何投奔曹操,这就出现了一个引介之人。
不过,魏延突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蹙道:“阿福,曹公新败,我又当如何去投奔曹公呢?”
“魏大哥,你只要救活了典韦,害怕不能投奔曹公?”
“我的意思是说,曹公……何时会反击?”
在魏延看来,曹操实力雄厚,一定会马上反击张绣。
“这一时半会儿,曹公未必会发动攻击……甚至有可能收兵。”
“啊?”
“曹公在南阳郡并无根基,南阳豪族也未必会认可曹公。此前,曹公势大,可兵不刃血;然而现在,他被张绣击败,势必会引发南阳大族的反扑。你想啊,张绣都能把曹公大败,那些土豪们,岂能不蠢蠢欲动?到时候,曹公未必能在南阳郡站稳脚跟,必须徐徐图之方可……此外,河北袁绍也不可能坐视曹公得到南阳郡,他一定会设法牵制。到时候曹公……”
曹朋笑了笑,轻声道:“不过你放心,曹公早晚必杀回南阳郡。”
魏延轻轻点头,脸上露出一抹敬服之色。
“阿福,你和我一起去投奔曹公吧。
你见识这么好,一定能得到曹公的重视。到时候咱们兄弟在曹公帐下一起效力,将来马踏荆襄。”
曹朋沉默了!
他站起来,走到房门口,负手仰望。
但见玉兔东升,繁星闪烁……
曹朋低声道:“我已经耽搁了一天,明天一早,我必须启程……魏大哥,我要回家去!”
魏延嘴巴张了张,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正所谓,人各有志。
曹朋担心父母安危,宁可抛弃好大的前程,只这份孝心,足以令魏延敬佩。百善孝为先,他总不能阻拦曹朋,去尽那人子之道吧……
只是,这的确有些可惜!
魏延叹了口气,抱着腿,看着眼前熊熊篝火,呆呆的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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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二年正月初七,曹操于宛城大败。
自曹操起事以来,此次大败,也许是他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不仅仅是损兵折将,还丢了长子曹昂,从子曹安民的性命。而他的心腹爱将,有古之恶来之称的典韦,同样是生死不明。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曹操次子曹丕,在曹操渡过育水,稳住阵脚之后,终于赶回来与她会合。
如果曹丕也死了,那曹操可真的是……
不过,正如曹朋所说的那样,曹操这一败,使得他头上的神秘光环,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南阳郡各地豪族,纷纷起兵反抗。
正月初十,曹操不得不放弃舞阴县,退回豫州。
但是,曹操虽放弃了南阳,却不代表会完全撤出南阳。在撤回许都之前,曹操命其族弟,谏议大夫曹洪屯守叶县,始终保持着对南阳郡的压力。
在撤兵的途中,曹操咬牙切齿的对被他抢来的邹氏,也就是张济的遗孀,张绣的婶子说:“早晚我必取张伯鸾性命,一雪今日之辱。”
同日,就在曹操决定暂停攻击宛城的时候,在棘阳县城里,蒯正蹙眉端坐大堂,看着手中的一封书信。
沉思良久,他抬头向跟随他多年的老管家问道:“黄射要我缉拿曹家上下三口,你怎么看?”
天亮了!
阳光普照大地,更增添了几分浓郁的春情。
曹朋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之后,爬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筋骨的舒展,令他感到精神为之一振。看了一下房间,典韦仍昏迷不醒。但从他沉稳悠长的气息来看,比昨天好转许多。
魏延不在房间里。
那支从不离手的龙雀,也不见踪影。
不过曹朋知道,魏延不可能独自离开。这里还有他的引荐人,他现在走,又能走去哪里?透过半开的窗户,曹朋看到了拴在寨子里的两匹西凉马,更进一步的让他确定,魏延没走。
走出房间,简单的洗漱了一下,整个人都好像清醒了。
他走到典韦身旁,伸手看了一下典韦身上的药膏。黑色的药膏经过一夜之后,变得有些发灰。伸手在上面一敲,药膏碎裂,自动脱落,露出覆盖在药膏下面的伤口。血已经止住了,但伤口仍有些触目惊心。曹朋蹙了蹙眉宇,倒出一粒金创药,在口中咀嚼碎了,又涂抹在典韦的伤口上。这金创药的效果不错,至少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典韦恢复的速度非常快。
就在曹朋准备起身,出去漱口的时候,典韦突然一动,睁开了眼睛。
眼角的余光,见人影晃动,典韦二话不说,猛然坐起来,伸手一把扣住了对方的脖子……
曹朋猝不及防,被典韦掐住脖子,差一点断了气。
那只大手的力气,实在是太可怕了。就好像铁钳子一样,死死掐住,曹朋甚至可以想象,典韦的手指头只要微微用力,就可以把他的脖子扭断。脸憋得通红,曹朋只好无奈的挣扎。
好在,典韦很快就看清楚了他手中的人……
“你是谁?”
曹朋用力拍打典韦的手臂,却好像蜻蜓撼柱。
典韦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松开了手。不过,他却没有放松警惕,一双虎目凝视曹朋,眸光泛黄,带着一抹冷酷之色。只要曹朋敢有半点举动,典韦会毫不犹豫的取走他的性命。
咳咳咳……
曹朋佝偻着身子,大口的喘着粗气。
“你这家伙,就这么报答恩人的吗?”
“恩人?”
典韦眼中露出迷茫之色,但旋即想起来昨天的事情。
“你,救了我?不对,救我的那个人,我认得,并非是你这小娃娃。”
曹朋这时候也缓过起来,看着典韦那张迷茫的大黑脸,怒道:“帮你打架的大个子,是我朋友,最后杀西凉主将的人是我。黑大个,你莫不是连这个也忘了吗?若不是我杀了他们的主将,你们现在早就挂掉了……你身上的伤,还是我帮你上的药,你刚才差点杀了我,知不知道?”
典韦用了的晃了晃脑袋,隐隐约约,好像想到了什么。
张信的确是被一个人杀掉的,只是当时他已力竭,头昏脑胀的,并没有看清楚是何人出手。
莫非,就是眼前这小娃娃?
“小娃娃,你也能杀人?”
难怪典韦会怀疑,曹朋这身子骨,的确是太弱了些。虽说练了一段太极拳,身体比从前有了极大的改善。可那也是和从前比,在典韦的眼里,曹朋就是一个小孩子……
曹朋冷哼一声,不再理睬典韦。
典韦也觉得很无趣,于是撑着身子,想要站起来。
“你要是想把血流尽,你就接着折腾吧。我可把话说清楚,你的止血散和金创药已经不多了,估计只能支持两次。你伤口刚开始收口,乱动的话,伤口迸裂了,我可不会再帮你敷药……呸,这金创药是用什么做的?怎么这么涩?你老老实实的躺着,别再让我为你操心了!”
金创药的确是很涩口,曹朋这会儿嘴巴里麻的要命。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就走出房间,只把典韦一个人留在屋里。坐在地上,典韦低头看了看身上的伤口,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又浮现出昨日的情形。对了,主公现在怎样了?可脱离危险?
“小娃娃,小娃娃!”
典韦在屋子里大声呼喊。
过了一会儿,曹朋才走进来,一脸不高兴的问道:“黑大个,你又有什么事?”
“这是什么地方?你可知道我家主公……”
“你主公不会有事儿的!”曹朋打断了典韦的话,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说道:“曹公麾下战将无数,并不是只有你典韦一个人能征惯战。他身边跟了那么多人,肯定能安全撤走……这里是大王岗,距离宛城有些路程。你要是想回去继续保护曹公,就老老实实把伤养好。”
典韦虎目中,闪过一抹冷芒。
“小娃娃,你是谁,你怎知道我主公是谁?”
“废话,宛城大战,一方是小张将军,一方是曹公。既然西凉军追杀你,那你肯定就是曹公的人。拜托你下次问点有水平的问题,这种问题,我实在懒得回答……我叫曹朋,昨天和你并肩作战的那个人,叫做魏延。对了,魏大哥准备去投奔曹公,你能否给他做个引荐?”
曹朋连讽刺带挖苦,典韦居然没有生气。
他愣了一下,看了一眼曹朋身上那件沾染着血污的皮甲,突然问道:“小恩公,你是……”
“我是棘阳人,被刘表征召。
魏大哥是义阳人,原来是南阳郡义阳武卒的屯将。只因得罪了上官,在押运粮草来宛城的途中遭遇陷害。他现在有家难回,所以想投奔曹公,博取个功名。典韦,你能不能引荐一下呢?”
“你,知道我的名字?”
曹朋叹了口气,摇摇头道:“刚说了让你问点有水平的问题,结果没两句,你又……宛城军喊声那么大……休走了典韦!你说,我能不知道你是谁吗?好了,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连典韦都觉得,自己刚才的问题好像有点傻。
眼前这小娃娃可算得上是牙尖嘴利,可不知道为什么,典韦就是发不出脾气。
忍不住呵呵的笑了起来,“你那魏大哥的武艺不差,虽比不得我,但也算得上一把好手。他如果想要投奔曹公,我自然可为他引荐。如果他愿意,我可以让他先做我的近卫,这样和曹公接触的机会也会增加。不过,能不能得曹公看重,就要看他的本事,我也只能引介。”
对于曹操的用人法则,曹朋不太清楚。
不过,能做曹操的亲卫,肯定能有更多的机会和曹操接触。
曹朋相信,魏延是个有真本事的人。只要给他一些机会,说不定就会被曹操看重,甚至重用。
“那,我就多谢你了!”
曹朋说着话,走到一旁,把典韦的虎皮袋拿起来,斜挂在身上。
“小娃娃,那好像是我的东西吧。”
“借来用用不行吗?”曹朋笑了,看着典韦道:“我救了你的命,还给你敷药,收取一些代价,也很正常嘛。子路当年做好事,拒绝别人的报酬,可子贡同样做了好事,却收取了别人的报酬。孔圣人却没有责怪子贡,反而夸奖他。子路问他的时候,孔圣人说: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做了好事却无所得,谁又会再去做好事?子贡的做法,却可以让更多人去做好事……你看,孔圣人都这么说了,我也是听从先贤的教诲。所以,我取走虎皮袋,也很正常。”
典韦惊奇的看着曹朋,只觉得他那笑容,格外灿烂。
“小娃娃,你读过书吗?”
“嗯!”
曹朋蹲下身子,把短剑插在腰间,然后又撕下一块衣服,将缳首刀包裹住,缠了一下,放在旁边。
“这个止血散,你暂时不需要,我就带走了。
金创药你留下,差不多六个时辰换一次。你身体强壮,伤口恢复的很快。估计再换两次药,就应该可以结疤。只要不做太剧烈的运动,想必很快就能够康复……魏大哥的事情,就拜托你了!”
“小娃娃,你这是……”
典韦疑惑的看着曹朋的动作,忍不住开口问道。
曹朋说:“我该走了!本来我昨天就该启程的,不成想遇到你这桩事情,耽搁了一整天的时间。”
“你不和我一起走吗?要去哪里?”
“回家!”曹朋说着,把缳首刀斜背在身上,“我爹娘还在棘阳,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我必须回去看看。典韦大哥,你既然醒了,我也就放心了。过一会儿魏大哥会回来,你多保重。”
不知为何,典韦突然生出一种不舍的感觉。
这小娃娃牙尖嘴利,而且讥讽他,也是毫不留情。
可这种感觉,却非常亲切。典韦也有孩子,和曹朋的年纪相差不多。只是由于典韦常年奔波在外,所以很少聚在一起。看到曹朋,典韦不自觉的就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特别是曹朋说要回去看望父母,这种孝心,更让典韦顿生好感。
古代人,评判人的好坏,无非是从德行二字。
如何评判德行?
这‘孝’字排在第一位。
一个孝子,就算是再坏,也有限度。
一个不孝子,哪怕是才能再出众,也会被人鄙夷。
典韦说:“你不等你魏大哥回来吗?”
“等什么等?到时候免不了又是恋恋不舍。男子汉大丈夫,说走就走,哪里来的那么多牵挂?”
曹朋说完,迈步就往外走。
典韦嘴巴张了张,可是却不知道,该如何把曹朋留下。
好潇洒的一个小娃娃!
他心中暗自感慨:这小娃娃不简单!如若回去见到主公,我定要向他推荐此人。
曹朋这时候,倒是没有任何的留恋。
典韦的确是他所喜欢的三国猛将,但也仅仅是一个现代人,对古人的崇拜。如今,人已经见到了,而且他还救活了典韦,心里再也没有任何遗憾。魏延的命运改变了,典韦的命运也改变了……曹朋现在心里面就想着,早一点回去,把父母和姐姐借走,免得被黄射陷害。
揉了揉鼻子,曹朋迈开大步,走到寨子中央。
他解下一匹马,翻身跨坐马背上。
回头,朝着屋中正向外眺望的典韦摆了摆手,两脚一磕马腹,口中一声轻呼,“驾!”
西凉马长嘶一声,就冲出了破旧的山寨。
典韦喃喃自语:真是一个有趣的小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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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山路,曹朋纵马疾驰。
不多时,他便看到了大路……
勒马向四下里看了一眼,曹朋认出了方向之后,催马就要赶路。就在这时候,忽听身后传来一声叱喝:“西凉小贼,休走,拿命来!”
一匹白马从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绕出来,马上一员小将,丈二银枪,白袍札甲,纵马拧枪,向曹朋扑来。
曹朋完全没有反应,那小将的速度太快。
等他弄清楚,白袍小将就到了他跟前,二话不说,拧枪分心便刺。
枪风猛烈,隐隐藏着杀机。曹朋刚想要开口,哪料到对方根本就不给他机会,上来就打……
“你……”
曹朋刚喊出声,枪就到了跟前。
而曹朋的缳首刀,则背在身后,手中没有寸铁。下意识的,他猛然低头,一哈腰,银枪从他头顶掠过。枪风扯散了他的发髻,头发一下子披散下来。曹朋披头散发,和那小将错马而过。他正想探手拔刀的时候,那白袍小将突然倒转大枪,反手轮圆,呼的一下子横扫过来。
只听铛的一声,枪杆正砸在曹朋背后的缳首刀上。
包裹着缳首刀的粗布,一下子碎裂……
曹朋只觉得自己后背如受雷击,喉咙口发甜,鲜血夺口喷出。
靠,这家伙又是什么人?
曹朋脑袋昏沉沉,身子一歪,从马背上噗通就摔在地上。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了魏延的怒吼声:“兀那贼人,休伤我兄弟,义阳魏延在此。”
你他娘的,不能早点出现吗?
曹朋心里暗骂一声,眼前发黑,一下子就昏迷过去!
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想,努力码字,守好自家的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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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延一大早就出门了。
大王岗离宛城挺远,而且周围也很荒凉。最近的城镇,也得要两三个时辰的路,平时根本看不到人烟。
由于宛城大战的缘故,大王岗附近的行人变得更加稀少。
张绣忙着在宛城和曹操决战,曹操一天不退兵,张绣就一天抽不出手。所以,魏延也不必担心会有人过来。从大前天的夕阳聚,到昨天的高丘亭。三四天时间,连续数次激战,魏延也觉得有些疲乏。如今,他救了典韦,有了典韦的引荐,魏延相信自己能在曹营站稳脚跟。
心事了去,自然也就轻松下来。
魏延想着典韦受伤挺重,流了那么多血,但靠着杂面饼子,恐怕难以恢复身体。于是就想着,狩猎一些野味,给典韦补补身子,同时也可以改善一下伙食,犒劳自己和曹朋的辛劳。
西凉骑兵,大都会配备弓矢。
两匹战马上都有弓箭,魏延拿着弓箭,带着龙雀,就跑出去狩猎。
还别说,收获挺不错。射杀了两只兔子,意外的抓获了一条刚刚冬眠苏醒,爬出来透气的草蛇。
可没想到,回到寨子里,典韦已经醒了。
从典韦口中得知曹朋走了,魏延当然着急。
这几天,一起出生入死。魏延对曹朋的感官,是噌噌的提高。曹朋虽然羸弱,可杀戈果决,全不拖泥带水。只看他杀魏平,杀张信……都只是一刀,却表现出了非同寻常的杀人技巧。
魏延有种预感,曹朋将来,定非池中之物。
就这么走了?
魏延当然不会乐意!听典韦说,曹朋刚走没多久。魏延二话不说,立刻骑上另一匹战马,风一般的冲出寨子,想要追上曹朋。哪怕曹朋一定要回家,魏延也想和曹朋说一声:保重!
谁料想,刚出寨子没多远,就看到一个白袍小将,把曹朋打落马下。
魏延这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他性子傲,却是个重情义的人……否则当初,他也不会为了义阳武卒,心甘情愿的当一个都伯。曹朋虽然加入的晚,却是义阳武卒除魏延之外,唯一幸存下来的兄弟。至少魏延是这么认为,所以看到曹朋口吐鲜血,跌落马下的时候,魏延顿时觉得一股气直冲头顶,大吼一声,催马就冲向白袍小将。
白袍小将之所以攻击曹朋,就是因为曹朋胯下的那匹西凉战马。
再加上曹朋那一身军中打扮,以至于白袍小将误以为,曹朋是宛城军。他刚把曹朋打落马下,还没等拨转马头,回去刺杀曹朋,耳边响起一声巨吼,一匹西凉战马,风一般冲到了跟前。
“无耻贼人,敢伤我兄弟。”
刚才白袍小将不给曹朋开口的机会,这一次魏延,也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
龙雀大刀高举头顶,魏延双手握刀,呼的一声,一刀劈落……这一刀,魏延可说是用尽了全力。曹朋生死不知,在魏延看来,正是因为他的缘故。这怒极之下,刀罡更盛。一抹冷幽的刀风在日光下闪闪,夹带万钧之力,砍向那白袍小将。
白袍小将虎目圆睁,双手握紧丈二银枪,鼓足一口丹田气,双臂用力,猛地向外一崩……
“开!”
铛铛铛……
在电光火石间,龙雀大刀与丈二银枪交击十数下。
魏延气力相合,这一刀可谓是达到了巅峰状态。白袍小将只觉得手臂被震得快要失去了知觉,虎口鲜血淋漓,胯下白马也是希聿聿暴嘶不止,踏踏踏……连退十余步,方才稳住坐骑。
好厉害的家伙!
白袍小将只一个回合,就知道这魏延,比他高出不止一筹。
可他现在也没有其他的退路,一咬牙,一横心,丈二银枪扑棱棱一颤,挽出一个斗大的枪花,分心便刺。
魏延也有些惊奇!
这小将的武艺,不差啊……
看他的年纪,大概和自己差不多。
不过这枪法确实不赖!丈二银枪,可不是后世那种花枪,用白蜡杆做枪身。通体是用生铁打造,份量应该在三十余斤。这小将能挽出枪花,说明他的确是下过苦功,有真功夫……
但,管你有没有真功夫,你伤了阿福,就必须死!
魏延想到这里,催马再次冲向白袍小将。
掌中龙雀大刀刀云翻滚,刀啸声犹如鬼哭狼嚎,刺耳之极。唰唰唰,疾风暴雨般的刀云扑向白袍小将。也看不出来,魏延在这一刹那间到底劈出多少刀,那刀云之中,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白袍小将咬碎钢牙,虎目圆睁。
眼见着魏延冲过来,他也别无选择,大枪噗的一下子直冲进刀云之中。
叮叮当当……
金铁交鸣的声响,似雨打芭蕉般的密集。
魏延突然一声暴喝,“给我撒手。”
大刀凶狠的劈在了白袍小将的枪脊上。而白袍小将刚才一枪刺出,正是旧力方消,新力未生的档口。龙雀大刀劈在枪上,白袍小将只觉一股巨力从大枪上传导过来。再也无法拿捏住大枪,丈二银枪呼的一下子,便脱手飞出。魏延得势不饶人,做势就要再次攻击……白袍小将连枪都拿不住了,又哪里敢再和魏延交手,二话不说,拨马就走,想要躲开魏延。
只是慌乱中,他没有看清楚方向,竟朝着山寨方向跑去。
山寨门口,站立这一个黑铁塔似地彪形大汉。魏延紧随白袍小将,看见那大汉,大声喊道:“典将军,休要放过那小贼,他杀了阿福!”
典韦在魏延离开之后,呆在屋子里好生无趣。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所以便一瘸一拐的走出来,想要活动一下腿脚。哪知道,刚走到寨子里,就听到外面传来魏延的怒吼声,以及一连串的金铁交鸣声。典韦一怔,连忙跑到寨门口。
还没等他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见一匹白马迎面跑来。
紧跟着,魏延的呼喊声传入典韦的耳朵里,典韦一听,当时就懵了!
他挺喜欢曹朋这娃娃,感觉这娃娃无论是德行还是品性,都非常出色。虽然说话有点牙尖嘴利,而且还把他呛得无话可说。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着曹朋对脾气,对胃口……而且曹朋说话,也颇有条理,还读过书,能用圣人之语。在典韦看来,这娃娃的才华,足够出众。
可现在……那小娃娃死了?
典韦只觉的胸中憋着一口气,如果不发泄出来,他整个人就会被炸开。
“小子,我要让你给娃娃赔命!”
眼见白马冲过来,典韦却不躲不闪。
前腿弓,后腿伸,一个弓箭步迈出,前脚落地的一刹那,用力一顿,只听蓬的一声响,典韦随之迎着白马,一拳轰出。
典韦是什么人?
整个三国时代,有数的高手。
这一拳蕴含了典韦心中无尽的愤怒,蓬的一拳,轰在了马头上。
巨大的力量,直接轰碎了那白马的头颅。白马希聿聿惨嘶一声,噗通就摔倒在了地上。
马上的白袍小将被摔得头昏脑胀,躺在地上难以站立。
典韦二话不说,迈大步就走向白袍小将,口中发出一连串的咆哮,犹如巨雷般,在空中炸响。
“小子,我撕了你!”
白袍小将这才看清楚了典韦的长相。
“典校尉……我是夏侯兰。”
蒲扇大手在空中陡然一顿,典韦一把攫住白袍小将的胳膊,“你认得我?”
“典校尉,我乃夏侯将军帐下军侯,我叫夏侯兰,曾随夏侯将军,在主公身边见过您!”
夏侯兰?
典韦愣了愣,“你是夏侯家的?”
“不是,末将是常山真定人氏……”
“老子管你是什么人,你杀了小娃娃,我要你偿命。”
典韦说着话,探手就抓住了夏侯兰的另一只胳膊,双臂做势就要发力……
“典将军,阿福还活着,阿福他还活着!”
另一边,魏延下马跑到曹朋跟前,把他抱在怀中。只见曹朋面色苍白如纸,嘴角还挂着一道血丝。
不过,他的脉搏跳动还在,只是感觉有些微弱。
魏延抱起曹朋,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
典韦听到曹朋还活着,顿时喜出望外。甩手将夏侯兰丢在一旁,三步并作两步,就冲到魏延跟前。
“这娃娃,没事吧。”
“气脉尚存,只是有些不太稳定。”
“快给我看看。”
典韦伸出手,抱住了曹朋的身子。
这小人,怎地这么轻?心中顿时生出一丝怜惜!典韦扭头怒视夏侯兰道:“你这小子,为何伤人?”
夏侯兰这会儿才算明白,原来刚才伤的那个小孩子,居然和典韦认识。
看典韦的模样,好像和那孩子非常亲密。心里不由得打了个突,夏侯兰在夏侯惇帐下效力,可是听说过典韦的凶名。
这位爷,那要是发起狂来,可是连夏侯将军也要退避三舍。
夏侯兰不禁暗自叫苦,强忍着身上的疼痛,躬身道:“典校尉,末将哪知道这位公子和典校尉认识……昨天小将在宛城杀了一夜,也不知此地是何处。看这位公子胯下西凉马,还是军中装束,所以就以为……此末将之错,还请典校尉责罚,末将绝没有半句的怨言。”
典韦无心理睬夏侯兰,抱着曹朋,往寨子里走。
魏延回去把两匹马牵过来,瞪了夏侯兰一眼,也急匆匆的跟在典韦身后行去……
站在寨子门口,夏侯兰看了一眼地上的马尸,又看了看典韦的背影。苦涩一笑之后,他回身捡起了那支丈二银枪,拄着枪,一瘸一拐的往山寨里走……这两天,还真他娘的倒霉啊!
夏侯兰站在空旷的寨子中,仰天一声长叹!
盟主123a456慷慨打赏,特加更一章,以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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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武者,善医。
这句话并不是说,功夫好的人就是好医生。而是说,在长期的习武生涯中,他们各自有一套检视自身的方法。典韦强武,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于是在不知不觉中,也有了这种能力。
曹朋的伤势看上去很严重。
后背肿的好像馒头一样,一道血棱子高高隆起,令人触目惊心。
然则典韦在检查了曹朋的身体之后,却意外的发现,情况并没有那么糟糕。由于重生后以太极养身,以八段锦配合八字真言强壮气血和脏腑的功能,曹朋的体内有一种自行调节的能力。
夏侯兰的境界不过易骨,比之魏延还差了一个等级。
丈二银枪抽在曹朋的身上,却被缳首刀抵消了大部分的力量。所以曹朋的伤势属于体外伤,而非内伤。看上去很严重,可实际上也只是被夏侯兰打岔了气息,暂时昏迷而已……
“夏侯兰,可有金创?”
典韦拿起曹朋那支短剑,在火堆上过了一下之后,擦拭干净。
夏侯兰正感觉着有一点内疚,听到典韦的吩咐,连忙上前回答道:“我这里有上好的金创。”
说着,他从随身的兜囊里取出一个巴掌大小的陶罐,递给了典韦。
典韦接过来,从陶罐中倒出一粒鸽卵大的黑色药丸子,闻了闻,脸上顿时显出一抹赞赏之色。
“好金创!”
“这是末将出师时,老师从左仙翁那里讨来的金创。”
“左仙翁?”典韦一愣,疑惑的看了一眼夏侯兰。不过,他并没有追问下去,而是用短剑在曹朋身上的那道血棱子上,轻轻划了一下。一股暗红的淤血从刀口处汩汩流出。曹朋的身子,很明显的颤了一下。典韦按着曹朋的身子,又划了两刀,将淤血放干净,这才把金创放到嘴里嚼烂,抹在刀口上……馒头似的血棱子,明显消肿许多,典韦如释重负,长出了一口气。
“典将军,阿福他……”
“大体上没甚大碍。”典韦站起身,把金创还给了夏侯兰,黝黑雄武的面膛上,多了一丝笑容,“这娃娃也不知练得是什么功夫,不但气血旺盛,而且内腑也很强壮,应该没有问题。”
魏延,也长出了一口气。
“你师父是谁?”
“回典校尉的话,末将师从童渊。”
“童渊?”典韦顿时露出一抹惊异之色,“可是那与剑王王越王子师齐名的枪王童渊吗?”
“典校尉也知家师之名?”
典韦笑道:“王子师的弟子史阿,如今在曹公帐下效力,而且还是二公子的剑术老师,我焉能不知童渊之名?”
不过,他旋即露出一抹古怪之色,上下打量了一下夏侯兰,“只是你这身手,未免有些差了……史阿的身手可是高绝,如果只是切磋,我都未必是他对手。”
言下之意,若真刀真枪,史阿不是典韦的对手。
夏侯兰脸一红,懦懦言:“其实,末将不过是童师记名弟子。童师当初就说,我的资质很难练成,本不愿收我……童师的弟子,和末将从小一起长大,所以苦苦哀求。童师耐不住我那兄弟的苦求,就让我随着他一起学习。只不过童师的精力都放在我兄弟身上,我……”
典韦露出恍然之色,“怪不得,我就说童渊偌大声名,岂能连徒弟都不认真教授?对了,看你这模样,应从军已久。虽说功夫算不得高明,可做个千人督绰绰有余,为何只是军侯?”
“回典校尉,末将原本在白马义从。”
“啊?”典韦大吃一惊。
三国时期,有几支部队,堪称精锐。
刘备手下的白耳精兵,以丹阳兵为基础建立;刘备入主西川之后,还有一支无当飞军,擅长山地作战;曹操的虎豹骑,目前还在组建当中;袁绍的先登营,因大将麴义桀骜不驯,为袁绍所杀,先登营随之解散,袁绍旋即组建大戟士,但同样尚未成型。除此之外,徐州吕布麾下八百陷阵,号称天下无敌;而白马义从,则是幽州公孙瓒所属,堪称骑军精锐。
没想到,这夏侯兰居然是白马义从!
“那你为何到了元让麾下?”
“去岁公孙将军与袁绍交锋,白马义从为麴义先登营所败。末将本是义从先锋,因初战不利,故而公孙将军要治我等的罪。我那兄弟也在白马义从效力,于是传出消息,末将连夜逃出……流浪半载,去岁八月时抵达洛阳。正逢夏侯将军招兵,所以末将就加入夏侯将军麾下。”
原来如此……
典韦轻轻点头,表示理解。
三人在篝火旁坐下之后,魏延虽然仍有些不爽夏侯兰,但敌意似乎已减轻了不少。
典韦又问道:“我记得元让驻守育水东岸,你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夏侯兰闻听询问,不由得苦涩一笑。
“昨日张伯鸾突然反叛,元让将军旋即做出反应,督军准备救援主公。不成想阵脚被溃军冲乱,元让将军也无力回天。夏侯将军麾下,多以青州兵为主。当时战败,青州兵随之抢掠溃兵,有反乱之势。末将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冲散,也不知怎地,就到了育水西岸,还与叛军交锋数阵……”
典韦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
“青州兵反乱?”他连忙问道:“那主公的情况如何?”
“这个……末将倒是不太清楚。”夏侯兰接着说:“等到后来末将反应过来,想要再杀回东岸的时候,叛军已封锁了育水沿岸。张伯鸾亲领大军,就屯扎在育水东岸,并且严加防范。
末将几次想要试图冲过去,奈何叛军人多……
昨夜子时,末将最后一次想要渡河,被张伯鸾之子张甦所部发现,一路追杀。末将也是慌不择路,加上天黑也看不清楚周围的状况,就跑到了这里。本来,末将还想着怎么杀回去,不成想看到小公子,以为是叛军斥候,所以……典校尉,末将实不是有意想要伤害小公子。”
夏侯兰言语间,带着一丝丝讨饶。
他从白马义从逃出来,在河北呆不下去,才投奔了曹操。
哪知道,宛城一战失利,居然还打伤了曹朋。夏侯兰到现在也不清楚曹朋的身份,可是见典韦如此重视,以为曹朋的身份非同寻常。加之曹朋也是姓曹,夏侯兰以为,他是曹操族人。
如果真如此,他在曹操帐下,可有的苦日子了……
典韦摆摆手,“此时怪不得你……文长,你也莫再生气。阿福性命无虞,不过是暂时昏迷而已。估计过了今日,就可以醒转过来。大家日后都在主公帐下效力,你也莫再斤斤计较。”
魏延虽然不快,但还是点了点头。
这件事,说穿了就是一个误会,还真就怪不得夏侯兰。
典韦作为三人中,身份最高的一个人,此时显然已成为主导。
“先做些吃的,阿福醒了之后,也需要将养一下。”
典韦一声令下,魏延和夏侯兰马上动了起来。
这餐具是现成的,食物魏延刚狩猎过来,也不需要什么麻烦。夏侯兰显然是想要和魏延搞好关系,主动承担起处理食材的任务。看得出来,他挺有经验。把草蛇处理干净,用一根木条从蛇口中穿进去,架在篝火上燎烤。然后拎着两只兔子,在水井旁边清理皮毛和内脏。
典韦心事重重,在一旁沉思不语。
屋中,弥漫着一股烤肉的香味,魏延和夏侯兰两个人处理食物,三个人坐在篝火旁,谁也没开口。
“夏侯!”
“末将在……”
“青州兵反乱的情况,严重否?”
夏侯兰轻声道:“依着当时的情况来看,的确是挺严重。”
“这么说来……主公岂不是危险?”
典韦一句话出口,夏侯兰和魏延,都不禁动容。
是啊,青州兵如果反乱,那么从西岸逃回去的曹操,势必面临更大的危险,万一……三人不敢再往下想,一个个面面相觑。
“你们真是杞人忧天!”
一个低弱的声音,突然传来。
魏延扭头看去,惊喜的呼喊一声:“阿福!”
只见刚才还昏迷不醒的曹朋,不知在什么时候,已苏醒过来。
正强撑着身子,想要坐起……典韦连忙跑过去,一把攫住他的胳膊,“娃娃,你怎么起来了?”
同时,心中暗自惊异。
依着典韦的看法,曹朋至少要到天黑以后,才有可能苏醒。
没想到,只半日的光景,他就醒过来了……之前,典韦就感觉到了曹朋的气血旺盛。他身子虽有些弱,可这气血却很强盛。气血强,则内腑壮;内腑壮,则肾元足,就不会有性命之忧。
这孩子,究竟练得是什么功夫?
曹朋骨头架子好像散了一样,后背更是疼的要命,火辣辣的,好像被炙烤一样。
他慢慢爬起来,对典韦说:“黑大个,你别担心。青州兵虽然乱了,却不会威胁曹公性命。”
“哦?”
“夏侯元让是个大笨蛋,打仗还行,可要说治兵,他差的远。曹公帐下,若说治兵严谨,也就四个人能算得上厉害……其余之人,或长于守,或善于攻,可独当一面,却非大将之才。”
曹朋的脸还有些惨败,但说话中气却很足。
典韦知道,这娃娃已没有大碍。只需休养一下,便能够恢复。
听了曹朋这一番话,他不禁有些好奇。
“娃娃,你说主公帐下有四个人算得大将,敢问那四个人?”
“我姐夫教过我:将者,智信仁勇严。听上去好像很容易做到,可实际上……曹公帐下,议郎曹仁,可为大将;颍川太守,典军校尉夏侯渊,三日五百,十日一千,令部下效死,可为大将;裨将军徐晃,性简约谨慎,常远斥候,先为不可胜,而后战,追奔争利,士不暇食,可为大将。此三人者,皆可独镇一方。除此之外,尚有平虏校尉于禁,治军严谨,使将士效命,军纪森严,知晓轻重……亦可以为大将。”
曹朋笑着说:“我记得这一次平虏校尉,似乎也随军而来。”
典韦不禁为之惊讶,看着曹朋,忍不住问道:“阿福,你姐夫何人?”
曹朋脸色一沉,没有回答。
魏延在典韦耳边低语两句,典韦顿时大怒。
“黄射小儿嫉贤妒能,不当人子……阿福,你别担心,吉人天相,你姐夫一定不会有事。”
哪知曹朋冷冷一笑,“黑大个,你先别为我的事情操心,还是好好想想,该如何脱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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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
典韦有些转不过弯儿!
魏延和夏侯兰倒是猜出了一点端倪,顿时勃然色变。
咳咳咳……
曹朋一阵剧烈的咳嗽,苍白的脸浮现出一抹病态的嫣红。坐了这么一会儿,又说了这么一会儿的话,让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疲乏感。于是他换了一个姿势,头枕在廊柱上,把后背悬空。
“黑大个,你们刚才说的那些,我都听到了。夏侯也说了,他在西岸杀了一夜,几次试图冲击育水防线,都未能成功。这说明什么问题?张伯鸾已经控制住了宛城的局势!也许你会以为,曹公会反扑。但我告诉你,曹公会反扑,但绝不会是在眼下。南阳豪强,断然不会坐视曹公继续攻打宛城……如果说早先他们因为曹公势大而畏惧,故不战而降。那么现在,张伯鸾已经给他们做出了一个最好的榜样。曹公若继续征伐南阳,会比之前困难百倍。”
典韦黑黝黝的面颊,抽搐了几下,却没有说话。
夏侯兰默不作声,只是静静聆听。
之前,他或许还以为曹朋和典韦有什么关系,甚至有可能是曹操族人,故而心生畏惧。可畏惧是畏惧,要说敬服,却不太可能。然则现在,夏侯兰已经知道曹朋和典韦并无关联。
但心中,却没由来多出了几分敬意……
这小娃娃,不简单!
魏延更不会开口,因为他知道,曹朋的大局观极强。
“若只是南阳豪强,曹公打也就打了。问题在于,北方诸侯林立,其他人岂能容得曹公放手作为吗?”
典韦露出凝重之色,“你是说……”
“淮南袁术,河北袁绍,还有荆州刘表……特别是刘表,断然不会坐视宛城丢失,那样一来,荆襄大门等同于敞开,荆州势必受到威胁。曹公迎奉天子,占居大义之名,已经遭人忌惮。如果这个时候曹公强行征伐,定然会被其他人所敌视。刘表好歹也是汉室宗亲,大可联合袁术袁绍,甚至包括徐州吕布。曹公为避免四面受敌,唯有退兵,也只可能退兵。”
曹朋侃侃而谈。
他倚着廊柱,单薄的身体,苍白的面颊,此时却透出一抹令人不敢小觑的气势。
典韦第一次郑重其事道:“阿福,那你刚才说的困境,又是什么?”
“如今张伯鸾固守育水,是为了防御曹公。可一俟曹公撤走,那张伯鸾下一步,定然是清剿治下乱兵。到时候,南阳各地豪族,都会鼎力配合。黑大个,你以为,咱们该怎样做,才能从这天罗地网之中逃离?”
曹朋这一句话,令典韦色变。
他轻轻颔首,也不禁有些忧虑……
打架,杀人!
典韦从未害怕过。可这并不代表,他能从南阳一路杀回许都。别看他长的五大三粗,却也不是傻子。听了曹朋这一番言论,典韦也不由得紧张起来。
“阿福,那你说咱们该怎么办?”
曹朋又是一阵咳嗽,苦笑道:“我要知道该怎么办就好了……当务之急,是要趁刘表和张绣还没有恢复关系之前,跳出宛城治下。我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些,怎么跳出,你们自己商量。
反正,我身子恢复一些后,要回家看我爹娘。你们怎么做,我还真想不出一个好主意来……”
典韦三人,都沉默了!
曹朋的确是有些害怕,因为他知道,张绣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张绣背后的另一个人:贾诩!
这次张绣反叛,应该就是出自贾诩的手笔。
只看他一环连着一环的攻击,曹朋就能体会到,贾诩的可怕之处。
总之,他一点都不想和贾诩为敌……
“我肚子饿了!”曹朋说道。
“先吃东西,先吃东西……吃饱了肚子,才有精神谋划。”
典韦连忙大声招呼,夏侯兰和魏延纷纷行动起来。魏延撕下一只兔腿,夏侯兰给曹朋端过来一碗兔骨汤,里面有杂面饼子,肉香四溢。曹朋也不客气,狼吞虎咽的吃下一只兔腿,又喝了两碗骨头杂面饼子汤。空落落的肚子,一下子变得舒服起来。曹朋刚才说了一阵子话,感觉着很疲乏,于是就趴在草堆上,闭目休息。同时,他默默练习白猿通背中的十二段锦静功。虽然无法配合八字真言,但对于他门前的身体状况来说,十二段锦静功无疑最适合。
“典校尉,咱们该怎么办?”
夏侯兰喝了一碗汤,忍不住开口询问。
典韦挠了挠头,也想不出太好的法子……让他动手可以,但让他动脑子,还真有些难为他。
“文长,你怎么说?”
魏延也搔了一下头,轻声道:“宛城往北,是南鄂县与东武亭。从宛城一路北上,育水河面很宽。如今眼见着春汛将至,河水势必湍急。唯有从东武亭渡河,可直达雉县。从目前的状况来说,这是最方便的一条路。我记得雉县也投降了曹公,咱们这么走,大约需两天时间。”
“那咱们就走东武亭!”
“可问题是,如果阿福刚才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先不说到东武亭这一路,是否会遇到张伯鸾的人马,但东武亭,张伯鸾一定会重兵屯守。而且,雉县那边是否会如阿福说的那样,本地豪族造反……如果出现这种状况,咱们走东武亭,就是送死。”魏延看着典韦,轻声说道。
典韦一听,也蹙起了眉头。
夏侯兰忍不住说:“也许阿……曹公子只是猜测呢?说不定张伯鸾并没有在东武亭驻兵呢?”
魏延冷笑道:“你不了解阿福,
他和普通的孩子不一样,他姐夫邓稷邓节从生前曾对我说过:阿福大局无双。如果没有把握,他绝不会轻易说出来。但既然他说了,十有**,会出现他所说的情况。在这一点,我信他!”
脸上一副‘你不懂,少说话’的表情,把夏侯兰噎得,不知该如何开口。
夏侯兰还想要争辩,就听典韦说:“我和阿福接触时间不长,但我能感觉到,他和普通孩子不一样。”
典韦轻轻揉了揉太阳穴,猛然抬头道:“我信阿福。”
连典韦都这么说了,夏侯兰就算是有一肚子的意见,也只能闭上嘴巴。
魏延说:“还有一条路,就是往南走。”
“哦?”
“咱们从刘表治下通行,也能回归曹公。
但眼下的情况是,张伯鸾很有可能封锁南北要道。在没有和刘表重新结盟之前,他不会放松警惕。
所以,直接南下,也不成……”
夏侯兰急了,“南下不成,北上不成,难道往西走?”
宛城以西,那是纯粹的张绣治下。
魏延想了想,“西行倒是个好主意。”
“此话怎讲?”
魏延喝了一口汤,正色道:“曹公与张伯鸾,目下集中在育水沿岸。其实往西走,虽说是张绣的地盘,可是并未收到战事影响。其守御必然松懈许多。”
说着,他拿起短剑,在地上迅速画出一个简陋的地图。
“你们看,这里是宛城,这里是育水。往北走,是东武亭,往南走,则是棘阳……我建议,咱们西行。大约一天的时间,就可以到达湍水。而后我们顺湍水南下,绕过穰县,就是安众。到安众,就属于刘表治下,这里一定不会有任何防御。咱们从安众渡过棘水,顺比水东进,过确山就是汝南郡。汝南郡是曹公治下,到了汝南,我们岂不就变得安全了吗?”
典韦闻听,也不由得心动起来。
“这么走,需要多长时间?”
“若骑马的话,按照这个路线,咱们到安众,大概需要三到五天。从安众到确山,又需三到五天。至于从确山到郎陵,需要多久我就说不准了。我以前也只到过确山,没去过汝南。”
“也就是说,最少需要十天时间!”
典韦说着,就露出了沉思之色。
见典韦有些犹豫,魏延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
“典将军,咱们外面说话。”
典韦答应一声,站起身扭头看了一眼趴在草堆上已经睡着了的曹朋。
“夏侯,你照顾一下阿福。”
说着话,他迈大步随魏延一起走出去。
站在空旷的寨子里,典韦问道:“文长,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典将军以为阿福如何?”
典韦一怔,想了想回答说:“阿福甚好。”
“阿福如今年纪有些小,可将来,必能做出大事。这样一个人,典将军难道就不想介绍给曹公吗?”
“当然想,可他要回家啊!”
“典将军,咱们走安众的话,必然会途径棘阳。一会儿就由我来说服阿福,咱们一起走。等到了棘阳,咱们把阿福的爹娘一起带走,阿福是个孝子,一定会愿意和咱们一同投奔曹公。”
典韦闻听,不禁喜出望外。
“这主意甚好。”
魏延说:“阿福少而老成,听邓节从说,他对曹公也是常有赞言……只可惜了,邓节从……那也是个才华横溢之人,而且本份老实。虽然和我只做了两三人帮手,却让我心折不已。
若非黄射……”
魏延说着话,不由得露出咬牙切齿之态。
连典韦也都忍不住流露出可惜的表情,“依文长所言,这邓稷将来,再不济也能做毛孝先。”
毛孝先,名毛玠,陈留平丘人,也算是典韦的同乡。
年轻时曾做过县吏,以清廉公正而闻名。曹操做兖州牧的时候,征召毛玠为治中从事。毛玠当时就向曹操献策说:今天下分裂,天子迁移他方,人民放弃本业。国家没有一年的粮食储备,百姓没有安居本业的念头。这样的局面难以持久……成大事,须有长远谋划,要树立根基。打仗作战,正义的军队一定能取胜,而保持地位凭借的则是财力。所以您应当尊奉天子,并以他的名义号令地方诸侯。发展农业,积储物资,唯有这样子,才能成功。”
三国时期,常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说法。
事实上在建安前后,有很多有识之士,都看到了这一点。
毛玠,是曹操阵营中率先提出奉天子以令诸侯的人,同时也正是因为他的建议,是曹操决意屯田。
典韦和毛玠相熟,如今把邓稷和毛玠相提并论,若邓稷知道,一定会诚惶诚恐。
沉思片刻,典韦下定决心,“就依文长所言,咱们和阿福一起走,到时候接他父母,同往许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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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延的想法其实很简单。
他希望曹朋能和他一起投奔曹操,这样的话,将来相互间也能有个扶持。而夏侯兰的遭遇,也让魏延心有戚戚。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出身白马义从,那可是天下有数的精锐之一。
夏侯兰的武艺,其实也不算太差。
虽然还比不得魏延,可如果有个好出身,放在哪儿都会被重用。
可他混的,先是被公孙瓒责罚,后来到夏侯惇帐下,也只是个普通的军侯,根本当不得用处。
魏延开始感激曹朋,如果没有曹朋,他蒙着头投奔曹操,还不是和夏侯兰一样?
如果曹朋也投奔了曹操,再不济也能有个人商量不是?总好过他一个人,在那边单打独斗。
曹朋再次醒来,天已经黑了。
背上的淤肿,已消减了大半。至少穿衣甲不成问题,虽然还无法剧烈运动,却可以骑马赶路。
典韦把他们的想法,告诉了曹朋。
曹朋自然也不会去反对……
他也在考虑如何回家的问题。如今典韦他们愿意和他一起走,路上相互间也能有个照应,至少能保证他的安全。所以,曹朋几乎没有考虑,便答应下来。当然了,除了出于对自己安全的考虑,曹朋还有另一个想法。他不清楚家里现在是什么状况,如果,只是如果……
当然了,如果一切安好,那皆大欢喜。
但如果发生了什么变故的话,身边能多一个人,自然能多一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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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曹朋等人便启程出发。
大王岗距离宛城虽远,但始终还处于宛城的管辖范围。天晓得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状况?
于是,趁着夜色,四个人踏上了曲折周转的逃亡之路。
对曹朋来说,也是回家之路……
如魏延所说的那样,西行的道路并不困难。
张绣此时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育水沿岸,根本没有经历关注自家的后院。一路行来,倒是没有遇到什么大麻烦。魏延还出了一个主意,那就是想办法换上宛城军的衣甲。这也不是太麻烦的事情,途经一个小镇的时候,魏延和夏侯兰偷偷摸摸的溜进当地的官署,从库府中偷了几套衣甲。只不过,这些衣甲对曹朋而言,似乎有些重了!好在他已没有大碍,否则又是一桩麻烦事。
在郦国县的牛马市,由夏侯兰出面,买了两匹劣马。
四个人四匹马,几乎是一路畅通无阻,便抵达湍水。途中,虽遇到了一些兵马,但都被魏延出面搪塞过去。那一口极其流离的南阳郡本地方言,很难让人对他们产生什么怀疑。在湍水改方向,又走了一整天,便抵达穰县。
出于安全考虑,曹朋等人没有进城。
直接从穰县城外绕过去,朝着安众方向行去。
过了穰县,其实也就等于脱离了张绣的治下范围。但还有一个麻烦,那就是衣甲和马匹,必须更换。
两匹西凉马,都带有宛城军的标识,很容易被人看出破绽。
哪怕张绣和刘表是盟友,可突然间几个手持刀枪的宛城军出现在刘表治下,一样会引发冲突。
所以,曹朋建议,将西凉马卖掉!
穰县和安众交界之处,有一个车马市。
魏延出面,用两匹西凉马,换来一百八十贯五铢钱。本来,私相买卖战马是一桩违禁的事情。可由于荆州缺马,以至于刘表对马匹的买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穰县和安众交界处的车马市,本身就是一个被刘表默认的黑市。在这里,你有货物,我有钱,至于货物的出处,谁会在意?能在这黑市里站稳脚跟的商行店铺,哪一家背后,没有荆襄世族做靠山?
而后,魏延在车马市里,又花了三十贯,买了一辆车。
车是好车,做工非常精良。
套上两匹驽马,四个人又换了一下衣装。于是曹朋摇身一变,就变成了衣着华美的江夏黄公子。
魏延成了车夫,改名黄不射。
典韦则变成了保镖,叫做韦典。
夏侯兰相貌俊秀,换了一身衣服以后,文质彬彬,于是就成了江夏黄家的账房先生,叫做黄兰。
总之,当四个人进入安众县治下的时候,全都改头换面。
“阿福,你这主意还真不错。”
魏延赶着马车,一脸的笑容。
而典韦呢,坐在魏延旁边,也是一脸的轻松。
唯有夏侯兰有点不高兴。因为曹朋捡了他几缕头发,黏在他嘴巴上,这一路走下来,很不舒服。
他甚至觉得,曹朋是故意为之,报复自己打伤他的事情。
可他又不得不承认,这嘴巴黏上胡子,换上一身白色长袍,坐在那里,还真有点账房先生的意思。
丈二银枪,龙雀大刀,还有典韦那一对双铁戟,都搁在马车里。
曹朋则坐在车厢里,一派贵公子的模样。不过在大多数时间,他走在联系十二段锦,以求尽可能的早日康复。
“魏大哥,咱们现在已过了安众,该怎么走?”
魏延扬鞭,啪的在空中甩了一声响。
“今晚咱们在杏花山下休息,明天一早北上,大概到正午,就可以绕过涅阳县,抵达南就聚。”
不知为何,曹朋心里没由来的一颤。
过了南就聚,就是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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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山,位于涅阳县十五里处。
当地有‘翘首杏花山,濯足兰溪河’的说法。这杏花山,兰溪水,是涅阳的两大景观。杏花山奇峰险崖,峥嵘俊俏,又因云气缭绕,层峦叠嶂,变化莫测;兰溪水涌泉流激,情趣盎然。
一轮皎月下,兰溪水环绕杏花山,山水相合,相得益彰。
曹朋驻足兰溪水畔,默默的看着溪水湍流。
站在这里,可以远眺涅阳古城,曹朋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张似笑还嗔的秀美面庞。
目光有些凄迷,心思更百转千回。他知道,这件事和她并没有关系,但所有的一切,似都是因她而起。
用力的叹了口气,曹朋搓*揉了一下面庞。
身后,篝火熊熊。
魏延和夏侯兰都已经睡了。
典韦坐在篝火旁,呆呆的发着愣。
曹朋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看着篝火,发呆……
“阿福,有心事吗?”
“恩!”
“……是不是担心你爹娘?”
曹朋抬起头,就看到了典韦那张大黑脸。此时,那张凶神恶煞似地面膛上,带着一抹关切之意。
“典大哥,你还是别笑了!”
“为什么?”
“难道没有人告诉你,你笑起来更难看?”
典韦脸上的笑容,顿时凝滞了。
这几天同行,一路走下来,让他对曹朋更加喜爱。
这是一种全无任何利益纠葛的喜爱,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喜爱。
而曹朋呢?和典韦说话的时候,也没有太多顾忌。这是一个很实在的人,也很单纯。和他一起说话,甚至比和魏延在一起的时候还要放松。有时候,曹朋还是会刺典韦两句,而典韦却从不生气。
“我是个不孝子!”
“为什么这么说?”
“娘生我,爹养我……我无一物报爹娘,却总给他们惹麻烦。小时候,我身子骨不好,我娘为了给我求符水,把祖传的簪子卖了。没想到,却被人诬陷……我一怒之下,把那个人杀了,结果让我爹和我娘背井离乡,远离故土。原以为安顿下来,能好好报答他们,不想……”
曹朋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痛苦之色。
前世,父母因他而受牵连;今世,竟还是如此!
越是临近棘阳,曹朋就越是痛苦。
他想起了邓稷,想起了王买……他实在是不知道,回去以后,该怎么去面对姐姐,面对王猛?
典韦静静的看着曹朋,许久后沉声道:“阿福,如果我是你爹娘,我会为你骄傲。”
“嗯?”
“我也有儿子,那家伙从来都不让我省心。有时候我被他气得,真想一巴掌把他拍死……可他是我儿子,当他还没有出生,身体里就流淌着我的血脉。每当他做出一点事情来,我嘴上虽然责骂他,可心里面却开心的不得了。我不认识你爹娘,当我知道,他们不会怪你。”
“是吗?”
“当然……”
“那将来若有机会,我倒是很想认识一下,你那个想让你一巴掌拍死的家伙。”
典韦一怔,不由得哑然失笑。
“他叫典满,你们将来,一定会有机会认识。”
典韦说着,抬头仰望星空。
也不知,我那儿,现在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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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事,第二天一早,四个人再次踏上归途。
宛城的战况,已经传到了这边。当典韦得知曹操已与前一天撤兵,退出南阳郡的时候,不由得对曹朋,又看重了几分。包括夏侯兰在内,也暗自心惊,曹朋之前的分析,竟毫无差错。
随着曹操在宛城的战败,南阳各地豪族,纷纷开始反对曹操。
这些势力在以前,算不得什么。可是当张绣获取大胜,曹操惨败退守舞阴的时候,就变得格外庞大。
夏侯兰看曹朋的目光中,明显带有几分崇敬之色。
反倒是曹朋,看上去和平常没有什么两样,依旧非常平静……
“阿福,前面就是南就聚了!”
魏延突然停下马车,扭头对车厢里的曹朋说道。
“那我们过去啊。”
魏延却显得面色凝重,轻声道:“渡口上,似有乡勇设卡!往来之人,好像都要接受盘查。”
曹朋闻听,不由得一怔。
南就聚从不设卡,这关卡又是何时设立?
他连忙从车厢里走出来,站在车上举目眺望。只见南就聚渡口,行人排列。分成两路,过往都会遭受乡勇的盘问。
之前过安众的时候,可没有遇到这种情况。
不是说刘表和张绣已经重新结盟了吗?那这个关卡,又是因何故而设立呢?
正当曹朋感到疑惑的时候,一队巡逻乡勇,从马车旁边行过去。一名乡勇在无意间,朝马车上扫了一眼,当他看到曹朋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旋即他走到那伍长身边,低声说了两句话,伍长很不耐烦的摆了摆手,乡勇旋即从队伍中脱离出去,钻到了一旁的疏林之中。
当巡逻乡勇走远,曹朋正准备钻进马车的时候,乡勇从疏林中突然跑出来。
只见他大步流星,眨眼间就到了马车近前,口中大喊一声:“阿福,你怎么才来?爹娘让我在这里,等你多时了!”
曹朋乍听有人呼喊他的名字,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寒蝉,连忙转过身,朝着那乡勇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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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是周末,恭祝大家周末愉快!
“邓范!”
曹朋看清楚那乡勇,不由得一声惊呼。
典韦三人早在那人叫出曹朋名字的时候,便露出警惕之色,盯着对方,做出随时出手的准备。
只见来人,大约175上下的身高,古铜的肤色,外形魁梧而壮硕。
身着一件布甲,打着绑腿,手持一杆长矛。这不是别人,正是洪娘子和邓巨业的儿子,邓范。
邓范对典韦三人的戒备,似乎毫无觉察。
他一脸兴奋之色,笑呵呵的跑上前来。曹朋一只手搭在典韦肩膀上,一只手轻轻压住魏延,摇了摇头,笑嘻嘻的从车上跳下来,迎着邓范走去。
“阿福,姑父姑母他们还好吗?这一眨眼有四五年了,你这身子骨看上去比以前可壮实多了,我刚才差点就没认出来。”邓范说着云山雾罩的言语,兴奋的来到曹朋身边,把长矛倒插在地上,伸手就是一个热烈的熊抱,“阿福,你怎么还敢回来?县令命人设卡,正要缉拿你。”
曹朋的耳边,响起邓范低低的言语声。
心里不由得一突突,脸色如常,“邓范哥哥,你可是别以前更结实了……我出门的时候,爹还交代我,途经此地的时候,来探望你们呢。”
突然,他压低声音,“为什么要缉拿我?”
邓范偷偷看了一眼左右,轻声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立刻掉头,去涅阳城东十二里的张家桃园,一切就清楚了……我这边还在当差,可能要晚一会儿才能过去,你多小心。”
“阿福,可安顿下来了吗?”
这鬼鬼祟祟,偷偷摸摸的对话,让曹朋突然生出一种前世和线人们接头的感受。
心里虽然惊异,可脸色却依旧保持着正常。
“劳邓范哥哥费心,小弟正准备去涅阳拜访一位长辈,暂时就在那边落脚。等办完事情,一定会去拜访哥哥一家。”
“原来还有要事……既然如此,那我就不耽搁你了。记得办完事情,一定要来看我。我回去告诉爹娘,他们一定会非常高兴。”
“一定!”
曹朋拱手,和邓范道别。
然后上了马车,在魏延耳边低声道:“调头,可知道张家桃园?”
魏延摇摇头,“不知道,但张家是涅阳大族,只要打听一下即可。让夏侯出面,方便一些。”
他也看出,事情似乎有些不太对头。
曹朋钻进车厢,魏延则把夏侯兰叫过来,在他耳边低声吩咐两句之后,夏侯兰点点头,转身离去。
“典大哥,事情有变,咱们调头。”
魏延和典韦说了一声,典韦立刻坐上马车,魏延催马就走。
邓范站在路旁,看着马车渐渐远去,不由得长出一口气……
“邓范,你发什么呆?刚才那人,又是谁?”
一只大手拍在邓范的肩膀上,把邓范吓得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扭头看,却是一个壮年男子,站在他身后,正盯着他看。
“马黑子,你吓死我了!”
“好端端的,你怕什么?”
“废话,你冷不丁的让人拍一下,估计早就吓得尿裤子了……这也就是老子胆大,否则非让你下出事儿不可。那是我爹的一个远方亲戚,太平道之乱时离家逃难,去了弘农。后来也不知就走了哪门子狗屎运,把女儿嫁给了当地一个好人家做填房。好像,好像姓杨,叫什么我却是记不清楚了。生了儿子,就是刚才那小子……你看那排场,真他娘的让人生气。”
邓范是瞎话张口就来,还说的有模有样。
曹朋虽说家住棘阳,可时间毕竟短,而且很少进城。除了邓村的人外,棘阳没几个人认得他。
马黑子就属于不认识的那个序列,闻听顿时瞪大了眼睛。
“弘农,姓杨?不会是弘农杨家的人吧……怪不得这么大排场呢。对了,他们怎么不去你家,反而往涅阳走了?”
“我气就是气这个!好歹我爹娘也是那小子的长辈。可你也看到了,人家现在发达了,看不上我们。如果不是我刚才拦住他,估计他连我家都不会去。我刚才好心好意邀请,可人家要去涅阳,说是拜访长辈……哪门子的长辈?我爹娘就不是长辈?马黑子,你给评评理,这家伙是不是狗眼看人低?”
邓范做出一副羞怒之状,马黑子也不禁连连点头,颇以为然。
“算了,别为这种人生气!伍长让我过来看你,怎么这大半天了还不回去?走吧,再坚持一个时辰,就该换人了。哥哥请你饮酒,犯不着为这种事情劳神。”
邓范叹了口气,点头道:“也是……不过喝酒就算了,我一会儿还得回家,告诉我爹娘。”
马黑子也没有坚持,拍了拍邓范,扭头往哨卡方向走去。
邓范又回头看了一眼,曹朋一行人的马车,已不见了踪影……
他轻轻出了一口气,快走几步,大声喊道:“马黑子,你等等我!”
说着,便追着马黑子的背影,跑向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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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什么情况?”
马车距离南就聚渡口越来越远,典韦回身,询问曹朋。
曹朋表情凝重,轻轻摇头,“还不清楚,不过我那朋友应该可信,咱们去张家桃园,便清楚了。”
心里隐隐有种预感:家里一定出事了!
蒯正明知道他的身份,还下令缉捕自己。
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的身后,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对他施压。而能够对他施压的人,恐怕也只有黄射。蒯家是襄阳世家不错,但蒯正只是一个偏房,算不得蒯家的嫡支。曹朋虽然挂着一个鹿门学子的身份,可庞德公却未必会愿意为他,而去得罪另一个荆襄豪门。
江夏黄氏,还真是一个庞然大物啊……
曹朋搔搔头,不禁暗自有些担心。一定是黄射没有发现自己的尸体,所以决意对家人动手。
以他江夏兵曹史,九女城大营主帅的身份,蒯正还真就无法抗拒。
可是,这与张家又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是她……
曹朋脑海中,再次浮现出月英笑靥如花的模样,轻轻点头。一定是她,也只可能是她……她听到了风声,所以抢先把自己的家人救了出去,并藏匿在张家桃园?这么一解释,似乎也就通顺了许多。曹朋深吸一口气,探头出来问道:“魏大哥,夏侯打听回来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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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是涅阳大族。
不过也仅仅是大族,而非世家豪门。
但在涅阳地面上,张家就是一头庞然大物。加之张家医家传承,每一代都会有名医行世,活人无数。而现任张家族人中,更出了张机这么一个人。南阳大瘟时,张机救了很多人,张家更因为救人,几乎倾尽家财。所以在涅阳,还真就没人不知道张家,提起张家,无不显得格外敬重。
夏侯兰很容易便打听到了张家桃园的位置。
它位于张村之外,虽属于张家的产业,却独立于张家的治下。
这里,是前长沙太守张机的私人产业。也是当初南阳大瘟之后,南阳郡太守赐予张机的奖赏。
位于杏花山的另一侧,满山桃杏,将桃园淹没其中,景致极为动人。
魏延在桃园门外停下马车,夏侯兰快步上前,走上门阶,抓起狻猊门环,啪啪啪拍响门扉。
桃园中,静悄悄,似无人居住。
好半天才传来一阵脚步声,紧跟着大门打开一条缝,从里面探出一个皓首,“你们找谁?”
“啊……”
夏侯兰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张口结舌。
老者说:“这里是私宅,不留宿,请立刻离开吧。”
说完,他缩回脑袋,就要关门。
曹朋这时候刚走下马车,见状连忙大喊一声,“老丈,且慢!”
他快步走上门阶,把夏侯兰推到一旁,拱手欠身,轻声道:“是棘阳邓村的邓范,让我过来。”
“邓范”
老人眼中,露出迷茫之色。
“是张小姐的家吗?”
“张小姐?”老人迷茫之色顿时消失,露出警惕之色,“我不认识张小姐,公子走错地方了!”
说着话,大门蓬的一声合上。
这下,曹朋也有些糊涂了……
这算什么?
“夏侯,涅阳有几个桃园?”
夏侯兰愕然说:“只这一处名叫桃园,在没有其他去处。”
这是怎么回事?邓范明明说的,就是张家桃园啊!可为什么这桃园的人,竟把自己拒之门外?
邓范不认识也就罢了,他连张家小姐也不认识?
“阿福,让开!”
就在曹朋疑惑不解的时候,就听身后典韦一声大吼。曹朋下意识的侧身闪躲一旁,典韦大步冲上来,双手按在大门上,也不见他又任何多余的动作,双臂猛然发力,大门蓬的一声,被生生推开。
门后挂着一根儿臂粗细的门闩,竟然被典韦震断。
随着这一声巨响,刚走出没多远的老人回头看,就见大门洞开,一个雄狮般魁梧的巨汉,迈步走进桃园。
“你们想要干什么?不是说了吗,我不认识邓范,这里也没什么张小姐。”
曹朋连忙拽住了典韦的胳膊,“典大哥,千万别冲动。”
他回身,想要对老人道歉。却见大厅里猛然窜出一道人影,风一般从大厅台阶上冲下来,站在天井中,厉声喝道:“早就知道你们这些泼才会找上门来,爷爷在此,想抓我只管来!”
曹朋乍听那熟悉的声音,身子没由来一个寒蝉。
他呼的转身,瞪大了眼睛,看着天井中站立的那个雄壮少年,颤声喊道:“虎头哥,你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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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买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看上去有些憔悴。
和从前相比,眉宇间少了份稚气,多了些成熟和稳重。身穿黑色襜褕,外罩一件敞襟大袍。手中一杆铁戟蛇矛,横在胸前,傲然而立,令人不由得为之却步……
“阿福!”
王买看清楚了曹朋,也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脸上顿时露出狂喜表情。
“茂伯,茂伯……这是自己人,是自己人!”
谁也没有留意到,皓首老人在典韦闯进来的那一刻,脚步向前轻轻滑动了一下,身子微微一弓。也许是他本来就显得有些佝偻,所以包括典韦在内,也没有觉察到他的异状。直到王买喊出来,大家才留意到了这位老人。不过这时候,老人已恢复先前那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曹朋心里,涌动狂喜。
他从门阶上跳下来,快走几步,却见王买突然扭头,往大厅里跑去。
“虎头哥……”
没等曹朋说完,就听王买大声喊道:“姐夫,姐夫……阿福回来了!我就知道,他一定会回来!”
又是一个寒蝉!
曹朋竟呆愣在原地。
姐夫?
王买是独子!如果说他有姐姐的话,就是曹楠。
姐夫,难道是邓稷……他,也没有死吗?
不过转念一想,曹朋又觉得很正常。王买活着,依着他那倔强的性子,一定会保护邓稷周全。
正思量间,就见王买搀扶着一个面色苍白的青年人,从大厅里走出。
他看上去很虚弱,衣着略显单薄。一身青衫,令他看上去颇有儒雅之气,只是脸上没有半点血色,白的有些吓人。
“姐夫!”
“邓节从!”
曹朋和魏延同时喊出声来。
魏延更是一脸骇然之色,那眼中突然腾起一抹希翼光彩。
邓稷没有死,他那些老兄弟,义阳武卒……
曹朋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邓稷的身前,伸出双手,一把攫住邓稷的手臂。可就是这一抓,他一下子就觉察到了不对劲。邓稷的一个袖子,竟是空荡荡,一只手臂,却不见了踪影。
“姐夫,你的胳膊!”
邓稷没有回答曹朋的问题,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揉了揉曹朋的脑袋,“阿福,既然逃出去了,为什么还要回来?”
“我……”
心中涌动的那股暖意,让曹朋鼻子一酸,差点就流出眼泪。
“姐夫,事因我而起,我若不回来,与禽兽何异?”
“可你回来了,也……”
邓稷话未说完,却被魏延突然上前打断。
只见他一脸希翼,紧张问道:“邓节从……”
“魏屯将,你没事吧。”
“我没事儿……我就是想问一下,老唐,就是唐吉他们,如今怎样了?”
邓稷神情一黯,魏延这心,呼的一下子沉了下去。
“当晚夕阳聚大乱,我被人砍去一臂,昏迷过去。幸得虎头拼死将我抢救出来,我这才……听虎头说,当时整个营地都乱了,甚至还有许多义阳武卒,也参与其中。唐都伯死守武卒大纛,让虎头带着我离去,他在后面掩护……依着当时的状况,唐都伯他……凶多吉少!”
人世间,最可悲的事情,莫过于当你已经死心的时候,却突然来了希望。
然而不等那希望变成现实,就破灭无踪……魏延闻听,顿时呆立不动,整个人好像傻了一样。
关于义阳武卒的事情,典韦和夏侯兰在路上,也都听说了。
见此情形,典韦上前一步,搂着魏延的肩膀,用力紧了紧,“文长,休要效仿那小儿女之状。义阳武卒之仇,你我早晚必报。待咱们回去之后,重整旗鼓。他日马踏荆襄,我定把那奸诈小儿送到你的面前,任由你千刀万剐……振作一点,别让人看扁了,笑话咱爷们儿!”
魏延咬着牙,仰天深吸一口气。
“典大哥,我没事了!”
“大丈夫提得起,放得下,有多少恨咱们埋在心里,终有一日,可以报偿。”
“嗯!”
魏延用力的点了点头。
邓稷这时候,也注意到了典韦和夏侯兰两人的存在。
他连忙说:“阿福,快请大家进屋里说话……茂伯,烦劳您了,把那车马赶进马厩里吧。”
皓首老人笑了笑,枯瘦的面皮抽*动,给人一种古怪的感受。
但见他,颤巍巍,慢腾腾向大门外走去。邓稷在曹朋的搀扶下,请众人走进大厅。
这桃园客厅的摆设很简单,几张坐榻,正中央是一副半高的床榻。邓稷肃手,请众人落座。
“阿福,这几位好朋友是……”
不等曹朋开口,典韦呼的起身,一拱手道:“邓节从,久仰大名。我叫典韦,阿福是我的救命恩人。”
“在下,夏侯兰!”
邓稷一怔,“典韦?”
古之恶来,名扬天下。
也许很多平民百姓不知道典韦何人,但邓稷久为胥吏,过往公文大都需经过他的手处理,知道典韦的名字,倒也不算稀奇。谁让典韦的名声响亮,濮阳一战天下闻名,又出任曹操宿卫,公文中提到他,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邓稷一下子,没能把典韦和恶来联系一处。
毕竟典韦是曹操的爱将,而曹朋……
不过曹朋一见典韦自报家门,也明白不好隐瞒。
“就是曹公帐下,武猛校尉!”
“啊?”
邓稷倏地瞪大眼睛,盯着典韦看了半晌,苍白如纸的面膛上,显出一抹笑意,“原来是典校尉当面。我家阿福这些日子,定然麻烦不少……恕邓稷身体不适,不能大礼感激,见谅!”
典韦说:“邓叔孙何必这样客气?阿福确是我救命恩人,这些日子倒是拖他照顾,典某才能幸免一死。我常听文长和阿福提起你,今日一见,果然非凡。咱们自己人,莫再客套了。”
邓稷扭头看了曹朋一眼,见曹朋点了点头。
“姐夫,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这胳膊,是那个混蛋砍的?”
“那个混蛋,已成了虎头枪下亡魂。”
邓稷说着,轻轻咳嗽了两声。
而后抬起头,对魏延说:“未能救出唐都伯,还累他……邓叔孙,实在是愧对魏屯将。”
魏延苦涩一笑,“叔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这般客气。我如今已不是什么魏屯将,义阳武卒也不复存在。你若是看得起我,就叫我一声文长。论年纪,你比我大,直呼我名字也行,但还请莫再提及屯将二字。说起来,我还要谢谢你兄弟,那日若非阿福,我已早死……”
双方把当日发生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不由得都是一阵唏嘘。
“若不是我心软,让马玉那些人加入,也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当时阿福还怪我心慈手软,我却觉得他有些过于严厉。可现在看起来,阿福果然没说错,我还真是那愚蠢的农夫!”
说罢,邓稷轻轻摇头。
“叔孙,这事情怪不得你。就算你当时不求情,那马玉没有混进来,也会有张玉、李玉、王玉……也是我太过相信魏平,不成想他利令智昏,竟与外人勾结,谋害自家兄弟。错非阿福兄弟杀了他,若落在我手中,必将其千刀万剐,否则难消我心头之恨。”魏延说着,不禁咬牙切齿。
“姐夫,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这说起来,可就话长了……”邓稷看了一眼曹朋,仅存的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多亏了虎头,如果不是他,我现在已尸骨无存。”
“虎头哥……”
王买一把拦住了曹朋,“阿福,休要说那些生分的话,你不是说过,一世人两兄弟,咱们是兄弟,我只是尽我本份而已。那天我带着姐夫从营地杀出,狂奔一夜,大黑也累死路旁。幸亏遇到了仲景先生,救了姐夫的性命。如若不然,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脸再去见你……”
“仲景先生?”
“就是张机张太守啊!”王买轻声道:“这桃园就是张先生的居所,他得知我和姐夫的身份之后,便把我们安排在了这里。”
“如此说来,你们没有回家?”
王买神情一黯,摇摇头,没有说话。
曹朋心里,顿时生出不祥之兆。
他一把攫住王买的胳膊,“虎头哥,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阿福!”
一旁邓稷开口,摆摆手,示意曹朋冷静下来。曹朋这时候,心思都乱了,脑袋里乱哄哄的,快变成了一锅粥。他深吸一口气,在邓稷身旁坐下,努力平稳心绪,想要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们在这里安置下来后,虎头曾试图过河去联系爹娘和你姐姐。不成想,在路上被邓范拦住,说咱家附近,有很多陌生人游荡。邓才又回来了,还接替了我佐史之职,监视家中。”
“啊!”
“前日,邓范传来消息,说蒯县令带人,抓走了爹娘,还有你姐姐。如今被关在棘阳大牢。”
曹朋瘦削的身子,剧烈的颤抖着。
牙齿,咬破了嘴唇,鲜血顺着嘴角流出,而他却好像全无觉察。
“阿福,之前我正和姐夫商议,闯棘阳大牢,迎接叔父婶婶和姐姐呢……”
刹那间,曹朋明白了邓稷先前那句话的含意。
父母妻子被抓,邓稷也不想独活。他已决意闯大牢,哪怕是死,也要和家人死在一起。然则曹朋若没有回来,还能保住曹家一条血脉。可他现在回来了……和送死又有什么区别?
怪不得,姐夫说我不该回来!
一股热血,直冲头顶。
内腑气血振荡,浑身好像被烈焰焚烧。
曹朋忽然起身,握紧了拳头,仰天一声历啸。
“黄射,我与你誓不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