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阳,古城涿县,是三国时期,刘备、张飞的故乡。
不过这已经是过去式了,刘备、张飞昔年虽说名动天下,但在唐朝却如夕阳落日,威名不再。真正无人不知的是一个姓氏……卢氏。
范阳卢氏!
“崔卢李郑王”是大唐最著名的五大姓氏家族,他们存在的地位在士林中至高无上。
这这五姓中的卢,指的就是范阳卢氏。
范阳卢氏出自姜姓,齐国后裔,因封地卢裔而受姓卢氏,秦有博士卢敖,子孙迁居至涿水一带之后,定居涿地,以范阳为郡望,后世遂称范阳人。卢家真正扬名的始祖乃是东汉著名的儒学家卢植,卢植创造了卢家基业,他的子孙卢毓至曹魏三公之一的司空,其后卢钦、卢琎、卢志、卢谵皆累居高官,至北魏太武帝时卢玄受到表彰,入局朝廷,卢氏成为北方一流高门。
发展至隋唐时期,卢家已经历了四五百年的风吹雨打。这四五百年积累下来的名望、关系,造就了今日卢氏的辉煌地位。
范阳西城,在西城的中央有一栋历经风霜的古老宅院,占地面积极广,足足有十顷田地。可谓千檐百宇,气象恢弘。
高大的门户前,两座石狮庄严威武,但是石狮身上个别地方坑坑洼洼的,那是常年经历雨点洗刷的痕迹。
水滴石穿,完全可以想象这府邸年代之久远。
一辆豪华马车由远及近,两匹拉车的高头大马,俱是铁青颜色,在寒风中人立长嘶,显得极是神骏。拉车的马都是如此,可想而知,着马车上的主人是何等尊贵。
马车在古老的府邸前停下,马车窗帘掀开,是一个中年人,露出了一张严肃精干,颇有威严的脸。
中年人看了一眼古老府邸前的那张匾额,匾额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卢府”的字样,招呼下人,送上名帖,表示了自己的身份。
名帖的落款处写着清河崔中平。
清河崔氏,这是更胜范阳卢氏的姓氏家族。
春秋战国时期崔氏就在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乃齐国公卿之一,后代长仕北朝,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崔浩了。崔浩历仕北魏道武、明元、太武帝三朝,官至司徒,参与军国大计。对促进北魏统一北方起积极作用。后人称颂为“南北朝第一流军事谋略家”。
长大前年的繁衍流传,清河崔氏是天下士族中当之无愧的第一。
仅仅是唐代崔氏中,就有二十三人做过宰相。
三国中袁绍四世三公看起来地位显赫,至高无上,但与崔氏比起来,提鞋也没有资格。
李世民有心打压士族的地位,下令官员修订中,吧崔氏列为第一。
可见在士林中,崔氏的地位高过李世民。
崔中平天资聪慧,智谋干练,都是当世第一流人选,虽非是崔家家主,但家中事物多由他来决断,已经是公认的崔家家主的继承者。
随行佣人送上了用金泥写的红笺名帖。
在唐朝,名帖是身份的象征,金泥写就的红笺就是当时最尊贵的名帖。
五大氏族相互联姻,同气连枝,卢府家丁收到名帖,不敢有任何怠慢,一面将崔中平请入府中会客厅,另一面去通知卢家家主。
会客厅中,崔中平闲的喝着上等的龙井茶,感受着那浓郁的茶香,足音响起,一个年过八旬的白发老者拄着藤木拐杖从侧门走入,在他的身侧还有一位年轻俊雅的少年。
白发老者一身朴实的文士装,留着花白的山羊须,半开的眼眸,偶尔闪烁着那种经历沧桑的光芒,一看就知非等闲之辈。
少年二十许上下,长得风度翩翩,可谓一表人才,脸上挂着一股叫做自信的笑容,但那双眼睛却异常独特,如老鹰一般,锐利无匹,给人一种冷酷无情的感觉。
崔中平站起来恭敬礼拜:“中平拜见卢老,多年不见,卢老还是如此健朗,可喜可贺!”
卢老本名卢子健,已有八旬之龄,与崔中平祖辈相交,是五大氏族辈分最高的一个,也是仅存的硕果,深受五大氏族敬重。他本人也是更胜孔颖达的大儒,称他为士林第一人也不为过,拥有极高的名望。
卢子健呵呵一笑:“小崔不必多礼,年纪终究大了,什么事都有些力不从心了,未来的重担还是要落在你们身上……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曾外孙卢子迁……来,子迁见过你伯父。”
少年卢子迁行礼问好,礼节一丝不苟,干净利落。
崔中平听过卢子迁的大名,知他是卢家后起之秀中的第一人,备受关注,严重瞳孔一缩,笑道:“我观此子英气逼人,目若鹰眸,面有奇相,非池中物,卢家后继有人啊!”
卢子健摇头道:“小崔过谦了,小家伙不成啊,难当大任。他嘛,就如汉初之陈平,但少了几分圆滑,又如曹魏之贾诩,但少了几分沉稳。唯一的长处就是阴毒,能够让他的对手万劫不复。但阴谋比起阳谋,始终落得下乘,这类人只能生活在暗处,若上台面,就成不了事了。”
卢子迁听了这话不喜不怒,依旧面无表情的站在一侧。
崔中平暗自叹服:卢子迁他虽未见过,但早已听说,对于他的长处短处已有一点了解,卢子健年事已高,却依旧如此的能辨是非,看清好坏,实在不简单,也是庆幸自己这一趟老对了。
卢子健道:“小崔也不是外人,也就别拐弯抹角了……我来猜猜,可是关于当今陛下的?”
崔中平沉声道:“卢老慧眼,一直以来,皇家与我士族都有一层不为人知的关系。他们忌惮我们氏族势大,有心铲除打压,但又因为我们氏族人才济济,天下七成官员皆有氏族出身,他们也不得不依赖我们的力量,也不敢做出过激行为,以免造成国家动荡。
几百年来,皆是如此,双方都处在一个平衡点上,谁也不愿打破,彼此也相安无事。但自从当今陛下即位以后,这平衡点,已经不再平衡了。不得不说,当今陛下雄才伟略,远胜前人。他并不与我们对抗,而是迂回着扶植关陇士族集团与我们这些山东氏族集团对抗。我们山东氏族集团成名久远,已是众矢之的,故而中原、江南几大氏族反而乐得我们斗得两败俱伤,均已隔岸观火的态度面对彼此争斗。仅是这样,我们却也不惧。关陇士族集团毕竟根基浅薄,固然得到陛下的支持,但对于有着千百年根基的我们来说却是撼树蚍蜉,不值一提。可是最近,一个人的出现却彻底打破了这个平衡……”
卢子健跪坐在席子上,闭目在听崔中平的诉说,听到此事,紧闭的双眼突地睁开,眼中闪过一丝奇光,一个名字脱口而出:“杜荷,杜青莲!”
听到这个名字,卢子迁脸色一冷这个名字不止一次在他梦中出现,眼中扬起与之一较高下的斗志。
崔中平一脸肃然,对于卢子健能够说出这个名字一点也不意外,尽管杜荷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尽管杜荷才成名三年,但是他的存在几乎成了各大氏族的梦魇,那惊世才华也传遍大唐上下。
“不错,就是他,杜荷,杜青莲!”他说着这个名字,很普通的名字,但在他口中却重若千斤:“这杜荷年不满二十,但却是千百年来独一无二的奇才。他的智勇,他的干略,早已超过同龄人不止一筹。他改造的廉价纸,让天下所有寒门能够用上纸张学习,他改造的活字印刷术,使书本的价格降低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让天下所有寒门都能够拿着书本学习,他提出的图书馆建议,让天下所有寒门都能在任何时刻学习想学习的知识。如此下去,我敢断定,不出十年,天下的寒门必然能够与我们氏族一争高下,甚至超越。此人只用两项发明,一个建议,打破了千百年来没有一个皇家能够做到的事。卢老……我们已经耗不起了,再不展开反击,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如刀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卢子健当然知道事态紧急,沉声道:“老朽还没糊涂到不辨是非,当前的形势我也不是不知,但我们不能动。杜荷了不得,李世民更了不得,若说杜荷是把无坚不摧的利剑,那李世民就是剑后的盾,贸然出击,只会露出把柄、破绽。小崔来这里应该是有了对策了,不妨说说……”
崔中平淡淡一笑:“卢老慧眼,正如卢老所言,我们动不得,但是有人可以动的,而且最合适我们氏族将来的发展。”
“谁?”卢子健问了一声。
“魏王……李泰!”崔中平口中吐出一个名字:“李泰想要取得太子之位,他的敌人正是我们的老对手,关陇集团的长孙无忌。只要我们能够支持他,上可以为我们的未来铺路,下也可以对付杜荷,断李世民一臂,让他后方起火,无暇他顾!”
第二十六章举世无双的盛宴
崔中平的话引来了一阵沉默。
卢子迁低头沉吟,在思索着什么。
卢子建苍老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过了片刻,卢子建方才道:“小崔,你这是豪赌啊”如此说着,但随即却是一笑:“不过有点意思”他生于南北朝末年,冷眼旁观了隋朝的灭亡至大唐的兴盛,这七八十年经历了不少的风风雨雨,这些累积下来的处事经验早已养成了遇事不慌的从容气度。崔中平的建议固然惊人,但还不足以让这个历经风霜的老人家变色。
崔中平得到了意料之中的回答,立刻道:“陛下想彻底消灭我们世家之意,已如司马昭之心。凭借杜荷给他创造的条件,以他的能力手段只要摆脱对我们世族的依赖,将会毫不犹豫的向我们下手。真到了那一步,我们连反击的机会也是没有了。”
世族中人自幼就给灌输了家族为大的理念,事事以家族利益为先。国事天下事,在他们看来远远比不上家族的利益。
李世民想要对付他们家族,便是他们的敌人。崔中平口称“陛下”,但言语间也没有对皇帝应有的敬重,反而有股敌视之意。
“看来,我们也别无选择不过……”卢子建很快就决定了下来,世族强大,但与李世民这位皇帝相比还是渺小的,覆灭他们只在顷刻之间,不趁着世族之力还能让李世民忌惮的时候挽回败局,寻找求生之路,等到国家摆脱对于世族的依赖后,他们将再无反抗之力,但这毕竟牵涉皇权,关系到家族的生死存亡,也不能大意,道:“这李泰当真能做一个有为之君?”
卢子建是当世大儒,虽以家族利益为主,但也不想支持一个无德之人,将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崔中平如实道:“李泰或许不及李世民英明神武,但喜好儒学,崇尚儒学,推广仁政。这点即便是好战的陛下也远远不及,他对儒学的研究,几不在我之下。假设为君,可为仁君。如今大唐储君呼声最高者,莫过于太子李承乾、吴王李恪与魏王李泰。李承乾的支持者以长孙无忌为首,长孙无忌是何等角色,不言而喻,我等心知肚明。即便陛下对我们网开一面,不斩尽杀绝,以长孙无忌的性格,也不会轻易的罢手。完全可以肯定,李承乾继位,我等无葬生之地。李恪为人有李世民之风,亲贤臣,远小人,若为皇帝,可算是有为之君,但他与寒门士子走的极近,成为储君,我们世族的地位堪忧。唯有魏王李泰对于我们百般示好,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不支持他。”
卢子建点头道:“分析正确,合情合理当前形势确实危机,能够依附李泰确实是解决问题的唯一之法,老朽同意了,小崔,便说说你来我这的真正目的吧”
崔中平道:“李承乾不得圣心,世人皆知。年后不久,便是陛下四十岁寿诞。如今大唐富强,万邦来贺,届时必然热闹非凡。只要李泰在此时能讨得圣心,在各族使节面前盖过李承乾,则有望取而代之。我听闻卢老手中有王右军的《快雪时晴帖》,故而冒昧相求。”
卢子建摇头苦笑:“小崔啊,你这可是要我的老命啊”
王右军,王羲之,古今第一的书法家,他的字在市面上万金难求。
《快雪时晴帖》是王羲之的得意之作之一,虽短短二十余字,却显其和谐中妙合造化的意境。或许比不上他本人的《兰亭集序》,可也是流芳千古之巨作。
卢子建深爱之,视为第二生命。
李世民酷爱王羲之的墨宝人尽皆知,崔中平言外之意,显然是想让李泰用《快雪时晴帖》来讨李世民欢心了。
卢子建心疼肉痛,却也大方的让人将《快雪时晴帖》取来,交给了崔中平。
与家族利益相比,这《快雪时晴帖》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崔中平满意离去。
卢子迁掺扶起卢子建,突然道:“祖父,曾孙儿想往长安一行,为我卢家贡献力量。”
卢子建沉默片刻道:“也好,鹰长大了,终有独自飞翔的一天。你的才智,祖父很放心,有你在暗中策划,李泰取得皇储之位的机会将会大大的增加。”
卢子迁淡然一笑:“祖父误会了,曾孙儿不打算成为李泰的幕僚,在李泰麾下,孩儿无用武之地。倒是听说皇太子李承乾与杜荷有血海深仇,有心为皇太子李承乾效力,借刀杀人。”
卢子迁这个“刀”即指李承乾,又指李世民,杀的人即是杜荷,又是李承乾。
尽管李世民才是真正意图打压世族的首脑,可他是皇帝,无人能够将他如何。所以次之的杜荷才是最大的劲敌。
杜荷三番四次阻碍世族发展,已成他们的心腹之患,必须除去,以策万全。但杜荷深得李世民器重,想要除去他,却不容易。不是非一般人,真没有这个本事办得到。
李承乾恰好不是一般人,作为大唐的皇太子,他是最有希望成功的一个。
同时李世民是千古一帝,他继位不过十三年,所取得的成就让世人瞩目,任何人都难以在他眼皮子底下耍什么鬼伎俩。
李承乾与杜荷死磕导致的结果有只有两个,其一、杜荷死,李承乾因此受到了牵连,失去皇太子之位,再不然杜荷活,李承乾功败垂成,依旧失去皇太子之位。
前者固然是一举两得,但后者也能使得卢子迁立于不败之地。
这也是他选择李承乾而不选择李泰的原因。
成功了,他借李承乾的手,杀了杜荷,李承乾自己将难逃恶果,失败了,照样是他借李世民、杜荷的手,除去了李承乾,给李泰创造机会。
由此也可见卢子迁之毒,确实深入骨髓,让人不寒而栗。
此时在与李逸风闲谈的杜荷突然觉得背脊一阵发凉,冷飕飕的,暗自奇怪,心道:“自从赢了长孙老狐狸后就没有这种感觉了,现在怎么又来了?”他不以为意的摇了摇头道:“李兄,不知今后有何打算?”
李逸风笑道:“云游天下,我与灵灵商议好了,行走天下,一边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一边配合地方官府通缉要犯。好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后会有期。”
杜荷笑送李逸风出了大门,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没来由的一阵预感,再次见面的时候,还会有一番精彩的故事。
当天夜里,为了发泄昨日的郁闷,使出了浑身解数好好的惩戒了长乐,直将她弄的下不了床来,看着如泥一般动弹不得的长乐,方才罢休停战。
第二天天明,杜荷收到了房遗爱的邀请。
城内迎宾楼,杜荷在长安的好友一应俱全:东道主的房遗爱自不用说,罗通、李家兄弟、李敬业、程家的八个活宝还有席君买等等人物都聚集在了一起。
房遗爱举杯笑道:“这场酒宴本来应该在大哥回来的当日就准备的,不过罗通说了,大哥离家一年,应该留点时间先陪陪家人,所以呢,就推延到了今日,大哥勿怪”
一年不见,房遗爱成熟了许多,也许是要做父亲了,举止不再轻佻,身上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据他了解,房遗爱的婚姻生活很美满的,也许是当日长乐的所作所为,当初长乐跪拜杜如晦夫妇之举,让李世民下了一道圣旨,表示大唐以仁孝治国,长者为尊。在公婆面前,公主亦当履行媳妇孝道。
这道圣旨一下,跋扈的公主收敛了许多,那些个性本就温和的公主更如常人一般侍奉公婆。
阳城公主自幼受到长孙皇后的管教,并无公主恶习。对于这位妻子,房遗爱还是很满意的,烟花之地也不再去了。
想起房遗爱历史上的婚姻生活,再看看如今,杜荷由衷的为自己的兄弟能够摆脱高阳这位婚外恋的先驱者而感到高兴,不免心想:“究竟是谁有幸能够娶到那极品人物?”想着曾经在自己床底意图听自己与长乐洞房的人物,心底恶寒,为她未来的夫婿祈福。
杜荷笑道:“诸位兄弟的心意我收到了,阔别一年,错过了许多事情。遗爱的婚礼,明达长子的满月酒等等,这里我一一补上,每人各敬三杯,权当自罚。”
他们都知杜荷酒量极佳,千杯不醉,跟着一同起哄。
杜荷连干二十多杯,面不改色的跟他们畅谈起来。
说到兴头上,李敬业勾搭着他的肩膀道:“杜兄这一年不在长安,可是亏大了。你可知道,你错过了一场举世无双的盛宴哪”
杜荷一笑:“举世无双,这词用的,我心痒痒,不知什么盛宴,称得上举世无双?”
罗通接话道:“可是公孙夜月的剑舞,我也看了,称之为举世无双,一点也不为过。”
李敬业说话喜欢夸大,罗通却是实实在在,连他都说举世无双,真将杜荷的兴趣提上来了,正欲开口询问,忽听街上传来一阵惊呼:“公孙姑娘来了,快来看啊”
第二十九章远方的思念
杜荷听萨桑迪这样一说,方才恋恋不舍的将怀中的小藏狮放在了地上。
小家伙呲牙咧嘴的跑在一旁无人处,警惕的望着众人,身上那黄灿灿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只是因为脖颈出捆绊着绳索,它也无力逃跑,那模样既威武,又有些可怜,看的杜荷都有些心痛了。
定了定神,他将萨桑迪一行人请到府中叙话,让人备上茶水,问起了吐蕃的情况。
这些年他比较繁忙,也没有留意吐蕃的情况,今日见到萨桑迪才想起吐蕃还有一位松赞干布。当初因为吐蕃有严重的高原气候,他明智的劝说李世民避战,以谈和取利为上,最后迫使吐蕃割让出了青海一地,让他们付出了代价,换来了和平。
但杜荷心底清楚,松赞干布野心很大,是那种不甘于人后的豪杰,只要吐蕃强盛起来,还会成为大唐的心腹之患,对于吐蕃的形势还是有些在意的。
象雄国与吐蕃之间,有着很深的摩擦,关系一直处于险恶地步,从萨桑迪这里一定能够知道吐蕃的消息。
萨桑迪身为象雄国的大相,才能干略,自非一般,听此一问,也明白了杜荷心中所忧,知大唐对于吐蕃也并非完全放心,心中暗喜:象雄国在西北拥兵十万,也非弱国,但吐蕃更强。
虽然经过交川道大捷,吐蕃实力大减,论兵力并已不胜于象雄国,然将士智勇武,谋臣智计,象雄国却要逊色许多了。
尤其是吐蕃的君王松赞干布更是文武双全,他十三岁起,领兵作战,仅有一败。象雄国偏远小国,地广人稀,实在难找一个足以匹敌松赞干布的存在。
松赞干布也一直对象雄国虎视眈眈,只因杜荷之故,象雄国已与大唐建立了良好的邦交,不敢妄动而已。只要松赞干布称雄西南之心不死,象雄国早晚会有一日要与吐蕃兵戎相见。
大唐不愿坐视吐蕃壮大,也就意味着他日吐蕃攻打象雄国时,唐朝不会坐视不理,有大唐王朝作为保护伞,区区吐蕃又何足可惧?
当即萨桑迪将吐蕃最近的动向告诉了杜荷。
杜荷听了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松赞干布太可爱了,又或者说禄东赞在松赞干布的心中地位太高。当初为了让吐蕃人答应大唐割地赔款的决议,他让人仿造禄东赞的笔迹,将祸水东引,教唆松赞干布起兵攻打南诏。想不到这松赞干布还真听话,经过一年的备战,第二年就展开了对南诏国的入侵战。
南诏国可不是软柿子,想捏就捏。
虽然还是奴隶制国家,但那里正是现在的云南全境外加越南、缅甸的部份土地,以山林为主,地理环境极其险恶。南诏人又擅毒,占据着地利优势。别说是吐蕃,即便是大唐,不出动三十万以上的兵马,短时间内也拿不下来。
所以吐蕃有些悲剧了,碰到了硬钉子。
在这两年中,吐蕃连续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入侵战,最大的一次兵力甚至到达了十万人。每次大战,吐蕃都能够取得一定的战果,打几个漂亮的胜战,但最后都会因为深入敌方腹地而衍生的各种因素,不得不退兵的。
两年连绵不绝的战斗,让吐蕃与南诏之间结下了无法化解的深仇,两国边境的战斗,已成了家常便饭了。
杜荷当年的祸水东引如今已经取得了奇效,在历史上有着赫赫威名的松赞干布和他一统的吐蕃,在这两年中,国力越打越弱,几乎用尽了他自己多年累积下来的根基,后世中那个能与大唐对抗的吐蕃帝国,已经失去了崛起的最佳时机了。
话虽如此,不过杜荷还是不敢小觑类似于松赞干布这样的历史名人,心道:“既然萨桑迪想拌上我大唐这棵苍天大树,以作依靠,不妨利用他来监视吐蕃的一举一动,以防他再度壮大,成为大唐帝国的绊脚石。”
杜荷将萨桑迪送出了府邸。
与聪明人讲话就是轻松,象雄国比不上吐蕃,杜荷不愿看到吐蕃崛起,两人正好一拍即合,心领神会的达成了一个没有明说的秘密协议。
独自一人来到偏院的僻静处,杜荷拿出了瑶池公主给他的信,这刚看了几个字,心头就觉得暖乎乎的。
信的开头两个字就是“想你”
随即又写:“怎么样,我的字写的不错吧现在的一字一句都是我自己亲笔写的呢回到象雄以后,我就开始想你了,好想好想。你们唐朝有一句话,叫做*屋及鸟,是说喜欢一个人会连他屋子里的鸟也喜欢。我想多了解一下你,也就请了一个先生,开始学习你们唐朝的文化了,为的就是能亲笔给你写一封信。这这封信之前,我曾寄出两封,只是没有任何的消息,连送信人都没有回来。可能是路程太远,发生了意外,没有送到。希望是这样,要是送到了,你却不给我回信,那我可要伤心死了。”
“在前些时候,我得知要派使者前往长安为大唐陛下祝寿,可将我高兴坏了。几个晚上都没有睡觉,夜不能睡的。总想着再次见面的模样,想着你有没有把我忘了,有没有像我想你一样的想我。”
“很可惜,父王,他病了,巫师说他支持不了多久,很可能就要遵从山神的召唤,灵魂服侍山神去了。我很想来,很想在见你,但我不能丢下父王,父王这样,我离不开……”
“收到我送你的藏狮了吗?好好待它,希望你看到它,就能想起我。就像我看到你掉的玉佩就会想起你一样。”
“好了,不说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还遵守着我的誓言呢,现在遵守,以后也是一样,直到将你忘记为止。”
作为异族姑娘,瑶池秉承着极其率真的性格,信中将所有的思念都表露了出来。
杜荷反反覆覆的将信看了几遍,感受信中的那款款深情,百转滋味上了心头,脑中回忆起惜别时,瑶池公主的誓言“我不知自己有多喜欢你,但只要我没有忘记你,我就不会嫁人。是一年,五年,还是十年……我自己也不清楚”
想着这话,杜荷只觉得心底堵得慌,好像歉了别人一笔债一样。
“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不实际行动,便是想千万次也是徒劳无功。”他一握拳头,下了一个决定。
小藏狮太可爱了,那威武如狮的模样,让人忍不住将它抱在怀里好好的爱抚,只可惜性格过于恶劣,对谁都是凶巴巴的,不是牙咬就是爪抓,让人有些束手无策。
好在临行前,萨桑迪已经让驯狗的专家指点了他一些养藏狮,训藏狮的技巧,当然也包括认主的关键。
藏狮极其聪慧,有着极高的灵性,能够听得懂人话,更能看得清人的指示。
谁对它好,谁对它坏,它分辨的一清二楚。
往往第一个用心照顾它的人,让它视为主人。只要表现出友好,让饱受粗暴对待的它,感受到温暖,小家伙就会全心全意的忠于他,直至主人死亡后,自己也绝食而亡。
这也是藏狮极少的缘故,寻常的藏獒做不到这点,只有藏獒中的王者……藏狮才有如此灵性。
杜荷根据萨桑迪的方法照顾着小家伙,他本来就喜欢藏獒,即便萨桑迪不说,他也会尽心尽力的照顾。如此连续喂养了十天,小家伙第一次对杜荷摇起了尾巴,已经不在是呲牙咧嘴的对待了。
当时可将杜荷乐得,一蹦三尺高,欢喜的就跟小孩子似得。
长乐并不怎么喜欢小家伙,因为在小家伙入府的第一天就将她的爱猫给咬伤了,若不是小猫机灵,爬上了树,指不定就是一具尸体。
看着那那血淋淋的小猫,可把长乐心疼的。
虽然杜荷也喜欢小猫,但更喜欢小家伙,处处维护,长乐也没有法子。
李雪雁倒是很喜欢小家伙,不过小家伙太凶,她只敢远观而不敢近碰。
随着一月二十三日的逼近,长安也越来越热闹了。
各国使节云集,整个长安都呈现一副节日的气氛。
杜荷身为左威卫将军,这几日也异常的繁忙。
左威卫负责皇城东面的守备,这皇城东面恰恰是大唐招待各国使者贵宾的地方。
赶来的使者大多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还有些敌对的势力,他们住在一处,难免会发生口角,然后私斗。
连续三日,由杜荷亲自过问的私斗就超过了三起。
这天他在军营中处理军务的时候,又得到了使者私斗的消息。
“这般混蛋,有完没完”杜荷让罗通去处理此事,但这临时找不到人,房遗爱主动请缨,表示一定妥善处理。
杜荷白了他一眼,让这家伙处理这种事情,只会将事情闹大,不得已只能亲自走上一趟。
来到事发地点,立见在大街上两人厮打做一处,你来我往,拳拳到肉,出手绝不容情,定神一看,发现其中一人他认识,正是当初打算跟他抢长乐,让他打败的大度设,另一个虎背熊腰的也是一样壮汉,看模样应该是东突厥的人。
他们都红了眼睛,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让他彼此双方都打出了杀机。
第三十章天马神驹
“住手”
东突厥、薛延陀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一个在北方、一个在西方占据着极为广泛的土地,拥有着不俗的后继力量。当然这股力量现在远远比不上大唐,但只要大唐发生什么事情,陷入低潮,这股力量就变得格外可怕了。
他们能够狗咬狗,那自然是再好没有的了,但是这里是大唐国都,可不是两狗撒泼的地方。
街道上的两人已经打出了火气,哪里会在意杜荷的叫喊。
大度设与那汉子扭打在一起,使出了摔角技巧,都要将对方摔倒。
杜荷冷冷一笑迈步上前,双手手指分别在两人手肘处轻轻一弹。两人竟如受重创,相继退步。他一手擒住一个,直接使出卸骨绝技,将他们的手臂关节给卸了。
大度设与那汉子立时分开,失去了战斗力。
大度设还好,早知杜荷武艺了得,那汉子却是惊疑不定,暗想:“我与大度设四条臂膊怕不有千斤之力,那少年英俊文秀,更兼如此年幼,如何拆解的开?还在转瞬间卸了我们的臂膀?”
杜荷双手横在前胸,道:“我不管你们谁对谁错,要打回草原上去,聚集兵马,真刀真枪的干一架,以实力定输赢。这里是大唐,别在这里让我们看笑话,丢人”
大度设冷哼一声,技不如人也觉得面上无光,不好意思在做纠缠,领着人马散去了。
那汉子却不依不挠,叫喝道:“大度设,你这王八羔子,不将马还我,不许走。”
大度设理也不理,做贼似得大步离去。
杜荷心中却是一动,闪身挡在汉子的身前,惊疑问道:“什么马?告诉我,也许我能帮你”
汉子脸色焦急,但在杜荷面前却也不敢放肆,那一手分开两人顺带卸肢的绝技,足已表示眼前此人不是等闲,自己绝非敌手,也不敢硬闯,定了定神,只好道:“天马,是我草原上的天马,让他们抢去了。”
杜荷摸了摸鼻子发现眼前这位东突厥的汉子再说“天马”的时候,用上了无比虔诚的语气,眼中闪过异色:这优秀的战马讲究地域的,就如南橘北枳一样。橘子长在淮河南边就是橘子,而长在淮河北边就变成枳子,虽然两种植物的叶子一样,它们果实味道截然不同。马也是一样,同样的马种在中原长大就是不如在北方长大的一个道理,正是因为水土不同的缘故。
西北乃苦寒之地,在西北方长大的马不分种类都拥有着吃苦耐劳的先决条件。
所以西北有着最优秀的马种和最适合战马繁殖的土地,拥有着数之不尽的优秀马匹。而东突厥正是那一块土地的统治者,能够被坐拥无数优秀马匹的民族恭恭敬敬的称之为“天马”的马,这绝对是一匹足以让任何人眼红疯狂的神驹。
杜荷故作严肃,佯怒道:“当真如此?大度设胆敢在我大唐境内抢掠使者神驹,岂有此理这位来至远方的朋友,你跟我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在下杜荷,正是这里的守卫将军,我可以给你出头,要回那什么的天马。不过……你的告诉我实情,让我分析对错以后,才能决定插不插手。”
他这一自报姓名,东突厥的汉子立刻动容。
“杜荷”二字在西域的威名已经不亚于他在中原的名望。
东突厥的七万兵马让他六千杀的干净,更是让东突厥部为之丧胆。
汉子一听眼前这个不满二十的青年居然是大名鼎鼎的杜荷,惊呼了一声,态度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是杜将军”塞外异族崇尚武力,杜荷灭他们七万大军,并没有让东突厥切齿痛恨,反而充满了敬意,那是对于强者的尊重。
“杜将军,我是东突厥使者欲谷设,事情是这样的……”
杜荷静静听着欲谷设将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说了出来。
原来事情发生在去年上旬,不知在什么时候在西北方的阿尔泰山附近出现了一匹神骏无匹的神驹,那马就如天上而来,不但充满了梦幻般的美感,而且还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力量速度,甚至智慧。
天马的消息不胫而走,愈传愈烈。起初还以为是谣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天马的牧民以不下上百人。此事当即引起了附近族部的注意,地方部落已经聚集人马擒抓天马了。
附近的部落出动了上千优秀的牧民,驯马师,但他们始终奈何不得天马分毫。
最终消息传到了薛延陀的真珠可汗耳中,当然也传到了东突厥可汗咥利失那里。
草原上的民族对于马匹情有独钟,为了一匹神驹血流成河是常见的事情。
薛延陀与东突厥一般,都是属于游牧民族,根据水草而迁移,没有固定的疆界,阿尔泰山恰好是双方公认的分界点,属于两国的心中地带。
天马的归属也展开了激烈的分歧。
真珠可汗与咥利失谁也不让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里就出动了十万大军为围捕天马,二十万人将阿尔泰山围了个水泄不通。
薛延陀的军队最先发现天马的踪迹,可在追逐中天马的时候却意外的将天马驱赶到了东突厥的军营中,让咥利失给擒住了。
真珠可汗如何能够咽下这口恶气,当即派人讨要,并且出动大军逼迫。
东突厥上下也都是硬汉子,虽知道实力不如薛延陀,但依旧抵死不从,双方在草原上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
东突厥、薛延陀在总体实力上,自然是薛延陀更胜一筹,但说起兵卒勇悍,训练有术,双方都是游牧民族,都是弓马娴熟的战士,彼此之间并不逊色多少。他们都出动了十万兵马,这对决起来也是势均力敌。
东突厥吃了一些小亏,但却从容而退。薛延陀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不敢贸然追击,深入东突厥的腹地。
双方也因此结下了血海深仇。
因为东突厥当初与唐朝为敌,杜荷、侯君集分别将他们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导致自身实力大减,需要一笔庞大的资金来扩充实力,以达成制霸西域的野心。尽管东突厥在大唐面前败的极惨,但始终不忘制霸西域。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咥利失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天马带到大唐马市贩卖,以换取巨额钱财,壮大自身实力。只是他们万万料想不到,天马在送往马市的途中遇上了大度设。
大度设此人为人狂妄、目中无人,为人处世,恣意妄为,才不管这里是不是大唐的国都,直接动手将天马抢了过去。
欲谷设得到消息,纠集了人算将天马抢过来。彼此双方都不敢在这大唐国都干群架,所以约定比武斗输赢,谁胜天马就归谁所有。因为杜荷的介入,双方约定破碎,天马依然在大度设的手中。
杜荷微微一笑道:“具体缘由我以知晓,假使你说的无误,此事确实是大度设的不对。这样吧,此事我接下了,但是非对错,我不好评判,便让陛下来定夺吧”
话如此说,但心中却存有另一种打算。
那天马能够让东突厥、薛延陀这类草原上的强豪疯狂,绝对不会是寻常马匹,称它为神物也不为过。俗话说得好,宝剑赠英雄,红fen送佳人,神驹也应当有一个相称的主人才是。几个异族蛮夷,哪里配得上这上天恩赐的神物?怎么样也要将神驹留下,配我大唐英雄。
欲谷设还到杜荷真的好心帮他们讨回天马,感激不止,连连拜谢。
杜荷大义凛然的道:“不必多礼,这是我份内之事”
当即他便领着兵马来到了欲谷设居住的驿馆,以杜荷的身份,出入驿馆,无人敢阻,径直来到大度设居住的别院。
这还未踏入院中,口中就听的一声如龙吟一般的嘶鸣,高亢嘹亮,震耳欲聋。
紧随其后的欲谷设听此声音,激动叫道:“这就是天马的嘶鸣,只有天马才能发出如此嘹亮的嘶鸣。”
杜荷来到唐朝三年,也骑了三年的马,对于相马之数,也略知一二。相马先看其形,再闻其声,马嘶鸣声的高低直接揭示着它的中气如何,中气足,体力耐力自然不差。
先前那一声嘶鸣,高亢的如龙吟虎啸。
那声音以胜过杜荷这些年所骑乘的所有良驹,即便李世民坐下的六骏白蹄乌、特勒骠、飒露紫、什伐赤、青骓、拳毛騧的嘶鸣声都远远比不了。
杜荷还不知欲谷设口中的天马究竟如何神俊,但此刻只闻其声,便以知道即将瞧见的骏马定是自己从未见过的神驹,绝对是赤兔、乌骓级别的宝马神驹。
欲谷设突的冷笑一声道:“这大度设还真自不量力,天马野性极强,极难驯服,我族中勇士上万,尚且无一人能够将它驯服,大度设又有何德何能有本事让神驹认主?”
杜荷恍然,原先便觉奇怪,东突厥怎舍得将如此神驹拿来贩卖,想必却是因为无人驯服的了它,固然拥有无匹的力量,也是无用之物,还不如卖些钱物实在,随即冷冷一笑,心道:“你们突厥小国没有这个本事,难道我巍巍大唐会连一匹马也驯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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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看了李世民的笑话
这解决了欲谷设,就只剩下大度设了。
欲谷设已经将马送给了李世民,但这马是从大度设手中要来的,还是有着强取豪夺的嫌疑。李世民那自恋追求完美的性格,此事还真不能留下任何的破绽。
杜荷随即找到了大度设。
大度设因天马一事,焦虑心急。草原人无不爱马,能够得到类似于那天马的神驹为坐骑,对于一个草原人来说那是上苍的恩赐。虽然薛延陀与大唐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大度设的心底却是明白,严格的来算,马确实是属于西突厥的,只是他们依仗实力强横,想强抢而已。
假若李世民真的公正处理,判给西突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唉,也不知情况如何了,这个该死的家伙,又来坏我的好事。”他想起杜荷,这牙就恨得痒痒的,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
杜荷说怕他们趁他不在的时候发生私斗,将他们分开来等候,也不知情况怎样。
便在他左思右想之际,脚步声响起,杜荷冷着脸大步走进了偏殿。
大度设心跳出了口腔,也顾不得杜荷脸色不善,逼近前去,询问情况。
“哼”杜荷冷哼了一声:“好胆子,连西突厥献给陛下的贡品你也有魄力抢。不过你应该庆幸,你遇上的是陛下,宽宏大量的陛下……他顾念与你父亲的情义,没有计较你的罪,只是说,你要是真的喜欢,他便转送给你现在马就在不远的马厩,拿去吧”
一句话吓得大度设当即冷汗直流,彻底傻眼了,他哪里想过那天马竟是西突厥打算献给李世民的贺礼。自己冒冒失失的强抢了这份贺礼,岂不是在扇李世民的耳刮子?
杜荷在心底阴阴笑着:马,已经在送了,可也要有胆子收下才行。
不收下,还能以不知者不为罪的说法糊弄过去,一但大度设收下,则表示他明知道这是送给李世民的贡品,也有心强夺,狂妄的已经能够无视李世民,无视大唐王朝了。
薛延陀不会永远甘心做大唐的小弟,这点杜荷清楚,李世民也清楚,身为当事人的大度设更是清楚。
却是如此,他们的胆子越小,在实力不济的情况之下,越不敢与大唐发生任何的摩擦,以免功亏一篑。
果然
大度设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忙道:“误会,这一切都是误会天可汗在我们薛延陀心中是至高无上的可汗,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抢天可汗的贡品,相反我抢夺天马为的正是天可汗在我大度设的眼中,天马只有天可汗这样的英雄才配拥有。西突厥的那般杂碎没有这个资格,故而才贸然出算将天马转赠天可汗,既然现在天马是天可汗之物,那也全了我的心愿,哪有要回的道理。大度设之意,还请杜大人代为转达。”
杜荷微微一笑道:“原来是这样,话我一定带到。”大度设的话,完全在意料之中,假使大度设意外的收下了天马,那大唐要做的只有备战了。因为那表示薛延陀已经不将大唐放在眼里。
很显然,现在的薛延陀还没有这个胆子。
杜荷回到了御花园,却意外的让门口的护卫挡在了花园外,“你们干什么,我要见皇上”他出入御花园是不需要通传的,只有在李世民附近,防守最严密的地方,才需要停下来,通传一声。
像这样让护卫阻挡在花园门口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更何况他刚刚离开不久,李世民还在等着他的回报呢?
在这种情况下,却让护卫拦住了,这完全不符合平时的作风。
不是这些护卫脑袋秀逗了,那便是李世民的命令
前者是扯淡,答案显然是后者。
杜荷心底奇怪,疑云顿生。
等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杜荷才被传令入内。
踏着御花园里那用鹅暖石铺成的小径,杜荷在偌大的花园里放眼四顾,突然一个熟悉的背影,在一名侍卫的带领着从对面偏僻的林木小径穿过,从另一个门出了御花园。
“那背影很熟悉,穿的是御医的服饰,对了,是太医令”前段时间孙思邈一直住在杜荷的府邸上,太医令时常来拜会他,跟他谈论医术,相互学习。杜荷不时遇上,比较熟悉,太医令是御医的头头,他的医术连孙思邈也赞不绝口,是李世民、长孙皇后的御用大夫,在这里出现难道是李世民病了?
不应该,刚刚还跟自己聊天了,怎么可能说病就病?
联想起莫名其妙的拒之门外,杜荷微微一笑,心道:“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穿过小径,来到御花园左侧的梅林深处,李世民正坐在胡床上,边逗着鸟,边赏四周在寒风中傲立的梅花。宫粉梅、红梅、照水梅、绿萼梅、大红梅、玉蝶梅、洒金梅在这梅林中应有尽有,只有你说不出来的,却没有找不道的。
一月正是梅花盛开的时节,上百株梅花争奇斗艳的竞相开放,美不胜收。
见此情景,杜荷更是奇怪,李世民竟然罕见的正坐胡床:以往在休息的时候他不修边幅,在亲近的人面前,不会在意什么宫廷礼节。胡床侧躺着永远比坐着舒服。
李世民在他面前正坐,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岳父,一切都已经搞定了欲谷设叫囔着要将马送给你,大度设更不敢要,还让我向你解释呢”杜荷将经过细表。
李世民笑道:“你小子满肚子的鬼主意,这强取豪夺的事情也能干的让人家心甘情愿,还真有你的马就在马场,你去试试,假若你能将它驯服,朕这里也不小气,便将它送给你了”
他说话的时候,在不经意间露出了些许幸灾乐祸的笑容。
杜荷眼睛眨了眨,突然眯了起来已经察觉一切问题的缘由了,心道:“定是这家伙在自己游说欲谷设、大度设的时候,背着自己去试马了。结果技术不精,让马给颠了下来,闪到了腰他叫自己试马,分明是想让自己重蹈覆辙,让自己也尝一尝给马颠下来的滋味,做一对难兄难弟。”
他强忍着笑意道:“不急不急,小婿骑术不差,但对于驯马的技术却是一窍不通,还是等等吧。回头我找秦将军向他学两手绝活,再来尝试。可不想让马颠下马背,摔坏了可是不妙。”
李世民强自镇定,轻轻扭动着腰,表示自己无恙,但眉宇间那微微的跳动却暴露了他现今的情况。
便如杜荷心中所想,李世民这一次可是栽了一个大跟斗。
李世民自幼好弓马骑射,出身高贵,得名师指点,曾几何时也是一员骁勇善战的悍将,而且还是是那种敢亲自领着三千人硬抗十万大军的厉害人物。即便是当了皇帝,他也经常抽空前往狩猎场狩猎,不时的活动一下生锈的筋骨。他有着收集宝贝的习惯,养了六匹神驹,匹匹都是难得的龙种。天马让杜荷说的神乎其神,他也忍不住一看究竟。
来到马场,李世民看着如王者一般的神驹,为之惊叹连连。在眼前的天马面前,他所拥有的六匹神驹就跟小孩一样,不值得一题。
他意图上马驰骋一番,结果悲剧了。
论骑术,李世民骑了半辈子的马,并不弱,比之杜荷都要高上一筹,但由不及西突厥的那些在草原上生长的马夫、驯马师,连他们都拿天马束手无策,更何况是李世民?
结果悲剧了
还没有支持几盏茶的时间,天马就将大唐皇帝,这天下霸主给狠狠的颠下了马背,摔了一个半死,闪到了腰。
若是寻常君王或许会恼羞成怒,将马给砍了。
但李世民胸襟宽广,心知是自己技术不精,并非马之过,也不去计较。只是他极好面子,被马颠下马背实在丢人,尤其是不愿在杜荷这小辈面前失了颜面,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他的心达达的坏,自己受了伤,想托杜荷下水,让他跟着自己受罪,想不到还是让他看穿了。这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恼羞成怒:“你小子给朕记着,既然你不愿意尝试,在朕生日那天,朕便当众将它拿出来,试一试,看看究竟是谁能将它驯服。当然,谁将他驯服,这马朕就赏赐给谁,朕就要看看我大唐众豪杰中,究竟有谁有这个本事驯服它。”
闻言,杜荷也不在意,那匹马确实让人心动,但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对于驯马术一窍不通的自己想要驯服西突厥全族都没有法子驯服的马,成功的机会实在不大。与其这样,不如临阵磨枪,趁宴会还有十来天,恶补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在宴会的时候再行出手。
成功自然是好,不成功也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李世民见没有看到杜荷笑话,挥手赶苍蝇似得,将他赶了出去。
杜荷这一走,李世民便忍不住呻吟出声,急忙趴在胡床上,咬着牙低声道:“还真疼,臭小子,看了朕的笑话,你也别想过好日子”
第三十四章寿宴开始疑云初生
训马与骑术,两者之间,既无规律,又戚戚相关。
通晓骑术者,不一定会驯马,但会驯马者就一定会骑术。
不掌握个中的技巧,哪怕一个人骑术在如何的出色,也训不好一匹马。
杜荷以往所骑的马多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马,早已没有了野性,对主人的指挥无敢不从。故而杜荷骑术虽精,然对于驯马之术却是一窍不通,完全没有接触过。
这一深入接触,始知隔行如隔山的道理。
驯马不仅仅只是骑在马背上,不让马摔下来那么简单。让一匹重达数百斤具有野性的动物,完全的服从听话,并非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需要经过精心的驯服,而且每一匹马的性格不一样,驯服的办法也各自不一,是一门很讲究技术的活。
杜荷初步摸索了驯马的门道,也不禁庆幸自己明智的决定。对于训马一窍不通的他,便是稍微具有野性的马,都无法在短时间内驯服,更别说那匹整个西突厥都无人有本事驯服的天马了。
假使当时逞一时之勇,丢脸的几率是九成九。
利用了这段时间恶补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月二十三日也在不知不觉中到来。
古人对于年岁有着一套严谨的说法:十五岁的男子称之为志学之年,二十岁称之为弱冠之年,三十岁是春秋鼎盛的而立之年,四十岁则是不惑之年,余下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则是知命之年、花甲之年、古稀之年、耄耋之年、鲐背之年,至于上了百岁的则称之为人瑞。
在每一个年岁的起始,基本上都会举行盛典,以作庆贺、祈福,当然这规模大小与家世有关。
李世民今年正好四十,到了不惑之年的起始,所以这一次的寿诞举办的格外隆重。
依照原意,大唐经济有些吃紧,百姓富足,但国家并不富裕。李世民只想办一个随意些的生日,以简单为主,然这些年大唐的声势因为杜荷的出现,格外的响亮,前来贺寿的异族使者竟罕见的络绎不绝。
索性也就决定举办一个盛大的宴会,总不能在各族使节面前失了面子。
这一大早,杜荷便在长乐的催促下,开始乔装打扮了。身为驸马,作为皇亲国戚之一,他们一早就需要进宫为李世民庆贺,然后往祖庙拜祭李家祖先,接受百官与各族祝贺的时间安排到了下午。
杜荷穿上了一身喜庆的礼服,就本人而言,他好动更喜欢穿宽松舒适的劲服,只有在这隆重的节日里,才会穿正式的礼服。照了照镜子,镜子里的倒影少了几分玩世不恭的气质,但多了一些沉稳、庄重,显得卓尔不凡。
“还不错人帅,穿什么都行”杜荷有些自恋的想到。
在大厅等候梳妆的二女,大约过了大半个时辰,长乐、李雪雁才姗姗来迟。
二女并肩而来。
李雪雁一身宫装打扮的非常贵气,婀娜娉婷,虽没有武媚娘魔鬼般的身材,但骨肉匀亭,姿态优雅,像一朵珍贵的鲜花,充满撩人的丰姿,宫装的衣袖很宽,下摆长长拖在地上,香肩披着精的大围巾,发髻用丝线穿成的珠花,垂在两旁,薄遮双鬓,使她份外娇俏多姿。
长乐更是一身标准的公主打扮,头上梳的是堕马髻,高耸而侧堕,配合著她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辉映间更觉妩媚多姿,明**人。随著她轻盈优美、飘忽若仙的步姿,宽阔的广袖开合遮掩,更衬托出她仪态万千的绝美姿容。
两人一个娇俏多姿,一个绝美高贵,她们并肩俏立,真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杜荷瞧得眼睛发亮笑赞道:“两位爱妻好象天上下凡的仙女,让人看的不舍得眨眼”
长乐、李雪雁见杜荷这一番打扮别有味道,眼中均是一亮,但他这一开口,那沉稳、庄重的气质就消散无踪了,不免相视一笑。李雪雁嘟哝道:“看你穿这身行头还以为变了样,这一开口,什么都变回来了。”
杜荷一笑,绷着张脸,弯身作揖:“娘子,夫君这厢有礼了。”那模样态度十足的是那种死板书生的架势,与妻子隔着远远的距离叫做相敬如宾。
李雪雁直接吓得打了一个冷颤,也难想象夫妻之间跟宾客一样的情形,摆手道:“免了,免了,还是原来的好,原来的好”
长乐莞尔一笑:“好了,别闹了。时间不早,我们赶快动身吧”
宫里宫外忙碌成一片,虽说上午只接待皇亲国戚,但李氏宗族何其之多,聚集起来也是一片庞大的群体,个个非富且贵。
随着人流进了皇宫。
庆贺的地点在长孙皇后的立政殿。
殿外已经聚集了百八十人,在人群中杜荷瞧见了在一旁等候的房遗爱,阳城公主有了身孕在家静养,他也只能独自来贺。
杜荷跟李氏宗族里的皇亲国戚走的不是很近,招呼了一声,也不理会他人,直接拉的房遗爱在一旁闲聊。
倒是长乐身为大唐的长公主,在女眷中还是很有人气了,一到了立政殿就让一群的公主、郡主围了起来,在他不远处唧唧呱呱的聊着。
便在这时,两人由远及近,直向长乐他们走去。
杜荷望向来人,是两个年在三十许间的青年,面容威武,相貌不凡。
其中一个他认识,正是河间元王李孝恭的小儿子李崇真,还有一个年岁与他相仿,要年长一些,两人相貌有些相似,却不认识,但应该即是李崇真兄弟之类的人物。
“他是谁?”杜荷问向了房遗爱。
房遗爱道:“河间元王李孝恭的长子李崇煌,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了得人物。”
“表妹,多年不见,你是越发水灵了?”年长的李崇煌笑着跟长乐打着招呼。
杜荷眉头皱了起来,这表兄妹相互说笑,本是常事。以杜荷的胸襟也不至于吃醋,可那李崇煌说话的时候眼中有着一股贪婪、yin邪,这便难以忍受了。
长乐也留意到了这股表情,心底厌恶,只是随口敷衍了句,转身撇开。
李雪雁却呆呆的望着那青年的面孔失神了。
长乐拉了李雪雁一把。
李雪雁应了一声,缓过神来,目光依旧不时的在青年的脸上漂过。
“怎么了?”杜荷心底有些不舒服,上前低声询问。
李雪雁附耳道:“好像,可能,他用了易容术。”
第三十七章飞翔
杜荷腼腆一笑,心叫:“好险”差点将自己的目的说出口了。
这次试飞,礼物是其一,真正的目的还是要整整李世民。
这家伙太坏了,以前还觉得他心胸广阔,现在谁说这句话,杜荷第一个跟他急。
不就是自不量力的试马从马上摔下来嘛,也不就是让自己瞧见了嘛,有啥大不了的,有必要给自己穿小鞋吗?自从那个神马摔下天马闪着腰的事件发生以后,杜荷发现自己在尚书省的事情多了几倍,本来就繁杂的琐事,处理的头昏脑胀,有老爷子在上头看着,想偷懒也是不成。每天只能利用晚上的时间,练习驯马的技术。
起初他还善良地以为因为大年出头,事情比较多,咬咬牙坚持下来了。可是有一天,在上缴资料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老爷子与房玄龄的闲聊。
房玄龄问老爷子将三个人的任务交给杜荷一个新人完成,会不会太勉强了。
老爷子当时颇为无奈的道:“这是陛下的意思,他说荷儿是可造之才,多给他些事情处理,让他好尽快熟悉尚书省的运作。陛下如此关爱犬子,老夫又岂敢违背?”
老爷子说的是相当地臭屁,杜荷听的却是火冒三丈,在尚书省干了半个月了也没有这回事,这让天马一摔,不过一天时间小鞋就来了,这胸襟气量,实在比芝麻绿豆还小。
这些日子,杜荷面对一大堆的事务,心底将李世民问候了不知多少遍,只恨他是皇帝打不得,骂不得,想报复都没有机会。前不久,杜荷在府里逗小藏狮,给他喂食物,神鹰猛儿也飞下来凑热闹。
看着能够腾飞九天之上的猛儿,突然有了定计,想起了后世中的心跳游戏“垂直极限”,这种游戏在古代很难实现,但面对“乡巴佬”似得古人,随随便便的整出一个就足以吓的他们魂飞魄散了。
想着李世民吓的打哆嗦的模样,心底就特别的来劲,连赶了三个晚班,造出了一个能飞的玩意。
李世民心底惊疑,但好奇已经大过怀疑了。
杜荷不是傻瓜,若无把握,不可能当众说这种欺君的话来,更何况人群中还有与他不和,千方百计想要抓他把柄的太子。
“好,朕就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能够让人像小鸟一样飞起来”李世民直接离席站了起来道:“去哪?”
“望月楼”杜荷笑着说了一个地名。
望月楼是整个长安最高的建筑物,足足有九层,当年暴君杨广大兴土木时建造的,拆了可惜也便留了下来,以作观景时用。
众人来到望月楼楼顶,当初建造这栋高楼的时候,就以“望月”为主体,故而最顶上一层是露天的,只是在边沿建造了一些防护网而已。
参加宴会的所有人都聚集到了这里,他们都很好奇,究竟是什么玩意能够让人象鸟一样的飞行。
在万众瞩目下,杜荷让人带来了他的宝贝,都是一些细长的钢棍,还有一大块三角形的硬布,钢棍的两端有着螺纹,有**根之多。
李承乾嘲讽道:“妹婿不会想用这些玩意飞上天吧”
杜荷自信笑道:“就是这些玩意”他动手组装,将螺纹钢棍组成刚性框架,做成了塔架、龙骨、三角架、吊带,四个必不可少的结构,然后以钢索连接固定,不过盏茶的功夫,一架中型的滑翔翼就让他组装而成。
“这……”看着一堆无用的钢棍在短短的时间里就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玩意,在附近围观的人都瞪直了眼睛,均感到不可思议。
“这就是能飞的东西?”李世民终究是李世民,最先恢复了理智,虽然眼中依旧充满了讶异,但已经能够自由的与杜荷聊天了。
“回岳父,这叫滑翔翼……”杜荷自信的说着,将滑翔翼举起做了一个俯冲的架势,续道:“就是能飞上天的宝贝”
李世民看的眼睛都突了起来,惊呼道:“你,你不会是想抓着它,就这样的从这里冲下去吧?”
杜荷笑着道:“岳父大人果然了得不过不是我,是我们……这个是经过我特别修改过的,可以一人飞,也可以两人一起玩。”他让出了一个位子,示意李世民上来。
李世民犹豫了,他胆子不小,但却不想白白送命。
李承乾更是趁机大喝:“杜荷,你这什么意思,想害死我父皇吗?父皇……杜荷居心叵测,想诓骗父皇从这高达二十余丈的屋顶往下跳,其心可诛”他双眼怒视杜荷,对着李世民深深一拜。
杜荷哼声,冷冷一笑,话都懒得回了。这家伙的智商有问题,说话不动脑子,想惩治自己都想疯了“居心叵测”、“其心可诛”这样的字眼都用了出来。
“乾儿”长孙皇后看不下去,怒叱了一句,她虽不知杜荷葫芦里卖什么药,但杜荷不会害李世民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先不说杜家一家人都在长安,单凭李世民对于杜荷的信任,以杜荷的武艺,假若存有异心,足以让李世民死上千百次了。所以什么“居心叵测”、“其心可诛”根本是不可能存在的东西。更何况,这又不是让李世民一个人,杜荷自己也跟着呢。
李承乾听长孙皇后不敢再说。
杜荷见有些冷场,也不强求了,道:“谁敢上来随我一起玩的”
“我来吧”杜荷一直以为第一个响应的会是房遗爱,却不想说话的竟然是李恪,吴王李恪。
李恪大步走上前来笑道:“杜将军,本王长这么大,还没有尝试过飞的滋味,这次就让我拔个头筹”他爽朗一笑,根本不问危险不危险,有的只是完全的信任。
这让杜荷有些动容。
房遗爱也在李恪之后,站了出来:“咦咦咦咦咦……”他一连叫了五个“咦”,方才道:“这等好事怎么少的了我房遗爱,吴王,说句不敬的话,我跟老大是兄弟,这第一个你是没份的了,下一个在轮你”
“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说话了”李世民轻蔑的看了两人一眼,人对于未知的东西都会产生害怕之心,李世民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皇帝,他当然也不例外。心底虽然相信杜荷身上的奇迹,但也不敢用生命来冒险。可见李恪、房遗爱站了出来,受到了不小的刺激,心想:连小辈都无惧,我怕什么,难道是我老了?
一个才刚刚四十的人物,谈何说老
李世民向来就是一个胆大心细,行事果断的人,当初敢以三千兵马硬冲十万窦建德军,何惧这小小的滑翔翼?
当即来到了杜荷的身旁,下定了决心
李世民上前,房遗爱、李恪自不敢争,退了下去。
杜荷跟李世民讲解了一下规则,其实滑翔翼很简单,李世民又不需要操控,只要死死的抓住扶手就行了。
关系生命,李世民也听的格外认真。
四周人都警惕的望着他们。
有人上前劝说李世民不要冒险。
若是他人在这个时候会顺杆而下,但李世民不同,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就无更改的可能,拒绝了所有的劝说
做好了一切准备,李世民低声道:“假如松手了怎么办?”
“没关系”杜荷友善的笑道:“岳父大人的腰间不是有一根钢索嘛,它绑着呢,只会向鹰爪下的猎物一样,让应抓着,是掉不下去的,不过可丢人了。”
这次他是存心想戏弄一下李世民,但也不敢用全族的生命开玩笑,早在今日之前,他已经试飞过了,而且为了防范万一,他在飞行的时候,特地在下方挂了两百斤的重物,虽然会影响到飞行,但是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抓好了”杜荷突的大笑一声,逆着风,前冲了五步,双脚腾空,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离开了屋顶,就如小鸟一样在天空滑翔着。
长孙皇后的心都揪在了一处,见他们真的飞了起来,在空中盘旋,并非是想象中的直落而下,惊骇的说不出话来,小巧玲珑的嘴巴张的老大,几可塞入一个鸭蛋。
长乐、李雪雁、李承乾、李泰等所有的人都是一个德性,都给眼前的一幕震慑住了。
李承乾甚至都忘记了嫉恨,傻傻的呆着,呻吟道:“怎么可能”
李恪失神的惊叹:“妹婿真乃神人也”
而杜荷此时的耳朵却在忍受着高分贝的摧残
“啊”耳旁传来了震耳的惊呼声,微微往身旁瞄了一眼:在他身旁的大唐皇帝紧张的全身肌肉绷紧,双眼死死的闭着,不敢睁开,打着哆嗦,惊骇的大叫。
“岳父、岳父……”杜荷用手肘顶了他两下,大声的叫唤。
李世民偷偷的睁开了双眼,已然察觉自己已经在高空中飞翔了,下方的景物正是大唐的中心地……太极宫,远处长安的景象也倒映在眼皮底下。
这自高空而下的欣赏太极宫、欣赏长安城,李世民还有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好美”
这一刻他已经忘记了恐惧,看着四周,如人猿泰山一般对着下方大声吼叫了起来。
历史上第一对飞翔于九天的人物出现了
这一日,必然会永远地记载于史册上
第三十八章李世民腿软了
太极宫承天门
程咬金正在城楼下跟自己的虾兵蟹将吹牛打屁,说的正是当年依仗宝刀在手,大胜大唐著名虎将尉迟敬德的事情。
“当时我老程轮着狼牙刀就如那关二爷下凡,当真是威风八面,盖世了得……”
兵卒咋舌道:“关二爷用的不是关大刀吗与狼牙刀有什么关系……”
程咬金红起了脸,真有几分关二爷的架势,叫喝道:“兔崽子知道什么,没文化,就是没文化关大刀那是关二爷在最早以前用的,后来他就用了我们大唐的这狼牙刀才真正的威风起来,叫什么虎熊之将……”
“哦……”小兵卒大悟,点了点头,随即却疑问道:“咦,我怎么听说这狼牙刀是左威卫将军杜荷杜将军发明的,几百年前的关二爷怎么会有?”
程咬金关二爷的脸色更足,直接开启了无敌,能够秒杀华雄、吕布的那一种,轻轻拍了那个小兵卒一个耳刮子:“我老程怎么知道,有本事你去问关二爷去……”他不理会小兵卒的吐槽,正自我陷入独自的幻想之中,“那一日,我使狼牙刀,直将那尉迟黑炭头,杀的是哭爹叫娘,屁滚尿流……”
说道这里,突见小兵卒给他施以眼色。
还未转头,便听身后传来一阵震耳怒吼,“程胖子,你这老匹夫……如此羞我,气煞我也……”
程咬金扭头,正对上一双猩红的牛眼睛,尉迟敬德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尉迟敬德官拜左武卫大将军,负责守卫皇宫安全。今日是李世民寿辰,宫里准备各项事务的宫女来来往往,人流极大,巡逻更加森严,尉迟敬德甚至亲自带队,来到承天门,正巧听到程咬金的这方吹嘘,气得黑脸变成了紫脸,一口钢牙都要咬碎了,只恨不得当即拉开架势,与之大战一场,以雪此辱。
程咬金却凛然不惧,笑着招手道:“黑炭头,正说你了在科技院的那一架打的真是痛快,虽然你比输了,但败在我老程的手上也算是那个什么……虽败犹荣吧”
尉迟敬德气得直打哆嗦,话都说不出来了。
“乍得?”程咬金藐视的望着尉迟敬德道:“都这么长时间了,还不服气,难道那一架是我输了不成?得,就算是我老程输了,我老程宽宏大量,不与你计较。”
尉迟敬德那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粗着嗓子道:“谁要你让,我尉迟敬德还没有那么小家子气,来,程胖子,我们再来比划比划……看看究竟谁更厉害”他从马背上拿出了钢鞭,当初程咬金依仗兵器之利,打断了他手中的生铁鞭后,他便拜托科技院给他造一把六十斤的纯钢鞭。杜荷让麾下工匠打造,如今尉迟敬德手中的这把钢鞭,便是再犀利的刀剑也难以损伤分毫的。
程咬金却摇着头道:“说你小子不服气,还真没说错老程我这些天受了凉,身体不适,一身本领只能发挥五成,你在这时候找我比试,还真是有脸……打吧,既然你那么想赢,我输也无所谓了……咳咳……”他咳了两声,摆出了架势。
自从上次程咬金赢过尉迟敬德后,两人之间再也没有决斗过了。程咬金将自己打赢尉迟敬德的事情挂在口上,到处的吹嘘。尉迟敬德曾经虐过程咬金上百次,从未败过一场。且想不到晚节不保,被程咬金依仗兵器之利,败了一次,让他耀武扬威了起来,想挽回颜面,每每提出决斗,程咬金都使出这一招罢战,不打了。
虽明知程咬金是装的,但传出去赢了也是胜之不武。尉迟敬德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够跟他动手,破口大骂:“又是受凉,你这老匹夫,咋就不去死呢”
程咬金却正义言辞的道:“老了嘛,身上有点毛病,再是正常不过了……等我老程病好了,看我如何的教训你。”他说的好听,心底却是明白自己断然不是尉迟敬德的敌手的,自己要赢他一辈子,两人之间就不可能再例行决斗了。
便在这时,他们隐隐约约听到上空传来若有若无的呼喝,不禁抬头眺望。
一道诡异的黑影在他们上空盘旋。
“什么东西”程咬金两眼瞪的滚圆,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尉迟敬德一个劲的在揉眼睛,“好像是人,但怎么可能”
天上飞的自然是杜荷与李世民两人,不过两人离地已有五六十丈远,又远在皇宫的另一端,他们只能隐隐约约的瞧出人影,至于是什么人便不得而知了。
“应该不是老鹰,不会是怪物吧”一个小兵卒战战兢兢的说着。
程咬金虎吼一声:“他娘的,管它是不是怪物,逮了再说,惊扰了陛下,我们都吃不了兜着走。”程咬金是右武卫大将军,也是负责皇宫的安危的大将,一扬鞭子,向着黑影追了过去。
杜荷控制这滑翔翼,越飞越高,太极宫越来越小,在他们眼里已经跟民房差不多了,宏伟的长安城在他们眼下成为了一个巨型的长方体,规格严谨规模宏伟。从这高空看,长安城的宏伟才真真正正的算是印入眼帘。
李世民正如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左瞧瞧,右瞅瞅,最终感慨道:“爱婿啊,这东西,叫什么来着,做的太妙,太不可思议了”
“滑翔翼”杜荷将名字告诉了李世民。
“滑翔翼,翼,翅也如飞鸟一样展翅而飞,好名字”李世民文绉绉的赞美着,突然发现长安越来越小,已经小成了一个长方形,原先还能看见人影,现在已经瞧不见任何的痕迹了,连整个皇宫除了还能分辨出一些大型的建筑物外,规模略小的房子都无法分辨出来,心底不由得哆嗦了下,惊叫了出来,手险些松开“我的老天,这不得有百来丈了吧?”
杜荷目测了一下,回答道:“没呢,估计七十丈左右了吧不高……”七十丈也就是二百米左右的样子。
“七十丈……”李世民偷偷的吞了一口唾沫道:“爱婿,你说这玩意到底能飞多高?”
“这个嘛,不好说飞个两百丈应该不是问题”杜荷想了一想,滑翔翼在中国不多见,但在国外是很普及的,尤其是欧美和日本等国非常流行,在台湾也掀起了一股旋风。
杜荷在国外的时候跟一些发烧友接触过,这滑翔翼看起来困难,其实很简单,安全易学,只要有合适的山坡、逆风跑五、六步,即可翱翔天空。滑翔翼的飞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的飞行条件。根据杜荷的记忆滑翔翼的飞行纪录是最远四百八十公里、最高是六千米,这个数据是经过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亲自检验过的,没有任何的掺假。在气候环境一般的时候,大概可飞到一千五百米到三千米之间。
杜荷估计两百丈也即是五百五十多米,已经是一个很保守的估算了。
虽是如此,但还是将李世民惊的目瞪口呆,两百丈,这是什么概念?
他呆了呆,突然生出了一个想法,低喝道:“此物,在军事上有大用”
杜荷一怔,也惊喜过来。他造这滑翔翼的目的是为了吓吓李世民,还未想到这一点,经他这么一说,也豁然大悟,惊喜道:“不错,这东西用于战场,将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在这百丈高空,四周数十余里方圆尽收入目,敌人的一举一动都难以逃过我们的眼睛。”
李世民一双眼精光四溢,喜道:“不仅仅如此,此物用于攻城也是再好不过了,想当初朕百战百胜,将王世充打的龟缩洛阳城内。当时,我李唐军力远胜王世充,可就是拿他们没辙。若有此物,趁着夜色,飞入城中,区区洛阳,岂不手到擒来。”
杜荷一笑,捧了捧:“岳父大人英明。不过这玩意也有不足之处,太依赖气候,雨天不能使用,无风的天气也不能用。此外下落的时候会有偏差难以控制,而且目标过大,运输能力不强很容易让人察觉。”
类似他们这一架滑翔翼,自然不容易察觉,可在军事上执行一项任务少说也要千八百人。滑翔翼一架至少乘坐两人,一千兵卒等于五百架滑翔翼。如此庞大的数量,想要不让人察觉,实在不符合实际。
两人一时间竟在这高空上商量起了滑翔翼的用途来了。
最后两人一致认为:滑翔翼有用于侦查,出其不意的迂回作战,偷袭敌方据点等等妙用,只要注意它的弱点,在军事上将会起到不可估算的作用。
聊了半天,李世民发现比起先前,这回离地的距离更高了,心底一紧,道:“爱婿啊,都上来了这么长时间了,下边的人估计等急了吧,要不,我们下去?”
杜荷笑道:“好嘞”催动了滑翔翼,往下空飞去。
下降至二十余丈左右,忽然发现下方密密麻麻的人头涌动。
一个个大唐兵卒竟然追着他们跑,估摸着人数不下上万,心道:“这下麻烦了”他在一处无人的地方落下,想拉李世民离开。
李世民却一手扶着杜荷,站着不动,一双腿软绵绵的走不了路了。
狮子将一块鲜美的狼肉吞进腹中,这饥饿还未彻底的解除,便察觉了危险的存在,锐利的目光,直视远处正向自己走来的人,血淋淋的倾盆大口,正淌着狼血,模样格外骇人。
见此一幕的杜荷微微变色,此情此景,明显是要上演一场赤手搏狮的戏码。类似事情,他在小说中听过,电视上也瞧过,但事实发生在眼前却有些接受不了。毕竟人与野兽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心底对于此事有很深的排斥。
李世民也是神色一愣。与杜荷想法一样,见野兽与野兽的搏杀,可以承受,但人与野兽生死搏杀表演,在讲究仁道的唐朝却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有着同样想法的人远不仅他们两个,连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类的猛将也皱起了眉头,虎熊他们也不是没有杀过,但大多都是为民除害或者山林中偶遇,这种人与野兽搏杀的表演,他们也是首次遇上。在他们看来,真勇者当投身疆场,为国为民。这种有着一身武勇,却拿出来表演,实在有些难以置信,也难以接受。
连身经百战的虎熊之将也是如此,那些文人更加不用说了,有的脸色都白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们想要制止这场比斗已经是不可能:在拒鹿角围成的圈圈里,那个巨汉已经来到了狮子的面前,生死就在一瞬之间,此刻让他停止,不亚于让他送命。
不过那些在草原上,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见此情形兴奋之情,现于脸上,他们不顾仪态的为巨汉喝彩。
既然无法制止,他们也只能耐着性子,看着难得一见的人兽之争。
见过狮子的勇悍,场上所有的人都为巨汉捏一把冷汗,但也知既然阿尔*伯克布有胆子让巨汉出场,这巨汉一定有过人的本事,胜负更本无从判断。
杜荷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巨汉的一举一动。
那巨汉赤luo着上半身,下面穿着破旧的短裤,身上绝大部分都是外露的。那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他乱蓬蓬的头发随便在脑后扎了个大结。粗糙的脸上全是漆黑刚硬的短须,毛茸茸地露出一双虎目。在阳光的照耀下忽明忽暗的闪烁,仿佛一团火在他的眼中燃烧。他的身上遍布伤痕,数也数不清,密密麻麻的交错在了一处。
杜荷注意到了,巨汉身上的伤疤与众不同。寻常人身上的伤疤,多为剑伤刀伤,但巨汉身上的伤疤却全部都是抓伤与咬伤,那是被野兽的利爪与锐齿所伤。发现这一点,巨汉的身份已经呼吁而出了。
他是奴隶,专门斗兽供给贵族取乐的奴隶。
“似乎奴隶斗兽盛行于罗马,阿拉伯人大多都是穆斯林,他们信奉伊斯兰教,应该不盛行于这斗兽吧”
杜荷想的不错。
阿拉伯人其实并不盛行于斗兽,不过在不久前,阿拉伯的大军攻入了拜占庭帝国的叙利亚、巴勒斯坦。拜占庭帝国又被称为东罗马帝国,当年罗马帝国崩溃后,存在的罗马帝国东半部的拜占庭帝国幸存了下来。
他们依旧有着斗兽的习俗。
阿拉伯人攻入叙利亚后,在城里的奴隶斗兽场缴获了一起骁勇无比的奴隶。
巨汉叫做斯巴达克斯,当然这不是他的本名,但是他也是色雷斯人与历史上那位起义的奴隶斯巴达克斯是同族,而且也有着不输于斯巴达克斯的力量神勇,故而在竞技场里的人都称他为斯巴达克斯,久而久之,他自己的名字无人叫了。
这人都会有攀比之念,上一次大唐的阅兵式震惊天下。阿拉伯帝国的使者回报他们的君王欧麦尔,表示大唐的军队远胜于他们的兵卒。这话让欧麦尔心底觉得很不是滋味,觉得低了一头,想找回一些颜面,也让大唐帝国知道自己的国家并不逊色,是完全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斯巴达克斯的勇悍欧麦尔也有所耳闻,作为拜占庭帝国最强的角斗士,他的神勇在整个阿拉伯帝国中也是屈指可数。
于是欧麦尔也动了想法,他亲自接见了斯巴达克斯,表示只要能够在李世民面前宏扬阿拉伯帝国勇士的神勇,则给他自由,甚至还可以任用他为将,让他成为贵族。
从一开始,阿尔*伯克布就打着为国扬威的心思,斗兽也并不是阿拉伯人喜欢的项目,只是胡扯而已。
这些作为对西方不熟悉的大唐人自是毫不知情。
斯巴达克斯眼中燃烧起了火焰,自由,对于一个奴隶来说是最大是奢求,杀了它,就有自由。
他举起了拳头,将力量凝聚了起来,身上“噼啪、噼啪”的传出一阵炒蚕豆的声音,那是骨头摩擦时,所发出的声响。
狮子似乎也意识到眼前的敌人不好对付,呲牙咧嘴,利爪深入土内,迟迟没有发动攻势。
四周的观众死死的盯着他们这一人一兽,大气也不敢出一个。
“哈”斯巴达克斯突然大喝了一声,前迈一步。
狮子受到了刺激怒吼一声,整具身躯就如压缩的弹簧,在瞬间弹射向斯巴达克斯。
斯巴达克斯没有任何的恐惧之心,果断而勇敢的迎击上去:他早有对付狮子的经验,狮子俯冲时的力量远胜人类,并非人力可以抵挡,只有在狮子提速之前,先下手为强,方能避开那千钧力扑。
狮子力量强横,速度极快,要想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斗,近身肉搏是唯一的取胜方式。
铁拳直接打在了狮子的口腔外侧,重若千斤的铁拳竟然将狮子的脑袋给打偏了。但在这时,狮子的利爪已经抓向了斯巴达克斯的胸口,只要能够将斯巴达克斯扑倒,胜负既定。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斯巴达克斯做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举动,他竟然用左手充当盾牌挡在了胸前,将臂膀当作盾牌来用,利爪深入他的手臂,刺入他的肌肤,刹那间那条手臂已经被鲜血染成了鲜红色。
斯巴达克斯却连眉头也不皱一下,似乎那条臂膀根本不是他的一样。
如此勇悍,即便两秦琼、尉迟敬德这类万夫莫当的虎将也为之动容。
斯巴达克斯强行挡住了狮子的扑势,一手掰开狮爪,侧着身子将自己整个人陷入狮子的怀抱中去,将它顶翻在地。
这一下正抓住了狮子的死穴,两人贴的如此近,狮子的力量根本无法发挥出来。
斯巴达克斯以受伤的左臂卡着狮子头颅,抓着它的皮,另一只手正一下一下不停的敲打着狮子的眼睛脑袋。
狮子挣扎,利爪不断的在斯巴达克斯身上撕抓,斯巴达克斯眉头也不皱一下,铁拳不住的落在狮子身上,没多久就把它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双方都在生死之间,都在艰难的以命搏命。
如此情况整整维持了半柱香的时间,狮子的挣扎越来越弱,最终趴在地上不能动弹,一命呜呼了。
斯巴达克斯从狮子的身体上爬了起来,纵声长啸,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声震四野,却也发泄不尽胸中这股对自由向往的喜悦之情:以前他们与狮虎斗,都会有一件兵器,这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杀,他自己也是第一次。
他的身上让狮子抓了不下百道伤口,但他却如毫发无伤一样,完全没有反应。
作为专门斗兽的奴隶,伤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司空见惯的小事。
李世民惊叹道:“当世虎贲,舍此英雄其谁?”他早已在暗中吩咐人传来了御医,他们进入了会场为斯巴达克斯包扎。
那血淋淋的伤口,翻出来的皮肉,连御医也不忍多看一眼,斯巴达克斯依旧眉头也不皱一下。
“真汉子”杜荷久久无语,想起先前的那一场恶斗,由衷的赞叹。
李业嗣奇道:“那叫斯巴达克斯的身手敏捷为什么不直接爬到狮子的背上去?只要爬上了背,他便不会受这番罪了。”
杜荷笑道:“狮子不同于老虎,狮子不但灵活远胜老虎,智慧更胜老虎十倍。它不会轻易的让人爬到自己背脊上的,我相信能够爬上去的,全天下也屈指可数。斯巴达克斯根据对狮子习性的了解,更清楚人的体力、速度、力量都比不上狮子,所以选择了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这也只是他的猜测,但作为一个斗兽奴隶,对于野兽的习性了若指掌,假若真的能够如李业嗣说的这般容易,斯巴达克斯是不会选择这种搏命的战术的。
就在所有人都为斯巴达克斯赞美的时候,阿尔.伯克布突然站出来道:“斯巴达克斯乃是我大食国勇者之一,不知世上还能找出如此勇悍的勇士吗?我这里恰好还有一头狮子,谁敢一试?”他的语气并没有咄咄逼人的感觉,并非是在挑衅,而是在炫耀,炫耀大食国的勇士无人可比。
这话一出,可激恼了宴会上的所有勇士。
秦琼、尉迟敬德这两位虎将正打算应战,却让一人抢了先。
杜荷微微一笑,站出来道:“我来玩玩吧,搏狮太血腥了,我不会,但戏狮,还是有些把握的。”
斯巴达克斯那勇悍的表演让人侧目,也让人由衷赞赏,可阿尔.伯克布的那句话就有些目中无人了。
前来参加宴会的使者他们的背后都代表了各自的国家,这瞧不起他们便等于瞧不起各自的国家。士可杀,不可辱,个人荣辱都是如此,更何况是国家的荣辱?
只是斯巴达克斯确实勇悍,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是对手。他们来此是祝贺,并非是打架,故而来的人多为通晓唐文化的贵族,勇士、猛士并不多,也未曾当众发作,只是静待事情接下来的发展。
显而易见,作为东道主的大唐若面对这种情况,都不站出来表示一下,岂不等于承认了阿拉伯帝国的勇士无人可比吗?
杜荷心底暗骂,却也不得不站出来:斯巴达克斯很强,这个不用怀疑,那一身在死亡线上争扎磨练出来的武技确实让人侧目,让人惊叹,但未必就比得上大唐王朝的盖世虎将秦琼、尉迟敬德。
可是秦琼、尉迟敬德他们都是马上将军,马战可算是独步天下,但步战不免要逊色一些。这也不算问题的关键,真正至关重要的在于……徒手二字。
赤
作为一个将军,他们要上阵杀敌,就必须要兵器。手中有兵器与手中无兵器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
秦琼、尉迟敬德年事已高,体力必定有所下降,不擅于拳脚的他们,要想在这方面胜过斯巴达克斯,可能性不大。狮子的习性习惯,他们也是茫然不知。在这种处处不占优势的情况下,由他们出场危险系数极高。
至于次之秦琼、尉迟敬德的苏定芳、薛万钧、薛万彻等虎将,假如持拿兵器,也未必不是斯巴达克斯的敌手,可一但赤手空拳便万万不及他了,余下的罗通、李业嗣也是如此。
想来想去,还真非他不可,只能赶在秦琼、尉迟敬德应答以前,先一步起身接受挑战。
阿尔.伯克布有些意外,这屠杀猛兽并不困难,但关键在于徒手,斯巴达克斯能够成功,归功于二十年来没日没夜的玩命训练与亡命搏杀。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唐朝不存在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故而并不认为唐朝在一时间能够找出能与斯巴达克斯相提并论的勇者出来。见有人应战,心底不免一惊,待他见应战的人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看起来还不满二十的少年郎时,脸上挂起了嘲讽的笑容,善意的提醒道:“这位小兄弟,狮子凶悍勇猛。你也见识过了。在它的口下,可无任何情面可讲,一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这可不是游戏。”他实难想象,杜荷这个不满二十的青年有多少能耐。
杜荷微微一笑道:“这点不劳使者放心,我既然敢站出来就有十足的把握”这话即是对阿尔.伯克布说,又是对李世民、杜如晦说的,他要想参与进去,首先要李世民首肯才行。
李世民深知杜荷不做没把握的事情,心念自己这女婿连飞天都能够做到,对付区区狮子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当即也笑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来使不必多虑,此子之能,绝不逊色贵国勇士斯巴达克斯。”
阿尔.伯克布听李世民如此说来,也不好再说什么。
杜如晦虽然担心爱子安危,却也没有出面制止。
杜荷听李世民答应,满满的斟了一杯酒,脚尖在拒鹿角的柱子上来回一踏,直接拔地而起两米有余,跃过了高达两米的拒鹿角,并且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手中的三足青铜杯里的酒却一滴也未洒出。
如此登场让宴会场上所有人都惊骇出声,虽然杜荷的一身轻身功夫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可如此轻易的就跃过两米高的拒鹿角,依旧引起了一阵惊呼。尤其是那些少见多怪的他族使者,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先前看到的一切是真实的。
阿尔.伯克布更是反复的揉着眼睛,露出了惊骇的神色。
“这小子,还是如此的爱出风头”李世民见杜荷先声夺人,会心一笑,对他的信心也是倍增。
杜荷信步来到斯巴达克斯的身旁,亲自敬给了他。
两人语言不通,杜荷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赞了一句:“好样的,真勇士”
斯巴达克斯望着酒杯如钢铁般的坚毅的脸庞露出了些许动容的情绪,他并不知杜荷说些什么,但是却从杜荷的眼中看出了尊敬:他从小就是奴隶,自小就为了生存过着严酷的训练,从十二岁起,就开始在斗兽场中与狼搏命,二十多年来,他的对手已经从最初的幼狼,逐渐演变为成年狼,饿狼,最后狮虎熊豹这四类猛兽。他的身份是奴隶,固然骁勇无比,可始终过着没有尊严的日子。可在这大唐却意外的从杜荷这里感受到了尊重,那张不苟言笑的脸也浮现出一抹笑容。他一咧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呀呀呀”的说着,阿拉伯语杜荷听不明白,但从对方手势上却看出,他是在让自己小心。
杜荷报以一个自信满满的微笑。
斯巴达克斯走出了场地。
阿尔.伯克布也在其后让人运上了另一头狮子。
牢笼大开,一头雄壮威武的森林之王冲出牢笼,这一只狮子论体型之威武,更胜先前,是一只除了拥有褐色的颈部鬃毛外全身金黄的雄狮。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黄金一般闪闪发光。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褐色鬃毛犹如万道火蛇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燃烧,无不显示着它的王者之风。
它咧着嘴,唾液从顺着外露的牙齿,口中流出,凶狠的目光已经将杜荷锁定:作为一头饿狮,杜荷在它眼中的定位已经是猎物了。
“吼”雄狮怒吼一声,似乎在先声夺人,这吼声方落,它已经在瞬间加速猛冲而来,那速度当真如疾风闪电,至今为止,杜荷还未发现任何一种动物由此速度。
这相隔十丈之距,居然眨眼便至。
雄狮已经展开了狩猎,杜荷却呆呆的站着,竟然不闪不避,似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双方间距越来越小,从十丈三十米已经到了不足一米,狮子已然凌空跃起,一对前爪如钢针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诡异的光芒,正对向杜荷的双肩。这是狮子最常用也是最犀利的一招,速度夹杂着力量,让任何猎物都无法从爪下逃生。只要利爪能够抓住猎物,它就会在第一时间咬破猎物最薄弱的地方,造成一击必杀:就如当初对付狼王一样。
斯巴达克斯也是因为深知这一招的厉害才改用先下法的。
完全可以想象,只要这一下让狮子扑实,下一步定然会在无法动弹的杜荷喉部开一个大孔。
狮子的速度太快,肉眼判断已经闪避不及了。
血腥、残忍的一幕即将发生。
在宴会上已经有人忍不住失声惊呼,甚至不敢再看。
即便是镇定如李世民者,也为之变色,骇然地站起身子。
可就在爪子与身体接触的那一刹那间,杜荷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他就如摔倒了一般,整个身子与地面呈现十五度超低斜角,竟完全无视了牛顿的物理定律,在几乎贴地的情况之下,身子平行的转了一百八十度,然后稳当当的重新站立,脚步竟然移也未移。
没有看清他是如何动的,只知道他已完全不符合规律的方式,避开了狮子着致命的一击。
见此一幕,四方人围观者都有一股呆了傻了的感觉。
杜荷对着狮子吹了一口口哨,一脸的戏谑。
见他如此表情,李世民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心中苦笑:隐隐约约中有股让杜荷耍了的感觉。
杜如晦也松了口气,才发现自己手心以全是冷汗。
房遗爱“哈哈”一笑:“我就知道老大不会连一头畜生都收拾不了。”
“得了吧”李敬业吐槽道:“也不知先前是谁将酒杯打倒,意图冲上前去的。”
房遗爱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我那不是担心嘛”
就在两人各自松气的时候,一击不中的狮子,再度发动了全新的攻势。
杜荷从容一笑,依旧不闪不避。
宴会伤害的诸人已经提心吊胆过一次,这一次自然不在如此,一个个都瞪圆了双眼,瞧杜荷如何因对。
又在狮子逼近之际,杜荷这一次没有故技重施,反而脚尖一点,凌空跃起,离地居达两米,狮子由他脚下穿过。
杜荷在空中使出千斤坠的技巧,竟稳稳当当的坐在了狮子的背上,将之作马来骑。
众人惊呼,纷纷为之侧目。
狮子忽上忽下,甩不开背上的人,突的就地一滚。
众人再度惊呼,想不到狮子竟然由此智慧,杜荷坐在它的身上,它这一倒地,身躯将押着杜荷的大腿,让他无法乱窜,束手就擒。
杜荷也是一惊,但他反应之快,当世无比,在狮子倒地以前,已经抽回了腿,轻轻一跃,落地时,两脚踩在了狮子的倒地的侧身,同时还弯腰摸了摸狮子的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