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庆典之后的几日,罗兰又投入到了种田大业当中。
坐在办公室里,窗外的滴答声响个不停,犹如在下雨一般。那是积雪融化的声音,他在乡下过年时,最喜欢趴在窗边,看着屋檐下长长的冰棱柱化成透明的水滴,一点点滴落。此刻虽然没有了这样的闲暇,但一边撰写计划,一边聆听大地复苏的声音也挺不错的。
按往年的经验,化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不过小镇与要塞之间的陆路想要通行至少得等上一个月。没有硬化路面和排水措施的泥巴路在冰雪融化后会是什么情况,罗兰可以想象得出来。若能顺利拿下长歌要塞,他首先要做的事,便是在两地之间修出一条可供马车通行的硬化道路。
不过现在需要优先要解决的,仍是军队建设问题。没有一支可靠而强大的军队,就不可能在人数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击败要塞军。把民兵队转化为正规军只是第一步,具体的编制、规章纪律和奖惩才是他头痛的问题。
虽然小时候虽然玩过军棋,但此刻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罗兰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干脆决定自己来编造。反正他是新式军队的创造者,设定不合理也没人发现得了。
于是边陲镇第一军编制很快出炉:以军、师、营、队、组作为整体框架,五人为一组(考虑到一门火炮至少需要五人来操作),十组为一队,十队为一营。至于师和军的人数,他决定以后再去考虑。鉴于这个时代的整体作战水平,只要有两三支营级部队,就足以在野战中击溃绝大多数对手。
最基本的框架定下来后,罗兰长吁了一口气。
接下来的规章纪律则要简单得多,除了任何时候都必须服从军令、服从长官、不得临阵脱逃、不得背叛等等这些老生常谈的规矩之类,罗兰首先订下的纪律,便是禁止劫掠和扰民。
放纵手下劫掠的坏处举不胜数,对当地民众造成的恶劣影响花上好几年时间也难以弥补。这也是他坚持要用平民作为军队人员构成的原因。
当贵族响应领主号召出征时,想要在击败敌人后不参与劫掠简直是天方夜谭,或者说,他们愿意跟随领主出征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可以肆意掠夺对手的财富和领地——当然,也包括领地上那些无辜的平民。
至于佣兵和土匪,就更不用说了。看起来彪悍凶狠,实际上只能打顺风战,同时抢劫也是他们收入的一大来源,军纪对这帮人来说毫无意义。
只有平民组成的军队,才不会将其他平民视作待宰的羔羊。当然,光靠纪律和严刑约束还不够,日子长了,心底的贪欲总会随着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而不断放大。因此奖励手段必须同时跟上,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劫掠和其它违纪行为。
为了使奖励足够激励人心,罗兰决定放出终极杀器——军功授田。只要在战斗中立下大功者,即可授予田地。土地来源罗兰都想好了,正是边陲镇和要塞之间的待开垦之地。
这在百分之九十土地属于贵族阶层的时代绝对算得上是丰厚大奖了。一旦有了恒产,这些人便会紧紧依附在自己身边,任何想要推翻他的人,都将遭到得利者最激烈的抵抗。
驱使人民并不是依靠言语和鞭子,而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换句话说,只要能始终代表治下人民的根本利益,自己的统治地位就无人可动摇。
和传统的封地不同,罗兰将授田面积控制在几亩到十几亩之间,可以用于自建住宅,购买农奴或雇佣农夫打理田地,但无法建立产业。对比之下,一个骑士领地接近两千亩,面积相当于一个小村庄。上面运营的产业收入能提供骑士和侍从的作战所需,例如购买武器、盔甲和马匹。
这样小面积的土地奖赏,既不会引起贵族利益集团的强烈抵触,又削弱了受田人的**性,在罗兰看来,就当于一份退休养老金,可以保证士兵退役后也有份稳定收入。
同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避免仆从的仆从不是我的仆从这样的情况发生,授予田地的人只拥有其所有权,而没有自治权。也就是说,这片土地仍执行领主辖区内的律法、条例和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更像是后世的农场主。
将这些初步构想的制度一条条誊写下来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接下来,他终于可以投入到自己擅长的领域——研发兵器上。
随着火枪制造速度加快,继续配备长枪兵来保护火枪手会形成人力上的浪费,后者必须具备在近身肉搏战中**作战的能力。
解决方法很简单,就是在枪上加装刺刀。罗兰不指望自己的部队能主动向敌人发动白刃冲锋,只需在对方狗急跳墙,而火炮又未能完全摧毁敌人勇气时,拥有一战之力即可。
刺刀这种东西并不难制造,追求简单的话就是一个尖锐的圆锥。关键是刺刀与枪的连接方式:最初的刺刀是刀柄处包裹细木杆,木杆可以直接插入枪管中。好处是制造简单,坏处也十分明显,白刃战时不能开枪,战斗结束后拔出来也特别费力。
罗兰打算生产的便是改进后的第二代刺刀——套管式刺刀。刀柄末端有处折角,与一截铁套管相连。套管内径比枪管稍大,带企口,枪管上只需焊接一截铁条,以供企口嵌入就可以固定刀身。刀刃则是三角铁,断面类似v型,三面全部开刃,刺入体内后不影响拔出,同时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
套管式刺刀安装完毕后会比枪管略高,对弹药装填有一定影响,但比起折叠式刺刀,它胜在足够简单,方便批量生产。只要做出一把样品,即可交由铁匠铺自行打造。
要让刺刀在实战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训练士兵如何使用它。
对此罗兰便一窍不通了。好在他还记得首席骑士曾夸下海口,说任意军用武器都能用个有模有样,干脆就找他来教导火枪队如何拼刺刀好了。
火炮的生产也正在稳步推进,第二根炮胚已进入扩膛阶段,而第三门火炮仍在囤积材料中。
运气好的话,在一个月之后,他将拥有四门十二磅炮的华丽阵容。火力的优势毋庸置疑,但如何把优势转化为胜势,这是罗兰一直在考虑的问题。
他在穿越前只是一名机械狗,和大多数人一样,对战争的理解来自于历史、电影和游戏。如果是一场彻底的冷兵器战争,他会放手交给卡特和铁斧去指挥。但这场战斗并不一样,没人能比自己更了解热兵器的作战方式。
既然如此,他只能将自己所了解的知识全部糅合起来,用高于这个时代的目光去制定每一步计划。
为了确保胜利,罗兰让闪电每天都往返于要塞和边陲镇之间,一是观察路面状况,二是准确计算距离。罗兰相信,战争的胜利是建立在大量侦查和计算之上的。无论是战术制定,还是推演战局,都离不开这两点。
他用上次铸炮时定下的尺寸,做出了数根一米的铁杆和一百米的麻绳,接着在边陲镇西边的火炮试射场,依据麻绳和木杆投影划出了一条长一千米左右的飞行跑道。闪电则练习控制魔力消耗,以固定速度反复穿越这一千米的距离。
当她熟练记住了这档魔力输出后,罗兰便开始着手测量要塞至小镇的距离。利用日晷得到的往返花费时间,他计算出两地距离大约为五十四公里。
当然,这只是直线距离,事实上陆路还要拐两个大弯,以避开绝境山脉延伸下来的山脚。不管怎么说,公爵若选择从陆地进军的话,至少需要三天时间才能抵达边陲镇。
有闪电作为侦察员的话,罗兰便可以很清楚地了解敌人所在位置,以及该采取的行动。
在小镇西头两公里的范围内,他已经插满了用于标记距离的信号物,只要敌人进入这个范围,炮兵队可以无需射表,快速调整相应的炮口角度。
现在他倒开始有些担心,万一对方不过来了怎么办。
就在这时,门被敲响了。
原本一直躺在沙发椅上嚼着鱼干片的夜莺瞬间消失,罗兰咳嗽两声,说道:“进来。”
推开门的是大臣助理巴罗夫,“殿下,有位长歌要塞的贵族想要见您。”
“谁?”罗兰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们又派大使来了?”
“不,不是大使,”巴罗夫摇摇头,“是在邪魔之月前离开,现在又回来了的寇里斯男爵。”
罗兰想了片刻才记起,边陲镇之前确实是有要塞贵族居住的。不过他们还敢回来?而且刚开春就跑过来,是没有见识过王族专*政的铁拳么?“他想见我做什么?”
“因为妨碍城墙防守,他的房子被拆了,”大臣助理摊手道,“如果您不愿接见,我可以帮您回绝掉。”
罗兰本想同意,不过转念间又改变了主意,“让男爵到会客厅等我。”
说不定能通过他,给长歌要塞方面一点儿压力,王子想。
磨蹭了一刻钟,罗兰才慢悠悠来到会客厅,长条桌一边,一名肚子挺得圆滚滚的男子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来回走动着,脸上的肉随着步伐颤抖。见到殿下露面,男爵才停下脚步,勉强弯腰行了个礼。
“坐吧,”罗兰回到主座坐下。若按平时的习惯,就算不是正餐时间,他也会让厨房上一份甜点,但今天他连茶水都没让准备。
“尊敬的王子殿下,”寇里斯男爵屁股还没坐稳便急匆匆地开口说道,“您怎么能让那些愚蠢的石匠把我的房子给拆了!那可是上好的宅子,下面是石砖垒起的护墙,梁柱屋面用的也都是质量最好的原木,当时建它时,可是花了我一百……不对,一百五十枚金龙!”他伸出手指比划了下。
一百五十枚,罗兰在心底嗤笑两声,若是刚穿到边陲镇的时候,单凭王子的记忆,说不定还真信了。但现在嘛……“你是说小镇最西头那栋房子吗?”
寇里斯连连点头,“对对对,正是那座。它可是镇里仅次于西蒙男爵住宅的大房子。”
“那还真是遗憾,它离城墙太近,阻碍了我部下的通行。”罗兰稍顿片刻,“不过市政厅已经做出了补偿。”
“多……多少?”
罗兰伸出两根指头,“二十枚金龙。”
“这太少了!殿下……”寇里斯张了张嘴,像是想要争辩什么,最终还是忍了下来。他掏出手绢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好吧,二十枚就二十枚,我该去哪里领这笔钱?”
“领取?”罗兰装出一副不解的样子,“这笔款项已经发放给宅子的主人了啊。”
“什么?等,等等……我才是宅子的主人啊!”
“不是你,是布莱尔,我的民兵二队队长。”
“那是谁?”男爵高声嚷嚷起来,“殿下,您弄错了!我才是那栋住宅的主人!”
“是吗?可我冬天并没有看见你,”罗兰挑了挑眉头,“那间房子怎么能说是你的呢?”
“我当然是回长歌要塞了。谁要待在这鬼地方啊,一不小心就得喂邪兽了!”
蠢货,罗兰心里评价道,言语间仍保持着平淡的语气,“所以你想说自己因为畏惧邪兽,抛弃自己的领主逃走了,是吗?”
“呃,我……”男爵顿时愣住了。
“卫兵,”罗兰拍拍手,会客厅门外立刻走进两名亲卫,将寇里斯夹在中间。
“殿殿殿殿下,您这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罗兰从座位上站起,轻蔑地看着对方,“一是你承认自己错了,那栋屋子根本不属于你,我可以当成一场闹剧,现在放你离开。二是你在邪魔之月期间,背叛了自己的领主,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离领地,可耻地逃往长歌要塞。我将把你投入监狱,然后按叛逃罪绞死。你选择哪一个?”
寇里斯的额头上汗水止不住地冒出,他吞了口唾沫,犹豫了好一阵子才颤声道:“殿下,我……我弄错了,那不是我的屋子。”
“所以说这是一场误会,”罗兰耸耸肩,朝卫兵说道,“送男爵先生离开这儿。”
当寇里斯走到门口时,王子叫住了他:“对了,你乘船回到要塞时帮我捎个信,告诉那些……嗯,也会跟你产生同样误会的贵族们。如果不是打算选择第二项的,就不用浪费时间专门跑来小镇一趟了。”
“如……您所愿,殿下。”寇里斯出门强笑着说道,但转身的那一瞬间,罗兰看到了对方咬牙切齿的神情。
如此一来,要塞那边想必会引起轩然大波吧?他想。
该死,该死!什么狗屁王子,不就是个被丢到荒山野岭里的可怜虫吗!寇里斯恶狠狠地想,但看在两名亲卫手扶剑柄跟在身后的份上,他只好把这口恶气暂时吞进肚子里。n∈頂n∈点n∈小n∈说,
走出城堡大门,见亲卫转身离开,男爵才松了口气。
他掏出湿哒哒的手绢擦了擦额头,狠狠吐出一口唾沫,同时想象唾沫砸到王子脸上的情景。光这样还不够解气,他又朝唾沫用力跺上两脚,心里才舒服了点。
挡住了邪兽又怎样,你以为你能在西境站稳脚跟吗?继续得意下去吧,看你还能得意多久!寇里斯暗想,如果不是收到了可靠情报,他才不愿早早地赶来边陲镇。一般来说,贵族会比平民更晚返回小镇,毕竟挖矿和打猎这些苦活累活轮不到他们来干,只需隔一阵子去矿洞监督下生产情况,等待矿石交割的日子即可。闲暇之余还可以去猎户家中看看有没有合适购入的优质毛皮。
但今年情况变了,寇里斯从财务总管费雷诺大人那里听说,莱恩公爵准备将四王子赶出西境——这可不是背叛灰堡王国,而是秉承了新王提费科温布顿的旨意:罗兰温布顿已不再是边陲镇领主,新的领地需要他在返回王都述职后重新册封。
费雷诺大人是谁,那可是公爵面前的红人,只用了短短五年时间,就从市政官爬到了财务总管的位置上。若不是借着远房亲戚的关系,每年都给他送上两匹上好的毛皮,自己又怎么能知道西境执掌者的心思。
返回王都述职后重新册封领地只是个好听的说法,就连寇里斯都知道,大王子可是二话不说被送上断头台了的。四王子这一回去,还不任新王摆布?
毫无疑问,西境是公爵大人的西境,若仅是提费科陛下单方面的命令,那还有待商榷。不过当公爵大人准备亲自下场时,罗兰温布顿已和丧家之犬没什么区别。
这也是寇里斯急匆匆赶来边陲镇的原因,一是想趁早收点毛皮,二是打算把房子给脱手了。第一点他算盘打得很精明,往年此地的平民都会逃到长歌要塞避难,自然没有什么存货,可是今年他们一直待在这里,怎么都能收到几匹不错的货吧?不光能小赚一笔,还可以给费雷诺大人孝敬一份。
第二点则是寇里斯拜托费雷诺大人给自己在市政厅安排了个位子,虽然是个闲职,但也比这该死的穷地方要好。房子用不上了,当然要尽早脱手的好。谁知道公爵什么时候动手,万一这帮贱民顽抗时不慎把自己的房子给烧了,那可就亏大了。
不过他万万没想到,房子没给贱民烧掉,倒给四王子直接拆了。想到这里男爵就气得牙痒痒,上好的宅子啊!虽然一百五十枚金龙有些夸大其词,但三十枚金龙怎么都是值的。
为了早点拿到钱,自己一退再退,二十枚也勉强接受,可殿下竟然这样对待自己!一枚硬币都不拿出来,还用叛逃罪威胁自己,他不知道每年邪魔之月,所有贵族都会撤离此地的吗?
等等……寇里斯放慢脚步,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虽然以前就听说四王子性格恶劣,办事没头没脑,刚到边陲镇时还恶意调戏西蒙男爵的夫人,被私底下当成笑料谈论许久,但今天见面时的感觉却完全不像那么回事。王子并没有恼羞成怒或者耍赖不认,表现出来的神态跟性格恶劣、没头没脑完全挂不上钩。对方一直用平常的语气跟自己说话,为什么当时会吓成那样,乖乖放弃了房子的所有权?难道咬死房子是自己的,王子殿下还真能把他杀了不成?
对了……寇里斯不禁打了个寒颤,额头上的汗都缩了回去。现在回想起来,当时面对王子时,他竟有种在跟公爵大人谈话的错觉。
男爵使劲摇摇头,将这段不愉快的记忆甩到脑后。反正四王子得意不了几天了,等到莱恩大人把边陲镇重归治下,押着罗兰温布顿前往王都的时候,自己非得好好嘲笑他一番不可。说不定这二十枚金龙,还能求公爵大人替自己讨个公道。
思及此处,他又轻松起来,既然皮毛收到几张不错的货色,房子也不用卖了,干脆就回要塞好了。说什么“告之那些会产生同样误会的贵族们”,简直太装模作样了,等自己回到长歌要塞,非得模仿给大家听听,让大家见识下什么叫做虚张声势之徒。
离开城堡区,顺着长坡走下,寇里斯与一名头戴兜帽的女子擦肩而过。
本来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来来往往的镇民里,妇人都是这个打扮。想要看到美貌的小姐或贵妇,那得去王都才有。但当一阵风吹起那名女子兜帽的一角时,寇里斯觉得心猛得一跳,周围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天哪,那是怎样一名女子,有着一头罕见的碧绿色长发,仅仅露出瞬间的容颜已堪称绝色,哪怕放在灰堡王都里,也会令那些所谓的公主名媛黯然失色,这样的人竟会出现在边陲镇?
他回过头,想要追上去看个究竟,却发现对方正朝城堡区走去。
这是王子殿下的女人?男爵犹豫了下,最终选择了放弃。他实在不想再跟四王子打交道了,这等恶人还是交给公爵大人去收拾吧,自己还是早点回要塞的好。
从码头登上自家的单桅快船,船夫拉起风帆,小船很快驶离码头,向长歌要塞方向前进。
在回程的路上,坐在船头晒太阳的寇里斯还看到了一副奇景。
离边陲镇大约五里路的雪地里,一大群人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们穿着同样的深褐色皮甲,身后背着长长的木枪,排成长串列队,缓缓在雪地里穿行。虽然隔着一层树林,看不到队伍全貌,但至少有百人以上。
这是……四王子用来对抗邪兽的农夫?
在未化雪的月初,陆路上可谓人迹罕至,在雪中徒步前行有多么困难,寇里斯没有尝试过也能想象得出来。而这帮人全部低着头赶路,似乎视脚下近一尺深的积雪如无物……
他想嘲笑两句,却发现自己笑不出声来。一个疑问不知不觉从心底浮起,莱恩大人手下的骑士能做到这点吗?
看到周围忙碌的人们,叶子没想到自己还会有接近俗世城镇的一天。
进入边陲镇的地界后,那一栋栋低矮的砖土平房如同尘封已久的记忆,陆续出现在她面前。明明逃进绝境山脉还不到半年,她却觉得眼前的景象陌生得像是另一个世界般。
邪魔之月刚过,镇民度过缺衣少食的冬季后,理应气色和身体都十分糟糕,叶子记得共助会曾在冬天路过银光城的贫民窟——到处都是饿毙冻僵的尸体,还活着的人也如行尸走肉一般,神色麻木,动作迟缓。
但在这里,她见到的人们大都充满活力,有的在屋门口晾晒鱼干;有的攀上房顶修葺破损的瓦片;更多的是背着锄头和锤子的壮年男子,他们互相谈笑着往小镇北方走去。遇到这种情况,叶子都会拉低帽檐,尽可能避开。
城堡的位置很醒目,就在镇里西南角一处高高的山坡上。周围并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植物,想要无声无息潜入进去十分困难。藏进树干中躲避敌人还行,要让树爬起来送自己进去动静就太大了。
她并非善于隐匿身形的女巫,再三考虑后,叶子觉得与其躲躲藏藏,还不如光明正大地走进城堡。
如果夜莺没有骗她的话,即使从正门走进去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若是夜莺欺骗了她,欺骗了共助会的姐妹们,她也有把握从门前两名守卫的追捕中逃脱。
当然,最坏的情况是夜莺彻底背叛了大家,依靠捕猎女巫来为王子效力,那么自己十有**会死在这里。作为最顶尖的战斗型女巫,很少有人能逃过夜莺的追杀,即使强如哈卡拉,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叶子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她没能活着回去,书卷将接任导师一职,带领姐妹们继续走下去——至于目的地在哪里,她们的归宿到底在何方,谁也不知道答案。
她缓缓走上山坡,靠近城堡大门。卫兵很快注意到了她,手放在剑柄上,大声呵斥道:“这里是王子行宫,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退后!”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是有要紧事情申告,沿着这条路往左直走,去市政厅。那里会有专人接待你。”
叶子深吸了口气,脱下兜帽。不出意料的,她看到两人同时露出惊讶的表情,不等对方回过神来,她直截了当地说道:“我是一名女巫。”
这句话说出的瞬间,她几乎做好了卫兵拔剑相向的准备。可两名卫兵只是互相对望一眼,完全没有一般人听到女巫时无法掩饰地憎恶之情。其中一人甚至还饶有兴致地问道:“女巫,你有什么事吗?”
这样的反应让叶子心跳陡然加剧,她强压下几乎快要喷薄而出的激动之情,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说道:“我想见夜莺一面。或者安娜和娜娜瓦也可以。”
在夜莺的故事里,女巫是城堡里的常客,王子殿下并没有禁锢她们的自由,而守护城堡的亲卫在四王子的示意下,对她们进出此地熟视无睹……如果夜莺说的是真的,卫兵们就不可能没听说过她们的名字。
出声询问的那名卫兵拍了拍搭档的肩膀,“你在这里看着她,我去通知殿下。”
叶子眼看着他走进大门,很快消失在庭园中。
等待自己的到底会是什么,是姐妹间的迎接,还是卫兵们的围捕,亦或是来自暗影的利刃?
她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矛盾之中,明明想要相信夜莺,但越是临近答案,就越害怕失望。会不会夜莺在此地改头换面,根本不叫这个名字?安娜和娜娜瓦会不会是她编造出来的?或者……
时间从没有像此刻这么慢过!每一次心跳都仿佛跨越了百年,漫长的时光中,她静静等待自己的命运。
不知过了多久,或者只是短短一瞬,她听到了夜莺的声音——恍惚间,她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后出现,向她猛扑过来,几乎和声音同时抵达。接着,她被一具温暖的身躯拥入怀中。
“叶子,欢迎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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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备用的衣服,你先穿着吧,”夜莺在柜子里翻找着,“还有外套,鞋子……嗯,睡袍和浴巾也要拿上一套。”
“你急什么啊,”温蒂笑着摇摇头,“待会等殿下起来了,自然会安置好她的。”
望着忙上忙下的夜莺,叶子的眼睛又变得热乎乎起来,她吸了吸鼻子,咬紧嘴唇,将打转的眼泪抹掉。她怕自己一开口,眼泪便会抑制不住地夺眶而出。
原来夜莺真的没有骗自己,愿意善待女巫的王子竟真的存在。
“你要不先洗个热水澡?从营地赶来累坏了吧,”夜莺将浴巾和衣服放到叶子身边,“殿下正在午睡,等他醒来了,一定会很高兴见你的。对了,你们找到圣山了吗?其他姐妹们过得怎样?”
这句话一问出来,叶子的视线顿时变得模糊不清,她再也忍耐不住,抱着夜莺,将这些天压抑在心底的伤痛一齐释放出来。
一直哭到夜莺的胸口全部湿透,叶子才逐渐平复下心情。
接着她将三人离开共助会后,姐妹们所遭遇的事情从头到尾讲述了一遍。当讲到众多姐妹葬身于蛮荒地时,她感到夜莺握住自己的手也不由自主捏紧起来。
当叶子讲完后,温蒂的神情变得异常沉重,“没想到哈卡拉会将共助会带入绝路。四十二位姐妹只剩下七人……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当时我能坚定地站在夜莺一边……”
“这不是你的错,”夜莺难过地说道,“没人可以预料未来,关键是接下来该怎么做。”她望向叶子,“你说还有六名姐妹活下来了,她们在哪里?”
“她们都在峡谷入口处等我的消息,我们约好了,如果我没能回去,书卷将带领她们离开此地,或者去极南之角,或许去海峡对面……”
“那我们得赶紧把她们接回来,”夜莺立刻说道,“我这就出发,温蒂,叶子就交给你照顾了。”
“等等,万一她们不相信你怎么办?叶子也得去一趟,再叫上闪电,她此刻应该在镇子西头练习飞行。你们多带几匹马去,可以让姐妹们少走点路。”温蒂细心叮嘱道。
“可王子殿下……不是还在睡觉吗?”叶子愣住了,“你们不用问他一下么?”
“放心,”夜莺轻声安慰道,“要是殿下知道了这事,恐怕高兴还来不及呢。”
罗兰走进办公室时,意外地发现屋里待着的不是夜莺,而是温蒂。
“出什么事了吗?”他给自己倒了杯温水,“夜莺呢?”
“她去迎接姐妹们了。”
“是吗,”罗兰端起杯子,正准备喝上一口,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等等,什么姐妹?”
“共助会的姐妹们,她们来边陲镇了。”温蒂回答道。
“她们不是去寻找圣山了吗?”他猛得站起身,“来了多少人?那个想伤害夜莺的人呢……似乎叫蛇魔哈卡拉的,她也来了吗?”
“不,殿下……她们没能找到圣山。在荒原中,她们遭遇了可怕的怪物,最终只有七人活了下来。”温蒂将叶子的叙述重复了一遍,随后躬身致歉道,“当时您还在午睡,请原谅我擅作主张,让夜莺和闪电去接她们回来。”
“无妨,”罗兰摆摆手,“你知道我不会因为这种事责怪你。她们都有些什么能力?”
“我也不清楚,但听叶子说,她们都不是战斗类型的女巫,可能……”温蒂犹豫了下,“对您来说没有太多作用。”
“非战斗类型的?”罗兰心里顿时充满了期待,在神罚之石和作用距离的约束下,女巫的战斗能力实际很有限,生产才是她们最擅长的领域。如果有个专精塑性的女巫,他就能解决加工工艺粗糙的问题,直接跨入机械大生产时代;如果来个可以发电的女巫,边陲镇夜晚也将形如白昼。接下来出任国王,迎娶女巫,走向人生巅峰,带领大家实现四个现代化,想想就令人激动啊。
“殿下,您不需要她们吗……”或许是太久的沉默让温蒂担忧起来,她低声问道。
“不,怎么会,”罗兰回过神来,一字一句说道,“这样的女巫来多少我收多少。”
就在太阳落山之际,夜莺带着余下的共助会姐妹顺利返回城堡,而罗兰在城堡大厅中备好了丰盛的晚餐作为洗尘宴。
女巫们显然都饿坏了,不过第一次在这样的环境下用餐,大家都显得十分拘谨。大多数人还是首次见到领主,更不用说领主是一名王子了。
好在除了罗兰本人外,还有安娜和娜娜瓦两名本地女巫做示范,加上不知尴尬为何物的闪电活跃气氛,大家最后总算放开了点,宴席上也有了交谈声。
罗兰一边嚼着油炸面包片,一边兴致盎然的打量眼前这群风格截然不同,却都算得上美貌的女子。这就是魔力的伟大之处——就算以后科技发展到不需要女巫介入,她们的外貌也是一道永不落幕的风景线。
卡尔承建的样板小区还未完工,女巫们暂时只能居住在城堡内。二层的空房还剩下四间,罗兰考虑了下,决定把单人住房改成双人共用一间。毕竟那些大床都是为来访贵族预备的,完全可以容得下两个人。
待到晚餐结束,王子终于迎来了期待已久的环节——能力询问。
女巫们在夜莺的陪伴下轮流进入办公室,罗兰则像面试官一般,记录下她们的每个特点,同时首次用上了神罚之石来测试能力效果,整个流程如同一场招聘会。当最后一名女巫的询问完成后,他吐出一口气,伸了个长懒腰。如果不是怕夜莺可能蹲在一旁偷听,他真想哼首super-star出来。
尽管没有发现专精塑形和能发电的女巫,建设现代化的进度要再缓上一缓,但这批女巫仍带给罗兰带来了十足的惊喜。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这名叫叶子的女巫。
他将记录的羊皮纸一张张摊在桌上,从中抽出关于她的记录。
在成年前,叶子的能力还仅限于增幅植物的果实,成年后,该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并且衍生出了分支能力:操控植物。
第一种能力可以用于改良果实和种子,增加产量,增幅草药效果。分支能力则使她拥有了改变植物性状和特征的可能。按她的说法,将魔力注入植物内,可以让枯枝长出绿叶,可以指挥杂草缠绕敌人,还可以把自己和大树融为一体。
不过体积越是庞大的植物,操控起来耗费魔力就越多。所以在作战时她优先选择杂草,生效快,而且耗费较低。
能力施展方式为接触施放,可通过实体媒介传递(如地面),作用范围约五米。
毫无疑问,这名有着一头碧绿色长发的女巫绝对是发展农业的好帮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工业化需要大量的人口,而大量人口又依赖足够的粮食来供养。这些粮食要么自己生产,要么靠贸易进口。前者若没有高效率的产能,只会将大部分人力资源绑定在土地上。后者在交通运输极不发达的年代更是难以实现。
如今收获一位德鲁伊,罗兰就有希望用少量的农民养活大批工业民,加快领地的工业化进程。
因此在未来的练习方向上,他决定让叶子往改良种子这条路上走,小麦也好,大麦也好,只要有一样能实现增产,就能大幅提高自己领地可收纳人口的上限。另外,听说峡湾那边出产一些风味独特的食物,按闪电的描叙,倒很像是土豆和玉米。如果传言属实,那么引进这两种作物的计划也得尽早提上日程。毕竟麦子本身就不是什么高产作物。
罗兰写下练习规划后,将她的资料放到一旁,从桌上抽出第二张纸。
第二名接受询问的女巫叫书卷,也是七个人中年纪最大者,今年已接近四十岁。
这在女巫群体中实在是个罕见的年龄。年纪越大,就越难抵抗魔力反噬。不过看到她的能力说明,罗兰也能理解书卷能活到现在的原因。
她的主要能力是远超常人的记忆力,成年后能力得到稳固,几乎可以称得上过目不忘,同时获得了一个十分有趣的分支能力:书卷能将她看过的书短时间内化为实体,罗兰将其取名为「幻化之书」。
主要能力几乎无时无刻都在生效,因此每逢觉醒日书卷都能安然度过,这也是她出身贫寒,却自学成才的原因……这个能力对于学习来说提升莫大,特别是需要反复记忆练习的文字学习。分支能力每次施放都会耗尽她全身的魔力,幻化之书存在时间根据剩余魔力而定,一般在半刻钟到一个时辰之间。
显然,书卷是一位天然的老师,如果将来要展开教育普及的话,她完全可以做到全领域制霸。嗯……至于现在的话,罗兰想了想,她的能力无需练习,干脆就先放在身边好了。待自己得空时,可以写一些数学和物理方面的初级教材传授给她。等到时机成熟,她就能在教育界发光发热。(未完待续。)
第三名女巫叫蜂鸟,是名个头矮小的女巫,正如她的外号一般。询问能力时表现得比其他女巫都拘谨得多。她今年冬天刚好成年,对称的酒窝、精致的五官搭配上糯软的声音,显得分外可爱。
她的能力是「变轻物体」,把魔力附着于物体之上后,可以使其重量大大降低,按她的说法,接近于零。罗兰让蜂鸟用自己的茶杯现场演示了一遍后,发现杯子几乎可以浮在空中——也就是说,其重量约等于空气。当然,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眼里,空气是没有重量的。
看来这也是共助会无需补给便能横穿灰堡西境的原因了。有了小姑娘的帮助,成袋的麦子和鱼干可以轻松背负上路,只用几个人就可以携带大量物资,可以大幅减少后勤压力。
蜂鸟虽然成年,但并未衍生出分支能力。其主要能力必须接触目标施放,对生命体无效,越是大件的物体,转化时间就越长,耗费魔力也越多。一旦转化完成,可以持续数个时辰之久。
这个能力看起来十分适合运输行业,在即将到来的战争面前也大有可为,不过未知要素太多,必须做进一步试验才能确定。
罗兰在羊皮纸的最下面写到:以不同重量的石块作为对象进行练习,控制魔力输出,使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精确可控。
处理完三人的训练方案后,他让侍从新添一座烛台,使得房间更亮了些。不过即使如此,在摇摆不定的橙黄色烛火下,阅读和书写都是件费眼的活。
罗兰打了个哈欠,将记载有第四名女巫信息的羊皮纸摊开。
第四名女巫少见的有了姓氏,全名叫索罗娅左恩,来自灰堡王都的商人之家,有着一头褐色的短卷发和一对细长的眼睛。鼻梁处点缀的些许雀斑不仅没有破坏整体美感,反而使她散发出独特的青春活力。
索罗娅刚满十九岁,能力也十分特别,成年后,她可以将自己看到或想象出来的人物景色如实地画下来,搭配上分支能力「魔力之笔」,她绘画时无需借助颜料,也不依赖纸张,便可以画出如同照片般的图像。
这种堪比相机的能力用途简直举不胜数,至于训练的话,就让她每天都画上几幅画好了。
他接着抽出下一张纸。
第五位女巫叫回音,是一名来自极南境的女子,身材高挑,皮肤呈咖啡色,眼睛和鼻梁有着典型的沙民特征,充满了异族风情。按她的讲述,觉醒后最初可以模拟动物的鸣叫声,成年后变得任何声音都能模仿得唯妙唯俏,没有分支能力。
罗兰将她的能力命名为「幻声术」,用途暂时没想到,练习要求……随便吼上两嗓子吧。
第六位接受询问的女巫是莉莉,她今年才十六岁,梳着两条马尾辫,面孔精致得像个洋娃娃,见到自己时表情也有些生硬。能力是防止食物腐坏,觉醒为女巫才短短一年时间,她已是共助会里最受欢迎的角色——没有保鲜能力,许多食物都会在流亡途中变质发霉。莉莉同蜂鸟一起,撑起了共助会的后勤保障。
至于这种保鲜能力是不是通过魔力灭杀细菌来实现还有待考证,罗兰决定让她用各类肉食和水果来练习,并测试魔力耗尽下的最长保鲜时间。
他揉了揉酸麻的脖子,将这六名女巫的资料摞成一叠,桌上只剩下最后一张羊皮纸。
这也是据叶子之后,罗兰发现的另一个惊喜所在。
第七名女巫:谜月。
当时她走进办公室的模样显得十分紧张,夜莺安慰了她好一阵子,还专门在自己耳边简单解释了下缘由。
原来谜月的能力在营地里也算得上最差的一个,几乎可以说是毫无用处,担任的也都是些单纯靠人力完成的杂活。加上平时常被哈卡拉责怪,使得她行事畏畏缩缩,生怕罗兰嫌弃她没有用处而将她赶出边陲镇。
她的主要能力是将物体磁化,未成年之前还只限金属物品,成年后任何物体在她手中都能获得磁性。没有分支能力,磁化时需要接触目标施展,过程极其缓慢。按她的说法,将一块一尺见方的石头赋予磁性需要半天时间。
这对于共助会来说确实没多大用处,磁石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航行于峡湾和大陆之间的船只都装配有指向功能的航海针。陆地上参照物繁多,不需要这类东西也能迅速找准方向。相反磁化的物体还会给大家造成麻烦,比如被蜂鸟轻质化后的铁锅铁器稍不留神就会飞向谜月,以至于哈卡拉禁止她在营地内使用力量。
但对罗兰而言,这个沉默寡言的姑娘简直是送上门来的无价之宝。
这也是他想要哼唱super-star的原因——还有比“你是电,你是光”更贴切的歌词吗?
磁生电,电生磁,这是任何一个理工狗都滚瓜烂熟的知识。他在心里将法拉第、高斯、安培和麦克斯韦统统感谢了一遍。有了电,就有了光,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在领地里展现另一种奇迹。
一个被禁止使用能力的女巫,仍然撑过了邪魔噬体,可见她虽然自卑内向,但意志并不脆弱,至少对于活下去的渴望,她比大多数人都要强烈。罗兰暗自庆幸她加入共助会还不到一年时间,否则积年累月下来,她很可能会被哈卡拉活生生葬送。
他大笔一挥,将谜月接下来几天的训练定为磁化各类物品,并确定魔力消耗与磁性大小的关系。
加上这七名女巫,罗兰的女巫阵容猛得增加到十二人。参看如此多样本后,他对魔力的表现形式也有了大致了解。传统的战斗型和非战斗型分类并不合理,他更倾向于按能力自身的特点去划分。综合来看,女巫们的主要能力基本上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自身强化型。这种类型的能力十分罕见,至今只有书卷一人属于这个类别。相当于被动生效的能力不受神罚之石影响,即使佩戴神罚之石,她依然可以做到过目不忘。
第二类是召唤型。安娜、夜莺、娜娜瓦、闪电、温蒂、叶子、索罗娅、回音和莉莉都属于这个大类。特点是魔力能离开自身生效——尽管这个距离被限制在五米以内。召唤型女巫的能力最为多变,受神罚之石影响也最大,一旦进入禁魔区域,任何由魔力产生的效果都会消失。不过能力未被阻止前,造成的结果是永久且不可逆的。
第三类是附魔型。例如蜂鸟和谜月。魔力施展方式通过接触目标实现,转化过程缓慢,消耗魔力颇大,同时会被神罚之石打断。然而转化一旦完成,便成了物体的固有属性,禁魔区域内依然有效,附魔具有时效性,持续时间跟物体体积和自身魔力状况有关。
这大概便是神罚之石无法消除魔力反噬的原因,他想,神罚之石不影响魔力汇聚和流动,它影响的是魔力转化为能力的过程。通俗地来讲,它针对的是客户前端,而非后台数据。
罗兰放下鹅毛笔,揉了揉眼睛。不管怎么样,以后又有得忙了。(未完待续。)
女巫们此时也没有睡去,经历了一连串苦难后,她们仍不敢相信自己被王子收容的事实。没有枷锁,没有看守,就这么让大家住进城堡里,还是如此宽敞舒适的房间?
温蒂大概猜出了姐妹们的不安,她和夜莺一起,将众人都喊来自己的房间,围着床坐成一圈,用聊天来安抚大家的情绪。
这就是领袖的风范,叶子暗想,如果是哈卡拉,绝对不会心细到这个地步,或者说她即便注意到了,也没有闲心来抚慰姐妹们。
“温蒂姐姐,王子殿下……会让我们做些什么?”蜂鸟怯生生地问道,“我们的能力比起你和夜莺姐来说,都差得太远了。”
这话引起了其他姐妹的共鸣,她们纷纷点头。
温蒂扑哧一声笑了,“让我想想,嗯……首先你们要做的事,就是练习你们的能力。”
“练习能力?”索罗娅迟疑道,“难道殿下会让我不停的画画么?”
“很有可能,”温蒂拍了拍在一旁低着头的谜月,“你也是,虽然哈卡拉禁止你在营地使用能力,但殿下不会,相反,他只会鼓励大家通过练习,尽可能掌握自己的能力。”
“我的能力会给姐妹带来麻烦的,”谜月小声道。
“那也必须练习,”温蒂斩钉截铁地说,“这关系到我们的生死。”
“生死?”叶子忍不住问。
“没错,罗兰殿下发现了女巫能平安度过觉醒日的方法,”夜莺接替温蒂说道,“从此以后,我们可以告别魔力反噬的痛苦,所有姐妹都可以顺利活到成年。”
所有女巫们都睁大眼睛望向夜莺,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书卷惊讶地问,“是你上次提到的安娜小姐吗?可你当时说并不清楚具体原因。”
“是的,当时还只是殿下的猜测,但后来娜娜瓦的觉醒日验证了这一点——她同样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那么这个方法是……”书卷不禁屏住了呼吸。
“只要每天都消耗魔力即可,”夜莺一字一句说道,“我在迷雾中能看到魔力的变化,经常性地使用它会使得身体容纳的总量不断增大,同时噬体之苦也随之减轻。接近觉醒日的时候,只要将魔力全部消耗一空,它就几乎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我想大家隐隐也能感觉得到,”温蒂补充道,“被教会追赶猎杀的日子里,我们小心翼翼的潜藏在城镇角落,根本不敢使用能力,因此每年冬天都有许多姐妹离我们而去。但今年在绝境山脉的营地中,除了艾宁和艾希,大家都活着撑过了邪魔之月。”
原来如此,叶子深深地吸了口气,这就是自己在蛮荒地遭遇邪魔噬体,持续时间格外短暂的原因。“也就是说,圣山并不在那片无人之地……”
“没错,圣山不是特定之所,”温蒂点头道,“但凡可以接受我们,不视女巫为魔鬼,不限制姐妹们施展能力的地方,都是圣山。”
“温蒂还曾向罗兰殿下提出过要求,想要在邪魔之月结束后再去一趟营地,将这个消息告诉大家。”夜莺望着温蒂,柔声说道,“就算没有找到圣山,你们也可以在深山中好好活下去。”
“既然大家都回来了,就不用提这个了,”温蒂笑着摇了摇头,“所以,无论殿下需不需要你们的能力,为了自己的安全,你们也要每天练习它。”
“如果这就是化解魔力反噬的钥匙,会不会有其他女巫已经察觉到了这一点?”书卷思考了片刻开口说道,“我们并非第一个聚集起来的女巫组织。在晨曦和狼心王国,还有其它女巫联合会存在,我曾向她们发送过信件,想邀请她们一同寻找圣山,但始终没有收到回信。”
叶子轻轻叹了口气,她知道书卷还有些话没有说出口。哈卡拉自从在东境森林的一座地下遗迹中发现古书后,就坚定地带领大家踏上了寻找圣山之路。至此,共助会开始了漫长的流亡之旅,几乎穿越整个灰堡。这一路上,大家新认识了许多姐妹,也失去了很多姐妹。如果从一开始,她们选择藏身于那座遗迹中,会不会提前发现这把钥匙?
“我们可以试着联络其他城市中隐藏的女巫,”夜莺说,“罗兰殿下也有这个打算。他想通过释放流言的方式,让女巫们注意到这个偏僻小镇。如果中间由我们穿针引线的话,毫无疑问会大大降低她们的戒心。”
“可我还是没明白,王子殿下收容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回音一脸茫然,这名来自极南境的异族女子遭遇比大多数女巫更糟,她先是被沙民卖给了碧水港的商人,再后来一路转卖到王都。她被强迫学习舞蹈和宫廷礼仪,甚至讨好男人的技巧。如果不是恰巧被共助会救下,她恐怕已经被高价转手给某位公爵或大臣。直到现在,她说话时仍带着明显的异族口音。
“说不定就跟那些想要买你的人一样,”莉莉撇撇嘴,“男人嘛……”
“不要胡说,莉莉,”夜莺不悦道,“罗兰殿下和那些人都不一样,只要大家在这里住上一阵子,自然会明白。”
“正是这样,我对此深有体会,”温蒂依然是那副温柔的笑容,“今天也不早了,大家先回房睡觉吧。就算能力起不到作用,也不用担心。殿下说过,他想让领地里的女巫,都能过上跟正常人一般的生活。如果你们非想知道,殿下明天会让你们做什么,”她故意顿了顿,“我想,大概会先从填写一张契约开始吧。”
叶子和书卷回到自己的房间,后者随手将门关上,“我们也睡吧。”
“嗯。”之前询问能力时,殿下将她和书卷安排到一间屋子,同时表示这只是暂时的安排,以后小镇会有全新的单间提供。但在她看来,这么宽敞的床上睡三个人都没有问题。
她脱下外衣,钻进被子里,难以形容的柔软和舒适顿时包裹全身,叶子忍不住轻哼一声,将头埋进枕头。过了许久,她才轻声问:“你怪哈卡拉吗?”
“……”书卷轻叹了口气,“没人能预知未来,不管她后来做了什么,至少一开始她是真心想要找到一个能供女巫安心居住的家园。现在提这些已经没有意义,睡吧,孩子。”
她闭上眼睛,“晚安。”(未完待续。)
正如温蒂所说,第二天一早,女巫们被侍女叫到一楼用过早餐后,王子递给她们每人一张精美的羊皮纸。考虑到部分女巫看不懂文字,书卷给大家复述了一遍内容。接着是签名,按手印。
罗兰知道她们很难真正理解契约上每行文字的意义,但没有关系,时间长了总会明白。他也清楚,哪怕是卖身契,她们此刻也会签下名字。罗兰并不觉得提供一份相对宽厚的条约是让自己吃亏的行为,既然选择走上这条路,就必须看得更远一点。他现在所做的这些,都是为了将来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一个可长久执行下去的双赢构架。
收好契约后,罗兰按照昨日晚上制定好的计划,将每个人的训练任务一一安排下去,接着叫上叶子、书卷和索罗娅跟自己回办公室。
关上门,夜莺显出身形,朝姐妹们眨了眨眼。
“我一直在想昨天温蒂告诉我的话,”罗兰拉开窗帘,让明媚的阳光照入室内,“她说你们遭遇了可怕的怪物,最终只有七人活下来。就连共助会的导师哈卡拉都死在蛮荒之地。我想知道,你们到底遇上了什么,混合种邪兽吗?”
叶子首先开口道:“不是邪兽,他们是来自地狱之门的魔鬼,有着高大的身躯,能驱使邪兽,同时拥有魔力,就跟……”她犹豫了下,“就跟我们一样。”
“魔鬼?”罗兰皱起眉头,望向索罗娅,“你当时在场吗?”
后者点点头。
“你能把当时的场景画出来,对吧?”罗兰递上一张纸。
索罗娅闭上眼睛,显得有些痛苦,但她仍接过纸,走到桌前。
随着能力施展,一直若影若现的鹅毛笔出现在她手中,笔头流转着七彩光芒,接着从她手中飞出,在纸上飞快划动起来。一幅栩栩如生的画面逐渐在纸上浮现,而索罗娅始终未睁开过眼睛。
罗兰靠近桌子,只见纸上的图案真实无比——不,他告诉自己,这不是一幅画,而是当时场景的实时拍摄。她的能力如同一部摄像机,以第一视角将发生在蛮荒地的屠杀真实重现。
当绘画完毕,索罗娅的额头上已布满汗珠,显然这场回忆对她来说犹如噩梦。
夜莺这时也将头凑了过来,“这就是魔鬼吗?”
“就是它们,”叶子指着离视角最近的一个,“这个戴着金属手套的魔鬼,能召唤闪电攻击,同时力大无穷,十多个姐妹有大半死在他手上。远处那只魔鬼则能投出比弩箭快出数倍的长矛。不过他们的特殊攻击都无法连续使用,我就是趁这个机会杀掉了他们。”
“你一个人?”罗兰问。
“邪兽头盔下面的那根皮管是魔鬼的弱点,”叶子指着铁手魔鬼颈脖处,“哈卡拉的魔力之蛇咬断了他的管子,最终和他同归于尽。我用同样的方法,靠手弩杀掉了另一只。管子里似乎储藏着一些红色的气体,气体漏光后,他们才会死去。”
好吧,这东西怎么看都像是氧气罐一样的设备,荒原里怎么会有这种生物?罗兰百思不得其解。但若要说他们是外星人,显然又达不到那个层次。瞧瞧那根满是补丁的皮管子,还有兽皮制成的衣服,文明水平只能说跟自己这边不相上下。
不管是用科技还是用魔法,能主动前往其他星球,本身就说明了其实力——地球人连登个月都步履蹒跚呢。
当然,也不能排除某些天赋点歪了的奇葩文明。罗兰想,总而言之,「魔鬼」并非无法战胜的敌人,他们也能被杀死。
“除了魔鬼外,我们还见到了一座浮在空中的城市,”叶子又说道,“无论我们向它走出多远,它依然在我们前方,闪电曾在她的冒险故事里提到过,这似乎是海市蜃楼。”
“能画下来吗?”罗兰问索罗娅。
她点点头,再次召唤出魔力之笔,将叶子所说的浮空之城绘于纸上。
罗兰仔细查看图片,模糊的景象里看不出太多信息,如果说城市真是海市蜃楼,那么至少说明其真身就在蛮荒地的某个位置。而城市上空漫天的血雾,正是魔鬼所呼吸的气体。这个解释比外星人说要靠谱得多,毕竟绝境山脉以西的广阔大陆都是无人涉足的神秘地带,存在其他种族也不足为奇。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我听夜莺和温蒂都提到过,哈卡拉是因为一本古书而决定寻找圣山的,”罗兰问,“书卷,你看过那本书吗?”
书卷犹豫了片刻,“哈卡拉不准任何人看那本书,但……我曾偷看过一点。里面记载的文字混乱不堪,而且……不可思议。”
“你能把它复制出来吧?让我看看。”
“那些都不是真的,殿下,圣山不存在已经证明了这点,”她叹了口气,举起右手,“希望您不要被书上的内容所迷惑。”
一本镶嵌有金边的书籍浮现于半空,封面向两边摊开,书页飞速翻动,随后碰的一声闭合,落在她手中。“殿下,我希望只有您一人观看。我不想看到其他姐妹也变得像哈卡拉那样。”
罗兰接过书本,“我知道了。”
待女巫们离开办公室后,夜莺又悄然出现在沙发椅边。和往常一样,她撩起长袍,将双脚架在矮桌上,嚼起了鱼干片。
“你不想来看看吗?”罗兰笑着问道。
夜莺嗤之以鼻,“我对疯子爱看的东西才没兴趣。”
他摇摇头,坐回桌前,小心翼翼地翻开书页,仿佛这本书真的具有魔力一般。
就如书卷所说的那样,大部分内容都生涩难懂,似乎行文和语法也不是现在通用的方式。文中提到了滴血的红月,巨大的石门,但唯独没看到圣山二字。事实上,除了偶尔有几处能明白意思的词汇,其他的内容根本无法阅读——总结起来便是:每个字我都认识,连起来完全看不懂。也不知道是因为书卷慌张偷看导致内容缺失的缘故,还是书本身就是这样记载的。
罗兰跳过那些冗长的段落,直接向后翻。颇为厚重的一本书只有前几页有内容,后面全部都是空白。从最后一页看起,字迹忽然不同了,之前工整的书写变得潦草不堪,像是匆忙之间记下来的随笔,但内容却清晰明了起来。
字迹开头第一句便是「我们失败了。凡人无法战胜魔鬼。」(未完待续。)
这是什么意思?罗兰摩挲着那排字迹,古书的主人曾和蛮荒地的那些怪物战斗过?他把目光向下移动——
「魔鬼越来越多,而我们越来越少。」
「神罚之石也无力阻挡他们的攻势。单凭那无可匹敌的怪力,即使不依靠魔力,他们也是凶残可怕的敌人。」
「塔其拉圣城已经沦陷,我们四散奔逃。」
「翻过大山,跨过河流,能离地狱之门多远就逃多远。」
「但下一次,我们还能逃去哪里?」
「不过这已不是我需要考虑的事情,我快要死了,娜塔亚。」
「魔鬼的力量正在腐蚀我,任何药物都不起作用。」
「我写下这些,只是因为有件事想要拜托你。」
「阿卡丽斯的神罚军试验已经接近尾声,试验很成功,超凡的武士即使面对魔鬼也不落下风。但她忘了,最后就算神罚军胜利,这胜利也不属于我们。」
「没错,神罚军只会给我们带来毁灭。」
「去阻止她。只有你才能办得到。」
这段文字并不长,罗兰从头到尾扫完后,闭目沉思,试着将自己代入哈卡拉的视角。
假设她不知道魔鬼存在,把魔鬼换成女巫的话,这段描述很容易会被她想象成教会军在女巫的攻击下节节败退。那么结合广为流传的谣言——女巫是魔鬼的爪牙,魔力来自地狱之门,哈卡拉便极有可能认为教会其实想要隐瞒事实的真相:所谓的地狱之门正是圣山的入口,几百年来,女巫们陆续前往圣山,并在那里获得获得永生。所以女巫们越来越多,而教会的战士越来越少。
当然,这个猜测也有不少漏洞,例如笔记提到对方拥有远超常人的怪力,显然不是女巫所具备的特点。又例如女巫在神罚之石影响下仍能让教会军队一败涂地,这似乎太过离奇。所以到底是什么使哈卡拉下定决心前往蛮荒地,他还不得而知。是她过于急迫的心情影响了判断,还是有一部分书卷没有偷看到的内容,才是真正的诱因?
罗兰更倾向于后者。
他现在至少知道了,最后一页潦草笔记里面描叙的魔鬼,并非女巫,而是真正存在的异类种族。
但这丝毫不能减少他的疑惑,反而使未知的问题变得更多了。
教会到底什么时候和魔鬼作战过?
罗兰把四王子那可怜的神秘学知识翻了个遍,也没找到相关内容。教会自从结束信仰之战后,把大本营建立在北方,抵挡从大豁口侵入内地的邪兽。后来,他们干脆在赫尔梅斯高原上修建出了雄伟的要塞城市,并称之为新圣城。这两座连在一起,一高一低的城市,都是用于对抗邪兽,而不是魔鬼。再说了,塔其拉这个地名也从未听闻过。
如果这些事属实,教会没理由将其隐瞒。记载教会历史的书籍中,每一次成功抵挡邪兽,和同女巫战斗取得的重大胜利,都会在上面详细描述出来,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功绩一般。但对抗魔鬼这种事怎么看都比邪兽与女巫更值得大书特书。
最后的疑问便是神罚军。
显然这名教会成员不希望看到神罚军出现,并委托他人去阻止试验相关负责人。看来似乎是成功了?罗兰只知道教会有审判军,而未听说过有神罚军——当然也不排除四王子孤陋寡闻的原因。
但是,如果他们真能培养出正面对抗魔鬼的强大武士,只会令教会实力大增,为何笔记主人却认为神罚军会带来毁灭?
书卷认为的不可思议之处,应该就是指后面这两点。
“将哈卡拉引入歧路的古书,你知道是从哪里得到的吗?”罗兰抬起头望向夜莺。
“我加入共助会时,姐妹们已经踏上寻山之路了。”夜莺嚼着鱼干,声音含糊不清地道,“不过温蒂曾提到过,共助会最初时还不叫共助会,只是海风郡偶然聚在一起的几位女巫,其中就有哈卡拉、温蒂和书卷。后来她们在离海风郡不远的东境森林中,找了一处隐蔽之地作为秘密会面的场所。结果没料到那里居然是一座地下遗迹的入口。”她咽下口中的零食,舔了舔嘴唇,“不过除了哈卡拉,谁都没有下去探索过。”
“古书就是遗迹里发现的?”
“反正哈卡拉是这么宣称的,”夜莺撇撇嘴,“再后来,聚会的女巫越来越多,可能是某次会面时有人不小心泄露了行踪,教会派出大群审判军包围了森林,二十多个女巫逃出了不到一半。哈卡拉就是从那时起决定前往绝境山脉寻找圣山的。于是她们自称为共助会,并将寻找圣山作为会内成员的最高目标。”
罗兰听完后陷入了沉思,神秘学加点太少就是这么麻烦,任何牵扯到历史和传说的东西,脑中基本是一片空白。古书中没有涉及具体年限,他也不清楚其他史书中有没有对这场战争进行记录。第一当事人已经死亡,如果自己能去遗迹探查一番就好了,他想。
不过罗兰也清楚,这基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事。东境森林离自己太远了,比起来一场说走就走、横穿整个灰堡的旅行,发展领地才是他的首要任务。
走到窗边,罗兰透过落地窗户望向脚下的花园。女巫们正在按自己的吩咐,进行能力训练。现在他手下的女巫已达十二只,是时候成立一个组织了。
在他的构想里,这个组织并不需要什么纲领或指导方针。它是为了方便管理女巫和合理发挥其能力而设置的,功能类似于后世的行业公会。
组织的规章也尽可能简单,只有两条:不可利用能力违反领地律法。不可利用能力逃避律法的追责。
罗兰最初也想模仿机器人三定律的做法,限制女巫不许使用能力伤害、攻击普通人之类,后来一想觉得实在多余。能力对于她们来说,就如同普通人手中的枪。当遇到危害时,用枪反击和用能力反击,并没有本质区别。而且刻意强调女巫和普通人的区别,只会使两个群体的隔阂越来越大。
因此不违法,不避责也是一个理工狗所能想到的最简洁表达方式了。
至于组织名称,罗兰早就考虑好了。
这个崭新的集体,就叫「女巫联盟」。(未完待续。)
入夜后,麋鹿伯爵府上灯火通明,持有邀请函的培罗被侍从迎入大厅时,为伯爵家三小姐奥瑞利安举办的庆生宴席正好刚刚开始。
能参加宴席的,都是在长歌要塞颇有家世和名望的贵族,伯爵大人对此次庆生宴也十分看重,从大厅中铺满的羊毛地毯和侍从统一定制的黑底金边衣服就能看出来。毕竟奥瑞利安正好满十六岁,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弦乐响起,侍从们端着葡萄酒和酒杯穿行于人群之间,大厅中摆放的几张圆桌上盛放着热气腾腾的熟食,而主角奥瑞利安打扮得像只金丝雀,正被一群姐妹围在大厅一角,看上去聊得十分欢快。
这是王都时下最为流行的宴席方式。之前西境宴席可不是这个样子,培罗想,大家通常围坐在一张长条形木桌边,等着厨师上菜。端上来的都是大碗猪肉和整鸡,抹上黄油的面包,双面煎得焦黄的鸡蛋,和大盆生菜叶。
不过对于同样在王都待过几年的培罗来说,这场庆生宴仅仅只模仿了个形似而已。
例如侍从手中的酒杯,都是颜色各异的琉璃杯,而非透明洁净的玻璃杯。倒入葡萄酒后,根本无法衬托出酒自身的醇香色泽。圆桌上应该覆盖白布,而不是将油腻腻的桌面露出来。至于那些熟食,仍保持着西境的传统风格——又大又粗。培罗摇摇头,好歹也得先让厨师切成小片再端上来啊。
按照惯例,他来赴宴前已经在家中填饱了肚子,此时更不会操刀去切这些大块的熟肉。出席宴会的受邀者都代表着各自家族的脸面,在此地吃的满嘴油光发亮,实在有损形象。培罗可不想自己被当作各家小姐嘴里的笑料。
“好久不见啊伙计,”忽然有人从身后勾住了他的脖子,“听说你又被领主大人任命为使者了?边陲镇的矿石收获如何,你从里面抠了不少吧。”
这熟悉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雷恩梅德,麋鹿家族的次子,一心想成为名骑士,连领地都顾不上的傻瓜。当然,也是自己的朋友,“还好,”培罗不太想谈在边陲镇的遭遇,“你这次跑去寒风岭有派上用场吗,还是说,一直待在赫尔梅斯里的酒馆里瑟瑟发抖?”
“该死的,”雷恩推了培罗一把,“从没听你嘴里说过好话。这次我连新圣城都没去,边境卫队启程的前一天,我刚好感染了风寒,整整在床上躺了一周。”
“不错,比上次又进步了一点,至少给卫队省了不少麻烦。”
“这次你错了,”雷恩忽然神秘地笑道,“如果我没有在寒风岭躺上一周,恐怕就永远躺在圣城冰冷的城墙上了。”
“什么意思?”培罗挑起眉毛。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麋鹿次子凑近耳朵,低声说,“新圣城差点沦陷,邪兽都冲到了内城里。如果不是教会派出了他们最强的武士,只怕连圣城大教堂都保不住。不过四大王国的军队都损失惨重,寒风岭就没回来几个人。短短一个月里,满城都是寡妇,平时家里没有积蓄的……”他眨了眨眼睛,伸出两根指头比划了下,“两枚银狼就可以。喂,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可什么都没干。”
“你确定这消息是真的?那边境卫队怎么办?”
“当然,我可是亲眼所见,领主收到消息的当天就病倒了。”雷恩耸耸肩,“至于卫队……还能怎么办,慢慢再招募呗。现在北境急缺经验丰富的战士,如果不是家里非把我叫回来,我至少也能统领上一支骑兵队了。”
这根本不是重点,培罗心里暗想,寒风岭的边境卫队主要防御的对象就是教会审判军,现在四大王国的将领和战士们一齐葬送在赫尔梅斯,怎么看都有点阴谋的味道。如果他们有所图谋,灰堡北方现在简直像个被扒光衣服的女人,“审判军呢,他们损失如何?”
“不会比四**队好多少,想想就知道,他们总是冲在最前面的狂热分子。话说回来,如果审判军不顶上去,其他国家的人马肯定不会动弹,”他不屑道,“那帮骑士都是这样,把荣誉挂在嘴边,到对抗邪兽时,都喜欢缩在后面。”
“比如说我眼前的这位,”培罗笑了笑,或许是自己想多了。不过就算教会想对北方下手,也跟长歌要塞无关。让新国王去头痛这事吧。
“遗憾的是,还没有人接受我的效忠,或者说,我还没发现谁有这个资格,”雷恩顿了顿,朝门口望去,“奔狼家的人来了,我先去招呼下他们,待会儿再来找你。”
“去吧,不用回来了。”
“对了,”刚走出两步他又回过头,“你有没有注意到邀请函里的手绢?”
“你放的?”
“呵,我只会给你塞条穿过两天的袜子,”他摇摇手指,“那可是我妹妹亲手裁的,虽然你们年纪差距大了点,不过只要你有那个意思,我肯定是举双手支持你们俩。不要再拖了,朋友,你已经二十二岁了。”
培罗给了他一个白眼,后者吹声口哨,笑着走开了。
从侍者的盘子中端下一杯酒,培罗一个人踱到角落,静静打量着热闹的大厅。他注意到,奥瑞利安和姐妹们相谈甚欢的同时,还会偷偷向自己这边望上两眼。刚才四目相对的瞬间,他能看到对方迅速移走的视线和双颊间浮现出的一抹羞赧。
培罗回以礼貌的微笑。不过在他看来,对方还只是个小姑娘。
忽然间,大厅一侧响起了一阵激烈的讨论声,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
“什么!他真敢这么说?”
“是啊,寇里斯那胆小鬼,居然屁都不敢放一个,就这么灰溜溜地回来了。”声音最大的那人说道,“简直让长歌要塞蒙羞!”
培罗认识他,似乎是叫西蒙埃里来着,奔狼家的分支,娶了个颇有些姿色的女人。那女人他也见过,确实独具魅力。
“说得好像你有办法解决一样。”有人嗤笑道。
“我一个人或许办不到,但若能让公爵大人注意到这件荒谬的事情,我不相信罗兰温布顿还敢如此肆意妄为!”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培罗怔了怔,顿时升起了兴趣。(未完待续。)